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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注释

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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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凡修大道者,从安定时持之则易持,否则欲起难持也。从未兆时谋之则易谋,否则物走难谋也。脆弱者易破,微芒者易散,盖言嫩之难得,小之难捉也。为之于未有,则安可持而未兆可谋也。治之于未乱,则脆不破而微不散也。人可不慎其术乎?

又,要功夫渐进,乃无退机。如生木然,由小及大;如筑台然,由下累高;如行路然,由近及远。此明证也。有为者,欲成反败。有执者,欲得反失。而圣人则无为也。然无为、无执,又要始终不变,乃克有成。尝见愚民作事,多有垂成败功者。人可不慎终如始乎?惟圣人欲而不欲,欲则好道,不欲则贱货贵德。且学而不学,学则有术,不学则澹然无为。盖所以反众人过用之心,辅万物自然之理,而不敢有为者也。前五十七章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为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亦即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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