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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版黄帝内经

《太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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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始.己甲》

太,之謂易者也。始,之言本初而發者也。

天地互交,而諸象呈列。

氣與物化,而亟於內發。物與濕變,則外渙於淫。

物與氣(氣下精)應,則五氣勃發,氣(氣下精)與物化,則生長有序矣。

故氣之變,而物應之。氣之動,而物從之。氣之化,而物呈之。氣之生,而物明之。氣之形,而物成之。

故《上經.尚時》曰“瘟之至也,非江海鱗曱之類而不生。疫之至也,非蟲嘼毛羽而不存,血黃之至,非染於水旱兩動而不形。流毒溫之瘣(會音)癈(費音),無染著者莫病。然,若我致一,衛氣(氣下火)充者何懼”?

天道無親,氣變有常。有常,謂運氣(氣下火)之可決也。

天溫地和,則經水安定。

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

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

風暴卒至,則波湧水起。風生溟心,潮泊推岸。

人亦然也。邪之入於經脈,寒則營血凝泣。暑則氣極淖澤,邪氣入客,則營血波湧。心慌則氣亂,神氣不可以全也。

經之動脈,其至之虛也,順時之寒暑而顯明。循呼吸之往來,形狀異之,其至寸口之脈也,與諸動脈相擬,則時盛時微。盛則邪至,微則不足。師言:此以三部九候言也,以諸脈言,則寸口之脈過於諸脈則邪盛,不及諸脈則為平脈。

故經曰:夫邪之幹不可見之,只可覺之。幹陽則表寒熱,幹陰則形墮肢困。其在陰陽,不可為度。從而察之於三部九候,卒然逢其邪之至,當案而止之。刺之以早,遏其入侵之路。

針之道也,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候留,勿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謂邪在脈中之大也)皆出,故命曰瀉。

不足者補之。補則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堆而案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呼盡內針,靜以久留,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太始.己乙》

夫形為邪之所客,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進而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進而入舍絡脈,留而不去。進而入舍經脈,留而不去。其寒溫之候,未能相得。至則苦,不至則已矣。其來也,如湧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時隱時現,故不常在。

故曰方其來也,必案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沖而瀉之。

眞炁者,清氣也。經氣(氣火)太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故師言:候邪不審其至,大氣已過,瀉之則眞氣脫,脫則不復,邪氣複至而病益畜也。是此,則謂不捕其邪,反誅無罪。邪彌猖獗,而病彌畜積矣。

其過不可隨,其往不可追。隨則失其治,而反從其邪。追之不及邪,而瀉眞氣也。

經曰:若微風動毫之可覺者,邪之至而易知。待邪至,時而發針瀉之也。若先若後者,血氣(氣火)已虛,其病不可下。

故師言:“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而不發”,此之謂也。

《太始.己丙》

經曰:所謂瀉者,攻其邪也。疾出以去盛邪之血,而複其眞氣。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洩氣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已矣。

若付(髟付)。賊邪與眞氣營血之所合也微,波隴不起。則審循三部九候,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多及相減者,審期病髒以期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知三部九侯,則大小滑澀、浮沉遲數類矣”。

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及病脈之處。雖有邪氣太過而至,不能知其邪。不知其邪,則至工莫能禁誅賊邪。若誅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眞不可複。用實為虛,以邪為眞。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氣火),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眞氣流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天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長久。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心。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分而瀉之,其病立已。

師言:道之志一,工之志專,學之志虔,用之志誠。無一不果,無專不功,無虔不就,無誠不精。

故聖人立言,以勸其誠者,不因我而誤人也。月之皎皎,因其明也,日之熙熙,以其光也。醫之為道,可不慎乎?

且夫,用針之道,法天則地,以合天光。必候日月星辰之氣,四時八正之和寧定,乃刺之也。

經曰:天溫日明,則人淖澤,而衛氣(氣火)浮於肉腠。故血易瀉,而氣易行。天日蔭隱,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氣火)沉。月始生,則血氣(氣火)始精,而衛氣(氣火)始行。月郭滿,則血氣(氣火)實,而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而經絡虛。衛氣(氣火)去,而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氣火)也。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疑。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空無治。此得時而調也。

故月虛而瀉,是謂減虛。月滿而補,血氣(氣火)揚溢。經有留血,命曰重實。月空而治,是謂亂經。此陰陽相錯,眞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也。

《太始.己丁》

師曰:天氣不清,則霧露濛濛。外有所滯,則其心悶悶,缺缺以迷茫。天旱,則人氣燥,而流毒生。天澇,則人氣鬱,而中灼滿,而疫氣蠢。陽苦,則夜無眠。陰苦,則晝以息,此天地氣之擾人也。陽剝於陰,則多夢而不實。陰剝於陽,則嗜睡而不清。髒實、則氣壅,髒虛、則身弱不持。腑虛氣虛,腑盛氣盛。

故畏寒而肢冷者,寒傷於陽,火之衰也。畏熱而肢節苦熱者,陰虛而風動之,陰不勝也。燥風者,陽不固也。畏濕者,腸胃淫也。易地而病者,陽不及也。遷而身強者,去太過也。身弱而易苦者,是謂天服,久則自安也。是謂常氣,亦曰天常。

天常者,天道自然之常也。經曰:四時者,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氣,經脈所在,以時調之也。不若勿觸冒八風之虛邪,動傷眞炁,避而勿犯也。故曰:“聖人之避邪,如避矢石”,以其傷氣(氣火)也。若以身之虛,而逢天之邪,‘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臟。良工知以候時救之,邪弗能傷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師曰:八正者,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八節之所和,以治正氣(氣火)也。

八風者,立春艮,東北凶風也,春風震,東方嬰風也,立夏巽,東南弱風也,夏至離,南方大弱風也,立秋坤,西南謀風也,秋風兌,西方剛風也,立冬幹,西北折風也,冬至坎,北方大剛風也。

八邪者,虛邪傷乎肩頸,風邪傷乎肝,(血虛)陽邪幹乎心,(氣鬱)陰邪並於腦,燥邪傷乎脾,暑邪傷乎肺,濕邪傷乎腎,火邪傷乎膽,寒邪傷乎腎與骨。實邪傷乎氣。

故人膽氣虛,則風邪傷乎肩頸肝膽。肝膽虛,則實邪並,上幹心肺則鬱抑。鬱而神抑,則陰邪並於陽,而心志不明。鬱而抑質,則氣血瘀滯,而肢節不利。氣滯,則血虛。血虛,則陽邪幹心而上冒,頭悶重。血瘀,則氣困。氣困,則陰盛而滿。

氣鬱於中者,賊風並乎經,發於心。發乎心,則燥邪並陰,而傷於脾胃。脾胃之陽虛,暑傷肺。故脾胃實,則濕傷腎,而腰背苦。

濕太過,而反克其肺。不及,則腸中淫氣有餘。土燥、則不生木,而反求其肺。肺氣壅,則病(病上水下火)濕為患。土王而陽道塞,陽明王而交通阻。寒土不生其子,而反動風寒之邪。燥金受制也,反生所伐。伐為所動,則火動生風。內邪之動,外賊自幹。

濕土遭水,而生蠱脹。濕土逢火,幹腎而為白濁。燥土逢金,傷暑。濕邪風動,刑心。燥土逢火,而金畜於水。寒土見金,其生癳鬁。無火,則金寒。金寒水冷,水冷精寒不生。太陽不滋乎石土,肝失陽和兮不育。土實木枯則血阻,水寒田冷衛不生。此天地之道,其輿人病者也。

《太始.己戊》上

師言:三般不識,焉明陰陽盛衰?五行不明,安知臟腑之生克?從來一生唯二,二生三,二分四路,三絡六經也。故有一,則存二生三,三生萬物。其有二,則存四生六,六生邪象;此天地之淫所奉也。

甲少陽,乙厥陰,丙壬太陽,丁癸少陰,戊庚陽明,巳辛太陰,此幹之主六經也。

子者,膽也。醜者,肝也。寅者,肺也。卯者,大腸也。辰者,胃也。巳者,脾也。午者,心也。未者,小腸也。申者,膀胱也。酉者,腎也。戌者,膻中也。亥者,三焦也。此支之應象,而乘其生和者也。

腎者,子也。脾者,醜也。膽者,寅也。肝者,卯也。胃者,辰也。三焦小腸者,巳也。心者,午也。氣海精宮,者未也。大腸者,申也。肺者,酉也。膻中命門者,戌也。膀胱者,亥也。此支之所注,而應者也。

甲首,乙喉,丙肩,丁心。戊腰,已肋,庚腹,辛背,壬足膝,癸骨,此幹之應諸象者也。

故曰:‘相生相淩,搏則為害’。卯與午,午與未,未與申,酉輿子,戌與未,亥與卯,子與寅之苦刑是也。

‘相對沖和,功乎成生’。子見午,卯見酉,寅見申,巳見亥,辰見戌,醜見未是也。

‘生成太過,反而刑破’。甲及丙,乙及丁,丙及戌,丁及己,戊及庚,己及辛,庚及壬,辛及癸,壬及甲,癸及乙是也。

‘制而無功,反為生合’。甲與己,乙與庚,丙與辛,丁與壬,戊與癸是也。故甲己合,土生矣。乙庚合,金生矣。丁壬合,木生矣。丙辛合,水生矣。戊癸合,火生矣。

‘支有其制,見制為合’。子見巳,卯見未,醜見亥,寅見戌,辰見子,巳見申,午見酉,未見子,申見寅,酉見卯,戌見未,亥見午是也。

《太始.己戊》下

故五行之用也,勝之則病。勝者,太過也。太過者,氣之所淩也。故人有本病,不輯(氣下火)之者,以其用太過矣。太過之用,則不病也。人有本不病,而(石火)之者,以其耗不及也。本不及而用之者,惡不病者乎。

故先聖立言,為後來者師。以其心至微,其察至神者也。

師曰:水凝金寒,其陽和之受蔽也。火炎土燥,陰滋為其所隔也。風冷地封,陽和之氣為其所阻。燥火臨者,寒水不溫。輯(氣下火)濕聚也,風蕭木土。

木者,火神牝母。水者,木氣(氣下精)荄元。震陽生火,雷動則火煊。酉元生水,無火不流。火生巽地,無風不發。風行地上,脾傷不滋。火克金緣木生,土克水因火化。木見火而焦灼,水不滋木。火見土而焦燥,水涸不升。土制水生金,寒傷不應。水克火而生木,風起不用也。

木傷土而金重塞,苦無水濟。火入金而水聚,瀉木則痊。土困水則木王無傷,金伐木則火烈不懼。水生木而逢金制,女弗能母。金生水而受土制,男不成嗣。水見風湧耳聾,火逢邪而目瞽。

土燥金濕,逢王木而瘋狂,內積邪火而外傷風。水鬱木漂,見土重悶火,癔癲感乎外引。木火見金,傷源怒至。故肝肺見而凶頑,胃見腎而心多苦水。木土食停,土水滯利。金木見而頭鳴,土金乳癰,水土時逢天癸。土火心塞,火金見風胸痹。此五行相見之苦樂也。

且幹腦離血,坤肉震筋,坎髓巽氣,艮骨兌膚,此身中之象也。

艮鼻離目,坎耳兌口,震聲巽齒,幹額坎頷,此面王之象也。

是以聖人立言,授教立法。有心之者,記之以書。

《太始.己己》

師曰:風動於燥,則頃陽無以宣和。風動於寒,則寒中氣以索骨。風動水於暑,則潮熱四布不禁。風動於濕,則邪氣四布,煩懣而膚腠酸楚。風動於火,則內熱凝滯,陰毒內結。風動於陽,則營衛受幹。風傳於陰,則髒氣(氣火)薄粘。

故外衛受邪所幹,則動乎陽而搏乎膽。膽受幹,則上冒於顛。

故風乾乎皮毛,而傳於肺。肺克入少陽,是以苦頭痛頸項也。法以刺之絡脈,愈。

經曰:知其日之寒溫,月之虛盈,以候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

形,氣,營,衛,之不形。則,工者獨知之。是觀其冥之所能也,冥者,滌除有知,而靜極玄覽,心神明悟焉。

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之浮沉,曑伍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不形於外,故曰觀其冥冥焉。通於無窮者,可以傳之後世也。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視之無形,食之無味,窈窈冥冥,若神髣髴,與之遊也。

虛邪者,八節風邪之氣也。邪者,身形苦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人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測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以成,故其以敗。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莫知其情,而見邪形也。

經言:‘瀉必用其方’,方者,以其氣方盛也,以其月方滿也,以其日方溫也,以其身方定也,以其息方吸而內針,及複其候方吸而轉針,乃複其方呼而除引針。故曰瀉必用其方,其氣而行焉。

補必用圓,圓者行也,行者移也。故圓與方,非針也。

師言: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氣血之盛衰。血氣(氣火)者,人之生,形之神矣,不可不謹而養也。何謂也?其神智通悟,其形診可觀也。

《太始.己庚》

隱我之有形,誠之入矣。入乎於其病,其病之行見也。以求其病,以索其根。目冥冥,捫其所病,索之於經,慧然在前。

知其所以然,知其其所以然也。反之,案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形者,言其不可為據也。

冥而不見,內臟有其象。故診以索其經,髣髴於前,案而不得,不可以為之期准也。

故察其病,之所以當慎。案其病,之所以必眞。得其其所以然也,遏絕其病。病之在陽與陰,診之有所不同,靜內之,自有所通。

故陰與陽,不可揣度而已。當從以察之三部九候,待其所至,急內針以出其邪也。神者,專心啟誠,以用神之微密也。

心神內蘊,如昏如昧。使神其融乎於志,致神識之清明。則慧悟,而心開目明。心開目明,而獨悟其眞。口弗可以言,而心眼昭然。若雲之隨風;豁然而卷,洞悉其苦,是言會之以神也。

故言神者,乃不可以神待,而至極之致神者也。以三部九候經脈,為之本源,則可以通神悟之妙用,若博識之見,則失其純,而去眞彌遠矣!

《太始.己辛》

經曰:欲,知皮部諸經脈行止所主者,則諸經脈之皮部可知。陽明之陽,名曰害蜚,手足陽明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其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赤黃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往來也。絡盛則入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手足少陽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其絡也。其色青痛,黑痹,赤黃多熱,多白則寒。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也。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手足太陽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其色青痛黑痹,黃赤多熱,多白則寒。絡盛則入客於經,故曰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手足少陰皆同。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脈也。其色青痛黑痹,黃赤多熱,多白則寒。其入經也,從陽部注入於經,其出者,從陰注於骨。

厥陰之陰,名曰害肩,手足厥陰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厥陰之脈也。其色青痛黑痹,黃赤多熱,多白則寒。其入經也,從陽部入注於經,其出者,從陰注於骨。

太陰之陰,名曰關螫,手足太陰同法。視其部中,有浮洛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視者,日之出入事也。

《太始.己壬》

蚩尤亂,帝乃徰,歧之文伯從之。與之戰,傷伐者眾,帝往視之於廠。皆艸荄蟲石曱貝,人各奉之,帝欲言。歧之文伯曰:艸荄者,(䓬糾䓬結䓬贁䓬吉)茵?(莔小口易一)菌苬也,可以止其失,去其熱痛矣。蟲曱者,蚖蝚蛭(齊下蟲)鱉蝁也,可以去畜血,除風續筋脈也。石者,禹糧膏石,空曾二青,可以安神鎭熱也。方煮以湯,以瘥無苦。教著神農,及自本艸也。故(伏去點)所以引,齊而無義;氣血精髓,華之所匯也。

故傷者之畏風,如蟲蛇之虱也;汗虛之畏,若虎狼之離穴耳。內以拒淫燥濕,外以止溢閉風;故煮以(吉贁薊(薛字去辛換士)結糾),(齊下蟲)(齊下魚)鱉蝁曱屬,則傷無不起矣。

夫痏無外,氣不得息,唇青目赤者,內傷甚耶。入而利,胸腹痛呻者,治。入無知,不知痛,面青身堊者,不治。

夫傷之道:入者為先,去其物;血注者,燔火去惡。少血者,湯去其汙,敷之。甚者,火刃去其腐膏而藥之。骨折,調之榮衛。肉撕,調之腸脾。分離者,為之補。內傷,飲之前。不力者,以為諸骨禹糧醴。故曰:“暴當以平,畜血飲利,損與五物,不可為巨。巨之後僵,失之於柔”。

夫針,先去惡血,次疎其絡,刺其經,調其溪穀。傷為實,實以瀉之,折為虛,虛以補之。痛為實,實以利之,木為虛,虛以秘之。凡案蹺導引,皆可以功者,其果一矣。

凡十二經絡者,皮之部也,是故百病之始生,必先起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克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

邪之始入於皮毛,淅然起毫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月困)破,毛直而敗。

皮者,脈與氣流行,各有所部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注於臟腑也。故皮者,有其分部。氣不與經脈調和,則氣傷於外。外邪流入於內,則生大病也。

《太始.己癸》

師曰:腠理之疾,從乎其經,辨陰陽而後針之,其要有三。寒痛者,陰寒之傷也。治以燔火,之針以刺皮,一也。

灼痛者,風熱虛邪之傷者也。順其理刺之,入勿論俞,中經而已。此側,斜,倚刺之三法,二也。

肌腠酸脹而困,此虛邪之客也。此脾之虛邪,外泄者也。毛膚病者:此肺氣之受阻,而外應者也。

此二者,當刺其經。虛者益之,實者損之。不足者從之,有餘者迎之。此三法也。

或受陽邪而衛並乎營,入其臟腑。其陰陽併發,而為無名腫毒者。則針分四面留之,而後中宮以三針內之。四外封之,勿使其泄。中三針,以疏散刺之,是謂群刺也。

或為脾土腎水陽虛,而肺氣燥結,寒邪入客肉腠,於四肢大筋肌理中,群發陰核。

陰核之來,其液流緩衝不能,衛氣(氣火)宣化不開,營血不能消除之物結,病(病水火)脂而成也。

為陰核者。其色黃白有如粟狀,有如幹病(病水火)者是也。

經曰:經之行氣,其色應時;絡之血成,邪幹則異。故經有常色,絡無常變也。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此髒氣(氣火)五行之化也,皆亦應其經脈。故陰絡應其色,陽絡應其氣,而變隨四時。故寒則凝泣,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五色俱見者,謂之寒熱。

《太始.己子》

師言:夫望者,先定其常。次審其吉,次審其凶。次審其刑,次審其沖。次審其克,次審其害。

面王之上,其氣所方,知生死之道。辨苦娯之色,神和者生,氣活則複。五宮氣生者,無病,色刑有殃。

准觀生機,舌辨本源,目察神氣,色應生死。

陰陽本乎無極,五行源自陰陽,運匹其氣,氣化生五色,色者,臟腑之宮也,其顯甚微,其明其切。

故望者:望神一也,望氣二也,望志三也,望色四也。望,之所以為望者,神心氣(氣火)志合一,之微觀也。其神之奧,莫可言也。

觀其色,察其肉而知虛實。見其經,閱虛實而知其不足有餘。不足者,益之以氣。有餘者,瀉之於血。

肌裏,病乎濕。皮毛,病乎風。故,當去而不留也。故曰:“腠理之治也,導引案蹺,已。皮毛之病,灸,焫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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