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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注释

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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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河上公注本作任为章,彭本作天网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勇:果也。杀,令妄心皆死。活,令元神复生。欲死妄心在于决,故当敢也。而生元神在于渐,故不敢焉。杀与活两者,害中有利,死心所以活神也。利中有害,活神先要死心也。故曰:“或利或害”,言其利害相济也。此其中有天道焉。天有好恶,默施刑德,世人难知其故。单言所恶者,好生是彼苍本体,而杀机独有不可测者也。是以圣人言天道,亦不敢于轻易也。

天之道何如哉?不与下民争理论,而修短凭临,则皆胜矣。不与下民言善淫,而祸福到头,则皆应矣。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极言其迟速美恶之报,因人而施,毫无差忒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何其包罗之大而密哉?修身者,当恒其德以承天焉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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