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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法简注

仁本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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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以仁為本,以義治之之謂正,正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不出於中人。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故仁見親,義見說,智見恃,勇見方,信見信。內得愛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戰也。

戰道:不違時,不曆民病,所以愛吾民也;不加喪,不因凶,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其民也。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愷。春嵬秋獼1,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戰也。

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2,是以明其理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終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時合教,以為民紀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順天之道,設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國辨職,以爵分祿,諸侯悅懷,海外來服,獄弭而兵寢,聖德之治也。

其次,賢王制禮樂法度,乃作五刑,興甲兵以討不義。巡守省方,會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亂常、背德、逆天之時,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諸侯,彰明有罪。乃告於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禱于後土四海神祗山川塚社,乃造于先王。然後塚宰3征師于諸侯曰:“某為國不道,征之。以某年月師于某國,會天子正刑。”塚宰與百官布令於軍曰:“入罪人之地,天暴神祗,無行田獵,無毀土功,無燔牆屋,無伐林木,無取六畜禾黍器械;見其老幼,奉歸無傷;雖遇壯者,不校勿敵;敵若傷之,醫藥歸之。”既誅有罪,王及諸侯修正其國,舉賢立明,正複厥職。

王霸之所以治諸候者六:以土地形諸侯,以政令平諸侯,以禮信親諸侯,以材力悅諸侯,以謀人維諸侯,以兵革服諸侯。同患同利以合諸候,比小事大4以和諸侯。

會之以發禁者九:憑弱犯寡者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淩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弑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5,外內亂,禽獸行則滅之。

【注釋】

1春嵬秋獼:春秋以前的軍事練習和演習,統常在農閒時以田獵的方式進行。其中春季田獵練兵為“嵬”,秋季季田獵演習為“獼”。

2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追擊敗逃的敵人不超過一百步,跟蹤追擊主動退卻的敵人不超國90裏。奔,逃走。綏,不戰而退。三舍,90裏,古代行軍30裏為一舍。

3塚宰:周代官名,相當於宰相。

4比小事大:親近小國,事奉大國。比,親近。

5杜之:封鎖,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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