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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仙传译注

服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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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服闾,传说中的古仙人,《列仙传》本文是有关他最早的记载。本文说他经常来往于莒地海边祠庙中,这表示服闾其人当有修仙之心。有一天,他果然见到三位仙人在一个祠庙中赌瓜,仙人们见到服闾后,让他挑着他们的赌注—一担数十个黄白的瓜,然后让服闾闭上眼睛。等到服闾醒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三仙山之一—名山蓬莱南边的方丈山。《海内十洲记》称方丈洲在东海中心,方圆五千里,上面群龙所聚,有金玉琉璃宫殿,是三天司命的治所;群仙不想升天的,都来到此洲,接受太玄生箓,这里的仙家有数十万之多,耕种的灵芝像水稻一样亩产;上面还有玉石泉,九源上人为此处宫主,领天下水神和龙蛇水兽。《列仙传》中,服闾往来于方丈山与莒地,取得方丈山上的珍宝珠玉去卖,可见他因为帮助仙人做事,被赋予了出入仙境的能力。但饶有趣味的是,服闾与其他主角不同,他虽然想修仙,但还是迷恋金钱,甚至盗窃了祠庙的财物。这违背了道教的清规戒律,因此他被神仙判处刑罚,这表明道教严禁修仙者作恶。之后数年,服闾的面貌变得更加健壮美好,鬓发也和往常一样了。这表明他已经改过自新,这样才能真正得道成仙。

《抱朴子内篇》引用《玉钤》说,修炼道术的人如果不修养品德,而只是学习方术,并不能长生不老。而如果做了坏事的话,会被司命神根据坏事程度扣除寿命年岁。人如果想做地仙,要做三百件好事;想做天仙,要做一千二百件好事。但只要做一件坏事,之前的好事就统统不算,要重新积累了。所以做好事不在大,做坏事不在小。即使不服食仙药,只要不停地做好事,就不会暴死。

服闾者,不知何所人也,常止莒[1],往来海边诸祠中。有三仙人于祠中博赌瓜[2],顾闾,令担黄白瓜数十头,教令瞑目[3]。及觉[4],乃在方丈山[5],在蓬莱山南[6]。后往来莒,取方丈山上珍宝珠玉卖之,久矣。一旦,髡头着赭衣[7],貌更老,人问之,言坐取庙中物云[8]。后数年,貌更壮好,鬓发如往日时矣。

服闾游祠,三仙是使。

假寐须臾[9],忽超千里。

纳宝毁形,未足多耻[10]。

攀龙附凤[11],逍遥终始[12]。

【注释】

[1]莒(ju):古地名,在今山东莒县,临黄海。周代为莒国所在地,莒国于前431年灭于楚,后莒地属齐。秦统一后在此置莒县。汉沿置,为城阳郡(国)治所。

[2]博赌:赌博。

[3]瞑目:闭上眼睛。

[4]觉:睡醒。

[5]方丈山:传说中的神话仙山,又名方壶山,详见《安期先生》篇“蓬莱山”注。

[6]蓬莱山:传说中的神话仙山,为秦时仙人安期生所居,详见《安期先生》篇注。

[7]髡(kun):一种把须发剃光的刑罚。赭(zhě)衣:囚衣,因用赤土染成赭色而称。赭,红褐色。

[8]坐:因某事犯罪。

[9]假寐:打盹,打瞌睡。须臾:片刻,短时间。佛教以三十须臾为一昼夜,约合四十八分钟。

[10]未足:不足,不能。

[11]攀龙附凤:巴结投靠有权势的人以获取富贵,常用于贬义,此处为褒义。

[12]终始:周而复始。

【译文】

服闾,不知道是哪里人,经常停留在莒县,来往于海边的各大祠庙中。有三个仙人在一个祠庙中以瓜为注赌博,他们看到了服闾,让他挑着一担黄色和白色的瓜数十个,然后闭上眼睛。等到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在方丈山,方丈山在名山蓬莱的南边。后来他往来于方丈山与莒地,取得方丈山上的珍宝珠玉去卖,这样很久了。一天,他被剃头并且穿着囚衣,面貌变老,人们问他,说自己偷窃了庙中的财物。之后数年,面貌变得更加健壮美好,鬓发也和往常一样了。

服闾游览莒地祠,遇仙赌博将其使。

担瓜小睡须臾间,忽然飞越数千里。

盗窃财宝被毁容,却不足以太羞耻。

攀附仙人仙山去,逍遥自在周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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