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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校注

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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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丙戌、二六)

春正月甲子朔,日有蝕之。本志曰〔一〕:「日者陽精,人君之象也。君道虧,故日為之蝕。諸侯順從,則為王者。諸侯專權,則疑在日〔二〕。於是在危十度〔三〕,齊之分野,張步未賓之應也。」

〔一〕天游按:諸家後漢書中堪稱「本志」者,唯東觀記可當之。范書蔡邕傳載,邕作「靈紀及十意,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湮沒多不存」。意即志也,因避桓帝諱,故作意。李賢注引邕別傳曰:「有律歷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其餘四意缺書焉。全後漢文卷七0蔡邕戍邊上章嚴可均注曰:「劉知幾史通稱邕作朝會、車服二志。又後漢本傳云,事在五行、天文志。則十意中有朝會及五行。其餘二意,蓋地理、藝文也。」其言當不虛。袁紀此引,必出五行意。此外袁紀尚引五行意之文十二條,又有「蔡邕以為」二條,疑亦出自五行意,詳見後注。四庫館臣輯東觀記,均失之。

〔二〕鈕永建曰:「按『則疑在日』,語不可解。續漢五行志六作『諸侯專權,則其應多在日所宿之國』。紀文有脫誤。」陳璞以為「疑」系「應」之誤,是。

〔三〕續漢五行志作「在危八度」。

封諸有功者二十人。更封鄧禹為梁侯,吳漢為廣平侯,各食四縣。諸將各言所欲封,唯景丹辭櫟陽,丁綝請鄉亭。上謂丹曰:「關東數縣,不當櫟陽萬戶。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丹謝而受之。或謂丁綝曰:「人皆求縣,子何取鄉邪?」綝曰:「昔孫叔敖受封,必求墝埆之地。今綝能薄功淺,豈可遇厚哉!」

壬辰,立宗廟社稷于洛陽〔一〕。

〔一〕范書光武紀作「壬子」。通鑑考異曰:「按正月甲子朔,不應有壬子,誤。」袁紀是。

漁陽太守彭寵、涿郡太守張豐反。

銅馬餘人〔一〕,上率諸將追之。師及於薊。彭寵郊迎,謁見,意頗不滿。上知寵不說,以問幽州牧朱浮,浮曰:「前吳漢北發兵時,上遺以所服劍,又手書慰納,用為北面主人。寵望上至,當迎問握手,特異於眾也。今誠失望。」上曰:「何等子而望獨異乎?」浮因曰:「王莽為宰衡時,甄豐旦夕議論於前,常言:『夜半客,甄長伯。』及莽即位後,豐見疏,不說,父子誅死。」上大笑曰:「不及於此!」

〔一〕陳璞曰:「句上疑脫『初』字」

是時朱浮為牧,年少,昭厲治跡,辟州郡名士,招王莽時故吏二千石,皆置幕府〔一〕,欲收禮賢之名。多發漁陽倉穀,給其貧民。寵以為天下未平,軍旅並發,不宜多置官屬,費耗倉穀,頗不從其令。浮性隘急,發於睚眥,因峻文法,以司察寵。寵亦自伐其功,以為群臣莫能及。吳漢、王梁為三公,寵所遣也。寵曰:「如此,我當為王;今但若是,陛下忘我邪?」

〔一〕幕府一詞最早見于史記李牧傳,其文曰:「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府。」史記集解引如淳曰:「將軍出征,行無常處,所在為治,故言『莫府』。」索隱又引崔浩曰:「古者出征為將帥,軍還則罷,理無常處,以幕簾為府署,故曰『莫府』。」按此則幕府初乃出征將帥之中軍帳也,非常設機構。至漢代,外戚多以大將軍、車騎將軍職輔政,均設幕府,召署名人學士,與參政事。如昭宣時,大將軍霍光辟楊敞為軍司馬,以明經辟蔡義,以材略辟田延年,置之幕府。又元帝時,樂陵侯史高以外屬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辟匡衡為議曹史,列身幕府。又成帝時,大將軍王鳳秉政,陳咸薦蕭育、朱博除莫府屬。中興後,此風更盛,鄧、竇、梁、馬輔政,均開幕府,以樹私黨,以邀名譽。幕屬雖多居武職,然軍政之事,無所不預議,實開後世幕僚之緒。

是時北州殘破,漁陽獨完,有鹽鐵之積,寵多買金寶。浮數奏之,上輒漏泄,令寵聞,以脅恐之。

是春,遣使徵寵,寵上書願與朱浮俱徵。又與吳漢、王梁、蓋延書,自陳無罪,為朱浮所侵。上不許,而漢等亦不敢報書。寵既自疑,其妻勸寵曰:「天下未定,四方各自為雄。漁陽大郡,兵馬最精,何故為人所奏而棄此去!」寵與所親人議,皆勸寵反。上遣寵從弟子后、蘭卿喻寵,寵因留之,遂發兵反,攻朱浮,分兵擊旁郡。上谷太守耿況遣子舒將突騎救浮,寵兵乃退。

上遣游擊將軍鄧隆,軍於潞,浮軍雍奴,相去百餘里,遣吏奏狀曰:「旦暮破寵矣。」上大恐曰〔一〕:「處營非也,軍必敗,比汝歸,可知也。」寵遣萬餘人〔出〕(長)潞西與〔隆〕(險)相距,〔二〕而使精騎二千從潞南濟河,襲隆營,大敗之。浮遠,不能救,引兵而卻。吏還說上語,皆以為神也。

〔一〕范書彭寵傳作「帝讀檄,怒謂使吏」。疑袁紀「恐」是「怒」之誤。

〔二〕據果親王及陳璞校改。

真定王劉楊謀反〔一〕,使耿純持節收楊。純既受命,若使州郡者,至真定,止傳舍。楊稱疾不肯來,與純書,欲令純往。純報曰:「奉使見王侯牧,不得先往,宜自彊來。」時楊弟林邑侯讓、從兄紺皆擁兵萬餘人〔二〕,楊自見兵彊而純意安靜,即從官屬詣傳舍,兄弟將輕兵在門外。楊入見純,接以禮敬,因延請其兄弟皆至,純閉門悉誅之,勒兵而出。真定振怖,無敢動者。

〔一〕范書劉植傳、耿純傳「楊」作「揚」,而光武帝紀與通鑑同袁紀,當以作「楊」為是。

〔二〕林邑侯,范書光武帝紀作「臨邑侯」,而耿純傳與袁紀同。王先謙曰:「『林』當從帝紀作『臨』。」王說是。又范書耿純傳「從兄紺」作「從兄細」。注曰:「東觀記、續漢書『細』並作『紺』。」則袁紀不誤。

純還京師,自請曰:「臣本吏家子孫〔一〕,幸遭大漢復興,聖帝受命,位至列將,爵為通侯〔二〕。天下略定,臣無所用志,願試治一郡,盡力以自效。」上笑曰:「卿復欲治人自著邪?」乃拜純為東郡太守。詔純將兵擊泰山、濟南、平原數郡,皆平之。居東郡數年,抑彊扶弱,令行禁止,後坐殺長吏免〔三〕,以列侯奉朝請。嘗從上東征過東郡,百姓老小數千人隨車駕啼泣曰:「願得耿君。」上謂公卿曰:「純年少被甲冑為軍吏耳,治郡何能見思若是?」百官咸嗟歎之。

〔一〕純父艾,為王莽濟平尹,即濟陰太守也,故曰本吏家子孫。

〔二〕通侯,即徹侯,避武帝諱而改。

〔三〕范書耿純傳曰:「發干長有罪,純案奏圍守之。奏未下,長自殺,純坐免。」

更始諸將多據南陽,聞更始死,世祖起河北,皆勒兵為亂。上會諸將,以檄叩地曰:「郾最彊,宛次之,誰當擊郾者?」賈復率然對曰:「臣請擊郾。」上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大司馬當擊宛。」於是賈復擊郾,吳漢擊南陽,皆平之。

漢縱兵掠新野,破虜將軍鄧奉,新野人也,怒漢暴己邑,勒兵反,襲漢敗之。

三月乙酉〔一〕,大赦天下。詔曰:「惟酷吏殘賊,用刑深刻,獄多寬人〔二〕,朕甚愍之。孔子不云乎:『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三〕其與諸中二千石、諸大夫議省刑罰。」

〔一〕范書光武帝紀作「三月乙未」是月癸亥朔,無乙未,范書誤。

〔二〕范書光武帝紀作「頃獄多冤人,用刑深刻」。按類聚五十二引續漢書與袁紀同,下尚多「自今以後有犯者,將正厥辜」二語。王先謙、楊樹達據汪輯作語出類聚五十一,誤。

〔三〕見論語子路篇。

更始之敗,劉永以兵略地,北至河,南及陳、汝〔一〕,以周建為將軍,蘇茂為大司馬,遣使拜張步為齊王,董〔憲〕(宮)為〔海西〕(西海)王〔二〕。

〔一〕范書劉永傳曰:「攻下濟陰、山陽、沛、楚、淮陽、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按陳,陳國;汝,汝南也。

〔二〕按范書劉永傳作「董憲為海西王」。兩漢志無西海縣,有海西,西漢末屬東海郡,正是董憲活動地區。袁紀作「董宮」、作「西海」,均誤。現據范書改之。又范書、通鑑均將此事系於建武三年二月,亦與袁紀異。

夏四月,蓋延、王霸等擊劉永,永守城不出。晝收其麥,夜襲其城,永大驚,引兵走,延逆擊,大破之。永棄其軍,輕騎將母妻奔虞。虞人反,殺其母妻,永與麾下數十人奔譙。蘇茂、周建將三萬人攻延於〔沛〕(浦)西〔一〕,延逆擊,大破之。茂保廣樂,永保〔湖〕(胡)陵〔二〕。世祖使太中大夫戴兢使兗州,東昏人執以詣永。兢罵永曰:「若非國家敵也,猶今死耳!」永怒殺兢。

〔一〕據范書蓋延傳改。

〔二〕據兩漢志改,下同。

甲午,封叔父良為廣陽王,兄子章為太原王,章弟興為魯王,故定陶王劉祉為城陽王,外祖母黃為湖陽君〔一〕。

〔一〕諸書均無光武外祖母名黃者及封湖陽君事。按黃實乃光武之姊,建武二年封為湖陽長公主。袁紀此句殊謬,恐乃封姊黃事之訛,且脫封光武妹伯姬為寧平長公主,追爵姊元為新野長公主事。

良嘗為蕭令,坐法免。世祖、齊武王少孤,良撫循甚篤。及漢兵起,世祖以告良,良大怒,不聽。既而不得已〔一〕。良從更始入關,甚見尊寵。更始敗,良乃歸世祖。章、興皆伯昇之子,既封為王,世祖以其少貴,欲以吏事就其名,乃使章守平陰令,興守緱氏令。頃之,章遷梁郡太守,興遷弘農太守。興求賢好善,郡中翕然,朝廷每有異議,必乘驛問興。祉字巨伯,世祖族兄也。為人謙遜,為宗族所敬。更始敗,祉間行詣世祖。是時宗室唯祉先至,上大悅,賞賜車服甚厚。

〔一〕按「不得已」,語意未盡,下當有脫文。范書趙孝王良傳曰:「既而不得已,從軍至小長安,漢兵大敗,良妻及二子皆被害。更始立,以良為國三老,從入關。」

五月,宛王劉賜將更始三子詣闕,皆封為列侯。封故元氏王劉歙為泗水王,歙子終為淄川王,故宛王劉賜為順侯〔一〕,劉順為成〔武〕侯〔二〕;周後姬當為周承休公〔三〕,李通為固始侯。

〔一〕范書安城孝侯賜傳作「慎侯」,袁紀順誤慎,慎誤順,此又一例。

〔二〕據范書安城孝侯賜傳補。

〔三〕范書光武帝紀「姬當」作「姬常」。

歙字經世〔一〕,世祖族父也。歙從兄稷有功於齊武王,歙子終又與上少相善,漢兵之剋新野,終之力也。上曰:「使歙父子並王者,所以顯報之也。」賜字子琴,順字平仲,皆世祖族兄也。更始敗,賜親至武關,迎更始妻子將詣洛陽。上以賜得為臣之道,每嘉歎之。順與上同里,少相親厚,更始死,順東歸世祖。順素謹厚,以其事更始不失節,尤重之。

〔一〕范書泗水王歙傳作「字經孫」,是。

初,更始使宛王劉賜、鄧王王常、西平王李通俱之國,鎮撫南方。通娶世祖妹,即寧平公主也。世祖即位,徵通為光祿勳〔一〕。上每征四方,嘗留通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

〔一〕范書李通傳曰:「光武即位,徵通為衛尉。建武二年,封固始侯,拜大司農。」與袁紀異。

六月戊戌,立皇后郭氏,皇子彊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增卿、謁者秩各一等〔一〕。

〔一〕范書光武帝紀作「增郎、謁者、從官秩各一等」。袁紀「卿」恐是「郎」之誤。

郭氏,真定人也。父昌孝謹,真定恭王以女妻昌。昌早終,其妻號為郭主,好禮節儉,雖以王女之富,手常執作。有女曰聖通,男曰況。世祖自信都還,納聖通,有寵,生皇子彊。以況為城門校尉、綿蔓侯〔一〕。雖皇后弟,賓客輻湊,而小心謹慎,謙恭愈篤。追贈昌為安陽思侯。上數幸況第,賞賜甚厚,京師號況〔家〕為金穴〔二〕。

〔一〕范書皇后紀作「封況綿蠻侯」。王先謙集解引陳景雲曰:「綿蠻當是綿曼之誤,真定屬縣也。郡國志無之,蓋後已省。」又引李賡芸曰:「春秋『戎蠻子』,公羊作『曼』。蠻曼二字古通借。」按漢書地理志,真定國有綿曼縣,王莽時稱綿延。師古曰:「曼音萬。」曼通蠻,昭公十六年公羊傳:「楚子誘戎曼子殺之。」李說甚是。蔓本作曼,見經典釋文。

〔二〕據范書皇后紀補。

鄧禹遣兵上林中,率諸將謁高廟,收十二帝神主送洛陽〔一〕,埽除園陵,為置吏卒。復就穀雲陽。

〔一〕御覽卷五三一引謝承書與袁紀同。而范書光武帝紀及鄧禹傳作「收十一帝神主」。按西漢高、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計十一帝,故當以范書為是。

漢中王劉嘉、來歙詣禹降〔一〕。

〔一〕范書劉嘉傳「嘉」下有「因」字,通鑑同。袁紀恐誤脫。

嘉字孝孫,世祖族兄。少孤,為世祖父南頓君所養,遇之如子。與齊武王俱學長安,而與世祖尤相親。嘉之王漢中,都南鄭,眾數十萬。南陽人延岑起兵武當,眾數萬人,轉攻漢中,圍南鄭。嘉戰敗,餘眾走谷口。赤眉使廖湛將十餘萬兵擊嘉,嘉大敗之,斬廖湛,遂至雲陽。上素與嘉善,常開引之,來歙又勸嘉歸世祖,乃詣禹降。以嘉為千乘太守,封順陽侯,嘉子廧為黃李侯。

來歙字君叔,南陽新野人。父沖〔一〕,哀帝時為諫議大夫,娶世祖姑,生歙。歙有才略,多通,慷慨有大志,兄弟五人,而世祖獨親愛之。漢兵起,王莽使人捕諸劉親屬,得歙擊之,賓客共篡出歙。更始立,以歙為吏,數正諫,不用,謝病去。歙女弟為劉嘉妻,遣人迎歙,因南就之。時或勸嘉未可降,宜觀天下形勢〔二〕。歙為陳成敗,深曉喻之,嘉乃從焉。上見歙大悅,拜歙為太中大夫。

〔一〕范書來歙傳作「父仲」。然注引東觀記作「沖」。范書恐非。

〔二〕范書劉嘉傳曰:「李寶等聞鄧禹西征,擁兵自守,勸嘉且觀成敗。光武聞之,告禹曰:『孝孫素謹善,少且親愛,當是長安輕薄兒誤之耳。』禹即宣帝旨,嘉乃因來歙詣禹於雲陽。

秋,睢陽反,劉永復入睢陽,吳漢、蓋延帥諸將圍之。

九月,赤眉復入長安,鄧禹連戰輒為赤眉所敗。三輔饑,民人相食,諸有部曲者皆堅壁清野,赤眉虜掠少所得。上復詔鄧禹,令:「勒兵堅守,慎無與窮寇交鋒!老賊疲弊,必當束手事吾也。以飽待饑,以逸擊勞,折捶而笞之耳。」自馮愔殺宗歆後,禹威益損,又乏糧食,歸附者離散,上乃遣使徵禹。

馮異西征,上敕異曰:「三輔遭王莽、更始之亂,又遇赤眉、延岑之弊,兵家縱橫〔一〕,百姓塗炭。將軍今奉辭討諸不軌,兵家降者,遣其渠帥,皆詣京師;散其小民,令就農桑;壞其營壁,無使復聚。征伐非在遠戰掠地,多得城邑,要在平定安集之耳。吾諸將非不健鬭,然多好虜掠,為小民害。卿本能檢吏〔士〕(民)〔二〕,勉自修整,無為郡縣所苦。」於是異據華陰,以待赤眉。

〔一〕鈕永建曰:「按兵家字不合,『家』當作『眾』。」按兵家系西漢末至東漢初活躍于黃河中下游地區的地方割據武裝。續漢志注引東觀記之杜林疏曰:「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也。」兵家或稱「兵長」。鈕說大謬。

〔二〕據嚴可均全後漢文校改。

冬,太中大夫伏隆使青、徐,張步降,因除令、長,多所懷服。上嘉歎隆功,比之酈生。步求為齊王,隆曰:「高祖與天下約,非劉氏不得王。」步乃殺隆,受劉永封焉。隆字文伯〔一〕,大司徒湛之子,以節操聞,上聞其死,為之流涕。

〔一〕東觀記作「伏盛字伯明」。范書伏隆傳作「隆字伯文」。惠棟曰:「按殤帝諱隆,隆之字曰盛,故改為盛。」然三書所述隆字互異,未知孰是。

十二月戊子〔一〕,詔曰:「維列侯為王莽所廢,先祖魂神無所依歸,朕甚閔之。列侯身廢者,國如故;身死,若子孫見在,令繼其先焉。」

〔一〕十二月己丑朔,無戊子。范書作「戊午」,是。

河內太守寇恂坐繫治上書者免。會穎川不靜,復以恂為穎川太守,郡中悉平,封恂為雍奴侯。是時賈復兵在汝南,其部將殺人,恂戮之。復怒曰:「吾與寇恂并立,而為其所陷,大丈夫豈有侵辱而不決之者乎?今與相見,欲手劍擊之。」恂謀好避之,終崇曰〔一〕:「請以劍從,有變,足以相當。」恂曰:「不然。昔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於廉頗者,為國也。區區之趙,尚有此義士,吾安可以忘之乎?」乃敕縣盛供具,執金吾軍入界者,一人皆二人待之。恂既迎復,道稱病而還。復欲追擊恂,而吏士皆醉,復遂去。上徵恂,恂至引入,時復在前,欲起。上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鬭?」詔令並坐,極歡,遂共車出,結友而去。更拜恂為汝南太守。郡中無事,乃修鄉校,能為左氏春秋者,親與學焉。

〔一〕范書寇恂傳作「谷崇」,通鑑亦同。谷崇,寇恂之姊子。上卷恂納董崇之諫,遣谷崇、寇張詣上,皆以為偏將軍,豈此時復還邪?

是歲,鄧王王常將妻子詣洛陽。世祖曰:「每念往時艱難,何日忘之。莫往莫來,豈違平生之言哉?」〔一〕常頓首曰:「臣蒙天命,遭值陛下。始遇宜秋〔二〕,後會昆陽〔三〕,幸賴威靈,輒成斷金。雖疏賤遼遠,不敢自疑,伏願陛下聖王知臣本心。」上會百官,指常曰:「此人率勵諸將,輔翼漢家,心如金石,真漢忠臣也。」拜常為漢忠將軍,封山桑侯。

〔一〕李賢曰:「平生言謂常云『劉氏真主也,誠思出身為國,輔成大功』。常乃久事更始,不早歸朝,帝微以責之。」又曰:「詩衛風曰:『莫往莫來,悠悠我思。』」

〔二〕漢兵初起,敗於小長安。時下江兵屯宜秋。伯昇、光武及李通約見王常,說其合軍並進,遂破殺甄阜、梁丘賜。

〔三〕時光武出外收兵,常留守昆陽,遂破王邑、王尋。

大司空王梁免。初,梁與諸將擊檀鄉,詔令兵事一屬大司馬吳漢,而梁獨發野王兵。上以梁不奉詔,詔梁留所在縣。梁以便宜進兵,上大怒,遣尚書宋廣持節收斬梁。廣檻車執梁詣京師,既至,赦之,以為中郎將。

赤眉去長安,東掠郡縣。

三年(丁亥、二七)

春正月,立親廟于洛陽。即日拜馮異征西大將軍。

鄧禹既被徵,與車騎將軍鄧弘還至華陰,欲進兵擊赤眉。馮異曰:「赤眉眾多,可以恩信傾,難用兵力破也。上令諸將屯澠池要其東,異相連綴擊其西,上自待其會,可一舉取之,萬全之計也。」禹、弘自以西征,又被徵當還,欲一戰決之。遂戰移日,禹軍大敗。馮異將兵救之,不勝,棄軍走,與麾下數人歸營。復收散卒,堅壁。會赤眉饑困,乃謀擊之,大破之,降者八萬餘人,十餘萬東走宜陽。璽書勞異曰:「垂翅回谿,奮翼澠池,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一〕

〔一〕馮班曰:「日垂景在樹端,謂之桑榆。」按典出淮南子,班引「垂」下脫「西」字。

是時延岑據藍田,兵力最彊,上嘗璽書慰之。其餘豪傑往往屯聚,多者萬人,少者數千人,轉相攻擊,百姓飢餓,黃金一斤〔易〕五〔升〕(斗)穀〔一〕。異數轉鬭〔二〕,而屯上林中,道路不通,委輸未至,軍士皆以果實為糧。延岑率豪傑攻異,異擊,大破之。岑連戰不利,友黨皆叛,遂自武關走南陽。豪傑以異破赤眉,走延岑,皆遣使請降,異威震關中。乃修園陵,建官府,理枉直,禁盜賊,數年之間,上林成都。

〔一〕按御覽卷八三七引袁紀作「關中大飢,黃金一斤易五升穀」。據以改補。又范書作「黃金一斤易豆五升」。

〔二〕「異數」原誤倒置,今正之。

是月,陝人蘇況反,殺弘農太守。上夜召景丹,以檄示之曰:「弘農太守無任為賊所害〔一〕,今聞赤眉從西方來,恐蘇況舉郡以迎之。弘農迫近京師,今將軍雖疾病〔二〕,但臥而鎮之耳〔三〕。」即拜丹為弘農太守,將其所領西至郡,十餘日丹薨。

〔一〕考工記曰:「凡任大小於度,謂之無任。」注曰:「無任,言其不勝任。」戰國策魏策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至者,是大王籌策之臣無任矣。」光武所言,亦指太守不勝其任,城池失守而為反者所戮。

〔二〕范書景丹傳注引東觀記曰:「丹從上至懷,病瘧。在上前,瘧發寒慓,上笑曰:『聞壯士不瘧,今漢大將軍反病瘧耶?』使小黃門扶起,賜醫藥,還歸洛陽,病遂加。」

〔三〕楊樹達曰:「此漢武帝詔汲黯故事也。」今按漢書汲黯傳曰:「上曰:『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顧淮陽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重,臥而治之。』」

閏月己亥,上幸宜陽,令司馬在前,中〔軍〕(書)次之〔一〕,驍騎元戎分陣左右。赤眉震怖,遣劉恭請降,盆子與徐宣等二十餘人肉袒,奉所得更始璽綬,積兵甲宜陽西,與熊耳山等。世祖陳兵臨洛水中,盆子、徐宣以次列於前。世祖曰:「卿等得無悔降邪?」宣曰:「臣等出長安東門,君臣議計,歸命聖德。百姓可與樂成,難與圖始〔二〕,故不告眾耳。今日得降,猶去虎口,而歸慈母,誠歡誠喜,無所恨也。」世祖曰:「卿所謂鐵中錚錚,庸中佼佼者也!」〔三〕乃皆赦之,與妻子居洛陽,各賜宅一區,田二頃。其後樊崇謀反,誅;楊〔音〕(歆)在長安時〔四〕,遇廣陽王良有恩,賜爵關內侯,與徐宣俱歸鄉里,以壽終。式侯恭為更始報殺謝祿,自繫獄,上赦之。世祖憐盆子,賞賜甚厚,以為趙王郎中。病失明,賜滎陽官地,以為列肆,使食其稅。

〔一〕「書」乃「軍」之誤。據范書改。

〔二〕商君書更法曰:「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

〔三〕李賢曰:「鐵之錚錚,言微剛利也。」又曰:「佼佼者,其傭之人,稍為勝也。」

〔四〕東觀記、范書、通鑑「歆」均作「音」,據以改。

鄧禹至宜陽,上大司徒、梁侯印綬。有詔還梁侯印綬,以為右將軍。

彭寵圍薊,耿況遣兵救之,使人招況,況輒斬其使。

二月己未,告祠高廟,受傳國璽,賜天下長子為父後者爵,人二級。

中軍將軍杜茂為驃騎大將軍。茂子諸公,南陽冠軍人,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

三月〔一〕,尚書伏湛為司徒。

〔一〕范書作三月壬寅事。袁紀有脫文。

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王莽時為繡衣執法,遷後隊正〔一〕。更始立,為平原太守。遭倉卒,世莫不驚擾,而湛獨晏然,教授如故。謂妻子曰:「一穀不升,國君徹膳〔二〕。今人皆饑,奈何獨飽。」乃以俸祿分賬鄉里,來客者百餘家。時郡中不安,湛移書屬縣:「不得相侵凌,天生蒸民為立君,非久亂也。且養老育幼,以待真主。」門下督素有氣力〔三〕,欲起兵,湛曰:「孔子誅少正卯,為其惑眾也。」即誅督,以示百姓。於是吏民信嚮,遠近獨完,湛之力也。

〔一〕范書伏湛傳作「後隊屬正」。後隊者,河內也;屬正者,都尉也。王莽所改。袁紀作「後隊正」,乃省文也。

〔二〕禮記曲禮曰:「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

〔三〕胡三省曰:「諸郡各有門下督,主兵衛。」

吳漢圍廣樂,周建將十餘萬人救之,漢逆戰不利,墮馬傷膝,建等遂得入城。諸將謂漢曰:「大敵在前,而公臥,眾懼矣。」乃裹瘡而起,椎牛饗士曰:「賊兵雖多,乃劫掠群盜耳,勝不相讓,敗不相救,非有伏節死義同心者也。封侯之秋,諸將勉之!」吏士聞之,莫不激怒。明日,賊兵大出,圍營數重。漢乃被甲仗戟曰:「聞雷鼓聲,皆大呼俱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之,賊兵大破。廣樂降,蘇茂、周建走(胡)〔湖〕陵,復圍睢陽。

是時秦豐據黎丘,延岑據武鄉,董訢據堵鄉,鄧奉據新野,荊楚尤亂。上方圖之,以岑彭為征南大將軍,與耿弇、賈復、朱祐、王常等并力征討。先圍董訢,鄧奉將萬人救訢。訢、奉兵甚精,諸將連戰不利,奉乘勝生執朱祐。上聞之,大怒。

夏四月,上自南征,至葉。訢、奉將兵遮道,不得前。上謂岑彭曰:「此將軍之任也。」彭乃奮擊破之。董訢、鄧奉走育陽,因朱祐請〔一〕。上以奉舊功臣,意欲赦之。耿弇曰:「奉背恩反逆,暴師連年。陛下既至,親在行陣,兵敗乃降。不誅奉,無以懲惡。」於是誅奉。上以朱祐見獲,厚加賞賜,使復其位。

〔一〕鈕永建曰:「按文『請』下脫『降』字。」

耿弇破延岑,岑亡入蜀。

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大赦天下。

劉永將慶吾斬永降,封吾為列侯。蘇茂、周建立永子紆為梁王,保垂惠。

冬十二月,上幸舂陵〔一〕,祠園廟,大置酒,與舂陵父老故人為樂。

〔一〕東觀記、范書均作「冬十月」,袁紀恐誤。

遣岑彭、傅俊、藏宮擊秦豐。秦豐拒漢軍於鄧,彭等數月不得進。上數以讓,彭乃令軍中曰:「明旦軍會和成。」〔一〕陰逸囚。豐聞之,悉引軍西邀彭。彭乃直襲黎丘,黎丘震駭。豐遽歸救之,彭逆擊,大破之,遂圍黎丘。乃封彭為舞陰侯。

〔一〕鈕永建曰:「岑彭傳作『明旦會擊山都』。按和成郡,王莽分信都,建之在河北。是時用兵南陽,不相及也。攷山都縣屬南陽郡,舊南陽之赤鄉,秦以為縣,故城在今襄陽(說本章懷注)。紀文恐有誤。」鈕說是。而「分信都」當是「分鉅鹿」之誤。又按范書光武帝紀,此事系於建武三年七月,在光武幸舂陵之前,袁紀恐誤。

初,汝南人田戎起兵南郡〔一〕,眾數萬人,屯夷陵。謀將降漢,戎妻兄辛臣,反覆人也,乃圖彭寵、張步、董憲、劉永、李憲、公孫述、隗囂、劉芳所得郡國,云:「洛陽所得地如掌耳,且案兵觀形勢,何遽降哉?」戎曰:「吾眾不如秦豐,豐猶為征南所圍,而況吾乎?降決矣!」乃順江入沔,將降岑彭,使辛臣與長史留守。臣盜戎珍寶及善馬,從陸道晨夜詣彭曰:「謹說戎降。」戎在後方到,因從彭營與戎書曰:「岑將軍已奏我封五千戶侯,虛心相待,願急來,無拘前圖。」戎令臣留守,而先至封侯,既以疑之矣;又長史檄至,知臣盜寶物善馬,猶是益猜,復反。彭擊戎,破之,還屯夷陵。

〔一〕東觀記曰:「田戎,西平人,與同郡人陳義客夷陵,為群盜。更始元年,義、戎將兵陷夷陵,義自稱黎丘大將軍,戎自稱埽地大將軍。」按續漢郡國志,西平屬汝南郡,夷陵屬南郡,故曰汝南人田戎起兵南郡。

隗囂遣使詣闕,上甚悅。素聞其聲,虛心相待,每報答之,常手書稱字〔一〕。

〔一〕按范書隗囂傳曰:「光武素聞其聲,報以殊禮,言稱字,用敵國之禮。」於時光武專意東方,無暇西顧,故不欲遽正君臣之禮,稱字自謙,以安撫隗囂,借其聲望,以綏西州。又手書,惠棟曰:「鄭康成曰:『手猶親也。』漢詔令皆人主自親其文,故第五倫讀詔書而歎息也。」

是歲,彭寵自立為燕王,李憲自稱天子。

四年(戊子、二八)

春正月甲申,大赦天下。

耿況、耿舒取軍都,彭寵之邑也。於是更封況為隃〔麋〕(靡)侯〔一〕,舒為牟平侯。

〔一〕據兩漢志及范書耿弇傳改。

祭遵、耿弇擊張豐,豐功曹執豐降。初,豐好方士,方士言豐當作天子,囊盛石〔繫〕(擊)豐肘〔一〕,云石中當出玉璽。豐信之,故反。豐臨當誅,遵掾為破其石,豐乃歎曰:「死亡所恨。」〔二〕

〔一〕據南監本改。

〔二〕亡通無。

上使耿弇拒彭寵,弇上疏曰:「大兵未會,臣不能獨進。且臣家屬皆在上谷,京師無骨肉之親,願得還洛陽。」上報曰:「將軍出身為國,功效尤著,何嫌何疑,而求徵乎?其勉思方略,以成功業。」耿況聞弇求征,乃遣少子國入侍,上以為黃門侍郎。

初,上訪博通之士於司空宋弘,弘薦沛國人桓譚,以為才學博聞,幾及劉向、揚雄,召拜議郎給事中。上令譚鼓琴,奏其繁聲,乃得侍宴。弘聞之大恨,伺譚出時,正朝服,坐府上,遣召譚。譚到不與席,讓之曰:「吾所以薦子者,欲令輔國以道德也。而今數進鄭聲,亂雅頌,非中正者也〔一〕。能自改耶?不然正罪法。」譚頓首辭謝,良久乃遣之。後召群臣會樂,上使譚〔鼓琴,譚〕見弘失其度〔二〕。上怪而問之,弘乃離席,(上)免冠謝曰〔三〕:「譚臣所薦達,不能以忠導主,而令朝廷悅鄭聲。臣前召以責之,臣之罪也。」上謝弘,使譚反其服〔四〕,後遂不復令給事中。

〔一〕李賢曰:「論語孔子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史記曰:『鄭音好濫淫志也。』」按雅樂乃周代奴隸主貴族之音樂,曲調呆板而單調,完全為西周等級制服務,多於宗廟祭祀或國家典禮上演奏。其以和平中正、莊嚴肅穆為准則,故被稱作正聲。鄭聲乃社會上流行的俗調,多為民間小調,曲調清新流暢,富於變化,故又被稱作繁聲。儒家從維護封建道德觀念和等級秩序出發,有意抬高雅樂,斥鄭聲為淫聲,既反映出音樂發展上守舊與革新的鬭爭,也表現出政治上保守與進步的鬭爭。當然鄭聲中的消極因素,也被統治者改造利用,成為他們淫蕩放逸的工具,或成為麻痹勞動人民意志的武器,則又當別論。

〔二〕據陳澧校補。

〔三〕東觀記、范書均無「上」字,明系衍文,故刪。

〔四〕禮記擅弓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故有舊君反服之禮也。」

是時天下草創,政治未立,譚既見退,上疏言時宜,曰:

國之廢興,在於政事;政事得失,在於輔佐。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治合世務;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秉國之君,俱欲興化建善,而治殊事異者,所謂賢者異也。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為防,威德更興,文武迭用,然後政調於時,而躁民可定也〔一〕。昔董仲舒言:「治國譬若張琴焉,小不調者可因而就和也。及至大差謬則解而更張之。」〔二〕夫更張難行,而拂眾者亡,是故賈誼以才逐,晁錯以智死〔三〕。雖有殊能而莫敢談,懼於前事也。

〔一〕惠棟曰:「周易曰:『躁人之詞多。』躁人,謂私議國政之人。」

〔二〕漢書董仲舒傳曰:「竊聞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當更張不更張,雖有良工不能善調也;當更化而不更化,雖有大賢不能善治也。」

〔三〕賈誼以漢興二十餘年,宜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乃草具儀法奏之。文帝謙讓未皇,然法令所改定,及列侯就國,皆誼發之。文帝欲以誼任公卿,周勃、灌嬰、張相如、馮敬之屬皆害其才而毀之。誼遂見疏而徙為長沙王太傅。又晁錯為太子家令,號曰智囊。景帝即位,力主削藩。吳楚七國反,以誅錯為名,錯遂衣朝服腰斬於市。事並見史漢二書。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天下之姦,又皆合眾人之所欲,大抵取便國利事則可矣。書奏,不省。

是時天子方篤於讖,而譚雅不善之,又以功賞薄,故令天下不時定。復上疏曰:

臣前獻策,未有詔報,不勝憤懣,復言其過。蓋天道性命,聖人難言也。自子貢等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一〕?或收古之圖書,增益造飾,稱孔子並為讖記,以誑誤人主,可不抑遠之哉!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冑之臣。今聖朝以興復祖統,為民臣主,而四方尚有未盡降歸者,此權謀未得也。臣譚伏觀陛下之用人,其說士則無異略奇謀若酈生、隨何者,將帥則無勇智習兵若韓信、吳起者。其降下,無大恩重賞以誘其後,至或虜奪財物,使各生狐疑,連歲月而不解。古人有言:「皆知取之〔為〕(而)取,莫知與之〔為〕(而)取。」〔二〕陛下若能輕爵祿,與士大夫共之,而勿愛惜,則何招而不至,何說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征而不剋!如此則能以狹為廣,以遲為速,亡者復得矣。

〔一〕論語公治長篇曰:「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二〕按范書桓譚傳「而」皆作「為」。老子曰:「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史記管晏列傳曰:「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作「而」不辭,故據以改。

由此上逾不悅。

譚字君山,有雋才,博覽無所不見,不為章句訓詁,皆通其大義〔一〕。數從劉歆、揚雄稽疑論議,至其有所得,歆、雄不能間也。好音樂鼓琴〔二〕,性簡易,不修廉隅〔三〕,頗以此失名譽。嘗疾俗儒高談弘論,不切時務,由此見排擯。哀平間,位不過郎,然王侯貴人皆願與之交。王莽居攝篡弒之間,天下諸儒,莫不競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嘿然無言〔四〕,官止樂大夫〔五〕。

〔一〕范書桓譚傳作「皆詁訓大義,不為章句。」漢代習今文者重章句,習古文者重訓詁。桓譚非毀俗儒,不為章句,尤好古學,志在訓詁通大義。袁紀紀文有誤,「訓詁」恐當移至「皆」字下。

〔二〕桓譚新論曰:「揚子雲大才而不曉音,余頗雜雅摻而更為新弄。子雲曰:『事淺易善,深者難識。卿不好雅頌,而悅鄭聲,宜也。」

〔三〕禮記儒行篇曰:「近文章,砥厲廉隅。」廉者,稜也;隅者,角也;廉隅者,言品行端正,威嚴有志操也。范書本傳作「不修威儀」。

〔四〕顧炎武日知錄曰:「按前漢書翟義傳,莽依周書作大誥,遣大夫桓譚等班行諭告當及位孺子之意。還,封譚為明告里附城。是曾受莽封爵,史為諱之爾。光武終不用譚,當自有說。」師古曰:「明告者,以其出使能明告諭於外也。附城,云如古附庸也。」按王莽傳,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

〔五〕新論見微篇、祛蓛篇作「典樂大夫」,范書本傳作「掌樂大夫」。

袁宏曰:桓譚以疏賤之質,屢干人主之情,不亦難乎?嘗試言之:夫天下之所難,難於干人主之心。一曰性有逆順,二曰慮有異同,三曰情有好惡,四曰事有隱顯,五曰用有屈伸,六曰謀有內外,七曰智有長短,八曰意有興廢。夫順之則喜,逆之則怒;同之則欣,異之則駭;好之則親,惡之則疏;過之欲隱,善之欲顯;屈者多恥,伸者多怒;語伏在內,志散在外;所長必矜,所短必〈郄,去"阝"〉;愛之欲興,憎之欲廢,此皆人君非必天下之正也。人臣所以干人君者,必天下之正也。然而八者之間,禍福不同,不可不察也。夫一人行之,萬人議之,雖人君之所資,亦人君之所惡也。百姓有心,一人制之,雖百姓之所賴,亦百姓之所畏。而干人君之所惡,求其必入,天下所難也。縱不致患,於其胸中,固未能帖然也。故有道之君,知所處之地,萬物之所不敢干也。故柔情虛己,布其腹心,引而盡之,常恐不至,而況抑而劾之,使其自絕哉!

自三代已前,君臣穆然,唱和無間,故可以觀矣。五霸秦漢,其道參差,君臣之際,使人瞿然。有志之士,所以苦心斟酌,量時君之所能,迎其悅情,不干其心者,將以集事成功,大庇生民也。雖可以濟一時之務,去夫高尚之道,豈不遠哉!

夏四月,吳漢擊五校賊!追之至東郡、平原,又破之〔一〕。

〔一〕范書吳漢傳曰:「擊破五校賊於臨平,追至東郡箕山,大破之。北擊清河、長直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與袁紀稍異。又馮班曰:「校者,營壘之稱,故謂軍之一部為一校。」

鬲縣五姓反,逐其守長。諸將曰:「朝擊鬲:暮可拔也。」漢怒曰:「敢至鬲下者斬!使鬲反者,守長罪。」移檄告郡,〔使〕(牧)收守長〔一〕,欲斬之。諸將皆竊言:「不擊五姓,反欲斬守長乎?」漢乃使人謂五姓曰:「守長無狀,復取五姓財物,與寇掠無異,今已收〔繫〕(擊)斬之矣。」〔二〕五姓大喜,相率而降。諸將曰:「不戰下人之城,非眾所及也!」

〔一〕黃本無「收」字,蔣本同南監本。按時州無刺史,郡亦不當稱牧。范書作「使收守長」。牧使形近易訛,袁紀「牧」當作「使」,諸本皆誤。

〔二〕擊、繫形近易訛,作「擊」不辭,故改。

嘗有寇夜攻漢,軍中驚擾,漢堅臥不動。軍中聞漢不動,皆還按部,漢乃選精兵夜擊,大破之。

是時泰山豪傑與張步連兵,漢言於上曰:「非陳俊莫能安泰山也。」於是以俊為泰山太守,行大將軍事。步聞之,遣兵迎俊於嬴下,俊擊,大破之。因攻下諸縣,遂定泰山。

五月,上幸盧奴。初,上征彭寵,過盧奴而還。諸將問吳漢曰:「敵未破而上還,何也?」漢曰:「陛下曉兵,還必不虛。」上告諸將曰:「狡賊出魏郡,在人後,故還也。」

六月,上幸譙〔一〕。

〔一〕范書光武帝紀作「七月丁亥」。

王霸、馬武攻垂惠,蘇茂將兵救之。馬武與戰不利,從霸求救。霸閉營不出,軍吏爭之。霸曰:「賊兵精銳,其眾又多,吾吏士心恐,而武軍挫退,此敗道也。今堅閉,示不相救,武軍困急,其戰自倍。賊眾疲勞。吾以精兵乘其弊,乃可剋也。」賊果大出,合戰良久,霸出精騎擊其後,賊皆破走。茂復求戰,吏士皆曰:「賊前已破,今易擊也。」霸曰:「不然。蘇茂遠來相救,糧食不足,以久留故挑戰,冀得一切之勝耳〔一〕。今閉營休士,而勝可全。所謂不戰而詘人兵,善之善者也。」〔二〕遂閉門堅守,勞賜吏士。城中數出挑霸,霸不動,茂果引兵去。

〔一〕劉向戰國策序曰:「戰國之時,居德淺薄,為之謀策者,不得不因勢而為資,據時而為畫,故其謀扶急持傾,為一切之權,雖不可以臨教化,兵革救急之勢也。」按此乃蘇茂因軍糧不足,故求速戰,為一切之權,以圖萬一之幸耳。

〔二〕見孫子兵法謀攻篇。「詘」作「屈」。

秋八月,上幸壽春。

馬武、劉隆圍李憲於舒。

彭寵圍薊,朱浮不能守,單馬奔京師。尚書令侯霸奏浮構成寵罪,敗亂幽州,不能伏節死難,與寵相拒,罪當誅。上赦之。

冬十月,上幸宛〔一〕。

〔一〕范書光武帝紀作「十一月丙申」。

朱祐、耿植圍秦豐。

岑彭、傅俊擊田戎於美陵,戎破走入蜀。彭遣積弩將軍傅俊至江南,偏將軍房兗至交州〔一〕,班行詔書,陳國家威德。於是交州牧鄧讓、蒼梧太守杜稷、交趾太守楊光,更始所用也,皆上書貢獻,江南郡縣亦信使通焉〔二〕。

〔一〕按范書岑彭傳,「房兗」作「屈充」。

〔二〕按范書岑彭傳,「杜稷」作「杜穆」,「楊光」作「錫光」,「亦信使通焉」作「於是江南之珍始流通焉」。又按華陽國志卷二漢中志曰:「魏興郡本漢中西城縣。哀平之世,縣民錫光字長沖,為交州刺史,徙交趾太守。王莽篡位,拒郡不附。更始即位,正其本官。世祖嘉其忠節,徵拜為大將軍朝侯祭酒,封鹽水侯。」又三國志吳志薛綜傳亦作「錫光」,袁紀作「楊光」,誤。

十二月上幸黎丘。詔〔豐〕〔一〕,秦豐出惡言,朱祐等急攻之。豐將妻子降祐,檻車送洛陽。大司馬吳漢劾祐曰:「秦豐狡猾,連年固守。陛下親踰山川,遠至黎丘,開日月之信,而豐悖逆,天下所聞,當伏誅滅,以謝百姓。祐不即斬截,以示四方,而廢詔命,聽受豐降,無將帥之任,大不敬。」上誅豐,不罪祐。

〔一〕據范書朱祐傳及陳璞校改。

是冬,馬援為隗囂使來。

援字文淵,茂陵人。長兄況最知名〔一〕,為河南太守,封窮虜侯。〔次〕(況)兄余〔二〕,中壘校尉,封致符子。次兄員,增山連率〔三〕,皆二千石封侯。援少有大志,諸兄奇之。年十餘歲,平陵朱勃與援同年,能說韓詩,援纔能書,退有慚色。況謂援曰:「小器速成,朱勃智能盡於今日矣。後成人知謀,眾事皆從汝稟受,勿畏也。」援以況欲獎勵己,內以為不然焉。援受齊詩數年〔四〕,意不能守章句,乃辭況,欲至邊郡畜牧。況曰:「汝大才,當晚成〔五〕。良工不示人以璞,且從所好。」治裝未辦,會況卒,援行喪期年,常不離墓。時朱勃以試守渭城宰,援獨言:「朱勃終當何時稟仰我!」頃之,或薦援有大略,由是為曹督郵〔六〕,送罪入司命府〔七〕,援皆縱遣之,因亡命北地,以畜牧為事。援父嘗為牧帥令,兄員為護〔苑〕(宛)〔使〕(吏)者〔八〕,故人賓客多從之。轉安定、天水、隴西數郡,豪傑望風而至,賓客自環嘗數十人。援田畜日廣,羊五、六千頭,馬數百群,穀萬斛〔九〕。乃歡曰:「凡殖財者,貴以施也,不則守錢奴耳。」乃散以賑昆弟舊故,乃還至長安。

〔一〕東觀記曰:「況字君平。」

〔二〕東觀記曰:「余字聖卿。」蔡邕集曰:「余為中水侯。」按援三兄,況、余、員也。余乃況之弟,紀文上既言「長兄況」,余上得復言「況兄」,次況形近而訛,故正之。

〔三〕東觀記曰:「員字季主。」增山連率,即上郡太守也。

〔四〕東觀記曰:「受齊詩,師事潁川蒲昌。」惠棟曰:「前書云:蒲昌字君都,受詩于匡衡,為詹事。」按「蒲」或作「滿」,誤。

〔五〕老子曰:「大方無隅,大器晚成。」

〔六〕范書馬援傳作「郡督郵」。東觀記亦同。續漢百官志「皆置諸曹掾史」下引本注曰:「諸曹略如公府曹,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故亦稱「曹督郵」。

〔七〕李賢曰:「王莽置司命官,上公以下皆糾察。」

〔八〕李賢注引續漢書:「自援祖賓,本客天水,父仲又嘗為牧帥令。是時員為護苑使者,故人賓客皆依援。」袁紀「宛」、「吏」當分別是「苑」、「使」之誤,故正之。

〔九〕范書馬援傳作「數萬斛」。

王莽末,盜賊起,求雄傑之士,援與。原涉為穎川太守,援為漢中太守〔一〕。適至官,王莽敗,員亦亡去增山,俱之梁州。會隗囂冀用援為綬德將軍。

〔一〕范書馬援傳曰:「莽從弟衛將軍林廣招雄俊,乃辟援及同縣原涉為掾,薦之於莽。莽以涉為鎮戎大尹,援為新成大尹。」又按漢書游俠傳,王莽末,東方兵起,莽拜涉為「鎮戎大尹天水太守」。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按王莽改天水曰鎮戎,太守為大尹。既云鎮戎大尹,不當更云天水太守,疑本注文,後人誤入正文。」錢說是。袁紀作潁川太守,誤。又新城大尹即漢中太守,依袁紀前例,亦當從莽稱。

而公孫述稱帝於蜀,囂意未知所附,乃遣援南視述。素與援舊,以到當握手相迎也,乃盛陳陛戟見援〔一〕,語言未悉,延援就客館。述備威儀,會百官,為援立舊交之位。述罄折而入〔二〕,鸞旗旄騎,警蹕〔就〕車,盛器服,賓客甚盛〔三〕,欲留援。援曰:「天下雌雄未定,公孫不吐哺走迎國士〔四〕,與圖成敗,乃修飾邊幅,如偶人形,此何足久留乎?」數月辭去。還謂囂曰:「子陽若井底蛙〔五〕,妄自尊耳,不如專意東方。」

〔一〕范書馬援傳曰:「援素與述同里閈,相善,以為既至當握手歡如平生,而述盛陳陛衛,以延援入。」東觀記與范書大同小異。疑袁紀多有記脫。「素與援舊」恐當作「援素與述舊」,「乃盛」上又恐脫「述」字。

〔二〕李賢曰:「磬折者,屈身如磬之曲折,敬也。」罄同磬,石制敲打樂器也,作》形。

〔三〕據東觀記及范書補。范書「賓客」作「官屬」。

〔四〕史記魯世家曰:「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於天下亦不賤矣。然我一沐三捉髮,一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子之魯,慎無以國驕人。』」

〔五〕典出莊子秋水篇。

於是遣援與拒蜀侯國遊先俱奉章詣京師。初到,召詣尚書。有頃,中黃門一人引入,時在宣德殿。援拜,上大笑曰:「卿遨遊二帝間,見卿大慚。」援頓首辭謝,因曰:「當今之世,不但君擇臣,臣亦擇君〔一〕。臣與公孫述同縣,少有娛。臣前至蜀,陛戟乃見臣。臣援異方來,陛下何以知臣非刺客姦人,而簡易若是?」上復大笑曰:「卿非刺客,顧說客耳。」援對曰:「天下傾覆,盜賊自立名姓者不可勝數。今得見陛下,寥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上壯之,使從征伐,每召見讌言,夜至天明。援才略兼人,又好縱橫之畫,故未得官,待詔而已。

〔一〕見晏子春秋內篇。

上遣太中大夫來歙持節送援、國遊先至長安。怨家殺遊先,其弟為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即與援俱還長安〔一〕。

〔一〕按通鑑考異引袁紀曰:「援與拒蜀侯國遊先俱奉使,遊先至長安,為仇家所殺;其弟為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與援俱還長安。」與今本異,乃節略過甚所致。今本既云俱至長安,何復還長安之有?按范書隤囂傳曰:「初,囂與來歙、馬援相善,故帝數使歙、援奉使往來。」則今本「與俱還長安」之「長安」,恐是「隴西」之誤。歙必請光武允其與援俱往,一則向囂宣喻光武招納之意,二則安撫雲旗將軍思兄之念,方與事理相合。又范書「國遊先」作「周游」,二者未知孰是:通鑑標點者據范書將考異所引之「國遊先」斷作「國游」,失袁紀之舊矣。而惠棟後漢書補注引此文,又於『先』下加『生』字,尤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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