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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秦汉史

古代传统:倡导者和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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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因孔子和他的学派之故,一个新的要素进入了古代中国的朝政生活,这就是对于据说在前几个朝代——特别是西周(公元前12—前8世纪)——已经形成的古代传统的意义进行了独立的深入思考。即使儒家面对权臣掌权的衰世,也总是主张维护属于周王的古代“王室”传统,情况也是如此。应当记住,我们称之为儒家的汉语名称是“儒”,根据早期材料,它溯源于孔子之前的一批从事仪礼传统的专家。[1] 因此,“家”的含义可以归结为:一个团体或学会,它在与当时政权的关系上具有某种精神上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墨家、名家、道家和法家中逐渐发展的对传统日益增强的批判态度。某些地方朝廷由于接待的大师和顾问不断增多而助长了这种趋势,如齐国著名的稷下学宫和魏国朝廷一个相似的机构即是。

可是,在早期儒家传统中,鲁国的这种中心,在集中古代礼乐的教养及经典知识的诠释方面,看来是最突出的。不仅如此,通过具有独立精神的大师如孟子和荀卿,我们可以从儒家的发展中看到,它在寻求保卫其传统,反对周围出现的志趣大异的思想时,还常常在思想上打头阵。因此,“儒家”这一用语从一开始就表示它的两重作用:保存并传下古代传统;在变动不定的世界秩序中检讨这些传统的意义。虽然这两重作用在实践中是同时完成的,但第一种作用是保证儒家的连续性,第二种作用则在解决人类生活和世界秩序等问题上把它和其他各家置于一条线上了。

孔子和他的学派保存并宣扬的这些古代传统是什么?它构成了一个新的体系而自成一家,它的特殊贡献是什么?首先,它是指周代王室有文字记载的传统:《诗经》中的宗庙之“颂”和《书经》中纪念重大历史事件的“誓”、“诰”。在这些关于礼仪的记述中,我们发现了古代宗教概念中的上帝,他主宰人的命运,特别是主宰那些受命治理天下的人的命运。这个至上的权威也常常称为天,它位于所有其他受祭诸神之上。它拣选君主以教化人民和教导他们遵循正确的人的关系。统治者的特有权力因受命于天(天命)而得到承认,他们凭借天命行使他们的权力,并保证神、祖宗和人各安其位而共存的合乎礼仪的体系。

对集体和个人正当行为的许多准则来说,“礼”是关键的词,这些准则是从孔子以前的时代传下来的,很可能大多数用口耳相传的方式,但却产生了大量关于规则的稿本,从宗教仪式到朝政生活所需要的世俗礼仪形式都包括在内。《易经》最古老的部分也同样制定了占卜形式,保证在与操纵人类命运的力量的交往中有章可循。

与孔子和他的学派关系更为密切的文献是一部从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81年的鲁国编年史《春秋》。这是这个学派唯一的与古代周“王室”传统没有直接关系的文献;但是,它间接地和历史编纂学的传统相关联,而我们从儒家对此书的利用中知道,指导他们评断历史的主导思想也是从表现于其他孔子以前的资料的同一传统中派生出来的。[2]

儒家的特殊贡献在于它反省了古代礼制和人——特别是受命有权的人——在这个体制中的地位的意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孔子强调他称之为“君子”(理想的上流人士)的特性。他称君子的主要品质为“仁”,从仁派生出君子的所有其他品质。由于这一根本的品质,君子能够出于他自身内心的信念而顺应一个强烈地礼节化了的社会。也由于这一根本的品质,他能够深入阐释天的古代宗教性,因为他知道,在那里对他的一切言行将进行终极的裁定。

[1] 《周礼》卷一,第16叶(毕瓯:《〈周礼〉译注》第1卷,第33页)。又见《周礼》卷四,第8叶(毕瓯:《〈周礼〉译注》第1卷,第297页)。

[2] 关于《春秋》在历史编纂学中的地位,见范德伦:《古代中国的编年史和史学理想的发展》,载比斯利和浦立本合编:《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家》(伦敦,1961),第24—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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