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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

第二十三章 婚姻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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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理想地认为,家庭有一个目标,即其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婚姻把男女之间激情的或友情的爱慕转化成了共同目标——相互利益的慎重的、亲密的、永久的负责任的联盟。正是这个共同目标,这个比各自分开时所能获得的更高尚、更宽广、更丰富的善,把激情从冲动的、自私的层面提高到道德的层面;正是这特殊的亲密和对共同的同情和合作的特殊要求,给予它比普通的友谊更为深刻、更为宽广的意义。(2)家庭是伟大的社会力量,它关乎民族的照料和培养。(3)这种职责受到父母品格的影响。温柔、同情、自我牺牲、意志坚定、负责任和活跃都是需要的,通常也是由孩子激发的。简单回顾一下家庭的发展,可以为考虑它现在的问题铺平道路。

§1.现代家庭的历史先例

性别的划分对于生物学家来说,是一种保证更大的差异从而保证适应和进步更大可能性的力量。它对于社会学家来说,具有在职责上更加多种多样的价值,从而产生一个比没有它可能存在的社会要丰富得多的社会。从道德上来看,这些价值的实现,以及对上面谈到的品格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婚姻联盟形成和维持的条件。联盟参与方的数量、联盟形成的模式及其稳定性、和家庭关系中的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在西方文明中展现了一种朝向某些进步的趋势,尽管这种运动是不规则的,甚至有时被某些停顿或回归打断。

早期的家庭,在世界的许多地方无疑是这样形成的:当一个男子离开他的父母“到妻子家去”,也就是说,女子留在她自己的族群里,而男子离开自己的族群和她一起生活。这样会让女子的亲戚对她持续保护,也是持续控制,使得孩子属于母亲的部落。正如近来人种学者似乎倾向于同意:这并不意味着母系家庭。归根到底,女子的叔伯和兄弟而非该女子是这家庭的权威。与此同时,在体力是一个很大因素的阶段,这种类型的家庭和下面提到的相比,无疑有利于女性的情况。

当女子离开自己的族群到丈夫家里生活时,这意味着她可能失去族群对她的支持和地位;同时也意味着巨大影响力的获得,这种影响力确保了妻子的忠诚、父亲对孩子的权威与关心,并最终确保了家庭的持久和稳固。在罗马的父系社会中的西方民族中,丈夫和父亲的权力达到了极点。夫权或父权给了男子生杀大权。父系类型的家庭在其最好的方面,培养了统治者和主人的尊严和权力,培养了小心翼翼地关注自己、妻子和孩子以保持种姓不被玷污的荣誉感;最后,保护者、被保护者各自的态度加强了每个人对另一半的魅力。在其最差的方面,父系类型的家庭意味着横行霸道的野蛮、悲惨顺从的软弱和不可救药的不公正的痛苦。

伴随着这种“父权”的确立,是多种多样获得妻子的模式。当一个男子得到一个妻子而不是到妻子那里去,他也许会抢她、买她或者提供服务来交换她。在这些情况下,她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了他的财产和妻子。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一种耻辱感。卡菲尔(kafir)[1]的妇女承认,她们非常蔑视那些妇女不值得买的制度。但是,一种整体关系的商业理论显然受到青睐。也许,新娘的同意有时是交易的必需部分,但并非总是如此。

这种拥有“父权”的家庭,也可能支持这种理论:在婚姻中,男性应该比女性有更大的自由。在最低类型的文明中,用我们的观点来看,我们常常发现婚姻关系非常松散,尽管如在第二章中所说的,这些民族通常用规则(和谁可以结婚或有婚姻关系)的严厉来弥补这一点。随着文明的某些进步,随着父权的发展,我们可能发现,人们开始接受首领或一些有钱人的一夫多妻制,即使普通人可能只有一个妻子。在某些情况下,几个妻子也许是经济的优势而不是负担。这也是一个家庭的一部分,在父亲和孩子最为重要的家庭里,妻子甚至愿意仆人为家里生孩子,只要承认那些孩子是她的。因此,丈夫有了更大的自由——一妻多夫制在文明的民族中似乎很少,除了在贫困的压力下。丈夫更大的自由也可能体现在离婚的事情上。在许多未开化的民族中,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如果双方同意,是容易的;但是,对于父权占上风的家庭来说,几乎总是男子要容易得多。古代希伯来人可以随意地休了他的妻子,但是没有听说女方也有类似的权利。毫无疑问,立法者没有想到这一点。《汉谟拉比法典》准许男人赶走孩子的母亲,只要给她和孩子适当的抚养费;或者赶走未生育的妻子,只要归还彩礼;但是如果妻子做了蠢事或浪费的事,也许离婚就没有任何补偿,或者直接成为奴隶。妇女也可以要求离婚,“如果她是节俭的,没有过错,她的丈夫离家出走且贬低她”。但是,如果她未能证明她说的话,她似乎就成了一个长舌妇,“他们会把她扔到河里去”。印度和中国盛行父系家庭,婆罗门加上了寡妇不能再婚的规定。丈夫有较大的离婚自由,也伴随着对婚姻忠诚非常不同的标准。对于丈夫的不忠,往往没有惩罚,或只有轻微的处罚;但对于妻子,则常常是死罪。

西方文明中的现代家庭是三种主要力量的产物:罗马律法、日耳曼人的风俗和基督教会。早期罗马律法承认丈夫和父亲的极端权力,妻子和孩子在他的“掌握之中”。所有女性必须在某个男子的监护之下。根据三种早期的婚姻形式,女子从她父亲的权力和掌握之中完全转移到她丈夫的权力和掌握之下。与此同时,她是唯一的妻子,离婚很少。但是到共和国结束时期,一种新的婚姻方式(允许女子留在她父亲的监护下)开始流行,随之而来的是容易离婚的理论。结果,讽刺作家们指控其败坏道德;但霍布豪斯认为,总体来说,罗马的已婚妇女似乎保住了作为她丈夫的伙伴、顾问和朋友的地位,而这种地位是她在那些更为严厉的时代拥有的;在那些时代,婚姻使她处于他的合法统治之下。[2]

日耳曼民族承认丈夫几乎拥有无限的权力。凯撒所说的他们中盛行的追求自由的热情,似乎并没有为他们的妇女要求任何大的自由。事实上,他们像其他民族一样,可以说满足于自由和控制的两个原则,即把所有自由赋予男人,把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控制赋予女人。霍布豪斯从而总结了这样的情况:

丈夫的权力得到了强有力的发展:他可以遗弃婴儿,惩罚妻子并处置她个人。他不能把她处死,但是如果她不忠的话,在其亲属同意下,他就是法官和行刑者。妻子是他用金钱从她自己亲属那里买来的,所以无需考虑她的意愿,或者直接通过她的家庭购买了她。在早期,妻子根本没有继承权,尽管后来她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获得了继承权。妻子永久地受到监护,简而言之,就是要服从中国的“三从四德”。随着封建权力的发展,还要加上皇帝或其他封建君主的规矩。在早期的法律中,监护权或保护权直接被认定为监护人的收益来源,而不是保护受监护人的手段。而且事实上直到中世纪,监护权是可以出售的。最后,日耳曼人的妻子,尽管受到尊重,但没有早期罗马贵妇享有的那种确定性,即在家里能够独自做主。确实,在早期德国部落中,多配偶制很少;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这在两性数量相等的地方普遍如此。只有首领才可以实行一夫多妻制。

教会对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影响沿着两条冲突的线路展开。一方面,对圣母玛利亚和圣人的敬仰和崇拜,倾向于赞扬和提升女性的观念。而且,婚姻被认为是“圣礼”(sacrament)、神圣的奥秘,象征着基督和教会的关系。从一开始,牧师的祝福赋予其宗教的神圣性;慢慢地开始出现结婚的礼拜仪式,这增加了婚礼的严肃性;最终,整个仪式成了基督教的典礼而不是世俗的宴会。[3]整个制度无疑被提高到更为严肃、更为重要的地位。但是,另一方面,禁欲主义倾向的影响也同样顺流而下,随着它的发展,这种影响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宽广。尽管从一开始,那些“禁止结婚”的说法受到了公开的谴责,但几乎总是有人认为,独身者的生活有着更高的荣幸。如果说婚姻是圣礼,但人们依然认为婚姻使一个人不适宜执行圣礼。女人被认为是原罪的起源。根据这种观点,婚姻是对人类弱点的迁就。“大多数男人和女人必须结婚,否则,他们就会干更坏的事;因此,婚姻必须变得简单;但是那些非常纯洁的人躲避婚姻,就像躲避污秽。从这个根源产生的法律不堪卒读。”[4]然而,必须注意到,尽管独身主义通过选择的过程会不断地去除出色的、有志气的男人和女人,而且阻止他们留下后代,但是它对女性有一个重要的价值。女修道院立即成了避难所和一扇通往活动的大门。“为女修道院里的人开放的职业,比在现代欧洲历史进程中为妇女开放的任何其他就业都要多。”[5]

对婚姻关系中的公平,从而是对更好的家庭理论的两个重要贡献,无论如何应该记在教会的功劳簿上。第一个贡献是:双方的同意是构成有效婚姻的唯一必需的条件。“在这方面,教会不仅要和旧的传统、父母的权威作斗争,还要和封建主的领主权力作斗争。公正地说,这也应该归功于教会,它把妇女从卑躬屈膝中解放出来,把妇女从和她生活最重要事件无关的状态中解放出来。”[6]另一个贡献是在保持神圣婚姻的持久性方面(正如它所做的那样),它认为,对于丈夫和妻子来说,破坏婚姻都是不好的。较早的理论把不忠看成对丈夫财产的侵害,或者看成导致孩子血统的不确定性,这保留在约翰逊(johnson)先生的“无限的”差异的格言中。除了丈夫对其财产和孩子的关心,妻子的感受,甚至丈夫的感受,似乎都没有考虑。

因此,教会修改了日耳曼和罗马的传统,但是并没有整个儿地抛弃它们;因为关于妇女在家庭生活的实际地位方面,她自己也有分歧。新教在反对罗马时,从两方面反对它的婚姻理论。一方面,改革者认为,婚姻不是圣礼,而是公民的契约,允许离婚。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婚姻是值得拥有的状态,进而废除了牧师的独身。然而,女性的“顺从”,特别是已婚女性的顺从,一直是合法的理论,直到最近。在英国,布莱克斯通时代的理论是:“在婚姻期间,妇女的真正存在或合法存在中止了,或者至少是合并和融入到了丈夫的存在。在丈夫的羽翼保护和影子(cover)掩护下,她做一切事情。”根据旧的法律,他可以给予她“适度的惩罚”。“但是,我们看到,在查理二世更为温和的统治下,这种惩罚的权力开始受到质疑。”然而,直到1882年,英国已婚妇女才获得了对其财产的支配权。在美国,旧的不公正的习惯法得到许多法令的逐渐纠正,直到在涉及财产和孩子方面的实质性平等得到了保证。

§2.影响家庭的社会的和观念的最近的变化

正如家庭大概是人类组织(institution)中最古老的——比作为独立因素的政府古老,大概也比独立组织的宗教古老——显然也是有关日常生活中男人和女人的组织。虽然从生物学说,它根源于性,但它还从经济的、宗教的、政治的和艺术的源泉中汲取力量。从母系类型向父系类型或者从多配偶制到单一配偶制的转变,是缓慢渐进的,倾向于这种力量的增强而不是这种关系的永久性和关系共同体的削弱。受教育期的逐渐延长,造成了基于对孩子共同兴趣的结合的延长。这加强了父母之间的团结。然而,在目前,这些力量的合力似乎朝着相反的方向起作用。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条件形成了革命观念的背景。

经济变化和主要是经济变化结果的城市生活,在这种情况中是首要的,也许是最重要的基础因素。以前时代的家庭和家,基于性和父母关系,呈现出一种主要由丈夫、妻子和孩子之间的劳动分工的需要和财产共同体,特别是稳定的住处——家构成的模式。住处常常是生产、娱乐和宗教的中心。在文化达到较高的狩猎和农业阶段之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劳动分工是:男人必须把猎物带回家或在田野里劳作,而女人则是做饭,照顾家里。因此,他们是相互依赖的。男人发现自己不会做饭,特别是不会照顾孩子。相应地,女人在捕获猎物和在田野里劳作方面处于劣势,尽管在许多情况下,她可能参与这些活动。所有的工作以及享受生活,都是以家庭为中心的。

工业革命把男人和女人都送进了工厂。它甚至席卷了大量的孩子。因此,工业变化最早影响了工人阶级——经济上比较贫穷的社会分层——在这个阶层中,男人和女人的工作是维持生存、抚养孩子所必需的。虽然它没有中断把丈夫和妻子结合在一起的法律联系,但确实使家庭生活贫困化了。甚至从富裕家庭夺走了所有家庭艺术和技艺,除了那些做饭的技术,从而使家庭妇女的事务变得既琐碎又无趣。美国的内战是大量女性进入教育职业的一个机会。发明,例如电话,需要女的话务员;商业的发展,为速记员、办事员、秘书、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留下了空间。许多来自中产阶级和富裕阶级的女性开始在上述领域就业,使之与外部接触和经济独立成为可能。公共教育培养了她们高效服务的技能。

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以几种方式影响了婚姻和家庭生活。城市结婚率低于农村,部分原因是城市住房的租赁和家具配置的费用较高。高昂的费用打消了许多年轻的已婚者养育子女的念头。在现代城市公寓中,孩子似乎特别不合时宜;城市居住区很少有甚至没有享受便利的玩耍空间的机会,似乎也不是孩子茁壮成长的好地方。罗素(russell)说,没有人会在城市的狭小地窖里种幼树。

现代发明也替代了家庭的娱乐中心功能。汽车在某种程度上阻止了家庭解体,因为趋势是全家一块出去活动,但它也带来了危险。已经成为主要的娱乐形式的电影吸引了整个家庭,但是和汽车一样,它使家庭离开了家。城市的住房变得越来越小。它没有年轻人可以招待朋友的客厅。建立在家庭之间相互熟悉基础上的旧的邻里关系,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年轻一代寻找自己的娱乐和享受,不仅远离父母,而且没有父母和邻居的监督。这种监督尽管通常是友好的,但只能在旧的条件下才有。汽车、夜总会、舞厅及其他现在的消遣形式,是不利于父母和孩子共同参与的。

家庭和家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伴随着观念的根本变化。

首先是关于离婚观念的改变。在英国,直到1857年,有再婚权利的无条件离婚只是在国会的一个法案通过后才成为可能。在1800—1850年,只有90起这样的行为得到批准。1857年的法案确立了一个法庭来听取和仲裁诉讼程序,准许丈夫以对方通奸的理由离婚。但是如果妻子要离婚就不仅要证明丈夫通奸,而且要加上某些加重那行为的(如遗弃)罪行。但是,即使在1857年法案之后,英国的离婚还是不多。在那个世纪其余的时间里,大约每年有300到1000起离婚(包括法院判定的分居)。在美国(除了在不允许离婚的南卡罗来纳),合法离婚比在英国要容易得多。然而,1870年后,离婚数迅速增长。在那一年,批准了10962起离婚;1930年是191591起。人口从3850万增长了近3倍;离婚数增长到1870年的17倍。或者从另一角度来看,现在平均每6起婚姻就有一起离婚——东部少些,西部和西南部多些;农业生活人少些,演员、音乐家、电报员、话务员和商业旅行者多些;农村居民少些,城市居民多些。

社会态度的变化相应更为显著。1870年,至少在东部几个州,离婚不是件好事。英国皇家法院仍然有这样的规定:离婚的人不能出席法庭。这种观点实际上在美国社会依然流行。然而,现在,宗教约束不再广泛存在,离婚与婚姻的比例是1∶6或7,如果丈夫或妻子不满的话,很少有精神的、社会的反对意见需要克服。离婚的增加(1870年以来稳步增加,至今尚无减少的迹象)引起了焦虑,因为它似乎表明有关婚姻态度方面的根本变化。

然而离婚的增加,尽管它对孩子常常是不幸的,并不是这种情形中最严重的阶段。在美国,随着进入婚姻的共同意向主要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毫不奇怪,适应的困难(智力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性的)常常是很大的。早先的感情冲动过去了,伴侣关系未能随之而来。统计表明,在没有孩子的家庭,不满特别可能发生。然而,离婚并不必然意味着婚姻结合的失败,因为离婚者常常不是马上结婚,而是希望一次更加成功的结合。人们发现,对家庭更为根本的威胁不在于离婚,而在于某些对渴望家庭生活的态度。

这些态度中的第一种认为,性关系纯粹是个人的事情,除了涉及的双方,他人无权干预。这种观点的某些代表人物认为,孩子的到来,导致了社会认为这要求父母为照料他们提供条件。第二种态度走得更远。它没有把照料和抚育孩子的责任放在父母身上。它主张这种责任最好由社会本身让适当的专家来承担。上述两种理论倾向把社会的、法律的和道德的支持,如果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从家庭组织中除去,并且鼓励随意的依恋而不是永久的结合。我们可以先从男人和女人的观点,然后从它们影响孩子的角度来考虑这些理论。

这些对婚姻和家庭更为激进的质疑来自:(1)对性更加强调;(2)在经济和政治上已经很强大的个人主义,在个人关系特别是性的关系上扩展出新的重要性。

近来,性的重要性沿着两条路线得到强调——一条是审美的,另一条是生理的。

在审美领域,现代小说把注意力集中在情感生活上,特别是在它的紧张和冲突上。浪漫主义放大了理想化的性趣(see interest)的魅力。现实主义学派则放大了生理方面。问题小说则以常用的“三角”来描述性激情的任性,作为对法律和传统约束的反对。全部效果是使得人们,特别是女性——因为也许她们小说读得更多——大概比任何一代人的性意识更强。这种兴趣高度地表现在发表“真实故事”或承认为实际生活经验“忏悔”的杂志的巨大发行量上。

弗洛伊德学派发现了生理的影响。这个学派夸大了性的重要性并强调压抑这种原始冲动的危险。它声称,不仅在成年及以后时期,而且从婴儿期以来,就发现了性的证据。以不同形式呈现的性欲,如叔本华(schopenhauer)的生存意志,或尼采(nietzsche)的权力意志,是一切人类生活(清醒时或做梦时)的原始冲动。无意识常常携带或寻找机会溜进“潜意识”,压抑这样的原始冲动是危险的,因为可能强行带来危险的内向性,或者导致夸大暂时受到压抑的那个兴趣。因此,根据这个理论,禁欲主义可能会使受害者陷入杂乱无章的激情之中。毫无疑问,这是真的,宗教和社会在有关控制这种性的激情方面,常常过多地依赖禁欲主义,它们或者压抑或者忽视事实,而不是坦率和聪明地考虑它的意义和含义。然而,最近在小说中或在心理理论中强调性的趋势,使这个问题得以公开。目前,我们尚不清楚,到底这种影响是否因为孤立地看被夸大,或者它为更真实地估计性和其他生活情趣之间联系的重要性准备了道路。

个人主义扩展到婚姻领域并不奇怪。这个时代既承认个人按自己的方式行事的权利,又承认社会的重要性,即每一个人应该尊重自己,在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目标和探索为整个人类作特殊贡献的方面要志存高远。不仅仅那些表达了自私享受或利己主义冲动的作家们,而且那些在宽广的人类目标的高度上思考的人们,都更为强烈地主张个人的价值。灵魂的价值是基督教思想的主导观念,在此挑战中得到了表达——如果一个人能得到整个世界,但却会失去自己的灵魂,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强调道德生活中责任地位的伟大代表——康德提出他的普遍原则之一:“人以及一般来说,任何理性的生物作为他自己的目的而存在,而不是仅仅作为可被这种或那种意志随意使用的工具而存在。”他还补充说,“人必须把自己的存在设想为如此”(即,作为自己的目的)。

这种关于个人价值原则的新的应用,出现在上个世纪解放奴隶、扩大选举权(先扩大男性人数,再扩大女性人数)的运动中,出现在与较早时期的慈善事业大不相同的,有关社会制度的哲学中,出现在受教育机会的总体扩大中。在经济领域,首创的自由虽然不能得到保护,但是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政治领域,个人的权利得到了宪法的积极保护。这个时代的整个趋势是远离禁欲主义理想,这种理想压抑人性的某些方面,特别是那些在贫穷、贞洁和顺从等三重誓言中所放弃的东西。这个时代依然反对要求牺牲个人生活和幸福来保护或维持社会目的的制度或风尚。以前似乎必需的诸如战争的方法,如今变得越来越无效。如果婚姻和家庭是与个人的基本价值和发展背道而驰的,那么,它们就难以在现在的观点面前为自己作辩护。

作为考虑婚姻和家庭价值的准备工作,有必要重申:这个问题不是要通过一般规则,而是要通过考虑每种情况中特别的、特殊的因素来加以解决。这适合所有的道德行为,显然也适合像婚姻和家庭那样私人的亲密的关系。还必须进一步说明,健康和性格条件对某些人来说,也可能会严重地阻碍婚姻。明显地偏爱某些职业,就如在以前的日子里可能会认为是一种“召唤”,也是要考虑的因素。在以前的时代,这样的“召唤”常见于宗教服务领域。今天,同样的社会责任感也可以在其他行业中感觉到。然而,适当承认所有选择的个人的特点和在某些情况中的例外因素,我们可以考虑普通人特别是大学生所考虑的重要理由。

§3.个人视野中的婚姻

从较为直接的因素开始,我们首先应该认识到,对于正常的个人,一方面性冲动需要表达或满足;另一方面,需要净化并使它和个人的全部兴趣、情感生活相联系,以保持适当的看法。性冲动受到挫折或压抑,可能引起变态,变得冷漠和狭隘,甚至发展出精神病和神经衰弱。性冲动不受控制——或者没有净化,没有与理智的、审美的和社会的兴趣及影响密切联系,可能会降低和扭曲人格。如果说女性更多地患有前一种病症,那么男性更多地患有后一种病症,因为他们往往求助于和所有促进稳定的、催人上进的接触相分离的性满足。

接下来考虑以其他方式满足的其他需要——伴侣关系、稳定性、相互鼓励。没有必要赞扬友谊。亚里士多德说:“没有朋友,没有人会在意生活,尽管他有其他一切好东西。”而且,他继续说道:“友谊不仅是不可或缺的,也是美丽的和高贵的东西。”他进一步说,最真实和最美好的爱情和友谊“需要长期的亲密的交往”。因为正如谚语所说,“只有同甘共苦,才能相互了解”。而且,虽然男人之间或女人之间的友谊值得所有给予它的赞美,在某些方面,婚姻带来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友谊在处于其最佳时期时,比任何其他友谊更为亲密、更为美丽、更能相互帮助。共同的追求、希望、喜悦和悲伤的经历,特别是一起规划和关心孩子的利益和未来,这个事实建立起某种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在其他类型的经验中找不到的。

因此,认识到性和友谊的事实,从个人的视野看到的问题是:(1)让这两者保持相对的流动,以至于随意变化,还是计划一个永久性的结构,以期它们稳定地进展更好?(2)使其中一个或两者相互分离,还是把它们结合在一起,相互合作,以达到更深层的目的更好?

赞成保持性和友谊的联系流动,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如果一个人能够随着审美和情感的变化,建立或中断关系,无疑他在某些方面就会更加自由。至于友谊,我们常常发现,自己因成长而失去了年轻时的依恋——尽管在中年之后,甚至在30岁之后,很少能形成亲密的友谊。情感和激情容易起伏不定,为什么要约束自己?赞成把性分离,认为它是很容易改变的兴趣,其根据也许是:众所周知,性吸引不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难以服从理性的控制。可以想象,一个人也许喜欢把这和建立在相互感兴趣和共同的审美之上的友谊分开。

赞成承诺的永久性,赞成把性和友谊及其他兴趣结合在一起,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人类从动物界相对没有计划的随意的存在,进步到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文明人有这种能力和意向,即为长远的目的作出计划并不断努力,而且建立起制度来加强和支持他的计划和努力。聪明的人,不是放弃对激情的控制,而是组织他的生活,使得激情和情感有助于生活的充实。为了这个目的,他必须约束自己并且承担责任。生活的充实和更为持久的快乐,不能通过随便依赖任何诱惑的东西得到。当性的满足和艺术的高雅影响、智慧引导的尊严、罗马法学家在定义婚姻时所说的“整个生活的伙伴关系”、情感的优雅,以及对许多人而言,宗教制度的神圣联系在一起时,性的满足的贡献是最健康的。孤立时,它就变糟了。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也许是无意识地)用来决定的标准是什么。有些人坦率地问:首先,婚姻和家庭能给我带来快乐吗?“现在,”格罗夫斯(groves)教授写道,“它要求婚姻和家庭接受快乐标准的检验。在我们的时代,这些标准通常被用作衡量各种社会活动的手段。”[7]快乐问题无疑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感情是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幸福的期望是成功婚姻一个几乎不可缺少的条件。

但是,承认婚姻和家庭是否带来快乐的问题的相关性,有两个其他要点需要听取。首先,作为一个已经完全成熟的个人,我是否希望得到幸福而无需作出努力,或者无需对伙伴关系的另一成员作出调整?或者相互调整,给予和索取,为共同目的而合作,是否被假定为公平检验的必要条件?第二,这样一种冒险,即创造未曾经验的东西和建立新的价值能在其中安身的结构,应该纳入我们最终的权衡和检验,这可能吗?

雄心勃勃的年轻人通过创造或建立某些东西——商业、企业、教堂、学校、“业务”和职业声望,在共同体中发现自我发展和有所作为的机会。他们面临困难、焦虑、失望,但是坚持自己的目的,相信这种创造性工作会带来越来越多实质性的满足。

柏拉图很好地表达了这种现象的一个方面,他说,爱的基本原则不仅是爱美而且是爱创造。无论创造在身体方面还是在灵魂方面,人们通过后代,通过好的名声,通过国家和家庭的秩序(ordering),寻求不朽。把婚姻和家庭共同体看作创造好生活新领域的机会,它们也许就会有强烈的吸引力。

§4.社会视野下的婚姻

个体性意识的增长,促进了在个人主义基础上决定问题的倾向。而且,我们当中很少有人希望在决定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时,不从其所有关系中来审视它。尤其是大学生,他们从所有时代获取养分,比大多数从其所参加的共同体中获益的人们更具有充实感。所有国家的年轻人怀着严肃认真和献身精神,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这表明他们愿意为其认为有价值的事业奉献自己。这种严肃认真和献身精神足以证明,如果需要的话,我们的年轻后代具有和前人在长期为社会目标奉献中所展示的相同的素质。

美国伟大的法律和社会的哲学家霍姆斯大法官先生这样写道:

如果我们不是把我们的存在想象成[宇宙]之外的小神仙,而是想象为宇宙之内的一个节点,在我们身后有无限的苍穹。它赋予我们唯一但是充分的重要性……如果我们的想象力足够强大,可以接受把我们自己看成和他人不可分离的部分,使我们的最终兴趣超越我们皮肤的界限,那么它就可以证明:为了我们自身之外的目的甚至牺牲我们的生命是正当的。[8]

“无可否认,这种动机,” 霍姆斯大法官对上面引语的观点补充说,“是我们在人身上发现的共同的需求和理想。”但是,一方面是个人的雄心壮志、发展和快乐的要求的调整;另一方面是社会要求的调整,这是每一个人都必须重新解决的问题。在人类发展的理想阶段,这个问题也许不再是“两者择一”,而是比现在更多的“两者一起”的问题,但是用关于自我的那一章的语言来说,这种调整总是道德问题。每个人都要作出自己的决定,但是我们可以提出某些需要重视的考虑。

当我们认为自己是人类大家庭中的一部分时,当我们不把我们的生活仅仅看作为了享乐甚至为了自由,而是为了创造性工作的机会,我们就必须承认,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就意味着要和他人合作来完成自己独自不能完成的工作。我们发现,自己在此处于有利的机会。这些机会是经过长期的斗争、科学家耐心的研究、发明家辉煌的发现和数不清的“无名英雄”为了公共利益的劳动,才使之成为可能的。我们觉得,“继承和发扬”是我们的特权,也是我们的义务。如果我们有健康的身体——而且伴随着卫生和医学的日益发展,健康越来越多地成为道德和快乐的部分——我们作出贡献的一种方式就是通过带来新的生命,给予我们的孩子我们力所能及的最好的东西。

近来有个作者[9]建议,今天我们不能像前人那样肯定,认为世界需要增加人口。伴随着高生育率,人口的迅速增长一直是较原始文明的特征。它要努力获得在人力上的绝对优势或者弥补缺乏卫生知识和卫生条件带来的高死亡率。而且,某些国家过多的人口已经被用来为侵略其他领土或者向他们在那不受欢迎的殖民地移民进行辩解。为什么还要增加人口过多的恶?要回答它,也许可以随便假定,现在没有什么好的理由要增加世界总人口,而且某些国家的人口已经过剩了。现在是质量问题,而不是数量问题。要承认到目前为止,我们的优生知识还非常不完善。这样说是合理的,即在总体上,健康父母的孩子比生病的或心智不健全的父母的孩子继承了更好的生理机能;受过教育的父母的孩子比愚昧的父母的孩子可能得到更好的照料,为参与生活做更好的准备。

事实上,现在许多深思熟虑的学者相信:保持最佳人口数量的问题,是我们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因为,显然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和经济上较富裕的人群中,其生育率与人口中其他部分的生育率相比,正在绝对地和相对地下降。《美国科学家》(american men of science)一书的编者卡特尔(cattell)博士发现,当代科学家的完整家庭大约是两个人,每个科学家存活孩子的数量大约为1.6。从事专业性职业的人们倾向于把婚姻推迟到30岁左右。健康或负担的理由会限制婚后孩子的数量。在富裕家庭,很少有人会意识到负担的理由。我们可以假定,享受和舒适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农业人口中,孩子是一种经济的财富,是为年老所做的准备。现代人则更可能把他们看成是一种负担,而且寻求通过保险来为年老做准备。但是,由于许多人没有为更好的社会总体成员作出贡献,这一事实使得这一点格外重要:那些健康的、有才能的人应该尽责。这样做,他们能发现生活范围扩大了,期望的喜悦和承诺的实现,川流不息的生活与工作合二为一,成为更深层的满足来源之一。

从社会的视野看婚姻和家庭,要求我们也考虑它们在社会结构中所起的作用。社会通过语言、传统、相互帮助、多种多样的刺激,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类的生活如其所是。在它所有的单元中,亲属关系和家庭一直是最结实和最有影响的纽带。人类学家的研究,展现了形式的灵活性,一会儿强调父亲,一会儿强调母亲;然而,他们展现了这种制度持久的稳定的力量。每个人都生于其中,在其中,他获得了他最早的印记。生物的冲动导致了感情。如果贸易唤起精明、政府教导正义,那么正是亲属关系和家庭发展出同情和善良。因为人类之所以如此突出地有人性并富有个性,主要基于这个事实:他是一个人,他通过人的群体而不是在非人的关系中获得他的人格。没有什么能与此相提并论,因为这种人格的东西是由人的关系唤起的。文化的影响、艺术、诗歌,一方面,在爱的方面发现了情感的来源;另一方面,有助于升华和丰富激情和父母的影响。宗教在父亲和母亲身上发现了温柔和牵肠挂肚的关怀的象征,转而把额外的神圣性赋予人类的联系。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总结了关于亲子关系的研究。他说:“婚姻制度和家庭是绝对必要的。”

孩子需要父母吗?即使父母为了生活的充实,为了情感能找到适当的表达对象,需要孩子,然而似乎在抚养孩子方面,家庭毕竟没有全社会有竞争力。人们普遍同意这种智慧,即当孩子达到一定年龄后,为了孩子的至少部分教育,要使孩子离开家庭。因为家庭的环境过于狭隘,过于个人化和情绪化。孩子在学校可能表现得更好,可能由全社会提供的专家教育得更好。因此有了这个质疑:相同的原则不能应用到婴儿和幼儿时期的照料吗?比起如今在无知的父母照料下或缺乏照料下或多或少随意的喂养和形成习惯的做法,一群医生、护士和幼儿园老师不是能得到更好的结果吗?回答这些问题,先要同意这一点,即在照料孩子身体方面,就父母而言,确实存在大量的无知;在恰当地关照孩子的心灵,特别是他们的道德方面,有着更大的无知。然而,这并非可以从逻辑上得出这样的结论:总的来说,由专家进行的非个人的培养是更好的方式。在过去几年里,有关正确育儿的知识在父母之间广泛传播。这对于在更为困难的行为和道德教育知识方面寻找同样的提高而言,是一个鼓励。迄今为止最好的科学观念是:在机构非个人的照料下的婴儿会缺乏某些至关重要的东西,即某人对他的爱。

假定封闭的家庭环境过于个人化和情绪化,但是我们对于在一方面是亲密的个人的和另一方面是一般的社会的非个人的(保证完全放弃前者)之间正常平衡的条件知道得太少。如果过多封闭生活在家庭环境中的孩子会变得“内向”,那么,没有个人同情和感情关系的孩子可能会特别的“外向”,缺乏有价值的才华和品格的要素。这正如在一个对孩子的身心照顾得格外好的机构里,一个护士谈到她照料下的那些孩子时说:“他们没有任何内心秘密。”

§5.摩擦的特别来源和调整的需要

深深地相信正常人的婚姻和家庭,并不意味着我们忽视了这些制度中许多的不足和摩擦的来源。随着教育和文化的总体进步,某些不足和摩擦的重要性有所降低;其他的则变得更为尖锐。在不幸福的来源中,关于最近几年什么条件得到了改善,也许可以包括经济的和“政治的”态度。其中更为敏锐地被意识到的,是关于性的态度。

在经济条件中,首先必须区别工业和商业。工业迄今为止,主要影响了不太富裕的、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们。在这个领域,就它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而言,情况近来少有改变。在工业中,妇女的人数有点缓慢地增长;但是,她们的婚姻和家庭的急剧变化发生在一个较早的时期。相反,商业和职业生涯最近逐渐向富裕的女性和群体中受过教育的成员开放,从而使这些女性没有准备好接受婚姻和家庭生活,除了在感情基础上。经济的压力不再如旧日那么重要,那时的选择是结婚或者依靠某个男性亲属。首先,选择婚姻或职业似乎是相互排斥的。毫无疑问,公平对待两者往往是很困难的,但日益增长的数字表明,这并非是不可能的。

这种情况在两个方面似乎容易些。首先,当女性在婚后开始考虑赚钱的职业时,丈夫一方对此有明显的偏见;在他们看来,这质疑了他们养活妻子的能力。丈夫养活妻子,是法律承认的责任。也许并不奇怪,他们没有认识到,女性可能和她的丈夫一样,强烈地喜欢某种职业或生涯而不是家务;剥夺她们参与建设性工作和创造性生活的机会,是不公平的。女性在许多新参与的职业中所展现的能力和精力,极大地改变了聪明人的这种态度。重要的根本不是一个男人不能以金钱的方式“给予她想要的”,而是她希望有机会在世界上做她自己想做的事情。对某些人来说,她最喜欢的并认为最适合自己能力的工作,是料理家务、照看和教育孩子。但是,大约20%的大学女性没有孩子,对她们许多人来说,完全局限于城市公寓的生活是空虚无聊的。今天的女性并不喜欢生活在“玩偶之家”。另一方面,随着女性选举权和公民权的普遍进步,经济条件得到改善,即促进了家庭收入在丈夫和妻子间恰当的分配,妻子不必“向丈夫要钱”。没有一个成年人喜欢处于向另一个人要钱的地位。丈夫和妻子被假定为伙伴关系,根据古罗马的说法,“整个生活中的伙伴关系”。收入可以是一个人或两个人赚取的。无论如何,开销应该共同承担,而且收入必须根据每个成员个人负责的事项进行分配。25年前,常见的地位问题引起的不快常常是严重的,而且是非常普遍的。今天,在受过教育的人们中,这个问题明显要少得多。共同的支票账户或个人的支票账户是便利的调整方法。在工人阶级中,家庭收入常常几乎全部交给妻子。

家庭里的权威问题,也同样伴随着教育的总体进步和政治的解放而发展。“服从”这个词已经基本上在婚礼上消失了。在某些事情上,丈夫可能更适于承担最终的责任;在其他事情上,也许妻子更适合。无论如何,应该有商有量,相互让步,而不是坚决主张。

在夫妻之间的性关系上,情况无疑变得更为自觉。以前避免讨论这个高度敏感的因素的陈旧策略,如今正在发生变化。伴随着教育和政治的解放,出现了更为自由地承认女性性生活的可能性。戴维斯(davis)博士在职业女性顾问委员会帮助下的研究、几位医生的研究以及社会观察专家的研究,至少在这个方向上开了个头。戴维斯博士对1000位已婚妇女和1200位未婚女性的研究[10],已经证明来自其他来源的观点,即在性生活的生理和情感方面,男性和女性之间并没有像以前所假定的那样,有很大的差别。最清楚展示的事实之一,就是通过指导为婚姻做好准备的价值。这些指导包括性生活及其意义、责任和管理,从而保证最小的婚姻不愉快和最大的和谐以及相互满足。戴维斯博士在1000位已婚妇女中发现,846人把自己归于幸福等级;但她们中有很大比例在婚姻生活开始时,经历了不愉快时期。而且在她们看来,如果有适当的预先的指导,在这个时期就可以得到很大的帮助。然而,戴维斯博士对1200位未婚女性的调查表明,在那些未婚女性中,有很大比例感到需要或渴望某些形式的性满足。

婚姻生活讨论得特别多的另一方面,是生育控制方面;或者如许多人喜欢说的,生育的适当间隔问题。人类很早就开始以某种方式控制生育——或者说,至少是控制新生儿的生命。溺婴和流产一直广泛实行。更为人性化、更为聪明的人通过避孕,发现了限制生育的较少暴力的方式。一般而言,处于有大量食物供应或农业生活条件下的精力充沛的家族,往往有大的家庭——非常贫穷和愚昧的人也是如此。在美国早期殖民时期,英国的和法国的移民家庭都是很大的。近些年来,新英格兰本地父母的生育率下降到2.61,现存的家庭下降到1.92。同样,卡特尔教授的研究[11]表明,虽然科学家出身的家庭平均有4.65个孩子,但是科学家本人的家庭平均有2.28个孩子。461位杰出科学家给出的信息表明,176个家庭没有限制;285个家庭自愿限制,其给出的限制理由是:健康,133;开销,98;其他原因,54。一方面,这些数据和其他反映受教育的及富裕阶层条件的数据,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们发现的问题也引发了讨论,即贫穷愚昧者生育了大量的孩子。对于这些孩子,他们既无力喂养,也无法好好地教育;而且大量的生育,常常是以母亲的健康为沉重代价的。这两种情况显然不是一码事。在第一种情况中,孩子太少;在第二种情况中,则孩子太多。

在本文写作时,已经有70家生育控制诊所在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城市建立起来了,其主要职责是指导贫穷和愚昧者,其目的是用医学上允许的控制方法来替代暴力的犯罪方法。对这种满足健康和费用条件的控制的需要,最近得到来自兰贝斯大会(lambeth conference)[12]的承认。这个大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承认这种控制的优先性,不是出于“自私、奢侈或舒适”。也许可以顺便说说,这三个动机对于指导任何更为严肃的生活事件来说,是非常不良的动机。因为对受过良好教育者和富裕者来说,明显的需要都是朝着这个方向的:在健康状况许可的条件下,至少保持几个孩子以延续这个家族。

注意到这一点是有趣的,也许是有教益的:自然在下列方向上进行了实验,即把性满足和父母照料分开,把养育和抚养共同体后代完全委托给不是父母的工作人员。许多膜翅类的昆虫成功地实行了这个方案。蜂皇和雄蜂除了生育后代,没有其他的社会责任;中性的工蜂非常有效率地照料着幼小的蜜蜂。考虑到这一点,杰出的生物学家詹宁斯(h.s.jennings)对公共照顾孩子和把性生活和父母功能隔离开来的建议进行了评论。

正如我们在流行的建议中所发现的,这种抱负似乎主要是受到渴望释放交配的冲动,并让它得到充分的满足的支配;这促进了配偶的变换,只要他们相互好奇一结束,就没有必要再保持相互联系。如果我们考察完全执行这种公共照顾后代体制的动物中此类事情的这个方面,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结果。这种方法不是导致交配冲动的释放,而是导致对它们的压抑;它们几乎完全消失;导致社会实质的去性化。只有少数孤立的个体继续忙于交配和繁殖;普通成员则是无性的。如果人类面对这样的结果,渴望这种体制的热情就可能大减。[13]

事实是:虽然昆虫已经成功地实行了所说的计划,但哺乳动物,特别是人类,走了另一条演化道路,例如,母亲和后代长期亲密的身体接触、无助的婴儿期、男性对母子的照顾、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以及孩子对父母几乎同样突出的反影响。詹宁斯教授说,要想使这个建议彻底成功,人类应该在几千万年前就开始,在成为哺乳动物以前。如果那样的话,到现在,他也许希望在社会组织方面和蚂蚁一争高下。

关于女子性生活和家庭的作者之一,是心胸最开阔的艾伦·基(ellen key)。她认为,走出我们当前至少是某些困境的方法,在于朝着强调而不是最小化性和母性在女性生活中的重要性的方向。她不相信有组织的商业和工业对妇女生活的作用。在关心女性的自由和人格不应牺牲于假设需要制度方面,她比许多人走得更远。但是,她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妻子的人格和孩子的发展,保护正确的关系而破坏家庭。

不是家庭应该废除,而是家庭的权利必须改革;不是父母的教育应该避免,而是必须引入父母的教育;不是家应该被抛弃,而是无家可归必须消除。[14]

有时会有人表示担忧,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随后的理想破灭以来,在个人品格和社会秩序中起了如此重要作用的道德理想和标准、同情和责任的联系,正处于消失的危险之中。本书作者没有这种担忧。他们相信,道德生活深深地扎根于人性和人类需要之中,它既不能失去也不能抛弃。因为道德生活是一种生命,生命意味着调整以适应变化的条件的力量。严格地说,正是新的危险的情况,唤起新的活力并且把道德提高到新的水平。伦理科学把追踪、解释这个成长和调整过程作为它的任务。它没有创造道德生活——因为那种生活已经存在——而是发现它的规律和原则,从而帮助它进一步发展得更加强大、更加自由而且更加确定,因为更加理智。

参考文献

关于早期家庭的形式,参见第二章和第四章结束时提到的参考文献,还可参考:goodsell,a history of the family as a social an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1923;howard,a history of matrimonial institution,3 vols.,1904;westermarck,the history of human marriage,1901;summer and keller,the science of society,vol.3,1927;briffault,the mothers,1927;on present problems:bosanquet,the family,1906;a.w.calhoun,a social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family,3 vols.,1917;briffault,op.cit.,last chapter;goodsell,op.cit.;groves and ogburn,american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hips,1928;jennings,the biological basis of human nature,1930;mcdougall,character and the conduct of life,1927;malinowski,“parenthood — the basis of social structure,” in calvertion and schmalhausen,the new generation,1930;popenoe,the conservation of the family,1926;reed,the modern family,1929.

* * *

[1] 阿富汗东北部的民族。——译者

[2] 《道德的演变》,第1部分,第216页。

[3] 霍华德(howard):《婚姻制度的历史》(history of matrimonial institutions),第1章,第7章。

[4] 波洛克和梅特兰:《英国司法史》,第2卷,第383页;霍华德征引,第1卷,第325—326页。

[5] 埃肯斯坦(eckenstein):《修道制度下的妇女》(woman under monasticism),第478页。

[6] 霍布豪斯:《道德的演变》,第1卷,第218页。

[7] 格罗夫斯和奥格本(groves and ogburn):《美国婚姻和家庭关系》(american 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hips),第26页。

[8] 《法律文集》(collected legal papers),纽约,1920年,第316页。

[9] 鲁思·里德(ruth reed):《现代家庭》(the modern family),1929年。

[10] 《2200位女性的性生活因素》(factors in the sex life of twenty-two hundred women),1929年。

[11] 《美国科学家》(american men of science),第3卷,1921年。

[12] 全球普世圣公宗主教的一个定期会议。——译者

[13] 詹宁斯:《人性的生理基础》(the biological basis of human nature),纽约,1930年,第266页。

[14] 艾伦·基:《爱情和婚姻》(love and marriage),第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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