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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懋修医书文十六卷

卷三·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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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寒水病方說

太陽主表,為心肺之陽,統一身之營衛,實寒水之所司。衛氣疏泄而行於外,風能中之。營氣固密而行於中,寒能傷之。風寒之中傷皆發表熱,其中風者有惡風,惡寒,頭痛,項強等證。其傷寒者更有嘔逆,腰痛,骨節煩疼等證。而表邪之在衛在營,則以脈之浮緩、浮緊分之,即於身之有汗、無汗定之。衛病營未病,則脈緩而有汗;營病衛亦病,則脈緊而無汗。汗出而不喘滿者用桂枝;喘滿而不汗出者用麻黃;不汗而喘,喘而煩躁者用石膏。此桂、麻、青龍所以為汗法之三級也。有汗不用麻黃湯,無汗不用桂枝湯,不煩躁不用大青龍湯,其辨如此。太陽以膀胱為腑,邪入里為犯本。汗為心液,水之氣也。故太陽病以發汗為出路,又以利水為去路。凡利水之法以小便不利為辨,其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而為水逆者,五苓散用桂枝,是通里仍兼解表也,非水畜。而畜血則又以小便自利為辨,其人善忘,如狂,小便自利者,桃仁承氣湯亦用桂枝,是攻裡仍兼解表也。古稱寒熱病為汗病,謂皆當從汗解,故汗不可過而亦不可失。過汗則液涸而亡其陽,邪入少陰,則有薑、附之治,而理中、四逆同之。失汗則熱熾而爍其陰,邪入陽明,則有芩、連之治,而白虎、三承氣繼之。

陽明燥金病方說

陽明主裡,為燥金氣化。外候肌肉,內以候胃。有病經、病腑之不同。如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始雖惡寒二日自止,目疼,鼻乾,不得眠或多眠睡,脈大而長者,經病也。胃實不大便,潮熱,日晡所熱,譫語,睛不和,昏不識人,甚則循衣摸床,撮空理線,脈滑而實者,腑病也。其陽明之經病先有不同,如脈浮,汗出,惡風者,仍用桂枝湯。脈浮,無汗而喘者,仍用麻黃湯。脈浮,無汗,惡寒,而或兼自利者,則用葛根桂麻湯。是皆太陽病初入陽明之表也。若裡熱達外之表,則病已離太陽,或本不始太陽,斷無更用桂、麻之理。而如葛根芩連一法,即大青龍之變局,實陽明病之主方。蓋葛根之發,大異桂、麻。而芩、連之清,亦微異於石膏也。其淺者虛煩懊憹,則以梔豉湯探吐之。其重者渴飲,多汗,壯熱,滿悶,則以白虎湯直清之,虛則白虎加人參湯補而達之。此皆陽明在經之證,無不以汗為先務,吐為正務,清火為要務。失此不治,而至胃家實。腹有燥屎則為入腑,燥屎不去病變不可勝言。此時撤熱救陰,舍承氣無他法。是又為腑證中急務也,而陽明之腑證又有三焉:其邪自太陽來為脾約,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用麻仁丸,謂之太陽陽明;邪自少陽來,為大便難,木氣不能疏通其土,用大柴胡湯,謂之少陽陽明;二方與正陽陽明胃家實之必用三承氣者,微有不同。凡攻下之法,必待惡寒罷,表盡解之後。若惡寒者,則尚有太陽表證未了,慎不可攻。此所以有急下存陰之訓,而又曰下不厭遲者,正謂有惡寒即不可議下也。

少陽相火病方說

少陽主半表半裡,其病發於腠理。三陽經,太陽為開,陽明為合,而少陽為之樞,所以為半表半裡也。少陽汗、下俱禁,故特立小柴胡一方為和解之局,其表證有往來寒熱,胸脅痛而耳聾,心煩喜嘔,其脈必弦,小柴胡湯主之。其里證有口苦,咽乾,目眩,痞滿,咳,悸,或渴或不渴,或嘔或不嘔,其脈亦弦,治悉從小柴胡加減,皆和局也。若其心下支結,已屬少陽,而發熱惡寒與太陽同,則邪偏於表,治必從柴胡桂枝兩解之,亦和局也。其因誤汗,而胸肋滿微結者,仍當微汗而解,則有柴胡加桂枝之治。因誤下而胸脅滿微利者,又當微下而解,則有柴胡加芒硝之治。散結除滿,用此二方,是又為汗、下兩誤者作和局也。若夫結之甚,而為痞滿之甚,而為噫,則有瀉心三方及旋覆代赭湯、黃芩湯、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諸治亦所以散結除滿,而皆不外乎和局者是。夫少陽者,相火所寄也。故有必從清火而解者。其相火以遊行於表為輕,以鬱結於裡為重,小則仍用小柴胡,大則須用大柴胡,亦何莫非少陽中和局耶?其謬以柴胡為汗劑者,抑胡不思少陽之治特以禁汗,而乃有柴胡之用也。

三陽寒熱之分,身雖大熱而仍惡寒者,太陽也;寒已而熱,熱已而汗,寒熱往來者,少陽也;始雖惡寒,一熱而不復惡寒者,陽明也。太、少兩陽病在肌腠,兩陽合明,病歸中土。故論經則以太陽、陽明、少陽為次,論病則太、少之邪俱入陽明也。

太陰濕土病方說

太陰為陰中至陰,腹滿痛為太陰主病。脈沉細為太陰主脈。凡濕土之氣化,其證多見虛寒,宜理中以溫補,此大較也。而桂枝一法,亦為太陰表藥。蓋以太陽傳來之邪,有四肢煩疼,嗌乾,脈浮之表。而脾司肌肉,桂枝解肌,故以為治。即因誤下而大實痛,仍須桂枝中使以大黃。因誤下而腹滿時痛,仍不過於桂枝中倍以芍藥。誠以太陰臟本屬寒,如前兩證皆由太陽轉屬太陰,而非太陰本病。若病一入臟而見脈弱、自利,雖當行大黃、芍藥者,即宜減之。此太陰之所以大異於陽明也。三陰皆有自利,自利不皆屬寒。少、厥之自利,多口渴;太陰之自利,則不渴。不可見太陰之獨有寒耶?其曰手足自溫者,正謂其一身無熱,而但有手足之尚溫。故即未成厥逆,亦有取乎四逆之治。夫腹滿痛為太陰、陽明公共之證,而太陰為陰道虛,為卑監之土,腹滿而時痛,其脈必弱。陽明為陽道實,為敦阜之土,腹滿而大實痛,其脈必大。蓋以太陰、陽明同居中土,其邪而在陽明,即為實;其邪而入太陰,即為虛。則惟於大實痛之痛無已時,腹時痛之時痛時止者辨之。

少陰君火病方說

少陰為君火之化,然有水火二臟。邪從水化為陰,邪其標也。邪從火化為陽,邪其本也。從標治在回陽,從本治在救陰。回陽、救陰二法有不可偏廢者。其脈沉,反發熱,為少陰之表證,麻附辛、甘二湯為少陰之表藥,此仍從太陽傳入者也。如下利,咳,嘔,煩渴,用豬苓湯。心煩不得眠,用黃連阿膠湯。病皆從火化為陽邪,是宜從本,以撤熱為救陰法。如下利,或渴,或悸,而小便不利者,及身體痛,骨節痛,手足寒,背惡寒,而口中和者,用真武湯、附子湯。如下利,惡寒,倦臥者,且煩躁者,用通脈、白通、茱萸、桃花諸湯。病皆從水化為陰邪,是宜從標。以驅寒為回陽法。此為少陰中截然兩途,宜分溫法、清法以為治,豈可一涉少陰即認作但有溫法耶?三陰經太陰為開,厥陰為合,而少陰為之樞。故臟有水火,治分標本。以此認得少陰,庶無誤耳。況有四逆下重,為陽邪滯下者,只宜用四逆散。或口燥、咽乾、自利色純青、腹脹不大便,為陽邪內實者,且當用大承氣湯。陽明有急下三法,少陰亦有急下三法,是亦陽為病而並宜從本治者。即《內經》所謂中陰溜府,後人所謂還而成可攻之證是也。若夫太陽誤治,汗而復下,下而復汗,即見少陰之煩躁者,雖有固陰收陽、壯陽配陰兩法,為太陽顧本之治,即為少陰難治之條。如更汗出,息高,利止,眩冒,惡寒,身倦不煩但躁,則皆少陰中死證。即復脈一湯,亦未必及救矣。

厥陰風木病方說

厥陰為陰之初盡,即為陽之初生。與少陽同為相火遊行之部,即為風木主化之經。經屬陰而臟不寒,每多陰陽錯雜,寒熱互形之證。而尤重在厥、利兩端。其手足厥逆,脈細欲絕者,為厥陰之表證,當歸四逆湯即厥陰之表藥。厥者何?熱是也。先厥者後必熱,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此蓋陽熱在裡,陰氣被格,陽反居內,陰反居外。其熱不除,其厥不已,其人不生。切不可因手足之冷而遂認作虛寒,輒投薑、附。故於脈滑而厥,當其里有大熱,還而為陽明證者,且當以白虎湯清之。惟有大汗,大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嘔而小便利,身無熱而見厥者,方可用四逆湯以溫經。而臟厥吐沫之用茱萸湯,蛔厥吐蛔之用烏梅丸,胥准此耳。其下利亦屬熱者多,故其於熱利下重,便膿血,必用白頭翁之連、柏;下利譫語有燥屎,且用小承氣之樸、枳。惟有大汗出而厥,外惡寒內拘急,下利清穀者,始可用通脈四逆湯。久利亦用烏梅丸,此則寒利之治也。三陰中少陰多內真寒外假熱,厥陰多內真熱外假寒,其間陰盛格陽,陽盛格陰,最為危候。故少陰有死證五條,厥陰有死證六條。若見身汗如油,喘而不休,環口黧黑,直視搖頭,即復脈一湯亦未必及救,不皆為厥陰中死證歟?

病至三陰,宜溫者多,宜清者亦不少。太陰為寒臟,尚有大黃、芍藥。少陰火為本而水為標,亦有大承氣。厥陰陰之盡而陽之初,亦有白虎、小承氣。溫、清之所以不可偏廢也。

附:《傷寒論》溫、清三法選方

溫法:選方十三道,類方十四道。

溫法諸方,即仲景所以治中風、傷寒者。凡治寒疫亦用溫法。

桂枝湯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本方加樸、杏。

小建中湯:本方倍芍藥加膠飴。

桂枝二越婢一湯:本方加麻黃、石膏。

桂枝 生薑 芍藥 大棗 炙甘草

麻黃湯

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即與桂枝湯合用。

麻杏石甘湯:本方桂枝易石膏。

麻黃 杏仁 桂枝 炙甘草

五苓散

桂枝 白朮 豬苓 茯苓 澤瀉

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附甘草湯:本方去細辛加炙草。

麻黃 附子 細辛

理中丸及湯

附子理中:本方加附。

白朮 乾薑 人參 炙甘草

附子湯

與真武湯一為參、附、三白。一為薑、附、三白。

附子 人參 白朮 白芍 白茯苓

真武湯

有加減。

附子 生薑 白朮 白芍 白茯苓

四逆湯

四逆加人參湯:本方加參。

茯苓四逆湯:本方加參,再加苓。亦即附子理中去朮、加苓。

炙甘草 乾薑 生附子

當歸四逆湯

即桂枝湯去薑、棗,加當歸、辛、通。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本方加茱萸湯之半。

當歸 細辛 通草 桂枝 芍藥 炙甘草

通脈四逆湯

有加減。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本方加膽汁。

炙甘草 乾薑 生附子 蔥白

白通湯

白通加豬膽汁湯:本方加童便、膽汁。

乾薑 生附子 蔥白

吳茱萸湯

吳茱萸 生薑 人參 炙甘草

桃花湯

赤石脂禹餘糧湯:本方加餘糧去薑、米。

赤石脂 乾薑 粳米

清法:選方十三道,類方八道。

清法諸方,亦即仲景所以治溫病、熱病、濕溫病者。凡治溫疫亦用清法。

葛根黃連黃芩湯

葛根 黃芩 黃連 炙甘草

白虎湯

人參白虎湯:本方加參。

竹葉石膏湯:本方加人參、竹葉、麥冬、半夏,去知母。

石膏 知母 炙甘草 粳米

大承氣湯

小承氣:本方去芒硝。

調胃承氣:本方加草,去樸、枳。

大黃 芒硝 厚朴 枳實

梔子豉湯

梔子甘草湯,枳實梔子豉湯:本方一加甘草,一加枳實。

梔子柏皮湯、梔子厚朴枳實湯:本方一加柏皮,一加樸、枳。

生梔子 香豉

黃芩湯

即桂枝湯以芩易桂,去姜。

黃芩 芍藥 大棗 炙甘草

小陷胸湯

栝蔞根 半夏 黃連

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黃 黃連

茵陳蒿湯

茵陳 大黑山梔

麻子仁丸

亦名脾約丸,即小承氣加二仁、芍藥。

麻仁 杏仁 芍藥 大黃 厚朴 枳實

四逆散

有加減。與四逆湯之薑、附大異。

柴胡 枳實 芍藥 炙甘草

白頭翁湯

秦皮 白頭翁 黃連 黃柏

黃連阿膠湯

黃連 阿膠 黃芩 芍藥 雞子黃

豬苓湯

即五苓散去桂、術,加膠、滑。

豬苓 茯苓 澤瀉 阿膠 滑石

溫清合法:選方十四道,類方八道。

溫清合法諸方,即仲景所以治寒熱錯雜之病。

大青龍湯

即桂枝、麻黃、越婢湯三方去芍,加膏。

又,小青龍即桂枝湯去薑、棗,加麻、辛、薑、半、五味子。與十棗湯之芫花、遂、戟同為治水之劑。

麻黃 杏仁 桂枝 生薑 大棗 炙甘草 石膏

葛根湯

即桂枝湯加麻、葛。

葛根 麻黃 桂枝 生薑 芍藥 大棗 炙甘草

小柴胡湯

有加減。

小柴胡加芒硝湯:本方加硝。

又,旋覆代赭湯:本方柴、芩易旋、代。

柴胡 黃芩 生薑 半夏 人參 大棗 炙甘草

甘草瀉心湯

生薑瀉心湯:本方加生薑為君。

半夏瀉心湯:即本方以半夏為君,並加人參。

生甘草 黃芩 黃連 乾薑 半夏 大棗

附子瀉心湯

附子 大黃 黃芩 黃連

黃連湯

即半夏瀉心去芩,加桂。

黃連 乾薑 桂枝 半夏 人參 大棗

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

乾薑 黃芩 黃連 人參

梔子生薑湯

與梔子乾薑湯一走表,一和中。

梔子 生薑

桃仁承氣湯

即調胃承氣加桃仁、桂枝。

桃仁 桂枝 大黃 芒硝 甘草

大柴胡湯

即小柴胡去人參、棗、草,加枳、芍、大黃。

柴胡 黃芩 生薑 半夏 枳實 芍藥 大黃

柴胡加桂枝湯

即小柴胡本方加桂。

柴胡 黃芩 生薑 半夏 人參 大棗 炙甘草 桂枝

桂枝加大黃湯

即桂枝湯本方加大黃。

桂枝 生薑 芍藥 大棗 炙甘草 大黃

烏梅丸

又麻黃升麻湯與此方同法。

烏梅 蜀椒 細辛 桂枝 附子 黃連 黃柏 人參 當歸

復脈湯

此方不可去薑、桂,去之即不得仍名復脈。

炙甘草 生薑 桂枝 生地 麥冬 阿膠 人參 大棗 加酒煎

雜療方:共四十三道,亦有溫、清各法。

桂枝加桂湯

桂枝加芍藥湯

人參桂枝新加湯

桂枝人參湯 即理中湯加桂

桂枝加葛根湯

桂枝加附子湯

桂枝去桂加白朮湯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桂枝去芍藥湯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桂枝幹薑湯

葛根加半夏湯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大陷胸湯

大陷胸丸

抵當湯

抵當丸

桂枝甘草湯

芍藥甘草湯

茯苓甘草湯

乾薑附子湯

甘草乾薑湯

甘草附子湯

芍藥甘草附子湯

甘草湯

桔梗湯

豬膚湯

苦酒湯

半夏散及湯

文蛤散

瓜蒂散

三物白散

牡蠣澤瀉散

燒裩散

蜜煎導

豬膽汁導

此四十三方非不用也,只與所選之方分別觀之,以醒眉目。亦與徐刻《傷寒類方·雜療》之例略同。

傷寒方一兩准今七分六釐,一升准今六勺七抄說

餘外曾王父王樸莊先生,於乾嘉間以醫名於鄉。著書十餘種,《蘇州府志》存其目,中有《律學淨聞》一書最精,惜已佚而不傳。而「考正古方權量說」,即公律學之一也。公以古方分兩言人人殊,以宋·林億古三兩為一兩,古三升為一升者非。又以明·張介賓古一兩為六錢,古一升為三合三勺者亦非。公謂景岳所宗,為偽造夏律周黼之鄭世子,此武斷之甚者。乃以今木工之曲尺,定古藥升之容積。復以古藥升之容積,就今倉斛之積寸推之,而謂古人每藥必三服,若麻黃湯,麻黃三兩,准今二錢三分者,三之得七分六釐。小柴胡湯,柴胡八兩,准今六錢者,三之得每服二錢。承氣湯,大黃四兩,准今三錢,再服中病即止,則每服得一錢半。白虎湯,石膏一斤,准今一兩二錢,亦分三服,則每服得四錢余。與介賓覈算者尚多,不及悉載。總言之,則古方自《靈》《素》以下,至《千金》《外臺》,所集漢、晉、宋、齊諸方,凡云一兩者,准今七分六釐,凡云一升者,准今六勺七抄,無餘蘊矣。余每准此以為治,而知麻黃至多不過七八分,即三五分亦能發汗。桂枝亦不過三五七分,石膏四五錢,大黃一二錢,亦足以清熱而下燥屎。仍看病勢之輕重,以消息之。證以余所親歷,而益知公之言為不誣也。《晉書·裴秀子頠附父傳》:頠上言宜改諸度量。若未能悉革,可先改太醫權衡。此若差違,遂失神農、岐伯之正。藥物輕重分兩乖互,所可傷夭,為害尤深。古壽考而今短折,未始不由此也。觀於此,而公之為功於病人者,不亦大乎!今特錄此兩言,以告世之用麻、桂至一二兩,少亦三五錢者。

謹案:樸莊公諱丙,為吾母之祖。余於公在重孫行。公之先自炎宋時即以醫世其家,嗣是代傳醫學,以至於公。余藏有公所著《傷寒論注》未刻稿,以《千金翼》為序,異於他氏之各為次第者。又有《回瀾說》萬餘言,扶掖叔和,以闢諸家之謬。余之私淑於公久矣。公之書,則吾母於咸豐丁巳年六十有七時手錄以存於家者,惜未能為公梓以問世也。其「古方權量考」一冊,則唐笠山《吳醫匯講》全載之,王孟英《溫熱經緯》亦採之。近復經長於算學者屢核之,皆曰准。故敢取以為法焉。

方以藥而成,藥以方而行。所用既仍是古藥,胡獨不可用古方?而世人則指三兩之桂枝,六兩之麻黃,八兩之柴胡以證古方之不可用。然則所不可用者,正在三兩、六兩、八兩也,不在桂枝、麻黃、柴胡也。特未明桂枝、麻黃、柴胡本不是今之三兩、六兩、八兩耳。得此每兩為七分六釐之說,而以推之,凡為古方者,不皆可用於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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