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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结婚十年

关于我(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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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一切,其实是无须向人申诉的,不过我有一种心直口快的坏脾气,话在胸中淤塞得长久了,不吐不快,想想还是趁这次印新书的机会,把它原原本本地说一番吧。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也乐于平凡,初无什么出类拔萃的大志。在念书的时候,因为家里穷,学校所在地又偏僻,没有什么可消遣的,只得看些书,而所看的书又是新文艺居多数,于是也就试着投稿,居然有几篇被采用了,心中自然高兴,但决没有做一个终身写作者的愿望,这是我写文章的开始。

在三十一年冬,夫妻不幸反目了,连最低限度的生活费都拿不到。那时候大的孩子是七岁,小的孩子尚在襁褓中,一家五口连娘姨在内都要我设法养活,当时我也想找个中学教书的职业,然而人家嫌我没有毕业文凭,碍难留用。好容易靠一个朋友帮忙,在某私立中学弄到一个代课教员的位置了,说明下学期可以正式聘用,我是只要有薪水可赚,代课与正式的名份差别倒是不计较的;不料到了第二学期,那个中学的校长到内地去了,遗缺由我的一位至亲长辈升任,这位长辈乃是个善于避嫌疑的正人君子,他做了校长以后除把自己的几个女儿侄子辈统统发表为公费生后,想到人言可畏,便把我的代课教员一职取消了。“你是一个现成的少奶奶,又何必辛辛苦苦出来赚铜钿呢?”他说。

我失业了。要在社会上找一个立锥之地,真是不容易的,丈夫的回心转意既迟迟不可期,而孩子们嗷嗷待哺的情形倒是不容忽视,如何是好呢?我只得又想到投稿了。

这时候上海已成为沦陷区,所谓正义文化人早已跟着他们所属的机关团体纷纷避往内地去了,上海虽有不少报章杂志,而写作的人数却大为减少起来,我试着去投稿,自然容易被采用了。我投稿的目的纯粹为了需要钱,虽也略受朋友怂恿,我知道此乃人家对我的好意,替我设法解决吃饭问题哪。不过我在以前写文章署名总用“冯和仪”的,从那时起便改用“苏青”了,倒也不是怕有什么罪行 会给地下工作同志调査去,因为当时我的确从未听见过有这么一个组织的名称,更不知道他们究竟钻在地下第几层。总之我是因为不大愿用真姓名,所以才用这个新笔名的。我的意思大概是预备把卖稿当做一个短时期的生活方法,不久以后仍希望能有固定的职业,有固定的收入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

文章愈写愈多起来了,“苏青”这个名字也渐渐的有人知道了,而我所想找的固定职业还是没有找到,于是,我只好死心塌地地做职业文人下去了。在这里我还要郑重声明:当时我是绝对没有想到内地去过,因为我在内地也是一个可靠的亲友都没有的。假使我赶时髦似地进去了,结果仍旧卖文,而且我所能写的文章还是关于社会人生家庭妇女这么一套的,抗战意识也参加不进去,正如我在上海投稿也始终未曾歌颂过什么大东亚一般。

我的文章是我的文章,发表在什么地方只得由它去吧。据说艺术家之类是应该“爱惜羽毛”的,但我实实在在却只求果腹,换句话说便是“吃饭第一”,试问身先不存,毛将焉附?这也是古人曾经说过,不是我自己杜撰出来的。

后来我也出过书,是自己印的,总算承读者不弃,让我稍稍赚些钱。我的书先后共有四本,第—本是三十三年四月出版的《浣锦集》,共计散文五十余篇,计二十余万字;第二本是同年七月出版的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计十余万字;其他尚有《涛》与《饮食男女》两本是在次年出版的,也即是所谓胜利到来的一年了。当时卖书所得的钱自然是“储钞”,这大概就是我后来大受攻击的原因;不过在事实上我对于储钞倒也并没有什么偏爱,只为当时在上海购米买煤非用此钞不可,我既不肯饿死在黄浦滩上,又怎能义不使用伪币呢?就是胜利后半年之中,我的书款也还是法币、关金与伪钞兼收的,现在自然只收前二者了。以后若果发行“孙票”或什么的,我亦从众取用无闲言,先此声明一下,免得将来再招骂。

储钞二百折一的换成法币了,身为沦陷区人民之一的我,经济方面自然大为拮据起来。同时售书方面发生波折,据说在某一个清晨,有某某团团员数人,在某报摊上取去了几本《结婚十年》,说是这书有毒素的,且让我们拿去看一看再说。报贩哭丧着脸来对我讲了,要我承认这笔损失帐,我不能断定这是他掉花枪呢还是真有其事,总之是毫无佐证的,我不能吃这个亏。于是我便通知他们,谁不愿卖这本书的,可以退还给我,点明册数付现钞,决不少你们半文钱。这样陆续便退下了一千多本,我也照数全收,堆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料过了几天他们又说此书是“色情的”,与政治无关了,书贩们纷纷再来批购,说是内地来的人很爱读此书,我又收回了全数现款,风潮总算过去了。

其间也有许多小册子对我作个人的攻击,加上连环图画,绘得恶形恶状的。千篇一律的话大概是讲到私生活之类,例如与某某有关系啦,借什么敲一笔大竹杠啦,以后又广蓄面首啦……把一个艰苦写作的女文人当做放荡不堪的妖妇来描写,在我简直是梦想不到的事。于是大部分人以耳代目,“苏青”两字遂为人所不齿,连带一般冰清玉洁的女作家都遭殃,普遍的被人当作讥笑的对象。记得有一本《前进妇女》里索性老实不客气的称我为“文妓”,主张要求国府“严惩”,罪状据说是:“霸占文坛,造成一种荒糜的文风……奴化上海妇女的思想,麻木反抗的意识,使人们忘却压迫,忘却血的现实”云云。文章的结尾还说应该“销毁她的旧作,禁止这类含有毒素的书籍的发行和流通”,这倒使我着实吃了一惊——非为别的,乃恐断绝生计事大,身边尚有幼儿三名须养活也。结果总算此本刊物销路不广,而且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创刊以后便没有下文了,国府要人来不及注意,因此拙作尚得苟延残喘迄今,亦云幸矣。

至于一般小报的妙论,更是说不尽了。不过我对于它们倒还相当谅解,因为它们本来是“如此这般”的,现在仍旧把我如此这般说,只要于它们的销数有些好处,我是虽非君子却也乐于成人之美。它们专谈我或旁及于我的东西剪集起来可以贴成数巨册,可惜我也没有如此做,因为这种“鳞爪”留起来毕竟也算不得什么荣宗耀祖之事。有几段我看了也大笑,仿佛这是在谈别人的事,如“苏青听见胜利和平了便大哭三日夜,眼泪哭出十大缸”啦,或“苏青把家具什物整整装了六辆卡车不知逃往何处去”啦,其实我自离婚后便住在目前所住的公寓里,即没有大量金条去顶屋,虽欲乔迁安可得乎?有一个时期的确不大出来玩,原因是舍不得车钱,故不克每日挨门造访各小报馆说是:“苏青在这儿呢,没有逃走掉……”

分析所有谩骂的种类,大概不外乎:

(一)丑诋我之文章为色情作品者,这也不仅小报界诸公是如此说,就是《文汇报》三十四年九月六日创刊号也有这么一段:“……至于色情读物,年来更见畅销,例如所谓女作家苏青和xxx,她们颇能在和平作家一致的支持下引起了上海人普遍的注意,其实她们的法宝只有一个:性的诱惑!”我很奇怪自己的作品里面什么地方是含有“性的诱惑”的,找来找去找不到,后来还是看到别处所引述几段,如:“女人爱男人的最小部分”啦,“正待入港,未知深浅”啦,大概就是所谓色情句子的代表了,这就怪不得有人说某女作家对于文学上没有什么贡献,对于生理学上倒是颇有贡献的。殊不知我的四本书里却是绝对没有这些警句,殊未便掠人之美,这是应该声明的。也许稍稍相似一些倒也有这末一句的,就是我说:“女子不大可能爱男人,她们只能爱着男人遗下的最微细的一个细胞——精子,利用它,她们于是造成了可爱的孩子,永远安慰她们的寂寞,永远填补她们的空虚,永远给与她们以生命之火。”原文所说“只能爱男人遗下的最微细的一个细胞”所指乃是孩子,改成“爱男人最小的一部分”,似乎是说某部分了,相差自然很远的,这就无怪乎未读过原文的人的误会了。

(二)因文章意义的误会而想象我日常生活很浪漫者。譬如我说一句:“现在职业妇女的待遇真是太菲薄了,简直还比不上一个普通的妓女。”于是有人便说“苏青羡慕做妓女”了。再传又成为“苏青已经做妓女”。又因妓女不免可以发些财,造谣的人似乎心有所不甘,这就转为“苏青做妓女而没有人要”了。没有人要似乎就是丑陋之故,于是把我写得很不堪,许多小报小册子不知从何时起又说我是缠过脚的,于是又有“攀落知多少,年来受折磨,行时行坐时呵,瞌着砖头一块手频搓”等妙词来了。然而在事实上,不但我自己生来未裹过脚,连我的五十多岁老娘也是六寸圆肤,从没有“鞋裁革”“袜裹罗”这种旖旎风光的,合并声明如上。还有一点附带在此提几句,便是以前似乎还也有些报章杂志说我“沉默寡言笑,举止端庄”“服饰大方入时”云云,自然这也是谬赞之辞。不料胜利以后“艳秘”“秽史”等小册子流行起来了,一般人对我的印象大变,甚至于有人拟之为:“马寡妇开店”中的马寡妇,也有人破口大骂为“劳合路上的夜莺都不如的”,想见其振笔直书时之怒发冲冠样子,若是对面骂起来,一定会唾沫四溅的,想想还是听之为妙,好在事实上我也始终没有去过劳合路,更没有在夜宿店中勾引过正人君子如狄仁杰之流,于心无愧,笑骂且由他去笑骂罢了。再说得通俗一些,便是当他“放屁”。后来又有些人从所传关于我的品行的不堪而联想到面貌衣饰之不堪,幸而我虽然生得难看,却是什么残疾也没有,麻皮,歪嘴,独只眼之类的绰号毕竟加不到我的头上来,于是就在一句笼统的“不好看”的定评下细细挖苦服装了,譬如我在夏天穿一件白纺绸衫,下系蓝色西装裙,这原是顶普通的打扮,就算外国老太婆穿了这套衣裙也不会贻笑大方的,然而却有洋场才子替它定名曰“童装”,苏青穿了童装赴宴,自然是笑话了。又如冬天怕冷,穿了套流行式样的丝棉袄裤,是黑缎略添碎花的,闲坐在家中穿穿想也无碍观瞻吧。不知道哪位仁兄驾临,给他瞧见了,念头一转便存心由此处捞回车钱,说是“苏青的冬装是顶希奇的,大红大绿,像唱梨花大鼓的姑娘一般”。令人读了啼笑皆非。因此我常把照片附印在各本书的前面,并不是不知道“藏拙”而愿意“献丑”,不过想表明一下“桀纣之不仁,未如此之甚也”的意思。

(三)最恶毒的一种,就是必欲置我于死地而后快,不仅想把我骂下文坛而已的人,他们即如上述所谓“敌人投降了苏青大哭三日夜”派,仿佛我是一向受敌人豢养的,所以敌人去了我便号啕大哭,哭出几大缸眼泪来还不肯罢休。是的,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适逢其时”,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选定这个黄道吉期才动笔的。我没有高喊打倒什么帝国主义,那是我怕进宪兵队受苦刑,而且即使无甚危险,我也向来不大高兴喊口号的。我以为我的问题不在卖文不卖文,而在于所卖的文是否危害民国的。否则正如米商也卖过米,黄包车夫也拉过任何客人一般,假使国家不否认我们在沦陷区的人民也尚有苟延残喘的权利的话,我就是如此苟延残喘下来了,心中并不觉得愧怍。至于一般骂我的人呢,虽然他们是在“笔名”的掩护下,我们也略能窥得到他们的真面目,有些可说是比我有过无不及,有些虽然另有解释了,不过考査他们的工作成绩,套一句别人说的老话便是:“除了钻过防空壕外,也并未做过其他的什么地下工作。”其余还有两种惟恐我之不死的人,便是欠我书款的与同盗印我的著作者。那时候我到“文化街”去讨帐,他们就冷言冷语说道:“苏小姐你倒没事吗?”我说:“什么事情呢?”他们笑笑:“你的朋友不是都给抓进去了吗?”我说:“朋友的事又与我有什么相干?就是夷十族,瓜蔓抄也还轮不到我呀?照你这样说来,好像我也有连带被捕的可能了,如此我更要早些收齐欠款,以备必要时充公给国家。——总不能白白地好处了你呀!”盗印书的人大概也有这类心理,以为“如今你也奈何我不得”,殊不知在以前我也是奈何别人不得的,在胜利之前,华北不是大量的盗印《浣锦集》、《结婚十年》与《涛》吗?不过前次是盗印于敌国浪人之手,这次是盗印于祖国同胞之手罢了,据说这书是含有毒素的,然而他们还是乐于贩别人之毒,呜呼!

闲话休提。却说我眼看到四面楚歌,似乎天时地利与人和三者都没有,还是从此洗手不写了吧。然而事情却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先是有一位妇女界小领袖来对我说:要我代她写一篇文章,是恭维妇女界大领袖的。“现在且不必说明,”她谨慎从事地说:“渐渐的时机成熟了,我就替你吹嘘,把你的名字告诉她。她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她的……她的好朋友是党政要人。你若能得到她的支援,便一切不成问题的了。”原来是叫我替她做“地下工作”的,天晓得。我没有答应。不久那位妇女界小领袖又来了,说是妇女界大领袖已经知道我的名字,可是很不以为然。“她现在很忙,请她写文章的人很多。”她代为得意似地说:“可惜忙不过来。假如你能够代她写一些东西,署名用她的,稿费全给你,她也许渐渐地能够谅解你。”我为什么要得到她的谅解呢?也不希罕此区区稿费,因此又没有答应她。后来据说那个妇女界大领袖对我的印象很不好,动不动就向别人说:“苏青的文章是谁代写的?苏青的朋友是不是……?”原来她也是一个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的!

以后又有某大报的主持人来约我喝过几次咖啡,说是拟请我编副刊。“不过名字最好请你暂换一下,”他期期艾艾地说:“好在你们文学家最多笔名,换个把新的也是不在乎吧。”我觉得换笔名便是“心虚”的表现,以后或许愿意换,从前我也常换的,而在此时此地却偏偏换不得,事情就此告吹了。又有某新出的夜报叫我写文章,我因为前车之鉴,便预先声明笔名不改的,他们当时说:“好极了,我们正想借大名号召哩。”不料号召之后又来一大串骂,该报的上峰慌了,又同我商量换笔名,我的回答是:“文章可以不写,笔名不可更换。”结果又与他们闹得不欢而散了。还是我所深恶痛绝的小报不怕我的名字,又肯出较大稿费,我为了生活,也就替他们效劳了,眼看他们把我的文章排在“木匠强奸幼女”等新闻下面,未免心痛,但却顾不得,所以我每天拿到报纸,就把自己写的一段剪下,其他也不丢掉,在临睡之前读着消遣,仿佛全与我不相干,莲花原是出污泥而不染的呀。自然我也知道他们并没有什么好意,他们是想以我之被骂为多卖几张报纸打算的,正与大报之惟恐因我之被骂而影响他们的盛名一般,其各为损我利己则一也,我也不是甘为牺牲品,只因米珠薪桂,胜利不曾替我带来一些生活费,相反地物价更高了,我不得不在挨骂声中日以继夜地写下去。

有个文人觉得我实在笨得可以了,因此惋惜地说:“便改个名字又什么要紧呢?多少可以让别人平气些。你瞧许多沦陷区里写文章的人都纷纷改名了,只有你还是坐不改姓行不更名的苏青!”善意可感。不过我总觉得改名赖帐的方法是有些近乎掩耳盗铃的,苏青觉得《结婚十年》不应该写,便改名为“青苏”了,把《结婚十年》贬一眼说:“这是我的书?”试问见过作者近影的人肯不“嘘”而鄙夷之否?还是不想赖掉也罢,苏青就是在沦陷区中出过《浣锦集》及《结婚十年》等书的苏青,要看不要看我的文章,也就让他们去吧。

之后,这个问题不谈了,大家又集中于我的“小气”问题,于是又有“犹太作家”之称。犹太人曾经贪图小利而出卖耶稣,这类事情我从来没有做过。至于不肯滥花钱呢,那倒是真的,因为我的负担很重,子女三个都归我抚养,离婚的丈夫从来没有贴过我半文钱。还有老母在堂,也要常常寄些钱去,近年来我总是入不敷出的,自然没有多余的钱可供挥霍了。我对朋友不常请客,不过也很少跑到别人家里去吃白饭;我不请人看戏玩耍,不过人家邀请我,我总也是心领谢谢的次数居多。记得我在小学读书的时候,是寄宿的,课完毕了,人家回到宿舍里去吃糕饼,我家没有零食寄来,我不肯白吃别人的,又因为人家常常要好意送给我吃,麻烦不过,索性躲到操场角落里去看书了。如今侥幸有了一个蜗居,便不必上操场而可以安安稳稳地躲在房中,我的“不慷慨”并没有影响别人,别人又何必来讥笑我呢?至于讨书款,我的确是一分一厘一毫都不肯放松的,这是我应得之款,不管我是贫穷与富有。有几个店员常常对我说:“苏小姐,你还在乎这几个钱吗?”这话实在很不通的。我当然不便把油盐柴米帐以及房租付价单之类都带去给他们看,请他们审核一下我目前究竟是否需要钱;即使不需要吧,总也不见得便不应该讨了。书店要考虑的只是应该不应该付,应该付的帐就应该让我讨,这有什么犹太不犹太呢?就是顶慷慨顶受人崇拜的友邦总也不见得专送货色给人家而不收取应收的款项吧?还有无赖的书贩往往说:“今天没有,你一定要来,我便跟你进警察局去。”说毕拎起帽子,装出准备跟我走的样子。在他们的意思似乎是看准我犯着弥天大罪,决不敢自投罗网进警察局的。殊不知警察局我是早进去过了,就在失窃的那天,给人家再三盘问,惟恐我有谎报等情,后来虽不曾替我查出窃犯,或者是索性连查都没有查过,不过把失主扣押起来等事情幸而还不曾发生过,所以欠我书款的人一定要逼我报告警察局,我倒是不会害怕什么的。不管人家如何说我小气,我还是继续讨我应得的款项。即使我将来做了富人或阔太太了,也还是要讨的,若不要钱便干脆不出书,否则我行我素,决不肯因贪图“派头甚大”的虚名而哑子吃黄连的。我近来也学得精明了,我的精明只是自卫的,从来没有侵占过别人的利益,譬如说付帐吧,倒是顶爽气,从不曾少人一分一厘一毫,也没有挨过一天是一天的念头。这是我的做人的态度。

三四年以来,我是一向自食其力的职业女性。我也可能用不正当的手段换得较好的物质享受,然而我没有这样做过,因为我有自尊心及尊重别人的心。别人也许在公德或私德方面有亏,只要他待我不错,我总没有利用他的心。我不像一班聪明人的想法:“奸人的财产落得用,因为骗取了以后,仍旧是臭名声归于他的,好名声归于我的。”相反地,人家倒有利用过我,非法取过我的东西,例如失窃全部积蓄,使我陷入更穷之境,然而还有一班幸灾乐祸的文人说:“谁叫她平日如此小气的,如今一次给偷光了,活该!”简直是同小偷一孔出气的论调。

旧帐算下去永不会完,我也只好套句俗语说:“纸短情长”,还是打住了吧。今天是旧历元旦,家里冷清清的,没有一个人上门。我自己也只拜过三家年,一个是我所敬佩的祖辈先生,其他两家则是男主人在监禁中,太太及孩子们想也够凄凉的,我若不去了,她们不知道我是到处不拜年的,以为我乃势利或什么了,故我不得不去循俗行一番。但愿她们的丈夫明年平安无事了,我也就恕不再造府来“恭喜”,情愿自在房间里睡觉。周围的邻居们都是舞女及交际花居多,她们从去年年底起,便请客打牌的忙个不了,佣人赚了不少外快,大家算起收入时,我真愧对我家的沈妈。就是孩子们也没有添一件新衣,亏得天落雨,我告诉他们说还是穿旧衣服免得龌龊了,给人家听起来仿佛箱里还藏着什么小袍褂儿似的。这是一个辛苦写作的女文人应受的报酬吗?如此寂寞,如此凄凉地。假如我的私生活真如各小报小册子中所说敲过多少男人竹杠也就好了,至少可以买几只大爆竹来乒乓放几声出出气,让孩子们也可以眉开眼笑地拍手呵呵乐一阵,可惜的是我连这些爆竹费都仍须“小气”而舍不得花费,闷坐在阴冷的房里,我只好翻翻旧报,发觉里面所提起的“苏青”恐怕绝对不会是我,而是另外有这么一个很不堪的,然而实际生活却是比我可羡慕得多的女人!

《续结婚十年》快要出版了,我把这些话写在前面,知我罪我,也就在于亲爱的读者了。

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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