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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如仪

第七章 不三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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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告诉我,婚姻就是妥协;当我嫁给一个男人时,也等于嫁给了他的家庭。虽然妈的公婆住在西部的旧金山,与我们相隔着整片美国大陆,她却觉得他们无所不在。她会定期寄东西给公婆,并提醒爸每周至少给他们打两次电话。要是爸说自己父母的坏话,妈就会加以责备,或是保持沉默,绝不从旁附和。

虽然我很想嫁给华人,讨家人欢心,却又十分害怕达不到婆家对我这媳妇的期望。

首先,我担心自己根本无法像妈一样,头胎就生个儿子。哥哥是爸妈两边家里的长孙,每个人那儿他的相片比其他任何孙儿、孙女都多。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他是第一个到这两个家庭报到的孙子,而只比哥哥晚两年出生的堂姐,照片就比他少得多。

其次,我从小就有太多偏好,至少一定比从不在意我们去哪个餐厅的妈要多。譬如吃比萨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某一家店的馅料,另一家店的外皮。妈以前对我如此挑三拣四、这么小就有这么强烈的好恶,感到忧心。

我曾经想:干吗操心?我觉得我有偏好才有个性啊。可是,我二十一岁那年到香港探亲的时候,美丽的堂姐邦如也告诉过我同样的话。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牙医,是个华人。

“当你和一位男士在一起,你要非常文静地坐着,一句话也别说。”邦如说。她带我到一流大饭店香格里拉饮茶,这样我们可以认真地谈话。“让男方对你表露自己,先让他说话,你再下决定。”

有天晚上我和以前的华裔男友亚当的父母共进晚餐时,曾经尝试运用这个忠告,结果发现扮演文静端庄、可能成为别人未来儿媳妇的角色,感觉很好。这种感觉真够奇怪。我很高兴亚当的家人和我相处得这么融洽。我坐在桌前谦恭地用筷子尾端把最好的鸡块和鱼片挑出来,先夹给亚当的父母和亚当,再夹给我自己。

接着,亚当的父亲泛泛地发表了他对另一个儿子的太太的看法:“我绝对不和媳妇讲太多话,做公公的不应该和媳妇太亲近。”

一听这话,我觉得喉咙像被哽到一样。对我来说,为了好玩,假扮卑躬屈膝的儿媳妇和未来太太是一回事;而要百分之百扮演这种角色,就另当别论了。

几年以后,我有一次告诉爸妈一个我认为有趣的故事,内容与我未来公婆的特质有关。爸听了以后说:“如果你要嫁给这个人的话,绝对不要再讲对公婆不厚道的话,尤其是在我面前。这样很不礼貌,以后别再让这种事发生了。”

我不晓得你母亲是怎么和你谈结婚道理的;不过,我结婚的时候,我母亲只给我两点忠告。

第一,一旦进了徐家的门,绝对不可以说“不”,只能说“是”。

第二,不管我丈夫和我之间发生什么事,我都得以同样态度对待公婆。为了表示尊敬他们,我每天早上得比他们早起,而且要向他们道早安——这是我唯一可以比他们先开口的时候——晚上也必须等他们允许我退下后,才能告退。

妈妈说这叫“晨昏定省”。我每天得一大早起床,洗脸梳头,穿戴整齐,然后在公婆许可的时间,向他们请安。日间,除了最得体的服装,我不敢穿得随随便便露脸,也从不敢披着头发见他们,那样会被认为放肆。

妈妈最多就告诉我这些。那个时候,没人谈论性事或性关系。不像如今,无所不谈。你们年轻人从电视和杂志上知道很多事情。比如,我是回宝山老家时,偶然间从一个缝布鞋的智障女用人那儿得知月经这回事的。她习惯把月事带统统丢在院子四周给鸡狗闻,要不就是在院子里挥着月事带给每个人看。这举动很疯狂,却是我发现月经的经过,我母亲并没有告诉过我。

她给我的忠告后来证明很管用。既然你正值适婚年龄,我就把这套方法教给你。中国家庭是由父母掌权,因此一个女人和公婆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和婆婆之间的关系,往往比她和丈夫之间的关系来得重要。因为你是中国人,而且想要嫁中国人,所以我得纠正你两个坏习惯。我注意到我住在你家里,你来跟我说晚安的时候,偶尔会在我允许你离开之前就掉头走掉。这样很糟糕,你结婚以前一定要把这习惯改掉。

另外一个习惯是在人家问你怎么样的时候,你用美国人那套说“我好累”。我这辈子从没说过自己累。我还记得嫁到徐家第一天早上的情形:虽然我前一天晚上差不多都没睡,而且全身上下因为磕头和婚礼的大小事情疼痛不已,可是我始终不认为自己会累得没法子起床梳妆去见公婆。我一向知道应该对公公(家人称他“老爷”)婆婆(家人称她“老太太”)尽什么义务。

当然,刚开始很难知道要怎么讨好他们。中国人不说“行”“不行”,这样、那样,或直接把话说清楚,所以有时候我得猜。比方说,老太太很少进厨房,因为家里有一堆用人,公公也不像我爸爸那样对食物特别挑剔。所以有一次老太太进厨房,我惊讶得站在她旁边,什么事也没做。这时候有个待在徐家多年、知道如何讨好老太太的老用人赶紧递给我一把扇子,用同情的口气说:“你应该让自己有点儿用处,趁你婆婆煮东西的时候,让她凉快凉快吧。”

后来,我学会一些小事情。硖石当地有个在春节、端午和中秋期间大家互赠礼物的习俗,赠礼的方法既复杂又傻气,程序是这样的:有人先送我们四份礼,我们就说,“哦,四份礼太多了”,然后收下两份,退回两份。接着我们也送四份礼出去,他们又退两份给我们。老太太不喜欢浪费钱,所以我们把礼物两两弄成一堆,摆在一边,等着另外两份礼物——不管是退还的礼,还是别人送来的礼。这样就可以再凑足四份礼送人。这套方法很麻烦,因为我们得确定没有把礼物重复送给相同或相关的人,永远都在为一堆堆不同的礼物做调整和穷担心。

有一次我回家省亲的时候,突发奇想决定要让我婆婆吃惊一下,就一口气把送给亲戚和乡亲的礼物都买了。我公公每个月给我十块或二十块银元,我从没花过,所以就用四十银元在上海耗了整整一个下午,采买火腿、鸭子和其他珍馐佳肴。

省完亲后,我满载而归回到硖石。老太太问我全部东西花了多少钱。

我扯谎说:“二十银元。”

老太太笑笑说:“这倒不坏。”

我说:“那好,我们干脆直接把四份礼送给每家人,这样就了了所有事情。”

我就是用这些小技巧设法讨好老太太的。

我从没学会像讨好公婆那样取悦我的丈夫。奇怪的是,我们在床笫之间却很自然地成为夫妻,新婚之夜头一次行房也是如此。我想,那是因为我们都年轻,而且在这以前,我们都不晓得男人和女人的身体长什么样,所以我们得互相学习。不过,我大概一下子就被操持家务、照顾公婆这些事情给绊住了,而且在乡下地方,女人是不准跨出合院一步的。所以,徐志摩清早出门时,我不得随行。刚结婚几个星期,徐志摩就离家求学,先是到天津北洋大学,后来又到北京大学。所以你瞧,这是件很悲哀的事,我打从开始就没法子了解我丈夫。

北京大学是当时最负盛名的大学,主要由一群归国学人(也就是那些到西方留过学,再把所学带回中国的人)治校。在写给公婆的家书里,徐志摩给我们讲述了他的精彩生活。大学期间,二哥把他介绍给了梁启超,后者收他为弟子。

徐志摩也见到了胡适。胡适因为在《新青年》杂志发表了一篇呼吁大家摒弃以文言文所写的旧文学,开创反映大众情感、以白话文写成的新文学的文章而声名大噪。徐志摩留洋之后成为诗人,就是用这种白话文写诗,而且把白话文带入新的表现层次。

听老爷大声宣读徐志摩家书的时候,我好羡慕我丈夫的自由自在。起先我以为我也可以回学校念书,就写信给母校询问我是否可以回去。校方说我必须重读一年,因为我已经错过了一学期。这表示我两年之后不能毕业,而我认为刚结婚的我不可能离开公婆这么久。我是徐志摩的太太,也是镇上首富人家的儿媳妇,镇上的乡亲已经觉得我太新潮了,而且都嘲笑我有双大脚。结婚之初,因为寂寞的关系,我差不多每个月都回上海娘家一次,乡亲们就问:这个媳妇干吗这么常去上海?虽然徐家老爷在上海有生意,可是他媳妇干吗这么常去?难道她脾气不好?和老太太处不来?他们都偷偷笑我脚大、脾气大。

和大家都有生意往来的老爷说,这种闲话不好听,叫我应该设法节制一点儿,不要这么常出门。我出身于城市,不习惯成天坐在合院里,被人家禁止出门给自己买买东西或是看看亲朋好友。但我顺从了。我知道寄宿学校的事情是免谈了。可是,你能想象你十五岁就结婚,从此不再学东西、不再求新知的情形吗?我后来当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的时候,在办公室聘了一位私人教师,就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已懂的事情是这么的少。要一个人在十五岁的时候就终止学习是很难的。

除了整天和老太太坐在一起之外,我无所事事。我们会坐在女眷室里面为家人缝好几个钟头的鞋子。以前在宝山娘家,所有鞋子都是由那个疯掉的女用人缝的,在这里,就算我们家境富裕,还是自己动手。对老太太而言,我们的鞋子很特别。我们先把一片厚厚的鞋底缝在一块粗粗的黑布上做成鞋子,然后用真丝线穿在一根精细的绣花针上,绣出装饰每只鞋尖的细致花纹。有的鞋上绣着层层相叠的积云纹,老太太走路的时候,那花纹就微微发亮。有的鞋上绣着“寿”字,每走一步都明明白白道出绣鞋者的用意。我给老太太缝鞋的时候,针脚缝得小巧细腻;替自己缝鞋的时候,就粗心大意乱缝一通,因为对我来讲,穿什么鞋都无所谓。总而言之,我从没跨出过大门一步,而且在从欧洲回国以前,连徐家拥有的地方都没看过。我归国以后,许多风俗的限制已经放宽,而且我在西方住了五年,也不在乎镇上人的想法了。

用人都说老爷是个精明的人,知道怎么样抓着钱不放。他不在家中养小老婆,却在镇上交女朋友,人数多得没法子从中挑选,而且东西南北每个方向各有一个。有好多个晚上我都给老爷等门到深夜两三点,所以才知道这些实情。我照着妈妈的指示,对公婆晨昏定省。这对我真是件难事啊!因为老太太是个早起的人,而老爷是个晚睡的。

用人还说,在老爷夜晚流连的茶室里,许多裹脚的姑娘会在桌上跳舞,诱惑男人偷瞥她们仅仅被裹脚布和花哨的丝鞋包住的脚背。这些连走出房门一步都不可能的姑娘,用她们细碎的步子把老老少少的男子迷得神魂颠倒。参加拼酒比赛击败众家的男人,会把一只玲珑绣花鞋里装的最后一杯酒饮下,那鞋子的主人就躺在茶室的顶楼等他。两人在她房里亲热的时候,她会解开脚上的布条,把脚露给他看。当天晚上,在激情缠绵的最后一刻,他会把她松了绑的小脚举到肩上,再塞入口中吸吮。

这些小脚的故事都是从用人那儿听来的,它们充斥着我的耳膜。比方说,小脚是一个女人珍贵的财产,是她嫁妆的一部分,也是有钱的岳父馈赠给合适女婿的礼物。古时候有位相公在一个村子的街上行走的时候,抚弄了一位骑马姑娘的小脚,害得她差点儿名节受辱。

我听小脚的故事听得太仔细了,以至我觉得自己的大脚失去了原来的魔力。我以为它们把我变新潮了,没想到它们反而成了我的敌人。它们不能在村里的街上行走,不能让我受教育,也不能教我丈夫关心我。

徐志摩放假回家以后,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义务之外,对我不理不睬。就连履行婚姻义务这种事,他也只是遵从父母抱孙子的愿望罢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对我不闻不问,特别是我哥哥还是他的朋友,他显然也对我娘家很满意,可是他为何如此待我?

有时候,他伸着腿坐在院中长椅上读书,我就和他坐在一起缝东西。他会对某个用人说:“给我拿这个。”对另外一个用人说:“抓抓我这里。”可是从不与我交谈。当时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要怎么样应对,所以我就保持沉默。我想,如果他不想和我说话,我也可以好几天不言不语。我对婚姻所求为何?我不求爱情(至少眼下还没这样要求),也不求浪漫,可是我所求的东西肯定比我现在拥有的——缺乏容忍和漠不关心——要来得多。徐志摩从没正眼瞧过我,他的眼光只是从我身上掠过,好像我不存在似的。我一辈子都和像他一样有学问的男人——我的父亲和兄弟——生活在一起,他们从没这样对待过我。唯独我丈夫如此。

有些日子的早上,尤其是碰到好天气时,徐志摩没交代一声,就不见人影。我从一个用人口里得知,他乘着轿子去徐家在东山上的一栋房子了。虽然我从没上过那儿,可是我晓得从那山顶可以望见一座女石像。根据当地的传说,有个妇人的丈夫到海外经商后一去不复返,她登上一座可以眺望大海的小山盯着海面瞧。她守候丈夫的时间太长了,被泪水沾湿的身子最后变成了坚硬的岩石。当地人就给那座山取名叫“望夫山”。所以我假想我到过山上那处所在。

这时候,我才了解阿嬷说的“不三不四”是什么意思。我本该是个有双大脚的新式女子,徐志摩却当我缠过脚似的对待我。他认为我观念守旧,没受过教育,所以不喜欢我。然而,对老太太来说,我又不够传统。有双小脚的她每天待在女眷室就心满意足了,而我却想到硖石街上一探究竟。阿嬷和妈妈对我许过种种愿望,可是我既不像妈妈梦想我会变成的太阳姐妹中的一个,也不像阿嬷想要我变成的月亮姐妹中的一个。

徐志摩回家以后那几个星期,老太太一直紧盯着我。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我没有胃口,她就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然后以肯定的语气说:“你有喜了。”

她会比我先知道这件事,可真奇怪!可是结果被她料中了。怀胎头三个月,我害喜相当厉害。但从第四个月起,我能感觉到孩子在动的时候,就开始盼望肚子里是个男孩。

我已经告诉过你,中国的女人是一文不值的,现在我要告诉你为什么。人死的时候,是从阳世转到阴世。女人、阴性、月亮,以及所有被动和幽深的东西,都属于阴界;男人、阳性、太阳,以及所有强势和崇高的东西,都属于阳界。

你可能觉得这么分有失公平,可是中国人认为,只有男性——儿子、孙子、曾孙,还有永无止境的后继者——身上才有阳界祭奉阴界祖先的适当成分。好好敬奉祖先,并且维持阴阳界平衡是很要紧的事,要不然死者会离开阴界,变成孤魂野鬼侵犯阳界。而我们女人只有依靠为夫家生育子嗣,才能保住在阴阳两界的地位。

这就是中国人喜欢男孩,尤其是长子的原因了。记得我听说过,乡下地方有个小老婆生了个女孩以后,非常担心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就要产婆立誓保密,把女儿打扮得像个男孩,一直到事情再也无法隐瞒为止,中间经过了十五个年头。你能想象这种事情吗?虽然我也想要个儿子,可是随着怀孕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对自己发誓,如果我生的是个女娃儿,我不会那样对待她;也不会把她的八字别在襁褓上,然后把她丢在田野里,让发现她的人把她当童养媳马上嫁掉;更不会把她的脚缠起来和限制她求学。

妈妈依照新娘的母亲应该遵守的礼俗,在我怀胎最后几个星期来看我。自从婚礼之后,她就没再来过硖石,这是她仅有的几次能来的机会。她带着一捆婴儿衣服来到我床边,我动作飞快地把那捆衣服从床上抖过,想让整捆衣服自行松开,飞散到床上。

结果衣服并没有散开。妈妈摇摇头说:“啊,好吧!你生的时候会痛很久。”

我抱怨说:“是你没把它绑对嘛!拿来我瞧瞧。”

妈妈就说:“不要强辩。”然后示意用人拿个托盘来我床上,盘子上有一大碗特别准备的白饭,妈妈在白饭下面的碗底交替摆了一圈肉丸子和水煮蛋。我拿起妈妈递给我的筷子戳到碗底,结果筷子那头带起一颗肉丸。

妈妈皱着脸说:“唉,是个女孩,不是男孩。”

我抬起头看着她说:“要是你给我普通竹筷子的话,说不定就有好结果。可是你给我的是象牙筷子,它们滑溜溜的,一戳就戳到肉丸,戳不到蛋呀!”

妈妈说:“别嘴硬,认命吧!是女孩。”

我顽固地说:“我不是嘴硬,我是说象牙太滑了。我们等着瞧吧!看看是不是男孩。”

生产的时候,我晕了过去,可是没人叫醒我,他们懒得叫。后来我是因为生下儿子,产婆尖叫“是个男孩”才醒转过来。通常,以前乡下人不会这样子,因为他们不想让神明知道家里生了男孩,否则神明会把他带走。

我公婆极为激动。他们送了一堆红蛋出去,向大家宣布徐家的新生子嗣来人间报到的消息。我躺在床上听他们庆祝,觉得大为宽心。能把一个健健康康的儿子带到这世上,真是有福气!我一见他就很疼爱,祈求他会在我老的时候善尽孝道,让我安享晚年。

子嗣的问题既然解决,徐志摩就得到父母许可负笈海外了。1918年夏天,我们的儿子出生还没多久,他便离家前往位于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渥塞斯特(worcester)的克拉克大学(clark university)攻读银行学和社会学。他和大多数初为人父者一样,好像一方面觉得得意,一方面又有点儿害怕自己的儿子。然而,他对我的态度还是一样。当我向他告别的时候,他仿佛早已远去。说不定,他从来就没待在那儿。

此处遵英文版,台湾智库版对此部分进行了详细描述:“这次面谈以后,徐志摩写了封措辞谦卑的信函给梁启超,表达他的敬意和热爱,后来梁启超就收徐志摩为弟子。徐志摩在家书的结尾引用了一本著名小说(译注:指《红楼梦》)里一句话说:“弟子的也该烧了。”他认为自己的文章和梁启超的一比,就变得一文不值了。——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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