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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个体性自恋与群体性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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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最富有成效、影响最深远的发现之一,是他提出的自恋概念。弗洛伊德本人也认为这是他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并且将它用于理解诸如个体出现的精神错乱(自恋型神经症)、爱、阉割恐惧、嫉妒、施虐狂等显著现象;还用于理解群体现象,如被打压的社会阶层为何会心甘情愿地效忠于那些统治支配他们的人。本章我想继续追随弗洛伊德的思想脉络,探讨自恋扮演的角色,从而帮助我们理解民族主义、民族仇恨、毁灭性及战争背后的心理动机等问题。

我想顺便提及的事实是,自恋这个概念在荣格和阿德勒(alfred adler)的论著中几乎没有论及,本该在霍尼(karen danielsen horney)那儿得到更加详尽的论述,实际也并未如此。即便是正统的弗洛伊德理论和疗法,自恋概念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也仅限于婴幼儿自恋和精神病患者的自恋。这很可能归咎于这样一个事实:弗洛伊德强行将自恋的概念纳入他的力比多理论框架之中,从而导致这一概念的丰富性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弗洛伊德起初是想从力比多理论角度来认识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因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似乎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对物的性欲关系(在现实和幻想中皆如此),于是弗洛伊德继而想到这个问题:“原本指向外物的力比多在精神分裂症中被撤回,这其中发生了什么?”(1)他的答案是:“从外在世界撤回的力比多已经转头指向了自我,从而导致个体产生一种或许可以被称为自恋的倾向。”(2)弗洛伊德认为,力比多一开始全部存储于自我之中,就好比存于一个“大型蓄水池”之中,之后再延至外物;但它很容易撤回,重新归入自我。这一观点有所动摇是在1922年,虽然弗洛伊德似乎从未完全放弃他早期的那个观点,但他在这一年写道:“我们必须认识到,本我是力比多最大的蓄水池。”(3)

然而,力比多最初到底是在自我还是本我之中这个理论问题,对自恋概念本身的界定并没有实质性的重要意义。弗洛伊德从未改变他的这一基本看法:人在其婴儿早期最原初的状态是自恋的(即“初级自恋”,primary narcissism),此时他还没有形成与外部世界的任何关系,之后在其正常发展过程中开始逐渐扩大和增强与外部世界(性欲)关系的范围和强度。但在很多情况下(最严重的当数精神失常),他会把对外物的性欲依恋撤回,并转而指向自我(即“次级自恋”,secondary narcissism)。但即便是正常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终其一生都是自恋的。(4)

“正常人”的自恋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弗洛伊德描绘了这一发展的大致过程,下一段便是对其发现的简要概括。

子宫中的胎儿仍然处于一种绝对自恋的状态。“出生,”弗洛伊德说,“意味着我们从一种绝对自足的自恋迈出一步,开始感知不断变化的外部世界,并开始我们的外物发现之旅。”(5)婴儿需要几个月时间才能意识到外物是属于“非我”的部分。儿童的自恋遭受多次打击,他不断增进对外部世界及其规律的了解,因而个体“必然地”将他最原初的自恋发展为“外物之爱”。然而,弗洛伊德又说:“即便个体已经找到了其力比多的外在对象,在某种程度上,他仍然是自恋的。”(6)确实,个体的发展可以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界定,即从绝对的自恋演变出一种客观推理能力和爱客体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并不超出明确的界限。一个“正常的”“成熟的”人,他的自恋已经被削减到了社会可接受但并未彻底消失的程度。弗洛伊德的观点在日常经验中得到了证实。我们似乎在大多数人身上都可以找到一种自恋的内核,它无法为他人触及,它也会使所有试图令其彻底消融的努力一一落空。

有关自恋的实际情况及其威力,对弗洛伊德的专业术语并不特别熟悉的人们很可能无法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除非能找到更多关于自恋现象的具体描述。接下来的几页我将提供这种描述。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就术语问题作一番说明。弗洛伊德有关自恋的见解,是以其力比多概念为基础的。如我前文所言,事实证明这一僵化的力比多概念,与其说是促进,不如说它更多地妨碍了自恋概念的进一步拓展。我认为,倘若采用并不完全等同于性驱力能量的精神能量(psychic energy)这一概念,自恋概念得到圆满发展的可能性将会大很多。这一点在荣格那里实现了,这样一来,它甚至在弗洛伊德除性化的力比多(desexualized libido)概念中得到了某种初步认可。然而,即便非性的(nonsexual)精神能量与弗洛伊德的力比多不是同一回事,它仍然和力比多一样是个能量概念。它所涉及的,是有一定强度和特定方向的精神力量,只能通过其各种外在表现为人所见。这一能量把个体捆绑、联结和统一于个体内在以及个体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之中。弗洛伊德早期观点认为,除了生存驱力,性本能(力比多)能量是人类行为唯一的重要动力。即便我们不同意这种说法,并转而采用一般性的精神能量概念,力比多与精神能量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没有很多固守教条之人倾向于相信的那么大。任何理论或疗法能否被冠以“精神分析”之名,其中的决定性本质因素在于它是否涉及人类行为的动态概念;也就是说,是否假定个体极其强烈的心理力量会刺激其产生某种行为,并且基于我们对这些力量的了解,个体的行为能被我们所理解和预测。这一人类行为的动态概念是弗洛伊德理论体系的核心。如何对这些力量进行理论建构,是参照机械唯物论哲学还是人文唯实论哲学,这是个重要问题;但在人类行为的动态解释这个核心问题面前,它仍然屈居次要之位。

我们从两个极端案例入手,开始对自恋的具体描述:新生婴儿的“初级自恋”和精神失常者的自恋。婴儿尚未与外部世界建立联系(用弗洛伊德的术语可表述为,婴儿的力比多尚未投注于外部世界)。换一种说法就是,对婴儿来说,外部世界是不存在的,这种“不存在”达到了婴儿区分不了“我”与“非我”的程度。我们也可以说,婴儿对外部世界并不投注心力(以便存在于其中)。对婴儿来说,唯一真实存在的现实是其自身:他的身体、他对冷与暖的生理感受、口渴、困倦和肢体接触。

精神失常者的情况与婴儿并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对婴儿来说,外部世界的真实性还有待浮现;而对精神失常者来说,外部世界的真实性已经终止。以幻觉为例,个体的各种感觉器官已经不再具备感受外部事件的功能,而只会关注个体对外部客观世界作出感官反应时的主观体验。偏执妄想症(paranoid delusion)也是同样的机制在起作用。例如恐惧或猜忌原本属于主观情感,在偏执型个体那里却变成了客观存在,真实到使他相信有人密谋针对自己。这正是偏执狂与神经症患者的不同之处:后者可能常常害怕自己遭人憎恨、残害等,但仍然明白那不过是他心里的恐惧;但对偏执型个体来说,这种恐惧已经变成了客观事实。

在一些已经到达权力巅峰的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介乎神志正常和精神失常之间的自恋特例。古埃及法老、罗马皇帝、波吉亚家族(7)、希特勒、特鲁希略(8)——他们彼此之间具备某些共同特征。他们手握绝对权力,所下的命令是对世间万物的终极判决,包括他人的生死。他们神通广大,似乎没有什么是他们办不到的。他们是“神”,只受限于疾病、年龄和死亡。他们不顾一切妄想超越人类的极限,试图以这种方式找到解决人类生存问题的终极方案。他们试图妄称自己的欲望和权力无边无界,因此他们睡过的女人不计其数,杀害的男人数不胜数,到处建造城堡,想要“天上的月亮”,想要“不可能的事物”。(9)即便这是一种试图通过假装自己为非人类来解决人类存在问题的尝试,它仍是精神失常的癫狂。这种癫狂在受其困扰的人身上,往往会在他有生之年愈演愈烈。他越想要变成神,就越使自己孤立于整个人类;这种孤立令他更加害怕,每个人都变成了他的敌人;为了对抗内心由此而生的惊骇,他不得不设法攫取更大的权力,变得更加冷酷无情、更加自恋。依着的各种自恋幻想,一个帝王仗着手中的权力左右现实的发展方向;若不是因为这个事实,这种帝王式的癫狂将是无足轻重的,不过是明摆着的精神失常罢了。他强迫大家一致认为他就是神,是世上最强大和最有智慧的人——如此一来,他自己那份狂妄自大似乎就变得合情合理了。另一方面,很多人会憎恨他,想要推翻他并杀害他——所以,他的病态猜忌同时也有现实内核的支撑。结果就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与现实脱节的——因此他的头脑还能保持一点点清醒,即便这种状态并不稳定。

精神病(psychosis)是一种绝对的自恋状态,这种状态下的个体已经断绝了与外部现实的一切关联,并使自身沦为现实的替代品。他内心装满了他自己,他已经变成了他自己的“神和全世界”。正是因为这一洞见,弗洛伊德率先开辟了从动力学角度来理解精神病本质的道路。

然而,为了方便不熟悉精神病的读者,我们有必要对神经症患者或“正常”人身上可以看到的自恋现象做一番描述。最基本的自恋的例子之一,见于普通人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大多数人喜欢他们自己的身体、脸和体态,若是被问及是否愿意和另一位样貌更俊美的人互换身体,他们会明确予以拒绝。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大多数人一点儿也不介意看到或者闻到他们自己的排泄物(实际上,有些人还挺喜欢),但他们肯定反感别人的排泄物。不言而喻的是,这里没有涉及任何审美或其他判断。同一个事物,当它关联着的是个体自己的身体时,它是令人愉快的;而当它关联着他人的身体时,它却令人不快。

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个不那么常见的自恋例子。有位男士致电医生办公室,想预约看病。医生答复他说,本周已经不能再预约了,并建议他在下一周的某个日子前往。病人却固执己见,不肯延后。我们可能会等着他解释为什么如此迫不及待,可他只提到自己的住处离医生办公室仅五分钟的步行距离这一实际情况。医生为此解释说,他时间上排不过来,这一点并不会因为对方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赶到他办公室而发生任何改变。但病人并没有对此表示理解,他坚持认为自己已经给出了相当充分的理由,医生应该给他安排早点的预约。倘若这位医生是一名精神病医师,这个时候他应该能得出一个重要的诊断结果,即他面前的这位患者是个极度自恋的人,换言之,是个重症患者。原因其实不难发现:患者没办法把他自己与医生的处境区别开来。存在于他视野中的,只有他自己要看医生这个愿望以及他自己只要花一点点时间就能看到医生这个事实。医生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有他自己的日程安排和需要,但对这位患者来说,这些都不存在。他的逻辑是,要是他自己来得很容易,那么医生给他看病也一样很容易。倘若在医生给出解释之后,患者能这么回答:“噢,医生,这个自然,我明白;很抱歉,我提那种要求真是太过分了。”那么,诊断结果又会稍有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面对的还是一个自恋的人,他一开始也不能区分他自身与医生的处境有什么分别,但是他的自恋没有第一位患者那么强烈和僵化。当注意力被导向实际情况时,他看得清现实,并能顺势做出反应。第二位患者一旦意识到自己的冒失,他很可能会觉得不好意思,而第一位患者丝毫不会如此——他只会对医生横加指责,怪他太愚蠢,这么简单的事都想不明白。

类似的现象还很容易见于一个处于单恋状态的自恋者。这个自恋的男人倾向于不相信他所爱的女人不爱他。他会这样推断:“我这么爱她,她不可能不爱我。”或者:“她要是不爱我,我是不会如此深爱她的。”接着他会通过主观臆测,对那个女人的不理不睬做出合理化解释:“她对我的爱是无意识的;她害怕她自己的爱太过炽热;她想要考验我、折磨我。”诸如此类。和上例一样,这里的本质问题是,这个自恋的人无法在他自己的现实情况与别人之间做出区分。

我们再来看看明显有着天壤之别但同样都是自恋的两种现象。一个女人每天对着镜子花上好几个钟头梳妆打扮,这并不仅仅意味着她是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深深着迷于自己的身体和美貌,她的身体是她所知道的最重要的现实。或许她最接近古希腊传说中的那喀索斯(narcissus),这个拒绝了森林女神厄科(echo)的爱情、令她心碎而死的美少年。复仇女神涅墨西斯(nemesis)为了惩罚他,令他爱上自己倒映在湖水中的影子,最后在顾影自怜中跌落湖里溺水而亡。这则希腊传说清晰地表明:这种“自爱”是一个魔咒,在它最极端的形式中会以自我毁灭告终。(10)另一个女人(很有可能是数年之后的同一个人)深受疑病症(hypochondriasis)之苦。她同时还常常整日记挂着自己的身体,这种记挂不是整天想着变美,而是担心生病。至于个体为何选择积极或消极的想象,当然有其理由,但这不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议题。重要的是,上述两种现象背后都是个体自恋地自我关注,留给外部世界的兴趣所剩无几。

道德疑病症(moral hypochondriasis)在本质上并无不同。患有此症的人担心害怕的,不是生病或死亡,而是内疚。这样的人总是对他做错的事、犯下的罪等心怀歉疚。对待外人——对他自己也是——他可能表现得特别谨慎尽责、道德高尚,甚至对他人关怀备至。实际上,这样的人只关心他自己,关心他的良知,关心他人会怎么评价自己,等等。身体上和道德上的疑病症背后的自恋,与虚荣之人的自恋是一样的,只是就其本身而言,在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眼里,前者表现得没有那么明显。这种类型的自恋被卡尔·亚伯拉罕(karl abraham)划分为消极性自恋(negative narcissism),尤其见诸处于忧郁症状态的个体,其特点是个体感到匮乏、不真实和自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形式没那么极端的自恋倾向。有一个很出名的笑话非常贴切地表达了这种情形。有一位作家见到朋友后,喋喋不休地谈论他自己,许久之后才说:“我说了这么久有关我的事,接下来让我们聊聊你吧。你觉得我的新书怎么样?”这个人就是典型的一心只想着自己、对别人(附和效仿他的人除外)不甚在意的人。这种人不在少数。即便他们常常表现得乐于助人、体贴入微,那也是因为他们自己乐于扮演这一角色。他们的能量已经全部耗于自我欣赏,而不是费心从他们帮助之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我们如何识别自恋的人呢?有一种类型很容易辨认。这种类型的人表现出自我满足的所有迹象。我们会发现,他会把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说得郑重其事,好像极其重要。他常常不听别人在说什么,也并不真正感兴趣。(倘若他是个聪明人,他会提几个问题并特别留意让自己看上去很感兴趣,以此来混淆视听。)我们也可以透过他对任何批评都很敏感这一点来识别这一类人。这种敏感可以通过他对任何批评的有效性都予以否认或者做出愤怒或消沉沮丧的反应等方式表现出来。在很多情况下,自恋倾向可能隐藏在谦逊和谦卑态度的背后。实际上,个体的自恋倾向把自己的谦逊当作对象进行自我欣赏,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无论自恋的外在表现是什么,对外部世界缺乏真实的兴趣是所有自恋形式共有的特点。(11)

我们有时候也可以通过自恋之人的面部表情将其辨识出来。我们常常看到他的脸上焕发出一种光采或微笑,这种表情在有些人看来是自鸣得意,在另一些人看来是快乐安详、信任他人和天真淳朴的神色。自恋,尤其是极度的自恋,其外在表现常常体现于个体双眼之中散发出的一种奇特的光芒:有些人认为那是近乎圣洁之光,另一些人则认为那是半疯之兆。很多非常自恋的人说起话来侈侈不休,而且通常是在用餐之际,他们会忘了吃饭这回事,结果弄得其他人都陪着干等。与他们的“自我”比起来,同伴或食物都没有那么重要。

自恋之人甚至也不一定把他自己的整个人当作自恋对象。他往往将自恋投注于自己个性魅力的某个组成部分,例如他的品德名誉、他的聪明才智、他的身强力壮、他的风趣机智、他的漂亮外表(有时甚至具体到头发或鼻子)。有时候,他的自恋涉及一些我们通常不会引以为豪的个人品质,比如他因为害怕而能预知危险的能力。他“渐渐认同他自身的某个组成部分”。倘若我们问“他”是谁,正确的回答会是“他”是他的大脑、他的名声、他的财富、他的阴茎、他的良知等等。各种各样的宗教中的一切神像,代表的都是人身上许许多多的组成部分。在自恋的人那里,这些构成他自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都是他的自恋对象。一个以其财产来体现自我的人,在尊严有可能受损时,他很容易接受;但若是威胁到他的财产,那就像威胁到他的生命。而一个以其才智体现自我的人,若是说了些蠢话,他会为此感到痛苦不堪,乃至有可能引发严重的抑郁情绪。然而,自恋越严重,自恋者越不愿意接受自己失败的事实,或者越不愿意接受他人任何合情合理的批评。对他人的这种无礼行为,他只会觉得怒不可遏;或者认为这个人太冷漠无情又愚蠢无知,没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在这方面,我想起一位才华横溢但高度自恋的人,在他做完罗夏墨迹测试之后,发现分析结果与他对自己描绘的理想画面有出入,为此他说:“我真为设计这个测试的心理学家感到惋惜,他肯定非常偏执。”)

我们现在必须谈到另一个因素,它使自恋现象变得更加复杂。自恋的人把“自我形象”变成他的自恋对象,对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他同样如此。他的想法、他的知识、他的房子,还有在他“兴趣范围之内”的人,都会变成他的自恋对象。正如弗洛伊德所言,最常见的例子很可能就是对自己所生的孩子的自恋式依恋。很多父母相信,与其他孩子相比,自家的孩子是最漂亮、最聪明的。情况似乎是,孩子越小,这种自恋偏见就越强烈。父母之爱,尤其母亲对婴儿的爱,在很大程度上是把婴儿当成自己的延伸来爱的。成年男女之间的爱往往也具有自恋性质。爱上一个女人的男人,一旦她成了“他的”,他可能会把他的自恋转移到她身上。因为他带给她那些特性,他便对她心生欣赏和崇拜。仅仅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她便成了一位具有卓越品性的女人。这样的人通常还会觉得,他拥有的一切都是精妙绝伦的,他也会“爱上”它们。

自恋这种激情,在很多个体身上,其强度之大唯有性欲和生存欲望能与之媲美。事实上,它多次被证明比后二者都要强烈。即便是强度不会到达如此地步的普通人,也还是有一个看上去几乎坚不可摧的自恋内核。鉴于此,我们可能会怀疑,自恋这种激情可能和性欲及生存欲望一样,也具有重要的生物学功能。这个问题一旦提出,答案立现。若不是他身体上的各种需求、他的各种兴趣和欲望充满了能量,他该何以存活?从生物学角度讲,从个体生存的立场看,人必须赋予自己比任何其他人都要大得多的重要性。倘若他不这么做,他将从哪里获取能量和兴趣来抵御他人、保护自己、为生计辛苦劳作、为生存努力拼搏、在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仍然坚持己见呢?没有自恋,他可能是位圣人,可圣人的存活率又有多高呢?不自恋,这一从道德或宗教立场来看最可取的品质,站在世俗的生存立场,却可能是最危险的。从目的论角度讲,我们可以说,大自然已经赋予人类很大程度的自恋,使其能够采取为保证生存所需的行动。此话不假,尤其因为大自然并没有赋予人类像动物那般发展得非常完善的本能。动物不需要考虑或决定自己是否要努力,它的内置本能便是以这种方式为其生存效劳的。在这个意义上,动物没有生存“难题”。但在人类身上,这种本能装置已经失去了大部分效力——因此自恋承担着一项非常必要的生物学功能。

然而,一旦认识到自恋具有非常重要的生物学功能,我们又面临另一个问题。极度的自恋难道不会使我们对他人漠不关心,不会使我们在必须把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二位以便实现与他人合作之时却无法做到?自恋,难道不会使人不爱社交?实际上,当自恋到达极端的程度,它难道不会使人精神失常?毋庸置疑的是,极度的个体自恋对一切社交生活都将是严重的制约因素。然而,倘若果真如此,自恋一定会被说成与生存原则相悖,因为只有个体融为集体的一分子,他才能生存。在大自然的各种灾害面前,几乎没有人能单枪匹马地保全自己。很多只能通过团队协作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也无法做到。

如此一来,我们得到了一个自相矛盾的结论:自恋对人的生存是必需的,但同时也对生存产生威胁。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一分为二地来看。其一,于生存有利的,是最佳限度的自恋,而不是最大限度的自恋。这就意味着,个体在生物学意义上所必需的自恋,是被弱化到了与社会合作兼容共存的自恋程度。其二在于如下事实:个体的自恋被转化为群体性自恋,宗族、民族、宗教、种族等等,成为自恋激情的对象,而不再是个人。因此,自恋的能量得以保持,但被用在服务群体生存利益,而不是个体生存。在探讨群体性自恋问题及其社会学功能之前,我想先对自恋做一番病理性分析。

自恋最危险的后果,是个体理性判断的扭曲。个体自恋的对象被认为是有价值的(美好的、美丽的、聪慧的等等),这并不是基于客观的价值判断,而是因为它是我或者它属于我。自恋性质的价值判断是带有偏见的。这种偏见通常被合理化为这样或那样的形式,而且这种合理化行为或多或少都具有欺骗性,程度因个体的智力水平和世故水平而异。在酒鬼的自恋中,这种扭曲通常很明显。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谈吐肤浅又乏味的男人,但他那副神态和口吻,却像是自己所说的话是最精彩有趣的妙语。他在主观上有一种欣快的“处于世界巅峰”的感觉;而在客观现实中,他正处于自我膨胀状态。所有这些分析并非意在表明高度自恋的个体所说的话都必然乏味无趣。倘若他是个天赋高或智商高的人,他会冒出一些有趣的想法;倘若他对这些想法评价很高,他的判断也不会完全错误。但自恋之人无论如何都会倾向于高度评价他自己成就的东西,而且在形成这种评价的过程中,这些东西真实的品质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在“消极性自恋”的例子中,情形正好相反。这种类型的个体倾向于过低地评价他自己拥有的一切,他的判断同样是带有偏见的。)倘若他能意识到其自恋性质的判断所具有的扭曲本质,后果将不会这么严重。他会愿意——他也能够以一种幽默的态度来面对他的自恋偏见。但这种情况很少见。个体通常相信自己不存在什么偏见,相信他的判断是客观且实事求是的。这会导致他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发生严重扭曲,因为这种能力在他自处以及应对他所拥有的事物时,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到钝化。相应地,自恋的人所做的判断,在涉及不是“他”或不属于他的事物时,同样也是带有偏见的。与他无关(“非我”)的世界,是低劣的、危险的、道德败坏的。如此一来,自恋的人最终怀着巨大的扭曲。他和他拥有的,都被高估了,外部的一切都被低估了;这对理性和客观性造成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

危险系数更高的一个自恋病态性因素,是个体在其自恋激情投注的对象遭到批评时所做出的情感反应。通常情况下,对我们所做的事或所说的话,对方提出公平合理、不带敌意的批评意见时,我们往往不会感到愤怒。但是自恋的人若是挨了批评,他会产生极其愤怒的反应。他倾向于认为,这番批评是带有敌意的攻击;正是由于他的自恋本质,他无法想象批评的正当合理性。倘若我们意识到自恋的人是一个脱离了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因而孤立无援继而是心怀恐惧的人,那么我们就能完全理解他为何会如此愤怒。这种孤立无援和恐惧惊惶的感觉,正是他自恋性质的自我膨胀所要抵消的。倘若他就是全世界,那么就不会有什么外部世界能吓到他;倘若他就是一切,那么他就不孤单。其结果就是,当他的自恋受到伤害,他会觉得自己的全部存在都受到威胁。当对抗恐惧的保护伞——他的自我膨胀——受到威胁,恐惧就会浮出水面,并引发极端愤怒。这种极端的愤怒会越来越强烈,因为没有任何适当行动能削弱这种威胁。唯有摧毁他人的批评或者毁灭自我,才能拯救他脱离这种有碍其自恋性安全状态的威胁。

个体自恋受损,除了可能引起爆发性的狂怒,还可能导致个体抑郁。自恋的人通过自我膨胀获得他的身份认同感。外部世界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它的威力并不能令他臣服,因为他已经成功地成为了全世界,成功地自我感觉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倘若他的自恋受到伤害;而且出于若干原因,他承受不起暴怒的代价,例如在面对他人批评时,他具有主观上的软弱或者客观上的弱势,那么他就会抑郁。他脱离了与世界的联系,并且对世界毫无兴趣;他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是个无名小卒,因为他尚未把自我发展成他与世界之间的联系的中心。倘若他自恋受损特别严重,严重到无以为继,那么他的自我会崩塌,而自我崩塌在个体主观上的习惯性表现就是抑郁。抑郁症中的哀逝对象,在我看来,就指的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极好之“我”的自恋形象,这也是抑郁之人哀伤悼念的对象。

正是因为自恋之人生怕自己由于自恋受到伤害而导致抑郁,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想要避免这种伤害。有很多办法达到这个目的。其一就是变得更加自恋,如此一来,任何外界的批评或失败都无从真正触及他的自恋内心。换言之,个体将自恋程度加深,以此挡避威胁。这毫无疑问意味着个体试图治愈自己具有威胁性的抑郁,而他采取的办法则是加剧精神病态程度,乃至变得精神错乱。

然而,在应对个体自恋所受的威胁时,还有另一个解决办法,虽然对其他人来说更危险,但对个体来说却更容易令其满意。这种解决办法在于个体想要改变现实的企图,改变的方向却是使现实在某种程度上符合他自恋性质的自我形象。其中有个例子就是相信自己发明了一台永动机的自恋发明家,实际上他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拥有了某个具有一定重要意义的小发现而已。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解决办法,那就是个体使他人与自己看法一致;倘若可能,他想使几百万人与自己达成共识。前者是感应性精神病(12)(某些婚姻关系或朋友关系即依赖于此);后者是某些公众人物通过获得成百上千万人的称赞和共识来避免自己的潜在精神病在公开场合突然发作,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希特勒。倘若他没能成功地使几百万人相信他自己塑造的自我形象、对他所说的“第三帝国”千年昌盛的浮华幻想信以为真,甚至没能成功地扭转现实使他的追随者们相信他的所作所为是正确之举,那么他就是一个极度自恋的人,很可能会深受明显的精神病折磨。(他倒台以后不得不自杀,否则自恋形象的崩塌将会令他真正难以承受。)

历史上还有其他极其狂妄自大的领袖人物,他们扭转现实使之符合自己的自恋,从而成功“治愈”了它。这种人必定同时还会摧毁一切批评,因为他们无法忍受精神健全之声对他们构成的威胁。从卡利古拉和古罗马暴君尼禄到希特勒,我们看到,他们需要找到信徒、需要扭转现实使之与其自恋相符、需要摧毁一切批评,这种需要是如此尖锐、如此强烈,恰恰因为它是个体为避免精神病突然发作所做的一种努力和尝试。然而荒谬的是,精神失常这一点,在这种领袖身上同时也成就了他们出人头地。它赋予他们那种杜绝疑虑的坚定和自由,这令普通人钦佩不已。毋庸赘言的是,这种改变世界、赢取他人信任、使他人认同自己所持主张和妄想的需要,同时会要求个体具备某些才能和天赋,而这是普通人——精神病患者也好,非精神病患者也罢——所欠缺的。我们在进行自恋的病理性分析时,要对自恋的两种形式做出区分,这一点很重要——一种是良性的,另一种是恶性的。在良性形式中,个体自恋的对象是他努力的结果。例如,个体可能会对他所从事的木匠、科学家或农民之职产生一种自恋式的骄傲。由于其自恋对象是他不得不为之工作的事物,他对自己所做的工作以及自己所获的成就怀有的专属兴趣,常常因为他对工作过程本身以及工作中用到的材料怀有兴趣而达到某种平衡。因此,这种良性自恋的动力是个体进行的自我检验。推动他工作的能量,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自恋的性质,但是工作本身会使个体必然与现实发生关联;单凭这一事实,就能不断地抑制住他内心的自恋,并将它控制在限定范围之内。这一机制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会发现有这么多自恋但同时却极富创造力的人。

而在恶性的自恋形式中,个体自恋的对象不是任何他所从事或所造就的事物,而是他所拥有的事物,如他的身体、外表、健康、财富等等。这种自恋类型的恶性本质在于如下事实:它缺乏我们在良性自恋形式中看到的那种矫正性要素。如果我“很了不起”,那是因为我拥有某种品质,而非因为我通过自身努力取得某种成就,我不需要与任何人或任何事发生关联,我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在致力于维系我“了不起”这副面貌时,我把自己从现实中移除,而且愈行愈远,我不得不加深我的自恋程度,以此更好地保护自己免遭如下危险:因为自恋而膨胀起来的自我,可能会被人发现是我自己凭空想象的结果。由此看来,恶性自恋不是自我限制,因而它大体上是唯我的,也是惧外的。一个学会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成就的人会忍不住承认,其他人也已经通过同样的方式取得了类似的成就——即便他的自恋可能会令他相信自己的成就超越了别人。而一个一事无成的人会发现,对其他人取得成就表示欣赏是很困难的事,因此他会被迫孤立自己,在自恋的壮丽想象中越陷越深。

至此,我们已经描述了个体自恋的动态发展过程:自恋现象、其生物学功能以及自恋的病理性分析。此番描述应该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社会自恋现象及其扮演的暴力与战争之源这一角色。

下文将要讨论的中心议题,是个体自恋向群体性自恋的转化现象。我们不妨先来看看群体性自恋的社会学功能,它与个体自恋的生物学功能相对应。对任何想要生存的有组织的群体来说,从它的立场看,成员为其所在群体注入自恋性的能量,这一点很重要。一个群体能否生存,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其成员是否将群体的重要性放在等同于甚至超过他们自己生命重要性的位置;并且是否相信与其他群体相比,他所在的群体富有正气甚至更加优越。倘若不存在这种对群体的自恋性情感投注,那么成员为群体效劳乃至为群体做出巨大牺牲所必需的能量将会大大削弱。

在群体性自恋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我们会看到与前文讨论过的个体自恋相类似的现象。此处我们同样可以区分自恋的良性形式和恶性形式。倘若群体性自恋的对象是一项成就,那么与我们上文所说的相同辩证过程还会再次发生。群体想要通过努力取得某种创造性成就的这一需要本身,会令其必然跳出群体唯我论的封闭圈,并将兴趣对准其想要获取的目标对象。(但如果某个群体想要获得的是征服的快感,那么真正创造性的努力所带来的益处在相当大程度上必定会被忽略不计。)另一方面,倘若群体性自恋用来当作对象的,是群体本身、群体的壮丽想象、群体昔日成就的辉煌或者群体成员们剽悍的体格,那么我们在上文提到的自恋受到抑制的趋势也发展不起来,而自恋倾向以及随之而来的危险的强度将会稳步加大。在现实中,此二者必定也是常常交混在一起的。

群体性自恋还具有另一个我们迄今尚未论及的社会学功能。一个无法使其大多数成员或相当大比例成员的需求得到满足的社会,若想避免这些人心生不满,它就必须为他们提供一种恶性自恋个体所具有的自恋性质的满足。对那些在经济上贫穷和文化上匮乏的人来说,因为隶属于某个群体而产生的自恋式骄傲是唯一的——而且往往也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个体满足来源。正是由于生活对他们来说并不“有趣”,也没有给予其培养兴趣的各种可能性,他们才有可能发展出自恋的一种极端形式。此类现象在近几年出现的典型例子,就是希特勒纳粹德国中存在的种族自恋,也见于今日美国南部的种族歧视。在这两个例子中,为种族优越感大唱赞歌的中坚力量,曾经是、现在也依然是中产阶级的下层民众。这个落后的阶层,在德国和美国南部都是经济上贫困和文化上匮乏的阶层,没有任何切实可行地可以改变现状的希望(因为他们是一种过时且日暮途穷的社会形式的残余),这个群体剩下的唯一满足就是:已经膨胀的、世上最令人艳羡群体的自我形象,以及比被人为判定为“低劣”的另一种族群体更加优越的膨胀心理。这一落后阶层的成员会觉得:“虽然我又穷又没有文化,但我是个重要人物,因为我属于这世上最令人艳羡的群体——白人”,或者“我是雅利安人”。

与个体自恋相比,群体性自恋没那么容易识别。假设有个人对别人说:“我(和我的家人)是世界上最令人敬佩的人;只有我们是干净的、聪明的、善良的、体面的;其他人都是肮脏的、愚蠢的、奸诈的、不负责任的。”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他这个人粗鲁、精神有些失常,甚至是个精神病患者。然而,倘若有个狂热的演讲者在一大群观众面前把上述语句中的“我”和“我的家人”换成民族/国家(或者种族、宗教、政治党派等等),那么他会因为他对国家的爱、对上帝的爱等而得到很多人的称赞和敬慕。但其他国家和宗教会仇视这种言论,原因显而易见:他们遭到蔑视诋侮。然而,在那个受追捧的群体内部,每一位成员的个人自恋在恭维之下都得到极大满足,而且几百万人众口一词,这使他们赞同的那些说法看上去显得有些道理。(其中的大多数人所认为的“有道理”,指的是至少有相当数量的人都表示赞同的意思;对大多数人来说,“有道理”跟理性没有任何关系,而只关乎多人达成的共识。)群体作为一个整体,它需要群体性自恋来保证自己的生存,因此它会进一步推动自恋倾向的发展,并赋予这种倾向一种特别正直高尚的资质。

从古至今,自恋倾向涉及的群体在结构和规模上各有不同。在原始部落或宗族中,它可能仅仅包括几百个人,但这些个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体”(individual),他们仍然被尚未断裂的“始发纽带”(primary bonds)(13)联合在一起,形成一个血缘性群体。该群体成员在部落/宗族之外没有情感上的自身存在,这一事实使他们对群体的自恋性情感变得更加强烈。

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社会化的范围越来越大,最初基于血亲关系组成的小群体,渐渐被基于共同语言、共同社会秩序、共同信仰的更大的群体所取代。但是,群体规模更大并不必然意味着自恋的病态性质有所弱化。如我们前文所言,“白人”或“雅利安人”群体性自恋的恶性程度可以发展到何种地步,其实与单个个体极度自恋的发展极限不相上下。不过通常情况下,我们发现社会化过程会有助于形成更大规模的群体。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需要与形形色色的其他人展开合作,而这些人并不是因血缘关系而彼此息息相关的群体内部成员,这种需要往往会弱化群体内部的自恋情感。结合我们上文讨论过的良性个体自恋形式,这一点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同样说得通:由于大规模群体(民族、国家或宗教)把通过自身努力在物质生产、精神生产或艺术创造领域获得有价值的成就当作其为之感到自恋式骄傲的对象,在这些领域进行工作的过程本身,往往会弱化群体成员的自恋情感。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其自恋倾向与其反作用力有时候会奇怪地彼此交融。类似的例子不在少数,罗马天主教会的发展历史便是其中之一。对天主教内部的自恋情感起着反作用的几个因素,首先是“人的普遍性”概念和“信奉一种‘广泛包容’的宗教”概念,这种宗教不再仅限于某个特定的部落或者民族。其次是继上帝观念的提出和拒绝偶像崇拜之后,人应该保持谦卑之心的观念。上帝的存在意味着没有人能成为上帝,没有任何个体能变得无所不知或无所不能。这就为人的自恋式自我崇拜设定了一道明确的界限。然而与此同时,天主教会却滋生出一种强烈的自恋:相信教会是人们获得救赎的唯一机会,相信教皇是基督在尘世的代表。他们是一个如此非凡的机构中的成员:如此一来,教徒们能够发展出一种强烈的自恋。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与上帝有关的事务中:上帝无所不知且无所不能;这一点本该令人谦卑;但个体对上帝产生身份认同,因而在这一认同过程中发展出一种程度非同寻常的自恋倾向。

自恋与反自恋功能这种暧昧不明的关系同样见诸其他几大宗教,如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和新教。我在上述分析中以天主教为例,不仅因为它众所周知,而且主要因为罗马天主教在十五、十六世纪这一段历史时期既是人文主义思想的基础,也是暴力和狂热的宗教自恋的缘起。教会内外的人文主义者们以人文主义之名著书立说,而人文主义是基督教精神的本源。库萨的尼古拉(nicholas of cusa)提倡对所有人心怀宗教宽容(de pace fidei);马尔西利奥·费奇诺(marsilio ficino)教导他人,爱是一切创造的根本力量(de amore);伊拉斯谟(erasmus)坚决主张相互包容和教会民主化;托马斯·莫尔(st. thomas more),这位不愿追随亨利八世遵奉英国国教安立甘宗的天主教教徒,为宗教普世主义和人类团结发声并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波斯特尔(guillaume postel)在库萨的尼古拉和伊拉斯谟奠定的基础上呼吁全球和平与世界大同(de orbis terrae concordia);西库洛(siculo)追随皮科·德拉·米兰多拉(pico della mirandola)的步伐,热情洋溢地为人的尊严、理性和美德以及人自我完善的能力大唱赞歌。这些人和其他从基督教人文主义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众多人文主义者一道,大力推崇人的普遍性、人与人之间兄弟般的友爱情谊、人的尊严和理性。他们为宽容与和平而战。(14)

与他们对峙的宗教狂热力量来自两个方面:路德派和天主教会。人文主义者们努力避免祸事纷争,最终却是两支狂热的宗教力量胜出。宗教迫害在灾难性的“三十年战争”(15)期间达到顶峰,这对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来说是个打击,欧洲大陆至今未曾彻底恢复。当我们回顾十六、十七世纪的宗教仇恨,其中的非理性因素显而易见。双方都拥有以上帝之名、以基督之名、以爱之名的宗教信仰,彼此之间存在某些观念上的分歧,但与总体原则相比,其实没那么重要。然而,他们互相仇视,对人性止于自己这一派宗教信仰的前线阵地这一点,各自深信不疑。这种过度评价己方观点和立场、仇视一切异己之见的做法,其本质正是自恋。“我们”是“可敬可佩的”,“他们”是“可恶可鄙的”;“我们”是“良善之辈”,“他们”是“邪恶之徒”。对我们所奉教义提出的任何批评,都是不可忍受的恶毒攻击;对他们提出批评,是帮助他们回归真理的善意之举。

自文艺复兴以降,这两股强大的彼此针锋相对的力量——群体性自恋和人文主义——以其自己的方式各自谋求发展。不幸的是,群体性自恋将人文主义远远地抛在了后头。在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政治上和宗教上的人文主义看上去呼之欲出,结果却希望落空,不曾真正成为现实。群体性自恋的新形式涌现出来,并主宰了随后的几个世纪。这种群体性自恋呈现出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宗教的、国家的、种族的、政治的。新教徒与天主教徒势不两立,法国人与德国人互不相容,白人与黑人势同水火,雅利安人针对非雅利安人;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从心理学角度讲,我们所面对的,是同一种自恋现象及其引发的狂热和毁灭。(16)

在群体性自恋日益壮大势力的同时,作为其对立面的人文主义也在向前发展。在十八、十九世纪,从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罗素、赫尔德、康德到歌德和马克思,“人类的每一个个体自身都具备人性的一切方面”以及“坚决不允许存在任何宣称其各种特权是基于其内在优越性的特权群体”,这些思想观念得到了发展和推广。第一次世界大战对人文主义来说是一次沉重打击,它催生了愈演愈烈的群体性自恋狂欢:第一次世界大战所有参战国的全国性歇斯底里大发作、希特勒的种族主义、西方国家的狂热反共浪潮。群体性自恋花样百出的这些表现形式,已经把全世界带到了全面毁灭的深渊边缘。

在人类所面临的这种威胁之下,我们今天在全球各个国家、多元意识形态之中都可以看到人文主义的复兴;在天主教和新教神学家、社会主义者和非社会主义哲学家之中,都有激进的人文主义者。全面毁灭的危险是否会真正降临,新人文主义者们的思想观念和新通讯手段在人与人之间形成的联结纽带是否足以阻止群体性自恋的效应,这是一个可能会决定人类未来命运的问题。

群体性自恋不断加强,从前体现在宗教组织,如今只是改头换面变成了国家、种族和党派自恋,这的确是个很奇怪的现象。首先是因为自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思想力量取得的进展,我们在上文已有论述。其次是科学思想的不断发展,它会逐渐削弱自恋。科学的方法要求客观性和务实精神,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看待世界,而不被自己的欲望和恐惧所扭曲。它要求我们在客观现实面前保持谦卑之心,放弃一切无所不能和无所不知的妄想。它需要批判性思维、实验方法、客观证据和怀疑态度,这些都是科学研究的典型特征,也正是这些思想方法往往对自恋倾向起着反作用。毫无疑问,科学的思维方式对当代新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影响,而且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杰出的自然科学家都是人文主义者,这一点也并非偶然。然而,虽然绝大部分西方人曾经在中小学或者大学里“学过”科学的方法,但他们从未切实领会科学方法和批判性思维的真实内涵;甚至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大部分专业人士也仅仅只是技术人员,尚不具备真正的科学态度。对大多数人来说,学校教给他们的科学方法就更没什么重要性可言了。虽然我们可以说,高等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往往对个体自恋和群体性自恋起到缓和削弱的作用,但这并没能阻止大部分“受过教育”的人们热情洋溢地投身于各种国家性的、种族性的和政治性的运动中去,而这些运动所体现的,正是当代群体性自恋。

情况看上去与预期背道而驰,科学缔造了新的自恋对象——技术。人类创造了一个从前无法想象的世界,发明或发现了无线电、电视机、原子能、太空旅行,他对此怀有自恋式的骄傲,他甚至对自己有可能毁灭整个地球也深感骄傲。人类为他自恋性的自我膨胀创造了一个新对象。在研究现代历史上自恋发展的方方面面时,我们难免会想到弗洛伊德所说的:哥白尼、达尔文以及他自己,彻底推翻了人认为其在宇宙中扮演着独一无二的角色、认为其意识是不可化简的基本存在这一信念,此举深深地伤害了人的自恋之心。人的自恋之心以这种方式受到伤害,看上去程度被大大削弱了,然而实际并非如此。作为应对,人转移目标,把他的自恋瞄准别的对象:民族/国家、种族、政治信条、技术。

有关群体性自恋的病理性特征,最明显常见的症状是缺乏客观性和理性判断,这一点与个体自恋相同。仔细观察贫穷的白人对黑人或者纳粹分子对犹太人所做的判断,我们就能轻易发现他们在各自的判断中存在歪曲事实的特性。一星半点的真相掺杂其中,由此得到的整个故事都是谎言捏造而成的。倘若有人凭着其自恋性的自命不凡采取政治行动,那么客观性的缺乏往往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我们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已经目睹了民族性自恋后果的两个极其显著的例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多年以前,法国奉行的战略理念宣称,法国军队不需要太多重型火炮或大量机枪,法国士兵被认为极具法兰西大无畏精神和高昂士气,一把刺刀便足以杀退敌军。而事实却是,成千上万名法国士兵在德国人的机枪扫射之下应声倒地,只是因为德军出现战略性失误以及美国施以援手,才使法国免于溃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出现类似失误。希特勒,一个极度自恋之人,成功激发了几百万德国人的群体性自恋,却高估了德国的实力,低估了美国的实力,并且和另一位自恋的军事将领拿破仑一样,低估了俄国的严冬酷寒。即便有如此聪明才智,希特勒也无法客观看待现实,因为比起军队的装备和天气现实情况,战胜和统治的愿望对他具有更重大的影响。

与个体自恋一样,群体性自恋也需要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其所在群体成员共有的自认优越、所有其他人都低劣的思想意识得以实现的。在宗教性群体中,这种满足很轻易就能通过下面这种想法得到实现:我所在的群体是唯一信仰真正上帝的群体,既然我的上帝是真正的上帝,那么所有其他群体都由误入歧途的异教徒聚集而成。即便不假借上帝来充当自己优越性的见证人,群体性自恋也能在世俗层面得到类似的结论。在美国某些地区和南非的白人自恋地坚信自己优于黑人,这就表明:个体的自我优越感或他人群体的低劣感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然而,一个群体的这些自恋性自我形象也需要在现实中得到某种程度的证实。只要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或者南非的白人手握实权,能通过社会、经济和政治性的歧视行为来表明其对黑人具有的优越性,那么他们的自恋信念就具备某些现实支持,继而进一步增强其整个自恋思想体系。这一点同样适用于纳粹分子:犹太人的灭绝净尽必须被当成证据,证明雅利安人比他们更优越(对一个施虐者来说,他掌握了别人的生杀大权就能证明他更优越)。然而,倘若这个因自恋膨胀起来的群体找不到另一个成员较少且无能无助到足以沦为他人自恋性满足对象的群体,那么前者的自恋倾向很容易催生军事征服的欲望。这就是1914年之前的泛德意志主义和泛斯拉夫主义发展路径。在这两个例子中,每个国家都被赋予“受上帝垂爱之国”的角色,比所有其他国家都更具优越性,因此对那些不接受其优越性的国家发动攻击是正当合理的。我并不是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原因”是泛德意志和泛斯拉夫运动的自恋倾向,但他们的狂热无疑是导致大战爆发的原因之一。然而除此之外,我们不应该忘记的是,战争一旦打响,各国政府便会试图激发全国性的自恋浪潮,以此作为成功发动战争的必要心理条件。

倘若群体性自恋受到伤害,我们会发现,前文论及个体自恋时所说的狂怒反应同样也会发生。历史上有很多这类例子,因为象征着群体性自恋的符号或标志遭人鄙薄,常常引起人们近乎疯狂的暴怒。污损某国旗帜,亵渎某人尊奉的上帝、君王或领袖,战败和丧失领土——这些常常激起强烈的群众性复仇心理,继而引发新一轮战争。只有镇压或征服冒犯他们的人,使对方不再侮蔑他们的自恋之心,其自恋的伤口才能愈合。个人也好,国家民族也罢,复仇之举往往是因为其自恋之心受到伤害,并且需要通过毁灭冒犯者来最终“治愈”伤痛。

自恋的病理特征还有最后一个要素不得不提。极度自恋的群体渴望有一个他们能产生认同感的领袖。这位领袖受到群体的尊崇,群体把其自恋投射到他身上。臣服于这位强大领袖,这在深层来讲是一种共生和身份认同行为;在这种臣服行为中,个体的自恋被转移至领袖。领袖越伟大,其追随者就越伟大。在个体层面特别自恋的风云人物最适合实现这一功能。这位领袖相信自己很伟大,并且从无疑虑。对那些臣服者的自恋具有吸引力的,正是他这份自恋。他客观判断的缺乏、他遭遇任何挫败时出现的暴怒反应、他想要时刻保持无所不能自我形象的需要,这些都可能会刺激他出现各种失误,从而导致毁灭;但在此之前,这位半疯的领袖通常是最成功的一位。然而,总有一些天赋异禀的半精神病患者前仆后继,满足自恋群体的各种需求。

至此,我们已经探讨了自恋现象,对其展开了病理、生物学功能以及社会学功能方面的分析。由此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当处于良性形式且不超出某种阈限时,自恋是一种必要且有价值的倾向。但是,我们的描述并不完整。人类关心的不是只有生物学意义和社会意义上的生存问题,还有各种价值观,因为价值观的存在和发展,他才成其为人。

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自恋显然与理性和爱相冲突。这一点几乎不言自明。因为自恋倾向的这种本质,只要它存在,便会使人在某种程度上无法实事求是地看待现实,也就是无法形成客观认识;换言之,它会妨碍理性。它对爱的妨碍可能没有这么显而易见,尤其我们还记得弗洛伊德曾经说过:所有的爱都含有强烈的自恋成分;爱上一个女人的男人把她变成他自恋的对象,因此她变得迷人又性感,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她也可能对他做同样的事,于是就出现了人们所说的“伟大的爱情”,但这往往只是感应性精神病,而不是真正的爱情。男女双方都保留着本身具有的自恋,他们对彼此并没有产生真实、浓厚的兴趣(更勿论对任何其他人),他们仍然敏感易怒、多疑猜忌,而且极有可能各自都需要一个新人为自己带来新鲜的自恋满足。对自恋者来说,伴侣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或实在的个体;他只作为自恋者因自恋膨胀起来的自我的影子而存在。与此对照的是,非病理性的爱并不以相互自恋为基础,它是各自体验为独立实体的两个人形成的一种关系,他们能向对方敞开自我,并与对方合为一体。将欲体验爱情,必先体验分离。

倘若我们认为所有伟大的人文主义宗教教义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克服自恋是人的奋斗目标,那么从道德-精神角度来看自恋现象具有怎样的重要性,就变得特别清晰了。对这一原则的表述,或许没有哪家学说比佛教更激进的了。佛陀的教义相当于表示,人只有从他的幻觉中醒来并保持对现实的清醒才能拯救自己脱离苦海;这些现实包括生老病死,也包括人的贪婪欲望不可能永远得到满足的现实。在佛陀的教导之下“幡然醒悟”的人,就是克服了自恋的人,因而也是能保持完全清醒的人。这种观点或许我们可以换一种说法:人只有消除他“拥有坚不可摧的自我”这种幻想,且一并放弃所有其他贪求之物,才能对世界敞开,并与之产生充分的关联。这一彻底清醒的过程与个体通过与世界产生关联来替换内心的自恋,二者在心理上是完全一样的。

在希伯来人和基督徒的传统中,这一相同目标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方式,指的也是对自恋的克服。《旧约全书》说:“你要爱邻如己。”这就要求人们克服自己的自恋,至少要达到相信邻居和自己一样重要程度。但《旧约全书》不止如此,它还要求人们爱“寄居者”(17)(你们在埃及地作过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寄居者(陌生人)是不属于我所在的宗族、家庭、国家的人;他不属于我自恋依附着的群体;他仅仅是个人类。正如赫尔曼·科恩(hermann cohen)所言,人们在陌生人身上发现的,只是“他是个人”(18)。在对陌生人的爱里,自恋之爱消失了,因为这意味着我对另一个人的爱是出于他的本真和我俩之间的不同,而非出于他像我。《新约全书》说:“爱你们的仇敌。”这更是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倘若这个陌生人对你来说已经成为一个完全的人,那么也就不存在什么仇敌了,因为你已经成为一个真实的人。唯有在自恋被克服、唯有“我就是你”的时候,爱陌生人和爱仇敌才可能成为现实。

反对偶像崇拜,是先知书的中心议题,这同时也是反对自恋。在偶像崇拜中,人的部分能力被绝对化,并被尊为偶像。于是,人以一种异化的方式崇拜他自己。他潜入其中的这尊偶像变成了他自恋激情的对象。与此相反的是,“上帝”这个观念其实是对自恋的否定,因为只有上帝,而不是人类,才是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的。一个无法界定和难以形容的上帝,是对偶像崇拜和自恋的否定。然而很快上帝又成为偶像,人以一种自恋的方式对上帝产生认同,因此与上帝概念最原初的功能完全对立的是,宗教成了群体性自恋的一种表现。

人只有彻底摆脱自恋之后才能完全成熟,包括个体自恋和群体性自恋。心理学研究中所说的心智发展,其目标与人类历史上伟大的精神领袖们用宗教-精神术语所说的目标,本质上是一样的。概念表述各有不同,但实质和各种概念所涉及的人类经验是一样的。

我们生活的历史时期,其特点是人的智力发展与从前相比有了巨大的飞跃,这使我们造出了最具毁灭性的武器;心智-情绪发展方面也同样如此,这使我们仍处于一种显著的自恋状态,并表现出所有的病态症状。这种发展很容易引发重大灾难,我们又该当如何才能避免呢?在可预见的未来,人究竟有没有可能纵使所有的宗教教义都摆在眼前也要迈出从来不曾迈出的一步?会不会自恋在人心之中根深蒂固,深到他永远都无法克服他的“自恋内核”,就像弗洛伊德想的那样?有没有可能在人有机会成为完整的人之前,他的自恋性癫狂不至于使人类毁灭?我们还能怀揣任何这样的希望吗?这些问题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我们只能研究最理想的可能性有哪些,或许只有这些可能性才能帮助人类避免那场大灾难。

我们不妨从看上去最容易的方式入手。在不减弱每个人的自恋能量的情况下,自恋的对象也可以被改变。倘若人类能变成群体性自恋的对象,整个人类大家庭——而不是某个国家、某个种族或者某一套政治体制——变成自恋对象,我们或许大有可为。倘若个体能首先把自己当作一名世界公民,倘若他能为人类和人类取得的成就感到骄傲,那么他的自恋会转向人类,把人类而不是其冲突性的部分作为对象。倘若所有国家的教育体系都强调人类的成就,而不是某个民族或国家的成就,那么人之为人的骄傲就有了一桩更具说服力和更打动人的事实。古希腊诗人借安提戈涅(antigone)之口说:“奇异的事物虽然多,却没有一件比人更奇异。”倘若这种感想能为所有人共有,那么我们就能向前迈一大步了。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要素必须提及,那就是所有良性自恋具备的共同特征,即以一项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的成就作为自恋对象。能让每个人都为自己属于人类而感到骄傲的那些任务,必须由人类所有成员共同承担,而不是哪个特定的群体、阶级或宗教。我们当前就面临着人类共同的任务:携手对抗疾病和饥饿,运用我们的通讯技术为全世界各族人民传播知识和艺术。事实上,尽管人们在政治和宗教思想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是没有任何人承担得起将其自身排除在这些共同任务之外的后果;因为本世纪最伟大的成就,恰恰在于我们已经彻底推翻了如下这些信念:人与人之间不平等是天生注定或是神的旨意、剥削行为有其必然性或正当合法性。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资产阶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中国辛亥革命、殖民地爆发的各种革命,这些都是基于一个共同的思想:人人平等。即便其中有些革命在有关体制下有悖人人平等这一原则,但历史事实是,人人平等的观念以及由此而生的人人享有自由和尊严的观念,已经征服了全世界;而且我们也很难想象,人类还会重拾不久之前仍占据着人类文明史主要地位的那些观念。

人类形象和人类成就作为良性自恋的对象,可以通过联合国这样的超国家组织得到体现。我们甚至可以为此构建专属标志、节日和纪念活动。成为年度最受瞩目节日的,不是某个国家性节日,而是“人类的节日”。但是显然,要发展到这一步,只有在尽可能多的国家且最终是所有国家都一致同意不仅在政治上也在情感事实上为了人类的主权而主动让出一部分国家主权,才能真正实现。一个实力增强的联合国和针对各种群体性冲突提出合情合理的和平解决办法,这是使人类及其共同成就成为群体性自恋对象显而易见的条件。(19)

正如我们前文所言,自恋对象从单个群体到全人类及其成就的这种转变,确实会对民族性自恋和意识形态性自恋具有的危险起到抵消的反作用。但这还不够。倘若我们忠于我们的政治理想和宗教理想,忠于无私互爱的基督教及社会主义理想,那么我们的任务就是弱化每一个个体的自恋程度。虽然这将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然而与以往任何时候相比,这项任务如今更有可能实现,因为我们已经有办法创造一种使每一个人都过得有尊严的物质条件。技术的发展会使一个群体完全不再需要奴役和剥削另一个群体。技术已然把战争变成了过时之举,它成为了经济层面的理性行动。人类将会首次摆脱半动物状态,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人,并因此不再需要自恋式的满足来补偿其物质和文化上的匮乏。

在这些新条件的基础上,人类为克服自恋做出的尝试和努力可以通过科学和人文主义的指引得到极大助力。正如我已经阐明的那样,我们必须转变在教育方面的努力方向,从主要以技术为导向转到以科学为导向。这就是说,我们要进一步推动批判性思维、客观性、对现实的坦然接受以及真理概念的教育。这种真理不在任何法令强权面前折腰,且对任何可能的群体都行之有效。倘若一些文明国家能在其年轻人的心目中将科学导向塑造为一种基本态度,那么在与自恋的对抗中将会大有所成。同样为此推波助澜的第二个因素,是人文主义哲学和人类学知识的传播。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哲学分歧和宗教差异都消失。我们甚至不能有这种想法,因为创建一个声称“唯其正统”的体系可能会催生另一个自恋之源。然而即便考虑到现有的这些差异,也还存在着共同的人文主义信条和经验。这个信条就是,人类的每一个个体都具备人性的一切方面,尽管我们在智商、才能、身高和肤色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但“人的状况”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同一的。人文主义经验包括:人类的方方面面没有什么对我们来说是异的,“我就是你”,人与人之间是可以互相理解的,因为我们都有着相同的人类生存环境。只有我们扩大自己的认识范围,这一人文主义经验才会变得完全可能。我们本身具有的认识通常囿于所在的社会允许我们认识到的范围,那些与之格格不入的人类经验会被屏蔽压制。因此,我们的意识所代表的,主要是我们自己所在的社会和文化,而我们的无意识则代表着每个人身上都有的普遍意义上的人。(20)自我认识的拓宽、超越意识和照亮社会无意识领域,这将会使人亲身体验到所有的人性;他将同时拥有自己作为罪人和圣人、儿童和成人、神志正常和精神失常、活在过去和活在未来的体验,他内心会具备人类曾经拥有并且即将拥有的人之为人的一切体验。

我相信,所有宣称代表人文主义的宗教、政治和哲学思想所尊崇的人文主义传统,它真正的复兴,将会为我们今天最重要的“新前沿”带来相当大程度的进步。这种“新前沿”就是:人发展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人。

言及于此,我并不是说单单教育一项就能成为实现人文主义目标决定性的一步,这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们所持的看法。只有基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发生转变,所有这些教育举措才会产生影响。这种转变是从官僚工业主义到人文主义-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业主义、从集权化到分权化、从组织人到有责任心和积极参与各项事务的世界公民、从隶属于国家主权到隶属于人类整体主权及其选定的机构、从“富”国和“穷”国在双方合作中的共同努力到齐心协力建设发展后者的经济体系,再到全世界裁军和把现有的物质资源用于各项建设性任务的方方面面的转化。世界各国普遍裁减军备同样也是必要的,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倘若一部分人生活在被另一群有着共同政治利益的国家集团全面毁灭的恐惧之中,那么世界上剩下的人就都生活在被这两个集团毁灭的恐惧之中。如此一来,毫无疑问,群体性自恋将不会得到削弱。只有在他认为自己和他的孩子们都活在安然之世,年年岁岁来日可期,人才能成其为人。

* * *

(1)弗洛伊德《论自恋》,引自《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第十四卷,第74页[freud, on narcissism (standard edition;london: hogarth press, 1959), vol. xiv, p.74]。

(2)同上,第75页。

(3)弗洛伊德《论自恋》,引自《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第十九卷,第63页[freud, on narcissism (standard edition;london: hogarth press, 1959), appendix b, vol. xix, p.63]。

(4)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引自《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第十三卷,第88—89页[freud, totem and taboo (standard edition), vol. xiii, pp.88-89]。

(5)弗洛伊德《群体心理学》,引自《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第十八卷,第130页[freud, group psychology (standard edition), vol. xviii, p.130]。

(6)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引自《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第十三卷,第89页[freud, totem and taboo (standard edition), vol. xiii, p.89]。

(7)波吉亚家族(the borgias):十五和十六世纪影响整个欧洲的西班牙裔意大利贵族家庭,前后出了三位教皇。其家族名称来源于其家族封地博尔哈(borja)。波吉亚家族历代担任西班牙瓦伦西亚大主教区的教职,家族可上溯至阿拉贡王室,拥有庞大的政治势力和财富。——译者

(8)拉斐尔·莱昂尼达斯·特鲁希略·莫利纳(rafael leónidas trujillo molina,1891年10月24日—1961年5月30日),多米尼加政治家、总统、大元帅和独裁者。——译者

(9)加缪在《卡利古拉》中对这种权力的癫狂刻画得最为精妙。

(10)详参埃里希·弗洛姆《自我的追寻》一书中有关自爱的讨论。我在书中试图阐明:对自己真正的爱与对他人的爱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自私自利的、自恋的爱的意义上,这种“自爱”可见于那些既无法爱他人也无法爱自己的人。

(11)要区分虚荣自恋的人和自我评价低的人,有时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后者常常需要赞扬和欣赏,这并不是因为他对任何其他人都不感兴趣,而是因为他自我怀疑和自我评价低。另外还有一项重要区分,操作起来同样并非总是轻而易举,那就是自恋和自我主义(egotism)。极度自恋意味着个体无法完全彻底地实现对现实的体验;极度自我主义意味着个体对他人几乎没有任何关切、爱或同情之心,但并不必然表示个体会夸大他的主观认知过程。换言之,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并不必然是极端自恋的人;自私自利的人并不必然对客观现实视而不见。

(12)感应性精神病(folie à deux),在icd-10中也称“诱发妄想性障碍”(induced delusional disorder),在dsm-iv中也称“共发性精神障碍”(shared psychotic disorder),为一种精神障碍,指两人或以上的人有亲密的情感相联。在这些人群中只有一个真正患有精神疾病,其妄想症通常由其他人诱发,其症状通常会随着与特定人(群)的分离而消失。——译者

(13)详参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一书中有关“始发纽带”的讨论[e. fromm, escape from freedom (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1941)]。

(14)详参弗里德里希·希尔非常精彩的著作《第三力量》[friedrich heer, die dritte kraft (s. fischer verlag, 1960)]。

(15)三十年战争(1618—1648),由神圣罗马帝国内战演变而成的一次大规模欧洲国家混战,是历史上第一次全欧洲大战。战争基本上以德意志新教诸侯和丹麦、瑞典、法国(法国信天主教,为称霸欧洲,选择与新教国家联手)为一方,并得到荷兰、英国、俄国支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为另一方,得到教宗和波兰的支持。——译者

(16)此外还有其他危害性较小的群体性自恋形式,它们见诸小规模群体,如某些组织的地方分会、一些小型的宗教派系、“校友会”等等。这些群体的自恋在程度上可能并不比大规模群体轻,它们之所以没那么危险性,是因为这些群体几乎不掌握什么权势,因而几乎不具备造成伤害的能力。

(17)原文“stranger”通常作“陌生人”解,此处参照《新约全书》现代中文译本,取“寄居者”之说。为求语义准确通顺,下文根据语境或译“陌生人”,或译“寄居者”。——译者

(18)赫尔曼·科恩《源于犹太教的理性宗教》[h. cohen, die religion der vernunft aus den quellen des judentums (frankfurt am main: f. kaufman, 1929)]。

(19)在此我想略提几点建议,为这类尝试可采取的具体措施作一番举例说明。历史教科书应该改写为世界历史教科书,书中每个国家的人类占比要贴合现实,不被歪曲篡改,正如世界地图在所有国家都一样,并不夸大哪一国的疆域范围。除此之外,电影可以拍成令人为人类发展感到骄傲的样子,告诉大家人类及其成就是众多群体同心协力各承其责最终汇聚融合的结果。

(20)详参弗洛姆所著的《禅宗与精神分析》[e. fromm, zen buddhism and psychoanalysis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0)]与《在幻想锁链的彼岸》[e. fromm, beyond the chains of illusion, “the credo series”ruth nanda anshen(ed.)(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62 & new york: pocket books,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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