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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笔肤谈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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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笔肤谈》是一部明代的军事理论著作,现有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陈汝忠弘钖堂刊刻的《音注武经七书》的附刻本。《投笔肤谈》卷前引中题“西湖逸士”著,上下两卷卷端下题“浙江解元钟吴何守法撰音点注”,而《音注武经乜书》各卷卷端下题为“何守法校音点注”。这里“校”、“撰”一字之羞,似可认为“西湖逸士”即为何守法。“西湖逸士”在引言中说:《武经七书》自北宋校定之后,“国初因之颁布”。他所谓的“国初因之颁布”,即指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兵部奉命重刊宋本《武经七书》一事。再者,书中所征引的战例或掌故,均不晚于宋。经查证,何守法当为明嘉靖至万历年间人,这也与《投笔肤谈》成书时间相吻合。

《投笔肤谈》共上下两卷,作者“仿孙子之遗旨”,分列十三篇。自《本谋》第一至《天经》第十三,大体按所述问题在战争指导中所处的地位,次第排列,有其独特的体系。加之篇有题解,文有注解,既释文意又举战例为佐证,不仅丰富了内容,也使读者易于理解。

《投笔肤谈》以《孙子》的理论为指导,结合历代战争经验,分析了战争指导的各个侧面,提出了一般的军事原则和策略,无疑是有借鉴作用的。

对于战争,作者认为有“义”与“不又”之别。师出有名,仗义而战,是用兵的关键。因此,要“我执其名而加敌以恶名,我仗其又而加敌以不义”(《本谋》,第10条)。作为历史范畴的,“义”与“不义”,是有其特定涵义的。不能否认,《投笔肤谈》所标榜的义战毕竟没有脱出地主阶级的道德规范。但是,同一切进步的封建军事学家一样,作者对“义”的看法是有一定的民本主义思想的。他认为,战争的目的在于除乱去暴,保民康国。绝不能使战争导致残民生乱;赔患于国的不良后果。

作者从保民康国的目的出发,看到战争对生产的危害,对人力物力的消耗,因而反对进行旷日持久的战争,重申《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主张。他发挥说,最好的战略应当是“拔敌之城而非攻也,致敌之降而非围也,寝于庙堂之上而非战也,散于原野之间而非守御也”(《本谋》,第9条)。总之,要“不多旅,不久师,不暴卒,不角力”(《本谋》,第9条),以小的代价,赢得大的胜利,达到“期于遏敌之锋,而非期于敌之尽”(《本谋》,第8条),除乱去暴,保国康民的政治目的。

“不战而屈人之兵”并不是放弃使用战争手段。作者在全书中对于如何才能达到以小的代价取得大的胜利,作了多方面的论述。

主要是强调要做好战争准备,立于不败之地。他说:“用兵之道,难保其必胜,而可保其必不败。不立于不败之地,而欲求以胜人者,此侥幸之道也,而非得算之多也。”(《家计》,第11条)因此,平时要“行虑其邀,居虞其薄,进思其退,外顾其中”(《家计》,第1 3条),提高警惕,防止遭敌袭击。战前要“不虚营而实阵,不重战而轻守,不缓御而急攻,不先彼而后已”(《家计》,第12条),周密部署,使敌无隙可乘。战时要“敌虽寡,我亦举众以待之。敌虽弱,我亦坚阵以迎之。其未战也若见敌, 已会也若不胜,既胜也若初会”(《家计》,弟14条)。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前提,然后才能考虑取胜问题。作者认为,取胜“无他术,察仁暴,明备乘,而权以行之,胜斯生矣”(《达权》,第30条)。关键是要了解敌情,明辨虚实,乘敌之隙,所谓“乘疑可问,乘劳可攻,乘饥可因,乘分可图,乘虚可惊,乘乱可取,乘其未至可挠,乘其暴发可制,乘其既胜可劫,乘其既败可退“(《达权》,第23条)。

在兵力使用和战法变换上,他强调要因形措胜,灵活机动,“出没变化,敌不可测”(《兵机》,第67条)。方法就是运用隐匿和佯动等各种“示形”之法迷惑敌人,达到“韬其所长”,“暴其所短”的目的。只要善于广泛运用这些“藏机误敌”之法,就可使敌人“欲战而不能胜也,欲守而不能固也,欲分而不能散也,欲合而不能集也,欲进而不能前也,欲退而不能去也,欲动而不能备也,欲静而不能安也,欲伸而不能张也,欲缩而不能敛也。”(《兵机》,第72条),多方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作者认为,只要牢牢掌握战争的主动权,那么,“彼虽众,亦何虑其不敌我哉”(《兵机》,第72条)。

为了赢得用力少而收功多的战争胜利,《投笔肤谈》还强调要正确地处理攻守的关系,恰当地掌握“分合”的时机,既不要单纯地强调进攻,也不要片面地一味防守;既要有相对的分散,更要有必要的集中。“守之顺者攻之逆,攻之易者守之难”(《持衡》,第31条),二者不宜偏废,不宜偏重,要权衡轻重。正确处置。

在治军问题上,他看到了对将帅的任用要选德方兼备考。将帅贤能,就应放手使用,所谓“苟得其人,授之专阃,不中制,不外监,不分权,不信谗”(《军势》,第62条)。同时,通过将帅教育、训练团结士卒,以形成强大的战斗力。他认为,如果部队内部“上不爱下,下不亲上”,就根本不能作战,所谓“其法百不当一”(《军势》,第63条):如果“能教戎于先,则挺可格刃”,“使民亲其上、死其长,则心雄故忾。”(《军势》,第64条),锐不可当。但是,他又认为,将帅是“国之柱石,民之司命”(《军势》,第6 1条),“三军之势,莫重于将”(《军势》,第60条),这一看法,无疑是英雄史观在军事问题上的反映。不过,作者毕竟注意到了士兵在战争中的作用。这在地主阶级的军事理论中,是有积极意义的。

明中叶之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日益广泛地应用于军事领域。这在《投笔肤谈》中得到一定的反映。作者在《物咯》篇中,对宇宙中“飞潜动植” (《物略》题解)等许多自然现象,作了介绍和论述,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然科学的认识水平。作者特别强调指出:战争指导者,应当“察物之理,究物之用,总括其利,不道微小”(《物理》,第122条),运用科学技术为军事斗争服务。这是《投笔肤谈》有别于以往古代兵书而独具的特点。

在哲学思想上,《投笔肤谈》具有许多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观点。它多方面地论述了夺取战争胜利的客观条件,如说:“得天之时者胜,得地之利者胜,得敌之情者胜。得士之心者胜,得事之机者胜”(《战形》,第75条)等。同时,又辩证地论述了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可以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如说:“敌之实,我虚之;我之实,敌不可得而虚也。敌之虚,我乘之;我之虚,敌不可得而乘也。”(《兵机》,第70条)通过自己的正确的主观指导,使己方处于较敌有利的地位,脱出不利地位。作者在战争指导上所以能够提出若干可贵的军事见解,是与他具有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观点息息相关的。

但是,该书中也有明显的唯心主义观点。如认为有“天命”存在,说“天命之不可违,而非人谋之所为也”(《天经》,第147条);如说“风可以祭而得,雨可以祷而求,云雾雷电可以术而玫”(《方术》,第91条),以及宣扬其它一些虚幻荒诞之术,这些都是封建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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