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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秦汉史

第14章 儒家各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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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儒家(孔子学派)各派在中国历史早期阶段的发展时,这一用语的不同含意应当仔细地予以区分。首先,“家”(学派)一词具有“家庭”、“家族”的意义,有其具体的含意。当“家”在春秋时期(公元前5世纪)快要结束之际开始出现时,它由一个大师、一群亲近的弟子和为数众多的学生组成。它的起因极可能是,需要向年轻贵族教授朝政生活中所必需的技艺,使他们能为自己将来充当社会领袖的角色做好准备。

在孔子的年代(公元前6世纪末和5世纪初),这些技艺一方面包括宗教和文官政府的成就:仪礼和音乐,以及与它们有关的、多数政权中心所共有的某些成文传统——尤其是《诗经》和《书经》——的知识;另一方面,这些技艺包括武的方面的技能,特别是箭术和御车术。[1] 这些教育中心必定附属于这个时期中国的许多较大的朝廷,并必然完全取决于那些执政者的兴趣。孔子也是如此,尽管根据传统的说法,他作为老师的声誉日益增长,但在他活跃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中也是为权臣季孙氏——他的故国鲁国的实际统治者——效力的臣属。

[1] 司马迁在谈及儒家时列举了文的方面的几类(《史记》卷四七,第1398页;沙畹:《〈史记〉译注》〔1895—1905;1969年巴黎再版〕第5卷,第403页)。《周礼》(卷三,第19叶;毕瓯:《〈周礼〉译注》〔巴黎,1851〕第1卷,第214页)谈到教授人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又见《周礼》卷四,第8叶(毕瓯:《〈周礼〉译注》第1卷,第2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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