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and second things
我在1942年6月6日的《时代与潮流》杂志上读到,德国人将哈根,而不是齐格弗里德树立为他们的民族英雄,我乐得差点笑出声来。因为我是个浪漫人(romantic person)。青春年少之时的一个黄金夏日,我从留声机上首次听闻《女武神的骑行》, 并看到阿瑟·拉克姆给《尼伯龙根的指环》所配插图。 打那时起,我就纵情于我的尼伯龙根,尤其是此故事的瓦格纳版。甚至在今日,这些书卷的那股气息仍能令我心驰神往,带着初恋记忆的那丝痛楚。因此,当纳粹攫取我的珍宝,把它弄成他们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时,那是一个苦涩时刻。不过现在,一切都好了。他们自己已经证明,没有能力消化它。他们保留这一故事,只能靠将它颠倒本末,把其中一个小坏蛋弄成英雄。无疑,他们立场里的逻辑马上会令他们走得更远,将宣布阿尔伯里希为北方精神的真正化身。这时,他们就把所窃之物还给了我。
说到北方精神(nordic spirit),就令我想起,他们企图利用《指环》,只是他们整体利用“北方”这个更大企图的一个实例。这一更大企图同样可笑。认强力(might)为正义(right)的人,有何资格去说,他们也是奥丁的崇拜者?奥丁的全部要义在于,他秉有正义,而无强力。 北方宗教的全部要义在于,所有神话中唯独它告诉人们去侍奉诸神,毫不讳言诸神在负隅顽抗,而且注定最终落败。“我要与奥丁一同赴死”,史蒂文森寓言故事里的流浪者说。 这就证明,史蒂文森懂得一些北方精神,而德国压根理解不了。诸神将陨落。奥丁的智慧、托尔的英勇 (托尔有点像约克郡人)及巴尔德耳的美, 终将被愚蠢巨人们及畸形巨怪的权力政治( realpolitik )所粉碎。但这一点也动摇不了自由人的忠诚。因而,如我等所望,真正的德国诗篇都关乎英勇抗争,关乎殊死搏斗。
说到这儿,我猛然想到,我好像撞上了一个引人瞩目的悖论。全欧洲唯一的一批人,力图将他们的前基督神话体系复兴为活的信仰,却怎么显得自己没能力理解这一残余的神话体系?在任何情况下,倒退都可悲——其可悲,一如某人长大成人,却退回到其预科学校的气质(ethos)。不过,你倒能指望他,至少明白禁止搞小动作的规矩,至少清楚新生不应把手揣到口袋里。为了小善而牺牲大善,最终又连小善都没得到——这是出奇的愚蠢。为了一塌糊涂的神话体系而出卖其名分(birthright),接着又将神话体系全部弄错——他们又是如何做到的?因为非常明显的是,我(宁愿用菘蓝将自己的脸染得靛青,也不愿说真的有个奥丁)从奥丁神话中得到了他所能提供的全部的善和趣(fun),而纳粹的奥丁主义者一点都没得到。
不过在我看来,如我所想,这或许并不像是一个悖论。或者至少说,它是个悖论,却时时发生,人如今差不多已经习惯了。其他实例开始浮现脑际。直至相当晚近的现代——我想直至浪漫主义时期——尚无人提出,文学与艺术之目的在于自身。它们“属于生活的装点”,它们提供“无邪消遣”(innocent diversion);它们或是“闲情逸致”(refined our manners),或“感发志意”(incited us to virtue),或颂赞诸神。伟大乐曲曾为弥撒而作;伟大绘画曾被用来填补尊贵的庇护人的餐厅墙壁,或用来在教堂点燃敬虔。伟大悲剧要么由宗教诗人编导,来礼拜狄奥尼索斯;要么由商业诗人编导,以取悦休半日假的伦敦佬。
正是在19世纪,我们意识到艺术的全部尊严。我们开始对之“大讲特讲”(take it seriously),恰如纳粹大讲特讲神话体系。但其结果看来却是,审美生活之误置。其中没给我们留下什么,除了高雅之作与“流行”之作,前者越来越无人愿意去读、去听或去看,后者则无论创作者还是乐享者都感到羞惭。恰如纳粹,把一个虽真实却从属的善(a real, but subordinate good),抬得太高,我们差点失去了那个善本身。
琢磨此事越久,我越是怀疑我窥见一项定律:无意对谈,越像对谈。把一条宠物狗当作生命中心的那个女人,都头来,失去的不只是她做人的用处和尊严,而且失去了养狗的原本乐趣。把饮酒当作头等大事的那个男人,不仅会丢掉工作,而且会丧失味觉,丧失享受醉酒之乐的全部能力。在人生的那么一两个时刻,感到宇宙的意义就集中在一位女人身上,这是件光荣事——只要其他义务或欢乐还能把你的心思从她身上移开,就是件光荣事。然而,诸事不顾,只是一心想她(这事有时行得通),后果会如何?当然,这一定律早被发现,但它还是经得住一再发现。它可以表述如下:每一次取小善舍大善、取部分之善而舍全体之善,此等牺牲的结果就是,小善或部分之善也一同失丧。
诚然,世界就是这个样子。要是以扫果真以长子名分,换取了一碗红豆汤的好处, 那么他算是幸运的特例。把次要之事放在首位,你无法完成它;你只有藉着把首要之事置于首位,才能完成那次要之事。如此一来,“什么事才是首要之事”这个问题,就不仅是哲学问题,而是每个人都该关切的事了。
在此语境下,不可能不去追问,我们自己的文明在过去三十年间,把什么置于首位。答案很是明白。它将自己置于首位。维系文明(to preserve civilization)成了伟大目标;文明之瓦解,成了最大烦恼。和平、生活高水准、卫生、交通、科学、娱乐——所有这些我们通常所谓的文明,成了我们的目的(ends)。人们会这样答对:当文明危难之时,我们关心文明就极为自然,极为必需。可是,要是完全搞颠倒了呢?——要是文明之所以陷于危急,恰是因为我们所有人都把文明当成至善( summum bonum )呢?或许走这条路,无法保卫文明。或许,文明恐怕永无宁日,直到我们除了在意它之外,还在意点别的。
这一假设,蛮有事实根据。就拿追求和平(可以说是文明的要素之一)来说吧,我想,很多人如今都会同意,和平欲求所主导的外交政策,正是一条走向战争之路。 再说了,在文明成为人类活动一支独大的目标之前,文明可曾万分危急?对过去时代的鲁莽的理想化,比比皆是,我不愿为之煽风点火。祖先跟我们一样残暴,荒淫,贪婪,愚蠢。然而,当他们不只关切文明,而且关切其他事——在不同时代关心形形色色的事,关心神的旨意,荣耀,个人荣誉,正统(doctrinal purity),公义——难道因此经常陷于文明消失的严重危险之中么?
这一提议,至少值得一思。诚然,除非我们把文明置于次要地位,否则文明永无宁日,假如此言不虚,那么立即就会有个问题,对谁次要?谁是首要之事?我在此只能答复说,要是我们并不知道,首要之事及唯一真正切实之事就是,动身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