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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元朝

二九 王文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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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于中统元年(1260年)阴历三月二十四日在开平即位以后,不在开平设中书省,而于四月初一日在燕京设一个“行中书省”。他之所以如此,是当时蒙古帝国的都城是和林,而不是开平或燕京。设一个行中书省在燕京,用意在于告诉蒙古人:等将来赶走阿里不哥、攻下和林以后,才设立中央的中书省。

这个“行中书省”的主官,是平章政事王文统。

次年五月,“行中书省”被去掉“行”字,成为名实相符的中央的“中书省”,简称“都省”(京都的中书省)。

这“都省”的最高长官是两位右丞相:不花与史天泽。其次是两位左丞相:忽鲁不花与耶律铸。再其次,是两位“平章政事”:塔察儿与王文统。

王文统是山东益都人,颇有才名,和李全的儿子李璮相处得很好。李璮叫他作儿子李彦简的老师,他也把女儿嫁给了李璮。于是,以“西宾”兼岳丈的身份,他成了李璮的灵魂。

不久,由于刘秉忠或张易的推荐,廉希宪的附和,忽必烈把他的姓名记在心中;即位以后,便把他召来开平;晤谈以后,印象颇佳,便破格提拔,任命他为“行中书省”的“平章政事”。那时候,燕京行中书省在平章政事之上既无中书令,又无右左丞相,并且没有第二个平章政事。“行中书省”的一切,都是由王文统一人主持。中统二年五月以后,有了右左丞相,真正当家的,也还是他一人,另一位平章政事塔察儿只是挂名而已。

他确有才具,在位仅有二十二个月,把中央政府应办的事,办得井井有条,其中最重要的是财政。财政之中最重要的,是发行一种有准备、能兑现的纸币,叫做“中统元宝交钞”。这“中统钞”是金末“交钞”的后身,所不同于金末交钞的,是有准备、能兑现。中统钞分为“十等”,十种大小不同的票面:最小的是十文,最大的是两千文,称为“二贯”。每二贯,依照规定,等于银子一两。全国分为“十路”,在每路的首县设立“封桩库”,存了不少银子等候持钞人来兑现。结果,来兑现的人反而极少。这是因为,(1)老百姓知道随时可以兑现,对中统钞很放心;(2)中统钞携带起来,比笨重的银子方便得多。如此优良的通货制度,不仅使得忽必烈的帝国在财政方面上了轨道,而且使得社会经济因安定而繁荣起来。(要等到其后阿合马当政,中统钞才由于各路封桩库现银之被挪提,而失掉人民对它的信用。)

刘秉忠博学多才,官至丞相,为政以农桑为重,兴建学校,统一官制。(图选自清末《历代名臣像解》)

王文统的另一建树,是颁布新的度量衡标准。能看出划一度量衡的标准,王文统配得上称为治国之才。他的其他建树,包括:制定“盐酒宣课法”,“措置诸路转输法”,编定漏籍的老户幼户,核实新增户口,放宽各地的山泽之税,停止官采金、银、铜、铁、丹粉、锡碌各矿,禁止各地官吏强拘良民为奴,解放河南舞阳县的姜户与藤花户两种奴隶,命令所有过路的军人不得向人民骚扰,一概由地方官招待食宿等等。

对外,王文统主张与宋和平相处,“互市”于颍州(阜阳)、涟水、光化,获得忽必烈的同意。对内,他主张派遣宣抚使与副使,分赴十路,也获得忽必烈的同意。这十路的宣抚使与副使是(1)燕京路:宣抚使二人,赛典赤·瞻思丁、李德辉;副使一人,徐世隆。(2)益都济南路:宣抚使宋子贞;副使王磐。(3)河南路,宣抚使史天泽;副使姓名不详,可能根本未派,以表示对史天泽的信任与尊重。(4)北京路,宣抚使杨果,副使赵炳。(5)平阳太原路,宣抚使张德辉,副使谢瑄。(6)真定路,宣抚使布鲁海牙(廉希宪的父亲,畏吾儿人),副使刘肃。(7)东平路,宣抚使姚枢,副使张肃。(8)大名彰德路,宣抚使张文谦,副使游显。(9)西京路,宣抚使粘合南合,副使巨济。(10)京兆等路,宣抚使廉希宪,副使商挺。

王文统在中统三年二月廿三日,和儿子王荛一齐被杀。罪名是,私通“造反”的李璮。他是否冤枉,值得今后的历史家加以考核。李璮在二月初三日便已“造反”,为什么王文统迟至“反书”到达燕京之时,还不曾在燕京城内有所布置与行动以里应外合,甚至无意逃走?

最有力的证据,似乎是王文统自己写给李璮的信,信中有“期甲子”三个字。这信在中途洺水被扣,缴到忽必烈面前。忽必烈交给王文统看。王文统说:“比至甲子,犹可数年,臣为是言,姑迟其反期耳。”忽必烈以为这是王文统的遁辞,便把他和他的儿子王荛处死。

倘若这真是王文统的遁辞,而王文统真是与李璮串同“谋反”,那末,为什么不叫李璮趁着现在阿里不哥尚未打下之时动手,而要拖到三年以后的甲子年?

退一步说,假定王文统真是和李璮同谋的,那末,站在汉族或宋朝的立场来说,他倒也不失为民族英雄或大宋忠臣。然而,就事实而论,王文统生长在金与蒙古相继统治的北方,不太自居为汉族,对宋朝又并无若何往来。以忽必烈待他如此之好,给他的职位之高,他又何必推翻忽必烈,另捧李璮为主,或跟着李璮去捧宋朝的、素未谋面的理宗及其权臣贾似道?

屠寄的看法,颇为近情:“窃谓文统揣〔李〕璮狂騃,不可理喻。告变,则乖府主之旧恩,灭昏姻之私义;从叛,又负明君之殊宠,枉一己之长才。姑缪其说,迟以三年。此三年中,朝廷果刑政修明,邻交辑睦,内忧既弭,外患亦宁,璮亦一隙之明,当知无衅可乘,或者戢其邪心,甘守藩服,而己亦得以其闲从容藉手,竟所设施,以奏其效而程其功。此正纵横家阳捭阴阖之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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