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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予文集

华人营业的自由也没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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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请看美国机关报可恶可愤的暴论!

《大陆报》社论云:

昨日本报所载张家口华官干涉外商汽车运输业之报告,当为华人所注意。柯尔曼氏被戕一案所引起外人之愤怒及美国之要求道歉与给恤,显然尚未使华官醒悟。美国所要求之赔偿,为数太微,既不足抚恤死者之家属,尤不足为侮辱美国国旗之相当惩罚。或者华官之冥然罔觉,即由于此。美国对华政策向不苛酷要求(欺谁?),此种宽仁态度,殊不足以警觉华人,其效力远不逮他国所用之较严厉方法,今已日益明显矣。

柯案出后,张家口华官曾有一时颇为安分,盖因外人注意彼等行动之故。然吾人苟希望该地情形已有永久的改良者,闻最近之报告,必为之爽然若失也。考目之下纠纷,其主因盖有二端,出入张家口之汽车捷运事业,原为外人所创办,华人见有利可图,遂起而竞争,组织一种机关,意在把持此事业,终将开创外人排斥。现时此机关经济上非常困窘,但彼等绝不措重意,专待排斥外人后,立将运费抬高,借收巨利。

此项机关即所谓公会是也,而华官则有利于助此计划之成熟。盖华人公司均纳厚捐于华官,洋商则否。华官为抵制洋商计,莫妙于赞助华人公司,既可得金钱上之利润,又可免外人之烦琐。最近所颁新章规定洋商运输公司,只许运送自有之货物,自用之人员,其用意在排挤洋商公司,以免与华人竞争,显然可见。

此最近之情事,谓非华官与华人公会有意排挤筚路蓝缕开创运输新业之外人,其谁信之?果尔则诚可谓特别厚颜,彼都统或抱排外观念,或欲染指于非彼所应得之款,吾人皆不注意之。唯美国政府对于一美公民之被戕,既向中政府抗议,而效力绝微,不足阻其他形式干涉美人之正当业务,此则吾人所甚忧虑者也。

吾人并不主张吾人应抛弃其向来对中国及中国人之宽仁政策,唯吾人许多对华行动中之宽仁性质,是否被华人视为软弱而非强国之征象,此则显已成一问题,亟须加以考虑。迄今吾人所提出之抗议,毫无效力,从此以往,吾人在张家口之地位必至减弱,当地华官之无礼举动将层出不穷。此种官员如在他国,当早已受惩戒矣。今欲保吾人之权利自莫善于要求将该都统撤任,且坚持必须办到。若许彼继续目下行为,他处势必纷纷效尤。总之,以后外人如对各使馆有所陈诉,各使馆应即为剧烈举动,务使负责之人真受惩罚,如此始足使张家口华官憬然醒悟,知其现时行为之不当也。

现在为提醒读者的遗忘,对于《大陆报》所愤愤不平的柯尔曼案当补述一笔。这是怎样一回事呢?是美国奸商柯尔曼及美国驻张家口领事,伙同中国奸商运送六七万元现洋出境,经守关兵士照章拦阻其所乘汽车盘查,柯尔曼开枪以击守兵,守兵回枪击之,因而伤死;结案是中国反而赔偿了大宗现款,办了一些守职官吏与兵士,且强迫中国高级军官张锡元都统向为奸商保镳在中国境内做违法勾当的美领事谢罪。这算是年来中国外交上一件丧尽体面与主权的不平国耻;而美国帝国主义者至今还是“得了便宜臭骂不休”!

营业自由,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通则,而保护本国工商业,尤为各大强现行的天经地义。无论柯尔曼案曲在美而不在华,即使在华,难道赔偿谢罪结案之后,还要永远剥夺张家口人民的营业自由吗?保护华商营业的地方官便应要求撤职,我不知道美国帝国主义者根据华盛顿会议那一条法典?

(载《向导》第46期,署名“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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