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二十卷,韩非撰。韩非(约前280~233),战国时期韩国人,为韩国公子,与李斯同学于荀子,喜好刑名法术之学,为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全书由五十五篇独立的论文集辑而成,大都出自韩非之手,除个别文章外,篇名均表示该文主旨。其学说的核心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主张极端的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利害而没有仁爱,强调以法治国,以利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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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城条约》·一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魏裔介撰,裔介有《孝经注义》,已著录。顺治丁酉,裔介为左都御史,立此约以厘清五城之事,凡四十条。然其中有琐屑过甚者,如禁铺户唱曲,禁击太平鼓,禁小儿踢石抛球之类,皆必不能行之法。即令果能禁绝,於民生国计,亦复何裨,徒滋吏役之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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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恭毅驳稿》·二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王概撰。高铨编。概字同节,庐陵人。正统壬戌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恭毅。铨字宗选,江都人。成化己未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江右《名贤编》云,概先为大理寺卿,与两法司会谳,多所平反。是书即其官大理寺时案牍之文。时铨方为左评事,因为编次成帙。首列参驳文书式九条,而以所驳诸案分载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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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二十四卷(大理寺卿陆锡熊家藏本) 旧本题管仲撰。刘恕《通鉴外纪》引傅子曰管仲之书,过半便是后之好者所加,乃说管仲死后事,轻重篇尤复鄙俗。叶适《水心集》亦曰,《管子》非一人之笔,亦非一时之书,以其言毛嫱、西施、吴王好剑推之,当是春秋末年。今考其文,大抵后人附会多於仲之本书。其他姑无论,即仲卒於桓公之前,而篇中处处称桓公,其不出仲手,已无疑义矣。书中称经言者九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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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宪禁约》·一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魏裔介撰。皆巡按条约,凡五十四条。考《五朝国史·裔介本传》,载其由庶吉士授工科给事中,转吏科兵科给事中,累迁太常寺少卿,左都御史,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不载其巡按外省。不知此书何时所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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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裒集》·(无卷数,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明苏祐题辞,称从史陈永,以是集见,曰司台司籍潘智手录,因命补缀,付之梓。则是编永所辑定矣。书中设为问答,剖析异同,颇得明慎之意。其论拒殴追摄人并罪人拒捕二条与《唐律疏义》相合,疑其尝见《唐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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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狱卮言》·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国朝陈士镌撰。士镌有《江南治水记》,已著录。是篇摭取四书诸经慎刑之语,兼及汉诏一二条,徵引疏略,无所发明。曹溶载之《学海类编》中,姑盈卷帙而已,不足以言著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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