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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

第四章 建文、永乐、洪熙和宣德之治,1399—14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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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399—1436年经历了开国皇帝之后四代人的统治。短命的建文之治(1399—1402年)因篡夺而急遽地中断;其后是永乐之治(1403—1425年),这是帝国一个加强和扩张的时期;再就是为时仅九个月的洪熙之治(1425—1426年);最后是稳定和紧缩时期的宣德之治(1426—1436年)。因此,两个短暂的间歇时期把明初三个主要皇帝的统治期分隔了开来。

尽管1399—1402年的内战带来了一些混乱,可是,和过去的联系却多于这37年中所发生的政治、社会、经济、思想和文化上发展的中断的情况。这就是说,这四位明代皇帝时期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主要是开国皇帝的设想和靠他实现这种设想的政策形成的。早期也曾在政策和制度上做过一些改变,特别是在永乐帝的时候进行了改变。但是在他的后继者时期,某些内容被省略了或放弃了,而凡是的确发生的进一步的改变,大部分都是在原有的制度和传统的框架内所进行的适度的调整。这种政府的工作作风奠定了明代初年朝廷的保守主义传统;与此同时它也促进了王朝的安定,并且完整无损地保留了开国皇帝所遗留下来的土地和精神面貌。

永乐帝把帝国的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这依然是这个时期最重要的制度上的变化。虽然洪熙皇帝曾想把朝廷搬回南京,但北京在下一个皇帝统治时期再次成为帝国首都,而且自此以后它就一直是明帝国的京师。另一个大变动是大学士官职的设立:它填补了皇帝和帝国官僚体制之间的空白——这个空白是开国皇帝在1380年废除中书省以后所形成的;大学士开始在政策问题上备皇帝顾问。这些措施都没有背离明太祖建国的任何基本制度上的设想,相反的,它们倒是弥补了现存制度的缺陷,使之适应了新的政治现实。但是,它们在发挥新出现的皇帝的内廷助手内阁的职能时制度化了。它变成了后来帝国政府的一个重要的新机构。

在永乐皇帝时期,明太祖的咄咄逼人的姿态在他采取保障帝国北部边境安全和扩大它的政治霸权的措施中仍然是显而易见的。它表现在反对蒙古游牧部落的几次大战役中,表现在重建长城防御线中,表现在恢复与日本和朝鲜的朝贡关系和并吞安南的事件中,也表现在郑和通过南洋和印度洋而到达非洲与波斯湾的多次远征中。永乐帝进行的这些活动中,有的事实上表明他已和明太祖定下的对外姿态和政策分了手。除此之外,这些活动的规模给帝国的财政资源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因此,他的更加扩张的行动在他继任的几个皇帝手中大大地被削减了,而在往后的明朝统治者时代更是如此。但是,以遏制北方的游牧部落和利用朝贡关系维持帝国对海外的影响为目的的政策,仍在继续付诸实施。

明朝开国者的最初几位继任者还继续实施太祖的社会和经济的政策——这些政策就是要建立一个广大的农业经济的和平与安定的秩序。在文、武的两大分类下,全国人民都按职业归了口。在广大的民籍户口——农民、工匠和商人——方面各有具体的义务,即他们都适当地履行各自的纳税和服徭役的义务;同时,至少在名义上说,军事义务是某些被选定的户的固定的和世袭的义务。实行土地登记和户籍制度及征税和征用劳役的制度,利用军事屯田使军队自给自足,政府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以及禁止私人从事海外贸易——所有这一切都仍旧是帝国的国策。

为了减轻明初几位统治者因采取扩张政策而引起的财政负担,明王朝采取了某些措施,因为这些政策引起了物价上涨和增加了军政开支。这些措施包括扩大帝国总的纳税耕地面积,给贫困民众减税或免税,在粮食歉收和自然灾害时期采用各种不同的救济措施和福利计划。这些新措施都不外乎是在既成的财政结构内做些调整工作,有时也做出一些改进工作。所有这一切都和原来的办法及过去的政策是相一致的。

这些皇帝们在私生活中虽然都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崇拜佛教和道教,但在公开场合他们都是有意识地提倡正统的新儒学(理学)传统。例如,它表现为在永乐皇帝主持下编纂和出版了某些新儒学综合性著作(几种“大全”)和选集,在科举考试中必须按规定用标准的程颐和朱熹的经义注疏,同时普遍推行这些教义作为道德价值和伦理行为的基础。他们认为促进新儒学的教义会获得某些好处,因为它强调社会的和谐而反对社会的各行其是,它主张敬重皇帝的权威甚于敬重所有其他的权威。

皇帝大力倡导注意面狭窄的新儒学学识,这不仅形成了明王朝的政治意识形态,而且影响了所有那些通过这种倡导对教育和科举的影响而取得高等文化教养的人们的思想和文化背景,同时还酝酿成了一个对某些明代知识分子中潜在批评的衡量尺寸。直到15世纪末以前,没有出现新的思想学派向这个正统学说挑战。人们坚持在学术上与正统注疏合拍,在诗歌和散文上向古典模式看齐;作家们和教师们虽然不完全缺乏新意和创见,但也没有在他们的思想和作品中显示出任何令人瞩目的非正统的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建文统治时期

建文帝的即位

明代的第二个皇帝朱允炆生于1377年12月5日,即他祖父时代的洪武十年。这个年幼的皇孙被描述为早慧、孝顺和正直,据说他的祖父很钟爱他。如果不是遇到意想不到的事变,他可能会一直默默无闻地下去。1368年2月,洪武帝开始为王朝定下传统,即立朱允炆的父亲朱标为太子,因为朱标在名义上,也许事实上是他的嫡妻马皇后所生之子。洪武帝的目标是为皇位的合法继承树立一个正式的原则,希望以此杜绝将来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纷争。朱标在许多方面都不像他的父亲:他是一个性情温和而有教养的人,但不很勇武。明太祖虽然对他的第四子朱棣的军事才能有很深的印象,但为了王朝的利益,他仍把朱标看作他恰当的继任人选。[1]

使皇帝震悼不已的是,朱标在他的盛年37岁时即于1392年5月17日死去。可是,接班的次序是很清楚的:朱标的嫡妻所生的长子已在10年前死去。因此,皇帝只好找朱标一系的次孙朱允炆——即朱标的活着的最年长的合法儿子——为储君。这个未经过考验的男孩被立为皇嗣时不足15岁,他绝不能与他的祖父或他的叔辈相比肩,对他的指定只不过是长子继承制原则的体现而已。虽然朱棣后来声称,他本人可能被入选为嗣君,只是因为那些儒士们的横加干预才未成功,但洪武帝事实上没有考虑把他的其他儿子立为太子。

在他的祖父死去几天后,朱允炆于1398年6月30日在南京即位,时年21岁。他确定下一年为建文元年,并尊封他的母亲——二皇妃吕氏(1402年死)——为皇太后。[2]关予朱允炆的个性和他在位时的国内发展情况现已无可信材料,因为在他死后,他那一朝的记录都被窜改或销毁殆尽。建文帝时期的档案文献和起居注全遭毁灭,而幸存的私家记述又概遭禁止。

在建文帝继任者在位的时期,朝廷史官关于建文帝的行事写了一些歪曲真象的、极尽批判之能事的报道,想以此证明永乐帝夺权是有理由的。他们谴责建文帝和他的顾问们行为放荡和品行不端,把建文帝形容为不孝、奸恶和邪淫的人,指责他玩忽职守并犯有大不敬罪。后世同情这位被废黜皇帝的学者们关于建文之治则写出了一些与此截然相反的谀词,说这位皇帝又是孝子,又是仁君,称之为遵循儒士劝告和缓和明太祖苛烈行政的一位完美无缺的人物。他们谴责燕王大逆不道的篡弑罪行。[3]这些残缺不全的、互相矛盾的材料要求人们必须进行最细心的审查。建文时期许多方面的事实真相将始终弄不清楚了。

年轻的建文皇帝书生气十足而又温文尔雅,他继承了他父亲的温和和好思考的脾性。他腼腆,且又毫无国政经验;且不说和他的前皇祖考相比,甚至比起他的雄才大略的叔父们,他也没有那种自信心和坚强的性格,甚至没有那种能力。这位年轻皇帝的温顺性格和儒家风范,使得他真正关心他祖父的高压行政措施对平民百姓的影响,因此他衷心向往的是实行理想的仁政。因此,他在政府的言论和行事上努力实行一些较大的变革,但这些变革却招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建文帝把三位儒家师傅引为心腹,他们是黄子澄、齐泰和方孝孺。这几位老者对建文帝关于君之为君的概念起了强有力的作用。黄子澄(1402年死)是一个很受人尊敬的儒家学者,他在1385年举进士第一名。他在明太祖时代担任过很多官职,后被建文帝任命为翰林学士,并参与国家政事。齐泰(1402年死)也是1385年的进士,是一位对经书学有大成的学者,特别精于礼和兵法。他在洪武帝弥留之际受顾命,以护卫皇太孙和嗣君,被新皇帝任命为兵部尚书,参与国政。方孝孺(1357—1404年)早在四十来岁的初年就已经是声名卓著的学者,以文章家和政治思想家闻名,未中过举,在他很晚的岁月才开始进入仕宦生涯。建文帝即位以后被召为翰林侍讲。[4]

这三位儒家学者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影响皇帝。黄子澄和齐泰变成了皇帝的心腹,用儒家的修齐治平理论教育他。他们负责研究一些新政策并付诸实施,目的在改组帝国的行政和加强皇帝的权威。方孝孺是《周礼》——一部关于乌托邦式政府的经典著作——专家,他发觉他所看到的是个人专制统治的缺点,因此他建议皇帝应该根据古代经典所提出的理想和形式来实行仁政。这三个人都勇敢、正直和满怀理想。但是,他们都是书呆子,缺乏实践意识和从事公共事务的经验,也没有领导才能;他们对问题的分析往往限于纸上谈兵,不切实际。[5]

政治的发展和制度的革新

建文帝即位以后,他对这几位儒家师傅言听计从,发起了一些政治上和制度上的改革,看来其意图是大大背离了太祖高皇帝所做的安排。1380年因裁撤中书省而使中央一些行政机关被取消,它们在此时已部分地有所恢复;制度被修改,以加强文职行政功能和减轻政府的专制作风。

为了贯彻这些改革,皇帝把黄子澄、齐泰和方孝孺都提升为行政负责官员。1380年裁掉中书省以后,明太祖曾经决定,国家一切事务都必须由他一人作为行政首脑来裁决。因此之故,翰林学士们和六部尚书只有建议权和在政府中执行命令之权。当新皇帝召集这三位士大夫来“参国政”时,这种局面就结束了。如果这些重建活动或多或少地不是虚构的话,这些皇帝的顾问们就不是只领干薪了,而是实际地在管理政府。这样做就大大地离开了第一位皇帝所定下的制度,因为皇帝的顾问们现在被置于在六部之上施政的地位。他们现在又制定政策,又执行政策,极像从前某些王朝中的丞相的所作所为;他们仅仅缺少丞相的头衔。没有这个头衔只是形式上尊重明太祖的《祖训录》,因为《祖训录》是严格禁止任命丞相的。

皇帝还做了一些改革,对帝国政府内部的权力进行重新分配,也使他自己能实施他的新政策。这些发展变化的确切性质至今很难说得清楚,因为大多数改革的记载已被销毁。但是,例如《皇明典礼》这种关于建文时代典章制度的书(1400年),以及此后另外编订的几种书至今仍可见到,它们可以帮助我们大致了解到这个时期政府中已实行和计划要实行的革新的梗概,并对它们的意义作出评价。[6]

1398年末,新皇帝听了方孝孺的话把六部尚书从二品提到了一品,又在尚书和侍郎之间加了一个侍中之职。这种制度上的改变把六部尚书提到了与都司同级的地位;自从废除丞相之后都司比任何文官的品级都高。因此,在他有意识地把政府牢牢控制在文官手中时,六部尚书的地位和权威提高了。

在政府官署的大小和数目方面以及在一整套官员的设置上,也都有了改变。户部和刑部的所属司从12个减为4个;都察院中的两个都御史合并成了一个;同时,国子监和翰林院的各项职责和人员编制大为提高和扩大。这最后两项改革表明,重点放在儒家教育上和翰林学士在政府中的顾问作用的加强上。在詹事府也设立了某些新职位,使翰林学士在教育和训练太子及诸年幼王子方面能发挥更大的作用。[7]

对六部及其下属司的组织所作的各种改动中,对官员和皇帝侍从的头衔所作的变动,以及对南京各官署的名称所作的改革,都是本着古代的《周礼》行事的。这些变易不单是象征性地恢复古代的模式,也不像朱棣和他的历史学家们所说的那样是任意变更祖制。它们都是有目的的变革,意在搞一套新的建制,使权力归到皇帝信任的顾问的名下,加强文官之治,以削弱将军们和皇子们的权势。

为了贯彻他们设计出来的这些政策,黄子澄、齐泰和方孝孺都被擢升,握有空前大权,这就大大地背离了明太祖所定下的制度的模式。他们在国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简直就是皇帝的化身。他们即使不对内战负主要的责任,也要负直接的责任,因为他们对朝廷的控制和他们正在推行的变革给了燕王以发起叛乱的口实。燕王说,对建文的顾问们发动的惩罚性战役是忠于王朝的行动。[8]随着建文朝廷的消亡,所有这一切政治改变和制度上的革新都付之流水,它们只是作为复古和反动的背离祖制的失败的尝试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是书呆子皇帝和他的不通世故而迂疏阔大和抱负不凡的,或心怀野心而又有煽动性的顾问们的一个愚不可及的消遣之作。

国内政策和内部危机

建文朝廷还有一些国内政策和措施值得注意;它们都偏离了洪武时代的既定安排。第一个措施是改进了明太祖所实行的严厉的法律制度。洪武帝曾经颁行了一整套法典,使之成为全帝国的法律准则。他有时用“诰”的形式来给法典做补充,有时又用“榜文”的形式来发布典型的案例。榜文第一次出现在《大诰》中;这种《大诰》在1385年和1387年之间曾经编纂、修订和扩充。它们出现在1397年版的《大明律》中;《大明律》把这些诰和榜文都收在它的附录中。建文帝认为他祖父的律令法典的某些部分过于苛严,特别是那些在诰和榜文中所定下的惩罚条款更是如此。据说,他在他祖父生前即已敦促洪武帝从他的法典中取消73条这样的条款。在他即位以后,他禁止以诰文为根据来进行审理和判案,同时停止张贴榜文,这就使他用正式遵守律令的手法,巧妙地掩盖了他事实上对他祖父的指令的否定。这些变革后来被永乐帝一扫而光;他恢复了太祖的所有严厉的诰文和榜文中的法律效力。[9]

在财政方面,建文朝廷也制定了一些新措施,以减轻前朝某些过重的税收。其中最重要的是减少了江南的过度的土地税,尤其是减少了富庶的苏州和松江这两个府的土地重税。这些减税措施是继续了洪武朝即已开始的减免政策,但是它们大大超过了以前的办法。富庶而人口稠密的江南地区自王朝开国以来就被课以重税,从而使这里提供了主要的财源。原来的税款意在实行惩戒。1380年4月洪武帝曾下令减税20%,但是即令如此,这里的土地税仍然过于沉重。例如在1393年,仅苏州一地全年就得交纳281万石粮米,这就是帝国2940万石全部土地赋税的9.5%。这样太不平等了:苏州仅占帝国登记在册的耕地的八十八分之一。由于这样过重的苛索,当地人民往往不能交足规定的税额,特别在凶荒年代更是如此;他们抛荒了土地,变成了游民,从而更加加重了纳税居民的负担,同时也减少了每年的税收。[10]

1400年初,建文帝因有人申诉南直隶和浙江等地区赋税不公而采取了行动。他下令按每亩地收一石粮的统一标准在这些府里收土地税。洪武帝曾经禁止苏州或松江人氏被任命为户部尚书,借此防范出身于这些富庶州府的人们把持财政,偏私家乡,从而牺牲了国库的利益——现在建文帝也解除了这种禁令。很可疑的是,这些新措施是否得到了贯彻。到了1400年,建文朝廷已经深深地卷入了和燕王对阵的军事行动之中。

另外一项财政改革是限制佛、道二教寺观所能拥有的免税土地的数量。这项政策是特别针对佛、道僧道们在江南富庶州府的情况而发的,因为在洪武帝的庇护下僧道们都攫夺了大量的肥田沃土,从而变成了有权有势的地主。他们的财富激起了人们的不满,因为宗教界的僧侣职事们不仅享有免除土地赋税和徭役的权力,甚至还把不法负担强加给当地居民,即占用他们的土地,强迫他们为自己服劳役。朝中的官员上了两份奏疏,请求限制佛教和道教界人士的土地占有数量,建文帝在1401年8月发出的一道诏旨中批准了他们的建议。这一新命令只准每一名僧道拥有不超过五亩免除赋税的土地;多余土地应分给需要土地的人民。这个政策又使得燕王找到了另一口实,说他的侄子如何违犯了《祖训录》;它进一步为他提供了对皇帝进行“惩戒行动”的理由。[11]

这些命令未必都曾经付诸实施,因为建文朝廷此后不久就夭折了。但是,由于它们侵犯了佛教和道教僧侣们的既得利益,这些政策无疑地疏远了宗教界,特别是得罪了佛教徒。因此,许多佛教僧人都为燕王叛军效劳是不足为奇的:他们的领袖是这位僭主的顾问,即和尚道衍,此人自1382年以来即已为燕王服务(他后来名姚广孝,1335—1418年)。[12]

削夺诸藩王的权力

建文帝对诸藩王国度里的行政也进行了一些改革:设置了宾辅和伴读,并让翰林学士以儒家的为政传统教育和辅导诸幼年王子。王子们还进一步不准参与文、武政事;这个命令显然与《祖训录》中的规定大相径庭。这些加强了皇帝对藩王控制的新条令是意在取消半自治性质的封国的总战略的一部分。[13]

削夺世袭封国的政策的产生是由于担心几个有野心的皇叔可能要发难,特别是担心燕王朱棣。1370年以后,明太祖陆续分封了他年长的九个儿子(其中包括朱棣),把他们封在西北边境和长江中部,王位世袭;这些藩属王国都是用来作为抗击蒙古侵略和镇压叛乱的支柱。王子们都享有巨额年俸和广泛的特权;虽然他们在法律上对境内平民百姓不享有直接的行政权力,但他们每人都节制三支辅助部队,其人数在3000到1.5万之间。[14]

为了确保他对分封诸王国的控制,开国皇帝在他的《祖训录》中曾定下了一系列条令规章来管束诸藩王的行为。《祖训录》首次发布于1381年,后来又在1395年做了修改。其中有一条规定:在新皇登极以后的三年时间内藩王们不许来朝廷,只能留守藩封。可是,如果有“奸臣”在朝廷当道,诸王得准备他们的兵力,听候新皇帝召他们来“拨乱反正”,而在完成了他们的任务和驱逐了奸佞以后,他们仍应返回封地。

对于合法的继承原则定下了一条重要的规矩;它既适用于藩封王子的继承,也适用皇位的继承。其中主要的一条原则是继承人应该是长子,并为嫡妻所生。如果这一点已不可能,嫡妻所生的第二个儿子将成为合法继承人。[15]为了使这些家法垂诸久远,明太祖对后嗣下了严厉的警告,禁止他们对他的训示有一丝一毫的改动;而且他告诫诸王,对任何违犯者,甚至皇帝本人,他们都可以群起而攻之。[16]这位开国皇帝的想法是很不现实的。制度上的调整总是不可避免的。新皇帝当时企图削夺诸王的权力,这就使他与他的叔父们——特别是燕王朱棣——发生了公开的冲突。然而可以理解的是,在这些藩王看来,他想削夺分封诸王一向享有的权力和特权的行动严重地违反了《祖训录》。

人们向来认为削藩的政策是黄子澄和齐泰的主意,但是,它也可以说是出自皇帝的圣裁。黄子澄是这一政策最积极的拥护者,据说他使皇帝对采取这项政策的重要性获得了很深的印象,因为他向皇帝讲述了公元前154年汉代的七国之乱反对汉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的故事,而且也一般地提示了这些强大而又拥有半自治权力的藩封所特有的潜在危险性。[17]他们曾经考虑了两种行动路线:一是彻底废除藩封诸王国;一是减少他们的政治和军事大权。主要的目标是燕王。到了这个时候,洪武帝的二子和三子均已故去,只剩下燕王是现在健在的最年长而又权势最大的藩王,同时他也是皇家礼仪上的尊长。几经斟酌之后,建文帝决定走完全废藩的道路。这样便激起燕王举兵反对皇帝,他表面上是要恢复王朝原来的制度,实际上却是要保持他自己的权力和影响。[18]

燕王的叛乱

令人难以对付的燕王朱棣生于1360年5月2日,他的生母也许是洪武帝的一位贡妃,据说她或者是蒙古人,或者是朝鲜人。他不像他自己后来所说的那样为马皇后所生;他的这种说法是想在他从他侄子手中夺取了帝位以后按照嫡长子继承原则使他的即位合法化。他长得强壮有力,同时也精通武艺,而且据说在学习儒家经典和文学方面也是出色在行的。他的文学功底在正史中有所表述,因为这种成就符合一个儒家君主的公开的形象。[19]1370年5月,洪武帝把他封为燕王,定他的封地在北平(今北京),让他坐镇北方边境,以保证国内的安全和抵御蒙古人的入侵。

那时的燕王只有10岁,直到他成年以后才于1380年4月去北京就国。到了这时,他在宫廷已经接受了优秀学者和佛教和尚们的最好的通才教育。他在明王朝头等将领们的辅导之下也已经开始表现出军事领导才能;特别是徐达(1332—1385年)对他的教导更有效,因为1376年他在皇帝的意旨下娶了徐达的长女。[20]在往后的数十年中燕王守卫他的藩封时,他经常指挥对蒙古人的战斗,在老将们的辅弼之下很会打仗。他的功绩赢得了他父亲的好评,但也引起了后者的烦恼,因为他越来越变得心志不凡、目中无人和闹独立性。当1392年洪武帝册封他长兄的儿子朱允炆而不是指派他为皇嗣的时候,燕王显然是异常失望的。[21]

1398年末,即建文帝即位之初的几个月中,皇帝开始考虑怎样增强自己的权力而同时削弱诸封建王国的权力,并且利用或有或无的罪名对那些较小较弱的藩王采取激烈的行动。周王朱櫹(1361—1425年)是第一个倒台的,接着另外四个王子也垮了下来:代王朱桂(1374—1446年);湘王朱柏(1371—1399年);齐王朱榑(1364—1428年);以及岷王朱楩(1379—1400年)。一年之内在五个举足轻重的藩封被废之后,燕王便成了下一个目标。朝廷承认他是最棘手的敌人,因此在行动上很小心谨慎;可是,这样一来反而给了燕王集结部队和作准备的时间。[22]

现在不能肯定,燕王何时才开始下定决心对抗朝廷。据有些材料说,他在道衍和尚(后名姚广孝)的影响下很早就有和朝廷对着干的意思;按,道衍是明太祖派到他的王府里来任事的,并博得了他的信任。道衍据说在朱允炆被封为储君以后曾向燕王进言,说他注定会有九五之尊;他并且鼓励燕王谋划进一步实现他的雄心壮志。当建文朝廷开始清洗他的兄弟们的时候,燕王马上觉察到他的地位危殆,因而他就商于道衍(这时道衍已是他的主要顾问和谋略家),应该采取什么步骤来对付这一威胁。[23]燕王已经用招降蒙古士兵的办法扩充了他的部队,同时他又和那些对新皇帝已不再抱幻想的宦官内外勾结起来。可是他还无意立即行事,因为他的三个儿子正在南京作为人质,以保证他不乱说乱动。与此同时,双方的间谍和代理人来回打报告。燕王在1398年和1399年搞了许许多多鬼把戏,又是装病,又是装疯,请求遣返他的儿子们。直到1399年6月建文帝才准许他的几个儿子回到他们父亲身边——历史学家们把这一决定称为愚不可及。燕王这才决心用军事行动抗命朝廷了。

敌对行动爆发于1399年7月末。那时有个忠于建文朝的军官抓到了属于燕王藩国的两名下级官员,并把他们送往南京以煽惑罪处死。燕王抓到了把柄,利用这个机会在8月5日向邻近几个州县发动军事进攻,借口要清除朝廷里的奸佞官员。这标志着在朝廷和燕王之间开始了一场血腥的、持续三年的军事对抗。后来这场战争被掩饰而说成是“靖难”之役。[24]

为了给他的叛乱设词辩解,燕王在后来几个月内精心策划了几篇文告:它们包括在1399年8月和12月致朝廷的两封信,以及后来给官民一体知照的宣言。这位藩王坚持说,他正在进行的是终止内乱的正义行动,而且无论衡之以儒家的孝道,还是衡之以规定诸藩王义务的《祖训录》中的条款,他的行为都是对的。[25]他指责皇帝,特别是指责皇帝没有把他父皇的病情告知他,没有让他奔丧;另外,还指责皇帝毁坏先皇所居之宫室,从而背弃了洪武帝的祖训。

他还指责皇帝受齐泰、黄子澄等宵小之臣的诱惑,对诸皇子进行了迫害,并且错误地指控他在做军事准备来反对皇帝。他争辩说,他所采取的行动是正当的自卫,同时他要求皇帝去掉左右的奸诈顾问们,恢复太祖皇帝的法律和制度。除此之外他还声称,他有义务来执行这次惩戒使命,因为他是马皇后所生的最年长的健在儿子,执行使命责无旁贷;他指天誓日地否认他对帝位感兴趣,只是说他是本着《祖训录》中的规定而开始清除朝廷中的小人官员的。

根据现代历史学家所提供的材料,他的任何指责是否有充分的事实根据,或者他是否真正能够在当时就把这些论点公之于世,是值得怀疑的。可是,这些指责对燕王来说却是关系成败的问题;最终地它们要使他对抗朝廷的行动站得住脚,并且还可帮助他纠集能够抗命的人马。这就是为什么这位藩王在篡夺皇位以后要窜改历史记述,把那些和他的言论相矛盾的记载统统去掉,换上支持他的合法继承权力的一些历史说辞。[26]

内战(1399年8月至1402年7月)

在叛乱开始的时期,燕王尚不占兵力上的优势。他的军队只有10万人。除了他的封地北京之外他也没有能够控制任何其他领土。南京的建文朝廷有一支三倍于燕王军队的常备军,拥有丰富的资源,并且已经废除了几个封建藩国。但是,这种简单的比较会把人引入歧途。燕王的强大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他自己有领导能力;他的军队素质高——包括来自兀良哈诸卫的蒙古骑兵大队人马;他的战略高超;他又有不可动摇的必胜的决心。反之,皇帝的军队因指挥上无决断和协同作战不力而大受损害;同时朝廷又分散精力去搞那些甚非急务的政府改组工作,这当然也影响了战局。[27]

从1399年末到1401年中叶是战争的开始阶段,它主要限于北京(北平)府的附近州县和山东济南附近的据点。战争正式开始于8月末,那时建文帝派遣耿炳文(约1339—1404年)这位退休的高级军官为大将军去平定叛乱。9月11日,耿炳文想把叛军限制在北京附近,便在北京西南的真定部署了13万人的大军,但在两个星期之后便受了重创,被打败了。[28]于是已故的将军李文忠(1139—1184年)之长子李景隆接过了指挥权,但是,他也同样无能。10月中旬,燕王离开他的封地去寻求新兵,李景隆便乘他不在北京的机会率领讨伐军从南京地区开往北京。他在11月12日合围北京,但是燕王马上回师并击败了李景隆;因为李景隆的士卒大多数是南方人,不耐北方的苦寒,因此他被迫在三个星期以后退兵到山东西北的德州。[29]

12月6日,燕王又送了一封信给朝廷,指责齐泰和黄子澄。作为战略上的姿态,皇帝正式罢免了他们两人的官职,用茹瑺(1409年死)代替了齐泰。可是,事实上他继续依靠他们出谋划策。在1400年1月月中,燕王又在西北发动了攻势,攻入山西。他在山西攻取了一个关键的府城之后就直趋首府大同。李景隆拖延了时日。当他的援兵在3月份到达大同时,燕王已经回师北京,李景隆便带着疲惫和深受北方寒冻之害的军队返回德州。[30]

1400年5月,双方在北直隶中部保定附近的白沟河岸上展开了一场大战。李景隆这一次想用钳形攻势一举粉碎燕王的军队,但是他在5月14日因大暴雨和洪水而失败了。四天以后,两军约60万人马打了一场对阵战。李景隆的军队拥有火器装备。但是他再一次受重创而溃败,在5月30日先退到德州,然后又退到济南。燕王却受到平安将军(1409年死)部下一支帝国骑兵队伍的威胁,幸而他的次子朱高煦从北京率援军来到才救他脱离了险境。

6月1日,燕王恢复了攻势,第一步进攻德州。在开赴德州的途中他击败了李景隆劳顿不堪的军队,并于6月8日围困了该城。德州由平安和盛庸(1403年死)防守;后者是帝国最能征善战的将领之一。燕王对守军的攻势没有取得什么进展,而且在帝国军队手下连吃几次败仗,因为皇帝的部队有时出城袭击他的后方。9月4日,当燕王得知从南京正在开来一支救援部队时,他解围而去,退回了北京。皇帝的军队再次控制了德州。朝廷对李景隆的表现不佳感到沮丧,就在6月后期免了他的职,而以盛庸为大将军来负责平定叛军。[31]在1400年秋天到1401年春天之间,燕王从逃离南京的宦官和将军们那里得了些消息,便借此机会决定打一场消耗战。他采用游击战术,在北直隶的南部和山东西部进行一些牵制战和佯攻战,同时他找出了能绕过许多设防据点的南进路线。这就揭开了内战的新的一页。

1401年1月9日和10日,燕王进攻山东境内运河之西的东昌,但遭受了重大的失败。帝国的大将军盛庸这一次又使用了火器,打死了燕王军队中的几名将领和数万士兵。燕王在撤退回北京的时候,几乎被平安的骑兵所生擒。皇帝被这次捷报所鼓舞,在1月31日又恢复了齐泰和黄子澄的职务。燕王下决心要控制北直隶的南部,他在2月28日恢复了攻势。4月5日和6日,他的军队重创了德州附近滹沱河以北夹河上的盛庸的军队。这个月的晚些时候,燕王又击溃了平安的援兵。皇帝在失望之中于4月17日重新罢免了齐泰和黄子澄,而以茹瑺取代齐泰——茹瑺和遭贬的李景隆当时是朝廷里的主和派领袖人物。

这种重新组合的方式形成了人们熟悉的格局。当胜利似乎在望时,齐泰和黄子澄被官复原职;当战局不利时,他们又被罢了官。这不仅是意在安抚燕王的一种只有象征意义的人事变动;它表现了皇帝周围存在着严重的派系斗争。在政府新班子的领导下,皇帝向燕王做了一些最后遭致夭折的和平试探。但是,他继续支持他的这两位主要的顾问,而且委托他们去长江中游组织民兵队伍,以取得对他的帝业的支持。

在整个这个夏天,燕王不断袭击通往真定和德州的运河供应线,捣毁了从北直隶南部到山东南部的仓库和运输设施。1401年7月初,盛庸未能切断燕王沿运河的供应线;这条线路使山东北部的帝国部队面临很大危险。8月末,平安从真定对北京发动一次胜利的反击,迫使燕王又一次回师北上。但是,平安和他的僚属们在10月末又被遏阻,燕王则在11月底回到了北京。与此同时,建文朝廷从朝鲜输入战马,想以此增强它的战斗力,因为朝鲜国王李芳远(1400—1418年在位)公开表示支持皇帝打燕王。但是这些办法未能影响战争的结局,因为军事领导太无能了。[32]

1402年1月,燕王离开他的封国,开始对南京发动一次新攻势。他听了给他当间谍的皇宫内太监们的劝告,绕过了运河沿岸、安徽和南直隶的淮河沿岸的设防堡垒,集中进攻那些防御甚差的城市和县。他的部队绕过了德州,渡过了黄河,并在一个月之内拿下了山东西北部的几个咽喉据点,完全切断了帝国政府通往北方的供应线。朝廷马上派已故徐达将军的长子、同时又是燕王妃的兄弟徐辉祖带兵增援山东。但是他没有能够挡住燕王的军队。燕王一直南进,在3月3日拿下了南直隶西北部的徐州。这时,皇帝的军队从北京地区和德州撤回,想保住南京畿辅地区。

1402年4月初,燕王进入安徽北部的宿州,打败了平安的骑兵,后者是被派来拦截他的。但是,5月23日燕王在安徽灵璧南面的祁门山受到严重挫折,被徐辉祖所率皇帝方面的优势兵力打败。燕王在这次战事失利中幸免于难,在5天以后,他利用徐辉祖突然被召回和援军到来的机会,对在灵璧驻兵的平安发动突袭,抓获了平安本人和其他几个重要将官。他的军队在6月7日攻破了淮河上盛庸的防线,并在绕过了淮河附近的凤阳和运河上的淮安(在洪泽湖附近)这两座坚固设防城市之后,以闪电的速度直下淮河,于6月17日攻占了扬州。7月1日,燕王的部队被盛庸的水军挡在南京对岸的浦子口。两天以后,指挥长江舟师的都督佥事陈瑄(1365—1433年)叛投燕王,因此燕王的军队有了渡过长江的船只。他们马上过了江,未遇抵抗就直抵南京城郊。[33]

在此以前,建文帝曾经把他的军队从北方召还,并纠集南京附近的新兵来保卫京师,但是朝廷的政策迄至最后一刻也没有定下来。6月20日被召回的齐泰和黄子澄力主不惜一切代价保卫京师;李景隆和茹瑺则倾向于通过谈判解决问题。7月9日,皇帝派李景隆和洪武帝的第19子朱(1379—1417年)到南京城外的龙潭向燕王提出议和。他们回来报告说谈判失败,但是他们显然利用这次使命想用别的办法终止战争。5天以后,即7月13日,李景隆和当时防守金川门的朱私下密谋。他们不经战斗,大开城门,欢迎燕王入城。

在燕王军队抵达后的一场混战中,南京城内的皇宫大院起了火。当火势扑灭后发现了几具烧焦了的尸体,据说它们是皇帝、马皇后(于1395年结婚)和他的长子朱文奎(1396年生)的尸体。皇帝最后的真正命运仍然是一个谜。不能肯定他是否真的被烧死了;后来对他的帝业抱同情心的历史学家们都说他乔装成和尚逃离南京。官方历史学家当然只能说皇帝及其长子已死于难中;否则,燕王就不可能称帝了。皇帝的第二个儿子朱文圭当时只有两岁,他和皇帝家中其余幸存的成员一起被生擒。他被免于一死,但和其他家人一起被长期监禁,直到1457年他56岁时才重获自由。[34]

燕王在礼仪上拒绝了他的支持者们反复劝进之后的几天,于1402年7月17日即皇帝位,但不是继承建文帝的帝位,而是继承太祖高皇帝的帝位。次日,他下令给据说是建文帝及其家属的遗体安葬如仪,但是,他没有给这位死去的皇帝以谥号。接着他发了几道文告,把他的登极遍告国内和国外。1402年剩下的几个月被称为洪武三十五年。新皇帝用这种办法明确地否定了建文帝的合法性。他把次年称为永乐元年。开国皇帝的所有法律和制度一概予以恢复。另外,新皇帝命令销毁建文时期的档案,只留下关于财政和军事问题的档案,同时他又禁止关于这个时期的事件的一切论述。[35]

新皇帝专门用最暴烈的手段对待忠于建文帝的官员们——像齐泰、黄子澄和方孝孺。他曾经希望那个不易收买的方孝孺现在会俯首承认他的胜利并给他效命,以此操纵士大夫阶级来支持他的事业。方孝孺对他破口大骂,因此方和另外一些人一起被残酷地处死,并被说成是曾经错误地引导皇帝的大奸臣。这是一次恐吓中国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的血腥行动。在此期间,和从前建文皇帝的官员有牵连的成千上万无辜的人或者被处死,或者被监押,或者被流放。这一次血腥清洗的猛烈程度只有明太祖所实行的暴政可与之相比。

建文帝的遗产

不管建文帝是被焚而死还是为了逃避而乔装成和尚,他的结局很凄惨,失掉了九五之尊。为了实行报复,永乐时期的官方历史掩盖了建文的年号而人为地把明太祖的统治时期延长了4年,即从洪武三十二年延长到洪武三十五年(1399—1402年):这个时期曾经被历史学家称之为“革除”时期。[36]建文的年号迟至1595年10月才被万历皇帝恢复,那是作为编纂明王朝历史的流产的计划的一部分提出来的。可是,要到242年以后的1644年7月,南明君主福王朱由崧(1646年死)才定建文帝的庙号为“惠宗”,谥号为“让皇帝”。这后一个尊号之所以被选用是为了适应民间传说,即建文帝并未死于宫中大火,而是为了解除内战的普遍苦难而自愿逊位给他的叔父的。

地图8 南京之役(1402年)

福王的统治不过一年,这个统治及其敕令均未被清政权所承认。只是到了1736年9月当乾隆帝(1736—1796年在位)封建文帝为“恭愍惠帝”时,他的皇帝地位才完全恢复。由于这种种情况,他在明王朝的正史(《明史》,1736年)中被称为“恭愍惠帝”,但在由王鸿绪(1645—1723年)在1723年完成的更早一些的《明史稿》中还是直截了当地被称为“建文帝”。[37]

建文皇帝和他的顾问们在他们的真诚而勇敢地致力于提倡仁慈的文官统治和推进群众福利方面,留下了一笔重要的遗产。他们放弃了明太祖的政策,并且与燕王发生了冲突,因为他们是在不同的背景下掌权的,同时又公开承认有不同的统治概念。燕王的权力是建立在北方边境上,而且依靠的是军官们的支持;建文帝及其左右与此不同,他们是以南京为基地,他们依靠的是长江下游的儒家精英阶层。他们认为搞像洪武帝时期那样的极权主义的和军国主义的统治,会大大地危及王朝,因此他们相信只有提高儒家价值观和文官的权威,去掉有权势的和半自治的诸藩封王子,才能使之得到纠正。他们没有成功,倒不是因为他们在兵力上次于燕王,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多少实际经验,在战场上缺乏果断的领导、周密的计划和首尾一贯的战略方针。[38]

这次内战对于明王朝所产生的结果已经超出了争夺帝位的阋墙之争。洪武帝封建半自治的藩王已经对王朝的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同时,用军事势力压过文官制度的办法来支撑独裁统治,这就在无意中挖了皇帝权力的墙脚。燕王的胜利不仅是一个藩王对皇帝朝廷的胜利,它也是军人权力对文官政府的胜利。燕王——即永乐帝——无限期地延续了开国皇帝的军事遗产。这份遗产使文官政府黯然失色,还使帝国达到了权力和影响的顶峰。可是,建文帝的文官之治的理想并未丧失殆尽,它仍被继续在永乐帝手下供职的前洪武帝和建文帝时期的官员们所珍惜。而且当永乐帝死后,他们再一次提倡儒家关于文官政府的原则,并在洪熙和宣德两朝取得了具体结果。

在通俗性的历史著作中,建文之治通过关于这位命途多舛的皇帝的大量传奇故事而受到人们的怀念——这些传奇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人们同情他的苦难遭遇,以及被他的有神秘色彩的命运所吸引。这一传统最初之所以形成,是因为人们天真地相信,在南京陷落时皇帝并没有死于宫中之火,而是乔装成和尚设法逃离了京师。后来情节变得越来越复杂了。[39]1440年末的一个稀奇古怪的事件表明了这个传说有多少人信以为真。有一个90岁的老和尚利用这个传说来到了正统皇帝的朝廷,自称他是从前的皇帝。这个骗子后来被揭露并处死了,但这个事件却助长了人们的幻想,也激发了其他相关传说的产生。

在16世纪以后关于这个题材的小说演义中,建文帝和他的殉难的随从人士都逐渐变成了悲剧式的英雄人物。[40]这些作品都把这位皇帝描写成为一位勤于政事的和仁慈的君主,对他的叔父慷慨大度,并自动地提出把皇位让给了后者。它们还渲染一个故事,说在京师失守之日他逃脱了叛变者的耳目,当了一位高寿的和尚,死后仍然留有后代。它们也同情地描述建文的殉节者,如齐泰、黄子澄和方孝孺,说他们是忠臣义士,声称他们的身后也仍有许多后嗣,尽管他们受到迫害。这些无奇不有的传奇故事不仅反映了人们对建文帝及其所信奉的理想的同情,它们还表明了对于永乐皇帝的不公正所要倾泻的被压抑的愤怒以及对他的暴虐政策的不满情绪,同时也是对他篡夺合法继承权的否定。

说建文帝自动地让位给燕王,这种故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此说甚至被郑晓(1499—1566年)认为有可信的历史真实性,并把它收于他的《建文逊国记》(约1566年)中。它因此助长了人们给建文帝重新树立形象的心理,并导致在1595年正式恢复了他的年号的行动。[41]关于建文朝代的幻想故事和传闻轶事在下一个世纪仍然不断地出现。这些传说变成了人们发泄压抑情绪的通风口,是他们在极权统治下对要求仁慈和正义的呼吁。它们不仅戏剧化了这位皇帝的英雄业绩,使他成了悲剧式的人物。由于它们进而想纠正不公正,它们谴责永乐皇帝及其支持者们是一伙叛贼和恶棍。人民群众对这位先前的皇帝的同情是如此普遍,致使它被明末清初的许多叛乱领袖所利用,他们都伪称自己是他的合法的后代。在学者精英阶层中,从明代中叶和末叶起,也一直增长着这种谴责永乐皇帝的倾向(虽然只是用掩盖的词句来写的),因为他们把社会问题看成是他的专制政策的后果;所以在这种倾向中也存在着类似的对他的同情心。乾隆皇帝在1736年决定恢复建文帝的合法地位,其部分原因便是人民和士大夫精英怀有这样的情绪。

永乐统治时期

永乐皇帝通常被人们称为明王朝的第二位创立者。这个称号暗指他恢复了祖先的制度,否定前一朝代的统治;它还暗示这位皇帝采取新的主动行动扩充了帝国的版图。旧的制度和法令经过修改使得适合时代的需要,同时在一系列空前的帝国战斗中,明王朝的军事力量远逾中国本土以外。

永乐时代的特点反映了这位新皇帝的政治和军事背景,也反映了他个人对于帝国制度的看法。他是作为职业军人上的台,他对打仗有很大的兴趣,无疑受他的追随者的拥护。赫赫武功、北方边境的安全和政治霸权——这些形成了他对帝王形象的憧憬。但是,他也受过完全的经典教育,并且继承了一个足以很好地管理这个国家并支持他的范围广泛的军事活动的文官政府。出于实际的以及意识形态的理由,他强化了文官政府和一个有效率的及稳定的官僚政制。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可能进行足以夸耀的军事冒险。在他统治的时期,几乎在军、政两方面的所有部门都进行了革新和改动,甚至帝国的都城也迁移到了新址。

文官政府的这些发展与皇帝的全神贯注于战斗和建立巩固的政治霸权等方面的活动是并行不悖的,有时被这些活动所压倒。他讨伐蒙古人,并吞安南,和某些中亚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实现和日本及其他海上邻国的贸易关系的正常化,以及去南洋和西洋进行伟大的探险——这一切都大大扩大了明国家的影响。

不可避免的是,皇帝理想中的帝国政府和军事扩张这两个互相纠缠在一起的憧憬会发生冲突。因此,永乐的统治过程中充满了矛盾。另外,虽然永乐帝在生前兼收并蓄地容纳了对立的理想和纲领,但是,他的这种处理也给后人留下了很多严重的问题。明朝各利益集团的这些互相冲突的想法给我们提供了理解永乐之治和估价它在明代历史中的地位的线索。[42]

政治的结构和政府的行政

军事贵族

永乐帝即位以后,他需要很快地巩固他的权力。他最初改组了军事领导,用创立一个新的军事贵族阶层并大量封赠爵赏的办法来支撑那些追随他反对建文朝廷的军人们的忠诚。后来他也把这些特权同样封赏给了那些在远征蒙古和安南作战中有功绩的指挥官们。

1402年10月,在皇帝追封在内战中死去的他的几位将军之后,他开始创立这一新的军事贵族阶层。他封丘福(1409年死)和朱能为公(1406年死);封张武(1403年死)、陈珪(1420年死)和11位其他的人为侯;封徐祥(1404年死)、徐理(1408年死)和其他7人为伯。火真(火里火真,1349—1409年)原为蒙古的许多降将之一,后来参加了明军,他也被封为侯。除此之外,在南京陷落之时或陷落后不久即投向永乐帝的官吏中也有一人封公,三人封伯,这就是李景隆、茹瑺、王佐(1405年死)和陈瑄。1403年6月,又给其他九名品级较低的将军封了侯爵与伯爵,以酬报他们在内战中的劳绩。[43]

永乐帝在他的统治时期继续对积有军功的军官封以同样的贵族称号。1408年8月,他封张辅将军(1375—1449年)为公,又封柳升(1437年死)为侯,因为他们平定安南有功;另外,他在1409、1412、1419、1421和1422年又分别对在对蒙古作战中有功的一些将军们封了侯爵和伯爵。后者包括某些蒙古的将军,如吴允诚(把都帖木儿,1417年死)在1412年封了侯爵;薛斌(脱懽台,1421年死)在1412年封了伯爵;以及薛贵(脱火赤,1440年死)在1422年封了伯爵。这些封赏表示,皇帝并不歧视他的蒙古族将领,认为他们也一样应该根据功绩得到奖赏。[44]

就这样,皇帝建立了一个世袭的军事贵族阶层,让他们成为他的军事建制的基础,同时成为他的征战中的主要军事领袖。这些贵族们并未得到特别高的俸禄:公爵每人2200—2500石禄米,侯爵每人800—1500石禄米,伯爵则为1000石;但是他们占据着有特权的品级,这种社会地位的重要意义远远超过了他们所能得到的物质福利。他们享有皇帝的信任;他们作为皇帝的代表节制着最重要的部队;他们没有诸王子与之竞争,因为后者已被建文帝不费力地从军政职务上撤换了下来;同时,他们还不受文官的限制。[45]

乍看起来,这种大封军事贵族之风很像洪武帝所推行的政策,但它们之间却有重大的不同。洪武帝所封的贵族大多数是他原来的战友们,他们享有很高的社会特权,自有一帮追随者,因此他们拥有很大的自治权。他们最终被开国皇帝视为对王朝长治久安的严重威胁,从而被无情地加以清洗。永乐皇帝所加封的将军们在1399年时的社会地位本来很低,而他们之所以得受封赏是因为他们在内战中给燕王出了力。为了防范他们抗命,皇帝不把正规军交给他们指挥,而是让他们节制原在建文朝廷中那些带兵的将领们所带的部队,或者为了特殊任务让他们带领从全国各卫所抽调来准备搞军事屯田的那些部队。因此,这些将军们不能轻而易举地同他们所带的部队加强个人关系,还不得把自己树立为能向皇权挑战或破坏皇权的独立的权势者。[46]

除了上面所说的以外,皇帝还经常御驾亲征,跟他的下级军官们一起战斗。这就加强了他和他的军事贵族们之间的关系,提高了他们的士气,并且促进了他们对他的个人忠诚。在1410年和1414年的头两次对蒙作战中,他使用了1402年册封的几名将军作为他的副手,而且终他之世他总是给那些在这种战争中有功的人以封赠。因此,这些军事贵族和皇帝都亲如一体,同时,由于他们依靠君王的恩宠,所以都表现得极忠诚,打仗极勇敢,他们中的有几个人在讨伐蒙古的战斗中还以身殉职。只有一两次对军事贵族的指控,但这些指控都起因于他们行为上有过失而不是因为不尊重朝廷,并且没有导致清洗扩大化的案件,像太祖当年的所为那样。总而言之,军事贵族大大地加强了皇帝的权威和权力;他们也大大地增长了军方的特权,同时也大大地有助于在永乐帝时代在反对外国民族的战斗中取得各种各样的胜利。

文官之治

在改组文官政府的时候,皇帝首先重建了在动乱的内战中陷于混乱的帝国的官僚体制。他通过重建帝国的官僚政制取得了士大夫的支持,其中有些人曾在前朝服务,另外有许多人可能仍然心怀不满,把他视为篡夺者。他在历次战役中作出的争取他们支持的努力大大地牵扯了皇帝的注意力和精力。但是,这些努力给永乐朝的文治武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永乐帝认为他的首要任务是恢复他父亲的制度,这些祖制已被建文帝放弃了。一方面他保留了洪武帝的基本行政结构,一方面他的改组又注入了革新的内容,以矫正从前时代安排上的失误和适应变化中的需要。第一步是先组建新的内阁,使之作为皇帝和官员之间的联系桥梁而在内廷发挥作用。这样就弥补了1380年取消外廷的中书省之后所引起的结构上的缺点。内阁马上变成了官僚政制的主宰,并且作为文官政府中的主要执行机构来进行工作。

永乐皇帝即位后不久就着手组织新的内阁。他任命七位学者到翰林院的高级岗位上来,然后让他们担当国家事务的主要顾问。开始时是在1402年8月和9月分别任命解缙(1369—1415年)和黄淮(1367—1449年)做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命了胡俨(1361—1431年)、胡广(1370—1481年)、杨荣(1371—1440年)、杨士奇(1365—1444年)和金幼孜(1368—1431年)。这些人都很年轻,又都来自中国南方和东南方,都是因他们优异的文学才能和行政经验才入选的,尽管他们几乎都在建文朝廷服务过。除了胡俨、解缙和杨士奇以外,其余的人都在建文时代中了进士。[47]在洪武朝,这种翰林学士马上会加大学士衔。现在在新皇帝统治之下要到晚些时候才能加这个衔。但是,虽然他们享有很大权力和势力,他们的品级却比较低,高不过正五品。他们全都任职于皇宫内的文渊阁(1421年以前是在南京,以后是在北京),所以他们能随时待诏。这种办法也和洪武时代的不同,在洪武帝时期这些大学士都在禁城内的四殿二阁供职。[48]

这些步骤导致内阁起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些炙手可热的翰林学士开始成为皇帝的主要顾问和作为皇帝与官僚政制之间的承上启下的人。在洪武朝代,大学士主要是在内廷起草制诰。现在这些新翰林学士则能够与皇帝进行个人接触,决定国家事务,参与制定政策。他们常常和六部主管官员开联席会议审议国事,但是他们逐渐地左右了外廷的六部,因为他们很容易接近皇帝。皇帝无论驻跸在什么地方,也都一般地要把大学士召到身边:1402—1409年在南京时是如此,1409—1417年在南京和北京两地时是如此;以后定都北京时也是如此。

皇帝甚至在1410、1414、1422、1423和1424年几次讨伐蒙古的战役中也随身带着几位大学士。在这些情况下,皇帝让太子朱高炽(1378—1425年)——即后来的洪熙皇帝——先是在南京,后来是在北京留守,看管政府,并且指派他的秘书班子的成员做太子的顾问。这种安排在他后来的统治年代中变得司空见惯了,因为皇帝这时经常离开京师,内阁就变成了一种政府的内阁。这种办法使得太子和大学士更加密切了关系,它在永乐帝死后对稳定政府起了作用,因为这些人一如既往地继续为皇帝服务。

皇帝在1402年挑选了那七名翰林学士之后再没有选用新的大学士。除了胡俨在1404年另就国子监祭酒外,其余的人都任此职许多年,其中有四个人一直到死。在永乐之治的初年,解缙是这些人中的首席学士;但是他在1411年被囚禁,并在四年之后死于狱中,因为他得罪了想取代朱高炽为太子的皇帝的次子朱高煦。解缙曾经竭力支持朱高炽为太子,而强烈反对另换朱高煦。[49]

皇子争嫡的斗争的卷入也使得黄淮和杨士奇失宠并于1414年被拘禁,因为他们也捍卫太子朱高炽,反对朱高煦的指责,即所谓朱高炽在皇帝离京远征蒙古时在南京处理国事中未能恪尽职守。杨士奇马上被释放,但是黄淮一直被囚禁到1424年,在永乐帝去世后立即官复原职。[50]在解缙于1411年倒台以后,胡广变成了首辅;胡广在1418年死后,杨荣接了他的位置。胡广和杨荣——同金幼孜一起——有一两次跟随皇帝讨伐过蒙古部族。杨士奇一直跟随太子,终于在1424年上升为首辅,迄1444年他去世时都未离开过这个职位。[51]这个大学士集团终永乐之世一直在职,并一直献身于皇帝的各项政策,他们是永乐帝重建文官政府中的柱石。

皇帝用专门知识的标准仔细地挑选六部首脑。和大学士的情况一样,他也让他们长期任职,让行政官员酌情处理行政细节,比明太祖放手得多。这种办法保证了文官政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些长期任职的尚书包括吏部尚书蹇义(1363—1435年),在1402—1421年任户部尚书的夏元吉(1366—1430年),从1409年到1424年任礼部尚书的吕珍(1365—1426年),分别在1404—1415年和1409—1421年任兵部尚书的金忠(1335—1415年)和方宾(1421年死),分别在1405—1422年和1407—1416年任工部尚书的宋礼(1422年死)和吴中(1372—1422年)。[52]

和新任命的大学士一样,这些关键性的尚书都是少壮派,四十来岁。事实证明,他们全都是很优秀的尚书:在永乐帝整个统治时期任吏部尚书的蹇义是文官制度的设计师;一直到1421年被囚时为止同样地担任户部尚书的夏元吉是一位理财能手;1422年去世之前一直任工部尚书的宋礼负责监督迁都至北京的工作。政治的连续性只有一次严重地中断过,那是1421年当夏元吉、吴中和方宾因反对第三次征讨蒙古之议而使他们的宦途经受危险,因为他们主张减轻人民的财政负担比出兵更重要,这便激怒了皇帝。方宾自杀了,夏元吉和吴中被囚禁,直到皇帝驾崩以后才官复原职。

不幸的任命只发生在刑部和都察院。原任刑部尚书(1405—1408年)的吕珍在1409年改任礼部尚书,后又被刘观(1385年进士)接替,刘观一直干到1415年。1403年被任命为都御史的陈瑛在1411年因滥用权力被处死。刘观在1415年接手做左都御史,直至永乐帝宾天之时。他最后也被指责有贪污行为,可是他直到1428年才垮台。刘观的刑部尚书的后任是吴中,他被认为是一个好尚书,但也在1421年因抗议皇帝第三次出兵讨伐蒙古而被下狱。自此以后,刑部尚书一职一直虚悬以迄永乐帝之死。[53]由此看来,六个部中有四个部(吏、户、礼、工部)在整个永乐帝时期或其大部分时期是只有一个尚书主持部务,其中某些尚书继续在后来的君主下面任同样的职务。整个15世纪中在主要尚书之中存在这样异常稳定的情况,这与洪武时期权力被肢解和任期短暂的特点相比是刚好相反的。它保证了永乐帝时期和永乐帝以后的时期文官政府中行政上的连续性。

下级文官行政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通过科举考试贮积知识分子人才,并选拔他们充任各级政府的官吏。全帝国的考试在1404年和1406年已经恢复,但是,廷试由于皇帝出征蒙古而长期在外,因而拖了五年,直到1411年才恢复。1412年以后科举均按期举行,永乐朝共有1833人进士及第。比之从前时代,有更多的进士立即实授了官职。到了1424年,已经有足够的进士去担任直至县一级的大部分负责的文官。在这些年中科举几乎变成了获取高官的唯一途径,而关于任命、升迁、贬黜和考绩的规定逐渐严格起来。许多进士变成了能干的行政官员,而且他们在永乐朝和以后朝代中在保持文官政府总的品质和稳定性上起着主要作用。[54]

宦官与锦衣卫

皇帝在揭示了变节行为如何能够颠覆皇上之后,便重新组织了他的监视网,以确保他的地位的安全,同时用它来监察弊政。为了获取情报,他不仅依靠文官政制中的监察和司法官员,他也依赖自己的宦官和锦衣卫。

宦官们作为皇帝的私人仆役又直接听命于皇帝,对皇帝公开表示绝对的忠诚,并且准备随时执行交给他们的任何任务。皇帝给宦官们的信任大于对其他人的信任,因此让他们广泛地从事监视工作,这是不足为奇的。宦官们由于在建文朝时已经忠实地履行各种不同的特殊使命而显示了他们的价值,而且正是在南京的宦官们泄漏机密,才使得建文朝廷打了败仗。其结果是皇帝把曾为建文帝服役的许多宦官倚为心腹(其中有几个人还是蒙古、中亚、女真或朝鲜人),并且经常使用他们。最著名的宦官有率领船队远航东南亚和印度洋的郑和(1371—1433年?),还有李达、侯显(活跃在1403—1427年)和亦失哈(1409—1451年),这三个人都曾奉旨出使到某些外国去。

另外还有许多不怎么知名的宦官也给皇帝执行了不同寻常的任务。[55]这些宦官被派去刺探各种不同人物的情报,其中包括官员、皇族宗室成员以至平民百姓;作为给紫禁城内庞大的皇室负责采办的官员,他们被任命为特派员,为皇宫的建筑工程去获取稀世珍宝和稀有材料;另外,他们也被派去进行征战或执行外交使命。可是,他们因职在刺探文武官员的言行而臭名昭著,不得人心。宦官们在搞调查和执行判决时拥有绝对的权力;另外,虽然他们确实揭露了某些贪污和背叛分子,又往往伪造罪名,而且侵权妄为,从而常常造成悲剧性后果。1420年,在北京设了特殊的调查机构——东厂;这个机构交给宦官掌管,从来不受正规司法当局的辖制。它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治安保卫机关的牢狱,而且,关于东厂实行的非法监禁、严刑拷打和不明不白地致人于死地的传说一直在公众中流传不息,直至明朝的灭亡。[56]

为了加强帝位的安全程度,皇帝又重建锦衣卫来协助宦官搞调查工作。锦衣卫最初由洪武帝在1382年通过重建他的个人卫队而创立,但是它的警察职能在1387年被撤销,因为那时发现了锦衣卫的某些军官有越权和滥用权力的行为。为了在即位之初就恢复锦衣卫的那些功能,永乐帝征调了他信任的许多军官做它的指挥使。这些人中有非汉人的指挥使——特别是已经赢得了他的信任的蒙古人和女真人。他授予这些指挥使以各种秘密调查之权,还授权让他们拘捕和处罚一切被怀疑向他的权力进行挑战的人。[57]

锦衣卫的指挥使不仅调查文武百官和平民百姓,还要调查内廷和皇室的成员。比如,皇帝利用锦衣卫暗中监视他的异母弟宁王朱权(1378—1448年),甚至他还刺探他的长子朱高炽,即后来的洪熙帝。不但如此,锦衣卫的成员还常常滥用手中的权力并玩忽法律,收受贿赂和迫害无辜。最臭名远扬的违法乱纪的指挥使名为纪纲(1416年死),他因在内战中效命有功而受到皇帝的恩宠。他被委以最秘密的安全保卫工作,但是他滥用了这种信任,因贪渎和压榨而使自己声名狼藉。据说他还阴谋反对皇帝,所以他终于被捕并被处死。结果皇帝因此对他给予锦衣卫的广泛权力警惕起来,也认识到了专门依赖锦衣卫搞调查工作的危险性。他于是更转向被委派负责东厂的宦官们;他们在秘密工作中终于超过锦衣卫,有时甚至也直接调查锦衣卫本身。

在永乐帝时期,宦官和锦衣卫对皇帝的安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只有他们能被紧紧地控制住,他们才能为一位君主工作,像他们在刚强的永乐帝和他的父亲手下工作时那样。没有这种制约,他们的广泛而不受限制的权力使得他们在后世君主手下能轻易地滥用自己的权力而损害皇帝的利益,因此为祸于百官,瓦解他们的士气。永乐帝在使用这些权力的手段时创造了明朝专制主义的一种最可鄙的形式。

帝位的合法性和正统意识形态

皇帝受命的合法性

皇帝一直关心巩固他的权力,他同样倾注全力来使他受命进行的统治合法化。他是在对建文皇帝进行暴力的造反以后才坐上皇帝宝座的。在那次战役中,未来的永乐帝对他的侄儿提出了一系列指控来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义的。他即位以后就履行他“拨乱反正”的誓言,处死了许多“奸臣”,恢复了被建文帝所违异的祖宗制度。[58]这些行为无疑地支持了永乐帝的要求取得合法性的权力,但是,他的反建文帝朝廷的许多说法是与历史记载上的材料截然相反的。这些历史材料暴露了他的指责是何等的虚伪,以致它们严重地破坏了他的合法身份,除非它们和他早先的一些说法能调和起来。

在他做了皇帝的最初10年中,永乐帝和他的顾问们在编订朝廷的实录中搞了一系列历史编纂学上的修改,以确保他受命的合法性。他们的势力不仅导致了对政变的有偏见的相反的叙述,使之能对永乐帝有利。它们还把从洪武帝时代起的记录大肆删削和窜改,砍掉了和永乐帝的声明相冲突的一切材料。[59]《奉天靖难记》(约在1403年)、《天潢玉牒》(约在1403年)和《太祖实录》(它第一次修订于1402年,在成于1418年的现在仅存的版本中再次加以修订)——这些著作都是旨在重写建文朝历史的这种努力的一部分成果。看来是永乐帝的主要顾问姚广孝和他宠爱的翰林学士解缙两人在编写和完成头两部著作以及在修改太祖的《实录》中出了大力。[60]

在所编的用来支撑永乐帝的权力的合法性的著作中,第一部便是《奉天靖难记》。宫廷史学家们写这本书时把未经证明的武断之词和谎言都写进了事件的叙述中去,以丑诋建文皇帝。它们指责他是一个卑鄙堕落的君主;他使用了“奸臣”;他因废除了他祖父的法律和制度而犯了背叛罪以及他用撤销藩封的办法来迫害各藩王。这部书谎称永乐帝为马皇后所生,因此他作为健在的最年长的嫡子应该在1392年被指定为太子,但因某些儒士顾问的干预而未果。它还说,他不情愿地对建文朝廷采取惩戒行动不是为了夺取皇位,只不过在履行《祖训录》中的训示而已。[61]

最后,这些历史学家们说他从来不想伤害建文皇帝,同时断言他的侄子在南京陷落时在宫中是偶然被烧死的。它不说永乐帝是已死之侄的合法继承人。相反,这些历史学家们却说他是按照嫡长继承的原则直接接洪武帝的班,建文朝却是非法的虚君位时期。这个论点很重要,因为虽然建文帝已死,他的子嗣还健在,他的最年长的儿子应该有权继位为皇帝。这些谎言和捏造对永乐皇帝自称的合法权力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由于与这些谎言和捏造相矛盾的原始材料已被系统地销毁,它们就成了记述事件的无可辩驳的材料了。[62]

地图9 明朝初年的中国和亚洲内陆

地图10 永乐帝的几次蒙古之役

谎言和虚假情节也窜入了明太祖时代的记录中。解缙大约在1402年所编的《天潢玉牒》中把洪武帝描述为皇族的先祖,又说他是儒教传统的圣君哲皇。[63]可是,官方历史学者不得不谎称永乐帝是明太祖的原配马皇后所生:这对证明他的合法继承权来说是必须的。现存两种不同的谱系版本却对他的出身有极不相同的说法。

较早的一种本子说马皇后只生了两个儿子:朱棣和朱櫹;另一种本子说她生了五个儿子:朱标、朱樉、朱菼、朱棣和朱櫹。不论是哪一种本子都有证据表明,永乐帝是他父亲的嫡妻所生。第一种本子似乎后来经过修改,因为它说马皇后只生了两个儿子,其中没有一个是在明太祖生前被封为太子的,可见它是弥天大谎。[64]谱牒的改订本后来散发给了皇族的成员。永乐帝的继承权在一开始恐怕就受到怀疑,但是要公开表示这种怀疑,那就要命了。随着人们对此事的淡忘,这些捏造也就作为支持他的合法性的证据而被人们接受了。

他们齐心协力窜改和伪造历史记录的高潮,出现在两次对太祖朝的实录的修订上。实录是记录皇帝活动的权威材料,它要传到后世,并且用为后来修王朝史的主要资料。因此它必须能够证明日后永乐帝继位的合法性的一切说法是对的。现存的实录是在建文帝时代的1402年初编订的,因此它自然而然地有与永乐帝的主张相矛盾的材料,这种材料必须删除。第一次修订开始于1402年末,即紧接在永乐帝登极之后,而成于1403年7月。这些编订者们曾在建文朝供职,工作时间又匆匆忙忙,因此这一版不得永乐帝之心而在后来销毁了。1411年末,皇帝下令再改一次。它成于1418年6月,这就是流传至今的明太祖的实录的文本。

这次修订大加删汰、歪曲和伪造了实录原文,把永乐帝既说成是王朝开创之君的爱子,又说成是一位合法的帝位继承人。第一次修改的目的或许在于根除与这些说法相反的材料,而且要提供有利于永乐皇帝的历史说法。最后的修订本则对这种比较粗糙的说法做了修饰,对事件的叙述比较首尾一贯,使之能传到后世。有几位现代历史学者详细指出了那些宫廷史家怎样改变了重要的史实,怎样在第二次修改中窜入假材料。这些歪曲包括下面一些说法:永乐帝是马后所生;洪武帝原本想封燕王为太子;开国皇帝在1398年曾劝告燕王要他像古代的周公曾经辅佐周王那样做建文帝的摄政;以及洪武帝在弥留之际曾想绕过他的孙子而属意于燕王。[65]明太祖还被形容为天纵之圣的领袖,有神奇的力量,命中注定要君临天下;燕王也有这同样的禀赋,联系到他的非凡的军事领导才能来说,更足以表明他是继承他父亲的最恰当的人选。另一方面,编造出来的一些情节说明,被废黜的建文帝及其子嗣是皇室中最不受欢迎的成员,他们没有得到洪武帝的信任。这种说法就把在逐鹿帝位的斗争中的胜利者和失败者做了最鲜明不过的对比。[66]

正统意识形态的形成

和关心他的合法地位一样,皇帝也很关心他有一个儒家君主的形象。他早年在翰林学士顾问手下所受的儒家经典教育也使他对这种身份很敏感。像元代那样,他在1404年把程朱的儒家经典的注疏传统规定为科举的正统的标准程式,承认学者们早就给予这个学派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加强这一个正统学派一直是他倾全力关注的事情。皇帝为了确保他的圣君形象,他在1409年发布了一篇训谕式短文,即《圣学心法》。这篇文章是皇帝自己写的,翰林学士顾问们给了某些帮助,它把这种正统传统界说为“正统的”宋儒首先加以阐明的“心学”,并且给他的臣民和后嗣定下了伦常日用的规范。[67]此文在形式和风格上都借鉴了宋代的两种性质相似的书,即范祖禹(1041—1098年)的《帝学》和真德秀(1178—1235年)的《大学衍义》。这两种著作都收有为帝王讲学作准备的材料,它们成了帝王作圣君的指南。特别是后一种书被广泛地认为是阐发“心学”的优秀作品,是理想政府的基础。明太祖对它极为重视。

这两种著作明确地表达了朱熹所定下的正统学说,在元代被视为为人君上的指南;现在正在致力于把这种意识形态定为帝王权力和文官政府的正统的基础,所以它们很有用。

永乐帝在编写他的这篇作品时,广泛地引用了早期儒家经典中的文字和宋儒的哲学著作,其中有些话直接抄自范祖禹和真德秀。他仿照宋人的办法,也对许多段落附上自己的评论以便进一步阐明“心学”。虽然它主要强调为君之道,但是他的教言也旨在使所有臣民受到教益。它的第一部分是讨论一个君主应该以身作则的道德品质和原则:这就是言行一致的原则、克制私欲、敬天法祖、正心诚意。第二部分讨论的是教育皇帝的问题,并且强调了上述的德行和通过学习、实践和自我约束去培养这些德行的义务。皇帝要他的臣民们敬畏和顺从上天,同时他也强调个人自觉的重要作用;这表明他虽然明白宣布要恢复祖宗的传统,但他也不认为自己应受它们的限制。

皇帝在此文的第三部分中强调皇帝极端需要有智慧的进言、正确的教导和忠直不偏的劝告。虽然皇帝很重视大臣们无私的和诚实的谏诤,并且强调需要他们有正直的性格,但他又绝对清楚地指出了君主的无可置疑的权力和他为此目的而培养自己心理素质的重要性。最后,他在关于为臣之道的这一部分中着重指出了忠诚的意义,并强调说:人臣若不能与君上一心一德,就不能为之服务——即他应该对君上全心全意,敞开胸怀而无所隐讳。永乐皇帝不坚持盲目的忠诚,强调君臣之间应该互相交换意见,以使每一件事都能得到自由的讨论。

这篇著作生动地显示了永乐帝为自己所树立的圣君形象,显示了他所设想的君臣之间尽可能有的鱼水深情——这种深情是以具有共同的伦理认识和共同的目标为基础,又是通过“心学”的体验而获致的。它不仅说明了皇帝关于为君之道的看法,也给他的臣民和后代指出了指导性的原则。这篇著作大大地提高了皇帝作为圣哲之君的形象,同时又阐明了渊源于宋儒学说的主要传统——它被宣布为明王朝的正统学说的——帝王思想体系。

1414年末,皇帝命令一批翰林学士汇编朱熹和朱子学派其他宋代大师所写关于《四书》、《五经》的注疏,并且摘编他们关于人性问题的哲学论述。这些汇编著作在1415年10月完成并呈报朝廷,用《五经四书大全》和《性理大全》为书名,在1417年4月予以颁行。这个做法正式承认它们是熟悉儒家学说的法定的捷径。

编订这些著作的背后有几种原因。首先是需要有一种标准的《五经》、《四书》注疏本,以便在学校和科举中使用。虽然朱熹对于经籍的注释长期以来被视为在这种课题上的定论,但他的注释有不同的版本,学生必须知道哪一种版本被规定在正式场合使用。就《四书》来说,朱熹认为《大学》是对儒家学说的基本的综合,它变成了在帝国学校课程中使用的首要的课本。

可是,也还有其他同样重要的理由来编订这些著作,特别是编订《性理大全》。皇帝认为,宋代哲学家做出了新贡献,他倾向于把他们的著作本身也看作是经典著作。因此,他在给编订者的指示中强调宋代大师们的“发明”,并且要求把他们的观点融合进经书和注疏中去。皇帝用这种办法含蓄地承认,正统传统并不是固定在遥远的古代而停步不前,它给后来的扩充,甚至于革新留下了活动的余地。

他个人对这项计划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认为《大全》已囊括了所有真正的学识,从而使他义不容辞地把这些真正的学识普及到平民百姓中去,正像古代圣哲之君过去做过的那样。也可以这样说,通过指导帝国的学生用集中精力来学习钦定精选的经书和新儒学学识的方法以准备科举考试,他能够运用一种巧妙的思想控制方式,以保证学生符合他的标准。这种办法产生了压制自由研讨和限制有创造性的及广泛的学术活动的后果,因为要在科场得意,这一切已经没有必要了。[68]

皇帝还支持汇编几种经书和文献的大部头集子,这一方面使他获得了作为经书遗产和学者精英阶层的庇护人的美誉,一方面又为文官和宗室提供了指针和伦理标准。他的一个庞大无比的文献计划是要总括无遗地收进一切现存的经典文献。1402年9月,皇帝任名翰林学士解缙和其他一些人负责这项工作。他们在1403年12月便完工了。皇帝给这部完成的总集命名为《文献大成》,但是他并不满意它所包揽的范围,因此又下令大规模地予以修改。这项计划于是交由姚广孝和解缙承担:有2169名学者从翰林院和国子监抽调出来担任此书的编修。

这项工作全部完成于1407年12月,它被称为《永乐大典》。它包括22277卷,仅目录就达60卷。[69]此书从未公开印行,仅在皇家图书馆保存了几部手稿,至今只存留700卷。但是从这些剩下的卷数来看,就可以意识到它的范围之广泛、材料之丰富和用于搜集与准备的时间与工夫。它包括的材料有下列各种门类,即:经籍、历史、典章制度、礼仪、法典、军事、哲学、佛教、道教、天文、算学、地理、医药、动物、植物、文学、长篇和短篇小说以及戏剧。这部著作还收了整个元代的类书《经世大典》。这部巨著不是没有它的政治实惠的,但是,这部类书汇编对于中国的文献文化来说,其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经典著作久远遗产的丰富材料现在被收集在一起,有易于查阅的分类,并且被传给了后代。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使17世纪编纂更加宏伟的《四库全书》目录学的编者们有可能在当时还大量存在的《永乐大典》中,挑选散见于书中各处的许多引文而恢复了已经遗失的几百种著作。19世纪的纷纷扰扰对此书的最后消失是负有责任的。[70]

由这些学术著作所培养起来的意识形态的一致性,使得皇帝俨然变成了一位圣君,一位人民的导师,一位学识的庇护人。它们也使一种经籍和文献的集成广为传布,这个集成对于学术研究,对于阐述伦理和权威问题上的正统观念,对于科举考试,对于定出公共行为的官方法典来说,都是有用的。除了《永乐大典》外,其余几种小型汇编都曾在官员、帝国的学校和应科举试的士子中散发,有几种甚至送到了日本、朝鲜这样的藩属国家,从而在国外也促进了正统的儒家意识形态。总之,它们形成了士人阶级的理智观和文化观,同时又为帝国政府奠定了意识形态的原理。

对外扩张的军事战役

永乐帝想成为历史上一位伟大的君主,他倾心于用军事征服来达到这个目的。他四面出击:出击北方、西北和东北的边境地区;深入亚洲内陆;通过亚洲海路远至波斯湾以西的各地。他想方设法到处扩张他帝国的政治的、文化的和经济的影响。不是所有这些行动都需要军事对抗或公开的侵略。皇帝也力求用外交使节和给予贸易特权来达到他的目的;这些贸易特权是在洪武帝建立的朝贡制度下给予外国的。然而当局势许可时,皇帝也毫不迟疑地要动用武力。[71]

北方边境的局势在他即位的初年是相对地平静的。在中国北方和西方的大草原上,成吉思汗后人中的蒙古帝位觊觎者们主要已被非成吉思汗子孙的部落领袖们所取代。满洲西北部的几个蒙古部落已向明朝投降,现在并入了明帝国的军事结构中,成为它的兀良哈卫,也称为三卫;有些部落在内战中跟随皇帝一起打仗,并赢得了他的信任。它们一直很友好,并继续它们的朝贡关系而未发生意外。其他蒙古人已归顺汉人统治,并已迁入华北;许多人服帝国的兵役或者做各种其他工作,对新的统治者继续效忠。[72]

这些发展促使皇帝把这些忠诚的蒙古部落也计算在北方边境的一个1403年4月付诸实行的新的防御计划之内。他把忠诚的兀良哈蒙古人再南迁到今天的热河(从前宁王的藩封)的大宁附近,希望他们的存在会加强边境的防御。为了减少军事开支,他把洪武帝建于长城以北各卫所的防御部队南移到北京正北的地区。与此同时,皇帝又把位于内蒙大宁的北京都指挥使司南撤到北京西南的保定。除了在满洲女真人住地所建立的卫所部队之外,没有正规的中国卫再设立在长城沿线之北了。这些新措施在当时不能说没有好处,但它们是以目光短浅的假设为基础的,即假定蒙古各部落会永矢其忠诚。但是,防御方针上的这些改变给后来北方边境上的防御带来了有害无益的影响。[73]

在西面,皇帝尽量与绿洲上的诸穆斯林国家和城镇建立友谊;这些国家和城镇位于从中国土耳其斯坦境内的哈密和吐鲁番往西远至撒马儿罕和哈烈的商路上,撒马儿罕和哈烈当时在帖木儿帝国的统治之下。明朝廷派出的使节给这些国家和城市的统治者们送上了礼物和封号,并邀请他们以朝贡国身份和中国做生意。许多这种国家都起而响应。1404年7月,哈密的统治者安克帖木儿受明朝廷的王的封号;1409年6月,瓦刺的三个酋长——远在准噶尔的西部蒙古的主要集团——也学了样。帖木儿帝国的强大君主帖木儿仍然是皇帝在极西部的唯一的敌手。从未喜欢过中国人的帖木儿曾经处死了洪武帝和永乐帝两人派来的使臣。1404年12月,他对中国发动了全面的侵袭。但是中国人很幸运,他在离最近的明朝前哨几百英里的路途中死去,因此避免了一场血腥的对抗。[74]

蒙古人仍然是明帝国的最大威胁。在兀良哈诸卫的西方和北方,外蒙古的蒙古人一直拒绝承认明王朝的权力。在西方,卫拉特诸部落的领袖们虽然已接受了中国的封号,但经常既打明人,又打东部蒙古人。东部蒙古人也一般地敌视明朝的统治,他们常常侵犯明朝边境,掳掠边境地区的粮食和畜群。由雄心勃勃的酋长马合木(1416年死)率领的瓦刺蒙古人也同样受经济的和政治的不稳定之苦,他们不仅和东部蒙古人世为仇敌,也经常进犯明朝边境抢劫粮食和其他日用品。[75]皇帝在这种艰难复杂的情况下于1410—1424年之间发动了五次战役来惩罚东部蒙古人和瓦刺蒙古人诸部落,以稳定中国与兀良哈三卫的关系,并且防止出现有雄才大略的蒙古领袖重新控制整个蒙古民族。

蒙古之役

第一次蒙古之役的发动是实行报复,因为1409年东部蒙古的本雅失里汗处决了中国人派出的一个使节,其后丘福所统领的大规模讨伐又被打败。在1409年9月胪朐河的战斗中,丘福和其他几名高级将领都在蒙古知院阿鲁台手下丧生。经过悉心的计划之后,1410年3月,皇帝率领逾30万的大军从北京出发,通过宣府北向兴和,直抵胪朐河。他及时抵达位于斡难河畔本雅失里汗的大帐,按照中国人的记载他在6月15日把它摧毁。但是,本雅失里汗并未丧生,而是向西逃去。7月份,明军追赶本雅失里的知院阿鲁台东至分隔蒙古和满洲的兴安岭,并在一次大战中打败了他。但是,帝国的军队又一次没有能完全使他屈服。正在这个时候皇帝从大草原撤兵,于8月中旬回到了南京,他宣布取得了胜利。[76]

1410年的战役未能给北方边境带来安全。在西北的瓦刺蒙古人此时构成了新的威胁。1409年,被明朝册封为王的强大的酋长马哈木在他逃避中国军队时于1412年春刺杀了本雅失里。他然后在蒙古的旧都哈尔和林立了一个傀儡君主,并且开始向东进军去对付阿鲁台,其明显的目的是要统一蒙古民族。明朝廷试图在这两个对手之间进行挑拨。阿鲁台在1413年7月被封为和宁王,并被授予朝贡制度下的贸易特权。1413年末阿鲁台告知明朝廷,马哈木的军队已跨过胪朐河,这件事促使皇帝发动了第二次蒙古之役。[77]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之后,第二次蒙古之役在1414年4月开始。皇帝这一次又亲统大军,在西蒙古人向东蒙古迁移时力图集中力量把他们歼灭。明军深入到蒙古,与马哈木的大帐交战于土刺河上游。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明军使用了大炮攻击瓦刺人。虽然明军遭受重大损失,他们仍迫使瓦刺人退却,马哈木率众溃退,兵力锐减。这次战役打了不足五个月,皇帝于8月份凯旋回到北京。他在班师途中想与东蒙古人的阿鲁台会见一面,但阿鲁台假装生病,避而不见。可是,阿鲁台继续进贡了几年。

马哈木死于1416年,他的大帐随之而来的解体暂时解除了西部很不服节制的瓦刺蒙古人的威胁。这就使得皇帝能够转移注意力来建设新都北京。这也促使阿鲁台向西把他的影响扩展到瓦刺诸部,他开始就明朝接受他的使节和他的津贴的数额与明朝廷发生争执。到了1421年阿鲁台停止了进贡,他的徒众们也时不时地越境进行零星的袭击。皇帝的反应是准备再进行一次战役,但是这一次他在朝廷内遇到户部尚书夏元吉及其他高级官员以军费为理由的顽强的反对。最后,皇帝占了上风:夏元吉被囚禁,他的副手方宾自杀。

1422年4月皇帝离开北京,亲统大军去讨伐阿鲁台。此时阿鲁台已经占领了张家口之北的兴和要塞,并且降服了屏障明朝东北边境的兀良哈三卫;他计划在长城附近阻止中国军队,使之不能靠近他的基地。皇帝却是直趋多伦(在开平卫)附近的阿鲁台的营地,同时派了2万人马进攻兀良哈三卫,终于在7月使之降服。等到明军抵达多伦时,阿鲁台携人马远遁至外蒙古。皇帝不想穷追不舍,在9月末返回了北京。[78]

1423年,皇帝发动了第四次反对阿鲁台的战役,以阻挡他们对北方边境的迫在眼前的进攻。这是一次小规模的远征行动,皇帝直到8月末才离开北京。明军在通过了兴和和万全以后尚未能与阿鲁台的人马接触。皇帝在10月份才知道阿鲁台已被瓦刺人打败,他的部队也已溃散。所以皇帝在12月返回北京,这次战役是无功而还。

1424年,皇帝发起了他的最后的第五次蒙古之役。皇帝对阿鲁台的党羽侵入开平并南下进逼大同作出反应,在北京和宣府集结了大军。4月初,他在视察了军队之后便统率远征部队离京作最后一战。在以后两个月时间内,明军通过土木进抵开平之北,但是又没有能够遇上阿鲁台的大帐。有些将官请求给一个月粮以便深入敌人领土,但永乐帝担心他自己已经过分地深入敌境,就拒绝了这些建议,并撤回了他的军队。1424年8月12日,他病逝于多伦之北的榆木川,留下的蒙古问题和他登极初年一样悬而未决。

在这些战役中,皇帝既没有摧毁蒙古人的诸帐部落,也没有能够限制他们对北方边境的进犯,这就造成了一个政策上的大难题。永乐帝放弃了明太祖的战略方针,他不再在长城塞外的设防卫所内部署兵力。这种部署兵力的方式在补给上会花费很大,同时把戍守部队长期束缚在防守阵地上。结果,他把几个关键性的前沿卫所撤到了长城以南,按保卫新京师的需要重新部署了兵力。在撤退的卫中,有一个卫是在大同西北的东胜,它变成了明军内线防御工事的象征。但是,当皇帝采取主动,并尽力搜寻敌人的时候,又当他执行一个分而战胜之的政策以使蒙古领袖们自己互相残杀的时候,他的这些计划都要落空。他很难追踪到蒙古那些飘忽不定的诸帐部落并与他们作战,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最后疏远了蒙古人的各个派系。这些不起决定性作用的战役也大大损耗了帝国的财力,伤害了军队的士气。

他的政策在无意之间削弱了北方沿边的安全。在永乐帝死后,除了1449年的一次惨败之外,再也没有组织讨伐了。中国人丧失了对塞外地区的控制,只有组织长城以内的防御线。这肯定是永乐帝咄咄逼人的边境政策的最严重的负效果。在这些讨伐中大量浪费的精力和物力,并没有取得长远的效益。[79]

干涉安南

不管永乐帝在蒙古的战略方针设想得多么不周到,北方边境确实是引起关心的原因。但在极南方的问题上就不能这么说了。安南是今天越南的北部,它本是一个受中国文化强烈影响的藩属国家。但它自10世纪以来在政治上一直是独立的,并且顽强地反对中国的政治干涉。早期的中国统治者们充分注意到了安南的战略重要意义,曾经想间接通过外交和文化压力来迫使它就范。明太祖1395年的《祖训录》曾把安南以及占城国和柬埔寨一起都包括进不许中国人入侵的外国之列。永乐帝不顾这种祖训,错误地认为安南的内部事件威胁着明帝国的安全,于是他想把安南并入帝国的版图。这一决定造成了明代初年政治上和军事上最大的灾祸。[80]

陈氏王朝在14世纪90年代失去了对安南的控制,有位有野心的朝臣黎季(约1335—1407年)逐渐获得了权力。他侵占广西边境上的思明县城,并且向南侵入了占城国的边境,从而打破了现状。黎季在1400年废黜了陈氏君主,杀害了他的大部分家族成员,自封为王,并且改姓胡氏。1402年他逊位给他的儿子黎汉苍(胡),不过他仍在继续进行统治。1403年5月,他派使臣到明廷请求册封胡(黎)汉苍,其理由是陈氏家族已经死绝,而他的儿子又是陈氏之甥。皇帝由于不知已经发生的事件,就及时地答应了他的请求。

后来在1404年10月,有个叫陈天平的安南难民来到南京,声称他是陈氏家族的一个王子。他一一缕述了黎季的背主变节和一切暴行,请求明朝廷恢复他的王位。皇帝没有立即采取行动,直到1405年初来了一名安南使节证实了这位王子的指控。皇帝于是发布诏旨谴责篡权者,并且要求恢复这个陈氏王子的王位。黎季怀疑这位王子要求复位的权力;但是他宁可不予辩驳,派使节到南京来认罪,并答应接纳这位新王。1406年初,永乐帝派使节率领兵丁护送陈天平返回安南。4月4日正当这一队人马越境进入安南谅山的时候,他们遭到安南人的伏击,大部分中国护送官兵和这位王位觊觎者被斩杀。当这件事的消息传到南京时,已经因安南人的侵犯占城、广西和云南而发了脾气的皇帝更加怒不可遏,他马上计划要痛惩安南和报这次受辱之仇。

1406年5月11日,皇帝任命成国公朱能带兵远征,以申儆戒,而以两员宿将张辅和云南的主要指挥官沐晟(1368—1439年)为他的两名副将军。朱能在抵达安南之前在11月份猝死于军中,所以由张辅和沐晟两人共同负指挥之责。他们带领21.5万人马,从广西和云南发动钳形攻势。这场战斗又快速,又成功。11月19日,中国军队攻下了安南的两个都城以及红河三角洲上的几座其他重要城镇。但是,黎氏领袖们遁入海上,并在南方各省重新举兵。这场战争拖延达半年多之久,直到黎季和他的儿子在1407年6月16日被俘并送往了南京。

永乐帝因他轻易得来的胜利而喜形于色,但他现在做出了一个灾难性的决定。根据张辅的建议,7月5日安南被并入明帝国的版图,设立交趾布政司,这个地区的名称一如唐代。给这个新布政司任命了都指挥使,张辅则逗留到第二年以监视它的平定工作。

安南的平定工作是一个难于处理的重大问题。中国行政机构的强行建立马上引起了安南人的反感。他们开始到处反抗明军。张辅的军队粉碎了这种地方性的反抗,在1408年他和他的主力部队返回了中国。1408年9月,原陈氏官员陈頠(1420年死)首先举起了有组织的反叛的旗帜。他建立了大越王国,并攻占了义安府城和其他几个城镇。曾经在征服安南中起过重要作用的沐晟,这时又受命带领云南军队来平定这场叛乱。可是,陈頠的军队熟悉当地的地形,又得到人民的支持。因此他一再打败沐晟的军队。1409年秋,张辅又被派回安南来挽救局势。经过了一次周密计划的进攻之后,1409年12月张辅打败了陈頠,并捉到了他。张辅在1410年初被召回后随驾出征北方边境的阿鲁台,留下沐晟再一次负责交趾的事务。

陈頠的一个侄儿陈季扩现在登上了陈氏的王位,他一直未被抓住,因而变成了越南人抗战的领袖。沐晟对他的进攻没有什么进展。明廷想安抚陈季扩和他的支持者,把他封为交趾右布政使。他拒不接受,战事仍在继续。1411年初,张辅再次被派往安南,随带2.4万人。他连胜两仗,夺回了于1408年失陷的义安府城。但是,叛军回避打阵地战,叛乱继续拖延了三年,直到陈季扩在1414年3月30日最后被俘为止。张辅在1415年暂时被召回南京,但又不得不返回交趾以扑灭另外几次叛乱。可是,这时的抵抗很轻微,到了1416年底他和他的大部分中国军队都被召回国。

安南的和平是短暂的。当李彬在1417年2月取代张辅的时候,局势已经恶化了。安南人不满情绪的加剧是由于被派到安南来为建造新都北京而搜集材料的臭名昭著的宦官马骐,增加了对安南的税收和木材的要求。1417年末和1418年初发生了几起暴乱。叛乱分子聚集在黎利(约1385—1433年)手下:此人是清化的一名赳赳武夫,曾经追随过陈季扩,现时已自封为王。他在1419年和1420年都和明军打仗,但两次都失利。他于是用游击战继续抗争,并且赢得了乡村人民对他的忠诚,他在乡村中被视为抵抗运动的象征。尽管投入了大量的作战军队和行政支持,中国人发现不可能把叛乱运动镇压下去,安南战争一直消耗着朝廷的财力。在永乐末年中国人也仍然未能镇伏叛乱。这种失败引起了永乐帝诸继位者的许多严重问题。1427年,朝廷承认其安南政策已经失败,并且决计撤兵,放弃了22年以来在那里建立交趾布政司的努力。

海上远征

永乐帝还力图把他的影响远远扩大到南海、印度洋和极东地方的国家和王国中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分别在1405、1407、1409、1413、1417和1421年对当时所谓的“西洋”进行了六次壮观的海上远征。所有这些远征由宦官郑和和他的副手王景弘(后来官方名字为王贵通,约1434年死)及侯显指挥。这些远征都由从事外事活动和为皇帝求宝的宦官组织。远征的开销不仅来自皇帝的私囊和皇帝的代理机构,而且也由沿海各布政司负担。[81]远洋航船是在南京龙江船坞建造的,水手招自福建,远征从福建的港口起航。船队所包括的船只,大者为九桅的中国平底帆船,长444英尺,宽186英尺;小者为五桅中国平底帆船,长180英尺,宽68英尺。船队由约2.7万名水手操纵,所载的货物包括上等丝绸、刺绣和其他奢侈品,作为在航程中赠送给当地的统治者的礼物。[82]

今天不清楚的是,永乐帝为什么要进行这些花费巨大的海上远航。它们被组织起来或许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寻找被废黜的、或许逃亡在外的建文帝;皇帝似乎更像要寻找盟邦,或许是要探查备征服的新土地,虽然这些远航不具有军事目的。他进行这些远航实际上有很多理由:寻宝——郑和的船只叫“宝船”;显示他的权力和财富;了解帖木儿的和其他西亚蒙古人的计划;扩大朝贡制度;满足他的虚荣心和他对荣誉的渴求以及使用他的宦官队伍。不管怎样,这些活动反映了这位喜动不喜静的皇帝对帝国的世界秩序所持的看法和它应用于南洋的对外关系的看法。[83]

第一次远征由郑和率领,在1405年7月起航,包括各种型号的大船62只,小船255只,配备了27870人。船队在苏州附近的刘家港集合,向南沿福建海岸航行,然后越中国海到占城、爪哇、满刺加、苏门答腊以及苏门答腊以北之南渤利,然后再前往印度西南岸的重要商港锡兰、葛兰和古里。古里、苏门答腊,葛兰、满刺加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的使节都随返航船队来到南京,进献方物。船队在1407年的回程中抵达苏门答腊沿海时,遭到强大的华人海盗陈祖义(1407年死)的对抗。此人攻占了旧港,并控制了满刺加海峡。郑和的船队轻易地打败了陈祖义,杀死了他的5000人,摧毁了他的许多船只,俘虏了他本人并把他带回南京,他于1407年10月在南京就刑。这一胜利保证了中国船队能安全地通过满刺加海峡,给了这地区一些国家的首脑们以深刻的印象。[84]

地图11 郑和的海上远航

第二次远航的规模要小得多,在1407年奉命出发,船队在1408年初开航,访问了暹罗、爪哇和苏门答腊北部,然后再一次驶往印度洋,以柯枝和古里为目的地。使节们正式册封了古里王,在那里刻石立碑以纪念这一盛事。中国使节给予古里王及其侍从的封号和礼物,便成了后来航行中对待许多其他国家的先例。这次的回国途中有一部分船队访问了暹罗和爪哇。郑和在这里被卷入了两个对立的土著统治者的权力斗争之中。[85]船队于1409年夏末返回南京。

郑和率领的第三次远航始于1409年10月,止于1411年7月。据说这次船队拥有48条船,3万人。它在1410年初从福建海岸开驶,沿着上一次的远航路线前进,访问了占城、爪哇、满刺加和苏门答腊,后来又向西驶往锡兰、葛兰、柯枝和印度马拉巴尔海岸上的古里。但是,他们几次绕道而行。王景弘和侯显短暂地访问了暹罗、满刺加、苏门答腊和锡兰。郑和在锡兰给一座佛教寺院上了供物;这件事又刻在1409年2月15日的碑上,作为纪念;它用了中文、波斯文和泰米尔文三种文字。可是,当他在1411年从古里返回时,锡兰王亚烈苦奈儿想劫掠船队。经过一番大战,郑和的军队战胜了僧伽罗人的军队。国王被囚禁,他和他的家属于1411年7月被带回南京。永乐帝释放了他们,并准许他们返回锡兰。[86]

第四次远征从1413年秋延至1415年8月止。这一次的船队有63艘大船,27670人,航程比前几次都远。在访问了占城、急兰丹、彭亨、爪哇、旧港、满刺加、须文达那(苏门答腊)和南渤利以后,它又越过印度洋到了锡兰、柯枝和古里,然后又继续到波斯湾的忽鲁谟斯以及其他许多新地方,其中包括马尔代夫群岛。它的一部分船队可能驶往哈德毛海岸和亚丁。一部分船队又驶往榜葛刺。归途中在苏门答腊停留时,郑和又一次卷入了当地的权力斗争中去。他的命令包括讨伐当地的僭位者,这位僭位者杀害了合法的国王。僭位者被打败和俘获,并被带回南京处死。在这次远征返航之后,自占城至非洲东岸的木骨都束和麻林等共18个国家遣使到明朝廷并纳贡。这一事实标志着永乐帝在国外的影响达到了顶峰。[87]

第五次远征在1417年秋天启程。郑和受命把上面18个国家的使臣护送回国,他在1419年8月返航。这一次航程甚至走得更远。中国船队第一次访问了东非海岸。郑和再次带回了许多外国使节;他们在1419年8月受到皇帝的接见。他也带回了中国船队访问时各国统治者向明朝皇帝进献的各种奇珍异宝。它们包括狮子、豹、单峰骆驼、鸵鸟、斑马、犀牛、羚羊、长颈鹿以及其他怪兽。看来,那些正回国的使节们目睹了皇帝初睹长颈鹿时的喜悦心情,已经把他爱好异国情调的言词传扬了出去。[88]

第六次远航的命令在1421年3月发布,为的是送回那些在中国羁旅多年的外国使节。这次船队包括41条船。和前几次一样,这一次的远航在抵达苏门答腊以后也分两路。郑和在1422年9月回到了南京。一部分船队访问了忽鲁谟斯、祖法儿、阿丹、木骨都束和不刺哇(在索马里沿岸),还访问了马尔代夫群岛以及锡兰、古里和柯枝。这一次又有许多使节随船队来到中国。1424年初皇帝下令郑和再次泛海,这次是去旧港,在这里设一名中国官员,但是皇帝死了,这个使命改交给了另一个人。在以后的七年内,中国水军提督中最大的为南京的守备,水军政策被搁置一旁。

郑和的这些远航背后的目的实现到什么程度?如果它们是要寻访建文帝,那么,它们猎取的是一个虚幻的目标,并且失败了。如果这些壮举是意在扬永乐帝的声威于殊方异域,在于显示中国的兵力,在于增长中国人对世界的认识,在于保护华人的利益,或者在于再找些新的民族参加朝贡系统,那么,它们的目的当然都已实现,尽管明朝政府此后没有继续为实现这些目的而充分加以利用。他们的旗帜飘扬在整个东南亚和印度洋,清楚地显示了明帝国的政治和军事优势。在朝贡的名义下做发财的生意,这机会使得外国使节们以空前的规模从各个地方带了贡品来到中国。

这些远航带回中国的不仅是各种各样的异国产品,而且还有大量的更加世俗的产品,首先是香料。对这几次远征的经济影响很难做出估价,主要是因为它们是由宦官组织的,而且由宦官机构出资,没有留下总开销的记录;尽管一些认真的士大夫反对这种做法。[89]虽然明朝廷能够从这些远航中得到大量珍宝和异国奢侈品,它们也只有皇帝和他的朝臣能亲眼一见;它们很少进入市场。这些派朝贡使团的外国不仅得到高价,而且有机会在京师出卖私人的货物,图个厚利。但是就朝廷而言,在这种交往中政治利益高于经济利益。郑和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跨越了半个地球,把明帝国的声威最大限度地远播到海外。在这个过程中,他进行了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90]

新的京师及其行政

作为这些战争和外交使命基础的战略考虑还导致永乐皇帝承担起另一个庞大的任务:逐步地把他以前为王子时的封地和一度为元朝大都的北京改造成明帝国的新的京师。这项改造工作包括在北京进行巨大的重新规划和建设,以及影响整个中央政府的全面的制度调整。[91]

明帝在北京建立新都的动机只在皇帝的文告和朝廷官员的陈述和奏议中含糊地暗示过。这些动机肯定与他登基时的政治和军事形势有关。洪武帝对其南京的京城已表示过不满;它离帝国边境太远,在他统治末年,他已在考虑迁都北方。在这一方面,永乐帝定都北京的决定可以被视为解决了他父亲的困境。但是这项决定也反映了永乐帝的认识,即北方是他个人的权力基地,他在叛乱和登极之前已经为保卫东北边境或征讨蒙古人而经营了多年。[92]

他的权力和取得支持的基地位于北方而不在南京,他对南京颇为陌生。所以他自然需要一个便于巩固其帝国的国都。南京位于长江下游,作为一个经济中心,它具有压倒的优势。而它远离北方和西部边陲,永乐帝认为那里是最易遭受攻击之地。这些考虑曾促使他父亲想迁都北方,也同样为永乐帝自己的决定提供了依据。

最后,出于政治和军事的原因,北京优于其他一切地方。它既可充当对付北方入侵中国的堡垒,又可以作为支持皇帝在北方执行扩张性政策的一切活动的中心。另外,在历史上的这一时刻,北京似乎是能够充分供养大批戍军和大量平民的北方的唯一大城市,通过把北京定为京师,永乐帝就能够部分地实现他建立一个扩张的和外向型的帝国的幻想,这个帝国包括边陲和内地,既有汉族人,又有非汉族人。因此,地处战略要冲和曾为两个非汉族帝国首都的北京就明的新都来说似乎是实际的和顺理成章的选择。[93]

对永乐帝及其辅弼大臣来说,改造北京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同时也给黎民百姓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元朝的某些城墙和宫殿虽然完整无损,但是城市的总格局必须变动,大部分兴建的新工程都要满足永乐帝的具体要求。由于这个区域缺乏一个能满足需要的经济基地,北京城就得依靠从东南各省用船运输大量粮食和供应。军事组织必须改组,以处理经济资源的这一全面的再分配。机构的安排尤其需要改变,这样就影响了南京和帝国其他各地的官署。迁都北京之举肯定是明代进行的最复杂和意义最为深远的帝国计划。

在1403—1416年期间,某些机构已开始作适度的调整,重大建设的初步计划已在制定。1403年2月,永乐帝正式授给此城以北方京都(北京)的地位。他派他的长子朱高炽(即后来的洪熙帝)去治理新都。他还在北京设行部,以监督六部新分支官署、国子监和大都督府分署的工作。他把北京的京畿府改名为顺天府。这一变动具有重大的象征性意义,因为它把永乐帝与他父亲联系起来,后者早在他崛起时已把南京的京畿府命名为应天府。这样,这个篡位者重申了他合法继承皇位的权力。[94]

1404年,永乐帝迁山西九个府的一万户至北京,以增加京畿的人口。1405年,他派三子朱高燧负责北京的军事,并下令顺天府及邻近两个府免缴田赋两年。同时,新宫殿的兴建也在进行之中。在1408—1409年期间,在未来的首都建立了一个负责本地事务的官署、一座外国使者的宾馆和一个印钞局。永乐帝仍住在南京,通过皇太子在新都发号施令。他直到1409年4月才巡幸北京,在那里逗留至1410年第一次征蒙古之役结束时为止。可是,这些耗费巨大的工程表明,永乐帝从一开始就想把帝国的京城迁到北京,尽管朝廷官员反对。

在此期间,新都的物质和经济基础被奠定了。虽然在1416年之前没有真正地进行巨大的建设,但建造新宫殿和修复城墙的准备工作在1406年就开始了。在8月份,永乐帝已命令陈珪伯爵、工部尚书宋礼、副都御史刘观等人把人力物力集中在北京。表面上他是应高级官员的要求,这些人认为应为他即将进行的巡幸建造一座皇宫。官员们奉命在江西、湖广、浙江、山西和四川诸林区组织伐木。另一些人则在北直隶组织制砖。1407年,在全国各地征集了一支由工匠、士兵和普通劳工组成的劳动大军,其中包括7000余名被张辅俘获并押送到北京的安南工匠。但建设因不充分的供应体系和缺乏严密的监督而受阻。工程进展缓慢,几年没有重大的建筑物竣工。

为了减轻这个地区对南方来的漕粮的依赖和加强地方的经济,在1412—1416年期间,皇太子朱高炽给北京地区诸府和山东、河南受自然灾害的那些地方的居民减免田赋或发放救济粮。在1415年6月大运河工程完成后,从盛产稻米的长江下游(即江南诸省)漕运粮食至北方就更加迅速了,从此粮食就可以直接从这些省运至北京。新都的经济状况于是有了好转。[95]

1414年对蒙古人远征以后,永乐帝驻跸北京达三年以上,只在1416年晚期离北京巡幸南京一次。由于大运河已被重建,人力和物资已经北移,永乐帝显然已经决定常住北京。在1417和1418年,对北京的护城河、城墙和桥梁作了改进,永乐帝的居住地西宫也在兴建之中。1417年3月,在永乐帝最后一次离开南京后不久,他又命陈珪负责北京的一切御用的建筑工程;陈珪还控制着那里的军务。

在此以前,永乐帝还要求就建设他的新都一事展开廷议,并取得了高级官员的支持。也有一些反对的意见,但无关紧要。建设北京需要大规模地动员工匠和劳工,这些人往往从部队的士兵中,或从判处苦役的囚犯中抽调,而且从全帝国(甚至从远至新近吞并的安南)征用建筑材料。劳动大军的规模不详,但人数一定高达几十万。主要的建筑师为一名安南血统的宦官阮安(死于1453年),他还在正统帝统治时期重建北京时起了主要作用。[96]

到1417年晚期大部分宫殿已经竣工。元朝建造的南城墙的某些部分已经失修。这些部分在1420年修复,这时钟楼和天坛也已完工。到1420年,北京已经有足够的主要建筑工程竣工,以致可以把朝廷迁来。新城略小于蒙古人统治时的城。它的北部小于南部。城门从11个减至9个。永乐帝对建设的成绩颇为高兴,于是厚赏负责建设的官员。1421年2月,工部郎中蔡信被提升为工部侍郎,对低级官员和所有各类建设劳工也给以适当的提升和奖赏。[97]

地图12 北京城平面图

1420年10月28日,北京正式被定为帝国的主要都城。从1421年2月起,所有的文献都称北京而不称南京为帝国的京师。在其间的3个月中,中央政府被彻底改组。但是在1421年,一场大火烧毁了紫禁城中三个主要朝觐大殿,永乐帝为了遵守古代的先例,不得不号召对他的统治进行直率的批评。有些御史和翰林学士——有名的有李时勉(1374—1450年)和邹缉(死于1422年)——谴责了经济困难、时弊和迁都北京引起的巨大不便等情况。最为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为主事萧仪,他的陈述甚至很刻薄,以致永乐帝把他处死。[98]这使所有的批评者为之震惊,于是都缄口不言。当然,永乐帝在此之前早就对这件事下了决心。主要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所有机构的重新调整已经作出,一切准备已就绪,此时再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能改变他的决定了。

中央政府的改组影响了北京和南京的文武编制。首先,政府的官印要重新铸造。在1421年之前,北京的官署印鉴上有“行在”二字,但当北京被正式定为帝国首都时,这两个前缀字被取消了。南京所有的官署都被发给上有“南京”这两个前缀字的印鉴,以表示它们此时的从属地位。[99]这些命名的变化旨在反映政治现实。但是,当永乐帝的继承者在1425年决定把首都迁回南京时,所有新名称都被废除,他恢复了以前的名称。但在1425年后期他去世时,迁回南京的活动停止。事情依然悬而未决。当宣德帝再次确定北京为京师时,它的官署继续使用“行在”二字。直到1441年,“行在”二字才最后从北京所有的政府机构的名称中抹掉。

南京的官署成了它们北京的对应官署的分支机构。例如,设在北京的南京后军都督府分署将档案移交给北京的后军都督府,并将其印鉴送礼部销毁。有关新首都安全的一切活动改由中军都督府负责。就军队而言,统一的指挥结构一分为二:13个卫归南京指挥,13个则归北京。归五军都督府管辖的五个卫同样被平分,在两京各组成五个新卫。

文官的组织也经历了类似的、但更加复杂的改组。处理北京事务的各部被撤销,其人员被重新分配,户部和刑部的北京分署被并入户部和刑部。同样,都察院分院也并入都察院的北京道。另一方面,兵部和工部则北迁,而国子监则干脆去掉了“北京”二字。同时,原归一个部的分署管辖的北直隶各州府,此时则直接受京师各部节制。1425年,明帝重新设置了各部的北京分署和后军都督府分府。于是地方官府与中央各部或都督府打交道时必须通过这些机构的渠道。但是,这个程序证明过于麻烦,所以这些分署在1428年解散,管辖权于是又转归正规的部和都督府。

皇帝已在北京建了一个雄伟的首都,这个首都远比元代的首都豪华,甚至与南京一样壮观。“两京制”的时期——在此期间北京和南京充当了相辅相成的行政中心——在1441年结束,当时北直隶和南直隶的行政划归中央政府统一管辖。从此,作为留都的南京大大地丧失了它的政治重要性;它再也不归皇室控制,它的宫殿和宗庙被废弃。它的主要行政职能保持不变,但是除了洪熙帝统治时一段短暂和未遂的返都期外,它的各部通常只由有职无权的侍郎任职。

迁都北京之举在军事和经济组织方面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变化,这些变化与新的行政要求以及边境各地区的防务有关。这一宏伟的都市远离供应它的经济源泉,迁都和维持这一中心所用的人力和物力在明代灭亡和在帝国时代结束之前,一直消耗着政府的收入和人民的财富。

军事和经济的改组

军队的调动和新机构

永乐帝统治时期军事组织在武装力量的结构方面经历了四大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取消了护卫。第二个变化是把大部分驻在南京的京卫调到北方,并把某些北方的部队提到亲军的地位,这就使驻北京的京卫成为帝国中最大的一支部队。第三个是在京师设营,士兵们通过营定期从地方部队轮换去边境防线服役或进行征战,并在营中操练和受训。第四个大变化包括在长城沿线组织边防的镇,这个措施是永乐帝对付这条边界以北的游牧入侵者的新战略的组成部分。[100]

地图13 帝国政府的主要官署

永乐帝取消藩王护卫的愿望是很容易理解的。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的分封制下,亲王具有广泛的权力。永乐帝曾经利用这种权力建立了自己的军队,这个经验促使他解散护卫,并让他自己的儿子们离开军镇。在内战期间,他的长子和次子都参加过战役。但是在他登基后,当他在外征战时,他让长子当摄政,次子则因策划反对其兄长而在1417年被捕。[101]同时,像建文帝做过的那样,永乐帝也感到非削弱其他亲王——都是他的弟兄——的权力不可,许多亲王被指控有罪而遭到清洗,他们的护卫被解散。

因此,到永乐帝统治结束时,在原来洪武帝建立的30支藩王护卫部队中,只有4支完整地保留下来。[102]永乐帝原来为燕王时属于他的3支护卫部队,即燕山卫,被并入组成北京皇帝私人军队的亲军之中。剩下的23支护卫部队中,有的被调驻不同的地点,其他的则被解散,它们的部队被改编成京师的新的卫。从此,授给新王的封地很少设护卫,到明朝末年,属于军事编制的藩王卫队不到12支。[103]

把军事卫队调往北直隶之举是永乐年间进行的意义最为深远的一项军事改组。在洪武帝统治下,南京的41支卫队合称为京卫。这些部队包括皇帝私人的12支亲军和29支隶属于五个都督府的护卫部队。[104]当永乐帝以北京为京师时,他把南京的许多这些护卫部队调到北方。到1420年或1421年,北京的卫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原属北京都督府的卫;原来的南京京卫;原属诸王的护卫部队。少数已解散的其他部队也从其他省调到北京。

京卫的核心是由构成皇帝亲军的22支护卫部队组成。它们包括3支燕山护卫部队、原属北京都指挥使司的16支护卫部队中的7支,以及曾隶属于南京皇帝禁军的12支部队。这22支护卫部队包括159个所;这些部队号称共有190800人(一卫包括1200人),但是实际人数很可能大大少于此数,因为到洪武时期末年,各地区的卫大致只有它们足额兵力的八分之五。[105]其他6支部队并入皇帝亲军的部队依然归他直接调遣,其中3支原属前北京都督府,3支由各解散部队的士兵组成。这些部队提供了进行建设工程的大部分士兵。

南京的军事编制包括29支其他的护卫部队,每支部队分归前京师的各军都督府之一指挥。到1420年,这些部队中大约19支已调往北京,剩下的则是专事水上作战的部队。1420年以后,南京的军事编制由17支隶属于皇帝私人军队的护卫部队和32支由南京五个都督府联合指挥的部队组成。同时,南直隶外围城市原属南京中军都督府管辖的部队则改由北京的中军都督府管辖,这进一步削弱了南京行政的权力。1421年随着北京周围的地区成为北直隶,北京的后军都督府开始对该地区进行指挥。从此以后,北京的后军都督府统辖了16支护卫部队,其中11支后来负责守卫皇陵。

到宣德年代之末,北京的京卫包括74支部队。22支由皇帝亲自指挥;4支从事养马;6支正式被用作建筑工人;两支被指定护卫永乐帝和洪熙帝的陵墓。19支部队已从南京调到北京,6支则从北方其他地区(主要是大宁)调到北京,15支新部队则由各支已解散的部队的士兵组成。永乐年间帝国军队总兵力看来远远超过200万。

在改组过程中,大批人民搬迁至北京及其周围的地区。至少有435个所,即帝国全部部队的25%—30%驻扎在北京地区,其中335个所原从帝国的其他地方迁来。如果我们采用前面的计算,这些部队的实际总兵力约为25.1万人,但是真正的数字可能略高。另外,许多士兵有家眷。1393年的人口统计数字表明,北京地区有定居人口1926595人。因此,有理由认为15世纪初期北京省(1403年以后之称)的人口很可能大大地超过200万。总之,在1422年以后,长期驻在北京的部队形成了首都居民的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样就大大地加剧了基本上是依附人口的供养问题。[106]

这些驻军的军事指挥结构和训练程序也重新作了规划。京营被设立,以提高此时把时间分别用于耕田和卫戍的部队的战斗准备。京营(以“三大营”著称)的组织工作在第二次对蒙古的远征以后开始,当时皇帝决定扩大这些征战的规模和提高它们的有效程度。1415年,他下令命北方诸省和南直隶的卫各派一支分遣队至北京接受训练。北京的守军当时分成步、骑、火器三个营。每个营受一名宦官和两名贵族或高级将领的联合监督,其他军官则协助他们工作。

三个营的组织相同,但它们负有不同的任务。五军营之名来源于五个都督府或帝国讨伐军的五支分队,它训练来自地方护卫部队的无战斗经验的新兵。此营负责组织和训练战斗部队,这个任务缘由卫所部队承担。结果,帝国各地的守军——他们不再有军事任务——的素质和斗志都下降了。三千营围绕3000名作为核心的蒙古骑兵组成,这些骑兵在内战期间曾与皇帝一起作战。神机营训练士兵使用火器。中国军队在15世纪以前已使用火器,但他们在15世纪初期征讨安南时才从安南获得优质的兵器。他们还俘虏了一个名叫黎澄(1374—1446年)的安南第一流的火器专家,此人为黎季的长子,被委任负责为中国军队制造优质火枪和爆炸武器。神机营就是以安南火器专家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这些人在宫廷宦官的监督下教明代士兵。[107]

由于所有帝国远征军都包括骑兵以及配有火器的士兵,所以三个营的内部组织大致相同。还有一个京营值得一提,这就是四卫营。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其士兵来自专门养马的四个卫。它的主要任务是为骑兵训练战马,驯马人中包括许多投降的蒙古骑手。

最后,从满洲至甘肃的长城沿线设立了一系列的边镇。这个新战略与洪武帝提出的战略迥然不同。开国皇帝远在长城以外的战略要地设立卫,这样,中国守军就能在蒙古袭扰者抵达长城之前与他们抗衡。永乐帝在他登基后不久就撤回了大部分守军,这既是为了缩短防线,又是为了削减军费。他于是在长城附近或以南的辽东、蓟州(北京之东)、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固原(陕西)、宁夏和甘肃的战略要地设立一批边防重镇。这些边镇归这些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节制。[108]在洪武年间,戍守长城以外的部队只从附近的卫所部队中抽调;在永乐年间,已在京营受训的士兵则要在这些卫服完他们的兵役。这些士兵的服役期比预期的要长。他们最后成为长期职业军队的核心。

指挥边卫的军官选自正规的军官队伍。这些指挥官被授予通常只给进攻部队指挥官的权力,虽然他们的任务只限于防卫他们管辖的地区。人们逐渐以他们管辖地的名称相称——如某某地区总兵官。每个指挥官由一两个副手或职位较低的具有参将、游击将军这样头衔的军官协助。[109]这类委任的期限通常以一次战役为限。官阶和官俸仍取决于他们在卫中或在地方都指挥使司或大都督府中的等级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委任被固定下来,它们形成了战术指挥的一级。到宣德末年,这些边镇已经形成北方边境九个固定的防御编制(九边)。设立在蓟州、延绥和宁夏的边镇监督长城的指定的地段,而其他六个则行使它们的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职能。从此,指挥的等级制度或边防军的结构都很少变动。[110]

粮食的供应和运输体系

远征的战役、建设工程和行政管理的变动是很花钱的。此外,把政府迁到北京造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首都以及它的官僚机器和戍守部队都处于一个穷苦而贫瘠的区域,需要各地的供应。北方各地创收很少,虽然部队在理论上应该能够通过军垦来自给,但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在洪武年间,已经定期通过海运从盛产大米的长江三角洲诸府运送粮食供应北京政府和辽东及沿北方边境的各守卫部队。为了满足北方对粮食的不断增长的要求,永乐帝的朝廷设想了三个涉及大规模重新分配人力和物力的规划。

第一个规划试图把实物的官俸改成以通货和白银支付的官俸,以及扩大前一代皇帝设立的军屯,以此来减少官方对粮食的要求。在1402年,最高级官员的官俸的六成为粮食,而最低级的官员只收到两成。后来在都督府和都指挥使司、各省和诸王的封地的完全领取稻米作为薪俸的官员部分地接受通货和钱币。这一措施在通货价值稳定的时候执行得很顺利,但是在出现通货膨胀的时候,整个官俸制度就败坏了,官员们就转而去追求非法的收入。[111]

军屯的设立旨在使军队能自给自足和减少运粮至北方的需要。1404年以后,对每个军屯规定了生产定额。指挥官的成绩根据它们的产量来评定,御史们被派去核实产量的数字。为了确定平均产量,建立了试验田,它们的产量每年上报。但是生产经常遭到破坏,因为士兵们被抽调而不能承担耕作任务。在1413年,皇帝采取了制止这种抽调人力做法的措施,并且对除受自然灾害的军屯以外的所有军屯恢复了原来的定额,但是产量依然落后于定额。[112]

第二个规划是通过向商人出售盐引来增加对北方的粮食供应。商人向边防部队送交固定数量的粮食,以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盐的权力。这种制度称开中法,在洪武统治的初期已被采用,在永乐年间它又被扩大使用。在1403年,皇帝命令所有为取得盐引而送交的稻米除少数例外外,应送交北京地区。粮盐的交换比率并不固定,取决于供求情况。例如在1412年,北京很少发盐引,因为当时缺盐而米有富裕。但总的说来,盐商继续既交粮给北方诸府,也交粮给西南,在西南他们供应被派到那里去镇压部落起义和平息安南之乱的军队。[113]

北京成为京师以后,产米的中国南方各地的纳税者必须运送粮食到北方,并另外负担运输费用,这些费用以各种名目的附加税征收。在缺粮时,还要强使负担大量额外的征收。例如在1412年,湖广、浙江和江西的省政府和都指挥使司不得不用船装运近300万担大米到北方。采取了几种减轻这种沉重负担的方法。南方的税收获准折成现金上缴,这样就可以在北方购买粮食;上缴的定额可以转交到上缴点附近的地区;接受单位必须支付运输费用。这些新措施最后正式成为粮食运输制度。[114]

这一提供大量北方所需的粮食的制度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在最初,通过水陆两路把粮食运往北方;这个制度称“海陆兼运”。

海运仿照元朝建立的模式。从1403—1415年,政府的军队在总督海运陈瑄和副总督海运宣信的率领下把粮食从长江下游诸府运到北方各省。从湖广、浙江、江西和南直隶订做了几百条大运输船,地方当局和守卫部队被指定要对建造这些运输船作出贡献。[115]运粮船从长江江口附近的太仓粮仓出发,绕山东半岛北上,到白河河畔的主要卸货口直沽,准备再运往北京。在直沽,稻米转装在较小的船只上,然后驶向上游的天津和通州。直沽、天津和通州建立了粮仓,同时还派守卫部队专门守护。一部分粮食用船继续被运往辽东。在实施的第一年运了两次,船队共运粮100万担。此后运输量在48担至80万担之间徘徊,每年没有固定的运输定额。

同时,在户部尚书郁信(死于1405年)在1403年上报的一项计划中,粮食还通过水陆并用的路线进行运送。一条西行的迁回路线绕过了淮河和黄河之间艰险的水路。能载运300担稻米的大船沿淮河而上驶入沙河,然后驶向陈州。粮食在陈州再转装进稍小的船只,准备往北驶进黄河流域。粮食再次转装进沿黄河驶向河南各港口的大船中。然后地方部队在陆路把粮食拉至渭河,由此再用船运至北京。在1403年,在陈瑄的监督下北运粮食150万担。一系列运输官署和粮仓沿渭河和在京师周围建立起来,以管理运粮工作。在1409年用海陆兼运法运粮总量达180万担,在1410—1414年间增加到200万至240万担之间。有一史料记载,在1415年,即运行的最后一年,运粮总数达到640万担,不过其他史料则说是300万担。

海陆兼运法远不能令人满意。海路危险,黄土平原地势很高,河道和陆路漫长而辛苦。随着运河的开辟,这个制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元朝在1289年已经完成了连接北京和长江下游的运河体系,不过由于河渠经常淤塞和维持水源的困难,工程拖延到1325年才完成。运河体系在元朝始终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于是沿海运输逐步取代了它而成为粮运的主要形式。在15世纪初期,元代的大运河已经大段大段地损坏、淤塞,不能通航了。

永乐帝决定修复大运河和重开运河运输,使之成为另一条供应北京的南粮运输路线,因为首都迁往北京后粮食的需要大大地增加了。大运河分两个阶段进行治理。北段的疏浚和修复工作在宋礼的监督下开始于1411年7月,这项工作包括疏浚河渠130英里和建造38座船闸。这项工程使用了30万名服徭役100天的劳工。从黄河到长江的南段在1415年7月开放。陈瑄在淮安之西建造了四座船闸,以提供通向淮河的入口。运河体系这时能从长江下游流域直通北京,它成了南北之间商业的主要动脉。[116]

1415年当运河体系已经完成通向北京的工程时,海陆兼运法被放弃。3000多艘平底船建成,以把税粮通过运河北运至北京。于是运至北方的粮食显著增加,它从1416年的280万担增至1417年的500万担和1418年的460万担,然后降至1421年的300万担左右和1423年的250万担。1417年和1418年的巨大数字表明,皇帝因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冒险活动和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粮食。

实施新的运输制度大大地增加了对军民劳动力的需要,从而增加了支出。建于1415年的新制度称作支运制,它要求纳税人负责第一阶段的运输。例如,住在江南各地区的人民必须把税粮缴到淮安粮仓;住在淮安和长江之间的人民要把税粮缴到沿运河建立的许多粮仓。粮食由政府军队从粮仓一年四次用船运至北京。1415年,这个制度被调整以减少运粮的军队,因为迫切需要把军队用于建设项目和军事远征。

1418年,民运制被采用。此时纳税人必须自费把粮食一直运送至北京。1423年陈瑄提出减少每年向北京的运粮;8年以后,即在永乐帝死后,他实行了兑运制。纳税人把粮食缴到运河畔各粮仓并缴纳一笔运费,军队再从这些粮仓把粮食运到京城。这个制度在宣德年间正式被采用,从而大大地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117]

供应北方朝廷粮食的持久要求当然使人民背上沉重的负担。田赋是国家最大的单项收入。洪武年间全帝国已定下了税收定额。1393年全国各地的定额总计为2940万担。田赋的分担是不平均的:几个大省的定额在200万到300万担之间,而江南的10个富饶的府的定额几乎达到600万担,约为全帝国定额的20%。在保留支付地方行政费用和供应南京皇室的规定部分的税收以后,各区要把其余部分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运往北方。在这种安排下,纳税者必须缴足他们的税的定额,并另外负担运输的费用和劳力。

在整个永乐年间,国家每年所收田赋的粮食在3100万至3400万担之间,平均每年定额超过3200万担,因此至少比其父皇治下的定额高10%。这使人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在洪武年间每年已经缴纳特高比例的田赋的江南10个府的纳税者更是如此。对苏州和松江两地的搜刮最为厉害,它们几乎缴纳了全部田赋的14%。

根据黄仁宇的说法,以粮食的担为单位的田赋定额事实上不过是一个相对的标准。这是因为明代的制度要求纳税者把他们的粮食缴到指定的国家粮仓,但事实上由于这种办法并不总是行得通的,于是政府加征额外费用和另外名目的税收,以抵偿保管和运输的费用。由于折换,情况就更加复杂了,因为当时缴纳的粮食得折成银、棉布和其他商品。国家在决定折换率时很少考虑商品价格,结果就出现了随心所欲的波动。这从黄仁宇对16世纪晚期苏、松两府各种缴纳的田赋的估算中可以看出。根据这些估算,原来税额中的同样一担粮食可以分成许多缴纳的等级,以致纳税人的纯支出从最高到最低竟相差了7.3倍![118]

在歉收和自然灾害以后,这种负担变得不堪承受了。为了确保今后的生产,皇帝不得不经常减免税赋和分发救济粮给旱涝灾区的人民。例如,1422年任户部尚书的郭资(1361—1433年)报告说,在1419—1421年的几个财政年度应缴的田赋中,已入帝国粮仓的税粮不到2300万担(平均每年的定额为3200万担)。松江在1422—1428年间拖欠的税粮达几百万担。苏州在永乐年间无可资比较的数字,但在1431—1433年期间拖欠的税几乎达800万担。这种情况引起了财政官员的不安,以致在宣德年间导致了对过高税收定额的削减。[119]

地图14 大运河

对外关系

前面已经叙述过,在御驾亲征蒙古和对安南危机的急躁的反应中,永乐帝作为一个积极主动的统治者,倾向于在外交事务中进行扩张主义的干预。在外交和国际贸易的不那么好战的领域中,从郑和规模宏大的海外远航中可以看出,他同样是进行扩张的,同样不会因没有先例或没有以往明代实践的依据而畏缩不前。的确,他在这些领域中的活动在以后的全部帝国历史中实际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后的明代统治者远比他消极和保守,他们不再维护他的主动性,并让明代国家的外交事务处于停滞和收缩状态。私人的和往往是非法的海上贸易以及面向东南亚的海外商业殖民在明朝的后半期的确开始迅速发展,虽然没有政府的批准或保护。

在永乐帝时代为以后的大部分私人发展开辟道路的意义方面,以及在后来明代诸帝如果继续采取扩张的政策会发生什么情况方面,产生了一些让人感兴趣的问题。明代国家的外交关系是《剑桥中国史》第8卷中的几章的主题。这里叙述以下几个内容就够了:评述一下永乐帝对明帝国在处理其对外事务时所作出的个人贡献;阐述他的统治意识和他对明帝国在亚洲内陆、东亚和东南亚邻邦中扩大影响的观念。

亚洲内陆和中亚

明朝初期,中国认识到把贸易和外交扩展到中亚(河中地带[外索克萨尼亚]及以远地区,当时在帖木儿的帝国统治下)的含意,因为那里是敌对的蒙古人统治的部分天地。但是,蒙古帝国内部的分裂已使那个地区变得可望而不可即和比较不重要了。明朝廷对帖木儿的崛起和巨大的野心了解甚少。

与亚洲内陆的关系,特别是与今新疆的塔里木盆地诸绿洲的关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较近的地方,主要是诸如哈密、吐鲁番和别失八里诸绿洲,在蒙古崩溃之后都急于想重新树立它们的独立地位,而永乐帝也鼓励它们这样做,这部分地是因为它们能够帮助对付更北边的准噶尔的瓦刺蒙古人,以保证中国西北的安全,还有是因为它们控制着通向西边的贸易路线。尽管有洪武统治时期的军事试探和1393年中国人劫掠哈密之事,但明朝并不想对如此远离供应来源的地方进行长期的征服,或者想像汉、唐两朝那样在塔里木和准噶尔两盆地重新建立军事存在。它充其量只是想把那个区域的一些非汉族民族组成名义上的、但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戍守的卫。[120]

永乐帝选择了积极的和主张干涉的外交。他在1403年派使者去哈密宣布他登基之事,哈密的统治者在1404年12月回派了一个使团向中国朝廷呈献马匹。永乐帝赐给他及其使者们以精美的丝袍、丝绸、白银和钱钞,并在哈密边境设立一个卫,以确保稳定的关系。从这个时候起,哈密在永乐统治期以后的时期中几乎每年都派朝贡使团到中国朝廷,有时一年几次。这些使团带来十分需要的马匹,有时还带来骆驼、羊以及诸如硇砂、玉和硫磺等矿产品;作为回报,使者则收到丝绸和可用于购买中国货物的钱钞。与哈密的密切关系打开了互利的贸易,并使中国人取得了跨越塔里木盆地到中亚的北部商队贸易路线的东端。中国政府试图把这项贸易牢牢地掌握在官方的手中,并且在1408年在甘肃两次颁布禁令,禁止私人与外国商人进行贸易。可是中国人的非法贸易继续进行。有报告说,中国商人到达了别失八里以远的阿克苏。

一旦与哈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永乐帝还派一个使团带了丝绸礼品去见吐鲁番的统治者,吐鲁番是北塔里木商路上的一个绿洲国家,控制着往北(向今之乌鲁木齐)进入准噶尔和瓦刺蒙古国的一个要隘。吐鲁番统治者则回派了一个带着玉作为贡礼的使团,于是正规的朝贡关系又继续到了永乐统治末年,不过没有哈密的使团那样频繁。别失八里位于更远的通往中亚的北塔里木商路上,是另一个十分重要的贸易城市,它在洪武年间与中国有过纠纷,最后它扣押了中国的使者宽彻并与帖木儿共命运。永乐帝登基后就立刻送礼品给别失八里王,后者希望得到中国的支持,以便在帖木儿死后在与帖木儿帝国的纠纷中能够得益,所以心甘情愿地接受纳贡关系。永乐帝在别失八里有足够的影响以阻止它的统治者在1411年和1412年入侵瓦刺的领土。但是在1418年,别失八里王的一个堂兄弟篡夺了王位。永乐帝默认了政权的更替,不打算重立他原来承认的统治者。但是明朝再一次能够阻止新王对吐鲁番的一次进攻。[121]

在以上各个事例中,这些统治者都接受明朝属国的象征性的地位,以便从与中国紧密的商业联系中得益。他们愿因这种特权而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他们知道明朝朝廷不能有力地干涉他们的内部事务,因为他们离明朝太远,明朝不能对他们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入侵。

帖木儿帝国

当永乐帝登上皇位时,中国面临着来自中亚的一个新的外国的威胁,如果不是一次好运气,这个威胁很可能使它与非华夏世界发生一次大冲突。新威胁来自帖木儿(1336—1405年)的崛起,他自14世纪60年代以来,在他的撒马儿罕的根据地建立了一个包括河中地带、今之霍拉桑、伊朗、伊拉克、阿富汗、花刺子模、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的帝国。除了这些征服地外,他曾发动破坏性的入侵,进入叙利亚、奥斯曼土耳其、印度和南俄罗斯。对中东和中亚各民族来说,他看起来一定像一个新的成吉思汗。

在1389年和1394年,来自帖木儿的首都撒马儿罕的“朝贡使团”到达北京,后一次带来号称帖木儿所发但几乎可以肯定是伪造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承认明帝的突出的地位。明帝在此以前已经把数百名在他与蒙古人交战时俘获的商人遣还撒马儿罕,此时派了一个由傅安和宦官刘惟率领的有1500人的使团,以表示对帖木儿的“效忠”的谢意。使团于1397年抵达撒马儿罕。傅安所带去的信函称帖木儿为臣属,他因此大怒,于是扣押了这些中国的使者。[122]

随着洪武帝之死和在1399—1402年的内战时期,中国朝廷的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方面。但是帖木儿开始计划对中国发动一次入侵并使它皈依伊斯兰教。1404年,一支有20万人的军队在兀答刺儿集结,准备通过别失八里向中国进军。消息直到1405年3月才传至南京,于是朝廷下达命令准备边防,但命令把此事看成是部落的劫掠。对中国人来说幸运的是,他们的西北前哨从未受到考验,因为帖木儿已在2月18日死于兀答刺儿,入侵已被取消。帖木儿之死引起了一场继位的斗争。在一开始,年轻的孙子哈里苏丹在1405年3月18日在撒马儿罕夺得王位。他释放了傅安和使团中的幸存者,他们被护送返回中国,并于1407年7月25日抵达南京。另一名被拘留的使者已在此前的某个时候回到中国。

永乐帝派了一名使者与哈里的使者一起到撒马儿罕去吊唁帖木儿之死,但在使团抵达撒马儿罕时,哈里已被几个敌对的亲王废黜而被帖木儿的四子沙合鲁取代,他将从1407年统治到1447年,并证明是一个与帖木儿迥然不同的统治者。他是一个开明的君主和高尚的文化赞助者。在他统治的大部分时期中,他被卷进统治帖木儿帝国西部的帖木儿诸子经常发生的阋墙之争中。结果,他迁都哈烈,让他的儿子兀鲁黑伯格任撒马儿罕总督。帖木儿帝国向东扩张的一切威胁已经消失。

1408年和1409年,沙合鲁派使者去南京,1409年和1410年,傅安等人带了中国朝廷的礼品前往哈烈。1410年3月,哈烈的又一个使团来到,而回派到哈烈的几名中国使者又带去了一封皇帝的信,信中声称与沙合鲁是君臣关系,沙合鲁复信的措辞同样傲慢,他劝皇帝信奉伊斯兰教,并拒绝中国的宗主权。但这一意外事故并没有中断使团的往来,并且有趣的是,尽管两位统治者有分歧,他们的信件都强调商业的需要,明统治者于1416年7月又送去的一封信的内容也是如此。

带来沙合鲁措辞尖刻的复信的使者们由明帝主要的外事专家陈诚(死于1457年)、李贤和宦官李达护送回国,他们还护送这一年早些时候来到中国的中亚使者回各自的国家。这个使团的出使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它于1414年2月3日离开中国,随带了送给各地统治者的丰厚的精美纺织品礼物,并于10月后期抵达哈烈。从哈密和吐鲁番到撒马儿罕和哈烈,使团访问了17国。回国后,陈诚和李贤随即呈上了他们行程的记述,其中详述了有关他们访问地的地形、物产和风俗。这些文献提供了15世纪关于中亚和亚洲内陆情况的可利用的最详细的材料,并使明朝廷取得了关于西域的新情报来源。[123]

1416年7月,陈诚又被派遣与另一名宦官护送失刺思、撒马儿罕和哈烈的使者回国,同时带了送给沙合鲁及其子兀鲁黑伯格的丰厚的礼物。这个使团在1418年1月回国。同年10月,明帝又派宦官李达出使哈烈,李达带了皇帝私人的信函,以及例行的珍贵礼物。根据现存的波斯文材料,此信对沙合鲁以政治上平等的人相待,称他是一个开明的和有洞察力的统治者,并放弃了明帝是沙合鲁的宗主的姿态。沙合鲁欣喜之余,回派了来自中亚的最精心安排的使团,使团于1420年12月14日抵达北京。[124]

使团受到隆重的接待,不过它在京城履行了纳贡制度下应该履行的对中国皇帝致敬的一切正常仪式。在与帖木儿帝国统治者通信时不论皇帝作了什么让步,但在中国朝廷上,君臣关系的门面则是不能妥协的。使团留在北京几乎达6个月。它受到皇帝的几次接见,并参加了宣布北京为新明都的仪式。波斯使者之一吉亚斯丁·纳加什对使团作了详细的、即使偶尔也有谬误的记载,它至今犹存。

陈诚未在场目睹这一盛典,因为在1420年7月,他又被派率一使团前往中亚。但人们对这最后一次出使西域的情况了解得很少。

因此,我们看到永乐帝大力培植了与中亚各国的关系,甚至大力促进了与它们的贸易。在他统治时期,朝廷接待了撒马儿罕和哈烈的20个使团、32个中亚绿洲国家的使团、13个吐鲁番的使团和44个哈密的使团。这些使团都需要丰厚的礼物和贸易。它们给朝廷带来了诸如贵金属、玉、马、骆驼、羊、狮和豹;它们得到的赏赐是精美的丝绸和其他织品、白银以及纸钞(它们可以此购买中国货物)及其他贵重物品。[125]从双方的通信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维护商业关系是这些交流的最主要的动机。中国的政府和皇帝因急于促进贸易,愿意对冒牌的“纳贡使团”故作不知,甚至放弃了天朝大国的姿态。对中亚各国来说,它们愿意通过纳贡制度的各种形式前来北京,以便保持它们的贸易特权。

西藏

早在1207年,成吉思汗的使者已经到过西藏,蒙古人与西藏发展了一种关系,即西藏人接受蒙古的保护和承认其宗主权,同时给蒙古的统治者们提供精神指导。西藏的喇嘛在元朝的朝廷中一直很有影响。在忽必烈统治下,蒙古人与萨迦派教团的领袖们谈判,并承认后者为西藏13省的帝师。他们的地位受到一个敌对教团止贡派的挑战,后者得到了伊朗的伊尔罕蒙古人的支持。止贡派在1290年才被彻底击败。同时另一个西藏宗教教团噶玛派在元朝宫廷继续拥有强烈的宗教影响。元代诸帝试图把西藏置于一个集权的政府之下,但是实权仍掌握在提供世袭的教(族)长的寺院和贵族门第手中。

内部的权力斗争继续进行。随着蒙古力量的衰落,萨迦派的势力也随之变弱。主要的反对力量来自绛曲坚赞,此人原为萨迦派僧人,又是雅鲁的地方领主。从1332年起经过许多征战后,这个僧人逐渐控制了西藏。1351年元朝承认他为帝师以取代萨迦派的大教长。绛曲坚赞不仅仅是另一个宗教教长,他的目的是要重建唐代的前吐蕃王国,重新树立西藏人的民族主义和消灭蒙古宗主权的一切痕迹。他和他的继承者们(即帕木主巴诸王)试图维持一个君临全西藏之王的思想,并且在15世纪80年代之前一直是西藏主要的世俗力量。[126]

在明朝掌握政权时,西藏寺院教团之间的宗教对立常常导致公开的战争;宗教和政治权威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分裂。还不清楚南京对这种事态的了解程度。据说明代的开国皇帝急于想阻止唐代与吐蕃人发生的那种纠纷的再现。但他并不去与帕木主巴诸王建立联系,而是与控制较近的康区和东南藏的噶玛派大住持们接触。皇帝派一使者前往,要元代时任官职的人来南京,以便重新授职,第一个使团于1372—1373年间的冬季抵达。当时教团的教长为黑帽教派的乳必多吉四世活佛(1340—1483年),他在1359—1363年曾在元朝朝廷。他从未应皇帝的邀请去南京,但一直派使者前往,直到他死前不久为止。[127]

他的继承者得银协巴(中国人称哈立麻,1384—1415年)以善行法术著称于世,永乐帝在为燕王时已闻其名。新帝在1403年登基时,派了一个由以后多次被用作外交官的宦官侯显和著名印度僧人班的达的弟子智光(他在南京已深受开国皇帝的礼遇)率领的使团去西藏。使团邀请得银协巴去南京。得银协巴在一开始派出一个纳贡使团后,在1407年4月亲自去明廷,受到隆重的接待。他应请求为皇帝死去的双亲举行宗教仪式,据记载他施展了许多魔法,如使许多神祗显形,制造鹤、狮、花雨、甘露的幻象等等,时间长达22天。他和他的随行人员受到重赏,取得了显赫的官衔,并前往山西省重要的中国佛教中心,在那里又举行了仪式,然后返回西藏。他在以后至少与明朝廷交换了三次礼品。[128]

他的继承者通哇顿丹(1416—1453年)到15世纪40年代末一直派使团前来。明朝朝廷显然不知道得银协巴之死,所以认为这些使团都是他派出的。1446年以后,与噶玛派诸教长的关系破裂。根据西藏的史料,得银协巴在他逗留南京期间曾劝说永乐帝不要试图重建对西藏的统治。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永乐帝曾有此意图。一切迹象表明,得银协巴是作为一个具有巨大实力的宗教人物而被邀请的。但他的访问促使永乐帝与西藏的其他各方面的宗教领袖建立关系。1413年,萨迦派的教长(关于他的法力,皇帝也已有所闻)应邀来北京。他也受到隆重接待,并于1414年由宦官护送回藏。此后萨迦——派的住持继续派使团来中国,直至15世纪30年代。

明帝还试图把当时最伟大的宗教人物,即格鲁派(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1357—1419年)请到明廷。到15世纪初,宗喀巴主张的一种新的和更严格的寺院生活很受人注意,所以在1407年,永乐帝请他来朝廷,他拒绝了。1413年再次发出邀请,宗喀巴派了他的主要弟子之一释迦也失代替他前往南京。释迦也失1414—1416年留在南京,随即获准带了丰厚的礼物回藏。格鲁派继续与明朝朝廷交换礼物并派去使团,直至15世纪30年代。[129]

其他西藏的宗教领袖也受到推动而与帝国朝廷发生联系。情况似乎是,虽然永乐帝无疑部分地是出于对这些引人注目的宗教领袖的好奇心,但他也有意识地拒绝给任何可能因此会建立政治霸权的西藏领袖以唯一的中国庇护。这样,情况如同中国边境的其他地方那样,他鼓励政治的分裂。在这种背景下,他没有承认该国名义上的世俗统治者帕木主巴王或与他建立关系,这很可能是精心策划的让西藏人分裂的政策的一部分。

蒙古

明帝通过搞分裂、赏赐及平定外蒙古的不听命于他的东蒙古人和瓦刺(西)蒙古人以及在其南面住在东内蒙古的兀良哈诸部落,想方设法在北方边境取得和平。在他征剿叛逆的阿鲁台和马哈木部落领袖的同时(见前文),他还派使团带着礼物邀请所有人在纳贡制度下进行贸易。明朝廷利用这一制度出于几个目的:它提高了朝廷的威信;它能不求助于武力而使游牧民安分;它为明朝骑兵提供马匹的来源。蒙古诸部落接受这样的安排,因为它们需要取得中国的货物,虽然当它们的需要不能通过贸易得到满足时经常袭掠边境。

为了控制蒙古纳贡使团的次数和规模,它们来华的路线和入境点、它们在朝廷呈献时的礼仪、朝贡品应付的价格,以及送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的礼品,明朝廷都制定了细致的规定。例如,兀良哈诸卫获准每年派使团两次,每次300人。一次在皇帝生日时,一次在中国的元旦。但是这类规定从来没有严格实施过,也没有用于更远的东蒙古人和瓦刺蒙古人。[130]蒙古使团一般呈献马、家畜作为贡品,要求报酬、礼品、官职和贸易特权。朝廷以钱钞、白银、丝绸、纺织品、官品和官衔赏赐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以高价收取贡品,并准许蒙古人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贸易。例如,在1404年和1406年为女真和兀良哈诸部落在开平和广宁设立两个马市。但是朝廷派的官员(通常为宦官)出于私利,经常改变赐给蒙古人的礼物的规格和他们贡品的价值。这样就常常引起纠纷和对边境的劫掠。[131]

已在辽东半岛定居的来自泰宁、朵颜和福余三个卫的蒙古人在永乐年间派出了最正规的纳贡使团。这是因为他们靠中国的礼品、补助和定期贸易为生,而朝廷则需要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以确保北方边境的安全。根据《明实录》,兀良哈部在某些年份(如1403、1406、1413和1416年)作为一个正式的集体前来朝廷,但一般地说,这些使者被认定是代表个人的,呈献的贡品也多于容许的数量。他们的贡品主要是马匹;1414年的一次纳贡他们带来了约3000匹马。他们的纳贡使团在1410、1411、1418和1422—1424年这些年份停止来华。中断出现在他们参加了阿鲁台或瓦刺人的叛乱的时期,如1422年,这一次他们被阿鲁台征服,被迫参加他的事业。但是,当和平恢复,明廷继续接受兀良哈的使团,甚至为了保持和平,还容忍偶尔发生的边境劫掠事件。[132]

在阿鲁台统治下,东蒙古人继续与永乐帝朝廷保持纳贡关系。明统治者容忍经常爆发的小的敌对行动,因为他谋求维持边境的和平。已知阿鲁台早在1408年就派过一个使团,但在1410年征蒙战役中他战败后,他才开始定期派出使团。在1410—1424年期间,阿鲁台派了27个使团至明朝廷,此数超过了规定,而且在连续两年(1413和1414年)中他连续派了11个使团。贡品主要为马匹。作为回报,明朝廷赐给他和他的使者纸钞、白银、丝织品和各种生活用品,授予他们官衔并慷慨地酬答他们的贡品。在1421、1422、1423或1424年明帝征讨阿鲁台时期,没有纳贡使团来朝。但一旦战争结束,朝廷又不加指责地接纳他的使团,其中两个使团在1424年8月皇帝死后不久到达。[133]

瓦刺蒙古人也与永乐帝朝廷保持纳贡关系,在此同时又几次袭扰边疆进行劫掠。1408年10月,马哈木派第一个纳贡使团携马匹前来明朝廷。他得到了封地并被赐给一枚王的印玺。1409年其他两个瓦刺部落领袖也得到类似的封赏。除了1414、1416、1420和1422年,瓦刺人每年派正规的使团来华。这些使团一般来自马哈木,但也有少数是其他部落领袖派出的。贡品主要为马匹。瓦刺使团在1414年中断来朝,当时马哈木造反;但在1415年瓦刺人恢复进贡。1418年4月,在马哈木死后两年,他的儿子脱懽与其他两个部落的领袖来到朝廷,要求继承他父亲的品位。这一请求被批准,于是脱懽派使团几乎岁岁来朝,一直到了永乐统治的末年。[134]

这种纳贡制度旨在解决蒙古问题,但是问题真的解决了吗?如果说纳贡制度旨在安抚蒙古人和防止边境的动乱,那么明朝廷只取得有限的成就。尽管中国朝廷付出昂贵的礼品和费用,但纳贡贸易仍不能满足蒙古人更大的需要。因此,这个制度并没有阻止蒙古人的袭击,但对明朝廷来说,它似乎是取代甚至更花钱的连年战争的唯一选择。它暴露了中国根本不能合理地处理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永乐帝既不能通过战争,也不能通过贸易和外交手段去解决明初主要的国防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已占用了他的大部分精力。虽然这个制度有一些缺点,但它的确给北方边境带来了若干年的安宁。当然,只有在存在强大的军事防御以阻止袭击和战争时,它才有效。

女真族

皇帝想方设法要把满洲诸女真部落纳入纳贡制度之中。女真诸部落包括定居在鸭绿江西北和长白山之南的建州和毛怜部落;住在松花江和阿什河附近的半务农的海西女真;沿鸭绿江和乌苏里江靠渔猎为生的好战的生女真。皇帝有四大目标:保持满洲的安宁,以便他能集中精力对付蒙古的威胁;不让朝鲜成为在满洲支配一切的力量;促进诸如马匹和裘皮等产品的交易;在较为发达的女真部落民中传布中国的文化和价值观念。[135]

朝廷在建立与女真人的关系方面采取了主动行动,其措施是派遣外交使团,送礼品给他们的部落领袖,邀请他们进行纳贡制度下的贸易。早在1403年,皇帝开始派一个使团出使建州女真的统治者阿哈出以进行笼络,使团受到很好的接待。12月,皇帝在建州设一女真卫,并赐官印以及钱钞、丝绸、袍服和生活用品等礼物给建州使者。不到五年,另外五个卫在女真领土上建立。在永乐在位的以后时期,在满洲设立179个卫和20个所,以确保女真人的臣服和纳贡贸易的顺利进行。许多在适当时机得到官衔、官品和贸易特权的女真部落领袖放弃了与朝鲜的联系,宣布他们效忠于明朝朝廷。[136]

生女真对1403年中国使团的反应是回派了一个使团,但他们依然是靠不住的。1409年初期,永乐帝派宦官亦失哈率一专门使团前往生女真的领地。亦失哈为海西女真人,被俘后为明朝效劳。1411年,他率25艘船和千余人驶往位于北满边远地区的奴儿干,在那里几乎没有遇到反抗。他厚赏地方部落领袖,设立了一个都指挥使司,并说服部落领袖们派一朝贡使团与他一起返回。此后,亦失哈又三次率领使团去奴儿干,最后一次在1432年。明朝廷设立了一系列的驿站,以便与住在偏远的北方的女真人联系。为女真人设立了边境集市,少数集团获准在辽东的中国边境境内或邻近之地和在北京之北定居。定居者得到了礼物和粮食,有些部落领袖还接受了低官阶的武职和官衔。他们则报之以向明朝廷进贡土产品。[137]

因此永乐帝能够不诉诸武力而与女真诸部落建立令人满意的关系。在与几个主要的女真集团建立了良好关系后,他就能集结其武装力量去征讨蒙古。同时,通过设置防御性的卫和运用纳贡制度,他满足了女真部落领袖的某些经济的和身份的要求,因为这些部落领袖派遣纳贡使团来到中国,为的是取得金银、丝绸、粮食和其他用品的礼物,和享有在中国进行贸易的机会。就明朝廷而言,它能取得诸如马匹、优质裘皮等商品,还能得到诸如在帝国内不能搞到的人参等药材。

朝鲜

建于1392年的新的李氏王朝的朝鲜国取代了长期衰落的高丽王国,它的几个国王证明是易于接受新事物和听话的。明朝对朝鲜的政策为几个目的服务。朝廷谋求破坏朝鲜在女真族中的影响和确保中国边境的安全以对付蒙古的入侵。朝鲜统治者不但重视对北方的诸部落的防卫,而且珍惜他们与明帝国的政治和文化的联系,因为他们认为,这类联系会带给统治王室以权威和正统性。

1402年9月,永乐帝派俞士吉(死于1435年)去通知朝鲜王李芳远(1400—1422年在位)他登基之事。11月,国王派使者请求新的印玺和敕封;1403年他又派一个使团,要求取得医治其父疾病的药材。这两个要求都被批准,它们标志着定期互派使节的开始,使节的交流有时一年两三次。朝鲜人进贡土产品,如人参、漆器、豹和海豹皮;但在1429年之前,最重的负担是年贡150两黄金和700两白银。作为回报,皇帝赐给朝鲜王及其使者丰厚的礼物——丝绸、精美的衣服、药材、书籍和乐器,还授予朝鲜王及其太子以荣誉的称号。[138]

但是,明朝廷常常对朝鲜人提出过分的要求。这些要求在中国史料中只是一笔带过,但在朝鲜的记载中却有详细的论述。例如,永乐帝经常索取马和牛以供军用,而朝鲜王便应命在1403年送去1000多匹马,1404年送去1万头牛,1407年送去3000匹马,以及1410年送去另外一大批马,以支援对蒙古的第一次征讨。此外还有特殊的要求。在1403、1406、1407和1411年,永乐帝派他的高级宦官黄俨前往朝鲜索要铜佛像、佛骨(舍利)和印佛经的纸张。[139]最为声名狼藉的要求是要朝鲜的美女,以充实皇帝的后宫。1408年,黄俨被派去为后宫选处女,朝鲜王勉勉强强地照办了。送往北京的300名处女当中有五个人当选,其中的一个即权美人(死于1410年)。她成了永乐帝所宠爱的妃子,她的家属得到丰厚的礼物和很高的荣誉。1409年再次向朝鲜索要处女。朝鲜人背着沉重的财政负担和忍受着一定的耻辱去满足这些持续的要求,但是朝鲜王为了他认为的迫切的政治原因,不得不答应明朝皇帝的要求。[140]

日本

与日本的外交关系在1380年已经中断,因为洪武帝怀疑日本人与他的失宠的大臣胡惟庸相勾结,企图篡夺皇位。关系在1399年首先被足利将军三世义满(1358—1408年)恢复,他刚在西日本建立起他的权威。这位挥霍的将军对中国文化的爱慕是由他周围的禅宗僧人培养起来的,他急于恢复与中国的外交关系,这部分地是为了从有厚利可图的对华贸易中获益。1399年,他派一个使团带了一封颂扬的信件和贡品到建文帝的朝廷,使团受到良好的接待。义满的第二个使团在1403年晚期抵达南京,在随带的信中,将军自称“臣日本王”,此事在日本史上是一件非同寻常和有争议的事件。这是来朝新帝的第一个外国使团。[141]

永乐帝敏锐地看到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并作出了积极的反应。他高兴的是,日本的将军表现出承认他的宗主权的姿态,并且已同意控制相互间的贸易和在结束日本在中国沿海的海盗行为方面进行合作。1403年9月,朝廷向日本商人重开宁波、泉州和广州的市舶司,并派大臣赵居任(死于1409年)去日本缔结商业协定。该协定规定,在建立了称之为勘合制的公认的和有节制的贸易形式后,将军的代表获准在宁波贸易,同时要递交与市舶司的中国官员所持的勘合相合的特定的勘合。贸易使团不得超过两艘船和200人,不得携带武器,应每十年派出一次,不过最后一条规定在以后繁忙而正规的贸易中被忽视了。

在1404—1410年期间,中国和日本经常互派贸易和外交使团。这种真诚的关系因义满的善意而得到促进。他履行了逮捕日本海盗并把他们送往明朝廷的诺言。当义满于1408年去世时,明帝告诫他的继承者义持继续镇压海盗。但在1411年,义持拒绝接待中国的使团,并在以后六年中中断与明朝廷的关系。新将军摆脱了他父亲周围的禅宗僧人,采取了一种孤立主义的政策。1417年11月,在中国沿海抓获了一些日本海盗以后,中国皇帝又试图与义持建立外交关系。但是,将军宣称,日本诸神禁止与外国来往,他的父亲已经被他的顾问引入歧途。这样,官方的大门再次对中国关闭,不过私人的贸易通过日本南部的诸港口仍在继续进行。

东南亚

在永乐年间,明朝在东南亚的影响达到了最高峰。这个区域是皇帝主要关注之处。郑和的探险性远航把最重要的东南亚诸国划入了明朝政治势力范围之内。进行这些远航是为了通过和平方式扩大明帝国的影响,加强其南部边境的安全,和通过阻止私人控制航海活动以垄断海外贸易。外国响应这些主动行动,这不但因为它们担心拒绝会遭到军事报复,而且因为它们看到了与中国建立关系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142]

1402—1424年期间,明朝廷派了62个使团至东南亚各国,并接待了95个回访的使团;这不算派至安南和从安南派来的使团,因为安南在1406—1427年期间是在明朝的统治之下。这些使团建立了与大部分重要国家——从菲律宾至印度洋、波斯湾和非洲东岸——的联系。[143]皇帝派使者携带宣布他登基的诏书至东南亚各国去建立关系。当这些国家作出反应时,他就经常派使团向它们的统治者赠送礼品,礼品包括历法、丝缎织品、瓷器和铜钱。皇帝还为两个东南亚国家撰写铭文并赋诗,一次是在1405年为马六甲王写的;一次是在1408年为浡泥王写的。这些文字都刻在石碑上,以证明皇帝在这些国家的影响及与其统治者的特殊关系。[144]外国统治者则回派正规的纳贡使团来华,并随带诸如贵金属、香料、异国动物等土产。支付这些物品的代价都很高。[145]

可以从占城、暹罗、马六甲、爪哇和浡泥的事例中看到比较重要和持久的各种关系的不同类型。在这个时期,中国公开宣称与占城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因为它们在安南互有牵连。但在1414年以后,当中国人拒绝归还安南夺取的占城领土时,关系开始紧张。占城人经常攻击派往他们国家的外交使团和骚扰在安南的中国人,可是一直没有脱离正规的纳贡制度。暹罗是东南亚半岛最强大的国家和中国的最老的朝贡国之一。中国的兴趣在于限制暹罗去侵犯马六甲,而暹罗的朝廷则注意到中国的压力,因为它几乎每年派纳贡使团到中国而从中得益。

马六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位于香料贸易路线上。永乐帝在1403年10月派一个使团到那里去建立关系,并授予它特殊的地位。有三个马六甲王率领他们的国家代表团到中国,使永乐帝大为高兴。在与爪哇的关系方面,永乐帝设法阻止它向马六甲内部扩张和保持南洋和印度洋之间的贸易畅通。可是中国不可避免地介入了东爪哇王与西爪哇王之间的战争。在1408—1409年郑和第二次远航期间,当他手下的170人登上了他的对手西爪哇王声称拥有的海岸时,被后者所杀,从而迫使郑和进行军事干涉。中国人接受了赔偿和道歉,并与其恢复了外交关系,但中国人利用连续的几次航行,把爪哇置于监视之下。浡泥在当时相对来说并不重要。但浡泥王是访问永乐朝廷的第一个统治者,从而给皇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被给予比凭借它的国土面积和力量应得的更大方的待遇。[146]

永乐帝在他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中表现出灵活性,他愿意利用各种方式去达到他的政治、军事、文化和商业的目的。外国的反应取决于以下的几种情况:明朝外交主动行动的性质;它们与明朝的权力中心的距离;它们对安全和贸易机会的关心。从1405—1421年的十多年中郑和巨大舰队的威严的阵容,在整个这一区域中扩大了强大的中国的形象,并给贸易和外交带来了持久的影响。但事实也很清楚,随着1413年以后中国在这一区域的外交活动的放松,当朝廷的力量专注于北方的事务时,这些国家能够在纳贡制度建立的规定的宗主—属国关系中便宜行事。

永乐帝的遗产

1424年8月12日,当皇帝最后一次征讨蒙古返回时,在多伦以外的榆木川去世,终年64岁。他去世的确切情况正史没有记载,只是简单地说他病故。私人的和外国的记载说皇帝在他晚年时已经得过几次中风,并死于此症。一个学者提出,皇帝自1417年以来已部分瘫痪,他偶尔不能临朝,有时长达一个多月。他瘫痪的性质不详,但要减轻病症,皇帝习惯性地服用麝香或樟脑制成的刺激性药剂,以及他的几个随从处方的道教的丹药。这种丹药能暂时地减轻他的瘫痪程度,但证明对身体有害,并会上瘾;它会导致间歇性地大发脾气。[147]

当皇帝惩处几名劝阻他征讨蒙古和迁都北京的官员时,他可能已在受这种丹药的影响。丹药的作用是积累性的,皇帝可能中化学毒性已有好几年了,因为丹药还含砷、铅和其他金属。因此,当他筋疲力尽地穿过严酷的蒙古平原而又得了一次中风时,他的健康状况已经很差,所以他的死亡是意料之中的事。皇帝的尸体立刻装进灵柩运回北京,准备安葬。他的长子朱高炽随后登基成为洪熙帝。尊奉永乐帝的谥号为文皇帝,庙号太宗。他的陵墓称长陵,建造得极为豪华宏伟,以证明他的丰功伟绩。[148]1538年10月,嘉靖帝把永乐帝的庙号改为更显赫的称号:成祖。

嘉靖帝想抬高从未登上皇位的父亲朱祐杬(1476—1519年)的地位而使他进入帝王的行列,从而使自己成为新的一支皇位继承世系的始祖。[149]因此,把永乐帝的庙号从“宗”改为“祖”,这意味着永乐帝在推翻他的侄子时也开创了一支新的继位世系,这显然旨在支持嘉靖帝自己父亲的正统性。选用“成”一字,表明在其继承人的眼中,他是明统治的巩固者,应该被承认是王朝的第二个创建人,因为他完成了洪武帝的未竟之业。

皇帝先娶徐达将军之长女,她就是徐后(1362—1407年),因提倡儒家德行和制定妇女的道德箴言而深被怀念。皇帝又封两名宫女为贵妃,一是朝鲜美女权氏,一为苏州的王妃(死于1420年)。权妃死后,王妃就成了皇帝的专宠。她又成了皇室的监护人,但她的寿命没有皇帝长。[150]皇帝有四个儿子五个女儿。长子朱高炽后来成为洪熙帝;次子朱高煦(汉王),三子朱高燧(赵王)都为徐后所生;幼子朱高爔幼年夭折,其母姓名不详。还知道皇后养育了五个公主当中的四个;她们都下嫁给有贵族封号的将军或其子。这些驸马中有的因行为不轨而受到弹劾,有的在军事征战中丧生。[151]

回顾起来,1538年追赠给皇帝的最后的谥号成祖似乎是一个恰如其分的称誉。它集中体现了与传统的治国之道的贤君理想地联系起来的文治武功。永乐帝被公认为一个多智多谋和精力充沛的征战者,通过他的征剿和对外的远征,他完善了开国皇帝的丰功伟绩,并使明朝的力量和影响达到了顶峰。他被誉为一个有干劲和献身精神的统治者,他恢复了儒家的治国之术和重新建立起古代的政制;他又被誉为一个把帝国南北两部分统一起来从而为王朝奠定新基础的人。

但是,他的政策也受到批评。他废除建文帝的年号和残酷地清洗建文帝时代的官员的措施受到知识分子的激烈反对,而在黎民百姓中普遍存在的不满情绪则以关于被废皇帝的种种传说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传说提到他没有死,他的后裔最后使王朝不光彩地灭亡,以此向篡位者报仇。他国内的各种计划和对外的冒险行动所引起的巨大花费也引起了官僚集团的强烈不满。当时的批评者不是明确地谴责他的篡位;认为这件事并不是永乐帝一个人的过错,这种看法是适当的。对他国内政策的批评则比较直截了当。他远征蒙古的几次战役和迁都北京之举不断遭到攻击。但是后来的明代史学家一般原谅了这些过分的行为,认为是建立一个大帝国的必由之路。因此当时的舆论强调皇帝的积极成就和缩小它们的消极后果。但是一股强烈的批评暗流由后世的明代学者,特别是由那些责备他为了降低学术水平和知识活力而削弱经典教育的人表达了出来。总的来说,这是一种有褒有贬的评价,其中官方对一位雄武之君的赞誉支配了明代和清代的历史编纂学。[152]

传统的评价并不是对这个时期的公正评价。对评价更有帮助的是应该问一下,永乐时期的一些事件是怎样发展和为什么这样发展的;实现皇帝宏伟事业的费用到底有多大;他统治时期制定的政策对以后明代的历史发展进程产生什么影响。

最重要的是,皇帝本人对帝国的认识形成了他统治时期的特征。他作为一个军事统帅而取得了权力,并用武力夺取了皇位,所以他并不认为自己应受任何约束,甚至不受他父亲制定的《祖训》的约束。他不受约束地行使皇权,以实现他的目的。他与北方边境蒙古诸部打交道的经验给他灌输了一种远远超过他父亲认识的对帝国的新看法,但从长期看,由此形成的战略决策证明并不是成功的。他不但试图由北至南实施统一的统治,以此使边境领土与内地一体化,而且把目光放在本土的边境以外,把他的霸权扩向四面八方——从真正的世界中心睥睨世界。对世界的这种新看法指导着皇帝的对外政策和国内政策。他一旦执行这些政策,就决不后退。尽管永乐帝的国内政策和对外政策存在着种种矛盾,但他仍决心完成他的目标,并把各种没有解决的困难留给了他的那些不那么有活力的继承者们。

永乐帝的国内计划和对外征战的花费是巨大和浪费的;它们给国家和黎民百姓造成了异常沉重的财政负担。这些计划的耗费引起了诸如夏元吉和李时勉等朝廷官员的批评,前者反对对蒙古的第三次征讨和郑和的几次远航,后者反对在北京建都。还有人对征剿安南而造成人力和物力的紧张状况,对漕运制度以及其他国内计划和对外的冒险行动发表了反对的意见。

不可能确定用于这些活动的金钱的数额,因为史籍没有记载准确的或完整的数字。明政府并不编制综合的预算;它对国家财政和财政管理采取零敲碎打的方法。某一项目的收入指定用于某一项目的支出。此外,不同税赋份额的数字不过是相对的指数,因为除了这些税收外,国家还得到征用劳动力和军屯形式的无偿服务,还不定期地向平民索要粮食和建筑材料。平民以不同的方式弥补进行中的项目的任何经营亏损。

因此,虽然朝廷表面上收大于支,但这是一种假象。实际上,如同黄仁宇的推测,永乐帝进行的一切事业的费用(这些在史籍中很少透露)可能超过国家正常收入的两倍或三倍。这些财政需要无疑使国库空虚(国库通常只保持一年的储备),而且确实削弱了国家的财政管理。它们还使人民负担增加,使人民为了偿还欠税而负债累累。从长期看,由于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陷于贫困,这些政策减少了国家的收入。为了帝国的建设和霸权,这种代价的确是昂贵的。[153]

永乐帝留给明代后来的君主们一项复杂的遗产。他们继承了一个对远方诸国负有义务的帝国,一条沿着北方边境的漫长的防线,一个具有许多非常规形式的复杂的文官官僚机构和军事组织,一个需要大规模的漕运体制以供它生存的宏伟的北京。这只有在一个被建立帝国的理想所推动的朝气蓬勃的领袖领导下才能够维持,这个领袖能够不惜一切代价,并愿意把权力交给文官,以保持政府的日常职能。永乐帝的直接继承者都不具备这种英勇的品质,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他关于帝国的远见和他所奠定的政制基础。

以后的几代皇帝并没有他那种对帝国的认识,并且也认识到维持他的政策的代价,开始收缩和重新巩固帝国的行政。但是,他们不能解决他们采纳的国家政策和必须赖以进行统治的制度之间的内在矛盾。虽然文官政府得到加强,政府的开支也减少了,但耗费巨大的军事组织、北方的京城和漕运制度仍必须维持。军事收缩无意地削弱了边防,从而给以后的统治者们造成了许多问题。在所有这些方面,永乐帝比明朝的开国皇帝对以后明代历史的进程具有更大的影响。

洪熙统治时期

1424年8月永乐帝在最后一次远征蒙古之役后回朝时死去,这标志着强有力的军事扩张的结束和一个内部改造的时代的开始。这些新的为政的态度被继位的洪熙帝之治制度化了。虽然他在位不到一年,他的儒家理想主义的影响在以后整整一个世纪中仍能感觉得到。

洪熙帝(朱高炽)是永乐帝与其嫡妻徐氏所生的长子。他生于1378年8月16日,当时他父亲为燕王,年仅18岁。在他儿童时代,他接受武术和儒家学术的正规教育。虽然他在一定程度上学会了箭术,但总的说他很少表现出从武的资质。相反,使他的老师们十分欣喜的是,他专心致志于经籍和文学——事实上,这可能使他体质单薄,健康不佳。[154]

朱高炽的祖父洪武帝亲自关心燕王的几个儿子,为这位未来皇帝的温和性格和他对政治的强烈兴趣而感到高兴。一次,洪武帝派这个少年在破晓时去检阅军队,后者回来报告之快令人吃惊,他解释说,清晨太冷,检阅应等到士兵们吃完早餐以后。另一次,洪武帝要他审阅几份官员的奏章。他有条不紊地把文武两类分开,并相应地作了报告。他的祖父不断地被他的文才和行政能力所打动。

但是他的父亲对他却不相同。由于永乐帝本人是一个受过锻炼的指挥将领,他偏爱他的两个较年幼和更好武的儿子朱高燧和朱高煦,并常常带他们去参加征战,[155]使其长予接受一种不同类型的教育。这样,朱高炽在早年把大部分时间用于儒术研究上,并接受他父亲挑选的学者的指导。他们之中有杨士奇、杨荣、杨溥和黄淮等人,他们都培植了与他的友谊,并在他登基后担任了重要的行政职务。[156]

1399—1402年,朱高炽逐渐直接介入地方政治,并且在必要时他不只会咬文嚼字。当他父亲率军起事反对建文帝时,朱高炽和他的顾问们负责燕王的封地北京的事务。1399年11月,他手下只有1万士兵,却巧妙地组织了城防,并挫败了帝国将领李景隆的一次攻击。这一次他表现的责任感和正确的判断力,有助于改变人们对他的看法,[157]1404年5月,他的已成为永乐帝的父亲在大学士解缙和黄淮的极力要求下立他为皇太子,这当然引起了他的几个弟弟的不快。从此,朱高炽不管是住在南京,或是住在北京,在皇帝离开时就担任监国。他在此职务上的表现赢得了他的老师们——大部分为翰林学士——的尊敬,并得到了宝贵的实际行政经验。

可是在以后几年中,他成了他几个兄弟的支持者发动的旨在反对他的阴谋的受害者。1414年9月,永乐帝刚从征蒙之役返回北京,朱高煦诽谤他的兄长未能为皇帝完成某些任务。皇帝申斥了朱高炽,并囚禁了他的两名最亲密的顾问,即大学士杨溥和黄淮。朱高煦最后在1417年被放逐,他作为一个直接威胁而被清除。最后,朱高炽对他并不怀恨在心;朱高炽登基后不久就增加了这个亲王的俸禄,并授予他的几个儿子爵位。不幸的是,朱高煦始终未认错。

朱高炽直到1424年8月25日才得知永乐帝之死,这时皇帝的代表带着传位的遗诏到达北京。他立刻与吏部尚书蹇义、大学士杨士奇和杨荣商量。他下令加强京城的治安,并派大太监王贵通(原名王景弘)去南京任镇守。次日,他释放了前户部尚书夏元吉。夏因反对第三次远征蒙古而在1422年4月被永乐帝囚禁。9月7日他正式登基,颁布了大赦令,并定次年为洪熙元年。同一天,他采纳夏元吉的建议,取消了郑和预定的海上远航,取消了边境的茶、马贸易,并停派去云南和交趾(安南)的采办黄金和珍珠的使团。他重新命夏元吉和另一名被贬的官员吴中分别任户部尚书和工部尚书。洪熙帝以这些行动开始取消或调整他父亲的行政政策。[158]

洪熙帝通过改组内阁,授予他的某些心腹顾问显贵的品位,以著名的翰林学士和干练的官员充实行政官署,来开始他组织新政府的工作。在他新任命的官员中,许多人在他在南京或北京摄政时已经为他效劳,有的人在他与永乐帝有分歧时支持过他,为此受到了惩处。因此,在1414年事件中被撤职的黄淮和在同一时期被监禁的杨溥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兼大学士,他原来的老师及最亲密的顾问杨士奇成了首辅大学士和少傅;杨荣和金幼孜也留任大学士。

为了补偿他们以前所受的屈辱,每个人被封为一品的高官,并有兼职。例如杨士奇兼任兵部尚书,杨荣兼工部尚书,黄淮兼户部尚书。这样,他们就能直接过问在职大臣们的行政事务和施加政治影响。[159]洪熙帝由于他的背景,与这些重要的朝廷官员有一种亲密的关系。他与其后继者们不同,经常召见他们进行正式会议,要求在他对重要事务作出决定前在密封的奏章中提出意见或建议。这样,内阁不再是像以前明代统治者之下的不能负责的咨询机构,大学士亲自参加了决策。对洪熙帝大力取消他父亲的不得人心的计划和在全帝国建立正规的文官政府的行动来说,这种集体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在1424年的余下的几个月中,洪熙帝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改革行政方面。可有可无的官员被解职,其他的官员在70岁就奉命退隐;失职的官员降职,有突出才能的官员升任更重要的职务。为了取得直率的评价和揭露贪污腐化,皇帝在10月18日给予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稍后还有夏元吉每人一颗银印,上刻“绳愆纠谬”的格言。他命令他们用此印密奏关于贵族,甚至皇族胡作非为的案件。监察御史被派往全国各地去调查官员的政绩,并为官僚机构的任命寻求合适的人选。皇帝常常要求他的大臣们直言不讳,不必担心报复,虽然他有时在激动之下训斥或惩处少数官员,但常常后悔并要求原谅。

在任命官员时,皇帝特别重视儒家道德和个人品德,权谨便是一例。他是一名低级官员,在1425年进入内阁完全是因为他极为孝顺。同样,皇帝任命有才能和守纪律的人担任地方的行政和司法职务。[160]但是,务实的人也不被冷落。1425年2月,不久前刚被免去指挥职务的宦官操江提督郑和被任命为南京守备,历史学家已经认定,此举标志着宦官势力的崛起,但是在整个洪熙统治时期,宦官实际上被置于严密的监视之下。[161]为了使官僚机器更有效率,皇帝对文官科举制度作了一些改变。他认为这个制度偏袒南方人,于是他规定了份额,以保证北方人占全部进士的40%。这个政策经稍加修改,在明、清两朝一直贯彻执行。

作为这同一改革的一部分,洪熙帝试图纠正永乐时期司法的弊病。他关心的是,许多被判死刑的人可能是捏造的罪名的受害者。1424年11月,他命令内阁会同司法官员复查案件。后来,他宣称在有些刑事案件中,甚至他本人的判决也可以不顾或推翻,如果它们是在愤怒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162]此外,在他统治时期,他两次恕免诸如齐泰、黄子澄等官员的家属,这些官员因忠于建文帝而在1402年被处死。[163]恕免令免除其家属为奴,并发还没收的财产。1425年4月在皇帝死前不久,曾颁布一道诏令,进一步告诫司法当局要根据法律判决,并在宣判前,特别在宣判死刑前要复查对犯人的指控。此外,他禁止对犯人滥用肉刑和在惩处时株连犯人的亲属(重大的叛逆罪除外)。他断言,这些做法严重地违背了儒家的仁爱原则和孝道伦理。

洪熙帝最关心的是他父亲耗费巨大的种种计划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财政困境。在他短暂的统治时期,他颁布了几道诏令,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银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种公平购买的制度。他还免除受自然灾害的人的田赋,并供给他们免费粮食和其他救济物品。[164]特别使他苦恼的是人民的频繁逃亡,这种情况是农民无力付税和应付各种征用引起的——这是永乐统治晚期的一个严重问题。流浪在永乐晚期使国家丧失大量收入。1425年2月,皇帝专门颁布一道诏令,要逃亡者重返故里,答应免除他们所欠的税,在他们所在地登记后另外还免除两年同样的税和劳役。

此外,洪熙帝还派了一个以广西布政使周干为首的专门小组去调查某几个府的纳税负担。它们包括应天、苏州、松江、嘉兴和南直隶及浙江的另外四个府。皇帝生前未看到调查报告,但它成了宣德帝实施的减税计划的基础。皇帝还非常关心提供直接的救济,他几次因他的大臣们对此反应迟缓而大发雷霆。在一次地方的饥荒中,他批驳了户部官员们的提议,即只借粮给百姓而不是免费分发。另一次,他愤怒地驳回了一些大学士请他先与户部和工部商议的要求,下令立即对一些受灾区分发救济粮和减免税收。

这些事件证实了这个时期加在人民身上的沉重的负担,这种负担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前代价高昂的对外政策的必然结果。洪熙帝采取各种措施以限制明朝的扩张主义。当他登基后随即取消郑和的远航时,他已表现出了收缩和巩固外事活动的倾向。在他在位期间,他满足于让精干的军事将领守卫北方诸前哨,以防东蒙古人的入侵和继续保持与中亚和南洋各国的纳贡关系。但他主要关心的是安南,虽然安南已被合并了几年,但仍没有平定。他渴望和平,提出一有可能就承认黎利的政权;但因为这样做时机不成熟,他就继续执行其父诱降黎利的政策。他断定黄福为人过于谨慎,不能继续在安南任布政按察使,于是以荣昌伯陈智接替他。但是明军未得到加强,[165]在洪熙末年,这种情况仍未改变。历史学家认为召回黄福是中国在安南失败的主要原因,并委过于皇帝,因为黄福对当地的行政有丰富的经验,并得到当地人的尊敬。

最后,在他死前的一个月,洪熙帝在扭转其父政策方面采取了一个最激烈的措施,即把京师迁回南京。据说此举是夏元吉和其他高级朝廷官员作为把资源从北方边境转移出来的策略的部分行动而强烈要求的。洪熙帝自他登基时起,显然已有此意;这时他已设南京守备,并派他信任的将军和宦官去指挥。洪熙帝对先帝侵略性的北征不感兴趣,也不喜欢北京;此外,他在南京当过监国,熟悉南京的情况,感到那里更为舒适。另外他还关心维持北方首都的费用,这项费用不但大大地增加了中国东南的负担,也使各政府部门难以应付。

1425年4月16日,他定北京所有政府部门为行在,如同1403—1420年这段时期那样。两星期后,他派皇太子朱瞻基到南京去拜谒洪武帝的皇陵,并留在那里负责。尽管南京地区有地震的报告,但皇帝的返回和他朝廷的南迁势在必行。然而皇帝在实施这一行动前死去。此外,他的继承者宣德帝并未参与这一计划,宣德帝与永乐帝更亲近,对偏向北方的政策不那么讨厌。北京依然是京师,南京又成了辅助性的都城。[166]

洪熙帝于1425年5月29日在北京突然死去,终年47岁。对他突然死亡的原因有种种猜测:雷击、中毒,甚至过度纵欲。后一种猜测的根据可能是,在他死前几天,皇帝严惩翰林李时勉,因为他上奏提出批评,其中一条是他在服永乐帝之丧时与其妃子有性关系。但是一名大太监报告说他死于心脏病发作。考虑到皇帝的肥胖和足疾,这种说法更为可信。[167]

洪熙帝被尊为昭皇帝,庙号仁宗。其陵墓称献陵,建造得庄严简朴,象征着他的统治作风。皇帝有10子7女;其中9子4女成年。长子朱瞻基为他与张后所生。他在1424年11月已被立为皇太子,最后继其父而为宣德帝。

张后在这整个时期是皇室和宫廷的政治网络中的关键人物。她活到1442年,寿命超过了她丈夫和儿子,在儿子在位时期,她成了皇太后。后来她在她孙子正统帝时期为摄政,在幼帝在位的第一个10年中在政治中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张后的弟兄张昶(1374—1428年)和张昇(1379—1444年)被封为可以世袭的伯爵。张昶本人积功而为著名的将领,张昇则凭升迁而成为一名将领。

历史盛赞洪熙帝是一个开明的儒家君主,他像他模仿的古代圣王那样,坚持简朴、仁爱和诚挚的理想。他因大力巩固帝国和纠正永乐时期的严酷和不得人心的经济计划而受到一致的赞誉。他的许多政策和措施反映了一种对为君之道的理想主义的和儒家的认识,但是它们也是他对前几代皇帝的一些倾向的反应。[168]皇帝有时因性情暴躁和容易冲动而受到批评,如他偶尔申斥和惩处那些表现得优柔寡断或讲话太惹人恼火的官员。可是他有足够的度量认识自己的缺点和向人道歉。不管他有什么错误,它们都可以被他的仁爱和一心为公的热诚所弥补。[169]

过早的死亡阻碍了洪熙帝去实现一切目标,但尽管如此,他留下来的遗产仍是一清二楚的。除了人道主义的社会活动外,他对儒家的政治理想——一个道德上坚毅的皇帝采纳学识渊博的大臣们的忠告统治天下——也作出了贡献。在他统治时期,他十分信任翰林学士,把他们提升到负有很大责任和有很大权力的职位上。这使人回忆起他的堂兄弟,即倒霉的建文帝来,但以后几代皇帝却没有把这个先例维持下去。可是,内阁的三杨领导在他死后的若干年中继续保持稳定;而内阁虽然有某些缺点,在维持文官政府方面,其作用仍是举足轻重的。因此,洪熙之治经历了明代政府的重点发生重大变化的早期阶段。

宣德统治时期

洪熙帝长子的登基并没有引起任何强烈的政治和政府的反应:在性格上,他与其父相似,也具有他父亲那种对皇帝作用的理想主义的、然而是保守的想法。宣德帝是文人和艺术的庇护人,他的统治的特点是其政治和文化方面的成就。

在最初两年,宣德帝面临其叔父朱高煦的叛乱和安南人继续反抗中国占领的沉重压力。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前者用军事镇压解决,后者用外交方式解决。在他统治的其余时期,北方边境异常安宁,因为蒙古人及其同盟已经四分五裂,同时明朝又继续与中亚、东亚和东南亚各国保持良好的关系。相对地说,由于没有内乱和外来威胁,帝国得以免去不必要的财政负担,朝廷能够从永乐时期所承受的耗费恢复元气和实现自己的政治改革。这些改革包括改变政治和军事制度,重新组织财政和扩大社会救济计划。

宣德帝的登基

宣德帝朱瞻基生于1399年3月16日,是朱高炽(当时是燕王封地的继承人)与其嫡妻张氏所生的长子。朱瞻基习武,又在翰林学士的指导下学习儒家学术。虽然他也有他父亲的那种学习经籍和文学的天资,但作为一个青年,他尤其是一个杰出的武士。他的早慧引起了永乐帝的注意。永乐帝尚武,常带朱瞻基离开京城和他的家庭去狩猎和进行军事视察。[170]

他的父亲在1411年后期被指定为皇太子,朱瞻基就立刻被永乐帝正式立为皇太孙。他进一步攻读儒家的经籍和为政之道,此时主要由胡广进行指导。这些课程深受重视,以至在他与其祖父公出时也不中断。他父亲为健康不佳所苦,而朱瞻基则长得健壮,生气勃勃。他在15岁时,被永乐帝带去参加第二次远征蒙古的战役。他除了与其祖父关系密切外,还深深地敬慕他父亲,常常保护他父亲使其免遭两个叔叔朱高煦和朱高燧的打击。这一切引起了其他几个叔父的警觉,他们对他的坚强的性格和他受永乐帝的宠爱有很深的印象。

洪熙帝登基不久,在1424年11月1日立朱瞻基为皇太子。在以后几个月,朱瞻基的大部分时间在北京度过,但在次年4月,他父亲派他到南京去帮助完成迁都的准备工作。当洪熙帝在5月28日患病时,皇太子被召回北京,但当他抵达时,皇帝已死去。于是他在26岁时成了新皇帝。他在1425年6月27日正式登基,开始了宣德统治时期。他放弃了他父亲把朝廷迁回南京的计划,仍保留北京为帝国的首都,这多半是因为他成长在此地,因而与永乐帝一样深切地关心北方的边境。

政府结构和人员

宣德帝保留了原来的政府结构,让许多杰出的官员继续效劳。但是他在政治制度方面和行政实践中的确作了某些变动。这在内阁作用的改变和宦官参与行使行政权方面表现得很明显。

由于洪熙帝的改组,由翰林学士任职的内阁此时享有崇高的威望。自永乐在位时起,人们所称的内阁原来是一个咨询机构,这时开始行使更大的行政和审议实权。三杨、金幼孜、黄淮分别在内阁中重新任职。他们不但官居一品,具有特殊的宫廷官衔,而且在外廷兼任尚书。[171]例如,杨士奇保留了兵部尚书的官衔,黄淮和金幼孜分别保留户部尚书和礼部尚书的头衔。他们都得到新皇帝的尊敬和信任,这不但是因为他们曾是他的老师,而且他们还是前一代皇帝的有功之臣。他们由像吏部尚书蹇义和户部尚书夏元吉等高级官员协助工作,夏元吉虽不是内阁成员,却能参与决策。但除了这些人外,在宣德年间内阁很少添人。[172]开国皇帝禁止给予这类顾问丞相头衔的命令并不能阻止他们势力的稳步发展,特别在他们得到皇帝坚定的支持后更是如此。

内阁的突出地位还因新的行政程序而得到加强:定期上朝觐见皇帝以讨论较为迫切的政府事务。遵循洪熙帝的先例,皇帝要他们直接向他呈递密封的奏议以确定适当的行动。此外,皇帝采用了一种称之为条旨或票拟的正规的办事程序,程序规定大学士们审议官员呈递的奏议,并提出适当答复贴在每道草拟的诏令上以供御批。皇帝一般采纳他们的建议,并将诏令分送给主管的部去贯彻;他并不再召他的顾问们进行复议,除非主要内容出现了争议。[173]这样,内阁就成了皇帝和六部之间的桥梁,与以往相比,更成了决策的力量。它的领导人这时可以不与主管的部商议就提出建议,每当皇帝感到应该默认他们的决定时,这些决定就自动生效。

虽然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使办事更加迅速和有效率,但也促进了宦官势力的崛起。自明朝建立以来,他们作为皇帝的个人代表,一直在执行紧要的任务。洪武帝在位时,负责皇帝文书的司礼监太监不准与外廷的官署接触,以防止宦官参与政事。建文帝和永乐帝也意识到可能出现的弊病,都遵循这一做法,严密地监视着宦官的活动。[174]

宣德帝也持同样态度,但他一改以往的方式,而是在宫内为宦官提供正规的书本教育。1426年,后来又在1428年,皇帝指定翰林学士在内书堂教宦官,以使他们能够处理文件和正式与朝廷官员联系。虽然对宦官的正规教育从没有像某些非官方史料断言的那样真正被禁止过,但这种做法仍是一反常规。主要的原因是皇帝需要信得过的奴仆去处理他私人的文件。其他的集团都不能提供这样的忠诚和机密性。[175]每当皇帝并不简单地采纳大学士们提出的决定,他们关键性的作用就突出起来;这时司礼监的宦官被指望代表皇帝采取适当的行动。此外,各部一般不能与皇帝一起讨论和复审宦官的建议,那些转递文件的宦官就能在皇帝不知情的情况下上下其手。结果是,他们取得空前的机会去滥用皇帝的特权。

宣德年间宦官的崛起是以前行政发展的结果。三杨因未能警告皇帝不要以他那种方式使用宦官而受到现代历史学家的批评,但是宦官篡夺皇帝权力的能力归根结底取决于皇帝本人的脾性。就宣德帝而言,这位君主似乎能够控制他们。他不但屡次下令减少宦官的采购和诸如伐木和造船等宦官的指导活动,而且他处决和严惩了那些犯有重罪的宦官。但是,由于提供了正规教育和使用他们处理公文,他无意地为他们滥用权力开辟了道路。当某个皇帝宁愿怠忽职守或不问政事时,宦官滥用权力的情况变得最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宦官最后便高踞在一个无强有力的领导和其权力体系也处于混乱状态的官僚体制的顶点。结果,他们为后来明政府的败坏而承受了大部分的责难。[176]

内乱和外来危机

宣德帝登基不久,他就面临对他权威的一次严重挑战。他的叔父、当时的汉王朱高煦设法通过武装叛乱来推翻他。这次起事除了迅速被镇压外,在许多方面与燕王反对建文帝的起事相似。朱高煦曾因他的战功而受到永乐帝的宠爱。但是,在1404年他的兄长、未来的洪熙帝被定为皇太子时,他深为失望。朱高煦屡次违背皇帝的训示,最后在1417年他引起了父亲的愤怒而被流放到山东的一块小封地乐安。当他兄长最后登上皇位时,虽然他被待之以诚,但随着他侄子的登基,他的愤怒心情沸腾了起来。[177]

1425年9月2日朱高煦首先发难,他设置了帝国才能设置的军队番号与官衔。五天后,他派一名助手去朝廷,列举了他的不满以说明他的行动事出有因。他指责皇帝把贵族头衔封给文官,从而违背了永乐帝和洪熙帝定下的规矩。他还指责皇帝在选用官员时判断不当。这些指控似乎基本上就是以前燕王对建文帝的指控的翻版。但这一次,它们没有得到响应。[178]

在听到起事时,新帝一开始犹豫不决。但在9月9日,在大学士杨荣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宣德帝御驾亲征。在沙场老将薛禄(1358—1430年)的率领下,一支有两万士兵的先锋队于9月21日围攻乐安。在劝诱叛王投降未成后,他们于次日猛烈攻城。朱高煦向皇帝投降,与他的随从一起被带到北京。他被夺爵,死于可怕的酷刑,时间或是在这一年年底,或是在以后某个日期——史料没有明确肯定。追随叛王的600多名文武官员被处死,另外2200名官员被发配边陲。以后的调查表明,朱高煦之弟赵王朱高燧和另一个王也与这一阴谋有牵连。但皇帝因关心王朝的稳定,下令不予追究。这场叛乱的悲惨的失败表明了帝国诸王的权力已经下降的程度。

宣德帝还面临另一个严重问题,一个历经几代皇帝拖延下来的问题:安南人继续抵制中国人吞并的企图。在开始时皇帝在撤军和继续平定的努力之间举棋不定,但最后经过认真的考虑后,他下令撤出全部中国的占领军。这样就结束了中国对安南的占领和使安南经过27年的中国干涉后恢复了独立。

中国在安南的地位在皇帝登基的前夕就已经恶化了,当时陈智的军队因缺乏给养和不熟悉当地的情况而被打败。1426年5月8日,宣德帝调整了指挥结构,任命王通为统帅,但仍不能决定行动方针。最后,在次日,他召集其亲密顾问,表达了他想结束战争和让安南自治的愿望。皇帝提到了祖训中不要进行扩张战争的告诫和永乐帝原来的冠冕堂皇的目的,即不吞并,而是恢复陈王朝的统治。他得到了不同的反应。大臣蹇义和夏元吉主张进一步的军事行动,而杨士奇和杨荣则主张撤军。皇帝的愿望至少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但做最后决定的时机尚未来临。[179]

1425年冬,黎利向中国的戍军发动了一次次的大规模攻击,给王通的军队造成了2万人或3万人的伤亡。1427年1月23日皇帝派柳升率领一支远征军前往解救。同时,经过与大学士们商讨后,皇帝恢复了退休的布政按察使黄福以前在安南的职位,以试探停战的可能性。1427年9月30日,当柳升的军队到达边境时,黎利出人意料地给他一封信,要他转呈朝廷。信的内容是,他已找到一个名叫陈高的陈氏后裔,如果中国人让安南自治,他就承认陈高为王。几天后柳升大败,在谅山附近损失了7万人。当听到这场灾难时,王通自作主张,同意黎利的条件;11月12日,在没有等待北京指令的情况下,他撤出了军队。虽然他的行动没有得到正式的批准,但事实证明这是中国占领安南的最后的转折点。[180]

明朝廷直到11月16日,即在柳升惨败以后一个多月才收到黎利的信。次日,皇帝召见大臣们,但意见依然不一。三天后皇帝宣布他将接受黎利的建议,并指定一个代表团去商谈停战事宜。但在抵达安南时,代表们被黎利所拒,他因胜利而洋洋得意,这时拒绝让步,并声称陈高已死。他还拒绝了提出的遣返中国行政官员和部队的建议。皇帝试图坚持原来的条件;在1428年,后来又在1429年,他派使者前往要求恢复陈氏的统治。此事没有成功,但在1431年7月15日收到了一封措辞显然谦虚的信后,宣德帝勉强地授予黎利以委任诏书和印玺,让他“权署安南国事”,但没有封他为王。只是到1436年11月,即在黎利死后两年,正统帝才授予其子以安南王的称号,承认他为安南的合法统治者。

从安南撤军是在面对一项已经证明是灾难性的政策时出于对民族利益的现实主义考虑。明朝政府已经从比它小得多的邻国那里遭受了军事和外交的屈辱。对中国人来说,受损害的民族尊严已因消除了这些劳而无功的军事行动强加在帝国身上的沉重的财政和军事负担而得到了补偿。但对安南人来说,明朝20年的占领在他们与中国统治者的关系和他们对中国文明的态度方面,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181]

行政变化和制度发展

作为他的国内政治和社会改革的一部分,宣德帝在政府的三个主要领域作出改变,它们是都察院、地方行政和军事。皇帝继承了一个贪污成风的都察院。后来他制定了几项改造,并为它定下了新的任务。1428年8月,诚实清廉的顾佐(死于1446年)被任命为都御史,以取代臭名昭著的刘观,刘因任职期间(1415—1428年)犯下许多罪行而被判刑。在以后的几个月,北京和南京都察院的43名官员因不胜任而被罢官,接替的人都要经过严格的考查。总的办事程序和组织都加以规定,都察院的职责也被扩大。[182]新增的两个主要任务是重建兵员花名册和视察边境各省。1424—1434年期间,专门规定了一些御史监察的任务,并在以后加以制度化。它们包括视察军屯、建设项目和京营的情况,以及监督南直隶的征税和通过大运河至北京的漕运。

监察工作渗透到明代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以及外廷和内廷的所有领域;它的活动遍及民事、军事、财政和司法几个方面。它在监督行政工作的运转和向皇帝进行政策进谏方面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1424—1434年期间,御史们使240名以上的官员降职,并使其他一些官员任职、复职或得到提升。他们还呈上247份弹劾奏折,至少揭发659名官员和其他17人,同时还呈上251份其他内容的奏议,向皇帝提出忠告和劝谏。

一般地说,经过1428年的清洗,御史们变得更加干练,在批评时更加直言无忌。他们还提出直率的忠告,不过在触及皇帝私人行为的案件时,他们也会迟疑不决,因为担心会带来相应的处罚。虽然皇帝对他们表示尊敬,但他对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御史也是严厉的。这些人被降职、关押或流放,对他们不处死刑。在地方行政中,宣德时期最重要的制度发展是地方治理开始从半正式向正式的体制过渡。在这个体制中,官员们被任命到各省担任巡抚,其意义为“巡视安抚”;这个头衔在英语中通常被译作“总协调人”(grand coordinator),因为这类官员的职责是协调省的三司——按察司、布政司、都指挥使司——的职能。这种省的行政体制的设立体现了以前几代皇帝统治时期为了临时任务由中央政府任命特任“巡抚”这一做法的变化。“巡抚”这一名称已被洪武帝于1391年在较为一般的意义上使用过,当时他派太子朱标去陕西执行类似的任务。永乐帝在1421年也派26名高级朝廷官员进行安抚军民的工作。不但著名的官员曾被专门授予巡抚或安抚的官衔,而且有些亲王——包括登基前的洪熙帝和宣德帝——也被委任过。[183]

关心民间疾苦和地方行政工作的宣德帝遵循这些先例,在1425年9月派两名高级官员到南直隶和浙江省去进行“巡抚”。当1430年,任期不限定的高级官员被委派去“巡抚”河南、陕西和四川的民政、司法和军事工作时,体制的定形化过程仍在继续。5年以后,这类委派的任务被扩大而包括了从甘肃至辽东的北方边境的主要边防地区。在承担长期管辖这样大的地区的任务时,这些专使实际上已把后来称之为巡抚的职务制度化了。[184]

但巡抚从未被承认为实质性的任命,而是把职权委诸同时在中央政府任正式官职的官员的一种专门的委任。这类官员通常是六部的侍郎,特别是兵部侍郎。后来他们被加授高级监察官员的空衔。此外,巡抚还被指定为兼提督军务或参理军务。当军事在行政管理中日趋重要时这种情况变得更加普遍了,并且标志着随着军事组织本身的退化,文官逐渐地控制了军事。巡抚制逐渐演变成后来称之为总督的管理方式,总督意即被委任去处理涉及一个以上辖区的文职协调人。

1430年10月当工部右侍郎周忱(1381—1452年)被指定去监督征收和运输从长江流域解往北京的漕粮时,“总督”这一官职名称开始被使用,意即“监督”。这一先例在下一代皇帝统治时被制度化了,这时这些专使之一担任了巡抚和总督,具有明确的军事责任。[185]巡抚制和总督制都在正统帝时期趋于成熟,它们成了明代行政等级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满洲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中国的控制,也继而加以采用。

宣德帝试图清除军事的腐败现象,以大力建立文官统治。在历次征战中,贪污的军官只动员穷人而向富人出售免征券,在征用物资时,向黎民百姓过分勒索。他们非法地使用士兵作为自己的私人奴仆,侵吞他们的军饷和口粮,扣发他们的冬装。这样的非法勒索和苛刻待遇败坏了士兵的士气,助长了开小差,进而破坏了整个军事组织和严重地降低了部队的战斗力。[186]

为了清除这些弊病和恢复军事组织的纪律,皇帝在1426年和1428年派出一批批的监察官员去视察和改进各省的军事状况。这些调查的一个目的是清查兵员花名册,以确定各军事单位实际的士兵人数和所需的军饷和口粮,从而清除贪污的主要根源。这类使命称之为清军,从此成了御史们的正常任务。[187]另外,皇帝在1428年3月颁布了关于征兵和扣押逃兵的新规定,条款从8条增至19条;1429年10月,他又增加了旨在清除营私舞弊的条款22条。后来在1429年,他为了表示对军事和提高军队士气的关心,在北京郊外举行了一次王朝最令人难忘的公开军事检阅。京师在训的部队定期随御驾巡视北方边境和进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188]

尽管这样关注,军事组织继续受到管理不当、士气下降和缺乏战斗力等问题的损害。根本的原因似乎是军屯未能给部队提供粮食以及世袭的军事制度中存在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对中国社会来说)。军队不再像在永乐帝时代那样经常征战,战斗经验很少。皇帝老是对犯罪军官宽大处理,这是促成以上通病的一个因素。他断言,他们缺乏教育,因而不能用正常的标准去衡量他们。[189]明代军队的无能更趋严重,这在1449年在土木惨败于人数远远少于明军的瓦刺蒙古人之手这件事中暴露无遗。尽管以后作了种种改革,明代军事制度的基本弱点到明朝灭亡时仍未得到纠正。

财政改革

宣德时期第三个重要的国内发展是重新组织财政和特别在长江下游诸如苏州和松江等府采取救济措施。如前所述,这些府负担着很不公平的税赋。有意在这个地区征收惩罚性税赋的洪武帝后来已下令进行减免,但甚至晚至1393年,苏州一地的份额依然高达281万担,几乎是全帝国田赋估计总数的十分之一。松江的耕地只有苏州的四分之一,但征收的田赋几乎为后者的一半,占帝国田赋收入的4.14%。[190]永乐帝在位时,平均每年的田赋收入提高约10%,以满足迁都北京以及历次对外征战和海外远航的巨额支出的需要。史籍没有记载苏州和松江的新的田赋份额,但可以合理地假定,它们的份额也相应地提高了。这些沉重的税赋要求引起了积累的巨额欠税和债务,从而导致大量人口出逃和农民的贫困,特别是在永乐晚期自然灾害打击这一区域时更是如此。

在1422—1428年期间,松江的欠税每年高达几百万担。宣德帝的北京朝廷既依靠田赋作为岁入,又依靠从长江流域运送的粮食来供养北京。这些运送的粮食1426年估计达239万担。正好两年以后,运粮翻了一番以上,达548万担。[191]因此造成这一极为重要的区域减产的欠税和农户出逃,成了一件越来越受到关心的大事。在这些府采用各种减税免税的计划具有双重目的:保持收入流入国库,粮食运往北京。它们的实施还基于这样的信念:帝国的富强取决于其农业人口的富足。

钦差大臣周干的报告使皇帝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税赋负担的严重性有了清晰的认识,周干是奉命去那里调查财政状况的。他的1426年8月的奏疏描绘了农民的逃亡、过多的欠税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当地居民和征税工作的严重影响。他提议减少官田的税赋份额,清除税吏的贪污行为,消灭当地官员的弊政。他请求朝廷指派干练的官员去管理这些府的财政事务,并派专使去监督他们的工作。

皇帝的注意力被这种情况所吸引,朝廷在以后四年进行了讨论。大学士们支持减税,而户部的官员则反对,因为担心减税后的影响。1430年5月,皇帝下令在全帝国减税。然后在10月,皇帝派几个财政官员作为巡抚到各地总督税粮征收工作。当时的工部右侍郎周忱受权管理南直隶,其中包括苏州府和松江府。在以后几年他和况钟(1383—1443年)在宣德期间的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况钟是一名同样干练的行政官和财政专家,在1430年6月任苏州府知府。[192]

周忱和况钟在承担新的责任时面临艰巨的任务。特别在苏州和松江,他们发现不但有巨额的欠税以及官地和私地之间税赋份额的差异,而且发现大规模逃亡以逃避沉重的税赋负担。例如,周忱注意到,苏州府太仓县在1391—1432年的40年中,纳税户减少了90%,只有738个纳税单位,而该县负担的税赋份额则保持不变。但况钟和周忱并不仅仅是不顾户部的不断阻挠而奉皇帝命令进行减税。他们还开始实行旨在消灭税吏征税中的不法行为和贪污腐化的一系列措施。

周忱在他的治地推行了至少5项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因而受到称赞:[193]

1.征粮的衡量单位的标准化。这个措施防止税吏欺骗和多收粮食。

2.每个县设粮仓以贮藏地方行政官员监督下征收的税粮。这样就能防止粮长在自己的私宅内囤积粮食。

3.对官田和私田的税粮采用一种称之为平米法的附加税。这项附加税用于运输溯运河而上直达京师的粮食,附加税的一切结余都储存起来用作紧急储备。百姓可在运河河畔的方便地点缴纳税粮,另外缴纳一种特定的附加税,作为士兵们把粮食用船运至目的地的报偿。这样就能解除那些需要自己运输的人的负担。

4.在这些府的每个县设济农仓。它将储藏地方官在丰年通过平籴法收集的余粮,以便在自然灾害或歉收时分发。

5.设立以“金花银”或棉布缴纳税粮的制度,其特定的折换率定期调整。这个制度对平民和官府都大为方便,还直接刺激了南方各府货币经济和纺织业的发展。

朝廷批准了其中的大部分建议,但它们的贯彻常常受到户部和地方行政官员的阻挠。直到1433年,周忱和况钟关于不折不扣地给苏州减税的要求才得到皇帝的批准,减免数相当于以前份额的四分之一以上。对其他的府也相应地进行减税,但周忱的其他大部分建议却被户部成功地否定了。[194]

可是,周忱的改革在他死后仍在进行。他的其他计划在正统帝1436年初期登基后被采用。还有一些计划后来给张居正(1525—1582年)在长江下游诸省的财政改革提供了样板。[195]记录表明,宣德统治时期田赋年平均收入已下降到30182233担,比洪熙统治时期少8%,比永乐时期少5%。在正统时期,此数又进一步降低了10%至15%,在以后明朝各代皇帝统治下,年平均征收的税粮始终在2500万至2800万担之间。[196]

要解释这些数字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我们没有关于耕地面积和纳税户实际数的可靠材料。此外,也不存在分项目列出的国家收支数。的确,明代不存在国家“预算”。但是一般地说,在宣德期间农民似乎从全面的减税中得到了益处,而国家由于大量减少支出,也能够经得住收入的减少。但在以后几代统治时期,情况有了变化。由于直线上升的行政和军事支出,政府被迫加征附加税以补充税收的不足。这些附加税转过来造成了严重的新财政问题,这些问题使16世纪晚期张居正主持下的一条鞭法改革势在必行。[197]

救济措施

宣德皇帝对影响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旱涝和蝗虫灾害的报告的反应是迅速的。在正常的制度范围内,他对受灾区采用各种各样的救灾措施,诸如免税一至二年,减收田赋二至四成,分发免费的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以吸引难民重返家园。为了保证取得理想的结果,皇帝鼓励地方官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常常派钦差大臣去各受灾区监督工作的进行。历史学家一般都盛赞宣德帝全心全意地关心人民的福利。[198]

对外关系和纳贡制度

蒙古人

虽然在以前几十年明朝经常遭受蒙古诸部落的骚扰,但宣德在位时期的北方边境还是比较平静的。这种暂时平静之所以出现是因为阿鲁台对东蒙古人的无可争辩的领导已被永乐帝的无情征讨所破坏。结果,部落领袖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对立。到永乐帝去世时,阿鲁台已经江河直下,因为重新振兴的瓦刺人在脱懽(死于1439或1440年)的领导下屡次侵入他的领地,迫使他东移。这样,蒙古联盟一分为二:阿鲁台领导东蒙古人,脱懽领导西面的瓦刺诸部落。双方战争不断。[199]

阿鲁台的领导权还受到在他控制下的兀良哈惕各卫的蒙古人的挑战。在洪熙统治时期,他们曾经徒劳地寻求中国人的援助去反对阿鲁台。在这些威胁面前,阿鲁台再次争取与明朝廷和睦相处,他的提议得到热情的回报。宣德帝登基以后不久,阿鲁台开始每年派遣纳贡使团携带马匹和其他礼品去北京,而中国人则以珍贵的丝绸、缎子和其他的礼品回赠。明朝廷希望瓦刺万一进攻的时候他会帮助他们,但阿鲁台仍然十分虚弱,不能成为一个有力的盟友。由于阿鲁台的无能,兀良哈惕蒙古人受到鼓舞,不时威胁中国边境。1428年10月,当这伙人袭击中国领土时,恰好皇帝率领3000名骑兵视察这个地区的边境,他亲自击退了侵犯者。

后来对边防作了一些变动。在战略要地开平卫之南,中国军队在薛禄将军的率领下在一些城市构筑防御工事。1430年5月工事完成后,薛禄建议把边境防务集中在那里,放弃开平的前沿戍区,以便缩短供应线。这个决定后来被认为是一个严重的战略错误,因为它把几百英里的地方暴露在蒙古人面前,同时又限制了中国军队,使他们越来越采取守势。[200]

同时,在西面,瓦刺已经强大,并在1431年初期击败阿鲁台。此事又促使兀良哈惕再次造反,但没有成功。最后,在1434年9月的母纳山之战中,脱懽领导下的瓦刺部击溃了阿鲁台并把他杀死。瓦刺这时无可争辩地成了蒙古的支配力量。这次胜利后,脱 懽保持着与明朝廷的友好关系。当他的野心勃勃的儿子也先(死于1455年)在1440年继任瓦刺的领导权后,立即试图在蒙古腹地建立瓦刺部落的霸权时,局势就完全改变了。[201]

日本和朝鲜

宣德在位期间,明朝廷积极设法改善与日本的和朝鲜的关系。宣德帝恢复了与日本的正式关系,由于日本将军义持的敌意,这种关系在永乐时期已经处于衰落状态。1426年和1427年,皇帝单方面取消了关于纳贡使团的1404年协定,作为改善关系的措施。他增加了每10年准许来华贸易的船只和人员。但义持继续阻碍任何协定的达成。

但义持的继承者义教(统治期1429—1432年)则对恢复关系表现了很大的兴趣。1432年2月,宣德帝派宦官柴山携带一份给义教的诏书去琉球,建议恢复关系和增加批准的贸易量。诏书是通过琉球王的斡旋而转到日本的。义教对所提的内容感到欣慰,就在9月派了一名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一个使团于1433年6月抵达北京,同时随带马匹、甲胄、刀剑和其他土产等贡品。7月,中国皇帝回派一个使团护送日本使团回国,明朝的使团在日本受到热烈的接待。[202]

这些互相往来的活动恢复了中日之间的官方关系,其间关系虽然偶尔发生破裂,但是一直维持到了1549年。原因是双方各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是因为日本人热衷于在新的和更有利的制度下进行贸易,并且获得了厚利,尽管双方不时发生争执。明朝廷则希望在镇压中国沿海的日本海盗(倭寇)方面取得将军的帮助。中国人认为,他们未能达到这方面的目的是因为对方对他们的慷慨大方的反应采取了半心半意的态度。但实际上将军对海盗的控制程度是很小的。

宣德帝和李裪王(1418—1450年在位)都在位期间,中国和朝鲜的关系一直是密切的。双方定期互派使团和互赠礼物,1426年2月,皇帝命一名宦官率第一个使团去朝鲜。他赠朝鲜王丝绸,以回报这一年早些时候朝鲜王派使团带礼物访华的行动。第二年,另一个携带礼物的使团被派往朝鲜。这一次,皇帝要求5000匹马以供军用。要求很快被满足。1429年晚期,明帝两次知照朝鲜王,劝告他不要再用他本国不生产的金银器皿作为贡品,并且还要求不要再送除要求以外的任何珍奇动物——这个劝告在1432年又被重申。1433年末,皇帝婉言谢绝了朝鲜王要求派学生来国子监攻读的请求后,赐给他一套儒家的经史著作。这是宣德时期最后一个派往朝鲜的官方使团。[203]

根据明代史料,宣德帝改善与朝鲜关系的愿望,似乎是出于扩大中国的影响和取得战马的明确目的。但是朝鲜的记载《李朝实录》透露,皇帝与其祖父永乐帝一样,常常有除此以外的个人目的。1426年,明朝要求处女和宦官以充实皇帝的后宫,还要求女厨师以满足皇帝对朝鲜佳肴的爱好。后来,中国人要求猎鹰、猎犬和豹,供皇帝玩赏。李裪王亲自选7名处女,并随带10名厨师、16名侍女和10名年轻的太监于1427年8月离开汉城,两星期后抵达北京。11月,应明朝廷的要求,另一名著名的美女也被送至中国。1429年,皇帝要求并收纳了另11名厨师以及大量的鱼和泡菜。类似的要求一直继续到1434年,直到1435年4月,即宣德帝死后两个月,53名已在中国住了10年并希望离开的朝鲜妇女才被送回国。这些事件反映了明朝对外关系的另一面,这一面引起了朝鲜的强烈不满。[204]

东南亚

宣德帝在继续他父亲的收缩政策时,只和永乐帝时期定期前来纳贡的南亚和东南亚诸国保持例行的接触,按来朝次数多寡排列,它们包括:占城(8次)、爪哇(6次)、暹罗(6次)、苏门答腊(4次);来朝一次的有浡泥、榜葛刺、南渤利、柯枝、锡兰、古里、阿丹和阿拉伯等国。[205]在维持这些关系的同时,皇帝还继续执行不准中国人出海到国外定居或经商的更早时期的禁令。其目的是加强沿海的治安,使之不受海盗的骚扰,以及保持一切对外贸易的官方垄断。这些不现实的禁令失败了,因为在执行时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206]

在这些有节制的关系中,一度短暂地恢复了皇帝主办的海上航行。1430年6月,宣德帝命郑和指挥第七次、事实上也是最后一次南洋的航行。重新集结的舰队直到一年半以后才离开福建。按照皇帝的设想,它们的使命是恢复永乐帝促进的纳贡关系。舰队沿着熟悉的航线重新访问了约20个国家,航行远及阿拉伯半岛以及东北非洲沿岸。如同以往那样,它们带回了携带宝石和异国动物等礼品的外国使团。这时已60多岁的郑和于1433年6月回国,没有亲自访问每个国家。有些次要的使命交由他的助手去完成。宦官洪保从古里前往麦加,王景弘在郑和本人带领舰队主力回国后于1434年带了一部分舰队驶往苏门答腊和爪哇。1433年出现了海外使团前往北京的另一个高潮,其中15个使团来自南洋、波斯湾和东北非洲。[207]

皇帝为什么重新推动、然后又中断郑和的远航,其原因至今不清楚。对此曾作出过种种解释:国家资源的大量耗费、杨士奇和夏元吉的起作用的反对、对北方边境防御的日益增加的关心、永乐帝死后明朝海军力量的衰落。这些因素的综合肯定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很显然,当宣德帝下令恢复远航时,他不顾朝廷的反对。在反对远航最为激烈的杨士奇死后不久,他作出这一决定的目的可能是抵消在安南大败的影响和恢复中国在纳贡属国中的威信。但是这些冒险行动引起的反对依然存在,他以后几代皇帝就没有认真考虑进一步的远航了。[208]

虽然明朝廷有充分理由中断海外扩张,但其影响是深远的。这项决定严重地影响海军建制的力量和士气,削弱了它的沿海防御能力,从而促成了日本海盗在下一个世纪的进一步的掠夺。最后,明朝从印度洋和南洋的撤退切断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联系,而此时欧洲列强正开始进入印度洋。宣德统治时期不但标志着中国在欧洲水域的统治地位的结束,而且是明帝国孤立于国际事务的开始。

宣德帝的遗产

宣德帝在短期患病后于1435年1月31日意外地死去,终年36岁。他在位只有10年。他被尊为章皇帝,庙号宣宗。他留下二子二女及原配妻子胡氏(死于1443年)、妃子孙夫人(死于1462年)和他母亲张太后(死于1442年)。在临终时,宣德帝指定已在1428年5月被定为皇太子的8岁的朱祁镇为他的继承人:这名儿童作为英宗进行统治。张太皇太后领导一个摄政团,一直统治到1442年她死去时为止。[209]

由三杨监修的这个时期的官方记载相当理想主义地把宣德帝描绘成一个擅长文艺和献身于仁政的儒家君主。这似乎言之有理。他不但试图实践儒家的原则,而且通过编写为帝的指南《帝训》(1428年)和类似的教诲官员的手册《官箴》(1432年)而把儒家的原则留给后世。[210]

在施政时,宣德帝既懂得怎样授权,也知道如何行使领导权。他在作出一项决定前常常采纳三杨的意见,而且倾向于接受或支持大学士和大臣们的建议。可是,他在强化行政制度和皇帝权威方面,表现了强有力的领导才能。当出现危机时,宣德帝的行动是果断和负责的,如在朱高煦的起事和需要作出从安南撤军的最后决定时就是如此。此外,他深切地关心公正的施政。虽然他在对待失职的官员时是严厉的,但除了惩罚宦官外,他很少判处死刑。他常常主持重要的审判。他一贯命令复审重大的刑事案件,而这样的再审理在他统治时期使数千名无辜者获释。[211]

总之,宣德的统治是明史中一个了不起的时期,那时没有压倒一切的外来的或内部的危机,没有党派之争,也没有国家政策方面的重大争论。政府有效地进行工作,尽管宦官日益参与了决策过程。及时的制度改革提高了国家行使职能的能力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这两者是贤明政治的基本要求。后世把宣德之治作为明代的黄金时代来怀念,这是不足为奇的。[212]

* * *

[1]孟森:《明代史》[375](1957年;重印本,台北,1967年),第89—90页;吴晗:《朱元璋传》[587](1948年;修订本,1965年;重印本,北京,1979年),第297—298页;富路德、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46、397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1398—1402年》[20](旧金山,1976年),第1—2页。

[2]王崇武编:《奉天靖难记注》[536](上海,1948年),第11—16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上海,1945年),第46—48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20],第6—8、4—21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7、397—398页。

[3]关于这方面历史编纂学的修改问题的彻底的讨论,见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引言》和第16—22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28—42页。又见陈学霖《篡位的合法性:永乐帝时期历史编纂学的修改》[23],“关于中华帝国合法性会议”上的论文(美国加州,1975年),第3节。

[4]关于这几位卓越的儒家顾问的简略传记,见吴缉华《论建文时的宰辅及其对明代政局的影响》[571],载他的《明代制度史论丛》[580](台北,1971年),1,第159—166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24、426、911页。

[5]关于方孝孺的政治思想,见克劳福德等编《根据明初社会来看方孝孺》[129],载《华裔学志》,15(1956年),第308—318页;沈刚伯:《方孝孺的政治学说》[464],载《大陆杂志》,22,5(1961年3月),第1—6页。

[6]黄章健:《读〈皇明典礼〉》[246],载他的《明清史研究论丛》[242](台北,1977年),第120—141页。

[7]阪仓笃秀:《建文帝的政策》[444],载《人文研究》,27,3—4(1978年),第10—14页;毛佩琦:《建文新政和永乐“继统”》[373],载《中国史研究》,2(1982年4月),第41—42页。

[8]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8—27页。

[9]黄章健:《〈大明律诰〉考》[245],又《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岭》[243],分别见于他的《明清史研究丛稿》[242],第187—190、258—259页;毛佩琦:《建文新政》[373],第38—41页。

[10]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他的《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台北,1970年),第76—81页;周良霄:《明代苏松地区的官田与重赋问题》[95],载《历史研究》,10(1957年10月),第63—75页。

[11]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22—23页。

[12]这一点是陈大卫(音)提出来的,见他的《燕王的篡位,1398—1402年》[20],第36—38页。关于姚广孝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61页。

[13]黄章健:《读〈皇明典礼〉》[246],载《明清史研究丛稿》[242],第122—127页。

[14]吴晗:《朱元璋传》[587],第160—162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20],第9—11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355—1435年》[146](斯坦福,1982年),第148—152页;又见张奕善《夺国后的明成祖与诸藩王关系考》[35],载《文史哲学报》,31(1982年12月),第44—51页。

[15]关于在《祖训》[386]中对诸藩王加以管束的条令和法规,见王崇武的《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中所引用的文章,第105—107、110—111页。关于《祖训录》中对藩王分封问题的详细研究,见黄章健《论〈皇明祖训录〉颁行年代并论明初封建诸王制度》[240],载《明清史研究丛稿》[242],第31—56页。

[16]关于这一点,又可见本书下面第八章有关择君与君位继承问题的部分。

[17]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26—28页;以及《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10],第100—102页。

[18]吴缉华:《论建文时的宰辅》[571],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1,第166—169页;吴缉华:《明代皇室中的洽和与对立》[582],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2 ,第231—283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20],第16—19页;阪仓笃秀:《建文帝的政策》[444],第6—10页。

[19]关于永乐帝生母问题的彻底讨论,见以下各种著作:傅斯年:《明成祖生母记疑》[183],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3(1931年4月),第406—414页;李晋华:《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318],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1(1936年3月),第55—57页;吴晗:《明成祖生母考》[590],载《清华学报》,10,3(1935年7月),第631—646页;s.j.萧:《明朝诸帝有蒙古人血统这一奇异理论的历史意义》[462],载《中国社会与政治科学评论》,20(1937年),第492—498页;司律思:《关于永乐帝有蒙古先世之传说的手抄稿本》[451],载《蒙古学会临时会议论文集》,8,《拉铁摩尔教授七十寿辰蒙文纪念论文集》(印第安纳,布鲁明顿,1972年),第19—61页。

[20]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1—4页;寺田隆信:《永乐帝》[510](东京,1966年),第33—36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56页;关于徐达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第602页。

[21]关于洪武帝任命朱允炆为储君(在1392年)之事,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44—46页。

[22]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17—20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20],第19—21页。关于这些藩王的命运,详见张奕善《夺国后的明成祖与诸藩王关系考》[35],第51—55页。

[23]弗里斯:《姚广孝和尚(1335—1418年)与一个时代》[1783],载《远东》,7,1(1960年),第158—184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20],第25—39页。

[24]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2809、33—48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53—58页。按,“靖难”之名来源于事后的一份关于内战问题的官方文件,它的标题就是《奉天靖难记》。这文件在燕王登极后不久就编了出来,目的在说明他之反抗朝廷和他之即位都是合法的。关于对这份文件的简明评价,见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中的序,以及王崇武《奉天靖难史事考证稿》,第6—18页。

[25]这些文件见于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41—48、74—78、86—92页。关于详细的分析,见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8—22页。

[26]这问题的详细讨论见陈学霖《篡位的合法性》[23],第3节。

[27]我们这里关于内战的叙述是据王崇武著作的评价中关于此时的更具批评性的记载综合写成的,见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特别是第53—102页;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71—127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20],第5—8章;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5章。

[28]关于耿炳文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18页。

[29]关于李景隆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86页。

[30]关于茹瑺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6页。

[31]关于盛庸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196页。

[32]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北京,1980年),第161—169页。又见王崇武《读明史朝鲜传》[545],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2(1947年),第6—10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130—132页。

[33]关于陈瑄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页。

[34]关于朱文圭的命运,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03页。

[35]关于废除建文帝年号的问题,见吴缉华《明代建文帝在传统皇位上的问题》[579]和《明代纪年问题》[577],均载他的《明代制度史论丛》[580],2,分别见第350—355页和366—371页。

[36]见上注所引吴缉华的著作。

[37]关于此事的历史编纂学问题,见李晋华《明史纂修考》[319](北京,1933年),第68、95、101页;又见卡恩《皇帝眼中的君主制:乾隆时期的幻象和现实》[280](马萨诸塞,坎布里奇,1971年),第44—46页。

[38]关于对建文皇帝的评价,见孟森《明代史》[375],第83—88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98—401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0—172页;毛佩琦:《建文新政和永乐“继统”》[373],第42—45页。

[39]关于在明末私家文学作品和各种著述中所流传下来的种种不同传说的描述,见赵士喆《建文年谱》[49],第2编(序1636年;重印本,上海,1935年);伦明:《建文逊国考疑》[363],载《辅仁学志》,73,2(1932年7月),第1—62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31—42页;铃木正:《建文帝出亡说考证》[493],载《史观》,65,6—7(1962年10月),第160—185页,和68(1963年5月),第50—69页。

[40]赵士喆:《建文年谱》[49],第139—143页。详见铃木正《建文帝出亡说考证》[493],第169—179页;陈万鼐:《明惠帝出亡考证》[58](高雄,1960年),第59—71页。

[41]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31—34页;吴缉华:《明代建文帝在传统皇位上的问题》[579],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2,第357—359页。关于郑晓的《建文逊国记》,见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与新加坡,1968年),2.1.1。

[42]关于它的简明的叙述,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10],书中各处;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6章。

[43]关于这些人中某些人的传记,可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6、886、1127、1436页。

[44]关于张辅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4页。关于这些蒙古族将领,见司律思《明初受封的蒙古人》[453],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22(1959年12月),第215、224页。

[45]关于诸王子在永乐帝时代的社会政治地位问题,见吴缉华《明代皇室中的洽和与对立》[582],载他的《明代制度史论丛》[580],2,第282—285页;张奕善:《夺国后的明成祖与诸藩王关系考》[35],第60—126页。

[46]吴晗:《明代的军兵》[593],载《读史札记》[594](北京,1956年;重印于1961年),第90—10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4—175页。

[47]关于其中某些人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54、627、641、665、1535页。

[48]详细情况见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台北,1967年),第20、24、44,49、54、64页;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制度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1,第181—188页。又见格里姆《从明初到1506年的明代内阁》[194],载《远东》,1(1954年),第139—177页;以及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21(1958年),第8—10页。

[49]见《明人传记辞典》[191]中他的传记条目,第556—557页。

[50]《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66、1536页。

[51]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207—218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27—628、1537页。

[52]关于其中某些人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34、531、1224、1483页。

[53]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第260—262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484页。

[54]见杨启樵《明初人才培养与登进制度及其演变》[604],载《新亚学报》,6,2(1964年3月),第365—372、384—390页。

[55]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51](北京,1950年),第338—345页;克劳福德:《明代宦官的权力》[128],载《通报》,49,3(1961年),第126—131页。关于这些宦官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94、522、685页。

[56]关于东厂,见吴晗《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592],载《灯下集》(北京,1961年),第81—86页。

[57]又见司律思《15世纪京畿警察中的外国人》[448],载《远东》,8,1(1961年8月),第59—62页;格雷纳:《自明初至天顺末年明代的锦衣卫(1368—1464年)》[193](威斯巴登,1975年),第25—34页。

[58]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214页以下;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8、18页以下。

[59]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引言;陈学霖:《明太祖的兴起(1368—1398年):明初官方历史编纂学中的事实与虚构》[24],载《美国东方学会学报》,95,4(1975年10—12月),第686—691页。

[60]关于《明实录·太祖实录》[380]的修订以及姚广孝和解缙所起的作用的问题,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北京,1932年),第26页以下;吴晗:《记明实录》[586],载《读史札记》[594],第180页以下;以及间野潜龙《明实录之研究》[370],载田村实造编《明代满蒙史研究》(京都,1963年),第11—21页。又见本书第十二章。

[61]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1—5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6—27页。

[62]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103—116页。其详见陈学霖《篡位的合法性》[23],第3节。

[63]关于《天潢玉牒》(2.3.7)的传记材料,见李晋华《明史纂修考》[319],第37页,以及王崇武《明本纪校注》[542](上海,1948年;重印本,香港,1967年),序,第1—10页。

[64]《天潢玉牒》的“二子”本保存于下面两种材料:《金声玉振集》,袁褧辑(1550—1561年;影印本,北京,1959年)[见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172](9.4.1.)]和《国朝典故》版。“五子”说的本子由下面两种材料流传下来《纪录汇编》,沈节甫编(161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再版,1938年)[见傅吾康:《介绍》(9.4.3)]和《胜朝遗事》,吴弥光编(1883年)[见傅吾康《介绍》(9.4.11.)]。又见李晋华《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第55—77页和《明靖难史事考证稿》,第103—104页。

[65]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1—5、11—15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46—48、96—99页。

[66]陈学霖:《明太祖的兴起》[24],第689—707页。

[67]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32—35页;狄百瑞:《新儒学正统和心学》[136](纽约,1981年),第91、106页以下、158—168页,并散见于本书各处。

[68]狄百瑞:《新儒学正统和心学》[136],散见于书中各处;陈荣捷:《性理精义和程朱学派》[27],载《新儒学的演变》,狄百瑞编(纽约,1975年),第543页以下、566页以下。

[69]郭伯恭:《永乐大典考》[298](长沙,1933年;重印本,台北,1962年),第1—3章。

[70]郭伯恭:《永乐大典考》[298],第6—9章;富路特:《再谈永乐大典》[188],载《不列颠和爱尔兰皇家亚洲学会香港分会学报》,10(1970年),第17—23页。

[71]关于对蒙古的诸战役,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01],第5—8、11页;司律思:《(明代的中蒙关系,2)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458](布鲁塞尔,1967年),第1章;王赓武:《明初与东南亚的关系:一篇背景研究短论》[547],载《社区和国家:关于东南亚和中国人论文集》[547],安东尼·里德选(新加坡,1981年),第47—55页;罗塞比:《从1368年迄今的中国与内亚》[433](纽约,1973年),第28—44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6章各处,以及傅吾康《15世纪初期中国对蒙古的远征》[170],载《汉学》,3(1951—1953年),第81—88页。

[72]从《太宗实录》[380]中所见关于永乐时期与蒙古诸部落的关系的官方记述,见羽田亨和田村实造编《明实录抄:蒙古编》[198],载《明代满蒙史料》[496](京都,1943—1959年),第261—557页。

[73]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载《明代满蒙史研究》,第82—84页。

[74]弗莱彻:《中国和中亚,1368—1884年》[165],载《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费正清编(马萨诸塞,坎布里奇,1968年),第209—210页。

[75]波科梯洛夫:《明代的东蒙古人史料》[427],洛温塔尔英译,载《研究丛刊》,a集,1(成都,1947年),第23—29页。关于在这个时期与瓦刺蒙古人的关系的官方材料,又见白翠琴《明实录瓦刺资料摘编》[413](乌鲁木齐,1982年),第17—42页。

[76]傅吾康:《15世纪初期中国对蒙古的远征》[170],第83—85页。关于阿鲁台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2页。关于综述当时明人对于这第一次蒙古之役和第二次战役的记述,见李素英《明成祖北征记行初编》[330],载《禹贡》,3,8(1935年6月),第14—22页,以及《明成祖北征记行二编》[331],载《禹贡》,3,9(1935年7月),第36—42页。

[77]司律思:《朝贡制度与外交使节,1400—1600年》[458],第26—127、163—165页。关于马哈木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35页。

[78]关于夏元吉的反对意见和他的被放逐,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32页。

[79]对永乐帝的北方政策的有价值的叙述,见吴晗《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591],载《清华学报》,10,4(1935年10月),第937—939页;傅吾康:《永乐帝对蒙古的远征》[177],3(1945年),第50—54页;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82—84页;吴缉华:《明代东胜的设防与弃防》[584],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2,第339—342页。

[80]详见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东京,1950年),1,散见书内各处,以及罗荣邦《对安南的干涉:明初政府对外政策的个案研究》[359],载《清华学报中国研究》8,1—2(1970年8月),第154—182页;简单的论述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162—17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06—212页。关于黎季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7页,以及加斯巴登《关于安南人传记的两篇文章》[185],载《汉学》,11,3—4(1970年),第101—113页。

[81]关于简明的叙述,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94—203页。那里有关于郑和远征的重要文献目录。关于某些最近的条目,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00页中的“郑和”条。下面的著作是最近新发表的出版物:郑鹤声和郑一钧《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62](山东济南,1980年),以及徐玉虎《郑和评传》[235](台湾高雄,1980年)。

[82]见包遵彭《郑和下西洋之宝船考》[416](台北,1961年),第11—63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瀛涯胜览》[377](英国牛津,1970年),第27—32页。

[83]关于这些论点,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1955年;重印本,上海,1956年),第32—34页;朱偰:《郑和》[102](北京,1956年),第28—34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台北,1958年),第16—17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5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1402—1424年》[546],重印于《社区与国家:关于东南亚和中国人论文集》,里德选(新加坡,1981年),第59—61页;罗塞比:《郑和与帖木儿有关系吗?》[431],载《远东》,20,2(1973年12月),第129—136页。

[84]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0—11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28—39页。

[85]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1页。关于在爪哇的一段情节,见赵令扬《明初的中国一爪哇关系》[90],载《关于华南、东南亚和香港地区之历史、考古及语言研究讨论会刊》(香港,1967年),第215—219页。

[86]威勒茨:《郑和太监的海上冒险活动》[567],载《东南亚历史学报》,5,2(1964年9月),第31—35页;苏中仁(音):《锡兰之战,1411年》[482],载《寿罗香林教授论文集》,香港大学中文系编(香港,1970年),第291—296页。威勒茨的叙述不如苏中仁的叙述详尽,但是,后者有一些错误。

[87]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2—13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44—53页。

[88]见朱偰《郑和》[102],第53—60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3—14页。

[89]见朱偰《郑和》[102],第98—103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110—114页,以及他的另一著作《明郑和之研究》[236],第525页以下、549页;罗荣邦:《明朝水军的衰落》[358],载《远东》,5(1958年),第152—155页。

[90]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第32—34页;朱偰:《郑和》[102],第98—111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33—34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1402—1424年》[546],第66—67页;以及徐玉虎《明郑和之研究》[236],第525页以下、549页以下。

[91]华绘:《明代定都南北京的经过》[238],《禹贡》,2,11(1935年2月),第37—41页;吴缉华:《明成祖向北方的发展与南北转运的建立》[575],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152—162页;爱德华·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坎布里奇,马萨诸塞州),第114—117页。关于作为正式国都的北京的兴建详情,见侯仁之《北京史话》[208](北京,1980年),第6章;谢敏聪:《明清北京的城垣与宫阙之研究》[227](台北,1980年),第3章。

[92]吴晗:《明代靖难之役》[591],第912—923、933—936页;法默:《明初两京制演变》[156],第134—140页。

[93]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82—186页。

[94]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15—131页。

[95]吴缉华:《明代海运及运河的研究》[581](台北,1961年),第40—42、76—82页;星斌夫:《明代漕运研究》[207](东京,1963年),第26—31页。

[96]关于阮安在建设京城中的作用,见张秀民《明代交趾人在中国之贡献》,载《禹贡》,3,1(1950年),第53—57页;转载于包遵彭编《明史论丛》第7卷,《明代国际关系》(台北,1968年),第63—69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7页。

[97]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22—23页。

[98]李时勉结果被囚禁,但是在1423年获释。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65页。

[99]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6页;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第123—124页。

[100]关于这方面的简明论述,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82—194页。关于军事组织,见吴晗《明代的军兵》[593],第94—111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北京,1965年),第42—44页;又见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57—63页。

[101]《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38、341页。

[102]见吴缉华《明代皇室中的洽和与对立》[582],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2,第283—286、321—322页。

[103]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33、50页。

[104]见吴晗《朱元璋传》[587],第198—200页。

[105]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87—188页。德雷尔估算明初部队实际兵力的根据分别是记载在《明实录》的《太祖实录》[380](1418年;1961—1966年台北再版),223,第3270页和张廷玉等人编的《明史》[41](1736年;1972年北京再版),90,第2193页中的1392年和1393年的军队总人数数字。见吴晗《朱元璋传》[587],第79、81页。吴晗在《明代的军兵》[593]第101页估计军队总人数在1393年以后约为120万,在永乐年间约为280万。但是王毓铨在《明代的军屯》[558]第51页中则说以上洪武统治时期的数字有点儿保守。

[106]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91页。关于北平省的人口,见《明史》[41],40,第884—885页。关于迁移到北京的情况,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48—152页。

[107]关于黎澄制造火器的作用,见张秀民《明代交趾人在中国之贡献》[31],第70—75页;埃米尔·加斯巴登:《关于安南人传记的两篇文章》[185],第111—113页。

[108]关于永乐年间北方的边防,见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78—85页;吴缉华:《明成祖向北方的发展与南北转运的建立》[575],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33],1,第162—166页。

[109]关于指挥官的名单,见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62—63页。

[110]在后来几代明帝治下,长城被建成或重建成现在我们所知的形式,但在明代初年,长城与其说是一个永久性的物质屏障,也许不如说是一条划定中国本部和亚洲内陆草原的防线。见阿瑟·沃尔德伦《长城的问题》[529],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43,2(1983年12月),第660—661页。

[111]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53—54页。关于明初期的官俸,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421](1954年;1958年上海再版),第463—466页。

[112]见孙嫒贞《现代屯田之研究》[487],转载于包遵彭编《明史论丛》,8(台北,1968年),第15—20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39—44页。

[113]见李龙华《明代的开中法》[329],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4,2(1971年),第373—375、384—386页。

[114]参见吴缉华《明代海运》[581]第3章。

[115]星斌夫:《明代漕运研究》[207],第15—34页。

[116]关于运河的简明的论述,见朱偰《中国运河史料选辑》[103](北京,1962年),第71—77页。

[117]吴缉华:《明代海运》[581]第4章,第1节。

[118]关于详细情况,见吴缉华《论明代税粮重心的地域及其重税之由来》[574],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37—45页;黄仁宇:《〈明太宗实录〉中的行政统计数字:李约瑟博士对中国官僚主义的批评的一个例证》[249],载《明史研究》,16(1983年春季号),第51—54页;又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剑桥,1974年),第101页。

[119]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第83—85页。关于郭资的报告和分析,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50页。

[120]见莫里斯·罗塞比《明代中国和吐鲁番,1406—1517年》[435],载《中亚评论》,16,3(1972年),第206—222页;罗塞比:《1368年迄今的中国和内亚》[433],第23—31页。

[121]见罗塞比《两名出使内亚的明朝使者》[438],载《通报》,62,3(1976年),第15—31页。

[122]见j.弗莱彻《中国和中亚》[165],第209—215页。

[123]关于陈诚的出使,见罗塞比《两名出使内亚的明朝使者》[438],第17—25页。陈的两个行纪名为《西域行程记》[523]和《西域番国志》[51],都写于15世纪早期;载曹溶辑《学海类编》,1831年;《四部丛刊三编》,33,影印本,台北,1975年。后一个行纪已被罗塞比译成英文《陈诚的〈西域番国志〉英译文》[437],载《明史研究》,17(1983年秋季号),第49—53页。

[124]关于沙合鲁的宫廷史学家所写的波斯文记载,见k.m.梅特拉译《一个出使中国的使团的记录摘录》[367](纽约,1934年;1970年再版)。

[125]关于这些朝贡使团的一份名单,见罗塞比《明代中国和吐鲁番》[435],第221—222页,和罗塞比《两名出使内亚的明朝使者》[438],附录,第29—34页。

[126]可扼要参阅黎吉生《西藏简史》[429](纽约,1962年),第33—41页;约瑟夫·科尔马斯:《西藏和中华帝国:1912年满族王朝灭亡前中藏关系概述》[289](堪培拉,1967年),第18—30页;石泰安:《西藏的文明》[478](斯坦福,1972年),第77—79页。

[127]关于这类接触的中国官方记载,见罗香林编《明清实录中之西藏史料》[356](香港,1981年),第5—8、19—22、23—43页。

[128]见哈立麻传,载《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81—482页。

[129]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08—1309页宗喀巴的传记。

[130]这个题目的权威著作是司律思的《(明代的中蒙关系,1)洪武时代(1368—1398年)在中国的蒙古人》[457](布鲁塞尔,1959年);《(明代的中蒙关系,2)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458](布鲁塞尔,1967年);《(明代的中蒙关系,3)贸易关系:马市,1400—1600年》[459](布鲁塞尔,1975年)。关于更简明的论述,见同一作者的《明代的蒙古朝贡使团》[452],载《中亚评论》,11,1(1966年3月),第1—83页;《明代的中蒙贸易》[460],载《亚洲史杂志》,9,1(1975年),第34—56页。它们广泛地取材于《太宗实录》[380]的摘要,这些材料收于羽田亨筹编《明实录抄:蒙古编》[198],第1卷,载《明代满蒙史料》[496],第261—557页。

[131]见司律思《朝贡制度和外交使团,1400—1600年》[458],第119—120、152—157页;司律思:《明代的蒙古朝贡使团》[452],第16—22页。

[132]司律思:《朝贡制度和外交使团,1400—1600年》[458],第9、10章各处;《明代的中蒙贸易》[460],第38—43页。关于设马市的情况《贸易关系:马市,1400—1600年》[459],第92—93页。

[133]见司律思《明代的蒙古朝贡使团》[452]第16—22页中的概述。

[134]见戴维·m.法夸尔《瓦刺—中国的纳贡关系,1408—1446年》[157],载《阿尔泰研究,尼古拉斯教皇诞辰纪念文集》,尤利乌斯·冯·法卡斯、奥梅尔简·普里特沙克编(威斯巴登,1957年),第60—62页;罗塞比:《1368年迄今的中国和内亚》[433],第50—55页。关于官方记载,见白翠琴编《明实录瓦刺资料摘编》[413],第19—42页。

[135]见司律思《永乐时期中国—女真的关系,1403—1424年》[456](威斯巴登,1955年)第3章;又见罗塞比《元明时期的女真人》[434](伊萨卡,1982年),第16—36页。

[136]司律思:《永乐时期中国—女真的关系》[456],第25—28、42—71页。

[137]关于亦失哈几次出使的简明叙述,见罗塞比《两名出使内亚的明朝使者》[438],第6—12页;关于他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5页。

[138]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第176页以下、187页以下、237页以下;《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95—1597页。

[139]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第185、187、199、218、224、227、242、251页。

[140]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第232—234、237—241页;又见王崇武《明成祖朝鲜选妃考》[538],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7(1948年),第165—176页。

[141]木宫泰彦:《日华交通史》[285](东京,1926—1927年),2,第287—296页;王伊同:《中日之间的官方关系(1368—1549年)》[549](坎布里奇,1953年),第21—24、34—53页;郑梁生:《明史日本传正补》[66](台北,1981年),第228—266页。

[142]关于永乐帝采取官方垄断海上贸易和禁止私人航海活动的情况,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第22—24页;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59](台北,1966年),第93—95页。关于《太祖实录》[380]中有关与东南亚关系的官方记载,见赵令扬等编《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1(香港,1968年),第67—249页。

[143]中国派出和迎来的使团包括:派往占城国的14个,回访的18个;派往柬埔寨的3个,回访的7个;派往暹罗的11个,回访的21个;派往爪哇国的9个,回访的7个;派往浡泥国的3个,回访的9个;派往马六甲的11个,回访的12个;派往苏门答腊的9个,回访的11个;有帮助的背景材料,见王赓武《明初与东南亚的关系:一篇背景研究短论》[547],第48—55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546],转载于《社区和国家:关于东南亚和中国人论文集》,第70、74页。

[144]关于这些铭文,见赵令扬等编《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1,第67—249页。关于它们的重要意义,见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546],第67—69页。

[145]见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546],第76—78页;刘子政:《明代中国与汶莱交往考》[354],载《明史研究专刊》,5(1982年12月),第7—9页。

[146]见王赓武《明初与东南亚的关系》[547],各处;徐玉虎:《明郑和之研究》[236],第525—544页。

[147]关于永乐帝之死,见吴晗《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589],载《文史杂志》,2,2(1942年3月),第76页;王崇武:《明成祖与文士》[539],载《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8,1(1949年),第12—16页;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152—15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60页。

[148]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271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55页。

[149]关于这一称之为“大礼议”的情节,见以下第八章。

[150]关于徐后之传,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66页;王崇武:《明成祖朝鲜选妃考》[538],第166页。

[151]《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38—341、332、568页。

[152]关于称颂永乐帝及其统治的著作,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05—114页;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9—12页;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28—133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3、180、200、211、220页;林仁川:《论永乐帝》[343],载《北方论丛》,4(1982年12月),第96—100页。

[153]关于明代财政管理这些方面的进一步讨论,见黄仁宇《明代财政管理》[250],载《剑桥中国史》第8卷;更详尽的论述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1、2章。

[154]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19页以下;《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38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21页以下。

[155]关于朱高煦和朱高燧的论述,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1—12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0—343页。

[156]他们的传记分别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35、1519、234、665页;又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5—117页。这个集团的前三人人称“三杨”,见下文。

[157]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67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38—341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21—226页。

[158]《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97、338—340、533、1365、1483页。

[159]见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制度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第184—185、187页;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22、218—219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安阿伯,1978年),第89—90页;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48—149页。

[160]关于权谨,可简要地参阅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69、218页。

[161]《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97、340页;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161页以下。

[162]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106页。

[163]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04页。

[164]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87—88页;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2—113页。

[165]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第678—686页;罗荣邦:《和战问题政策的制订和决定》[360],载贺凯《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纽约,1969年),第57页。

[166]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23、130—131、175页。

[167]吴晗:《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589],第194页。关于李时勉一案,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0、866页;《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48—149页。

[168]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页;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迹旁证》[542],载《真理杂志》,1,2(1944年3—4月),第19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0页。

[169]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3、148页。

[170]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0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9—28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8、223、226页。

[171]见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制度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1,第186—197页;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22—24、86—87、219—223页。又可简略地参看格里姆《从明初到1506年的明代内阁》[194],第139—177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28—30页。

[172]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35、533、666、1537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第89—9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4—235页。

[173]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第64—65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第89—90页。

[174]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11],第334—336、338—341页;克劳福德:《明代宦官的权力》[128],第119—120、130—132页。

[175]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11],第6—11页;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1—112、115—117页。

[176]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60—61页。

[177]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1—12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1—342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2页。

[178]关于朱高煦不实的指控,见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135—140页。

[179]见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第721—758页;罗荣邦:《和战问题政策的制订和决定》[360],第57—6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26—229页。

[180]《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4—795页。

[181]可简略地参看约翰·k.惠特莫尔《交趾和新儒家:明朝改造安南的企图》[562],载《明史研究》,4(1977年春季号),第71—72页。

[182]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3—119、147—151页。顾佐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47页。关于刘观的罪行和惩处,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第63、117、118页。

[183]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39—41页。

[184]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0—231页。

[185]关于周忱的使命,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91页。

[186]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26—128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4页。

[187]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75—77、111、253页。

[188]同上书,第140—143页。

[189]吴晗:《明代的军兵》[593],第112、114、119、134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217、231、235、238页。

[190]见周良霄《明代苏松地区的官田与重赋问题》[95],第64—65页;吴缉华:《论明代税粮重心的地域及其重税之由来》[574],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41—45页。

[191]关于这些数字及其重要意义,见吴缉华《明代海运及运河的研究》[581],第102—104页。

[192]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88—92页;伍丹戈:《明代中叶的赋税改革和社会矛盾》[597],载《社会科学战线》,4(1979年11月),第168—171页。关于周忱和况钟事迹的详情,见蒋星煜《况钟》[72](上海,1981年),第34—42、72—76页及各处;关于况钟,还可简要地参看《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51页。

[193]关于周忱和况钟在苏州和松江财政改革的简明论述,见周良霄《明代苏松地区的官田》[95],第69—71页;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98—105页。

[194]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100—101、106—111页。

[195]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94—95页;关于周忱的财政措施对万历年间一条鞭法改革的影响,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101—104页。

[196]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1,第113页。

[197]关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简明背景,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294—305页。

[198]根据《明实录·宣宗实录》[380]这些措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在诸如以下各地的受灾区加以推行:1427、1428、1432、1433和1434年在北直隶;1427、1432、1433和1434年在南直隶;1426、1433和1434年在山东;1427、1428、1430、1432和1434年在山西;1427、1433和1434年在河南;1427和1433年在陕西;1433和1434年在湖广;1432和1434年在浙江;1433和1434年在江西。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2—283页。

[199]关于《明实录·宣宗实录》[380]中这一时期中蒙关系的官方记载,见羽田亨等编《明代满蒙史料:蒙古编》[198],2,第41—336页。可简略地参看波科梯洛夫《明代的东蒙古人史料》[427],第35—39页。

[200]在薛禄指导下构筑的防御工事是在赤城、雕鸮、云州、独石口和团山。见波科梯洛夫《明代的东蒙古人史料》[427],第36—37页。开平位于前蒙古首府上都。关于放弃开平卫的意义,见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82—85页。

[201]关于1440年前与瓦刺蒙古人关系的中国官方记载,见白翠琴《明实录瓦刺资料摘编》[413],第46—77页。关于也先事迹,见他的传记,载《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16页。

[202]见木宫泰彦《日华交通史》[285],2,第319—327页及第9、11两章;王伊同:《中日之间的官方关系,1368—1549年》[549],第60—64页,及第4、5章各处;郑梁生:《明史日本传正补》[66],第367—381页。

[203]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第330、334、343、365页;又见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迹旁证》[541],各处。

[204]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第329、331、335、348、383、386页;又见王崇武《明成祖朝鲜选妃考》[538],第171—176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8页。

[205]这个估计数根据《明实录·宣宗实录》[380]中论述东南亚各国的有关条目,材料收于赵令扬等编《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2,第263—340页。

[206]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第23—24页;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51],第94—95页。

[207]见朱偰《郑和》[102],第62—66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63—74页;j.v.g.米尔斯译:《马欢〈瀛涯胜览〉》[377],第14—19页。

[208]关于详细情况,见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118—119页;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51],第85—86页;罗荣邦:《明朝水军的衰落》[358],第151—154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2—233页。

[209]《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9、287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6页。

[210]这两部著作全文收于《明实录·宣宗实录》[380]。关于书目评论,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41—42页。

[211]关于宣德帝关心公正的行政,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4—115、132—134、260—261页。又见黄章健的《〈大明律诰〉考》[245]中所引的官方记载,载《明清史研究丛稿》[242],第195—198页。

[212]关于近代史学家对宣德帝的评价,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5—157页;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迹旁证》[541],第201—203页;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第193—197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9—288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26—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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