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南、北卫对立为中叶以后政局的关键性问题之一,为世所习知。唐代宦官专横,不仅中尉掌握了禁军,枢密使盗窃政柄,而且还具有一个由宦官指挥的内诸司使行政系统。北卫的诸司使分部细密,组织庞大,与南卫以宰相为首的行政系统相互对立。这一点为历代所罕见,同样以宦官专权著称的汉、明两朝也没有这种现象。《宋史》卷一六八《职官志》记载王旦的一段话,说:
唐设内诸司使,悉拟尚书省:如京,仓部也;庄宅,屯田也;皇城,司门也;礼宾,主客也。虽名品可效,而事任不同。
所谓“事任不同”,当指职掌有区别,这也是对的,但另一方面,不能忽略内诸司使的设置又是侵夺了尚书省职权;而且不仅如王旦之说“悉拟尚书省”而已,自三省以至卿监,很多设有对口或相关的北卫诸司。
北卫诸司使之首是左右神策护军中尉、枢密使和宣徽使,相当于南卫的宰相。中尉掌握京城诸军以及京畿附近一带的行营,实际上除了中尉掌握的军队以外,朝廷再没有直接指挥的兵,其权势熏赫,气凌人主,为人所习知,不待赘述。
枢密使的设置虽在中叶,但枢密使的职务早就由宦官掌握。《旧唐书》卷一八四《高力士传》:
每四方进奏文表,必先呈力士,然后进御,小事便决之。
力士所处的地位即后来的枢密使,只是还没有这一职衔而已。《册府元龟》卷六六五《内臣部·总序》称:
永泰二年(766年)始以中人掌枢密用事(代宗用董秀专掌枢密)(1)……宪宗元和中,始置枢密使二人(刘光琦、梁守谦皆为之)。
据此,知代宗、德宗时但有宦官掌枢密,无使名,元和始置使。《通鉴》卷二三五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三月记宦官薛盈珍自义成军监军入朝,四月,“仍使掌机密”,此“机密”疑亦当作“枢密”。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宰相枢密分合沿革”条称枢密使“初不置司局,但以屋三楹贮文书。其职唯掌承受表奏,于内进呈。若人主有所处分,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而已”(2)。按枢密与中书门下的关系,犹如汉代尚书、中书与丞相之关系。(3)论实力枢密不如中尉,而地居近密,干预政事的机会较多,《通鉴》所记下列诸条可证。《通鉴》卷二四七会昌三年(843年)五月壬寅称:
以翰林学士承旨崔铉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上夜召学士韦琮,以铉名授之,令草制。宰相、枢密皆不之知。时枢密使刘行深、杨钦义皆愿悫,不敢预事,老宦者尤之曰:“此由刘、杨懦怯,堕败旧风故也。”
本条说武宗命相,“宰相、枢密皆不知”,没有提中尉,老宦官也只抱怨两个枢密使懦怯,同样不提中尉,可知照例枢密使得干预大臣的任命,中尉却不一定参预。同书卷二六二天复元年(901年)正月记诛王仲先、刘季述两中尉,昭宗复位后敕云:(4)
近年宰臣延英奏事,枢密使侍侧,争论纷然。既出,又称上旨未允,复有改易,桡权乱政。自今并依大中旧制,俟宰臣奏事毕,方得升殿,承受公事。
胡注:
大中故事,凡宰相对延英,两中尉先降,枢密使候旨殿西。宰相奏事已毕,枢密使案前受事。
按此云“两中尉先降”,昭宗敕文也只说“枢密使侍侧”,知中尉在宰相奏事时已退出,宰相奏事毕,也不再上殿。我们知道宣宗大中间曾稍抑宦官之权,所以定制宰臣奏事,枢密只候旨殿西,不参谋议。但既“案前受事”,则传宣仍由枢密,仍有参预政事的机会。至于大中以先,如前所述,除授大臣,枢密例得预闻,所以武宗命崔铉为相,宰相、枢密不知为仅见之事。
从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出,中尉掌握武装,足以控制朝廷,但两枢密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可能更为重要。同书卷二五〇咸通二年(861年)二月记杜悰拜相后云:
一日,两枢密使诣中书。宣徽使杨公庆继至,独揖悰受宣。三相起,避之西轩。公庆出斜封文书以授悰。发之,乃宣宗大渐时,宦官请郓王监国奏也。且曰:“当时宰相无名者,当以反法处之。”……公庆去,悰复与两枢密坐,谓曰:“内外之臣,事犹一体,宰相、枢密共参国政。今主上新践阼,未熟万机……岂得遽赞成杀宰相事。若主上习以性成,则中尉、枢密权重禁闱,岂得不自忧乎?……”两枢密相顾默然,徐曰:“当具以公言白至尊,非公重德,无人及此。”惭悚而退。
按此事胡三省认为出于杜悰《家传》,又引洪迈《随笔》辨其不实,以为“野史之妄”。(5)按洪迈考证甚明,这件事大概不能尽信,但仍能反映某些真实。杜悰说“宰相、枢密共参国政”,与上引诸例相符,足证枢密的政治地位,实为北卫之首。
上引条中提到了宣徽使,这也是个高于诸司使的宦官首领。《金石续编》卷一〇《宫闱令西门珍墓志铭》称“大历之末,擢居宣徽”,设置时间与枢密使年代略同。(6)上引《通鉴》“咸通二年”条宣徽使似亦传宣诏敕,但这不是宣徽使本职。宋徐度《却扫编》叙宋代宣徽使职务云:
宣徽使本唐宦者之官,故其所掌皆琐细之事。本朝更用士人,品秩亚二府,有南、北院,南院资望比北院尤优。然其职犹多因唐之旧:赐群臣新火;及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诸司工匠、兵卒名籍;及三班以下迁补、假故、鞫劾;春秋及圣节大宴,节度迎授恩命,上元张灯,四时祠祭,契丹朝贡,内庭学士赴上,督其供帐;内外进奉名物,教坊伶人岁给衣带;郊、御殿,朝谒圣容,赐酺,国忌;诸司使下别籍分产,诸司工匠休假之类。(7)
按宣徽使在唐代已分南、北院,(8)宋代宣徽使的执掌自即继承唐代,所掌皆具体事项,主要部分为对诸司使所属吏职、工匠的管理,其典礼、宴会等供张也涉及诸司使。(9)职司虽然琐碎,却非限于一个机构,而是通管北卫诸司,因此地位与枢密并重。
中尉掌兵,枢密参政,宣徽通知诸司使事,都是北卫首领,下统北卫诸军诸使。诸司使则是分管各部门的具体事务,所谓“有司之事”。我们现在还弄不清楚所属诸司究有多少,唐人一般统称二十四司。《文苑英华》卷九三八杜牧《东川节度使周公墓志铭》称:
出为工部侍郎、华州刺史,八禁军、(10)二十四内司居华下诸籍没等百姓,不敢妄出一词。
《樊川文集》卷一〇《同州澄城县户工仓尉厅壁记》:
耆老咸曰:“西四十里即畿郊也。主(至)如禁司、(11)东西军、禽坊、龙厩、彩工、梓匠、善声、巧手之徒,第番上下,互来进取,挟公为首缘,以一括十。民之晨炊夜舂,岁时不敢尝,悉以仰奉,父伏子走,尚不能当其意,往往击辱而去。”
北卫诸司使所属诸色人是一种特殊户口,在史籍上常常见到对于诸军诸使影占人户的限止或裁减措施,(12)如杜牧之说,这些人身充色役,不隶州县,倚仗他们的特殊身份,欺压百姓,当然不是真正的劳动者。诸军诸使不限于北卫,但属北卫的为多。关于这一问题非本文所能详,但可以见到南、北卫对立,不仅在于宦官与士人,而且在京畿一带也存在于州县百姓与诸军诸使所属人户间。
杜牧所说二十四内司既没有列举,也为史籍所不详,(13)今就我所见的一些记载,作一粗略的考证。
(一)飞龙使。 飞龙使职务是掌握内厩马匹,领有大量有关养马、调马等人员。肃、代间宫廷政变,飞龙使起了重要作用。《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
宝应元年(762年)四月,肃宗大渐,所幸张皇后无子。后惧上(代宗)功高难制,阴引越王系于宫中,将图废立。乙丑,皇后矫诏召太子。中官李辅国、程元振素知之,乃勒兵于凌霄门,俟太子至,即卫从太子入飞龙厩,以俟其变。
按当时李辅国掌握兵权,程元振是内射生使、飞龙副使,(14)所以能伏兵凌霄门,拥太子入飞龙厩。《新唐书》卷二〇八《刘克明传》记克明等杀害敬宗后,称:“于时枢密使王守澄、杨承和,中尉梁守谦、魏从简与宰相裴度共迎江王,发左右神策及六军、飞龙兵讨之。”则飞龙使也领兵,但可能兼指所领养马、调马人员。元振之后,代宗朝另一个当权宦官鱼朝恩也曾为内飞龙闲厩等使,(15)唐末马存亮、杨复恭都曾以中尉、枢密使退为飞龙使,(16)其地位高于其他诸使。
按飞龙本仗内六厩之一,《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殿中省”条:
六闲马,以殿中监及尚乘主之。武后万岁通天元年(696年),置仗内六闲:一曰飞龙,二曰祥麟,三曰凤苑,四曰鸾,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号六厩。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以中官为内飞龙使。圣历中(698—700年)置闲厩使,以殿中监承恩遇者为之,分领殿中、太仆之事,而专掌舆辇牛马。自是,宴游供奉,殿中监皆不预。开元初(元年为713年)闲厩马至万余匹,骆驼、巨象皆养焉。以驼、马隶闲厩,而尚乘局名存而已。
按闲厩使与殿中监及太仆卿之关系不属本文讨论范围,这里只是说明内飞龙使设置的时间,并知闲厩使设置之后,殿中省名存实亡,内飞龙使亦当接受其指挥。自程元振、鱼朝恩为内飞龙闲厩使,地位开始提高。中叶以后,闲厩使只是管理旧马牧地,(17)管下并无马匹,京城官马全归飞龙使管理调度。《唐会要》卷六五“闲厩使”条:
大历十四年(779年)七月十日,闲厩使奏:“置马随仗,当使准例,每月于月华门立马八匹,仗下归厩去。广德元年(763年)蕃寇后,使司无使,频申论,飞龙不支,自后未至。臣忝职司,不敢不奏。”敕旨:“宜付飞龙使,依旧支置。”
按广德元年吐蕃入侵,牧马尽失,闲厩使虽然有置仗马之责,但马却要由飞龙使支付,飞龙不支,便难以置办。从这里可以看到中叶以后闲厩使失职,正如以前之殿中监。
(二)军器使。 《旧唐书》卷一八四《吐突承璀传》:
段平仲抗疏极论承璀轻谋弊赋,请斩之,以谢天下。宪宗不获已,降为军器使。
按吐突承璀以中尉降为军器使,所任仍不轻。《唐会要》卷六六“军器监”条:
武德元年(618年)置,贞观元年(627年)三月十日废,并入少府监。开元三年(715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军器使为监,领弩、甲二坊。十一年(723年)十月二十五日罢,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加少监一员以统之。天宝六载(747年)五月二十八日复置。乾元元年(758年)六月十三日,又废置使,其监已下并停。
同卷《西京军器库》条:
乾元元年六月,敕军器监改为军器使,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其使以内官为之。
按武德以至天宝,军器监屡废屡复,当废时则隶属少府监,仍是南卫系统。开元三年以军器使为监,则早有使名,但是否必以宦官充使,不明。(18)至乾元元年废监置使,其使专任宦官,甲弩之制造调发事归北卫,南卫大概不再预闻。以后,“武德军器”屡见于《文苑英华》卷四二七至四三〇诸南郊赦书,知乾元置使后相承至唐末。
(三)弓箭库使。 《旧唐书》卷一八四《吐突承璀传》:
时弓箭库使刘希先取羽林大将军孙璹钱二十万以求方镇,事发赐死,辞相告讦,事连承璀,乃出为淮南节度监军使。
按弓箭库使亦是宦官显职。《文苑英华》卷九三二张仲素《内侍护军中尉彭献忠神道碑》,其人以元和元年(806年)充飞龙使,三年,授左神策军副使,六年,迁知内侍省事、充弓箭库使,同年十月,充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新唐书》卷二〇七《吐突承璀传》记承璀出为淮南监军后,召为内弓箭库使,复为左神策军中尉,事在元和九年(814年),(19)《册府元龟》卷六六七记“魏弘简为内弓箭库使,宝历二年(826年)迁右神策军护军中尉”。以上三人并以内弓箭库使升神策中尉。又《册府元龟》卷六六五记敬宗于长庆四年(824年)即位后,“赐两军中尉、枢密、飞龙、弓箭等使及诸供奉官锦彩、金银器有差”,又记文宗宝历二年(826年)即位后,赏功亦只举左右神策中尉、枢密使、飞龙使及弓箭库使,知飞龙、弓箭库二使地位高于他使。上引两诏不及宣徽,可能由于不预拥立,或缺位。
中尉掌握京城诸军及诸神策行营兵,飞龙使掌握马匹,军器使、内弓箭使掌握武器,京畿所有兵卒及武装配备全都由宦官主管,南卫的十六卫久已成为虚名,闲厩使无马可管,军器监、武器库并废,军事上南卫是处于无权的地位。
(四)鸿胪礼宾使。 上引《宋史·职官志》王旦语,认为礼宾使仿尚书礼部之主客,其实主客郎中所职的具体事务并在鸿胪寺。(20)鸿胪所管的有关国内诸民族及外国君长、使节等事,早在安史乱前已置礼宾院专司其事。《唐会要》卷六六“鸿胪寺”条:
天宝十三载(754年)二月二十七日,礼宾院自今后宜令鸿胪勾当检校,应缘供拟一物已上,并令鸿胪勾当。
据此知天宝十三载以前已有礼宾院,自本年始归属鸿胪寺。当时礼宾院是否置使,何时由宦官充使,均不详。《旧唐书》卷一八四《鱼朝恩传》记朝恩带职有光禄、鸿胪礼宾、内飞龙闲厩等使。《通鉴》卷二三二贞元三年(787年)六月称:
初,河陇既没于吐蕃,自天宝以来,安西、北庭奏事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既绝,人马皆仰给于鸿胪礼宾,委府县供之。
以下记李泌设策,使留居胡客分隶神策。其事出于李繁所撰《邺侯家传》。这里没有说以宦官充礼宾使。但《金石萃编》卷一一四大中五年(851年)《敕内庄宅使牒》,具衔为“使兼鸿胪礼宾等使特进知□□田绍宗”,知此职相承不废。
又考《宋会要·职官》二十五之一“鸿胪寺”条云:
凡四夷朝贡、宴享送迎之事,分隶于往来国信所、都亭怀远驿、礼宾院,本寺但掌祭祀朝会。
又同书《职官》二十五之二“礼宾院”条注云:
哲宗《正史职官志》掌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国朝贡馆设及互市、译语之事。
按宋承五代,官制大抵沿唐中叶以后的变化,礼宾院所职也必沿袭唐代,只是宋代与契丹之关系至为重要,所以别置国信所,又有专管西域的怀远驿,在唐代当然统归礼宾院。观《宋会要》所云鸿胪寺“但掌祭祀朝会”,也是唐中叶后情况。不妨说,自有礼宾院,而鸿胪寺部分的职务废,自以宦官为礼宾使,而南卫不复预闻有关事务。
(五)五坊使。 《唐会要》卷七八《五坊宫苑使》条云:
五坊,谓雕、鹘、鹰、鹞、狗,共为五坊,宫苑旧以一使掌之。自宝应二年(763年)后,五坊使入隶内宫苑使。近又有闲厩使,兼宫苑之职焉。
据此,则五坊、宫苑合为一使。宝应二年后,五坊归入内宫苑,始以宦官为使。所谓“近又有闲厩使,兼宫苑之职”,实指以闲厩使兼领五坊宫苑,其事在宝应前,所云“近又有”,令人误会为在宝应后,可能是措辞不当。观《唐会要》上引条下即云:
开元十九年(731年)金吾将军杨崇庆除五坊宫苑使,其后,来擢、牛仙客、李元祐、韦衢、章仇兼琼、王、吕崇贲、李辅国、彭体盈、药子昂等为之。
上举诸人除李辅国外都不是宦官。据同书卷六五“闲厩使”条,列举圣历三年(700年)以后任闲厩使的姓名,自杨崇庆以至药子昂并见上引五坊宫苑使条。唯闲厩使有安禄山,五坊宫苑使无,则因禄山在外为节度使,不能兼内苑之职;五坊宫苑使有王,闲厩使条无,乃是偶漏。(21)可知开元、天宝间闲厩使必兼领五坊宫苑使。故《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殿中省监条称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下举五坊名同《会要》)。安史乱后,闲厩使失职,五坊始由宦官为使,其内宫苑也别自置使。(22)德宗晚年,五坊小儿暴横,历见韩愈所撰《顺宗实录》及两《唐书》纪传以及《通鉴》、《会要》,人所习知,今不赘举。宦官任五坊使最早有李辅国,见两《唐书》本传。此后最著者为仇士良,《文苑英华》卷九三二郑熏撰《仇士良神道碑》称士良于元和三年(808年)充内外五坊使,至元和十年才出为平卢军监军。十五年(820年)再任内外五坊使,又云“长庆初(821年),罢五坊使”,至文宗大和二年(828年),三任内外五坊使,七年(833年)转大盈库,领染坊,旋升飞龙使,九年,升左神策军中尉。据此知长庆初曾罢五坊使,大概不久即复置。
(六)内园总监裁接等使。 苑囿园地之事本属司农寺之上林署令,又置京都苑总监、京都苑四面监,并属司农。(23)但《唐会要》卷六六“宫苑监”、“西京苑总监”条与诸监并列,不属司农,其“西(两)京苑总监”条称:“永淳元年(682年)五月十日,置东都监管诸圃苑,未置已前,隶司农寺。”据此则似既置之后即不属司农。虽然本条说的只是东都宫苑监,西京苑总监想也只是名属司农,实具有相对独立性。
安史乱前宫苑总监是否有宦官充当,不详。(24)但两《唐书·李辅国传》并记肃宗还京,“拜殿中监、闲厩、五坊、宫苑、营田、裁接总监使”。《文苑英华》卷四二七《宝历元年(825年)正月七日赦文》、卷四二八《大和三年(829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受赐诸司诸使中并有内园总监、裁接名色。但总监虽以宦官充当,是否有使名,不详,且李辅国以后似乎不一定由宦官充当。《唐会要》卷六六“西(两)京苑总监”条:
开成五年(840年)四月敕:“总监宜令内官司管,仍别置使,其总监及丞、簿共四员,宜并停。”
似乎直至本年才确定以宦官充使,而废总监及所属丞簿。
(七)中尚使。 《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中尚署令”条:
中尚署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及岁时乘舆器玩、中宫服饰,雕文错彩,珍丽之制皆供焉。
《唐会要》卷六六“少府监中尚署”条云:
本中尚方,天后时,去“方”字,避监号。开元已来,别置中尚使,以检校进奉杂作,多以少府监及诸司高品为之。
据此则玄宗时已有高品(即高级宦官)充中尚使。此后据《文苑英华》卷四二八、四二九、四三〇诸赦文,知相承不废。
(八)染坊使。 按少府监有织染署,置令、丞。其中分为织、组绶、线及练染之作。(25)染坊只是织染署所属作坊之一。染坊别自置使不知始于何时。《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初即位未改元,长庆四年(824年)四月镇压了染工张韶的反抗后,称“染坊使田晟、段政直流天德,以张韶染坊役夫故也”。上叙五坊使引《英华》所录《仇士良碑》,文宗时士良曾领染坊使。
染坊以宦官充使,原先少府织染署所属织之事疑亦由宦官主管。《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少府监织染署令”条称:“凡绫锦文织,禁不于外。高品一人专莅之。”似乎部分精美丝织作坊早就由宦官执掌。
(九)内作使。 《文苑英华》卷四二八《大和三年(829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同书卷四三〇《大中元年(847年)正月十七日赦文》诸司使中并见“内作”。(26)所谓“内作”包含哪些内容,不太明确。《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少府监”条注云:
有……短蕃匠五千二十九人,绫锦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百五十人,内作巧儿四十二人,配京都诸司诸使杂匠百二十五人。
关于少府与工匠的关系、工匠类别,我曾有专文讨论,今不赘,(27)从本条中可以看到的是有所谓“内作使绫匠”、“内作巧儿”。又《百官志》“将作监”条称:“大明、兴庆、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谓之内作”。既属将作,当然指土木建筑。宦官充当的内作使,究竟主管原少府所属的内作(这大约应包括织染署的绫锦文织)呢,还是将作监所属的内作,不详。但不管怎样,总是侵夺南卫职司。
(一〇)翰林使。 《册府元龟》卷六六九《内臣部·谴责》称:
吕如金,宪宗时为翰林使。元和四年(809年)杖四十,配恭陵,行至阌乡而卒。如金以密书请托于盐铁使李巽,故有是责。
按《文苑英华》卷七九七杜元颖《翰林院使壁记》云:(28)
圣明以文明敷于四海,详择文学之士,置于禁署,实掌诏命,且备顾问。又于内朝选端肃敏裕、迈乎等伦者为之使,有二员。进则承睿旨而宣于下,退则受嘉谟而达于上;军国之重事,古今之大体,庶政之损益,众情之异同,悉以关揽,因而启发。
据此,知翰林使之职是宣示皇帝意旨,以便学士草制,又向皇帝报告学士们的意见。随着翰林学士职任之增重,翰林使也如《壁记》所说,参预了军国大政。使职设置不知何时,大概德宗时已有之。《壁记》又称:“先圣(指宪宗)躬勤万务,志清九有,筑坛互登,持柄骤移,赞命。(29)于是乎出号令,于是乎发急宣,密付波至飙去。二使之任,尤所重难。”则翰林使职任之重,实在元和用兵时。因此“征前院使之官族,断自元和已后”。杜元颖于元和十二年(817年)自太常博士充翰林学士,元和十五年闰正月以司勋员外郎翰林学士加承旨,长庆元年(821年)二月,以户部侍郎、翰林学士承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30)《壁记》撰成于庚子即元和十五年五月,其时正为学士承旨。
(一一)学士使。 《文苑英华》卷四一八薛廷珪《授学士使郄文晏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制》:
敕:国家设翰墨之林,延髦硕之士,以润色鸿笔,发挥王猷,妙选内官,修辞立诚者,以与我言语侍从之臣朝夕游处……敬承宠渥,往莅清华,率由此途,以致崇达。
在宦官中这一职事看来也是所谓“清华之选”。《金石萃编》卷一一八《内枢密使吴承泌墓志》:
圣上(指昭宗)虔承大宝……寻加内寺伯,判内侍省内给事……加内侍,充学士使。严、徐论思之地,枚、马视草之司,公之精识通才,光膺是选。丝纶夜出,得以讲陈;鸳鹭会同,靡不宴洽。改宣徽北院使。
从上引文看来,充当学士使的宦官,“丝纶夜出,得以讲陈”,也参预了议论,与上翰林使同。按薛廷珪于昭宗时为中书舍人,郄、吴二人并于此时为学士使,疑即翰林使的改称或异称,实是一使。
(一二)閤门使。 《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咸通十三年(872年)五月乙亥:
国子司业韦殷裕于閤门进状,论淑妃弟郭敬述阴事。上怒甚,即日下京兆府决杀殷裕,籍没其家……閤门使田献夺紫,配于桥陵,閤门司阎敬直决十五,配南卫,为受殷裕文状故也。
按《通鉴》卷二五二亦云“郭淑妃弟内作坊使敬述”,其人也是宦官。《文苑英华》卷四一八李磎《授閤门使李全绩中大夫行内侍省内谒者监等制》云:“夫荣参禁署,光总内朝,赞文武俾不失威仪,道君臣令无所壅隔。”李磎为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亦在咸通末。(31)制文说明閤门使的职务是赞道官员朝见和通达奏状。《通鉴》卷二五〇咸通四年(863年)八月:
敕以閤门使吴德应等为馆驿使。台谏上言:故事,御史巡驿,不应忽以内人代之。上谕以敕命已行,不可复改。
胡注:
唐中世置閤门使,以宦者为之,掌供奉朝会,赞引亲王、宰相、百官、蕃客朝见、辞。唐初中书通事舍人之职也。
胡注甚明,閤门使的设置侵夺了中书通事舍人之职。宋代閤门使由武臣充当,凡唐代宦官充当的使职,五代及宋多用武臣,别见下文。
(一三)教坊使。 《文苑英华》卷九三二《内侍彭献忠碑》:
(贞元)二十年(804年),加正议大夫,内侍省内侍,仍赐上柱国,充教坊使。
按《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中书省”下有内教坊,注云:
武德已来,置于禁中,以按习雅乐,以中官人充使。则天改为云韶府,神龙复为教坊。
《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太常寺太乐署令”条称:
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武后如意元年(692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开元二年(715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按内教坊武德时已置,本以宦官充使,不隶太常。因为无所归属,所以《旧唐书》置于中书省下,实非属中书。至于左右教坊则以太常所属俳优杂戏改。玄宗时内外教坊并存。(32)《教坊记·序》称:“开元初诏曰:‘太常礼司,不宜典俳优杂技。’乃置教坊,分为左右而隶焉。左骁卫将军范安及为之使。”按范安及似非宦官,其人开元十五年(727年)曾为将作大匠。(33)则左右教坊初置时仍以朝臣充使。即中叶以后,教坊副使或以伶人充,不尽宦官,《唐会要》卷三四《论乐杂录》称:“太和九年(835年)文宗以教坊副使云朝霞善吹笛……自左骁卫将军宣授兼帅府司马。宰臣奏:帅府司马,品高郎官,不可授伶人……乃改授润州司马。”(34)据此则伶人可充副使。
(一四)如京使。 《旧唐书》卷一七五《庄恪太子传》见“如京使王少华”。(35)按王旦云“如京,仓部也”。《唐六典》卷三“户部仓部郎中”条:
(仓部)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判天下仓储,受纳租税,出给禄廪之事。
又同书卷一九“司农寺司农卿”条云:
司农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积之政令……凡京都百司、官吏禄廪,皆仰给焉。
户部之仓部与司农寺并掌仓储,尚书不过总其大纲,具体管理实在司农及州郡。京都官吏的俸禄请受,由司农主管。如京使之职当是主管直属内廷之仓廪俸食。
(一五)内庄宅使。 《金石萃编》卷一一四大中五年(851年)《敕内庄宅使牒》,具衔有“判官、内仆局承(丞)彭□,副使、内府局令、赐绯□□刘行宣,使、兼鸿胪礼宾等使、特进、知□□田绍宗”。三人并是宦官。关于内庄宅使的沿革、职掌近人考证甚详,今不赘述。(36)
以上列举十五使,大抵较为重要或多见于史籍,其他见于记载者也还不少。《旧唐书》卷二〇上《昭宗纪》天祐元年(904年)闰四月戊申敕:
今后除留宣徽两院、小马坊、丰德库、御厨、客省、閤门、飞龙、庄宅九使外,其余并停。
此九使本以宦官充当,这时已尽诛宦官,使名虽留,乃以文武官充。此九使中,小马坊、御厨、丰德库、客省四使即在前举十五使之外。丰德库当是内库。此种内库名目时有变更。据陆贽《翰苑集》卷一四《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知二库并玄宗所置。《文苑英华》卷九三二《仇士良神道碑》,大和七年(833年),“转大盈库,领染坊”。《隋唐石刻拾遗》卷下载《刘遵礼墓志》,记遵礼曾官大盈库使,时在大中五年。知琼林、大盈之类的内库例以宦官充使。陆贽请废二库,但大盈库唐末尚存。丰德库始于何时,不详。
《册府元龟》卷六六五《内臣部·总序》称“后有左右三军辟仗使”,同书卷六六九《内臣部·朋党》称“田全操,文宗时为辟仗使”。《通鉴》卷二四〇元和十三年(818年)四月:“内出废印二纽,赐左右三军辟仗使。”胡注引宋白曰:“旧制,内官为三军辟仗使,监视刑赏,奏察违谬,犹方镇之监军使。”(37)宋白叙辟仗使之职务甚为明白。
《隋唐石刻拾遗》卷下录《刘遵礼墓志》称:
(会昌)六年(846年)……加供奉官、转征仕郎、内仆局令、充监医官院使。
按《唐六典》卷一一“殿中省尚药奉御”条云:“掌合和御药及诊候之事。”宫中医药本属殿中省,以后似归于翰林院。《唐会要》卷六五“殿中省”条载贞元十五年(799年)四月敕云:
殿中省尚药局司医,宜更置一员,医佐加置两员,仍并留授翰林医官,所司不得注拟。
据此知殿中省之医官虽不废,实际上已是翰林医官的加衔。《文献通考》卷五五《职官》九“太常寺太医署”条云:
五代时,有翰林医官使。宋制,翰林医官院使副各二人,并领院事,以尚药奉御充。
宋制承五代,五代又承唐中叶后的制度。刘遵礼充任之“监医官院使”当即翰林医官院使。
唐代设置诸院使,多见记载。《金石续编》卷一〇《宫闱令西门珍墓志铭》称:
顺宗嗣位,爰选耆德以辅储皇,转为少阳院五品。永贞元年(805年)属今上龙飞,公以密近翼戴之续,赐紫金鱼袋,充会仙院使。元和元年(806年),改充十王宅使。
按少阳院太子所居,故云“以辅储皇”。《长安志》卷六《宫室》四“东内大明宫”条:“次北翰林门,内翰林院学士院,又东翰林院,北有少阳院、结邻殿。翰林门北曰九仙门。”据此知少阳院在翰林院北,九仙门之西南,相距甚近。《旧唐书》卷一四《顺宗纪》称德宗死后,“上(顺宗时为太子)力疾衰服,见百僚于九仙门”。《通鉴》卷二三六永贞元年(805年)正月(按实是贞元二十一年,八月始改元永贞)条:“太子知人情忧疑,紫衣麻鞋,力疾出九仙门,召见诸军使。”顺宗此时亦以太子居少阳院,所以能力疾出九仙门。(38)九仙门外为神策右军、右羽林、右龙武军驻屯之地,所以即在此见诸军使。又《旧唐书》卷一七五《庄恪太子传》记文宗谋废太子,称“太子归少阳院,以中人张克己、栢常心充少阳院使”。据此知德、顺、文三朝,太子并居少阳院,置使以主管院事。疑穆宗、敬宗为太子时亦居此院。《旧唐书》卷一七五《昭宗十子传》记宦官刘季述幽昭宗,立太子裕为帝,及季述事败,群臣请杀裕,昭宗曰:“太子冲幼,为贼辈所立。依旧令归少阳院。”可证直到唐末,太子仍居少阳院。
十王宅置于开元,《新唐书》卷八二《玄宗诸子传》末云:
开元后,皇子幼,多居禁内。既长,诏附苑城为大宫,分院而处,号十王宅,所谓庆、忠……等王,以十,举全数也。中人押之,就夹城参天子起居。(39)
所云“中人押之”,当即十王宅使。后来又称“十六宅”。十王宅使实际任务是监视诸皇子,《旧唐书》卷一七五《宪宗以下诸皇子传》末史臣所谓“手才揽于万机,目已睨于六宅,防闲禁锢,不近人情”,“六宅”乃“十六宅”省文,亦即十王宅,十王宅使的任务就是防闲禁锢诸王。
王旦说:“皇城,司门也。”《唐会要》卷七八“皇城使”条称:
天祐三年(906年)闰十二月皇城使奏:“伏以皇城之内,咫尺禁闱,伏乞准元敕条流,鼓声绝后,禁断人行。”
按时在唐亡之前一年,此时宦官早被诛戮,内诸司使如上所引《旧唐书》卷二〇上《昭宗纪》所载天祐元年(904年)闰四月敕大都业已废罢,皇城使虽被保留,亦以朝臣充任。职务自当仍旧。
以上我们非常粗略地列举唐代内诸司使的职名、执掌等,疏漏当然很多。但就十分粗略的汇记,我们也可以看到唐代有一个极其庞大的北卫所属行政系统。这个起于唐代中叶的北卫行政系统,虽然由于宦官专权而产生、扩大,但并没有随唐末宦官的诛戮而废除,经历五代直到北宋仍然存在,以下我们继续考察唐末以至北宋初内诸司使的演变。
《通鉴》卷二六三昭宗天复三年(903年)正月庚午,崔胤奏云:
“请悉罢诸司使,其事务尽归之省寺;诸道监军俱召还阙下。”上从之。是日,全忠以兵驱宦官第五可范等数百人于内侍省,尽杀之。
《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记崔胤奏称“内诸司使务宦官主者,望一切罢之,诸道监军使并追赴阙廷”。两书都说崔胤请罢内诸司使,但“其事务尽归之省寺”一句,《旧传》所无。按内诸司使的机构十分庞大,职务复杂,宦官既诛,职务应当有所归属,崔胤原奏应有“尽归省寺”之请。但事实上不但当时并没有“尽归省寺”,直到宋代,仍然有诸司使列于省寺之外。《通鉴》卷二六四天祐元年(904年)闰四月敕:
内诸司惟留宣徽等九使外,余皆停废,仍不以内夫人充使。
《旧唐书》卷二〇上《昭宗纪》没有最后一句。据《考异》,这段记事出于《编遗录》,司马光说:“盖初诛宦官后,内诸司使皆以内夫人领之,至此始用外人也,而《实录》改‘充使’为‘宣事’,误也。”据此知宦官诛后,内诸司使的机构曾由宫人接管,并未归入省寺,而这本来就是崔胤的初谋。《旧唐书》卷一七七《崔慎由附子胤传》云:
天复反正之后,宦官尤畏胤,事无大小咸禀之。每内殿奏对,夜则继之以烛。常说昭宗请尽诛内官,但以宫人掌内司事。
这一建议当时自然难以实行,天复三年由崔胤主持尽诛宦官,就实行了“以宫人掌内司事”的原来计划。但内诸司使的职务遍及宫廷及内外朝,非常复杂,不但“尽归省寺”只是空言,内夫人充使恐也只一部分专司宫内职务的使职。天祐元年“惟留宣徽等九使,余皆停废”,也只行于昭宗迁洛以后的短暂时期,其目的在于彻底剥夺昭宗在宫廷内的一点微弱力量,而不是真的要废除内诸司使,所以梁朝建立,这庞大的行政系统便重又恢复。《五代会要》卷二四《诸使杂录》云:
梁朝诸使司名目有:崇政院使、租庸使、宣徽院使、客省使、天骥使、飞龙使、庄宅使、大和库使、丰德库使、仪銮使、乾文院使、文思院使、五坊使(原脱“使”字)、如京使、尚食使、司膳使、洛苑使、教坊使、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内园裁接使、弓箭库使、大内皇城使、(40)武备库使、引进使、左藏库使、西京大内皇城使、闲厩使、宫苑使、翰林使。(41)
共三十使,乾文院使为文思院使改名,乃是重出,实为二十九使。租庸使唐代自开元至安史乱后,并以文臣充使,不属内诸使;左藏在唐代为太府寺所属国家正库,不闻以宦官充使。崇政院使即枢密使改称,司膳为御食改称,天骥为小马坊改称,乾文院为文思院改称,仪銮为同和院改称,并见记载。(42)尚食疑自御食使分置,其他诸使大抵仍唐之旧,有的使名虽不见唐代,职务仍同,如大和库之为内库使,宫院使主管内廷诸宫院,洛苑使主管洛阳内苑,唐代并有司此类职务的使职。因此,我们看到天祐废罢诸使,只是别有目的的临时措施。
梁代诸使虽大抵因袭唐制,却有巨大差异,即唐代诸使并由宦官充任,而梁代几乎全用武臣。
梁代虽然不再任用宦官充使,但唐代以枢密使为首的内诸使依然自成系统,与宰相为首的六部卿监并立。《旧五代史》卷四《梁太祖纪》四开平三年(909年)四月朱温到河中,纪称:
壬寅辰时,驾巡于朝邑县界焦黎店,冀王友谦及崇政内诸司使扈从,至申时回。己亥,御前殿,宴宰臣及冀王友谦扈从官。
崇政院使为枢密使改称,这里称“崇政内诸司使”,表明内诸司使以崇政院使为首,实是唐制的沿袭。同书卷六《梁太祖纪》六乾化元年(911年)七月称:
自辛丑幸会节坊张宗奭私第,宰臣视事于归仁亭子,崇政使、内诸司及翰林院并止于河南令廨署。
本条同样以崇政使、内诸使与宰臣对称。
梁代内诸司使除崇政院使以外,见于纪传的都是武臣。任宣徽使的有张筠、赵縠、韦坚,任客省使的有张筠、元相,任飞龙使的有娄继英,(43)任内皇城使的有徐当,任洛苑使的有董璋,任天骥院使的有李随权,任庄宅使的有段凝,任宣和库使(这也是内库,《五代会要》未见)的有李严。(44)这些人中张筠、董璋、段凝、娄继英两《五代史》都有传,(45)其他诸人事迹不详。但观史载,他们的本官都是诸卫将军,均为武臣无疑。
据上所述,梁代仍然存在着一个以崇政院为首的行政系统,任使职的都是亲信将校。在诸司使的演变过程中,梁代上承唐制,下启宋代,是一个重要的阶段。
后唐庄宗时有一次反覆。
天复三年(903年)诛宦官,河东并未执行。监军张承业是辅佐庄宗灭梁的大功臣。庄宗建立后唐政权后重又任用宦官,曾经下诏招集流散四方的故唐宦官。《通鉴》卷二七三后唐同光二年(924年)正月称:
敕“内官不应居外,应前朝内官及诸道监军,并私家先所畜者,不以贵贱,并遣诣阙”。时在上左右者已五百人,至是殆及千人,皆给赡优厚,委之事任,以为腹心。内诸司使,自天祐以来以士人代之,至是复用宦者,浸干政事。既而复置诸道监军。节度使出征或留阙下,军府之政皆监军决之。陵忽主帅,怙势争权,由是藩镇皆愤怒。(46)
《通鉴》说内诸使“至是复用宦者”,那时士人与宦官并用。人所共知,五代时枢密使权重,庄宗虽也任宦官为枢密使,但当权的枢密使是郭崇韬,并非宦官。任枢密使的宦官有张居翰与宋唐玉,而“邦家之政皆出于郭崇韬”,居翰等并不当权。(47)崇韬被杀后,庄宗又用宦官李绍宏。不久庄宗被杀,明宗李嗣源即位后,由于绍宏曾对自己有恩,仍被任为枢密使,(48)而当权的枢密使为安重诲,亦非宦官。以后,经历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朝,再也没有宦官为枢密使,任此职者大多数是武臣。直到周世宗始尽用文臣,那时范质、王朴、魏仁浦、吴延祚等相继为枢密副使。
庄宗时诸司使兼用宦官与“士人”,例如同光二年(924年)四月既见内客省使、内侍省内侍杨希朗,(49)三年九月又见客省使李严,李严不是宦官。(50)可能用宦官则加“内”字,后来分为两官,内客省使较高,却不一定是宦官。(51)同光朝“士人”为诸司使见于纪传的有引进副使杨希询、马坊使康福;(52)宦官任诸司使的有宫苑使王允平、飞龙使颜思威。(53)
明宗时又一次大杀宦官,史籍所载明宗朝充任枢密、宣徽及诸司使者,朱弘昭历任文思使、内客省使、宣徽南院使、枢密使(见《旧五代史》卷六六本传)、孟鹄曾任客省副使(《旧五代史》卷六九本传)、李从璋曾任大内皇城使(《旧五代史》卷八八本传);此外潞王从珂称帝,刘延浩曾为洛苑使(《旧五代史》卷六九本传),他们都是武臣,没有一个宦官。以后历晋、汉、周三朝,同样不见宦官任诸司使的记载。当然,不能断言后唐明宗以后绝无宦官任诸司使,我们知道诸司使职务不少一部分涉及宫廷,必须由宦官执掌,但他们是否充使,并无明证。总之,五代时,除后唐庄宗朝有一次小反覆以外,梁代以武臣充当诸司使的制度基本上长期沿用。
宋代官制继承唐末至五代的演变,诸司使成为武臣铨选的阶官,然而这一个系统却仍然被保留,枢密使、宣徽使仍然作为诸司使之首。枢密院不仅主管诸司使的除授,而且还主管内侍省官的除授,宣徽院掌管诸司使副和崇班内侍供奉官的名籍,甚至掌管诸司使副的别籍分产。(54)诸司使本来是实职,后唐庄宗时康福为马坊使,仍然主管马牧。(55)大概五代后期,用以位置武臣,有的成为虚衔。到宋代,诸司使职衔只用以表示中、高级武臣铨选上的品级高卑,虽有使名,并非实职。即使是本使,也必须加上管勾、勾当、干办等名义才能理事。本官不釐务,以差遣行事,本是宋代官制特点,不足为怪,这里只是指出直到宋代,至少在形式上仍然还保留以枢密、宣徽使为首的诸司使系统。
这个作为武臣迁转高卑秩序的诸司使职名,即使到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改革官制,也没有废除,直到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废除所有诸司使副职名,而代之以某某大夫、某某郎等新的武阶官。(56)从唐代中叶到宋政和二年,大致经历了三百五十年,内诸司使行政系统的残迹才彻底扫除。至于诸司使的职务在先已以管勾、勾当等名义主管,以后也仍然这样,其中不小一部分有关宫廷的职务仍由宦官主管。
附记:本文为三十余年前旧稿,当时武汉大学迁徙四川乐山,书籍缺乏,只能就常见书稍加钩稽,极为粗疏。今稍加整理,也未能更多的搜集资料,特别是有关碑志,新旧出土的均未能引用,只是为研究唐代中叶以后宦官专政之局及诸司使系统的演变,聊备参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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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献通考》卷五八《枢密使》条同,但“董秀”作“董廷秀”。
(2) 《挥麈后录》本条前一段叙枢密设置之始,以为“永泰中始置内枢密使二员”,微误。永泰至贞元但有掌枢密事,无使名。
(3) 宋项安世《家说》称:“唐于政事堂后列五房,有枢密房,以主曹务,则枢密之任,宰相主之,未始他付,其后宠任宦官,始以枢密归之内侍。”按承受和进呈章奏,出纳诏命,本为门下省职司,但宫廷中亦必经由宦官,上举高力士无枢密使之名而实居其任即是。疑与中书门下堂后官之枢密房无关。
(4) 其事实在光化四年(901年),本年四月始改元天复,《通鉴》纪年例从后改之元。
(5) 按见《容斋随笔》卷六“杜悰”条。
(6) 代宗时但有掌枢密,实际上也就是枢密使。
(7) 《文献通考》卷五八“宣徽院”条叙职务略同。
(8) 《金石萃编》卷一一八《内枢密使吴承泌墓志》称承泌昭宗时以学士使改宣徽北院使。又《唐会要》卷七九《诸使杂录》下记天祐元年(904年)四月敕见“宣徽两院”,而二年二月十六日敕:“只置宣徽院使,以权知枢密事王殷充……其枢密使并宣徽南院使并停。”则唐亡前夕,南院合于北院,只一宣徽院使。
(9) 《新唐书》卷二〇八《刘克明传》:“敬宗善击球,于是陶元皓、靳遂良……以球工得见便殿,内籍宣徽院或教坊。”按教坊伶人岁给亦由宣徽主管,击球诸人当是籍隶教坊,供奉宣徽。
(10) 八禁军指左右神策及左右羽林、龙武、神武军,即唐代诏敕屡见的神策、六军。《樊川文集》卷七作“入禁军”,义亦可通解。
(11) “至”字,据《文苑英华》卷八〇五《同州澄城县功仓户尉厅壁记》校改。
(12) 《文苑英华》卷四二三宝历元年(825年)四月《册尊号赦文》云:“京畿百姓多属诸军、诸使,或户内一人在军,其父兄子弟不受府县差役。顷者频有制敕处分,如闻尚未遵行,宜委京兆府重举用长庆元年(821年)七月十八日赦文条疏闻奏。”同书卷四二八大和三年(829年)十一月赦文、卷四二九会昌五年(845年)正月《南郊赦文》,都提到诸军诸司影占人户的事。又《唐会要》卷七二《京城诸军》也载有这类诏敕多条。
(13) 二十四内司恐是泛称,所以有“二十四”的数字,或因尚书二十四司而起。
(14) 《旧唐书》卷一八四《程元振传》称“代宗即位,以功拜飞龙副使”,《新唐书》卷二〇七《程元振传》则称代宗即位前,元振已为“内射生使、飞龙厩副使”,据《旧书》卷一一《代宗纪》,即位后称“飞龙闲厩副使程元振为右监门将军”,知先已为飞龙副使,《新传》是。
(15) 《旧唐书》卷一八四《鱼朝恩传》,《册府》卷六六五《恩宠》。
(16) 《新唐书》卷二〇七《马存亮传》、卷二〇八《杨复恭传》。
(17) 《唐会要》卷六五“闲厩使”条称:“至德(756—758年)已后,监牧使与七马坊名额尽废,其地利因归于闲厩使。宝应中(762—763年),凤翔节度请监牧废田给贫人及军吏已上者,相承数十年矣。”
(18) 《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三八载《右军器使陈君暨东海县君徐氏志》,志文残缺,有“□右军器使”字,“右”上不知是什么字。这位陈君死于□元二年,跋文认为应是高宗上元二年(675年),证据是“县君徐氏”之父为司刑卿,而改刑部为司刑事在高宗龙朔二年(662年),咸亨元年(670年)复为刑部。按此说虽可通,但作开元二年(714年)也同样可通。妻父在四十五年前曾官司刑卿,死当在其后;女婿死在妻父官司刑卿后四十余年并不奇怪。但不管是上元或开元,开元三年前有军器使,与《会要》说合。至于这位陈君是否宦官,仍不明。因为唐代,宦官娶妻封赠和士人一样。
(19) 《旧唐书》卷一八四《吐突承璀传》称元和八年(813年)召承璀为神策中尉,但不云先充内弓箭库使。《通鉴》卷二三九元和元年(806年)二月甲辰记承璀至京师,复以为内弓箭库使、左神策中尉。按内召在八年,至京师在九年,二月授官。但上引《彭献忠碑》,献忠为左神策护军中尉,十二年致仕,未曾罢任。献忠、承璀分官左右中尉,左、右二字易混,不知孰是。
(20) 《唐六典》卷四“礼部主客郎中”条、卷一八“鸿胪寺卿”条。
(21) 《旧唐书》卷一〇五《王传》称:“八载(749年),兼充闲厩使及苑内营田、五坊宫苑等使。”
(22) 《文苑英华》卷四二七《宝历元年正月七日赦文》、同书卷四二八《太和三年(829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诸司诸使中并见“内宫苑”。
(23) 《唐六典》卷一九《司农寺》。
(24) 《旧唐书》卷九七《钟绍京传》称“景龙中(707—710年)为苑总监”,知玄宗前尚不以宦官充使。《事物纪原》内园条引李吉甫《百司举要》云:“则天分置园苑使,后改曰内园。”又曰:“司农别有园囿使。”或者苑总监与内园使并存。
(25) 《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织染署令”条。
(26) 《文苑英华》卷四二九《会昌五年(845年)正月三日南郊赦文》作“内中尚”,“内”下脱“作”字,指内作、中尚二使。
(27) 拙撰《魏晋至唐官府作场及官府工程的工匠》,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
(28) 此记由陈仲安同志见告。
(29) “赞命”下有脱文,疑下文“密付波至飙去”之“密付”二字错简,原作“赞命密付”。
(30) 见《翰苑群书》收录丁居诲《重修承旨学士壁记》、元稹《承旨学士院记》。
(31) 《旧唐书》卷一五七《李鄘传附孙磎传》。
(32) 《唐会要》卷三四《论乐杂录》开元二十三年(735年)敕称:“内教坊博士及弟子须留长教者,听用资钱,陪(倍?)其所留人数,本司量定申者(省?)为簿。音声内教坊博士及曹第一、第二博士房悉免杂徭,本司不得驱使。”这里特举内教坊,以别于左右教坊。
(33) 任二北先生《教坊记笺订》页一二引《唐会要》,此条见卷八七《漕运》。按宦官加将军号乃常事,将作大匠却不可能由宦官充当,如果此将作大匠范安及与《教坊记》之骁卫将军范安及为一人,则初置左右坊时仍以朝官充使。
(34) 《旧唐书》卷一七六《魏謩传》文同。
(35) 《通鉴》卷二四六开成三年(838年)记文宗欲废太子事,胡注:“唐置如京使,以武臣为之,内职也,未知所职何事。”按王旦之说,如京使自当以宦官充,职在仓廪无疑。
(36) 日本加藤繁有《内庄宅使考》(《中国经济史考证》收录),引证甚详。
(37) 本条承陈仲安同志举示。
(38) 《顺宗纪》作“衰服”,《通鉴》作“紫衣麻鞋”,不同。按《昌黎外集》卷六《顺宗实录》,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正月二十三日:“上……紫衣麻鞋,不俟正冠,出九仙门,召见诸军使……二十四日宣遗诏,上服见百寮。”紫衣麻鞋出九仙门,所见者乃诸军使,《通鉴》本此。次日始成服,故服见百寮,不云在九仙门,本是二日事。
(39) 《旧唐书》卷一〇七《凉王璿传》叙兹事较详。
(40) 按梁避朱温祖讳“成”字,不可能有皇城使,据《通鉴》卷二七三后唐同光三年正月胡注作“大内皇墙使”是,下西京大内皇城使,“城”亦当作“墙”。
(41) 《通鉴》卷二七三后唐同光二年(924年)正月敕“内官不应居外”条胡注列举梁代诸司使名,不记崇政、租庸、宣徽、西京大内皇城使,余同《五代会要》,乾文院使与文思院使亦并见。
(42) 见《五代会要》卷二四、《旧五代史》卷一四九《职官志》同。唯云“同和院使为仪銮使”,同和院使唐代未见,但并不排斥唐末曾有此使。
(43) 《五代史记》卷四五《袁象先传》,称子正辞“以父任为飞龙副使”,象先为梁贵戚,正辞得官当在梁代。
(44) 以上并见《旧五代史》卷九、卷一〇《梁末帝纪》。
(45) 张筠,《旧五代史》卷九〇、《五代史记》卷四七有传;段凝,《旧五代史》卷七三、《五代史记》卷四五有传;董璋,《旧五代史》卷六二、《五代史记》卷五一有传;娄继英,《五代史记》卷五一有传,《旧五代史》卷七〇有《李严传》,与此宣和库使李严非一人。
(46) 《旧五代史》卷三一《庄宗纪》二同光二年正月亦载此事,略同。
(47) 《旧五代史》卷七二《张居翰传》。宋唐玉于同光二年四月由内客省使升任枢密副使,见《旧五代史》卷三一《庄宗纪》。
(48) 《旧五代史》卷七二《李绍宏传》,又张居翰、李绍宏并见《五代史记》卷三七《伶官传》。
(49) 《旧五代史》卷三一《庄宗纪》五。
(50) 同书卷三二《庄宗纪》六、卷七〇《李严传》。
(51) 同书卷六六《朱弘昭传》,天成三年(928年)弘昭以内客省使迁宣徽南院使,弘昭非宦官。
(52) 同书卷九〇《杨彦询传》、卷九一《康福传》。
(53) 王允平见《旧五代史》卷三二《庄宗纪》六同光三年三月,颜思威见同书卷三四《庄宗纪》八同光四年二月。二人先后奉命采择宫人,故知是宦官。
(54) 枢密院、宣徽院职务并见《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
(55) 《旧五代史》卷九一《康福传》。
(56) 见《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