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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的寻求

第一章 逃避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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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活在危险的世界之中,便不得不寻求安全。人寻求安全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在开始时试图同他四周决定着他的命运的各种力量进行和解,这种和解的方式有祈祷、献祭、礼仪和巫祀等。不久,这些拙劣的方法大部分就被废替了。于是人们认为,奉献一颗忏悔的心灵较之奉献牛羊,更能取悦于神祇;虔诚与忠实的内心态度较之外表仪礼,更为适合于神意。人若不能征服命运,他就只能心甘情愿地与命运联合起来;人即使在极端悲苦中,若能顺从于这些支配命运的力量,他就能避免失败,并可在毁灭中获得胜利。

另一种途径就是发明许多技艺(arts),通过它们来利用自然的力量;人就从威胁着他的那些条件和力量本身中构成了一座堡垒。他建筑房屋,缝织衣裳,利用火烧,不使为害,并养成共同生活的复杂技艺。这就是通过行动改变世界的方法,而另一种则是在感情和观念上改变自我的方法。人们感觉到,这种行动的方法使人倨傲不驯,甚至蔑视神力,认为这是危险的。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人类很少利用他控制自然的方法来控制他自己。古人怀疑过技艺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对上帝特权的侵犯。而这两种见解都证明了技艺中含有某种非常的东西,这种东西或者是超人的或者是非自然的。一直很少有人预示过,人类可以借助于技艺来控制自然的力量与法则,以建立一个秩序、正义和美丽的王国,而且也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样的人。

人们一直很乐意享受他们所具有的这些技艺,而且在近几世纪以来不断地专心一致来增加这些技艺。人们虽然在这方面努力,但同时他们却深深地不相信技艺是对付人生严重危险的一种方法。如果我们考虑到实践这个观念被人轻视的情况,那么我们就不会怀疑这句话是真实的了。哲学家们推崇过改变个人观念的方法,而宗教导师们则推崇改变内心感情的方法。这些改变的方法都由于它们本身的价值而为人们所赞扬过,偶然地也由于它们在行动上所产生的变化而受到过赞扬。而后者之所以受到尊崇,是因为它证明了思想和情操上的变化,而非因为它是转变人生景况的方法。利用技艺产生实际客观变化的地位是低下的,而与艺术相联系的活动也是卑贱的。人们由于轻视物质这个观念而连带地轻视技艺。人们认为“精神”这个观念具有光荣的性质,因而也认为人们改变内心的态度是光荣的。

这种轻视动作、行为和制作的态度,曾为哲学家们所培养。但是,哲学家们并不是诋毁行动的始创者,他们只是把这种态度加以表述和辩护,从而把它持续了下来。他们夸耀他们自己的职能,无疑地远远把理论置于实践之上。但是,在哲学家们的这种态度以外,还有许多的方面凑合起来,产生了同一结果。劳动从来就是繁重的、辛苦的,自古以来都受到诅咒的。劳动是人在需要的压迫之下被迫去做的,而理智活动则是与闲暇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实践活动是不愉快的,人们便尽量把劳动放在奴隶和农奴身上。社会鄙视这个阶级,因而也鄙视这个阶级所做的工作。而且,认识与思维许久以来都是和非物质的与精神的原理联系着的,而艺术、在行动和造作中的一切实践活动则是和物质联系着的。因为劳动是凭借身体,使用器械工具而进行的而且是导向物质的事物的。在对于物质事物的思想和非物质的思想的比较之下,人们鄙视对物质事物的这种思想,转而成为对一切与实践相联系的事物的鄙视。

我们还可能这样继续不断地争论下去。如果我们通过一系列民族和文化的现象来追溯关于劳动和技艺的概念的自然历史,这会是有益的。但是,以我们当前研究的目的而论,我们只需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种惹人讨厌的区分呢?只要略加思考便能指出,用来解释此一问题的许多意见,本身还需要有所解释。凡由社会阶级和情绪反感所产生的观念都难以成为理由来说明一种信仰,虽然这些观念对于产生这一信仰不无关系。轻视物质和身体,夸耀非物质的东西,这是尚需加以解释的事情。特别是我们在自然科学中全心全意采用了实验方法以后,这种把思维与认知和与物理事物完全分隔的某种原理或力量联系起来的思想是经不起检验的。这一点我们在本书以后将尽力加以说明。

以上所提出的问题有着深远的后果。截然划分理论与实践,是什么原因,有何意义?为什么实践和物质与身体一道会受到人们的鄙视?对于行为所表现的各种方式如工业、政治、美术有什么影响,对于理解为具有实际后果的外表活动而不仅是内在个人态度的道德有什么影响?把理智和行为分开,对于认识论已经发生了什么影响?特别是对于哲学的概念和发展已经发生了什么影响?有什么力量正在发挥作用来消灭这种划分吗?如果我们取消了这种分隔而把认知和行动彼此内在地联系起来,这将会有怎样的结果?对于传统的有关心灵、思维和认识的理论将会有怎样的修正,并对哲学职能的观念将要求有怎样的变化?而对于涉及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的各种学科又将因此而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这些问题构成了本书的主题,并指出了所要讨论的问题的性质。在开头的这一章里,我们将特别探讨把知识提升到作为(making)与行动(doing)之上的一些历史背景。在这一方面的探讨将会揭示出来:人们把纯理智和理智活动提升到实际事务之上,这是与他们寻求绝对不变的确定性根本联系着的。实践活动有一个内在而不能排除的显著特征,那就是与它俱在的不确定性。因而我们不得不说:行动,但须冒着危险行动。关于所作行动的判断和信仰都不能超过不确定的概率。然而,通过思维,人们却似乎可以逃避不确定性的危险。

实践活动所涉及的乃是一些个别的和独特的情境,而这些情境永不确切重复,因而对它们也不可能完全加以确定。而且,一切活动常常是变化不定的。然而,依照传统的主张,理智却可以抓住普遍的实有,而这种普遍的实有却是固定不变的。只要有实践活动的地方,结果就势必有我们人类参与其间。我们对于我们关于自己的思想有所疑惧、轻蔑和缺乏信心,因而对于我们参与其间的各种活动的思想也是如此。人之不能自信,使得他欲求解脱和超脱自我;而他以为在纯粹的知识中,他能达到这个超越自我的境界。

有外表的行动,就有危险,这是无庸详述的。谚语和格言说得好,“万事不由人安排”。事之成败决定于命运,而不决定于我们自己的意旨和行动。希望未能得到满足的悲哀、目的和理想惨遭失败的悲剧,以及意外变故的灾害,都是人世间所常见之事。我们考察各种情况,尽量作出最明智的抉择;我们采取行动,除此而外,其余便只有信赖于命运、幸运或天意。道德家们教导我们去看行为的结果,然后告诉我们结果总是不确定的。不管我们怎样透彻地进行判断、计划和选择,也不管我们怎样谨慎地采取行动,这些都不是决定任何结果的唯一因素。外来无声无臭的自然力量、不能预见的种种条件,都参与其间,起着决定的作用。结局越重要,这种自然力量和不可预见的条件对于随后发生的事情就越有着重大的作用。

所以,人们就想望有这样一个境界,在这个境界里有一种不表现出来而且没有外在后果的活动。人们之所以喜爱认知甚于喜爱动作,“安全第一”起了巨大的作用。有些人喜欢纯粹的思维过程,有闲暇,有寻求他们爱好的倾向。当这些人在认知中获得幸福时,这种幸福是完全的,不致陷于外表动作所不能逃避的危险。人们认为,思想是一种纯内心的活动,只是心灵所内具的;而且照传统古典的说法,“心灵”是完满自足的。外表动作可以外在地跟随着心灵的活动而进行着,但对心灵的完满而言,这种跟随的方式并不是心灵所固有的。既然理性活动本身就是完满的,它就不需要有外在的表现。失败和挫折是属于一个外在的、顽强的和低下的生存境界中的偶然事故。思想的外部后果产生于思想以外的世界,但这一点无损于思想与知识在它们的本性方面仍然是至上的和完满的。

因此,人类所借以可能达到实际安全的技艺便被轻视了。技艺所提供的安全是相对的、永不完全的、冒着陷入逆境的危险的。技艺的增加也许会被悲叹为新危险的根源。每一种技艺都需要有它自己的保护措施。在每一种技艺的操作中都产生了意外的新后果,有着使我们猝不及防的危险。确定性的寻求是寻求可靠的和平,是寻求一个没有危险、没有由动作所产生的恐惧阴影的对象。因为人们所不喜欢的不是不确定性的本身[1],而是由于不确定性使我们有陷入恶果的危险。如果不确定性只影响着经验中的后果的细节,而这些后果又确能保证使人感到愉快,这种不确定性便不会刺痛人们。它会使人乐愿冒险,增添新奇。然而完全确定性的寻求只能在纯认知活动中才得以实现。这就是我们最悠久的哲学传统的意见。

我们在以后将会看到,这种传统思想散布在一切论文和科目之中,支配着当前各种关于心灵与知识的问题和结论的形式。然而如果我们突然从这种传统的主见中摆脱出来,我们会不会根据现有的经验采取这种传统的轻视实践、崇尚脱离行动的知识的观点,这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尽管新的生产和运输的技艺使人陷入新的危险,人们已经学会了怎样来对付危险的根源。他们甚至于主动去寻找这些危险的根源,厌倦那种过于安全的生活常规。例如,目前妇女地位正在发生变化的这种情况,就说明了人们对于以保护本身为目的的这种价值的态度也已经改变了。我们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确信感,至少无意间是如此,感觉到我们正在可观的程度上有把握地控制着命运的主要条件。在我们生活的四周有着成千上万种的技艺保护着我们,而且我们已经设计了许多保险的办法,来减轻和分散有增无减的恶果。除了战争还会引起许多的恐惧以外,我想如果当代的西方人完全废弃一切关于知识与行动的旧信仰,他就会相当确信地认为他已经具有在合理的程度内保障生命安全的能力,这个设想也许是稳妥的。

这种想法是臆度的。接受这种猜测,并不是本论证所必需的事情。它的价值在于指出了过去安全感的需要之所以成为主要情绪的早期条件。上古的人并没有我们今天所享有的精密的保护的和运用的技艺;而且,当技艺的应用加强了他的力量时,他对他自己的力量也还没有自信心。他生活在非常危险的条件之下,同时又没有我们今天视为理所当然的防御工具。我们今天最简单的工具和器物古时大多数都还没有;当时人们没有精确的预见;人类在赤裸裸的状况之下面临着自然界的力量,而这种赤裸裸的状况又不只是物理的;除了在非常温和的条件以外,他总是为危险所困扰,无可幸免。结果,人把吉凶的经验当作神秘的;他不能把吉凶追溯到它们的自然原因;它们似乎是各种不能控制的力量所分派的恩赐和谴罚。生、老、病、死、战争、饥馑、瘟疫等旦夕祸患,以及猎狩无定、气候变异、季节变迁等等,都使人想象到不确定的情况。在任何显著的悲剧或胜利中所涉及的景象或对象,不管是怎样偶然得到的,都获得了一种独特的意义。人们把它当作一种吉兆或一种凶兆。因此,人们珍爱某些事物,把它们当作保持安全的手段,好像今天的良匠珍爱他的工具一样;人们也畏避另一些事物,因为它们具有危害的能力。

当人们还没有后来才发明的工具和技巧时,他就像一个落水的人抓住一把稻草那样,在困难中抓住他在想象中认为救命根源的任何东西。现在的人,关怀和注意着怎样获得运用器具和发明极奏成效的工具的技巧;而过去的人,却关怀和注意于预兆,做一些不相干的预言,举行许多典礼仪式,使用具有魔力的对象来控制自然事物。原始宗教便是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产生和滋长起来的。可以说,这种气氛在过去就是宗教的意向。

人们求助于那些会增进福利、防御暴力的手段,这是常有的事情。这种态度在生活遇到重重危难之时是最为显著的,但在这些具有非常危险的危机事态和日常行动之间的界线却是十分模糊的。在有关通常的事物和日常的事务的活动中,常常为了采取安全措施起见,进行一些礼仪活动。举凡制造兵器、陶铸器皿、编织草席、撒播种子、刈取收获等等,还需要有一些不同于专门技术的动作。这些动作具有一种特别的庄严性,而且人们认为,这是保证实际操作成功所必需的。

虽然我们难免要采取“超自然的”这个字眼,但是必须避免我们对这个词原有的意义。只要“自然的”没有明确的范围,那么所谓超越自然的东西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正如人类学者所提出的,“自然的”与“超自然的”的区别就是在通常与非常之间的区别;在平常进行着的事物与决定着事物正常进行的偶然事变之间的区别。而这两个境界没有彼此严格划分的分界线。在这两个境界相互交叉之处,有一个无人之境。非常的事物随时可以侵入通常事物的境内,不是破坏了通常的东西,就是把它缀饰以惊人的光环。当我们在危急的条件之下运用通常的事物时,其中便充满着许多不可解释的吉凶的潜在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形成和发展了“神圣”和“幸运”这两个主要的概念,或可称之为两个文化范畴。它们的反面是“世俗”和“厄运”。和我们对待“超自然的”这个观念一样,我们不要根据目前的用法来解释它们。凡具有非常的能力可以为利或可以为害者便是神圣的;神圣意味着必然要以一种仪式上的疑惧对待它。凡神圣的东西,如地方、人物或礼仪用品等都具有一种凶恶的面孔,挂着“谨慎对待”的牌子。它发出了“不得触摸”的命令。在它的四周有许多的禁忌、一整套的禁令和训诫。它可以把它的潜力转移到其他事物上去。如能获得神圣的恩宠,你便走上了成功之路,而任何显著的成功都证明其取得了某种庇护力量的恩宠。这一事实是历代政治家们都明白如何去加以利用的。由于它充满着权力、好恶无常,人们不仅要以疑惧之心对待神圣,而且要屈意顺服。于是便产生了斋戒、屈服、禁食和祈祷等等仪式,这都是博取神圣恩宠的条件。

神圣是福佑或幸运的负荷者。但是,早就有了“神圣”和“幸运”这两个观念的差别,因为人们对待它们的意向不同。幸运的对象是为人们所利用的。人们运用它,而不是敬畏它。它所要求的是咒文、符咒、占卜,而不是祈祷和屈服。而且幸运的东西每每是一种具体而可触摸的东西,而神圣的东西则通常是没有明确方位的;神圣的住所和形式越模糊不清,它的能力就越大。幸运的对象则是处于人的压力之下,乃是处于人的强迫之下,受人呵责和惩罚。如果它不为人带来幸运,人就会丢弃它。在人们利用这种幸运对象时发展了一种主人感的因素,而不同于对待神圣的那种驯服和屈从的固有态度。因此,人们在统治与屈从、诅咒与祈祷、利用与感通之间便有了一种有节奏的起伏状态。

当然,以上的陈述是片面的。人们总是用“就是这么一回事”的态度对待许多事物的,而且每天都在享受着。即使在我们所说过的那些仪礼中,一经建立了常规之后,人们也不仅想望(desire)重复动作,而且通常表现出一种对于新奇的喜爱。原始的人类早就发明了一些工具和技巧。人们还具有一些关于通常事物特性的平常的知识。但是,在这一类的知识周围,还有一些属于想象和情绪类型的信仰,而且前者在一定程度上是湮没于后者之中的。而且,后者是具有一定的威势的。正因为有些信仰是“就是这么一回事”的,所以它们并没有那些非常的和奇怪的信仰所具有的那种势力和权威。今天在宗教信仰仍然活跃着的地方,我们还可以看到相同的现象。

对于可证实的事实所具有的那种平凡的信仰,即以感觉为凭证和以实用效果为根据的信仰,便没有礼仪崇拜的对象所具有的那种魅力和威势。所以,构成这类信仰内容的事物便被视为低级的了。在我们熟悉了一件事物之后,就会把它和其他事物一视同仁,乃至对它有轻视之感。我们把我们日常所处理的事物看作是与我们自己平起平坐的。的确,我们所敬畏尊重的对象就势必具有优越的地位。人们所注意的东西和他们所尊重的东西之所以截然分开,其根源就在于此。人们一方面控制日常事物而另一方面依赖于某种优越的力量,在这两种态度之间的区别终于在理智上被概括化了。这就产生了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在低下的领域里,人能够预见并利用工具和技艺,期望在一定的程度上控制它。在优越的领域里,却是一些不可控制的事变,从而证实了尚有一些超越于日常世俗事物之上的力量在活动着。

关于认识与实践、精神与物质的哲学传统,并不是首创的和原始的。它的背景就是上面所概述的这种文化状态。社会上有一种气氛,把通常的和非常的东西划分开来,而这种哲学传统就是在这种社会气氛中发展起来的。哲学正是反映这种区别并把它加以理性的表述和辩护。随着日常技艺而来的,便有了许多的资料,有了一堆事实的知识;因为这是由于人们亲手造作而产生的,所以是人们所知道的。它们是实用的结果,也是实用的期望。这一类的知识,和非常的与神圣的东西比较起来,和实用的事物一样,也是不受尊重的。哲学继承了宗教所涉及的境界。哲学的认知方式不同于在经验技艺中所达成的认知方式,正因为它所涉及的是一个高级实有(being)的领域。从事礼仪的活动较之那些在苦工中所从事的活动要高贵些,更接近于神圣一些。同样,涉及一个高级实有领域的哲学认知方式较之于与我们的生活有关的造作行动要纯洁些。

由宗教到哲学在形式上的变化很大,以至于人们容易忽视这两者在内容上的共同之处。哲学的形式已不再是用想象和情绪的体裁讲故事的形式,而变成了遵守逻辑规律的理性论辩的形式。大家都熟悉,后世称为形而上学部分的亚里士多德的体系,他自己称之为“第一哲学”。我们可以引用他描述“第一哲学”的一些语句来说明哲学事业是一桩冷静理性的、客观的和分析的事业。因此,他说它包含着各部门的一切知识,因为哲学的题材乃是界说一切不同形式的实有的特征而不论其在细节方面彼此如何不同。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几句话和亚里士多德自己心里的整个体系联系起来看,就十分清楚,第一哲学的包容性和普遍性并不是属于一种严格的分析型的。这种包容性和普遍性还标志着一种在价值等级上和被尊重的资格上的差别。因为他公然把他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等同于神学;他说,它比其他科学有较高的地位。因为这些科学研究事物的生成和生产,而哲学的题材只容许有论证式的(即必然的)真理;哲学的对象是神圣的,是适合上帝所关注的对象。他又说,哲学的对象是要去研究神圣显现于我们人类的许多现象的原因,而且如果神圣是无所不在的,那么它就出现于哲学所研究的这类事物之中。哲学所研究的实有是原始的、永恒的和自足的,因为它的本性就是善,而善是哲学题材中的根本原理之一。这一句话也使我们明白哲学对象的价值高贵。不过要知道,这里所谓善,是指完满自足的内在永恒的善,而不是指在人生中具有意义和地位的那种善。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说,从远古以来就以一种故事的方式遗留下来这样一个见解,认为天上的星球都是许多的神,而神圣包容着全部自然界。他后来又继续说,为了群众的利益,为了权宜之计,即为了保持社会制度,这个真理的核心是用神话来装点的。于是,哲学便有一件消极的工作,即清除这些想象的添加物。从通俗信仰的观点来看,这是哲学的主要工作,而且是一件破坏性的工作。群众只会感觉到,他们的宗教受到了攻击。但是长久看来,哲学的贡献是积极的。把神圣当作包容世界的这个信仰便和它的神话联系分隔开了,成为哲学的基础,也成为物理科学的基础——如“天体是神灵”这句话所暗示的。用理性论辩的形式而不用情绪化的想象来叙述宇宙的故事,这就意味着发现了作为理性科学的逻辑学。由于最高的实在是符合逻辑的要求的,逻辑的构成对象也具有了必然的和永恒的特性。对于这种形式的纯粹静观,是人类最高的和最神圣的乐境,是与不变真理的会通。

欧几里得(euclid)几何学无疑是导致逻辑的线索,成为把正确意见转译成合理论辩之形式的工具。几何学似乎揭示出有建立这样一种科学的可能性,这种科学除了单纯用图形或图解举例以外不求助于感觉和观察。它似乎揭露出一个理想的(或非感觉的)形式的世界,而这些理想的(或非感觉的)形式只有用唯有理性才可能寻溯的永恒必然关系联系起来。这个发明曾为哲学所概括,哲学把它概括成为一种研究固定实有领域的理论;当这个固定实有的领域为思想所把握时,它便构成了一个完善的必然常住真理的体系。

如果我们用人类学家看待他的材料的眼光来看待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基础,即把它当作一种文化题材,就十分清楚了:这些哲学乃是以一种理性的形式,把希腊人的宗教与艺术信仰加以系统化罢了。所谓系统化,就包括有澄清的意思在内。逻辑学提供了真实对象所必须最后符合的形式,而物理学则只有当自然界甚至在变化无常之中仍然表现出最后常住的理性对象时,才可能成立。因此,在淘汰了神话与粗野迷信的同时,产生了科学的理想和理性生活的理想。凡能证明其本身是合乎理性的目的,便代替了习惯而指导行为。这两个理想对西方文化构成了一种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们对于这些不可磨灭的贡献虽然表示感谢,但是却又不能忘了它们所以产生的条件。因为这些贡献也带来了一个关于高级的固定实在领域的观念,而一切科学才得由此成立,和一个关于低级的变化事物世界的观念,而这些变化的事物则只是经验和实践所涉及的东西。它们推崇不变而摒弃变化,而显然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属于变化的领域的。这种观念遗留给后代有一种见解,这种见解自从希腊时代以来就一直支配着哲学,即认为知识的职能在于发现先在的实体,而不像我们的实际判断一样,在于了解当问题产生时应付问题所必需的条件。

这种关于知识的概念一经确立之后,在古典哲学中便也为哲学研究规定了特殊的任务。哲学也是一种知识形式,旨在揭示“实在”本身、“有”本身及其属性。与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比较起来,哲学所研究的是一种更高级的、更深远的存在形式,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认知方式的地方。当它研究到人类的行为时,便在行动上面强加上据说来自理性界的目的。因此,它使得我们的思想不去探求为我们的实际经验所提示的目的,以及实现这些目的的具体手段。曾有一种主张,希望通过不要求采取积极行动应付环境的措施来逃避事物的变幻无常。哲学把这种主张理性化了。它不再借助于仪礼和祭祀来求得解脱,而是通过理性求得解脱。这种解脱是一种理智上的、理论上的事情,构成它的那种知识是离开实践活动而获得的。

知识领域和行动领域又各自划分成为两个区域。不能推断说,希腊哲学把活动和认知分离开了。它把这两者联系起来了。但是,它把活动(activity)和行动(action)(即制作、做)区别开来了。理性的与必然的知识是亚里士多德所推崇的,认为这种知识乃是自创自行的活动的一种最后的、自足的、自包的形式。它是理想的和永恒的,独立于变迁之外,因而也独立于人们生活的世界,独立于我们感知经验和实际经验的世界之外。“纯粹的活动”(pure activity)和实践的行动(practical action)是截然不同的。后者,无论在工艺或美术中,在道德或政治中,都是涉及一个低级的实有区域;而在这个区域里,由变化支配着一切,因而我们只是在礼貌上把它称为实有,因为变化这一事实在实有方面缺乏坚实的基础。它是浸润于非有之中的。

在知识方面,则有完全意义的知识与信仰的区别。知识是解证的(demonstrative)、必然的——即确切的。反之,信仰则只是一种意见;就意见之不确定性和仅属盖然性而言,意见是与变化世界联系着的,而知识是与真实实在领域相适应的。因为这一事实影响到关于哲学的职能与性质的概念,我们对于特殊的主题不得不再作进一步的讨论。人类有两种信仰的方式、两种维度(dimensions),这是无可怀疑的。既有关于现实存在和事物进程的信仰,也有关于所追求的目的、所采取的政策、所要获得的善和所欲避免的恶等方面的信仰。在一切实际问题中,最紧迫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找到在这两种信仰的题材之间相互的联系。我们将怎样利用我们最确实可靠的认识信仰来节制我们的实际信仰呢?我们又将怎样利用实际的信仰来组织和统一我们的理智的信仰?

真正的哲学问题是确实可能和这一类的问题联系着的。人类具有由科学研究所提供的信仰,即关于事物的实际结构与过程的信仰;人类也具有关于调节行为的价值的信仰。怎样使这两种方式的信仰有效地互相作用,这也许是人生为我们所提出的一切问题中最一般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了。显然,在任何科学以外,还应该有某种以理性为根据的学问来专门研究这个问题。因此,这就为我们理解哲学的功能提供了一条途径。但是,主要的哲学传统却禁止我们用这种方式来界说哲学。因为照传统的哲学思想讲来,知识的领域和实践行动的领域彼此是没有任何内在联系的。这就是我们讨论中各种因素集中的焦点。因而扼要重述一下也许是有益的。实践的领域是一个变化的领域,而变化则总是偶然的,其中不可避免地具有一种机遇的因素。如果一件东西已经发生了变化,它的变动就令人悦服地证明了它缺乏真实的或完全的实有。就这个字眼的全部意义而言,“有”就是永远实有。说它有,又说它变得没有了,这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它没有缺陷或不完善之处,它又怎能变化呢?凡变化着的东西都只是偶然发生的事情,而绝非真有。它是浸润在非有之中的,从实有的完满的意义讲来,它是没有的。生成着的世界是一个溃崩破坏着的世界。凡一事物变为有时,另一些事物就变成无了。

因此,轻视实践便具有了一种哲学上的、本体论上的理由。实践行动,不同于自我旋转的理性的自我活动,是属于有生有灭的境界的,在价值上是低贱于“实有”的。从形式上来讲,绝对确定性的寻求已经达到了它的目标。因为最后的实有或实在是固定的、持续的、不容许有变异的,所以它是可以用理性的直觉去把握的,可以用理性的(即普遍的和必然的)证明显示出来的。我并不怀疑,在哲学发生之前人们就曾有过一种感觉,认为固定不变的东西和绝对确定的东西就是一回事情,而变化是产生我们的一切不确定性和灾难的根源。不过,这个不成熟的感觉在哲学中形成了一个明确的公式。人们是根据像几何和逻辑的结论那样证明为必然的东西来肯定这种感觉的。因此,哲学对普遍的、不变的和永恒的东西的既有倾向便被固定下来了。它始终成为全部古典哲学传统的共有财富。

这个体系的各个部分都是互相联系着的。实有或实在是完备的;因为它是完备的,所以它是完善的、神圣的、“不动的推动者”。然后便有变化着的事物,来来往往,生生死死,因为它们缺乏稳定性,而只有参与在最后实有中的事物才具有稳定性的特征。不过,有变化,就要具有形式和特性,而且当这些变化趋向于一个目的而处于圆满结束的时候,这些变化便可以为人们所认知。变化的不稳定性并不是绝对的,它具有热望达到一个目标的特征。

理性的思想,一切自然运动的最后“终结”或末端,乃是最完善的和完备的。凡是变化着的东西就是物质的;物理的东西是用变化来界说的。最多最好,它只算是达到一个稳定不变的目的的一种潜能。在这两个领域内有两种不同的知识。其中只有一种才是真正的知识,即科学。这种知识具有一种理性的、必然的和不变的形式。它是确定的。另一种知识是关于变化的知识,它就是信仰或意见;它是经验的和特殊的;偶然的、盖然的而不是确定的。平常至多它只能判定说:事物“大致如此”。与实有中和知识中的这种区分相适应的便有活动中这种区分。纯粹的活动是理性的,它是属于理论性质的,意即脱离实践动作的理论。然后便有制作行动中的动作,去满足较低的那个变化领域中的需要缺陷。人类的物理本性方面便是和这个变化的领域联系着的。

这种希腊的表述虽然早已提出,而且其中很多专门名词现在已觉希奇,但它有些要点仍适合现代的思想,不减于其在原表述中的重要意义。因为不管科学题材和方法已经有了多大的变化,不管实践活动借助于技艺和技术已经有了多大的扩充,西方文化的主要传统则仍保持着这种观念构架,始终未变。人所需要的是完善的确定性。实践动作找不到这种完善的确定性;它们只有在一个不确定的未来中始见效果,它们包含着灾难、挫折和失败的危险。另一方面,人们认为,知识是与一个本身固定的实有的领域联系着的。由于它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的认知在这个领域内是不造成任何变化的。人们能够通过思维的领悟和验证的媒介或某种其他的思维器官来接近这个领域。这种思维器官除了只去认知它以外是和实在不发生任何关系的。

在这些主张里面,包括着一整个体系的哲学结论。首先而且最主要的结论是说:真的知识和实在是完全相符的。被认知为真的东西,在存在中便是实有的。知识的对象构成了一切其他经验对象的真实性的标准和度量。而我们所爱好、所想望、所争取、所选择的对象,即我们所赋予价值的一切东西,也都是实在的吗?如果它们能够为知识所证实,它就是实在的;如果我们能够认知具有这些价值特性的对象,就有理由把它们当作实在的。但是,作为想望和意图的对象,它们在实有中是没有地位的,除非我们通过知识接近和证实了它们。我们十分熟悉这种见解,因而忽视了它所根据的一个未曾表达出来的前提,即只有完全固定不变的东西才能是实在的。确定性的寻求已经支配着我们的根本的形而上学。

第二,认识的理论具有为同一主张所确定的根本前提。因为确定的知识必定与先在的存在物或本质的实有关联着的。只有确定的事物,才内在地属于知识与科学所固有的对象。如果产生一种事物时,我们也参与在内,那么就不能真正认知这种事物,因为它跟随在我们的动作之后而不是存在于我们的动作之前。凡涉及行动的东西乃属于一种单纯猜测与盖然的范围,不同于具有理性保证的实证,只有后者才是真正知识的理想。我们已经十分习惯于把知识和动作分隔开来,乃至认识不到这种分隔的情况如何支配着我们对于心灵、意识和反省探究的想法。因为既然心灵、意识和反省探究都是和真正的知识关联着的,那么根据这个前提,在对它们的界说中就不容许有任何外表的行动,因为后者改变了独立先在的存在的条件。

关于认识的理论派别繁多,到处都是它们之间的争闹。由此所产生的喧嚷,竟使我们看不到它们所说的东西其实是一回事。这些争论之点是大家所熟悉的。有些理论认为,我们被动接受的、无论我们愿意与否强加于我们身上的印象,乃是测验知识的最后标准。另一些理论认为,理智的综合活动是知识的保证。唯心论者的理论主张心灵与被知的对象最后是同一件事情;实在论者的理论则把知识归结为对独立存在物的觉知,如是等等。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假设。他们都主张:在探究的操作中并没有任何实践活动的因素进入被知对象的结构之中。十分奇怪,不仅唯心论这样说,实在论也这样说;不仅主张综合活动的理论这样说,主张被动接受的理论也这样说。按照他们的看法,“心灵”不是在一种可以观察得到的方式之下,不是借助于具有时间性的实践外表动作,而是通过某种神秘的内在活动构成所知的对象的。

总之,所有这一切理论的共同实质就是说,被知的东西是先在于观察与探究的心理动作而存在的,而且完全不受这些动作的影响,否则,它们就不是固定而不可变易的了。据上所述,包含在认知中的寻求、研究、反省的过程总是与某些先在的实有关联着的而不包括实践活动,这个消极的条件便永久把属于心灵和认知器官的主要特征固定下来了。这些过程必然是在被知的东西以外的,因而它们不与被知的对象发生任何交互作用。如果采用“交互作用”一词,也不能如平常实际的用法,表示在外表上产生了什么变化。

认识论是仿照假设中的视觉动作的模式而构成的。对象把光线反射到眼上,于是该对象便被看见了。这使得眼睛和使用光学仪器的人发生了变化,但并不使得被看见的事物发生任何变化。实在的对象固定不变,高高在上,好像是任何观光的心灵都可以瞻仰的帝王一样。结果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种旁观者式的认识论。过去曾经有过一些理论,主张心理活动是参与其间的,但它们仍然保持着旧有的前提。所以,它们得出结论说:不可能认知实在。按照它们的见解,既然有了心灵的干预,我们就只能认知实在对象一些变了样子的外貌,只能认知实在对象的“现象”。这个结论最彻底地证实了它具有下述信仰的全部威势:即把知识的对象当作一种固定完备的实在,是孤立于产生变化因素的探索动作以外的。

所有这一切关于确定性和固定体、关于实在世界的性质、关于心灵和认知器官的性质的见解,完全是彼此联系着的;而它们的结果,几乎扩散在所有一切关于哲学问题的重要见解之中。所有这一切见解的根源,都是由于(为了寻求绝对的确定性)人们把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行动分隔开来。这就是我的基本的主题思想。因此,我们不能把这个问题单独地孤立起来加以研究。它是和各个领域的根本信仰和见解完全纠缠在一起的。

本书以后各章尚须从上述各点逐一论述这个主题。我们将首先研究这种传统的区分办法对于哲学性质的概念,特别是对于价值在存在中的确实地位问题的影响。然后,我们将说明在自然科学结论与我们所赖以生存和调节行为的价值之间进行协调的问题如何支配着现代的各派哲学,而这个问题,如果不是事先不加批判地接受了知识是唯一能接近实在的途径,将不会存在。然后,我们将以科学程序为例,讨论认知活动发展的各个方面,把实验探究分析成为各个方面,从而表明上述那种传统的假设在具体的科学程序中是怎样完全被废弃了的。因为科学在变为具有实验性质的过程中,本身就变成了一种有目的的实践行动的方式。然后,我们将简要地陈述破除了分隔理论与实践的种种障碍之后,对改造关于心灵与思维的根本观念以及对认识论中长期存在的许多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然后,我们将考虑到用通过实践的手段追求安全的方法去代替通过理性的手段去寻求绝对的确定性的方法,这将对于我们控制行为,特别影响于行为的社会方面的价值判断的问题会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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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文原书用斜体表示强调,本书中处理为楷体。——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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