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道德经注释

第六十五章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第六十五章

(河上公注本作淳德章,彭本作愚民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能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于大顺。】

道不重有知、有识,以损其浑沦;而重不知、不识,以全其无名。故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前所谓“智慧出,有大伪”也。“以智治国,国之贼”。前所谓“其政察察,其民缺缺”也。“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前所谓“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也。智、不智两者,实关治国之利害,亦即治国之楷模也。人能知此,则可称为玄德。玄德者,其鉴深,其光远,愚而不愚,与物之蠢蠢者反矣。大顺:大化也。如此玄德,乃可及于大化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