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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八卷)

第二十章 刘因 吴澄 赵孟頫 高克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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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刘因

从专意“明道”到东京执教

刘因(1249—1293),字梦吉,保定容城人。父述,性好儒学,元世祖中统年间任武邑县令,后以疾辞归。刘因三岁识书,过目成诵,六岁能诗,七岁能文,当与父亲有很大关系。

北方名儒砚坚落籍真定(今河北正定)后,在那里授徒达十余年。刘因师从砚坚,学业大进,为同舍诸生中之佼佼者。宋金两代文坛注重“以辨博长雄”的词章和“诞漫坐杂”的经义,“南北崇尚几无所分别”(《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五)。中统年间前后,经许衡、窦默、姚枢等人的提倡,在南方被公认为“正学”的程朱学说也规模日广地传播到北方。刘因对早年研习的“训诂疏释之说”本来就心存疑惑,这时更专心研读程朱诸书,后成为在北方名声仅次于许衡的理学传人。

在刘因以性理之学名闻北方的初期,他专以“明道”自任,颇有“笃志独行”的意向。他的家境贫寒,父母、祖父去世后长期无力安葬,后来在朋友帮助下始克襄事。在《癸酉(1273)书事》一诗里,他这样描写自己的经济状况:“娇儿索粟一钱空,怪见家人不忍中。我不怨天贫贱我,吾儿自合享吾穷。”(《静修集》卷一三)但他仍不愿苟合,“不妄交接。家虽甚贫,非其义,一介不取”。全祖望在《书刘文靖公渡江赋后》一文指出:“公卿过保定者众,闻因名,往往来谒,因多逊避,不与相见”(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三三)。他所以不愿涉足政治,很可能是因为在他看来,“以元开创规模言之”,“不足为辅”(《静修集》卷八)。至元中叶,忽必烈长期倚信以“理财”固宠的回回大臣阿合马,日益疏远“讳言财利事”的朝中儒臣。这应当是促成刘因采取超脱于政治的处世态度的重要原因。他在七律《读汉高帝纪》里批评西汉初年的朝政轻视儒术:“规模自袭挟书律”,“只知才到萧曹尽”(《静修集》卷二一)。其中所抒发的,不能不是对现实政治的感慨。刘因还反复以“夷皓”(伯夷和“四皓”)为诗作的主题,也无非是在表露自己不合时则甘于隐沦、“名书丹阙非吾望”的心迹。他用诸葛亮“静以修身”的名言额所居曰“静修”,大约也在此时。

至元十一年(1274),元朝下诏伐宋;大军浮汉入江,水陆并进,顺流而下。不到两年,宋亡。刘因颇伤宋朝为奸臣所误,拘留元朝国使以挑兵衅,终致国亡,遂作《渡江赋》以哀之。他曾欲南游江湖,览观南宋诸先儒名迹,但未克成行,反而北上易州(今河北易县),到当时辞官家居的何玮家馆课授徒。刘因自己说,他所以同意去何家,教书三年,主要是因为那里藏书很多,可以一遂“馆于藏书之家而肆其检阅”的宿愿,何玮曾参与伐宋之役,藏书中有不少是从南宋旧境携回的理学书籍,这些书在北方不易搜寻。

至元十九年(1282),权倾一时的阿合马被杀,元廷的政治斗争形势发生了变化。被蒙古、色目和汉族高级官僚中的汉法派所一致拥护的新政治领袖、太子真金,更加积极、直接地参与各种有关的政治活动,一时间在汉族士人中引起对于“朝政更新”的强烈乐观情绪。也就在同一年,真金因不忽木之荐,以太子燕王守中书令下教,召刘因赴都,擢拜承德郎、右赞善大夫。这时的朝野对真金改革朝政的过度希望,无疑也感染了刘因。他受教之后,“即与使者俱行”。时真金建学宫中,教近侍子弟读书。刘因抵京后,遂受命接替前任王恂,教学于东宫。未几,因继母感风疾,辞归省视;翌年母卒,乃丁忧家居。

重归隐沦由真金所发动的更新朝政的改革,还来不及等刘因母丧服除,就因与元世祖忽必烈政见不合而中途夭折。这次事件给予刘因很深的刺激,使他对于元朝政治再也不抱什么希望,而且反过来,对于自己轻易应诏、一聘而起十分后悔。他想起汉初吕后以卑辞厚礼迎四皓以侍太子(即汉惠帝),使刘邦以为太子得天下人心,如高飞鸿鹄,“羽翮已就,横绝四海”,因而不敢废之另立的故事,深感自己贸然卷入宫廷斗争的危险,因此竟吟出“一读《鸿鹄歌》,令人心胆寒”,“出处今误我,惜哉不早还”的沉痛诗句(《静修集》卷二《四皓二首》)。在应征而起的六年前,刘因写过一篇《退斋记》,在文中婉转地批评在政坛上进退无恒,认为许衡既然以“正道”自任,出仕从政,就不应复因道之难行而“以术自免”(《静修集》卷一八》)。对照刘因作《退斋记》的宗旨,亦更可见他对于自己竟然蹈许衡旧辙,追悔不已。关于刘因在继母去世后近十年中的隐居生活,史料甚为缺乏。他有词《太常引》云:“红尘尽处,白云堆里,高卧对青山。风味似陈博,休错比,当年谢安。”(《静修集》卷一五)其中所反映的是这个时期里他的心境。他无疑仍以写作和教书为业。当时流传有《四书集义》一书,是朱熹有关四书的问答与集注而为他人所汇辑者。刘因认为其太繁,且有牴牾处,于是另加采择阐发,撰成《四书集义精要》三十卷。他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李谦在刘因居丧期间曾拜访他,说他“形体癯瘁,须发颁白”(《静修集》卷首),这时他不过三十五六岁。到四十二岁这年,儿子又先他去世;这对他的精神和身体,不免又是一次大打击。

至元二十八年,刘因四十三岁。元世祖忽必烈杀权相桑哥,“朝政又一更新”(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八《刘因墓表》)。元廷以集贤学士的三品清要之职往征刘因。他绝不愿再仕,乃以疾固辞。

刘因在疾病缠身的最后两三年内,又写成《易系辞说》一书。至元三十年四月去世。元仁宗延祐年间赠翰林学士、资善大夫,追封容城郡公,谥文靖。其撰述流传至今者,有《静修集》、《丁亥集》、《四书集义精要》、《椟蓍记》、《樵庵词》等。

第二节 吴澄

家居授徒的大半生

吴澄(1249—1333),抚州崇仁人,字幼清,晚年又字伯清。友人程钜夫题其居屋为“草庐”,人称草庐先生。

吴澄出生在颇为宽裕的普通家庭。祖父吴铎追求举业,且好天文星历之学。吴澄的幼学发蒙,是在祖父指导下起步的,祖孙之间的感情联系甚深。他十六岁时,祖父赴抚州郡城参加乡试,因未能通过,一年后即溘然去世。十六岁那年他随祖父抚州之行,对其一生产生有重大影响。从当时在抚州临汝书院讲学的著名理学家程诏开(若庸)那里,他第一次接触到程朱学说。前十余年里,他孜孜以求的一直是声对词赋、记诵词章之学,“自以为所学止于是矣”,而“不知科举之外他有所谓学也”。此行后他恍然大悟,“先圣先师之所学者,固不止是”(《吴文正公外集》卷三《谢缪守书》、《谢张教》)。从此较系统地阅读理学家的著述,开始与程若庸的族子程钜夫相交往、切磋学问。

至元七年(1270),吴澄赴抚州乡试中选,时年二十一岁。从他后来写给主考官等人的信札来看,他虽也希望能在礼部试中式,“得直言天下事于大庭亲策之晨”,但志向不在仕途。吴澄的理想乃是“退而私居,博考载籍,力学圣贤”。翌年春,他赴省试不利,从此便断绝了角逐之念。下第这一年,他纂次旧作,题曰《私录纲领》,收录他接触理学以来自内心生发的感想杂识等,从而将弃举业之决心表露无遗。此后,他没有再参加南宋皇朝组织的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直到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吴澄维持读书授徒的家居生活已长达十五年之久。有好几年他曾迁居乐安,与当地的一名南宋贡士同隐居于布水谷。在此期间他校读考释《易》、《诗经》、《尚书》(今文尚书)、《春秋》、《仪礼》大小戴记、《孝经》等经典。

至元二十三年冬,奉元世祖忽必烈诏命到江南寻访名士的程钜夫到达抚州。这时吴澄刚从居父丧期满释服。程钜夫命郡县迎吴澄,至则强使出仕。吴澄以母老坚辞。程钜夫乃曰:“诚不肯为朝廷出。中原山川之胜,可无一览乎!”南北统一后,北游中原风物成为当时南人很普遍的向往。吴澄于是决定辞家出游。

他是享受着应征名贤的待遇乘驿北行的。至元二十四年春,他抵达大都。程钜夫又一次力图劝他入仕,仍以母老辞。他留在大都不过几个月,终于在年底南归。他的态度与当时羁留在大都的许多南宋遗士有殊。北方文人送别他的诗章里慨叹道:“群材方用楚,一士独辞燕。”

回到抚州以后,他仍然过着授徒、读书的生活,差不多又是十五年。在此期间,他曾到宜黄义塾教书;后应担任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使的程钜夫之邀去福州访问;几次游历龙兴(今江西南昌),在当地官学开讲,“听者千百,多所感发”。他在布水谷耕读时所校定的诸经,早由程钜夫之请被元廷誊录,藏国子监崇文阁,以备诸生览阅。

大德五年(1301),恰是在他居母丧服除翌年,元廷诏授吴澄应奉翰林文字、登仕郎、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这时他已不能再以母老为托辞了。在写给力荐他的江南行台御史中丞董士选的信中,吴澄表示了对当时儒者苟求苟得,“舐痔尝粪,何所不至”的厌恶情绪,并希望董士选理解他“以古之贤人君子自期,则其出处进退必有道矣”(《吴文正公集》卷七《复董中丞书》)。但是,不顾吴澄受诏不赴,次年春天元廷仍督迫邑里具驿舟,“敦遣”他赴京。吴澄被迫在秋季启行,十月至大都。然而在他到达京师之前,吏部已将去年授予他的官职作不赴任阙处理。很可能是这一缘故,吴澄抵京不久即欲归还。无奈河冻不可行,拖到下一年开春才得动身。

回到江西家中第二年,又有江西儒学副提举之命,仍不赴。几年之间,他潜心于校定邵雍著述及古《葬书》,订定《老子》、《庄子》、《太元章句》等书,还曾到袁州(今江西宜春)授徒。大德末年,江西行省为催请他赴学职,先后遣人十余次,文移往复凡数十,吴澄仍以疾固辞不就。

国子监传道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元廷以国子监丞之职再诏吴澄。翌年春,他在殡葬去世的次子以后,由江西行省遣官礼请,给驿舟赴任,是年60岁。在这个年纪步入仕宦生涯,无论如何是太晚了。但是,吴澄是以蜚声天下的学者到国家最高学府去指导诸生。这与他以接续道统自任的本衷并不抵牾。他接受官职的主要原因恐怕也在这里。

到职以后,国子学的生徒六馆“翕然归向。公清晨举烛堂上,各举所疑以质问;日昃退就寓舍,则执经以从。公因其才质之高下而开导诱掖之。讲论不倦,每至夜分,寒暑不废。一时观感而兴起者甚众”(危素《吴澄年谱》,《吴文正公集》卷首)。

至大二年,元廷立尚书省变更钞法、经理国用。原中书右丞刘楫以阿附脱脱、三宝奴等人,改授尚书右丞。刘楫尝通《尚书·洪范》、《易经》之义,近进者多敷言儒术以迎合之。刘楫殊欲借吴澄之名以自重,但是吴澄执意不愿与之相过从。刘楫的一个门客自谓能致之,两次拜访吴澄。吴澄先以疾为辞,拒绝与刘楫交往;继之则回避不见客。门客逆知终不可致,“归给其人曰:‘老儒未尝骑乘,堕马折臂,不能来矣’。乃止”(《吴澄年谱》)。元仁宗继位后,尚书省臣伏诛,阿附得进者皆斥罢。吴澄升任国子司业。这时新任国子祭酒的刘赓,自渭“朝廷徒以吾旧臣,故自台臣来领学士。主上作新斯文之意甚重,吾岂敢当。司业大儒,吾犹有所质问。时不可失,师不易遇,诸生其勉之”。国子监教学实际上由吴澄所掌,似乎使他感到一展生平抱负的机会终于来了。他参考程朱诸儒关于课读诸生的奏疏、教法、私议等,斟酌去取,将国子监教学内容分为经学、行实、文艺、治事四门,力主以课读讲习责督诸生,反对季考月试的大学积分法。但是,吴澄这一套主张,与国子监内大多数同列的想法颇不相合。于是有人议论纷纷,称引他问学须以“尊德性”为本的观点,将他划入“陆学”的阵营。自南宋以来,朱、陆两人的门下长期“依草附木”,互相攻讦。元代官学尊尚朱熹学说。指吴澄为“陆氏之学”就是公开声言他不宜居国子监师儒之职。吴澄慨然于自己的意见和合者寡,又不屑于自辩,乃于翌年化冻后决意辞归。国子监诸生及属吏追至通州(今北京通县)河上恳留,不从。朝廷遣特使止之,亦不肯再留。他第一次“窃禄”为官的经历,就这样结束,为时尚不足三年1。元仁宗1吴澄辞职不久,他的学生和同事、国子博士虞集也由于相同的舆论压力离职而去。国子监内的这场斗争,皇庆元年(1312)冬,吴澄回到江西老家,继续著书授徒。

延祐四年(1317),由于江西行省坚请,吴澄被迫同意主持恢复科举以后的第二次乡试。同年,元廷又以集贤直学士聘召他入京。吴澄拜命后久病不愈,遂无行意。经虞集执意敦请,才在翌年五月勉强动身。行至仪真,复因疾作而辞谢任命;乃令使者回京复命,他自己则暂住淮南,后又在建康(今南京)、江州(今江西九江)等地滞留。他的《尚书纂言》完成于羁旅建康时;在江州,寓于濂溪书院,南北学者从之听讲者百余人。延祐七年,回到家中,从学的北方学者皆随之南趋。

至治三年(1323),元英宗以翰林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之职衔,遣使臣到崇仁特聘吴澄。二月,吴澄自家中启行,正月到达大都。这时,在大都庆寿寺内,用泥金誊录佛经两部的制作工程,已开始将近半年。七月,元英宗在上都传敕,命吴澄为“金书”《佛经》作序;并授意吴澄,此役意图在于“一追荐列圣,一祈天永命,一为民祈福”。这是吴澄就新职后接受的第一道诏令。他却以超生荐拔实乃“蛊惑世人”为由,拒绝接元英宗旨意写序。元英宗可能来不及得到吴澄的答复,就于八月初从上都回銮途中在南坡遇弑。序金书《佛经》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这年冬天,晋王也孙铁木儿即皇帝位。翌年初在大都开经筵。吴澄与中书平章张珪、国子祭酒邓文原同为讲官。今《吴文正公集》卷四四,存留着一篇阐发通鉴所载汉高祖约法三章的经筵讲义。在这篇讲义里,吴澄开导长年出镇漠北、不谙汉地事务的泰定帝说:“大概天地的心只要生物。古来圣人为歹人曾用刑罚来,不是心衷欢喜做来。孟子道:‘不爱杀人的心厮似。’前贤曾说这道理来。只有汉高祖省得这道理来,汉家子孙四百年做皇帝。我世祖皇帝不爱杀人的心,与天地一样广大。比似汉高祖不曾收服的国土,今都混一了。皇帝依着世祖皇帝行,可万万年太平也者。”

这样的“讲义”,与他和其他学者之间的论学问对相比,自然粗浅得多。但这些言辞出自一位七十多岁高龄、而且体弱多病的老学者之口,在蒙古皇帝听来,分量一定是很重的。据说泰定帝听讲后“大悦”。

泰定二年(1325)正月朔日,吴澄因老疾不克朝贺,复有南归之意。到闰正月,翰林国史院设局纂修英宗实录,他仍被指名与役。是年秋,英宗实录修毕,他便坚意离京。冬,吴澄至家,时已七十七岁。次年,朝廷又有诏征澄,不起。乃赐钞币等,遣翰林编修送到家里,以示优礼。吴澄写信给时宰,说自己“虚老而已,无才可称”,乞“收还所赐”。

吴澄告老家居的晚年岁月有八年。疾病稍舒,仍著述讲学不止。至顺二年(1331),他的长媳、孙、孙媳、一妹、一弟先后去世,“半载之间凡五丧”(《吴文正公集》卷八)。次年五月,他从崇仁迁到杭州郡城,就养于三子吴京。他的最后一部撰述《礼记纂言》即完成于杭州客寓时。有的学者认为,诸经纂述之中,吴澄对《礼记纂言》“用功最勤”(《宋元学案》卷九二《草庐学案》)。

元统元年(1333)盛夏,吴澄盛暑得疾,终老去世。卒年八十五岁。

对朱陆末学的匡砭是否具有中原士大夫抵制南儒控制国家最高学府的性质,还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依后代儒学家的观点,“有元一代,以理学后先倡和,为海内师资者,南有吴澄,北有许衡”(蒋超:《吴澄从礼奏疏》,《吴文正公集》卷首)。这一评价是有道理的。在元代理学史上,许衡和吴澄所起的作用和影响略有不同。许衡对理学在北方的传播具有开创之功,吴澄没有这样的历史机遇。许衡兼有政治家和师儒的身份。尤其是中年以后,他的主要志向,毋宁说是通过直接参与政治来促使元政权进一步汉化,并通过朝廷的政治权威来推行理学;只有在从政遭遇挫折时,也才退而为师儒。吴澄则差不多完全以解惑传道自任,即使在为时不长的仕宦期间,他所接受的,也只是学官或者国史词翰之职。就从学术的层面推广和发扬理学内涵而言,则吴澄花费的精力,似乎又远远多于许衡。濂洛关闽之学的侧重点,在于“独标性命之言”(江藩:《汉学师承记》),而不甚强调追究礼乐之源。此种倾向经朱学未流承袭扩大,遂一演而成为徒习成说之风,以至于“专守一艺而不复旁通它书,掇拾腐说而不能自遣一辞;反俾记诵之徒嗤其陋,词章之徒讥其拙”。吴澄对这种“嘉定以后朱门末学之弊而未有能救之者”深为感慨(《吴文正公集》卷二二《尊德性道问学斋记》)。他一生的学术活动可以说主要是为了针砭此种弊端,并在以下两点形成显著的个人特点。

一是按照理学的观点,重新考校并阐释多种古代经典。在他看来,这是在续朱熹的未成之志和未尽之言。经他先后校定和发挥的古代儒家经典有《尚书》、《易经》、《春秋》、《孝经》、三礼、《葬书》等。儒家以外的《老子》、《庄子》、《太元章句》等书,也曾由他订定,意在“使智之过高者不至陷溺于其中,凡下者不至妄加拟度于虚高”(《吴澄年谱》)。虽然他在经学方面的许多断制,并不为后学所赞同。但程朱门人,“深通经术者甚少。草庐五经纂言,有功经术,接武建阳。非北溪诸人可及也”。吴澄对元和元以后经学的发展,是起了重要的影响的。例如古文尚书,宋人虽多已疑之。但“专主今文,则自草庐始。是书(接指《尚书纂言》)出世,人始决言古文为伪而欲废之”(《宋元学案》卷九二《草庐学案》)。

二是力图发扬“明指本心以教人”的心学观点来纠正朱学末流拘滞于前贤的文义句读以求明道,而不知反求诸身,终使学问支离破碎而不得要领的时弊。吴澄的这个主张,显然受到江西陆学的影响。吴澄承认,“陆象山之学非俗学,然与朱子同时而不能与朱子同道”(《吴文正公外集》卷三《谒赵判簿书》)。但是他不赞成像朱、陆门徒中的大多数人那样各立标榜,互相诋訾。他认为,正像朱学在其末流手里正面临堕落成一种新的“俗学”的危险一样,“今人说陆之学,往往曰‘以本心为学’,而问其所以则莫能知。..徒习闻其名而未究竟其实也。夫陆子之学非可以言传也,况可以名偏求哉”(《吴文正公集》卷二六《仙城本心楼记》),吴澄强调,明指本心以教人的主张,并不是陆象山所新创,而是本之于孟子,并且可以追溯到被载录在《孟子》中的“操舍存亡,惟心之谓”这段“孔子之言”。因此,“独指陆子之学为本心学者,非知圣人之道者也”(同上)。在提倡以本心为学的同时,吴澄对象山后学那种率心由性,流于空疏的偏失也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提出所谓不失其本心,“非专离去事物、寂然不动,以固守其心而已”。因此,吴澄阐扬的以尊德性为主的本心说,不是要排斥朱熹的“道问学”的功夫,相反地是要将它贯穿在道问学过程的始终。也就是要求学生从文义句读入手,但又不拘执于语言文字之末,而能从对于外在“事物”的正确思考启发自身内心的感悟,内在地把握“万理之所根”。

吴澄最早接触理学,是他在抚州郡城结识并师从程若庸的时候。程氏尝筑“道一书院”,思和会朱、陆两家。吴澄调和朱、陆的主张,可能受了程若庸的学术观点的影响。他和程若庸一样,以朱学为其学术思想的基础,不过是想吸收陆学基本主张中的合理成分,作为传授朱学过程中的方法论补充而已1。元代有些人以吴澄为陆氏之学,似乎不是一种单纯的误解,而更像是在当时学术界人事冲突中用来对他进行排斥的口实。

1《宋元学案》卷九二《草庐学案》:“草庐之著书,则终近乎朱。”

第三节 赵孟頫

赵孟頫(1254—1322),字子昂,号松雪道人,湖州(今浙江吴兴)人。孟頫为宋太租子秦王德芳之后裔,五世祖秀安僖王子偁、四世祖崇宪靖王伯圭。宋高宗赵构无子,立子偁之子伯圭(孟頫兄,后为孝宗),始居湖州。曾祖父师垂,祖父希永,父与訔,均为宋代大官。母李氏,生母丘氏。祖父早死无子,由祖母收他为后。孟頫为第七子,十一岁父死,生母督学2,孟頫自幼聪敏过人,刻厉进取,读书过目成诵,为文操笔立就,十四岁考中国子监。后任真州司户参军。

南宋灭亡后,孟頫一度蛰居在家。生母丘氏说,“圣朝必收江南才能之士而用。你不多读书,如何超乎常人?”因而愈加努力,拜老儒敖继公研习经义,学业日进,声名卓著。吏部尚书夹谷之奇举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辞不赴任。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一月,行台治书侍御史程钜夫奉诏搜访江南遗逸,得二十余人,孟頫名列其首,并单独被引见入宫。元世祖宠幸,让他坐于右丞叶李之上,有一御史中丞以前朝宗室子弟为由,称其不宜荐举并近于帝王左右,反而被逐出御史台。立尚书省,元世祖命孟頫草拟诏书,挥笔立就,甚得赏识。诏集百官议法于刑部,孟頫奉命前往。讨论到赃刑时,会议拟定贪赃满至元钞二百贯处死,孟頫指出:始造中统钞时,以银为本,虚实持平。二十多年来,轻重相差已达数十倍,今虽改为至元钞,但二十年后至元钞值势必再次如同当年的中统钞。如果计至元钞抵法,我怀疑失之过重。古代以米、绢二物为民生所必须,称为二实。银、钱与二物相比,谓之二虚。四者相较,虽时有升降,终究不会相距太远。因此,以绢计赃,最为适中。何况纸钞乃宋人所造,行用于边远之地,金人袭而用之,皆出于不得已。现又要以此断人死命,似大不足取。在大臣中有人以为他是前朝宗室,刚从南方北上,诋毁金人钞法,必出于成见。刑部杨郎中便严词责难:今朝廷行用至元钞,故犯法者以钞计赃。而你却以为不当,岂不是想阻止行用至元钞吗?金人定钞法,也与大臣共同商议,难道就没有比得上你的人吗?孟頫说:法者人命攸关,拟定时如失轻失重,就会让人死于非命。我奉诏参与讨论,认为有不当之处,不敢不言。中统钞虚,才改行至元钞,难道至元钞就始终没有虚的时候吗?你不据理而言,只想以势凌人,是什么道理?杨郎中愧而致歉。

元世祖将以丞相之位安置孟頫,初拟授为尚书吏部侍郎,参议高明持议不妥。至元二十三年(1286)六月,授奉训大夫、兵部郎中,总理天下驿站。按至元十三年的规定,使客饮食之费每年定为中统钞二千锭,至此物价已上涨几十倍,而使者征发,有司请事及外国贡献,又日益增多。于是站吏乏供,便强取于民,僻县小市,买卖几乎断绝,而使客、站吏与小民仍纷争不已。孟頫乃请于中书,饮食之费增为二万锭。至元钞法阻涩不行,遣尚书刘宣与孟頫至江南,问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对左右司及诸路官则可直接加以笞罚。孟頫认为鞭笞官吏有辱于士大夫,力辞其任,在桑哥的威逼之下,不得已而成行,但遍历诸郡,未尝笞罚一人。还朝,桑哥严加谴责,而士大夫则交口称赞他的仁厚德行。王虎臣揭举平江路总管赵全不法,诏遣虎臣往治。右丞2杨载:《大元故翰要学士承旨、荣禄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赵公行状》,载《松雪斋文集》附录。除《元史》本传外,其他内容多半取于此。

叶李力奏虎臣不宜,元世祖不听,孟頫进言:赵全在平江,为政贪暴,固然当治,但虎臣在他之前任该路总管时,多强买人田,放纵宾客为非作歹,赵全多次与他扞格,双方结怨至深。王虎臣之罪,侥幸犯于大赦之前,若派他去问治,必假公法而报私仇,所问之罪,纵然属实,别人也会持不同看法。元世祖醒悟,乃改遣他人。桑哥为丞相,钟初鸣即坐尚书省听事,六部官员后至者即遭笞罚。孟頫偶而后至,按例将遭处治,孟頫乃突入都堂上诉,右丞叶李以刑不上大夫之论怒责桑哥,从此,仅笞六部以下官。此后,孟頫有一次骑马行于东御墙之外,因道路陡狭,不慎落马跌入河中,桑哥得知,特奏请元世祖,得准将御墙西移二丈有余。

至元二十七年五月,拜集贤直学士、奉议大夫。该年七八月间地震,北京尤甚,地陷,涌黑砂水,死伤数万人。当时元世祖北巡,驻于龙虎台,特遣平章阿剌浑撒里还京师,召集贤、翰林两院官,问以致灾之由,并告戒勿令桑哥得知。此前,由桑哥建言,派忻都、王济等理算天下钱粮,已征数百万,未征达数千万,州县为之特置牢狱,逮捕拷掠,械系者相望于道,大家巨室破产者无数,甚至逼妻女为娼。而使者四出,征取更为急迫,大批富人纷纷逃入山林,官府又发兵搜捕,两河之间,起事者数万人。此次大臣会议,本可乘机指责当权丞相施政失当,但桑哥气焰熏天,一般人仅仅援引《经》、《传》及五行灾异之言,泛泛而论所谓“修人事”、“应天变”的道理,而不敢言及时政。孟頫与阿剌浑撒里私交甚密,乃乘势与之相商:今理算钱粮,民不聊生,地震之变,实由此而生。宜援引唐太宗故事,大赦天下,理算钱粮,应尽数蠲免。阿剌浑撒里如言上奏,获元世祖认可。诏书拟定后,桑哥于都堂召会两院官员,孟頫前读诏书,阿剌浑撒里充当翻译,读至除免逋欠条文时,桑哥摇手说,这决不是皇上的意见,孟頫说,拖欠者死亡已尽,无从征取,故未征钱粮,均属虚数,不在此时顺从诏书除免,今后如有人说尚书有失陷钱粮数千万之责,丞相何以自解?桑哥顿悟,蠲免诏书得以下达。元世祖曾令孟頫比较留梦炎尚书与叶李右丞优劣,孟頫崇留而淡叶。元世祖曰:梦炎在宋,状元及第,位至丞相。贾似道误国不道,梦炎只是屈己附和,无一言以悟主听。叶李布衣之士,但能伏阙上书,故叶李贤于梦炎。但叶李论事厉于声色,盛气凌人,刚直太过,因而易招人怨。你不敢斥梦炎之非,是因他是乃父挚友之故。于是让他赋诗以讥刺梦炎。孟頫诗曰:“状元曾受宋家恩,国困臣强不尽言;往事已非那可说,且将忠直报皇元。”后两言深得元世祖赞许。孟頫即以此事说动侍臣彻理:桑哥误国之罪,甚于似道,我辈不能言,他日何以辞其咎?我乃疏远之臣,言必不听,侍臣中读书知义理,慷慨有大节,又为上所亲信者,没有能超过你的,你当行仁人之事,为万民除去残贼。彻理乃于世祖前极数桑哥之恶,元世祖闻言震怒,令卫士掌彻理双颊,口鼻流血倒地,片刻再问,对答如初,不久又有大臣进言,元世祖醒悟,处死了桑哥。

桑哥死,尚书省废,大臣多因罪被逐,中书参政贺伯颜奏请早择辅相,元世祖乃属意孟頫,慰勉再三,终力辞不受。元世祖再问翰林学士阎复、集贤学士宋渤能否称职,孟頫答,二人皆非相才。当日,京师盛传孟頫已入中书为相,日暮归第,已是贺客盈门,孟頫逊谢再三,才稍稍散去。

元世祖在位,曾多次有意重用孟頫,并进而传旨,特许他自由出入宫门,寄以腹心。孟頫则自感身处要地,势必遭人猜忌,因此,问及军国大政时,他一如既往,倾心直言,但此后却更少出入宫中,并力请调离京师。

至元二十九年正月,授朝列大夫、同知济南路总管府事,兼管本路诸军奥鲁。总管缺官,他独署府事,处事有方,宦绩卓著。为政常以兴学为务。城东有膏腴田八顷,两家相争,数十年不决,孟頫判为赡学田。夜出巡察,闻读书声,往往削其柱而记之,次日,派人赠酒慰勉,能文之人,亦必加褒美。三十年后该地俊杰之士,号为天下之冠。佥廉访司事韦哈剌哈孙以苛虐著称,孟頫未能顺随,乃寻事中伤,恰逢元成宗召他赴京预修《世祖皇帝实录》,才免于其难。不久辞归乡里,时值大德元年(1297),朝廷又授太原路汾州知州等职,尚未到任,又召还京师令书《藏经》,书成后,执政拟留他入值翰林,孟頫力辞请归。大德三年八月,改集贤直学士、行江浙等处儒学提举,任满后于至大二年(1309)七月转任扬州路泰州尹等职。时元仁宗在东宫,正收用文武才士,因而未到任又被召回,次年十月授为翰林侍读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因与其他学士在撰写祀南郊祝文时意见不合,告假而去。元仁宗即位,升集贤侍讲学士、中奉大夫,按从二品资历,推恩封赠两代。

皇庆二年(1313)后又多次升迁,至延祐三年(1316)七月,授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按一品资历,推恩封赠三代。元仁宗恩宠有加,常常字而不名,有所撰述,往往密旨相召。与侍臣论文学之士,将孟頫比为唐之李白、宋之苏轼,并将他“超乎常人”之处归纳为七个方面:帝王苗裔、状貌昳丽、博学多闻知、操履纯正、文词高古、书画绝伦、旁通佛老之旨而造诣玄微。中伤、离间者往往遭元仁宗斥责。六年五月,力辞归乡。至治元年(1321)春,元英宗遣使就其家书写《孝经》。至治二年六月去世,与夫人管道昇合葬德清县千秋乡东衡山之原。追封魏国公,谥文敏。孟頫博学多艺,文学艺术开创一代风气。经学主治《尚书》,尤精于礼、乐之学。对律吕之学也有精深研究,颇得古人不传之妙,著有《琴原》、《乐原》各一篇。篆法尊《石鼓》、《诅楚》,隶书法梁鹄、钟繇,行草崇二王,晚年又受李北海影响,各种书体,冠绝古今,天竺、日本均以收藏其翰墨为贵。手书佛、道书法,有许多散于名山。诗赋文河,清邃高古,读来往往使人有飘然出世之感。至元年间诗人之中,他与戴表元等人一起,力扫南宋卑弱习气。他善于融篆籀之法于绘画之中,竹石、人马、山水、花鸟,无所不精,无疑是一代画坛领袖。对世俗贬低界画的看法,也有独到见解,认为其他画科,有时尚可杜撰瞒人,而界画却更须具备功力法度。有记载说,入元之后,孟頫家事甚贫,平时也常以字画收取润笔费用,聊以自补。他还精于古器物、书法、名画的鉴定,有关年代、作者、真伪,望而知之,百不失一。有《松雪斋文集》十卷、外集一卷传世。另著有《谈录》一卷。子三人,雍、奕并以书画知名。

夫人管道昇,字仲姬,为孟頫同里,聪敏过人,能书善词,绘画精于墨竹、梅、兰,笔意精绝。元仁宗曾取其书法,与孟頫及其次子赵雍的书法用玉轴精装,钤上御印藏于秘书监,说:使后世知我朝有一家夫妇父子皆善书,亦奇事也!

第四节 高克恭

高克恭(1248—1310)1,字彦敬,号房山。回纥人2,祖父汉名乐道。父名亨,字嘉甫,对儒家经典与理学颇有研究,且重操行,达官名士交章举荐,但他崇尚风雅,不乐于仕途,晚年退居大都房山,生子五人,克恭为其长子。克恭早年受父亲影响,于经学奥义,口诵心研,“识悟弘深”。至元十二年(1275)起,他先补各处掾吏,后任户部主事,以文雅置身于公卿大夫与魁儒硕彦之间,渐以名闻。

至元二十二年、二十三年,高克恭先后任河南道和山东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二十四年,升监察御史,台臣称他处事干练,持法有度,纲条具举。次年,桑哥为相,选为右司都事,次年改派江淮行省,考核簿书,施政号称“平恕”。还都后,授为兵部郎中。不久,桑哥被处死,朝议称高克恭为端介练达之士,选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在任期间,定儒籍,罢弊政,荐才望。当时浙西公田多隐漏失实,行省命高克恭检括。克恭认为,江南每岁输粮四百万石,浙西地区占三分之二,其中公田七十五万一千顷有余,办粮一百三十万石,租粮是民田的近二十倍,公田租赋特重,其由源于宋代,贾似道检括公田,骚扰民间,民田有限,只好强行拼凑,田有虚额,官府不予蠲免,于是负欠者众,吏民交病,应讲求良法,不当再次骚扰。他的意见未被采纳。后来又有理财大臣奉朝命至杭州经理田粮,增收浙东夏税,瓯、婺一带深受其扰,行省自执政以下皆顺旨画诺,唯高克恭认为此举在重伤百姓,拒不署名,并烧毁了一批经理帐册。

杭州每年征调百姓看管官仓,如遇奸利事件,宫库折耗,百姓变卖子女无法偿还。高克恭则另选州县受钱代服徭役的人夫承当,服一年则升其任,百姓得免于征调,杭州此后便以此为常规。税务司往往列刑具于门,用以惩办逃税人员,克恭召见税司官吏,问税入定数多少,答称,不足额定之数。克恭说:我将向上司明言,但示此刑具,加之以威,不是称职的作为。次晨赴税司牙署,见刑具已去,而税入此后却反有盈余。至元末年,江浙一带仍厉行火禁。克恭认为,平民依赖手工维持生计,如因火灾频发而严禁夜间点火,那末小民房屋狭小,夜间又势必要点灯作业,只好设法遮藏,结果,反倒使火灾频频发作。因此,他取消了这一条禁令,此举深得杭民拥戴。

江淮行省易名江浙,高克恭复归中书任郎中。元贞二年(1296),升山西河北道廉访副使。时畅师文仅任佥事,位在其下,高克恭上疏御史台,列“不可居纯甫(畅师文字)之上者”三条,力辞其任,于是,大德元年(1297)改选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畅师文也升为他任,时人多称克恭谦让之德。王敬父与克恭同历台、省之职,情义款密,但后来渐染放荡之习,饮酒则往往出语诋毁,使人难堪,克恭毫不动意,称“敬父趣尚高远,不应以小过摈废”,并力荐于朝。任职期间曾建言,朝廷累颁诏旨,议行贡举法,但权臣卖官营私,拔引同类,阻碍施行,致使天下乏才,因此,贡举法应立即施行。又言敦学校、选实才、汰冗官、增吏俸、慎刑狱等事,同列多龃龉讥讪,唯御史大夫彻里为之首肯。大德三年,调任工部侍郎,进而转为翰林直学士。

1本传主要依据邓文原:《巴西文集·故太中大夫刑部尚书高公行状》。2元人著述多称其为西域人,朱德润《存复斋集》卷十《题高彦敬尚书房山图》并称:“高侯回纥长髯客”;张雨《贞居先生诗集》卷三《高尚书山水,仲川第请题横幅上》:“我识房山紫髯叟。”大德六年,授吏部侍郎。次年河东(今山西)大地震,高克恭被派赴平阳,赈饥葬死,审冤案,平反若干事。大德八年,改刑部侍郎。有人上告御史问案时有枉法行为,元成宗命立案问罪。与御史联名办案的官吏为免受牵连,纷纷袒护投诉者,御史于是服罪,后虽遇赦免,但仍议加责罚。高克恭深察其事,坚持联名办事者当与御史同罪,其言与执政意旨不合,但在朝廷辩论时,克恭始终不改初衷。升任刑部尚书后又建言:修明刑罚,本是教化人道的辅助手段,而人道莫大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伦常秩序。而今子控父罪,妇指夫罪,弟证兄罪,奴诉主罪,拷掠成案,大伤风化,宜加禁绝。又在押囚犯,每年死于狱中不下数百人,这些都足以证明,施政有碍于阴阳调和,亟待改善。在刑部与同官论事,不肯随声应和。不久,改任大名路总管。

至大三年(1310)二月还京师,将朝拜之际,感风寒,久治不愈,九月初去世。一子名柜,曾任秘书著作郎。

克恭生性坦荡平易,与世落落寡合,遇知己则倾心相交,终身不疑。房山有田二顷,此外身无余资。他身为色目世家,但汉文化修养极高,去世前还特命丧葬“用朱文公法”,无疑是一位汉化的代表性人物。仕于南方时,他酷爱钱塘山水,余暇则呼僮携酒,杖履登山,留连尽日。画以山水、墨竹著称,兼及兰惠梅菊1。山水始师二朱,后学董源、李成、巨然,墨竹学黄华,集众家之长而“大有思致”。时人诗称:“近代丹青谁自豪,南有赵魏北有高”2,与赵孟頫南北相对,为一代画坛领袖。画竹则独步于时,后人有称:“前朝画竹谁第一,尚书高公妙无敌”3。山水则主一代风尚,所谓“世之图青山白云者,率尚高房山”4。在江南做官时,常与名士李仲芳、梁贡父、鲜于伯机、柳贯、虞集等交游,切磋技艺,与赵孟頫尤称至交,经常挥毫合作。平时不轻于作画,而喜于酒酣兴发之际,好友在侧,为之铺纸研墨,乘快为之,《图绘宝鉴》的作者夏文彦称其画“怪石喷浪,滩头水口,烘锁泼染,作者鲜及”,可见他喜用泼墨写意,画风形神兼备5,气韵闲逸,元气淋漓,天真烂漫。去世后,遗墨一纸,价值百千缗,因而,出现了许多刻意临摹的作者,传世赝品也比较多。他同时兼有诗名,诗风“神超韵胜”,另有一派奇秀之气6,《元文类》选西域诗人五家,他的诗作在数量上仅次于马祖常。此外还精于书法、名画、古器物的鉴赏。文集有《房山集》一卷(《元诗选》)、《高尚书文集》(《式古堂画考》,有王士熙跋)与《高文简公集》七卷(《千顷堂书目》)。

1学界多认为高克恭绘画题材仅限于山水、墨竹,实际对兰、蕙、梅、菊等花卉也有涉及,见袁桷:《清容居士集》卷四七《题彦敬、子昂〈兰蕙梅菊画卷*2张羽:《静居集》卷三《临房山小幅感而作》。

3善住:《谷响集·为陈仲孚题薛公远墨竹》。

4刘仁本:《羽庭集》卷二《题米元晖〈青山白云卷*5自题画竹诗曰:“子昂写竹,神而不似;仲宾写竹,似而不神。其神而似者,吾之两此君也。”(见王逢:《梧溪集》卷五《高尚书墨竹为何生性题》)此语亦得时人首肯。

6柳贯:《柳待制文集》卷十八《题赵明仲所藏姚子敬书高彦敬尚书绝句诗后》;吴师道:《吴礼部集》卷十八《赵明仲所藏姚子敬书高彦敬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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