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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争

23 雪中少年犯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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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nquents in the snow

“开拔。”门外的人声提醒我们(通常还在最不顺心的时候),一年一度的圣歌季(season of carols)又来了。我家门前,本地唱诗班的歌声,一年响起一次;至于其他的四十五次,则是一些男孩或儿童的声音,他们甚至不去学唱歌,或记住他们正在糟蹋的那首圣歌的歌词。他们真正持之以恒加以摆弄的乐器,是门铃和门环;他们追逐的,则是钱财。

我敢保,他们中间的一些人,就是翻进我家花园、劫掠果子、砍倒果树还在我家窗外胡喊乱叫的那些流氓阿飞。尽管左邻右舍都知道,我家有人重病在身。 我担心对于他们,我的“姑息迁就”,是处置失当。我既不像个基督徒,赦免他们;也不像个怒气冲冲的主人,放狗去咬他们。人家敲诈,我给钱;给钱,又给得并不得体。我做得两头都不靠。

倘若我并不认为,当前遵纪守法的民众都怒火中烧,那我将此事公之于众就是蠢举一桩(这事更适合说给告解神父听)。针对这怒火,我赢得了无数战斗,却从未赢过一场战争。而且天知道,许多人家比我更有原因感到怒火中烧。毕竟,我还没像朝圣先生(mr pilgrim)那样,被迫自尽。 我为之哀痛的也并不是,女儿遭奸杀,可凶手则将被关进精神病院(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终有一天出院又去逮其他孩子。相比起来,我最大的伤痛也不足挂齿。不过,鉴于它勾起了所有这些问题,还是说说那件事吧。

不久前,几位小邻居撬开我家花园的一间小平房,偷了几件东西——几样不常见的武器和一架光学仪器。这一次,警察找出他们是谁了。由于确信,他们之中有好几个此前就犯过同样的罪,我寄予厚望,会给他们某种足以杀鸡儆猴的判罚。可是有人敬告我:“要是那个老女人当法官,那就全完了。”我当然不得不列席少年法庭。结果与敬告所言,毫发不爽。那位老太太(姑且这样称呼她吧)是庭长。大量证据表明,犯罪有预谋,意在钱财:有些赃物已经卖掉。老太太判罚了一小笔钱。也就是说,她没惩罚犯人,而是惩罚他们的父母。可更让我惊讶不置的是,她给犯人的总结陈词。她告诫他们,务必,确确实实务必放弃这种“愚蠢的恶作剧”。

当然,我万不可指控老太太不公正(injustice)。正义(justice)之定义,林林总总。如果正义的意思,如忒拉绪马霍斯(trasymachus)所想的那样,是“强者的利益”, 那她就很正义了。因为她推行的是自己的和罪犯的意志,他们合起来比我不知强大多少。

可是,假如她的意图是——我并不怀疑,这种正义引领我们所有人走上的那条大道就是用好意铺成的——防止这些男孩长成惯犯,我就要质疑,她的方法是否周全(well judged)。即便他们听她的(他们不会听在意料之中),他们带走的是一个信念:图谋钱财的蓄意抢劫会被归为“恶作剧”一类——归为一种孩子气,长大了就没了。怂恿他们从率意践踏劫掠果园,毫不迟疑地走向入室行窃、纵火、强奸、谋杀,似乎再难想出比这更好的途径了。

这件小事,在我看来,正是我们时代的特征。刑法日渐保护罪犯,不再保护受害者。有人可能担心,我们正在走向犯人专制或(可能是一丘之貉的)纯粹无政府。不过,这并不是我的担忧,我担心的恰好相反。

依照这一国度的古典政治理论,我们把自卫权(our right of self-protection)让渡给国家,其前提条件是国家会保护我们。 粗略说来,你答应不亲自手刃谋害你女儿的那个人,是因为你知道,国家会逮捕并绞死他。当然,作为对国家起源的历史追溯,这一理论与实不符。群体对个体的权力,就其本性而言,是无限的。个体交出权力,是因为他不得不交。国家在最佳状态(这些状态已不再有),藉着明确这一权力,给它设限,并给了个体一丁点自由。

可是古典理论为公民之服从职责(obligation to civil obedience)提供了道德根据;解释了交税为何正确(以及不可避免),手刃谋害你女儿的凶手为何错误。目前,这一令人很不舒服的处境(uncomfortable position)是这样:国家很少保护我们,因为它不愿在国内保护我们免受罪犯侵害,而且明显日益没了能力保护我们免受外敌侵害。我们的权利与自由之少,负担之多,是绝无仅有:作为回报,我们所得保护少得可怜。就在我们的职责增多之时,其道德根据则被撤除。

折磨我的问题是,血肉之躯还会继续忍耐多久。不久之前,甚至还曾有个他们是否应该忍耐的问题。我希望,没有人会以为约翰逊博士是个野蛮人(barbarian)。可是他坚持认为,根据苏格兰的一条古怪法律,某年青人的杀父仇人总逍遥法外,那么此青年蛮有理由这样说:“我在这些野蛮人中,他们拒绝做公正事……因此我处在一种自然的状态……我会把杀死我父亲的罪犯刺死。” (见鲍斯威尔《赫布 里底群岛旅行日记》1773年8月22日之日记)

更显而易见的是,基于这些原则,当国家不再保护我免受流氓侵害,要是我能够,我就有理由亲手抓住他们,修理他们。当国家不能够或不愿意提供保护,“自然”(nature)就卷土重来,自卫权原物奉还给个体。当然,要是我能够且确实这样做了,我会被起诉。对盗贼很是仁慈的老太太及其同党,将对我毫不心慈手软;我会被那些既不知道也不在意萨德现象(sadist) 或任何词汇什么意思的记者,当作“虐待狂”丑闻在小报上示众。

然而,我所担心的不是,或主要不是零星爆发的个人复仇。我更担心的是,我们的境况既然与美国内战之后的南部如此相像,以至于会出现某种类似三k党 的东西,这种东西最终可能会演变成某种右翼革命或中间派革命(a right or central revolution)。因为那些受害者,主要是深谋远虑之人,是不屈不挠之人,是那些想去劳动的人,是那些在无法抚慰的挫折面前仍树立起值得一保的性命(some sort of life)并期望保全性命的人。说他们绝大多数(并非全部)是“中产阶级”,没说到点子上。他们的品质,并非来自阶级:他们之所以属于这一阶级,是因为他们有这些品质。因为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那些勤勉、有远见或天分,并愿意克己自律的人,不大可能在一个世代之后,还仍是无产阶级。事实上,那点仅存的道德、智识或经济活力,残存在他们身上。他们不是非实体(nonentities)。他们的耐心,在某个点会崩断。

那个老太太要是读了这篇文章,会说我在“威胁”(threat)——语言准确常常与她无缘。要是你用“威胁”一词来指(可这时你就不太懂英语),推测预言某个极不可欲的事件,那么我就是在威胁。假如你用“威胁”一词,言下之意是我期望此等结局或情愿促成它,那么你就搞错了。革命很少治愈它们所针对的那种恶;它们总会生养上百个其他的恶。至于那个旧恶,革命经常给它弄个新名,使之继续大行于世。可以肯定,假如有个三k党兴起,很快就会充斥其行列的流氓阿飞,主要是那类激发了三k党的流氓阿飞。右翼革命或中间派革命,会和其他革命一样伪善、肮脏、凶恶。我担心的是,我们恐怕会使革命的可然性更高。

拙文或许被判为不合时宜,不合乎和平与友好之大局。不过,还是与大局有点联系。并非一切种类的和平,都与一切种类的友好(goodwill)相容。应许给使人和睦的人(peacemaker)的福祉(blessing) ,也不是所有那些口称“和平、和平”的人所能得到的。一个真正的“使人和睦的人”, 促进和平,而不是鼓吹和平。和平、和平……我们不会对你严厉……那只是个小孩的恶作剧……你有点神经失常……答应我,不要再那样了……说到头,我并不认为从中会出来友好或和平。在布满报春花的小路上,栽种报春花,说到头,算不得仁举。

你瞧!他们又开始忙活了。“ark, the errol hygel sings.” 敲门声越来越大。好了,他们来了,一年只不过来50回。只过两周半,就是节礼日(boxing day)。 那时,我们或许会有一点宁静,纪念耶稣之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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