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谨案:
御定星历考原六卷,康熙五十二年圣祖仁皇帝御定。初,康熙二十二年,命廷臣会议修辑选择通书与万年书一体颁行,而二书未能画一,余相沿旧说,亦多未能改正是年。因简命旧臣明于星学、数学者,在内廷蒙养斋算辑算法、乐律诸书,乃并取曹振圭《历事明原》,诏大学士李光地等重为考定,以成是编。凡分六目:一曰象数考原,二曰年神方位,三曰月事吉神,四曰月事凶神,五曰日时总类,六曰月用事宜忌。每一目为一卷。
考古者,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其日以卜不以择。赵岐《孟子》注 “天时为孤虚、王相”,则战国时已渐讲之。然神煞之说,则莫知所起。《易纬干凿度》有太乙行九宫法,太乙,天之贵神也。《汉志》兵家阴阳类亦称 “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又阴阳家类称 “出于羲和之官,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拘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则神煞之说自汉代已盛行矣。
夫鬼神本乎二气,二气化为五行,以相生相克为用。得其相生之气,则其神吉;得其相克之气,则其神凶,此亦自然之理。至其神各命以名,虽似乎无稽,然物本无名,凡名皆人之所加,如周天列宿各有其名,亦人所加,非所本有,则所谓某神某神,不过假以记其方位,别其性情而已,不必以词害意也。历代方技之家所传不一,辗转附益,其说愈繁,要以不悖于阴阳五行之理者近是。
是书简汰诸家,删其鄙倍,而括其纲要,于以顺天之道,宜民之用。大圣人之于百姓,事事欲其趋利而远害,诚无微不至矣。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陆费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