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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

鲁王政权和隆武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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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朝廷的并存

弘光时期,给许多从北方到南方来避难的明藩王指定了新的居住地点。鲁王朱以海从山东迁到浙江东南部;唐王朱聿键的封地在河南,当南京陷落时,他正经过苏州去广西。[1] 唐王曾继续南行。当杭州陷落时,他在一个正在撤退的将领郑鸿逵的保护下,退到钱塘江上游。[2] 在连续接到礼部尚书黄道周的三封劝说信后,他于1645年7月10日在衢州宣布即监国位的决定。然后他继续沿浙江福建之间的陆路南行,穿过江西的东北角,翻越仙霞岭,沿途为建立他的朝廷制定具体计划。

他在7月26日到达福州郊外。三天后,他进城正式即监国位。这时发生了一次常见的争论,一些人认为唐王暂即监国位比较慎重,待他恢复了福建以外相当一部分疆土后再即皇帝位,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只有皇帝的号召力才能振奋人民精神,组织起他们的支持。后一种意见占了上风,1645年8月18日,唐王在福州成了隆武皇帝。

同时,清先遣人员和新派的地方官员已经迅速进入通常称为浙东的富庶地区。[3] 人民对这种霸占权力和当地许多掌权者轻易屈服的反感,7月31日在余姚爆发成为起义。在乡绅领袖的领导下,撤换了地方官吏,几天内,明官军将领和邻近地区均起而响应。清的官员和与之勾结的人被处死或监禁;建立起各种民军;清军被赶回钱塘江西岸。这些起义的领袖立即支持台州的起义领袖们,他们正要求鲁王在浙东就监国位以鼓舞人民的抵抗。鲁王爽快地接受这个要求,于8月下旬在绍兴正式成为监国。[4]

虽然鲁王的支持者中有几个人当大臣颇有经验,但他的政权的主要人物实际上全是浙东本地人。还有一些人受到重视,是因为他们发起并领导地区的志愿组织和民军,激发他们的是对乡土的骄傲与关心。这种乡土观念有很大的作用。它说明这个地区人民对鲁王政权的支持为什么高于其他任何南明政权所得到的支持。它还使他们能够迅速部署战斗人员到关键性的防御地点;他们熟悉本地情况,因而占了上风。他们以值得称赞的敏捷,沿钱塘江东岸和杭州湾南岸建立起一条弧形防线。他们还努力与浙江北部、西部和长江三角洲河湖地区的抵抗活动取得联系。然而,他们很少考虑扩大朝廷的影响,使其超出这个小小的地区。

隆武政权的管辖范围比鲁王政权大,这本是福建即位者的优势所在。朝廷中最著名的人物大学士黄道周是福建人;在天启和崇祯朝,他作为“正义”事业直言不讳的辩护者远近闻名。此外,隆武皇帝特别注重从福建以外招徕人才。他很有抱负,想同浙江、江西、湖广以及大别山区几百个据点的抗清领袖取得联系并授与他们头衔。[5] 他希望广东和广西的文武官员服从他,期待从四川那么远的地方来的报告。但是,福建在经济和地形上的限制,加上大多数隆武朝的重要支持者只图自保,阻挠了对其他省份的实际控制;持自保观点的代表人物是郑鸿逵和郑芝龙兄弟,他们的利益仅限于福建省。

郑芝龙(当时外国人称他为尼古拉斯·伊昆)起初在中日海外贸易中充当翻译和助手。尽管两国政府有种种限制,他仍逐渐成为中国东南沿海港口和这一带水域的霸主。他最初以一个不寻常的强盗而著名,具有出色的组织与训练才能,极欲充当社会领袖,愿意不时地与政府当局合作。1628年,明朝政府争取到他的投降。此后,在明朝军事机构的庇护下,他扩大了势力,最后升到总兵的职位。[6]

弘光皇帝封郑芝龙为伯爵;隆武皇帝封郑鸿逵和郑芝龙为侯爵,以报答他们帮助他建立朝廷。此外,鉴于郑芝龙实际上控制了福建的财政,皇帝授予他广泛的权力,让他兼户、工、兵三部尚书。起初,隆武皇帝庆幸得到这样一个人的支持,容许他把自己的许多亲戚朋友安插在重要部门。由于没有孩子,皇帝甚至过继郑芝龙的长子郑森为己子,赐姓朱,取名成功,号称“国姓爷”,仪同驸马都尉。隆武皇帝和这位“国姓爷”(即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郑成功)的亲密关系,对南明事业有深远的影响。

合作失败

直到1645年10月,隆武朝廷才知道在浙江建立了另一个朝廷。立即派出一个使臣带着隆武皇帝的诏书去绍兴。他在10月下旬到达,他的到来在鲁王的大臣中引起了分裂。起初,鲁王愿意退位,支持他在福建的“皇叔父”。几个素有重望的人也力劝他以大局为重,受隆武皇帝节制。但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张国维激烈反对,说福州“鞭长莫及”;如果监国退位,浙东脆弱的抵抗运动就会瓦解;在这个时候改换朝廷,将使君臣之间失去信任。

鲁王听信了这些话。其他的官员被迫对抵制隆武朝廷表示一致同意,于是遣回使臣,并带去一封按照张国维的意见写的回书。结果,虽然鲁王的许多文武官员秘密地请求或接受了隆武皇帝的任命和封号,但鲁王朝廷根本不想与隆武朝廷合作,于是,两个朝廷之间的关系变成了“水火不相容”。

1646年2月,隆武皇帝曾给他的“皇侄”送去一封令人感动的信,恳求他为了中兴事业进行合作,并发誓不同室操戈。他诚恳地说明他要求最高统治权并非出于自私,说明由于战略上的原因,他不能避免在鲁王的地区计划军事行动。[7] 但不知这封信是否送到了绍兴的鲁王朝廷。那年春末,隆武皇帝派一个御史带了许多银两去犒劳驻守在钱塘江的军队,但得不到鲁王当局的保护,结果被不受约束的军队杀害。夏初,鲁王派一个使臣去福建,被隆武皇帝监禁并处死,这也许是由于怀疑他与郑芝龙勾结。

要解释这一系列悲痛的事件,我们必须从地理、两位藩王的性格和当时恐惧的心情来看。福建和浙江的人口稠密地区之间,绵亘着几座大山,阻塞了直接的交往,即使在最好的时期,福州与绍兴之间也不可能有迅速的交通。

第二,唐王和鲁王以相反的性格特点保持他们的统治地位。鲁王监国仁慈温厚,他只做礼仪上需要他做的事,而让文臣武将发挥主动精神。但他下定决心并真心愿意充当那些想为明朝而战的人的傀儡领袖,也许他感到他不能抛弃他的支持者。

唐王现在40多岁,饱经忧患,在囚禁中度过半生。他在整个童年和部分成年时期都与被他祖父不公正地囚禁的父亲作伴。1636年当北京受到满族人的威胁时,他带兵勤王,违犯了明朝律令,被废为庶人。在1644年弘光帝登极大赦,释放他并恢复他的王位之前,他不过是在明朝囚禁罪宗的凤阳高墙内苟活而已。

现在,从禁锢中解放出来,他甚至表现出更大的决心与主动精神,这种决心和主动精神曾招致崇祯皇帝对他的非难。他俭朴,勤勉,只有一个10年来和他一起备尝辛苦的妻室曾氏,他不怕物质上的牺牲。他很有学问,特别是在历史和明朝的制度方面,他以他的继承权而骄傲,这是他历尽苦难得来的,他现在相信他的时机已经到来,他是唯一能中兴明朝的藩王。虽然他对待鲁王很审慎,但以完全不同的态度对待1645年秋在广西桂林称帝失败的靖江王朱亨嘉。这个不走运的藩王被押送到福建,废为庶人,死于狱中,以招示这个地区其他明宗室成员。很明显,隆武皇帝具有一种强烈的、出自内心的使命感,不欲与别人分享领导权,即使是他自己的大臣们。

第三,对与另一个权力中心的合作两个政权都不够放心。紧张、敌意和党派偏见,使争取皇帝好感的对手均被指责为煽动叛乱。此外,许多得到鲁王和隆武政权双重任命的人,这样做只是为图私利,玷污了这种本来是高贵的行为。

内部问题和战略问题

鲁王政权和隆武政权起初都采取防御姿态。为什么它们都没有取得进攻的优势,原因大同小异:缺乏供应基地;后勤上的困难加上文武官员之间的敌视;依靠正义精神对待硬性的军事组织、纪律和训练问题;以及两位藩王不同的统治方法。对这些我们还可以加上福建普遍发生的各种社会动乱。两个政权都面对满族骑兵无可置疑的陆上优势。但这要到一年以后才成为现实,而在此期间,两个政权都不是变得更强而是更弱了。

鲁王的兵力约20万人,全靠钱塘江或杭州湾沿岸的浙东地区供应。由于支撑政权的基层的性质、鲁监国消极的统治方式和在财政及军队供应上普遍的分散倾向,没有建立起一个中央的税收部门。开始实行的是一个宽松的原则,即明朝官军的军饷出自他们所在的州县的赋税收入,而民兵和志愿兵(由各种“义士”领导的军队)则靠他们原来的地区自愿捐助。官军不满于这种安排,要求将所有为进行战事而增加的钱物,交由他们控制,根据战略需要进行分配。但是,“义军”领袖[8] 不信任官军,不同意这个建议。折衷方案是,所有的军队,包括官军和义军,应从最近的地点得到支援,可以是赋税收入,也可以是爱国捐献,这个方案主要不是出于原则,而是出于权宜之计。没有一个后勤方案真正解决了在“分地和分饷”问题上的争吵。

1645和1646年之间的冬季,愈来愈严重的供应短缺,促使官军偷窃预定给志愿军的给养,导致一片混乱。当饥饿在鲁王的军队中成为普遍现象后,许多“义军”战士干脆拔腿回家,而官军则求助于抢劫和敲诈勒索。在没有中央的后勤管理的情况下,任何中央的指挥机构都是无能为力的。此外,当明水师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被清军击败后转移到鲁王地区,陷于走投无路的瓦解境地时,他们也不能做些什么。

战术问题上也同样存在分歧。在将领中,有的赞成迅速攻打杭州,有的提出应首先加强绍兴的防御。几次成功的跨过钱塘江的进攻对杭州造成了威胁;而且,明军队穿过浙江西部几乎到达太湖,暂时使这个地区的清军陷于孤立。但这类进攻失败的时候居多,原因是鲁王军队之间、鲁王军队与他们希望会合的清军后方的抵抗团体之间,配合与联络都很差。文人领导的“义军”喜欢独立行动,不考虑别人的计划和所冒的危险。在1646年2月的另一次进攻杭州失败后,这种情况仍在继续。鲁王的将领不得不把钱塘江以西的土地让给清军。寄希望于明军的水上优势以抵御清军水师的进攻,或横渡杭州湾,从海宁西北进入敌后,鼓动人民起来反抗。

隆武政权的兵源、财源和给养主要来自福建,其次来自广东和广西;但都不够充分。朝廷建立后不久,就认识到即使是最低限度的军事开支,也远远超过福建和两广目前赋税收入的总和。这个问题一方面试图以加紧搜刮来解决。从桥梁和港口征收五花八门的通行税;经常向店家和食盐专卖行业摊派各种费用;搜刮地方财政的盈余;卖官鬻爵;征收各种爱国捐助,如地主按照土地面积的“大户助”,绅士按照功名的“绅助”,官吏按照品级的“官助”。另一方面则希望逐渐缩小军队的部署。郑芝龙在1646年5月报告说,供应和武装当时驻守福建的所有军队,需要156万两白银——仍然远远超出政权的支付能力。

于是,皇帝同意将福建的赋税收入只用于支援福建。这个乐观的计划要招募3万人把守各关口,1万人维护州县的自安,每年花费86.2万两。浙江西南部、江西和湖广的军事行动,军费必须全部就地筹措。把守各关隘的军队实际人数,从未达到计划的数字,而部署在那里的少数几千人得到的配给,经常在标准以下。广东直接向江西南部和福建的隆武朝廷提供一些赋税收入。但数目只相当于正常税收的一个零头,根本不能满足朝廷的迫切需要。

有几个因素合起来限制了税收进入隆武朝廷和给养到达前线。一个是地理上的。福建主要河系的上游,地势崎岖,山关险要,这些地方的运输机构根本担负不起一场较大的战争的紧急任务。其他因素不是与普遍的社会动乱有关,就是与郑芝龙的人品和动机有关。

前面已经提到,明朝两个首都的相继陷落以及伴随而来的行省和地方政府的惊惶失措,使非法活动和潜在的社会冲突迅速表面化。在福建、江西、广东三省交界的山区地带,麻烦有增无减。由于这个地区的土匪很难控制,长期以来在赣南(江西南部赣州周围地区)驻有专门镇压土匪的军队,这里的居民也常在自卫中被杀害。现在,大批匪帮袭击广东东部和福建西南部的地区,不仅需要转移人力物力来对付他们,而且危及陆上的交通运输路线。邻近地点的佃农起来反对地主,因为他们在收租时“大斗进,小斗出”。[9] 随着日月推移,在福建全境都发生了“山贼”的袭击,拦路抢劫成为常事,地方争斗不受约束,由于郑芝龙的注意力转向别处,甚至一些海盗也重操旧业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无法知道新派来的官吏和新增加的捐税是否合法,自然把他们所有的一切藏起来,以保证他们自己生存的需要。

此外,在福建的许多文官和士绅看来,从前的海盗郑芝龙现在不过是一个监守自盗者。他们怀疑他企图从他们的地区和他们身上榨取更多的钱财。许多人不但不响应爱国捐输的号召,甚至连正规的货物税也不交付。传统史学对郑芝龙有很大偏见,难以客观地评价这个人。的确,他能干、狡猾、野心勃勃,并在一定范围内很有权势。的确,他希望通过支持隆武皇帝扩大与深化他在福建的势力。但同样明显的是,他不愿削弱或牺牲他辛苦得来的赚钱的海事基地,去进行一场内陆战争,其结果可能是朝廷迁往别的省份。也许他一再以给养和准备不足为由而反对皇帝所热衷的“亲征”,是根据对形势的正确判断。但郑芝龙的拖延(它引起朝廷里著名文臣对他的嘲笑以及皇帝不露声色的轻视),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自己的长远打算与皇帝的长远打算根本冲突。

文臣一派希望把皇帝从福建及其土皇帝的限制中解救出来,所以他们辩论说,迅速的进攻将鼓舞浙江和江西人民的反抗精神,因为他们正受到征服者的蹂躏。武将一派(特别是郑氏兄弟,他们希望保住他们的既得利益)辩论说,需要谨慎,要慢慢来;他们反对走出福建的主要山口,到外面去作战。这个斗争集中表现在黄道周与郑芝龙的摩擦中。

为了反对郑芝龙的阻挠,黄道周在1645年11月自请督师北伐,去援助最近在江西东北部遭到失败的明朝义军。他没有得到郑氏兄弟任何帮助,就带着一小支全由热心的志愿者组成的乌合之众和一个月的口粮离开了福建。他相信沿路上他能全凭“忠义”的号召,得到他所需要的人员和给养。黄道周的出征在福建和江西得到热烈的响应,但他的军队太缺乏训练,与陈兵江南南端的清军根本不能匹敌。1646年2月初,黄道周在那里很容易地被清军击败了。两个月后,他和他最亲密的同事在南京被杀。这对隆武皇帝是一个可怕的打击,他一直依靠黄道周帮助他维持朝中文武官员的均势。

隆武皇帝坚强的性格表现出诸多矛盾的倾向,在平时,这些倾向可能得到调和,但在受到挫折时,就更加显露出来了。他希望以东汉的光武帝(统治时期为公元25—57年)为榜样,后者以杰出的将才使汉朝得到中兴,他喜欢大臣们鼓励他这样做。他在即皇帝位七天后,就宣布了他的亲征计划,指定他的弟弟新唐王朱聿■在他不在时处理福州的事务。由于上面谈到的各种原因,他一直不能离开福州,直到1646年1月,他进驻建宁,宣布他想直接从那里出发,前往长江下游地区的广大战场。

同时,他十分看重皇帝作为文学艺术的榜样和保护人所起的作用,经常亲自起草他的公告,写得又快又好,热情地接受作为礼物送给他的成百卷书籍,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固执地坚持科举制度。他反复告诫军队不要扰民;但他无可奈何地看到社会上充满武装冲突,慨叹政权不再能控制黩武主义和好斗精神了。

在用人上,隆武皇帝的态度也自相矛盾。他的热情使他欢迎任何看起来同他有共同目的的人。结果,许多只会吹牛的无能之辈被派出去担任重要职务,而在朝廷里,皇帝又想亲自做太多的事,而没有利用他清闲、臃肿的内阁中几个有真才的人。

隆武皇帝在战略问题上反复无常。部分原因是他急于对来自前沿省份(浙江、江西和湖广)的任何消息,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积极作出回答,于是就先下命令,然后才考虑命令的可行性。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最坚定的舵手也要和犹豫不决进行斗争。首先,是郑氏兄弟的态度,他们公开支持,暗中拖延。似乎他们的准备工作永远做不完,他们的给养永远不够充分,他们永远不会执行从杉关和分水关向西向北出击的任务。这样,皇帝只能走到建宁为止。其次,很难得到准确的情报:关于清军在钱塘江上游的实力,关于用水师成功地进攻杭州和苏州地区的可能性,关于江西千变万化的局势,关于遥远的湖广的复杂事态,等等。

这种情况打乱了皇帝的战略。起初,他计划沿钱塘江而下,在去南京的路上收复杭州。然后,他希望把福建、江西北部和湖广中部的明朝军队集合在他的领导下,从鄱阳湖以东的某处顺流而下直捣南京。最后,当清军对福建西北各关口的压力增加时,他考虑移跸赣州,从那里他可以收复江西北部,或把他的朝廷迁到相对说来防御较强的湖广南部。结果,他看来更可能前往江西或穿过江西,而不是进入浙江或江南,1646年3月,他回驻延平,在这里他再次宣誓出关,决不回福州。

两个政权相继灭亡

隆武皇帝一直特别关心守住江西南部,因为如果清军完全占领该省,就会堵塞所有出入福建的主要陆上通道,并使广东易于受到进攻。他授与在那里积极进行抵抗的明朝官员以很高的官职,并派他的一些最得力的大臣,包括大学士苏观生和郭维经,去帮助保卫那个地区。1646年5月下旬,传来赣州被围的消息,隆武朝廷面临真正的危险,他们尽一切努力挽救局势。

赣州的明军总数在4万人以上,但他们是一锅大杂烩:来自福建、江西、广东和湖广的明官军(许多是新近才招募的)、来自江西和贵州的土著、出于利害关系而与明朝的事业相结合的山贼。尽管这时清军在江西的指挥混乱,而且士气低落,但明军的统帅都不能集中力量把清军从赣州赶走,使这座城市愈来愈孤立。

同时,浙江的清军逐渐巩固了他们在钱塘江以西的地位,尽管南京与杭州之间的地区并不完全安定。1646年4月,清廷命贝勒博洛为征南大将军。6月14日,他率师进驻杭州,准备从杭州南面的大堤渡过钱塘江。但东南持续的干旱使江水暴落,水流缓慢,泥沙淤积。从上游一些距离绍兴不太远的地方骑马渡江成为可能。7月10日,当清军骑兵在桐庐渡过钱塘江时,防守军队立即向绍兴溃逃。清骑兵在后面追赶,并与另一支从杭州用船渡过钱塘江口的清军在绍兴地区会合。

鲁监国听说方国安和他的军队向绍兴撤退时,就逃出了绍兴。他显然害怕这支军队会洗劫这座城市,而他自己将被方国安劫留,作为投降的礼物。他很快从陆路逃往台州,但在那里他险些被方国安的一个朝同一方向撤退的部下所劫持。因此他从海门出海,得到水师提督张名振的保护,后者随即将他转移至舟山。

7月末,在延平的隆武朝廷听到清军渡过钱塘江的消息。此后不久,郑芝龙借口对付海盗袭击,离开了延平。他手下驻守在西北各关口的少数军队,不久也随他而去。虽然隆武皇帝试图支援浙江东南并加强福建北部边界,但失败主义的看法充斥他的朝廷。重新激发他的支持者的效忠精神的努力,未能防止他的政府的解体。

仙霞关告急才终于促使皇帝踏上去赣州的道路,他的随行人员在1646年9月29和30日依次离开延平。但两天后,清军占领延平的消息使他们感到惊慌。许多人星散,一些人试图追随皇帝,皇帝则带着少数侍卫向汀州急行。他在汀州被一小队清军赶上,随即于10月6日同皇后一起被杀。[10]

1646年10月17日,当满族贵族不战而进入福州时,这座城市几乎空了。郑芝龙可能已同清方谈判了一些时候。投降条件仍未确定,他摧毁了他在福州的火药库,退到更南一些的主要基地。但一个月后,郑芝龙不顾他的儿子和部下许多将领的反对,在福州正式向清投降,对方答应他任福建和广东总督。但不久他就在去“朝见[新]皇帝”的借口下被带到北方,随即在北京被严密地监视起来。其他隆武朝廷投降清廷的文官武将,被允许帮助清军征服广东,以观后效。

[1] 吴伟业:《绥寇纪略》[598](清初;台北,1968年重印),补遗,下,第17—22叶。

[2] 刘宗周:《刘子全书》[353](约1821—1850年,台北重印,无日期),18,第3—5、13—15叶。

[3] 罗伯特·b.克劳福德:《阮大铖传》[127],见《中国文化》,6,2(1965年3月),第28—105页。

[4] 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第209—210页。

[5] 见本书第10章,《魏忠贤掌权》、《魏忠贤的垮台》。

[6] 安杰拉·席:《吴三桂在1644年:重新评价》[209],见《亚洲研究杂志》,34,2(1975年2月),第443—453页。陈生玺:《清兵入关与吴三桂降清问题》[55],见《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1982年),特别是第723—735页。

[7] 赵翼:《廿二史劄记》[46](1795年和1800年序;上海,1937年重印),35,第740页。

[8] 赫尔穆特·威廉:《多尔衮与史可法之间的通信》,见《中国》,7,5—6(1933年),第239—245页。史可法答多尔衮书有不同的版本。见谈迁:《枣林杂俎》[499](17世纪中叶;重印,载《笔记小说大观》)(台北,1962年重印),壬集,第18叶;比较温睿临:《南疆逸史》[561](1711年;上海,1960年重印;重印,《晚明史料丛书》,第1卷,东京,1967年),5,第38—39页,与史可法:《史忠正公集》[470],(1784年;台北,1968年重印),2,第23—25页。

[9] 钱■:《甲申传信录》[81](清初;重印,《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8,上海,1947年;台北,1964年重印),第149—153页。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374],第29—43页。

[10] 钱秉镫:《南渡三疑案》,载《所知录》[82](1651年;台北,1970年摹印本),3;林时对:《荷牐丛谈》[344](17世纪中叶;重印,《台湾文献丛刊》,153,台北,1962年),第126—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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