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司马法简注

天子之義第二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而觀於先聖;士庶之義,必奉于父母。而正於君長。故雖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故之教民,必立貴賤之倫經,使不相陵;德義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故德義不相逾。上貴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苟不伐則無求,無求則不爭。國中之聽,必得其情;軍旅之聽,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從命為士上賞,犯命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既致教其民,然後謹選而使之,事極修則百官給矣,教極省則民興良矣,習慣成則民體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遠,縱綏不及,不遠則難誘,不及則難陷。以禮為固,以仁為勝。既勝之後,其教可複,是以君子貴之也。

有虞氏戒于國中1,欲民體其命也;夏後氏誓於軍中,欲民先成其慮也;殷誓於軍門之外,欲民先意以行事也;周將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夏後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雜;殷,義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盡用兵之刃矣。夏賞於朝,貴善也;殷戮於市,威不善也;周賞于朝,戮於市,勸君子懼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兵不雜則不利,長兵以衛,短兵以守。太長則難犯,太短則不及。太輕則銳,銳則易亂;太重則鈍,鈍則不濟。

戎車,夏後氏曰鉤車,先正也,殷曰寅車,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旗,夏後氏玄,首人之勢也;殷白,天之義也;周黃,地之道也。章,夏後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龍,尚文也。

師多務威則民詘,少威則民不勝。上使民不得其義,百姓不得其敘,技用不得其利,牛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2,此為多威。多威則民詘。上不尊德而任詐慝,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貴用命而貴犯命,不貴善行貴暴行,陵之有司,此謂少威,少威則民不勝。

軍旅以舒為主,舒則民力足。雖交兵致刃,徒不趨,車不馳,逐奔不逾列,是以不亂。軍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絕人馬之力,遲速不過誡命。

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德弱。故在國言文而語溫,在朝恭以遜,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問不言,難進易退。在軍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3不拜,兵車不式,城上不趨,危事不齒。故禮與法,表裏也;文與武,左右也。

古者賢王,明民之德,盡民之善,故無廢德,無簡民。賞無所生,罰無所試。有虞氏不賞不罰,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賞而不罰,至教也;殷罰而不賞,至威也;周以賞罰,德衰也。賞不逾時,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賞,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4,則不驕矣;下苟不伐善,必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讓之至也。大敗不誅,上下皆以不善在己,必悔其過;下苟不善在己,必遠其罪。上下分惡如此,讓之至也。

古者戎軍三年不興,賭民之勞也。上下相報若此,和之至也。得意則愷歌,示喜也;偃伯靈台,答民之勞,示休也。

【注釋】

1有虞氏戒于國中:虞舜在國都內舉行誓師儀式。有虞氏,傳說中的古代部落名,其首領為舜。戒,告誡,約誓。

2有司陵之:主管者盛氣淩人欺壓下屬。有司,負責的官吏。

3介者:身著鎧甲的人。

4伐善:自我標榜,誇耀戰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