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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注释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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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河上公注本作赞玄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浑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名道纪。】

不见不闻之地,希夷门也。希夷之门,性情所寄。夷藏性,希藏情,故视不见,听不闻也。而又有真意来往其间,搏之而不可得,更名曰“微”。此三者,不可分门穷诘,故当混而为一,使彼三家相见焉。其上、其下,契云“上闭下闭”也。不皦不昧,所谓若有若无也。绳绳:戒惧也,犹言上闭下闭,若有若无。戒惧乎其所不睹,而不可名其端倪。恍兮惚兮,其中有物,复归于无物。是所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也。无状无象,是所谓恍惚时也。恍惚之真,不见首尾,其即元始之炁耶?古道者,元始之体。今有者,现前之用。古今不同,要可执古以御今,无生有也。能知元始以前,推及元始以后,是为道之纪历也。纪年、纪月、纪日、纪时,并纪一符、一刻,皆道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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