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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女

➣ 五四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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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涛三美团圆

小船上,两个男子两个女郎对坐在淡蓝布荷叶边平顶船篷下。膝前一张矮桌,每人面前一只茶杯,一撮瓜子,一大堆菱角壳。他们正在吃菱角,一只只如同深紫红色的嘴唇包着白牙。

“密斯周今天好时髦!”男子中的一个说。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也是时髦。

密斯周从她新配的眼镜后面狠狠的白了他一眼,扔了一只菱角壳打他。她戴的是圆形黑框平光眼镜,因为眼睛并不近视。这是一九二四年,眼镜正入时。交际明星戴眼镜,新嫁娘戴蓝眼镜,连咸肉庄上的妓女都戴眼镜,冒充女学生。

两个男子各自和女友并坐,原因只是这样坐着重量比较平均。难得说句笑话,打趣的对象也永远是朋友的爱人。

两个女郎年纪约在二十左右,在当时的女校高材生里要算是年轻的了。那时候的前进妇女正是纷纷的大批湧进初小、高小。密斯周的活泼豪放,是大家都佩服的,认为能够代表新女性。密斯范则是静物的美。她含着微笑坐在那里,从来很少开口,窄窄的微尖的鹅蛋脸,前刘海齐眉毛,挽着两只圆髻,一边一个。薄施脂粉,一条黑华丝葛裙子系得高高的,细腰喇叭袖黑水钻狗牙边雪青绸夹袄,脖子上围着一条白丝巾。周身毫无插戴,只腕上一只金表,襟上一支金自来水笔。西湖在过去一千年来,一直是名士美人流连之所,重重叠叠的回忆太多了。游湖的女人即使穿的是最新式的服装,映在那湖光山色上,也有一种时空不谐调的突兀之感,仿佛是属于另一个时代的。

湖水看上去厚沉沉的,略有点污浊,却仿佛有一种氤氲不散的脂粉香,是前朝名妓的洗脸水。

两个青年男子中,身材较瘦长的一个姓罗,长长的脸,一件湖色熟罗长衫在他身上挂下来,自有一种飘然的姿致。他和这姓郭的朋友同在沿湖一个中学里教书,都是以教书为藉口,藉此可以住在杭州。担任的钟点不多,花晨月夕,尽可以在湖上盘桓。两人志同道合,又都对新诗感到兴趣,曾经合印过一本诗集,因此常常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自称“湖上诗人”,以威治威斯与柯列利治自况。

密斯周原是郭君的远房表妹,到杭州进学校,家里托郭君照顾她,郭请她吃饭、游湖,她把同学密斯范也带了来,有两次郭也邀了罗一同去,大家因此认识了。自此几乎天天见面。混得熟了,两位密斯也常常联袂到宿舍来找他们,然后照例带着新出版的书刊去游湖,在外面吃饭,晚上如果月亮好,还要游夜湖。划到幽寂的地方,不拘罗或是郭打开书来,在月下朗诵雪莱的诗。听到回肠荡气之处,密斯周便紧紧握住密斯范的手。

他们永远是四个人,有时候再加上一对,成为六个人,但是从来没有两个人在一起。这样来往着已经快一年了。郭与罗都是结了婚的人——这是当时一般男子的通病。差不多人人都是还没听到过“恋爱”这名词,早就已经结婚生子。郭与罗与两个女友之间,只能发乎情止乎礼,然而也并不因此感到苦闷。两人常在背后讨论得津津有味,两个异性的一言一笑,都成为他们互相取笑的材料。此外又根据她们来信的笔触,研究她们俩的个性——虽然天天见面,他们仍旧时常通信,但仅只是落落大方的友谊信,不能称作情书。——他们从书法与措辞上可以看出密斯周的豪爽,密斯范的幽娴,久已分析得无微不至,不可能再有新发现,然而仍旧孜孜地互相传观、品题,对朋友的爱人不吝加以赞美,私下里却庆幸自己的一个更胜一筹。这一类的谈话他们永不感到厌倦。在当时的中国,恋爱完全是一种新的经验,仅只这一点点已经很够味了。

小船驶入一片荷叶,洒黄点子的大绿碟子磨着船舷嗤嗤响着。随即寂静了下来。船夫与他的小女儿倚在桨上一动也不动,由着船只自己漂流。偶尔听见那湖水啯的一响,仿佛嘴里含着一块糖。

“这礼拜六回去不回去?”密斯范问。

“这次大概赖不掉,”罗微笑着回答。“再不回去我母亲要闹了。”

她微笑。他尽管推在母亲身上,事实依旧是回到妻子身边。

近来罗每次回家,总是越来越觉得对不起密斯范。回去之前,回来之后,密斯范的不愉快也渐渐地表示得更明显。

这一天她仅只问了这样一声,已经给了他很深的刺激。船到了平湖秋月,密斯周上岸去买藕粉,郭陪了她去,罗与密斯范倚在朱漆栏杆边等着,两人一直默然。

“我下了个决心。”罗突然望着她低声说。然后,看她并没有问他是什么决心,他便又说,“密斯范,你肯不肯答应我?也许要好些年。”

她低下了头,扭过身去,两手卷弄着左边的衣角。

当天她并没有吐口同意他离婚。但是那天晚上他们四个人在楼外楼吃饭,罗已经感到这可以说是他们的定情之夕,同时觉得他已经献身于一种奋斗。那天晚上喝的酒,滋味也异样,像是寒夜远行人上路之前的最后一杯酒。

楼外楼的名称虽然诗意很浓,三面临湖,风景也确是好,那菜馆本身却是毫不讲究外表,简陋的窗框,油腻腻的旧家具,堂倌向楼下厨房里曼声高唱着菜名。一盘抢虾上的大玻璃罩揭开之后,有两只虾跳到桌上,在酱油碟里跳出跳进,终于落到密斯范身上,将她那浅色的袄上淋淋漓漓染上一行酱油迹。密斯周尖声叫了起来。在昏黄的灯光下,密斯范红着脸很快乐的样子,似乎毫不介意。

罗直到下一个星期六方才回家。那是离杭州不远的一个村庄,连乘火车带独轮车不到两个钟头。一到家,他母亲大声宣布蠲免媳妇当天的各项任务,因为她丈夫回来了,媳妇反而觉得不好意思。她大概因为不确定他回来不回来,所以在绸夹袄上罩上一件蓝布短衫,隐隐露出里面的大红缎子滚边。

这天晚上他向她开口提出离婚。她哭了一夜。那情形的不可忍受,简直仿佛是一个法官与他判处死刑的罪犯同睡在一张床上。不论他怎样为自己辩护,他知道他是判她终身守寡,而且是不名誉的守寡。

“我犯了七出之条哪一条?”她一面愤怒地抽噎着,一面尽钉着他问。

第二天,他母亲知道了,大发脾气,不许再提这话。罗回到杭州,从此不再回家。他母亲托他舅舅到杭州来找他,百般劝说晓喻。他也设法请一个堂兄下乡去代他向家里疏通。托亲戚办交涉,向来是耽误时候,而且亲戚代人传话,只能传好话,决裂的话由他们转达是靠不住的。因为大家都以和事佬自居,尤其事关婚姻。拆散人家婚姻是伤阴骘损阳寿的。

罗请律师写了封措辞严厉的信给他妻子。家里只是置之不理,他妻子娘家人却气得揎拳捋臂,说:“他们罗家太欺负人。当我们张家人都死光了?”恨不得兴师动众打到罗家,把房子也拆了,那没良心的小鬼即使不在家,也把老太婆拖出来打个半死。只等他家姑奶奶在罗家门框上一索子吊死了,就好动手替她复仇。但是这事究竟各人自己主张,未便催促。

乡下一时议论纷纷,都当作新闻来讲。罗家的族长看不过去,也说了话:“除非他一辈子躲着不回来,只要一踏进村口,马上绑起来,去祠堂去请出家法来,结结实实打这畜生。闹得太不像话!”

罗与密斯范仍旧天天见面,见面总是四个人在一起。郭与密斯周十分佩服他们不顾一切的勇气,不断的鼓励他们,替他们感到兴奋。事实是相形之下,使郭非常为难。尽管密斯周并没有明言抱怨,却也使他够难堪的。到现在为止,彼此的感情里有一种哀愁,也正是这哀愁使他们那微妙的关系更为美丽。但是现在这样看来,这似乎并不是人力无法挽回的。

罗在两年内只回去过一次。他母亲病了,风急火急把他叫了回去。他一看病势并不像说的那么严重,心里早已明白了,只表示欣慰。他母亲乘机劝了他许多话,他却淡淡的不接口。也不理睬在旁边送汤送药的妻子。夜里睡在书房里,他妻子忽然推门进来,插金戴银,穿着吃喜酒的衣服,仿照宝蟾送酒给他送了点心来。

两人说不了两句话便吵了起来。他妻子说:“不是你妈妈迫着我来,我真不来了——又是骂,又是对我哭。”

她赌气走了。罗也赌气第二天一早就回杭州,一去又是两年。

他母亲想念儿子,渐渐的不免有点后悔。这一年她是整生日,罗被舅父劝着,勉强回来拜寿。这一次见面,他母亲并没有设法替儿子媳妇撮合,反而有意将媳妇支开了,免得儿子觉得窘。媳妇虽然抱怨婆婆上次迫她到书房去,白受一场羞辱。现在她隔离他们,她心里却又怨怼,而且疑心婆婆已经改变初衷,倒到那一面去了。这几年家里就只有婆媳二人,各人心里都不是滋味。心境一坏,日常的摩擦自然增多,不知不觉间,渐渐把仇恨都结在对方身上。老太太那方面,认定了媳妇是盼她死——给公婆披过麻戴过孝的媳妇是永远无法休回娘家的。老太太发誓说她偏不死,先要媳妇直着出去,她才肯横着出去。

外表上看来,离婚的交涉办了六年之久,仍旧僵持不下。密斯范家里始终不赞成。现在他们一天到晚提醒她,二十六岁的老姑娘,一䀹眼,望三十了,给人做填房都没人要。罗一味拖延,看来是不怀好意,等到将来没人要的时候,只好跟他做小。究竟他是否在进行离婚,也很可疑,不能信他一面之词。也可能症结是他拿不出赡养费。打听下来,有人说罗家根本没有钱。家乡那点产业捏在他妻子手里,也早靠不住了。他在杭州教书,为了离婚事件,校长对他颇有点意见,搞得很不愉快。倘若他并不靠教书维持生活,那么为什么不辞职?

密斯周背地里告诉郭,说有人给密斯范做媒,对象是一个开当铺的,相亲那天,在番菜馆同吃过一顿饭。她再三叮嘱郭君守秘密,不许告诉罗。

郭非常替罗不平,结果还是告诉了他。但是当然加上了一句,“这都是她家里人干的事。”

“是把她捆了起来送到饭馆子去的,还是她自己走进去的?”罗冷笑着说。

“待会儿见面的时候可千万别提,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连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

罗答应了他。

但是这天晚上罗多喝了几杯,恰巧又是在楼外楼吃饭,勾起许多回忆。在席上,罗突然举起酒杯大声向密斯范说:“密斯范,恭喜你,听说要请我们吃喜酒了!”

郭在旁边竭力打岔,罗倒越发站了起来嚷着,“恭喜恭喜,敬你一杯!”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推开椅子就走,三脚两步已经下了楼。

郭与密斯周面面相觑,郭窘在那里不得下台,只得连声说:“他醉了。我倒有点不放心,去瞧瞧去。”跟着也下了楼,追上去劝解。

第二天密斯范没有来。她生了气。罗写了信去也都退了回来。一星期后,密斯周又来报告,说密斯范又和当铺老板出去吃过一次大菜。这次一切都议妥,男方给置了一只大钻戒作为订婚戒指。

罗的离婚已经酝酿得相当成熟,女方渐渐有了愿意谈判的迹象。如果这时候忽然打退堂鼓,重又回到妻子身边,势必成为终身的笑柄。因此他仍旧继续进行,按照他的诺言给了他妻子一笔很可观的赡养费,协议离婚。然后他立刻叫了媒婆来,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说亲。王家的大女儿的美貌是出名的,见过的人无不推为全城第一。

交换照片之后,王家调查了男方的家世。媒婆极力吹嘘,竟然给她说成了这头亲事。罗把田产卖去一大部份,给王家的小姐买了一只钻戒,比传闻中的密斯范的那只钻戒还要大。不到三个月,就把王小姐娶了过来。

密斯范的婚事不知为什么没有成功。也许那当铺老板到底还是不大信任新女性,又听见说密斯范曾经有过男友,而且关系匪浅。据范家这边说,是因为他们发现当铺老板少报了几岁年纪。根据有些轻嘴薄舌的人说,则是事实恰巧相反——少报年纪是有的。

罗与密斯范同住在一个城市里,照理迟早总有一天会在无意中遇见。他们的朋友们却不肯听其自然发展。不知为什么,他们觉得这两个人无论如何得要再见一面。他们并不是替罗打抱不平,希望他有机会饱尝复仇的甜味,他们并不赞成他的草草结婚,为了向她报复而牺牲了自己的理想。

也许他们正是要他觉悟过来,自己知道铸成大错而感到后悔。但也许最近情理的解释还是他们的美感:他们仅只是觉得这两个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那是悲哀而美丽的,因此就是一桩好事,不能不作成他们。

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瞒着他们俩。有一天郭陪着罗去游夜湖——密斯周已经结了婚,不和他们来往了。另一只船上有人向他们叫喊。是他们熟识的一对夫妇。那只船上还有密斯范。

两船相并,郭跨到那只船上去,招呼着罗也一同过去。罗发现他自己正在密斯范对面。玻璃杯里的茶微微发光,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个银色圆片,随着船身的晃动轻轻的摇摆着。她的脸与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镀上一道蓝边。人事的变化这样多,而她竟和从前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有改变,这使他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心里只觉得恍惚。

他们若无其事的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终没有直接交谈过一句话。也没有人提起罗最近结婚的事。大家谈论着政府主办的西湖博览会,一致反对那屹立湖滨引人注目的丑陋的纪念塔。

“俗不可耐。完全破坏了这一带的风景,”罗叹息着。“反正从前那种情调,以后再也没有了。”

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颤动了一下,望到别处去了。

他们在湖上兜了个圈子,在西泠印社上岸,各自乘黄包车回去。第二天罗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密斯范的笔迹。他的心狂跳着,撕开了信封,抽出一张白纸,一个字也没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想写信给他,但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可说?

他们旧情复燃的消息瞒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罗两度进行离婚。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将他当作一个开路先锋,现在却成了个玩弄女性的坏蛋。

这次离婚又是长期奋斗。密斯范呢,也在奋斗。她斗争的对象是岁月的侵蚀,是男子喜新厌旧的天性。而且她是孤军奋斗,并没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励,像她站在罗的身边一样。因为她的战斗根本是秘密的,结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浑然不觉,绝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迹。她仍旧保持着秀丽的面貌。她的发式与服装都经过缜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样与回忆之间的微妙的妥协。他永远不要她改变,要她和最初相识的时候一模一样。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发觉她变成老式、落伍,他也会感到惊异与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顺。他送给她的书,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她崇拜雪莱,十年如一日。

王家坚决地反对离婚,和平解决办不到,最后还是不能不对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钱,法官越是好说话,花的钱就更多。前后费了五年的工夫,倾家荡产,总算官司打赢,判了离婚。手边虽然窘,他还是在湖边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范计画着的格式,坐落在他们久已拣定了的最理想的地点,在幽静的里湖。乡下的房子,自从他母亲故世以后,已经一部份出租,一部份空关着。新房子依着碧绿的山坡,向湖心斜倚着,踩着高站在水里,墙上爬满了深红的蔷薇,紫色的藤萝花,丝丝缕缕倒挂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妇照例到亲戚家里挨家拜访,亲戚照例留他们吃饭、打麻将。罗知道她是不爱打麻将的。偶尔敷衍一次,是她贤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约上明天原班人马再来八圈。她告诉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笑她恩爱夫妻一刻都离不开。

她抱怨他们住得太远。出去打牌回来得晚了,叫不到黄包车,车夫不愿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来的时候兜不到生意,轮到她还请,因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罗又嫌吵闹。

没有牌局的时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懒得换,污旧的长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补,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时候的衣服,大红大绿,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

他婉转地劝她注意衣饰,技巧地从夸赞她以前的淡装入手。她起初不理会,说得次数多了,她发起脾气来,说:“婆婆妈妈的,专门管女人的闲事,怪不得人家说,这样的男人最没出息。”

罗在朋友面前还要顾面子。但是他们三天两天吵架的消息恐怕还是传扬了出去,因为有一天一个亲戚向他提起王小姐来,仿佛无意中闲谈,说起王小姐还没有嫁。“其实你为什么不接她回来?”

罗苦笑着摇摇头。当然罗也知道王家虽然恨他薄幸,而且打了这些年的官司,冤仇结得海样深,但是他们究竟宁愿女儿从一而终,反正总比再嫁强。

只要罗露出口风来,自有热心的亲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等到风声吹到他那范氏太太的耳朵里,一切早已商议妥当。家里太太虽然哭闹着声称要自杀,王家护送他们小姐回罗家那一天,还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没有请客,就是自己家里几个人,非正式的庆祝了一下。她称王小姐的兄嫂为“大哥”、“嫂子”,谦说饭菜不好:“住得太远,买菜不方便,也雇不到好厨子。房子又小,不够住,不然我早劝他把你们小姐接回来了。当然该回来,总不能一辈子住在娘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样矜持着,没有开口。她兄嫂却十分客气,极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经提出条件,不分大小,也没有称呼,因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称是她吃亏。只有在背后互相称为“范家的”、“王家的”。

此后不久,就有一个罗家的长辈向罗说,“既然把王家的接回来了,你第一个太太为什么不接回来?让人家说你不公平?”

罗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他下乡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来,也搬进湖边那盖满了蔷薇花的小白房子里。

他这两位离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钱,因为离婚的时候拿了他一大笔赡养费。但是她们从来不肯帮他一个大子,尽管他非常拮据,凭空添出许多负担,需要养活三个女人与她们的佣仆,后来还有她们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妈。他回想自己当初对待她们的情形,觉得也不能十分怪她们。只是“范家的”不断在旁边冷嘲热讽,说她们一点也不顾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难堪。

现在他总算熬出头了,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改变,种种非议与嘲笑也都已经冷了下来。反而有许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艳福。这已经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义上是个一夫一妻的社会,而他拥有三位娇妻在湖上偕隐。难得有两次他向朋友诉苦,朋友总是将他取笑一番说,“至少你们不用另外找搭子,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

*初载一九五七年一月台北《文学杂志》第一卷第五期,收入《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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