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细说民国创立

三一 吴樾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吴樾为革命而死,是在乙巳年八月二十六日(1905年9月24日),离开同盟会正式成立的一天仅有一个月又六天。

吴樾是安徽桐城人,安徽公学的学生,光复会会员。光复会正如华兴会一样,由癸卯年的军国民教育会演变而成,原名“暗杀团”,主持人是浙江秀水籍的留日学生龚宝铨(国元),机关设在上海爱国女学。蔡元培加入以后,暗杀团改名为“光复会”,亦名“复古会”,蔡被推为会长。其后陆续加入的,有章炳麟、徐锡麟、陶成章、李燮和等等。秋瑾是在日本加入了同盟会以后,回到绍兴,又加入了光复会。

同盟会筹备之时,华兴会的主要领袖都决定加入了同盟会,而一般会员之加入与否各听自由。不过,自从同盟会正式成立以后,华兴会便不再有独立于同盟会之外的团体行动。

光复会的情形,在这一方面与华兴会颇不相同。同盟会在日本举行成立大会之时,似乎并没有光复会的主要领袖参加。蔡元培之宣誓加入同盟会,在1905年10月27日;章炳麟之加盟,是在出狱、到了日本以后,日期是1906年7月7日。龚宝铨与陶成章之加盟更后,在1907年1月4日。

吴樾不曾来得及加入同盟会。同盟会在周年纪念的特刊《天讨》之中,将他的“遗书”全部发表,等于是追认他为盟友。

吴樾 自幼治学严谨,勤奋自励。1900年入保定高等学堂,广结爱国志士,投身民主革命。1905年因欲炸清政府出国考察宪政五大臣而自身殉难,年仅二十八岁。遗书曰:“予愿予死后,化一我而为千万我。”

他的遗书,包括《暗杀时代》、《暗杀主义》、《复仇主义》、《革命主义》、《揭铁良之罪状》、《杀铁良之原因》、《杀铁良之效果》、《敬告我同志》、《敬告我同胞》、《复妻书》、《与妻书》、《与章太炎书》、《与同志某君书》,一共十三篇文章,篇篇精彩,有血有泪。

在《暗杀时代》的“自序”之中,他自述八岁丧母,父亲弃官为商,家境贫寒,本人从十三岁到二十岁年年考秀才,都考不上,二十三岁入京游历;二十四岁考进学堂(安徽公学),想获得一个“出身”,当教习;在二十五岁的时候,读到了邹容的《革命军》,读了三遍,但一时并未接受革命的洗礼;不久,读到了梁启超主编的《清议报》,“阅未终篇,而作者之主义即化为我之主义矣……人有非康、梁者,则排斥之,即自问亦信梁氏之说之登我于彼岸也”;“又逾时,阅得《中国白话报》、《警钟报》、《自由血》、《新广东》、《新湖南》、《广长舌》、《攘书》、《警世钟》、《近世中国秘史》、《黄帝魂》等书,于是思想又一变,而主义随之,乃知前此梁氏之说,几误我矣。”

吴樾主张暗杀。他说:“暗杀为因,革命为果。暗杀虽个人而可为,革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

他认为:在满人之中,最重要的是慈禧太后与军机大臣铁良。铁良于乙巳年(1905年)七月受任为署理兵部尚书兼户部侍郎,“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会办练兵事宜”,兼“督办政务大臣”。在慈禧太后与铁良两人之间,慈禧太后是“奴汉族者”,铁良是“亡汉族者”。杀慈禧太后“其利在今日”,杀铁良“其利在将来”。

他恨铁良,因为铁良搜刮了东南的财赋,在上海制造局提去了八十万,在江海关提去了七十八万,又在别的机关提去了百数十万不等,用作编练旗兵(京旗常备军),防备汉人;又因为铁良叫清廷与日本政府立约,只许满人学警察,不许汉人学警察。铁良而且通过德国领事,叫上海公共租界当局封了《警钟日报》报馆,也叫清廷把江苏巡抚端方与仇视革命、屠杀学生的湖南巡抚陆元鼎对调。

志士王汉在彰德刺铁良,未成,投井而死。“王子之死,非勉他人,乃勉我耳。”

吴樾抱了必死的决心,进京以了王汉未了之事。不料,铁良警卫森严,吴樾一时下不了手。他挨到六月间,清廷派遣镇国公载泽、户部右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户部署理右侍郎绍英、湖南巡抚端方,一共五个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吴樾认为,倘若这五人考察归来,帮助清廷施行一种伪宪政,适足以麻醉人心,延长清廷的寿命。因此,他就改变暗杀的目标,对这五人下手。

八月二十六日(9月24日),五大臣在北京东车站上了火车,吴樾与同志山东人张榕也化装为仆役,带了炸弹,混入车中。不料,车身因与火车头撞接而震动,使得吴樾怀中的炸弹的撞针,触发了火药,轰然一声,吴樾当时牺牲,而五大臣之中仅有载泽、绍英二人受了微伤。张榕事后脱险。另一个同志安徽桐城人汪炘于十月间在北京桐城会馆被捕。

汪炘被捕以后,清廷才知道了吴樾的姓名。吴铁城在《回忆录》中说,“吴樾先把自己弄哑了,伺机行事,真有豫让吞炭之风。”可见吴樾的用心,是很苦的。他之所以把自己弄哑,无非为了万一事后被捕,不致在严刑拷打之下供出了同谋者的姓名住址。

在革命的历史中,有过很多牺牲性命的人。像吴樾这样明知必死而踊跃以赴的,才真正是烈士。他的死,唤醒了华北的民心,也惊破了清廷君臣的胆,增加了革命同志的勇气。正如他自己在遗书中所说:“予愿予死后,化一我而为千万我,前者仆,后者起,不杀不休,不尽不止,则予之死为有济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