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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争

3 “百合花一旦腐朽”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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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es that fester”

《二十世纪》的“剑桥大学号”(1955)上,约翰·艾伦先生追问,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费那么大的周折向我们证明,他们压根就不是知识人,因而肯定不是文化人”。我自信知道答案。有两样类似的事,或许有助于让这答案进入读者脑海。

我们都认识一些人,若有人在社交场合用“refinement”(文雅)一词来赞许他们,他们会惊恐。有时候,为了表现不喜欢这一用法,他们就故意将该词拼作refanement。其言外之意就是,该词很可能在装风雅的俗人口中,最为常用。我想,无论赞同与否,我们都能理解这一惊恐。惊恐的他感到,我们称之为“文雅”的那种心灵品质及行为品质,在孜孜以求又津津乐道文雅的那些人中间,最不可能出现。而具有这一品质的那些人,可不是因为他们遵从了什么“文雅”观(any idea of refinement),就从不趾高气扬,随地吐痰,你争我抢,自鸣得意,直呼人名,自吹自擂或顶撞他人。这些做派,不可能出现在他们身上。即便出现,构成文雅的那些训练和感受力,也会将其作为可厌之事加以摒弃,用不着参考任何堂皇举止(ideal of conduct);就像我们会丢弃一颗臭蛋,用不着参考它对肠胃的可能影响一样。“文雅”,事实上是我们从外部(from without)给特定举止所命之名。从内部看(from within),它并不表现为文雅;说实在的,它压根就没显现出来,压根没成为一个意识对象。文雅在哪里喊得最响,哪里就最稀缺。

引入另一样类似的事,我万般的不情愿。不过它太过显眼,无法避而不谈。“宗教”( religion )一词,在新约圣经或奥秘派著述(the writings of mystics)中,极为罕见。原因很简单。我们以集合名词“宗教”统称的那些态度和实践,其自身几乎根本不关心宗教。虔信(to be religious),就是将自己的心志集中于上帝,集中于作为上帝子民的邻人。因而根据定义,一个虔信的人(a religious man)或正在变得虔信的人,并不思索宗教,他没这时间。宗教,是我们(或他后来在某个时候)从外部为其行为所加的称谓。

当然啦,鄙夷“文雅”及“宗教”二词的那些人,或许是出于不良动机;他们或许期望着给我们留下,自己有良好教养或圣洁的印象。这号人索性将围绕“文雅”或“宗教”的谈论,视为鄙俗(vulgarity)或世俗(worldliness)之症候,避之唯恐不及,以逃脱患有此病之嫌疑。不过还有一些人,他们真诚且(我相信)正确地认为,这号言谈不只是此病之症候,而且是此病之病因。这号言谈对所谈之物有害,很有可能在其存活之地将其糟践,在其尚未降生之时将其扼杀。

而“文化”(culture)一词,好像也属于这类危险而又尴尬的词汇。不管该词还有何意,它一定涵盖了对文学及其他艺术的深切而真实的乐享(deep and genuine enjoy ment)。(我用“乐享”一词,可没打算去问艺术经验中快感之角色这类烦人问题。我指的是享受,而不是开心;就像我们谈起一个人“乐享”健康或田产一样。)这么说来,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还有什么事情能拿得准的话,我就敢保,当一个人在此意义上乐享《唐璜》 或《奥瑞斯提亚》, 那么就一点都不在意“文化”。文化?风马牛不相及!恰如胖人或聪明人,意味着比大多数人更胖或更聪明;“文化人”(cultured)必定意味着,比大多数人更有文化。所以,此词立即将心灵带向比较、归类及社会生活。可这一切,跟石像进城时吹响的号角, 跟克吕泰墨涅斯特拉哭喊“现在你修正了自己的意见” ,有何相干?e.m.福斯特先生的小说《霍华德庄园》,对一个正在听交响乐的女孩,做了精彩刻画。 她并不思索“文化”,也不思索“音乐”,甚至不思索“这部乐曲”。她透过这部乐曲,看整个世界。 “文化”,跟“宗教”一词一样,是从外部为一些活动所赋之名;而这些活动本身,对“文化”压根不感兴趣,一旦感了兴趣就遭祸害。

我的意思并不是,永远不要从外部(from the outside)来谈论事物。可是,当事物极其珍贵且极其脆弱,我们谈论时就必须倍加小心,或许还是谈得越少越好。念念不忘所谓“文化”, (尤其是)将其视为某种令人羡慕的东西,某种功德无量的东西,甚或会带来声望的东西,依我看,正好危及“乐享”——我们可正是因为这些“乐享”才珍视文化的呀!假如以文化事业为由,鼓励别人或自己去听去看去读伟大艺术,我们唤来的恰好就是,乐享艺术之前必须加以悬搁的那些东西。我们在唤醒自我提升的欲望,卓尔不群的欲望,反驳(某群人)并同意(另一群人)的欲望;还有成打闹闹攘攘的激情(busy passions),且不管这些激情本身是好是坏,就其与艺术之关系而论,简直就是一种令人聋盲、令艺术瘫痪的分神。

说到这里,或许有人会反驳说,他们用“文化”一词,并不是指这些“乐享”本身,而是指相互作用相互辉映的一些经验所养成的那种心性(the whole habit of mind),一经养成便永久葆有。一些人还指望着,将善感而又丰富的社交生活(the sensitive and enriching social life)纳入文化之中;因为他们想,在养成这一心性的那些人当中,就会涌现这种社交生活。然而这类重新诠释,给我留下的仍是同样的难题。我蛮可以想象,一生就这样乐享,会将一个人带向这一心性;不过有个条件,即他走向艺术,不带此等目的。读诗以求心灵提升的那些人,靠着读诗将永远无法提升心灵。因为真正的乐享,必须自发,情不自已,不会瞄准遥远目标。缪斯女神,不会屈从买卖婚姻(marriage of convenience)。那种值得向往的心性,即便它终究会来,也必定是作为副产品而来,不求而得。将它作为目标的想法,倒让人想起歌德说给艾克曼的那种令人瞠目的自信(shattering confidence):“我年轻时的所有情事中,我瞄上的对象,都令自己高尚。”对此,我揣测,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答复说,即便我们相信一场恋爱能够使一个年轻人高尚,我们也敢保,抱此目的来谈恋爱,会以失望而告终。因为当然啦,那压根就不是恋爱。

个人层面,就说这么多。不过,为“文化人”群体所作的这一声称,却提出了一个难缠问题。到底有什么证据表明,“文化”就在有文化的那些人中间,营造了一种善感而又丰富的社交生活?倘若我们用“善感”一词,是指“对现实的或想象的冒犯的敏感”,倒能找到一个由头。很久以前,贺拉斯就注意到“吟游诗人难以取悦”。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的生平与著作,以及我们这个世纪地位最高的文学期刊上面的书信,都表明了批评家和学者也同样敏感。不过,这个意义上的“善感”,跟“丰富”合不拢。相互争竞相互憎恨的唯我主义(competitive and resentful egoisms),只能使社交生活陷于贫瘠。丰富了社交生活的那种善感,必定是防止一个人伤害别人的那种,而不是令他动不动就感到自己受了伤的那种。我的亲身经历从未表明,那种善感与“文化”之间有什么因果关联。倒是在没文化的那些人中间,我往往会找到它。至于在文化人中间,时而找得到,时而找不到。

我们就诚实点吧。既然以文化人之一员自许,我就不想让家丑外扬。即便不能这样自许,至少也住在他们中间,我也就不应诋毁我的这些朋友。不过,现在既然是在自己人中间,关起门说话,咱们就还是直话直说的好。对于我们这个阶层,真正的叛徒不是在阶层内部说其缺点的人,而是为我们的团体自大煽风点火的人。 我欣然承认,我们中间有为数不少的男人和女人,其谦逊、礼节、公正、争论中的耐心以及想要弄清对方观点的意愿,都无可挑剔。认识他们,很荣幸。可我们也必须承认,跟任何别的群体一样,恃强凌弱的、偏执的、怯懦的、暗箭伤人的、爱出风头的、无精打采的、没出息的以及烦起人来没完没了的,在我们中间也是在在多有。将任何辩论都会变为争吵的那种傻粗, 在我们中间,一点也不比粗通文墨者中间少见;受不得一点委屈,像野猫一般抓狂的那种无休无止的自卑情结(“严厉打击”却不“顽强承受”), 在我们中间,差不多跟在小女生中间一样常见。

你若对此存疑,那就请做个试验。在吹嘘“文化”有调节、净化、解放及文明功效的那些人中间,任意挑出一个人来,问他别的诗人、别的学者或别的批评家怎么样,不是整体地问,而是一个一个指名道姓地问。十有八九,他为总体所声称的那些东西,在单个人身上都会予以否认。当然,他也会提出在极少有的情况下,就像他自己那样,“文化”具有所吹嘘的那些结果。有时候我们怀疑,他能想到的只是一个人。从他的评论中,能得出的最为自然的结论是,对我们这个阶层能说的最为保险的赞语,就是约翰逊博士说爱尔兰人的那句话:“他们是一个‘正正派派’的民族——他们之间从来不讲对方好话。”

于是(在最好的情况下),能让人们相互之间和蔼可亲、信守承诺、善解人意并融融泄泄的那些品质,“文化”是否促生其中一个,都极端可疑。当奥维德说文化“令我们温文尔雅” ,他是在恭维一位蛮邦国王。然而,即便“文化”做到了这一切,我们也不能为此而拥抱文化。因为这就是有意识地或自觉地将一些事物当作外在目的的手段来用,而这些事物,却正因这一有意识的或自觉的运用,失去其达成这些目的的能力。“文化”的许多现代鼓吹者,在我看来,就符合“厚颜无耻”(impudent)一词之本义;他们寡廉鲜耻,在人应当害羞之时不会害羞。那些至为珍贵至为脆弱的事物,他们待之以拍卖商的那种粗暴;对于我们最苦心孤诣最稍纵即逝的体验,他们谈起来,就像是在为我们兜售胡佛吸尘器。其实所有这一切,都在《二十世纪》上艾伦先生的用语“文化信仰”(the faith in culture)中,得到了总结。一个“文化信仰”,跟一个“宗教信仰”(a faith in religion)一样的糟糕;两个表述都隐含着,转身离开文化和宗教所指称的那些事物。“文化”,作为指称某些极为珍贵的活动的集合名词,是个可用之词;然而将“文化”实体化,令其自本自根(set up on one's own),将其弄成一个信仰、一项事业、一个标识、一个“平台”,就不可忍受了。因为这些活动,对那信仰或事业,没有一个会付出一毛钱的关心。这就好像重返早期闪族宗教,其中命名(names)本身就被当作权柄(powers)。

再进一步说吧。艾伦先生发牢骚说,虽尚可忍受一些“文化”贩子( culture- mongers)的腔调却不再满足于听而不闻(creeping out of earshot),那我们就跟低俗又低俗者厮混或假装厮混,就假装我们共享着他们的快乐。正是在这里( 仍见页 127),好多暗示掠过我的脑际。我不知道什么是afn, 我也不喜欢地下室,现代威士忌既不合乎我的购买力,不合我的口味,也不合乎我的肠胃。不过我想,我知道他心中所想的那种事情,而且我想,我还能解释说明。一如既往,我会从类比着手。假定你在一群非常年轻毫无遮拦的自命不凡者中间,度过一个夜晚。他们假装对一坛上佳的波尔图葡萄酒,具有细致入微的品鉴力(a discriminating enjoyment),尽管认识他们的人都心知肚明,他们即便以前喝过波尔图葡萄酒,那酒也是来自一家杂货商。然后假定,回家路上,你踅入一家寒碜的小茶馆,在那里听到围着毛围巾的一位老妇对另一位老妇说,还咂吧着嘴:“这茶真香,亲,就是香。你对我真好。”此时此刻,你难道不会感到,这与山间清风好有一比?因为在这里,终究有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这里有一颗心灵,还真的在意它表示在意的那东西。这里会有快乐,有着不颓不废的体验,天机自发,从源头而来。一条活狗,也胜于一头死狮。同理,在刚刚结束的某类雪利酒会上,其中“文化”曾有如泉涌,却没有一个字或一个眼神表露出,对任何艺术任何人或任何自然对象的一种真正乐享;而在公交车上,一位正在阅读《奇幻与科幻》 的中学生,却让我心头一热。他入了迷,全然不顾身边世界。因为在这里,我也会感到,自己遇见了某种真实的、活生生的、造不了假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文学体验,天机自发,欲罢不能,一无所求。对那个男孩,我会心存期待。对任何书籍都十分在意的那些人,终有一日,可能会在意好书。欣赏官能(the organs of appreciation),存在于他们身上。他们不软弱无力(impotent)。即便这个男孩永远不会像喜欢科幻小说那样喜欢任何事物,但是:

这些才是孩子的

所爱,从中他至少可获得一种

宝贵的收获——能够忘记自我。

我仍会宁要活狗,不要死狮;或许甚至宁要野狗,也不要温顺的狮子狗或北京狗。

我本不该费这么多口舌,来回答艾伦先生的问题(我俩也是闲操心),要不是我认为此讨论会引出某种更有成果的问题的话。现在,我就试着引申一下。福斯特先生 有些着急了,因为他对神权政体心存忧惧。假如他现在料想着会看到,现代英国会建立一个神权政体,那么我相信,他的料想真个是荒诞不经。但我还是想澄清一下,即便我认为此事极不可能,我对此事的感觉也会跟他一模一样。我完全赞同“权力导致腐败”这一箴言(他借自一名基督徒), 但我还要走得更远。权力越是高调,就越扰民,越无人性,越多压迫。神权政体是所有可能的政府建制里面,最差的一种。一切政治权力,充其量,只是“必要之恶”( a necessary evil );不过,当其合法依据(sanctions)最低调最平常之时,当它宣称自己只不过有用只不过方便、严格限定自身于有限事务(limited objectives)之时,它才为恶最少。以超验(transcendental)或精神(spiritual)自命的任何事物,甚至还有以强烈道德情怀自命的任何事物,都充满危险,都会理直气壮地干涉我们的私人生活。就让鞋匠干好自己修鞋的活好了。因此依我看,文艺复兴时期的君权神授说败坏了君主政体;卢梭的“人民公意”,败坏了民主政体;种族神话败坏了民族国家。而神权政体,我承认甚至坚持认为,则是最为败坏的。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认为,我们会有此威胁。而我所想到的真正威胁我们的那种东西,其不堪之处只不过略逊一筹,而且其不堪差不多是同一路数。我会称之为文人政体(charientocracy):统治阶层不是圣贤,而是聪明人士,优雅人士,朗布依埃府, 智囊(the wits),文明人(the polite), “灵魂”们, “使徒”们, 善感人士,“文化”人士,人格完整者,或者最近所加的什么名头。我这就解释一下,它到底如何可能。

古老的社会阶层,已分崩离析。这有两个后果。一方面,如亚里士多德所见,由于绝大多数人并不喜欢跟其他所有人只是平等,因而我们就发现,各色人等都为自己建立各色群体,其中他们可以感到比大众高出一头,成为小小的未经受命的自封贵族。“文化人”(the cultured),也渐渐构成这么一个团体。注意,他们往往将社会术语“俗”(vulgar),用在跟他们意见不一的那些人身上。再请注意,艾伦先生谈到的就是该群体的叛徒或逃兵。他们并不否认自己是“知识人”(intellectual),只否认自己是“知识分子”(intellectuals);他们并不遮掩一种品质,只是反对被纳入一个阶层。另一方面,无可避免,会出现一个真实的新统治阶层,也就是曾被称作“管理阶层”(the managerial class)的东西。“文化人”这一未经受命的自封贵族,跟掌握实权的管理阶层,这两个团体一合流,就会给我们带来文人政体。

两个团体,已经在合流了。因为教育,愈发成为进入管理阶层的渠道。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当然是极为合适的进入渠道;我们也不想让我们的统治者,就是一群傻瓜。不过,教育渐渐具有了新的含义。跟以往的教育相比(或许耶稣会士的教育除外),现今的教育对学生,打算去做而且也能做到的事情是多之又多。

首先,现今之学生,在教师手下,防卫能力要小得多。越来越多的学生,来自生意人的公寓或工人的平房,那里很少有书或根本就没有书。他几乎从未独处。小小年纪,教育机器就捕获了他,安排他的整个生活,以至于跟无人监管的孤独或闲暇彻底绝缘。那种无人推荐无人检查甚至还遭人禁止的阅读,那种闲散,还有幸运一代藉以发现文学发现自然乃至发现自己的那些“悠长的遐想”, 凡此种种,都成了过往风物。要是特拉赫恩 或华兹华斯生在今日,他就在12岁之前,得到“治疗”。简言之,对于不以教课为满足、还要打造人物(create a character)的那些教师而言,现代学生是理想的病人,是无助的橡皮泥。即便偶然间(因为天性还是天性),他获得了一份抵抗力,他们还是知道该怎么对付他。这一点,我稍后再谈。

其次,教学的性质已经改变。在某种意义上,是变好了:它对教师的要求多了很多,作为补偿,也使得他的工作更加有趣。它已经变得更无微不至更无孔不入(more intimate and penetrating),更深入人心(more inward)。不满足于确保学生已经读过并记住文本,它雄心勃勃,要教他欣赏(appreciation)。跟乍听上去如此合理的一个目标去争辩,仿佛有些唐突。然而,其中有个危险。如今,人人嘲笑老式试卷,嘲笑它只考关于文本的外围问题(context questions)。人们问:“这号东西,对学童有啥好处?”可是,要求试卷给学生带来好处,无异于要求体温计温暖房间。会给学生带来好处的,是试卷所假定的文本阅读;出试卷,就是要看看,他是否读过。正因为试卷并不强求学童去欣赏,或故作欣赏状,所以考试也就给他自由,让他私下里自发从事自己力所能及的欣赏,权当一种永远不会赚来学分的课外活动。那是他自己跟维吉尔或莎士比亚之间的私事。十有八九,可能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可是,一旦欣赏真的出现(而且保准有时会出现),这欣赏就真实不虚(genuine);切合学童的年纪和性格;不是拔苗助长,而是其本来土壤和天气下的健康成长。然而,当我们用“实用批评” 练习,取代原来的干巴巴的试卷,这时就有了一种新情况。学童不会得到高分(这意味着他终究进不了管理阶层),除非他所产生的那种兴发感动,所用的那种分析方法,正好投教师之所好。这就意味着,最好情况下,他会被训练得少年老成,能预计那些兴发感动或那种分析方法不合时宜;最差情况下,这则意味着,他会被训练得精于模仿正统的兴发感动(这并不难)。因为所有学童,差不多都是模仿高手。靠着模仿,你还没教完一学期,班里个个学生都精通了“令人瞠目结舌的那种劳什子”。 而在那些古老的粗疏岁月(the crude old days),他们知道对于事实问题的正确答案,是“所授之业”(what“went down”),而且是唯一的“所授之业”;因而也就只有两条路做出答案:好好学习或考试作弊。

学生们不得不做出的那些兴发感动(responses),即便只是个别老师的兴发感动,情况也不至于太过糟糕。然而我们已经过了那个阶段。在某个地方(我尚未查明),必定有这一种“文化”贩子中央局( culture- mongers'central bureau),时时监视着异端分子。至少有人给学校老师们递送小活页,每页上印着五六首诗,不仅告诉老师必须培养学生喜欢哪些诗,而且告诉了喜欢的确切根据。(真真是无事生非!我们都知道,马卡斯特或波伊尔会如何处置这些活页。 )

因而,说在这个新生体制之下唯有教育才会让你进入统治阶层,其意思可不只是,得不到特定知识或达不到一定的智力水平,你会被拒之门外。这倒足够合理。然而,它可能即将意味着,或许已经意味着,某种更大的事情。它意味着,你无法进入统治阶层,假如你没有成为一种特别的人,或者说假如你没有使得老师们相信你就是一种特别的人,能对正确的作者做出正确的兴发感动。事实上,只能借着成为“文化人”(该词的现代义),你才能进入统治阶层。必须将这一境况,跟以往经常出现的境况分别开来。几乎所有的统治阶层,或迟或早,以或重或轻的力度,从事“文化”,支持艺术。不过,此事之发生,是他们的地位的结果,是其职位所享的奢靡或特权之一。我们如今所面临的境况,几乎恰好相反。进入统治阶层,将会是“文化”之酬报。于是,我们抵达文官政体门前。

这事不只是可能发生,而且已被纳入规划,已经公布。j.w.桑德斯先生的名文〈诗歌在管理时代〉(《 批评论丛》第四卷第3期,1954年7月 ) ,已经做了全部部署。在那篇文章里,他面对的事实是,现代诗人差不多只有彼此阅读了。他在寻找补救措施。他自然没有提出,诗人们应当对此有所作为。因为被我们时代一切“文化”视为基本常识的是,无论何时艺术家跟受众之间失去接触,错必定都在受众一方(我从未遇见哪部伟大艺术作品,证明了这一重要学说)。桑德斯先生想到的补救措施就是,应该为我们的诗人,招募一群受众;我相信,这是尼禄 最终享有的特权。他还告诉我们,如何做到这一点。藉助教育,我们得到自己的“同伙”(co-ordinators);考试成功,就是步入统治阶层的路径。因而,我们所要做的一切,就不只是作诗,而且还要开设“诗歌的批评解读方面的课程”,这才是我们的教育体系的主心骨。换句话说,实用批评或诸如此类的东西,无疑主要用于现代诗歌,却要成为必修科目,过不了就将你排除在管理阶层之外。于是乎,我们的诗人们就得到了他们的应征读者(conscript readers)。每一个男孩和女孩,一出生,就面临一场抉择:“要么去读我们这些‘文化人’所推许的诗人,说我们就这些诗人所说的那种话,要么就做个普罗大众。”而这也就表明(重拾前面的那个话头),那些具有自家趣味并不完全是橡皮泥的少数学生,文人政体会如何对付。他们得不着高分。你早早将他们踢下教育阶梯后,他们就消失在普罗大众之中。

除了为当下诗人提供一群应征受众之外,另一个利好就是,你可以确保,文人王朝几乎会永远统治下去。因为,你踢下阶梯的那些异见分子(deviationists),其中当然包括了一切麻烦型的人。这些人,要是在更早的年代,则往往会开创新学派发起新运动。要是他们的那个时代,也有一个响当当的文人政体,能够对付少年乔叟,少年但恩,少年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那么,我们过去所知的那种文学史,就会走向终结。文人,当了那么长时间的野生动物,将会变成驯养动物。

既然已经解释了,我为何认为文人政体有其可能,那就必须下个结论,解释我为什么认为它并不可欲。

就一个统治阶层而言,“文化”是一个糟糕的资质证明(qualification),因为它不能证明人有统治资质。我们确实需要统治者具有的那些资质——仁慈,清廉,变通(practical intelligence),勤政(hard work)等等——在文化人身上,跟在其他任何人身上一样稀缺。

作为一种糟糕的资质证明,“文化”跟天意(sanctity)如出一辙。二者都难于判定,却易于伪装。当然啦,并非每位文官都是文化伪君子(a cultural hypocrite),也并非每位神政者都是答尔丢夫。不过两套体系,都鼓励伪善,使得对他们宣称珍视的那些品质的无功利追求,更加困难。

它们所鼓励的恶,可不只是伪善。在“文化”中,恰如在“敬虔”(piety)中,有一些情形,即便罪责不大,为害也是不小。在敬虔中,我们有“乡愿”(goody-goody);听话的后生,既不叛离又未高出自家的日常敬虔和体面。他的中规中矩,博得了双亲、邻里及自个良心之称许。他不知道自己失丧了什么,他圆满自足。而“文化”中,我们有顺应的后生。对于他们,诗歌一直就是某种“有待”加以“评价”的东西。这方面的成功训练,给他快乐,也让他进入统治阶层。他不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也不知道,诗歌还有什么别的用场。他也圆满自足。

这两类人,都很是可怜;不过有时候,也会变得极其龌龊。二者或许都会表现出属灵骄傲,不过各有各的表现形式。因为前者之成功,凭的是默从和压抑,后者则凭的是争竞中的持续胜利。前者之骄傲,心照不宣,春风满面,仪态端庄,我们或可借用艾伦先生的“自以为是”(smug)一词加以形容(尤其是让此词带一点古义)。至于另一个的形容词,我想,会是“妄自尊大”(swaggering)。在我的经验中,它往往表露无遗,言语刻薄,急于伤人,贪婪地要人服从,憎恶并猜忌不同意见。乡愿,行事缩手缩脚,说话唯唯诺诺,跟猫一样乖(有时也抓狂);“文化人”头衔下的相应成员,则像发怒的火鸡一样咯咯乱叫。跟地地道道的伪君子相比,二者或许更难救治。一个伪君子,(可以想见)也许会悔改;或者说,也许会被揭穿,从而对人无害。可是,对于没有行骗企图的那些人,有谁能让他们悔改,又有谁能够揭穿?谁不知道,他们不是真实物事(the real thing),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还曾有真实物事(a real thing)。

我对神权政体和文人政体的反对意见,在此差不多合二为一。“百合花一旦腐朽就比野草还可恨。” 统治者的调门越高,其统治就越有可能扰民,越有可能无事生非;他们以之为名实施统治的那些物事,就越被辱没。至尊之物,在我们天性中的立足之地最不稳定。将天意或文化弄成终南捷径,你是在帮着将它们赶出世界。让我们的老爷们饶过这两者,给我们留点地盘,让天机自发的、上不了市的、全然私密的能够继续存活。

依我看,当艾伦先生说起“退出文化信仰”,他是失算了。我不想撤退,我想进攻;或者假如你喜欢这个词的话,想造反。写作此文,意在唤起他人造反。就我目之所及,基督徒与那些所谓的“人文主义者”(这很不幸,因为该词长期以来都承负着一个有用的、全然不同的意涵) 之间的不同,在此无关紧要。我希望,这不是在混淆概念。我也相信,我所关心的这些事,许多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也会关心。拙文,即为他们而作。我要对他们说:“文化信仰”会将那一切都置于死地,除非我们先将它置于死地。此事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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