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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的尾巴

第四章 工资刚性和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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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充分就业、计划和通货膨胀

自战争结束以来,中央计划、充分就业和通货膨胀压力体现了主导世界大部分地区经济政策的三大特征。其中,只有充分就业本身才是令人向往的。不管我们把中央计划称为中央指令,还是政府控制,它充其量是一种必须根据结果来判断的手段。通货膨胀,甚至是“被抑制的通货膨胀”,毫无疑问都是一种罪恶,尽管有些人会说,如果要实现其他宏图大志,那么这是一种必要的罪恶。通货膨胀是我们承诺实行充分就业和中央计划经济政策付出的一种代价。

造成这一局势的新事实并不是人们比战前更希望避免失业。这是一种新的信念,即与没有货币压力相比,更高水平的就业可以通过货币压力永久保持。对基于这些信念的政策的追求在某种程度上出人意料地表明,通货膨胀和政府控制是避免失业必要的伴生物——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此感到意外,但主张这些政策的大多数人可能都觉得不可思议。

充分就业是首要任务

因此,目前所理解的充分就业政策是主导要素,当代经济政策的其他特征主要是其后果。在我们能够进一步研究中央计划、充分就业和通货膨胀相互作用的方式之前,我们必须弄清楚目前实行的充分就业政策究竟意味着什么。

充分就业这个理论性概念的原意可能不是指在短期内由货币压力带来的最大就业,但不可避免的是,它在实践中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一旦人们承认暂时的就业状况应该成为货币政策的主要指南,那么毫无疑问,任何可能被货币压力消除的失业都会被视为施加这种货币压力的充分理由。人们早就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货币扩张可以暂时增加就业。如果没有一如既往地实行货币扩张,那么这是因为人们认为,运用这种措施不仅制造了其他危险,还可能危及就业本身的长期稳定。当下观点的全新之处在于,人们普遍认为,只要货币扩张能够创造更多就业,它就不会带来害处,或者至少是利大于弊的。

尽管在实践中,充分就业政策只是意味着就业率在短期内会一直略高于正常水平,但至少应该要提出的疑问是,在较长时期内,其相关政策实际上是否会降低就业水平(就业水平是可以在非渐进式货币扩张的情况下长期维持的)。然而,这些政策一直反映实际问题并非如此,而是要在这样定义的充分就业和20世纪30年代持续的大规模失业之间做出选择。

在“充分就业”和一种存在各种各样失业要素的态势之间进行选择的思维习惯,或许是我们从已故凯恩斯爵士的巨大影响中得到的最危险的遗产。就各种存在的未使用资源而言,只要一种普遍失业的状态存在,货币扩张就只能是有益的,很少有人会否认这一点。但这种普遍失业的状态是相当罕见的,在这种状态下,有利的政策是否也会始终而且必然地处于一种中间位置,这是难以察觉的。而当严重的失业仅限于某些产业、职业或地区时,这种中间位置是一个经济体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所处的位置。

失业与需求不足

在普遍失业的情况下,就业将随着货币收入的比例波动,这大致是正确的。而且,如果我们成功地增加了货币收入,那么我们也将以同样的比例增加就业。但认为所有的失业都是由总需求不足造成的,而且可以通过增加需求来持续不断地解决这个问题,却是错误的看法。收入和就业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单向关系,这种单向关系是,通过增加一定比例的收入,我们便能一直以相同比例增加就业。如果所有的工人都按现在的工资水平工作,总收入就会达到某个数字。因此,如果我们能把收入增加到这个数字,我们就一定能实现充分就业,这种想法未免也太天真了。在失业率不是平均分布的地方,我们就不能确定额外支出会流向哪里,也无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不管怎样,在增加对失业者所提供服务的需求之前(这类服务可能会在就业大幅增加之前就产生重大的通货膨胀效应),我们就必须使这样的额外支出产生。

如果支出在产业和职业之间的分配比例不同于劳动力的分配比例,那么仅仅靠增加支出是不一定能增加就业的。显然,失业可能是劳动力分配与需求分配不同这一事实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总货币收入较低将被视为失业的结果,而不是失业的原因。虽然在增加收入的过程中,足够的支出可能会“溢出”到萧条的行业,从而暂时解决失业问题,但一旦经济扩张结束,需求分配和供应分配之间的差异就会再次显现出来。面对这种失业和低总收入的原因如此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只有通过在自由经济中重新分配劳动力才能一劳永逸地加以解决。

随之出现的是整个领域中尤其关键和困难的一个问题:在相当稳健或扩张的货币条件下,我们更有可能纠正不当的劳动力分配问题吗?这实际上涉及两个独立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扩张过程中,如果调整的劳动力分配与当时的需求分配一致,那么这是否会产生就业,而就业又是否会在扩张停止后继续存在?第二个问题是:在稳健或扩张的货币条件下,劳动力的分配是否更有可能迅速适应任何既定的需求分配?或者换句话说,劳动力的流动性是否会更强?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相当清楚。在扩张过程中,需求的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不同于扩张停止后的需求方向。劳动力会被吸引到那些最初会产生额外支出的特定行业中。只要扩张还在持续,那里的需求增长就会一直领先于其他行业相应发生的需求增长。只要这种对特定行业需求的暂时刺激导致了劳动力的流动,那么一旦扩张结束,它很可能会成为失业的原因。

经常性失业的主要原因

有些人可能不相信这种现象的重要性。在现在的作者看来,这似乎是失业浪潮反复出现的主要原因。在每一个繁荣时期,更多的生产要素被吸引到资本财货行业中,而不是在这个行业被永久利用,其结果是,我们在平时专门用于生产资本财货的资源所占的比例高于相应的收入所占的比例;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这些收入将被储蓄起来用于投资。在他看来,这似乎导致了经济繁荣后随之而来的崩溃。只要信贷扩张“生生不息”,任何通过吸引劳动力进入某些行业(在那里,他们会被一直雇用)来创造充分就业的企图,都一定会导致这样一种窘境:要么信贷扩张必须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这意味着通货膨胀;要么当信贷扩张停止的时候,失业率将比没有出现暂时性就业增长的情况更高。

如果失业的真正原因是劳动力的分配与需求的分配不一致,那么创造不依赖于持续通货膨胀(或有形控制)的稳定的高就业情况的唯一方法便是,使劳动力分配与有稳定货币收入的消费方式相适应。当然,这不仅取决于在适应过程中需求的分配是否大致保持不变,还取决于整体情况是否有利于劳动力的简单和快速流动。

这就引出了我们问题的第二部分,也是难度更大的一部分。尽管在我们看来,它似乎可以明确地指向一个方向,但我们却找不到确定的答案。这个问题是:是当总需求上升时,工人们更愿意转移到新的行业或新的地方,还是当总需求趋于稳定时,流动性会更大?这两种情况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转移动机是在别处获得更高的工资;而在第二种情况下,起到推动作用的是工人们没有能力赚到通常的工资或在以前的行业中找不到任何工作。当然,前一种方法更令人愉快,通常也会更有效。

我会质疑后一种观点。从长远来看,同样的工资差异虽然会吸引更多的新员工进入一个行业,但不足以吸引已经在某一个行业站稳脚跟的员工跳槽进入这个行业,这本身就不足为奇。通常,从一份工作换到另一份工作会涉及金钱损失和其他牺牲,而单凭工资的增加是不能让人这么做的。只要人们能在目前的工作中依靠他的通常工资生活,他就不会愿意换工作,这是可以理解的。扩张主义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提高一些工资而不让其他工资下降来实现全面的调整,虽然稳定的货币工资意味着较低的实际工资,但是用货币工资来思考的习惯将使实际工资的下降失去大部分效用,这在扩张主义政策下是不可避免之事。奇怪的是,凯恩斯爵士的信徒们在其他方面经常使用这种思维方式,却看不到它在这种情况下的重要性。

要想保证那些为了社会利益而应该到别处去工作的人继续保有他们以前的工资,我们最终就只能推迟跳槽必须发生的时间。我们也不应忘记,为了使所有以前就业的人继续在一个相对衰落的行业中就业,该行业的一般工资水平将不得不大幅下降。而如果一些工人离开了这个行业,那么其一般工资水平本不会下降这么多。

这里,外行人很难理解的是,让个人不失去工作可能并不是减少失业的方法。从长远来看,这反而可能是减少在一定工资水平下可被雇用人数的方法。如果一项长期实行的政策推迟或延迟了劳动力转移,那么其结果必然是,那本应逐渐变化的过程却在最后变成一个必须在短期内发生巨变的问题。持续的货币压力帮助人们在本应离职的工作中赚取不变的货币工资,这将造成那些必要变化的累积拖欠,而一旦货币压力停止,这些累积拖欠将不得不在更短的时间内得到弥补,从而导致本可以避免的严重的大规模失业。

扩张可能会阻碍调整

所有这些不仅适用于在普通产业波动过程中出现的劳动力分配不当,而且更重要的是,也适用于那些大规模重新分配劳动力的任务,比如在一场大战之后或者由于国际贸易渠道的重大变化而产生的任务。大多数国家自战争以来所奉行的扩张主义政策是帮助而不是阻碍了为从根本上改变世界贸易状况而必须进行的调整吗?这似乎是很值得怀疑的。英国的例子尤其引人注目,它在近年来的低失业率更可能是一种必要变革的延迟,而不是真正的经济平衡。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最大的问题是,在多年实行这样的政策之后,我们是否仍然可以在不造成严重政治和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将其取消。不久之前,这可能仅仅意味着比较高的失业率;而现在,当大量的就业依赖于这些持续不断的政策时,这些政策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政治上无法忍受的实验。

目前实行的充分就业政策试图以一种立竿见影的简单方式使人们在其刚好所在的地方就业,而真正的问题是,劳动力分配是否能使不需要人为刺激的高就业率持续下去。我们永远无法事先知道这种分配的全貌。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是,让不受阻碍的市场在一定条件下运行,从而使需求和供给达到稳定的平衡。但几乎不可避免的是,正是充分就业政策使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干预市场力量的自由发挥,而且在这种扩张性政策中占统治地位以及供给本身要适应的价格也不会代表一种持续不变的条件。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使这些困难产生的事实是,失业从来没有均匀地分布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相反,这个事实呈现的情况是:当某些部门可能仍然存在大量失业的时候,其他部门则可能存在严重的就业不足。然而,当前充分就业政策所依赖的纯粹财政和货币措施本身对经济体系的不同部分的影响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同样的货币压力在经济体系的某些部分可能只会减少失业,而在另一些部分则会产生明确的通货膨胀效应。如果不通过其他措施加以遏制,这种货币压力很可能早在失业消失之前就形成了物价和工资的膨胀螺旋。而且,从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工资谈判来看,工资的上涨甚至在其实现之前就会威胁到充分就业政策的效果。

就像在这种情况下经常发生的事情一样,各国政府将发现它们会被迫采取措施来抵消其政策的影响。由通货膨胀产生的影响必须通过直接管制价格以及生产和销售的数量来予以控制或“抑制”:必须通过实行最高价格来防止价格上涨,而由此造成的短缺必须通过一种包含配给、优先权和分配的制度来解决。

现在,通货膨胀使政府深陷于全面控制和中央计划体系的来龙去脉已经变得尽人皆知,无须赘述。通货膨胀通常是一种贻害无穷的计划,因为当通货膨胀那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出现时,这种计划都还没有被计划者深思熟虑过。计划者没有未雨绸缪,而只是走一步算一步。如果政府把通货膨胀作为一种政策工具,但又希望这种工具只产生预期的效果,那么它很快便会去干预经济中欣欣向荣的部分。

《关于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研究》(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270~276页

15.由工资下降缺乏灵活性引起的通货膨胀

人们普遍认为,“凯恩斯革命”的重要结果是,人们普遍接受了一个事实假设;但与之相反,更重要的是,一个假设因为被普遍接受而成为事实。凯恩斯理论是在过去20年中发展起来的,它已成为一种正式的工具。在处理实际问题时,它可能比古典货币理论方便,也可能不那么方便——这不是我们所关心的。凯恩斯最初的论点所依据的决定性假设(并在此后成为主流政策的决定性假设)是: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不造成大规模失业的情况下降低大量工人的货币工资。凯恩斯爵士从中得出的结论以及他的整个理论体系所要证明的结论是:由于货币工资实际上不可能降低,所以当工资过高而无法实现“充分就业”时,我们就必须通过曲折的货币贬值过程来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我们的社会接受这一点,那么我们必然会经历一个持续不断的通货膨胀过程。

相对工资的重要性

这种结果在凯恩斯体系中并不明显,因为凯恩斯和他的大多数追随者争论的是总体工资水平,而其中的主要问题只有在我们考虑不同(部门或地区)工人群体的相对工资时才会出现。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群体的相对工资必然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如果没有一个重要群体的货币工资出现下降情况,那么相对地位的调整只能专门通过提高所有其他群体的货币工资来实现。其结果必然是货币工资水平的持续上升大于实际工资水平的上升,即通货膨胀。为了认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我们只需要考虑不同群体工资变化的正常年度分布情况。

实际上,战争结束后的12年或多或少算得上是整个西方世界存在持续通货膨胀的时期。这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完全看作是深思熟虑的政策的结果,还是政府财政紧急状况的产物,这一点无足轻重。毋庸置疑,它是一项非常受欢迎的政策,因为伴随它而来的也许是一段前所未有的长久繁荣期。最大的问题是:同样的方法是否能无限期地保持繁荣呢?或者,这种政策是否迟早会产生其他最终定将变得无法忍受的结果呢?

在当前的讨论中,我们往往视而不见的一点是,通货膨胀对企业的刺激作用只有在它不可预见或超出预期的情况下才有效。正如人们经常看到的那样,价格上涨本身并不一定是繁荣的保证。价格必须高于预期才能产生比正常情况更高的利润。一旦确定价格将进一步上涨,我们便可以预见对生产要素的竞争将会推高成本。如果价格上涨不超过预期,我们就不会有额外的利润。如果价格上涨较慢,那么其效果将与预计本来应该稳定却下跌了的价格的情况相同。

总体来说,战后的通货膨胀是始料未及的,或者说其持续的时间要比预期的长。但是,一般来说,通货膨胀持续的时间越长,它就越有可能继续下去。而且,人们越是指望物价继续上涨,物价就必须上涨得越厉害,以使那些能够和不能够在不发生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赚取足够利润的人都能获得足够的利润。高于预期的通货膨胀之所以使普遍的繁荣得到保证,只是因为那些如果没有通货膨胀就无利可图因而被迫转向其他活动的人能继续他们目前的活动。以累进率累积的通货膨胀很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使繁荣得到保证,但具有恒定的通胀率的通货膨胀则不能。我们几乎不需要问为什么渐进式通货膨胀不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早在它变化得如此之快以至无法对不断扩张的货币进行任何合理的计算,以及它被其他交换媒介取代之前,所有由迅速下降的固定支出的价值带来的不方便和不公平,都会创造不可抗拒的停止支付的需求——至少当人们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并意识到政府总能阻止通货膨胀时,这种需求是不可抗拒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超级通货膨胀之所以被容忍,只是因为人们被误导了,认为货币数量的增加不是价格上涨的原因,而是价格上涨的必然结果)。

因此,我们不能指望由通货膨胀带来的繁荣会无限期持续下去。我们一定会面临这样一种境地,即目前由通货膨胀构成的繁荣之源将不复存在。没有人能预测这一情况会在何时到来,但它终究会到来。我们密切关注的只可能是我们的生产资源必须得到妥善安排,我们希望在通货膨胀的刺激停止发挥作用时,将这些资源用在合理的活动和就业中。

通货膨胀——一种恶性循环

然而,为了使长久的繁荣得到保证,我们越依赖扩张的通货膨胀,这项任务就会越艰巨。我们将不仅面临一堆积压的延迟,即所有那些靠持续的通货膨胀才惨淡经营的企业,还面临新生产被“误导”的主因是通货膨胀这个问题。只要通货膨胀持续,它就会带来新的生产活动,这些活动就会一直赢利。特别是当这些额外货币第一次用于投资活动时,这些货币将增加到一定的数额。而一旦只有当前的储蓄可用于投资时,这些数额便无法维持。

那种认为我们可以通过保证最终需求的快速增长总是在成本上升之前发生,因而就能使繁荣持续下去的观点迟早会被证明是一种幻觉,因为成本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量,而是由最终需求的预期决定的。即使“充分就业”是由“总需求”超过“总成本”保证的,它也不可能持续太久,因为就业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的规模,而且超过一定规模后,过度的最终需求可能对投资起到威慑作用,而不是刺激作用。

让我局促不安的是,那些相信我们已经解决了永久充分就业问题的人将会大失所望(这并不是说我们需要大萧条)。虽然通过逐渐减缓通货膨胀过渡到更稳定的货币环境也许仍然是可以实现的,但如果就业人数不在一段时间内大幅度减少,那么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里的难题是,在目前的舆论下,任何明显增加的失业都会立即被重新出现的通货膨胀抵消。这种通过进一步的通货膨胀来解决失业问题的尝试可能会获得暂时的成功,甚至在通货膨胀的压力足够大的情况下可能会成功好几次。但这只会推迟问题的解决,同时加剧局势的内在不稳定性。

在一篇关于20年展望的简短论文中,我没法考虑如何在不造成大萧条的情况下摆脱特定的通货膨胀时期这个严重但实质上是短期性的问题。长期性的问题是我们如何阻止这种长期性的和周期性的加速通货膨胀趋势,这也是需要反复强调的问题。关键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再次认识到:就业问题是工资问题,在工资过高而无法实现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凯恩斯这种通过降低货币价值来降低实际工资的方法,只有在工人自己被这种方法欺骗的情况下才能奏效。这种绕过所谓的工资“刚性”的企图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奏效,但从长远来看,它只会让稳定的货币体系面临比以往更大的障碍。我们需要做的是,把那种与高而稳定的就业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水平的责任再次明确地放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即工会。工会目前承担的责任是,只关心获得最高的货币工资率,却不考虑其对就业的影响。而且,为了确保在最终工资水平上实现充分就业,不管增加多少货币收入,货币当局都能提供的这种愿望则必然导致持续的渐进式通货膨胀。我们发现,拒绝面对工资问题并通过货币欺骗暂时逃避后果,只会让整个问题变得更加难以解决。长期性的问题仍然是恢复劳动力市场,使其产生与稳定货币相适应的工资。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再次认识到,货币当局应对通货膨胀全权负责。尽管事实是,只要人们认为它们有责任提供足够的货币来保证在任何工资水平上的充分就业,它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其作用就会变得完全被动——正是这个观念使持续的通货膨胀必然会发生。稳定的货币条件要求货币支出流是物价和工资必须适应的固定基准,而不是相反。

公众舆论的状态

为了防止渐进式通货膨胀及它必然产生的不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危机,在政策上做出改变是很有必要的,而改变政策的前提就是要改变仍然占主导地位的舆论状态。尽管通货膨胀政策的发源地的7%的银行利率(这个国家也在一直实践着这个政策)已宣扬了凯恩斯理论的破产,但是对于在其全盛时期长大的人们来说,几乎没有迹象表明凯恩斯理论对他们毫无影响。但是,它们除了仍在发挥知识力量之外,还在为加强这个国家在政治上的强大势力做出巨大的贡献。如果不进行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那么它们是不可能被抛弃的。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政客们可能会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再次求助于通货膨胀提供的阻力极小的临时出路来推迟这种必要性。只有当这条道路的危险性变得比现在更加显而易见时,我们才会真正面临工会权力的根本问题。

《关于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研究》,295~299页

16.工会与就业

一个多世纪以来,与工会相关的公共政策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去,如果工会不被完全禁止,那么它们所能做的几乎都是不合法的。现在,我们面临的工会是这样一种状态:工会已经成为一种特权机构,而一般的法律规则并不适用于这种机构。它们已成为政府明显未能履行其主要职能——防止强制和暴力——的唯一重要实例。

最初,工会能够宣扬自由的一般原则;接着,在对它们的一切歧视已经停止以及它们获得例外特权很久之后,工会得到了自由主义者的支持——这一事实大大促进了工会的发展。在其他少数地区,进步人士并不怎么考虑任何具体措施的合理性,而只是笼统地问“是支持还是反对工会”,或者像通常所说的“是支持还是反对劳工”。然而,只要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工会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工会的合理位置必须位于标志着其演变历程的两个极端之间。

问题性质的改变

当“结社自由”这一术语实际上失去了意义,真正的问题变成了个人自由加入还是不加入工会的时候,虽然大多数人对所发生的事情已经知之甚少,但他们仍然支持工会的雄心壮志,认为工会正在为“结社自由”而奋斗。这种混乱存在的部分原因是,问题的性质迅速发生了变化。在许多国家,自愿的工人社团恰恰是在其开始使用强制手段强迫不愿意加入社团的工人成为会员,并使得非会员失业后,才变得合法化的。大多数人可能仍然认为,“劳动争议”通常意味着对薪酬和就业条件的不同意见,但其唯一的原因往往是工会试图强迫那些不愿加入工会的工人入会。

英国工会获得特权尤其引人注目,1906年的《贸易争端法》(trade disputes act)赋予工会

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由,即使工会或其雇员犯下了最令人发指的错误。简而言之,给每个工会提供特权和保护,这种特权和保护是任何其他个人或团体——无论是不是法人——都不具有的。

类似的友好立法帮助了美国的工会。首先,1914年的《克莱顿法案》(clayton act)使其免受《谢尔曼法案》(sherman act)反垄断规定的约束;其次,1932年的《诺里斯-拉瓜迪亚法案》(norris-la guardia act)“在建立劳工组织对侵权行为完全具有豁免权方面让人瞠目结舌”;最后,最高法院在一项关键裁决中支持“工会有权拒绝雇主,从而不参与经济活动的主张”。到20世纪20年代,大多数欧洲国家多多少少逐渐出现了类似情况,“其中很少通过明确的立法许可,更多的是通过当局和法院的默许”。在所有地方,工会的合法化都被解释为工会重要目标的合法化,并承认工会有权为实现这一目标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即工会具有垄断权。工会越来越不被视为一个追求正当的自私目的的团体(这个目的和其他利益一样,必须受到拥有平等权利的相互竞争的利益的制约),而是被视为一个为了公众利益,其详细而又全面地囊括了所有劳动力的组织目标必须得到支持的团体。

尽管近年来工会因为明目张胆地滥用权力而常常触怒公众舆论,而且公众那不加批判地支持工会的感情也正逐渐消失,但公众当然还没有意识到的是:现有的法律状况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而且我们这个自由社会的整个基础已经受到工会所行使权力的严重威胁。在此,我们不会讨论最近在美国引起广泛注意的那些滥用工会权力的犯罪行为,尽管这些犯罪行为与工会在法律上享有的特权并非完全无关。我们只关心工会今天通常拥有的那些权力——这些权力要么得到法律的明确许可,要么至少得到执法当局的默许。我们的论述既不会针对工会本身,也不会局限于那些现在被广泛认为是滥用权力的做法。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它们的一些权力——这些权力即使不是它们的“神圣权利”,现在也被广泛认为是合法的。工会在行使这些权力时经常表现出很大的克制,这一事实增强了而不是削弱了反对这些权力的理由。这正是因为,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工会将会造成的危害可能比它们已经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也是因为,我们把这种情况归功于许多工会领导人的温和与明智。总之,我们不能让目前的事态继续下去。

工会对其工人同伴的强制

工会被允许违反法律规定的所有自由原则,并因而得以运用的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其工人同伴的,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无论工会能够真正对雇主施加什么样的强制权力,这都是工会对其他工人运用强制这种主要权力的结果。如果工会的这种权力——强迫其他不情愿表示支持的工人支持自己——被剥夺了,那么工会对雇主的强制将不会再有其令人反感的主要特征。工人之间自愿达成协议的权利,甚至他们一致拒绝提供服务的权利都不是问题。然而,应该指出,后一种权利,即罢工的权利,虽然是一种正常的权利,但却很难被视为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在某些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应放弃这一权利,这应成为雇佣条款的一部分。在美国,这样的雇佣关系应该涉及工人的长期义务,任何联合破坏这样的合同的企图都应该是非法的。

的确,任何有效地控制着公司或行业所有潜在工人的工会都会对雇主施加几乎无穷无尽的压力,特别是在专业设备上投入了大量资本的地方,这样的工会实际上可以没收业主的财产并掌握其企业全部的收益。然而,具有决定性的一点是,这永远不可能符合所有工人的利益——除非不管工人是否被雇用,这种行动的总收益在他们之间是被平等分享的,但这种情况只能是天方夜谭。因此,工会只有通过强迫一些工人不顾自己的利益来支持这种一致的行动,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这样做的原因是,只有通过限制供应,也就是扣留一部分劳动力,工人们才能将实际工资提高到自由市场的普遍水平之上。因此,那些将以较高工资获得就业的人的利益,将始终会与那些最终只能在报酬较低的工作中找到就业机会或根本不会就业的人的利益对立。

通常,工会首先将使雇主同意某一工资,然后确保没有人会以更低的工资被雇用,这个事实几乎产生不了什么影响。对于那些只能以较低工资受雇却不能被雇用的人来说,工资规定政策产生的效果和其他手段是一样的。关键的一点是,雇主只有在知道工会有权使其他人不被雇用的情况下才会同意这一工资。一般来说,工资规定政策(无论是出自工会还是出自当局)只有在其规定的工资也高于所有愿意工作的工人的工资时才会使这一工资高于正常水平。

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提高工资

尽管工会可能仍然经常采取与其信念相反的行动,但毫无疑问,从长远来看,工会无法为所有希望工作的人带来高于在自由市场中形成的实际工资——尽管工会很可能会抬高工资水平,但其产生的苦果将在以后影响我们。虽然工会成功地使实际工资超过某一水平(如果这不是暂时的该多好),但是这只会让特定群体受益,并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因此,工会即使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也只是服务于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意味着,严格的自愿工会由于其工资政策不符合所有工人的利益,因而不能长期地得到所有人的支持。因此,只要工会没有权力强迫外人加入它,它就没有足够的力量迫使工人的工资超过所有人都能找到工作的工资水平。也就是说,这种工资水平将建立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劳动力市场上。

但是,尽管所有被雇用者的实际工资只有在以失业为代价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工会的行动得到提高,但某些特定行业的工会很可能通过迫使其他人留在工资较低的职位上来提高其成员的工资。这样的话,由此造成的工资结构扭曲程度实际上有多大呢?这很难说清楚。然而,如果你还记得一些工会认为使用暴力来阻止任何非工会成员进入它们的行业是一种合适的方式,也记得另一些工会能够收取高昂的会费(甚至为现有工会成员的子女保留在此行业的工作岗位),那么毫无疑问,这种扭曲是相当严重的。这些方法对热门职业和高薪职业至关重要,也正是如此,它们将导致相对贫穷的人被较富裕的人剥削。虽然在所有工会中,这些行为可能会缩小薪酬的差异,但毫无疑问,就主要行业的相对工资而言,今天的工会对不平等负有主要责任,而这种不平等没有任何作用,它完全是特权的结果。这意味着,它们的活动必然会降低所有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因此也会降低实际工资的总体水平。因为如果工会的行动成功地减少了从事高薪工作的工人数量,增加了不得不留在薪酬较低工作的工人数量,那么毫无疑问,我们面临的结果是,实际工资的平均水平会更低。事实上,在工会非常强大的国家,其实际工资的总体水平极有可能低于那些不存在强大工会的国家。大多数欧洲国家确实就是这样,在这些国家,工会政策因普遍采用“创造工作”的限制性做法而得到强化。

如果许多人仍然接受一个明显而不可否认的事实,即由于工会的努力,总体工资水平的增长速度与过去一样快,那么,尽管其理论分析得出了这些毫不含糊的结论,以及存在与之相反的经验证据,他们还是会这么认为的。当工会势力较弱时,实际工资的增长往往比工会势力较强时快得多。而且,即便是在一些劳动力没有被组织起来的特定行业,其工资增长速度也往往比那些组织严密但同样繁荣的行业快得多。人们之所以对此留下了截然相反的印象,部分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即目前的工资增长主要是通过工会谈判获得的,这也导致人们认为工资增长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更重要的是,正如我们现在马上就会看到的,工会活动实际上会带来货币工资的持续增长——超过实际工资的增长。货币工资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不会造成普遍失业的增长,只是因为通货膨胀经常使货币工资无效——实际上,如果要保持充分就业,我们就必然要靠通货膨胀。

有害且危险的活动

如果工会通过工资政策取得的成就实际上比人们普遍认为的要少得多,那么,从经济的角度来说,工会在这一领域的活动是非常有害的,从政治的角度来说则是极其危险的。工会通过那种往往使市场制度无效的方式运用权力,也通过那种使自己控制经济活动方向的方式运用权力,这种控制权力在政府手中是危险的,但由某一特定集团行使,又是让人难以忍受的。通过影响不同工人群体的相对工资,通过运用货币工资水平的持续上升压力及其不可避免的通货膨胀后果,工会达到了它的目的。

通常,在每一个被工会控制的群体中,相对工资受到的影响是工资的一致性和刚性会更大,在不同群体之间则是工资的非功能性差异更大。这还伴随着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在这其中,前者要么是结果,要么是原因。我们无须赘言的一个事实是,这虽然可能会对某些群体有利,却一定会降低生产率,从而降低工人的总体收入。我们也不必在这里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即工会所保障的特定群体的工资越稳定,就业就越不稳定。重要的是,不同行业工会力量的偶然差异不仅会造成工人之间薪酬的严重不平等,而且会在不同行业的发展中产生非经济上的差异,而这种不平等在经济上是没有道理的。社会上重要的产业,如建筑业,之所以在发展过程中会受到极大的阻碍,而且显然不能满足人们迫切的需要,仅仅是因为它们的某些特点为工会提供了施行强制性垄断行为的特殊机会。由于工会在资本投资最密集的地方最有影响力,所以工会往往会成为投资的障碍——目前可能只有税收造成的障碍超过了它。最后,往往正是这种与企业勾结在一起的工会垄断成了对相关行业进行垄断控制的主要基础。

工会主义(unionism)目前的发展所带来的主要危险是,通过在各种劳动力供应方面建立有效的垄断,工会将使竞争不能成为对所有资源进行分配的有效调节机制。但是,如果竞争失去了这样一种作为调控手段的效用,我们就必须采用其他一些手段来取代它。然而,替代市场的唯一选择是当局的指导。这种方向显然既不能由具有地方利益的特定工会掌握,也不能由包含了所有劳动力的统一组织很好地执行。这样一来,工会不仅会成为国家最强大的力量,还会成为完全控制国家的力量。然而,现在的工会主义倾向于制造一种很少有工会想要的社会主义总体规划体系,而且实际上,拒绝这种体系才是最符合工会利益的。

违反成员利益的行动

工会如果不能完全控制它自己关心的那类劳动力的供应情况,就不能实现其主要目标。而且,既然服从这种控制不符合所有工人的利益,工会就必须诱使其中一些人违背自己的利益行事。在某种程度上,这可能仅仅是通过心理和道德上的压力来实现的,这种压力会助长一种错误的信念,即工会会使所有工人受益。如果工会成功地让公众普遍认为,每个工人都应该为了自己阶层的利益支持工会的行动,那么胁迫便会被逐渐认为是一种合法手段,从而迫使一个顽固的工人履行他的职责。在这个方面,工会依靠的是一种极其有效的工具,即一种正是因为工会的努力,工人阶层的生活水平才上升得像以往一样如此迅速的神话。而且,只有通过工会持续不断地努力,工人的工资才能继续尽可能快地增长。在这种经过精心编织的神话中,工会通常得到了对手的积极帮助。只有进一步洞察事实的真相,我们才能改变这种状况,而成败与否则取决于经济学家如何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来启发公众舆论。

但是,尽管工会施加的这种道德压力可能非常强大,但它几乎不能使工会具有造成真正损害的权力。显然,工会领导人同意那些研究工会主义的学者的观点,即工会如果要实现其目标,就需要采取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工会发展了强制手段,其目的是强迫工人成为工会成员。工会称这种手段为“组织活动”(或者,在美国,工会称之为“工会安全”——一种让人回味无穷的委婉说法),并赋予其成员真正的权力。由于真正自愿的工会的权力将局限于所有工人的共同利益,工会已开始把主要精力用于迫使其反对者服从它们的意志。

如果工会没有得到那些受到误导的公众舆论的支持和政府的积极援助,那么工会是不可能成功的。不幸的是,工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功地让公众相信,完全的工会化不仅合法,而且对公共政策也很重要。然而,说工人有权成立工会,并不是说工会有权独立于工人个人的意志而存在。如果工人觉得没有必要成立工会,那么这绝对不是一场公共灾难,而是一种非常可取的事态。然而,工会本来的目标是诱使所有工人加入工会,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这一事实已被解释成,工会应该有权采取一切看起来必要的行动。同样,工会争取提高工资是合法的。为了取得成功,这一事实已被解释为,工会也必须被允许做任何看起来必要的事情。特别是,由于罢工已被认为是工会的合法武器,人们已经开始相信,为了让罢工取得成功,必须允许工会做任何看起来必要的事情。总体来说,工会的合法化已经意味着,为了让工会达成目标,工会所认为的所有不可或缺的方法都应该被视为具有合法性。

因此,目前工会的强制权力主要在于,其使用方法是不能为任何其他目的所容忍的,并且是反对保护个人私人领域的。首先,在很大程度上,工会依赖于用警戒线作为威胁工具。即使所谓的“和平”示威,也涉及严重的强制。对工会的宽恕构成了一种特权,因为工会假定的合法目的表现在这样一个事实上,即工会可以被那些本身不是工人的人用来强迫他人建立一个由他们控制的组织,并且它也可以用于纯粹的政治目的或对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发泄仇恨。广受人们支持的工会目标使工会拥有了合法性的光环,但这不能改变这样的事实,即它代表了一种针对个人的有组织的压力;而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任何私人机构都不该被允许施加这种压力。

除了对警戒的宽容之外,工会能胁迫个别工人的主要因素是,由立法和司法批准的封闭型企业或工会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企业,可以制裁个别工人。这些制裁构成了限制交易的协议,而且只有这些工人在获得一般法律规则的豁免时才能成为工会“组织活动”的合法对象。当要求不仅涉及让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的大多数工人的代表们所订立的合同对任何想要利用它的工人有效,还要适用于所有员工(即使他们个人希望并能够达成不同的优势合同)时,立法往往就形同虚设了。我们还必须把所有二次罢工和抵制视为不可接受的强制方式,这些方式不是工资谈判的工具,只是迫使其他工人接受工会政策的手段。

此外,只有在法律免除了工人群体共同行动的一般责任的情况下(要么允许他们无须正式成立公司,要么明确使其组织不再适用于企业的一般规则),工会的这些强制手段才能实行。没有必要单独考虑当代工会政策的其他各个方面,例如,工会在所有行业或全国范围内的谈判。工会能否实行强制手段取决于上述已经提到的做法。而且,如果工会的基本强制权力被取缔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它们十有八九会销声匿迹。

非强制的作用

不可否认,通过强制手段提高工资几乎正是当今工会的主要目标。但是,即使这是它们的唯一目的,我们也没有充分的理由从法律上禁止工会。如果不通过歧视性立法就无法阻止工会,那么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许多不受欢迎的事情就必须得到容忍。但即使是现在,控制工资也不是工会的唯一职能。毫无疑问,工会能够提供一些不仅毫无异议而且确实意义非凡的服务。如果工会的唯一目的是通过强制行动来提高工资,那么一旦被剥夺了强制权力,它们可能就会销声匿迹。但是,工会还要履行其他有用的职能,而且尽管那种可能完全禁止工会的考虑会违反我们所有的原则,但我们应当明确表明,为什么采取这种行动没有经济基础,以及为什么作为真正自愿和非强制性的组织,它们可以提供重要的服务。事实上,只有在我们有效地制止工会使用强制手段,使其远离当前的反社会目标之后,工会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潜在的作用。

工会在决定工资的过程中,即使没有强制权力,也有可能发挥有益的重要作用。首先,人们常常要在增加工资和增加其他福利(雇主可以以同样的成本提供这种福利,但只有在所有或大部分工人在增加额外工资与接受福利之间更愿意接受福利时,雇主才能提供)之间做出选择。还有一个事实是,对于个人来说,其在工资水平上的相对地位往往和他的绝对地位一样重要。非常重要的是,不管在什么样的分级组织里,大多数人都感觉到了不同工作的报酬和晋升规则之间的差别是公正的。确保意见统一的极其有效的办法可能是在代表所有不同利益的集体谈判中商定总体方案。即使从雇主的角度来看,要想出什么其他方法来调和在一个巨大组织中的所有不同想法,以达成一个令人满意的工资结构,也是十分困难的。虽然不排除在个别情况下订立特殊条款,但一套商定的对所有希望采用这些条款的人都适用的标准条款似乎是大型组织所需要的。

同样,在涉及工作条件而非个人报酬的所有一般性问题的更大范围内(这些问题真正关系到所有雇员,涉及的是工人和雇主的共同利益),我们在管理时应该尽可能多地顾及各种愿望。一个大型组织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以规则为基础,而且,这些规则如果在工人的参与下制定,那么可能会更加行之有效。因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合同不仅规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规定了不同雇员群体之间的关系。赋予合同多边协定的特点,并在某些方面,如投诉程序中,为雇员提供一定程度的自我管理空间,往往大有裨益。

最后,工会还有一项历史悠久的好处极大的活动,那就是作为“友好协会”,它们承诺帮助其成员防范特殊的行业风险。不管怎么说,这一职能都必须被视为一种非常可取的自助形式,尽管这种形式正逐渐由国家接管。然而,至于上述任何一个论点是否可以证明,与一家工厂或公司的工会相比,规模更大的工会具有更大的合理性,我们不予以讨论。

我们只能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即工会要求参与商业活动。在“工业民主”的名义下,或者更近则是在“共同决定”的名义下,工会参与商业活动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普及(尤其是在德国,英国的程度稍低)。它代表了19世纪社会主义思想下的分支——工团主义思想的奇怪复兴(工团主义是该学说中最不成熟和最不切实际的一种形式)。虽然这些观点在表面上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当我们对其进行审视时,它们便显示出其内在的矛盾。如果某个工厂或某个行业正在为消费者利益服务,它就不能为某些特定工人群体的永久性利益提供服务。此外,有效地参与企业发展方向是一项全职工作,任何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很快就会失去雇员的视野和兴趣。因此,不仅从雇主的角度来看,这种计划应该被拒绝,而且在美国,也有非常充分的理由表明,工会领导人已经坚决地拒绝了在商业活动中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为了更全面地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请读者查阅现有的与其所有影响相关的详细研究报告。

法律上的小变化

只要公众舆论认为工会强制是合法的,就不大可能保证个人不受任何工会强制。但是,持有这个观点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也许正如他们在最开始所认为的那样,在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微小变动,将足以对现有局势产生深远和可能是决定性的变化。只要取消那些明确授予工会的或在法庭的宽容下由工会行使的特权,我们就似乎足以剥夺工会现在所行使的更严重的强制权力,并可以引导工会的合理私利走上对社会有益的道路。

因此,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无论是为组织服务还是反对组织,我们的基本要求是确保真正的结社自由,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所涉及的强制都将被一视同仁地看作是违法的。我们应严格执行这样一项原则,即目的不应成为手段的理由,工会的目标不应成为它们不受一般法律规则约束的理由。今天,这首先意味着应该禁止所有大规模的示威,因为它们不仅是使暴力发生的主要且常见的诱因,而且就算在运用它们时所采取的是一种最和平的形式,它们还是一种强制手段。其次,不应该允许工会将那些不是工会成员的人排除在任何就业岗位之外。这意味着,封闭式和工会式的合同(包括“工会成员资格保留”和“优先雇用”等条款)必须被视为限制交易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这些合同与“黄狗合同”(yellow-dog contract)(“黄狗合同”禁止员工加入工会且通常被法律禁止)都没有区别。

取消所有这些合同将消除第二次罢工和抵制的主要目标,从而使这些形式和类似形式的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变得无效。但是,我们也有必要废除所有对一切雇员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授权让某个工厂或某个行业的大多数工人代表订立合同;同时,我们也要剥夺所有有组织的团体订立合同的一切权利,这些合同对那些没有自愿将这种权力授予它们的人具有约束力。最后,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有组织的行动,在与合同义务或一般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与具有组织性的协调性行动有关的责任必须毫无疑问地落在做出决定的人身上。

如果有人坚持认为,那些使某些类型的合同无效的一切立法将违反合同自由原则,他的反对意见就是无效的。我们在前面(第15章[1])已经看到,这一原则绝不表示所有合同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它只是意味着所有的合同都必须根据同样的一般规则来判断,任何当局都不应被赋予允许或不允许特定合同的自由裁量权。法律应当判定的无效合同包括限制交易的合同、封闭式合同和工会式合同。如果立法、司法和对行政机构的容忍没有为工会创造特权,那么那些习惯法国家也许便没有必要针对工会进行特别的立法。如果必须要这么做,那么这会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信奉自由的人将对这方面的所有立法产生疑虑。但是,特权一旦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就只有通过专门的立法才能被取消。虽然应该没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权利法》,但我们很难否认,在美国,由立法机构和最高法院的决定造成的情况可能使专门的立法成为恢复自由原则的唯一可行办法。

在任何一个国家,为了恢复劳工领域内自由结社的原则,我们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将取决于该领域本身的发展所造成的情况。美国的情况备受瞩目,因为比起其他地方,这里的立法机构和最高法院的决定可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使工会的强制权力合法化,并给使自由裁量权和本质上不负责任的权力被授予了行政当局。但要了解更多的细节,我们必须让读者参考佩特罗(petro)教授在《自由社会劳动政策》(the labor policy of the free society)中的重要研究,这本书详细地阐述了我们需要进行哪些改革。

为了约束工会的有害权力,尽管需要做出的所有改变只不过是使工会遵守适用于其他所有人的一般法律原则,但毫无疑问,现有的工会将竭尽全力予以抵制。工会知道,要实现自己目前的愿望,就必须依靠这种强制权力;而如果要维持一个自由社会,这种强制权力就必须加以限制。然而,当下的情况并非毫无希望。目前的一些发展势态迟早会向工会证明,现有局势不可能持续下去。工会会发现,从长远来看,在它们可以选择的进一步发展道路中,服从制止一切强制手段的一般原则比继续它们目前的政策要好得多,因为后者必然导致两种不幸后果中的一种。

失业的责任

虽然从长远来看,工会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所有工人都能达到的实际工资水平,而且实际上,工会更有可能降低而不是提高实际工资水平,但货币工资水平并非如此。在这方面,工会行动的效果将取决于各项决定货币政策的原则。鉴于目前已被广泛接受的理论以及货币当局将会出台的相应政策,毫无疑问,当前的工会政策必然会导致持久且日趋严重的通货膨胀。其主要原因是,占主导地位的“充分就业”原则明确地免除了工会对任何失业的责任,并将保持充分就业的责任推给了货币当局和财政当局。然而,货币当局和财政当局能使工会政策不会产生失业的唯一方法是,通过通货膨胀来对抗由工会引起的实际工资的任何过度上涨趋势。

为了了解我们所处的形势,我们有必要简要地看一下“凯恩斯”式充分就业政策的理论来源。凯恩斯爵士理论的发展始于一个正确的认识,即大规模失业通常是因为实际工资过高。接下来,他提出了这样一种主张,即只有通过一场痛苦而漫长的斗争才能直接降低货币工资,而这场斗争是无法设想的。因此,他得出结论:实际工资必须在降低货币价值的过程中降低。这正是“充分就业”政策背后的真正原因,现在已被人们广泛接受。如果劳动者坚持把工资水平定得太高而导致充分就业不能实现,货币供应就必须增加,从而使物价上升到当前货币工资的实际价值不再大于寻求就业的工人的生产率的水平。在实践中,这必然意味着每一个独立的工会在试着超越货币价值时,将永远不会停止要求进一步提高货币工资。因此,所有工会的共同努力将导致渐进式通货膨胀。

即使各独立工会所做之事只不过是阻止某个特定群体的工资减少,这种情况也会发生。正如经济学家所说,工会不可能削减工资,而工资通常已经变成“刚性下降”。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所有不同群体的相对工资的变化都必须通过提高除相对实际工资必须下降的群体之外的所有其他群体的货币工资来实现。此外,货币工资的普遍上涨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活成本的增加通常会导致各群体提高货币工资(甚至在后一种实际工资必须下降的群体中也是如此)。而且,在相对工资得到调整之前还需要连续发生几轮工资增长。由于调整相对工资的需要一直存在,仅这一过程就产生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自充分就业政策被普遍接受以来)普遍存在的工资-价格螺旋。

这个过程有时被描述为工资的增加直接导致了通货膨胀,这是不对的。如果货币和信贷的供应没有扩大,那么工资的增加将迅速导致失业。但在货币当局有责任在任何给定的工资水平上提供足够的资金以实现充分就业这种理论的影响下,每一轮工资上涨都会导致进一步的通货膨胀,这在政治上是不可避免的。或者,当价格的上涨变成了一件非常显而易见的持续性事件,并引起了严重的公众恐慌(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时,当局便会紧接着尽力对货币政策踩下刹车。但是,因为到那时,经济已经适应了进一步通货膨胀的预期,而且现有的就业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持续的货币扩张。因此,阻止货币扩张的努力将迅速导致大规模的失业。这将带来新一轮不可抗拒的通货膨胀压力。而且,随着通货膨胀的规模越来越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出现由于工资压力而导致的失业。对一般公众来说,渐进式通货膨胀似乎是工会工资政策的直接后果,而不是试图消除其后果的直接后果。

尽管工资和通货膨胀之间的竞争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但如果人们逐渐意识到自己必须采取某种方式来制止它,它就不可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我们必须通过停止运用那种会造成大规模的长期失业的货币政策来打破工会的强制权力,因为它对政治和社会都具有致命的危害。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成功地从根本上限制工会的权力,那么工会很快便会被要求采取相关措施,而这些措施将比工会服从法治更令工人自己(如果不是工会领导人)感到反感。不久,要求政府制定工资或彻底废除工会的呼声将会应运而生。

走向中央控制

如同在任何其他领域一样,在劳动力领域,市场作为一种指导机制的消失必然会使行政指导制度取而代之。为了接近甚至只是最低程度地接近市场秩序功能,这种取而代之的制度将不得不协调整个经济。因此,到最后,这种制度将不得不来自一个单一的中央权威。虽然这样一个权力机构最初可能只关心劳动的分配和报酬,但它的政策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转而建立在一个集中的计划和管理制度上,并产生各种经济和政治后果。

在那些通货膨胀趋势已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国家,我们可以看到“全面工资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在通货趋势最为明显的国家,尤其是英国,左翼知识分子领袖似乎已经接受了这样一种信条,即工资一般应由“统一政策”决定,这归根结底就意味着政府必须做出决定。如果市场因此被无可挽回地剥夺了其功能,那么除了由当局决定工资之外,市场就没有有效的办法在产业、区域和贸易中分配劳动力。通过设立具有强制权力的官方调解和仲裁机制,以及设立工资委员会,我们正一步一步地走向这样一种局面,即工资基本上将必须由当局的独断决策来决定。

这一切不过是当前工会政策的必然结果罢了,工会希望看到工资由某种“正义”概念而不是市场力量决定。但是,任何可行的制度都不可能允许任何一群人通过暴力威胁强制执行他们认为应该执行的政策。而且,当不仅仅是少数特权群体,而是大多数重要的劳动阶层都被有效地组织起来以强制其采取行动时,允许每个人独立行动不仅会产生与正义相反的结果,还会导致经济混乱。当我们的工资不再取决于市场的客观决定时,我们能够保持有效经济制度的唯一方法就是,由政府权威来决定工资。政府的决定一定是武断的,因为没有什么客观的正义标准可以被其使用。与所有其他价格或服务一样,与所有人的开放就业机会相适应的工资率不符合任何可评估的价值或任何独立的正义标准,而必须取决于一些没有人能控制的条件。

一旦政府着手设定整个工资结构,并因此被迫控制就业和生产,那么与服从平等的法律规则相比,工会目前的权力将遭到更大的打击。在这种制度下,工会只有两种选择:一方面,工会要么成为政府政策的自愿工具,要么被纳入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工会被完全废除。前一种选择更有可能被选中,因为它将使现有的工会科层机构保留其成员的职位和部分个人权力。但对工人来说,这意味着要完全服从联合国家的控制。大多数国家的局势使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只能坐以待毙,或者重整旗鼓。工会目前的状况不可能持续下去,因为它们只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而市场经济却是它们竭尽全力要摧毁的。

“不容置疑”的工会力量

工会的问题既是对我们原则的良好考验,也是对侵犯这些原则的后果的有益例证。由于没有履行私人不受强制的职责,为了纠正这种失败的结果,各地政府现在都被迫超越其适当的职能,并因此只能像工会那样通过武断行事来执行任务。只要人们认为工会被允许获得的权力是不容置疑的,就没有办法修复工会所造成的损害,而只能使国家更任意地行使强制权力。在劳动领域,我们确实正经历着法治的明显衰落。然而,纠正这一局势真正需要的是恢复法治的原则,并由立法和行政当局始终如一地执行这些原则。

然而,阻止人们通向这条光明大道的仍然是那所有流行观点中最愚蠢至极的观点——“我们不能让时光倒流”。人们不禁会想,那些习惯于使用这一陈词滥调的人是否意识到,它表达的是一种宿命论的观点,即我们无法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而且最可悲的是,我们承认,自己无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如果大多数人充分了解目前的局势,那么任何有着长远目光的人会不相信还有另一种可供他们审慎选择的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吗?我表示怀疑。有一些迹象表明,有远见的工会领导人也开始认识到,如果我们不想坐视自由慢慢地销声匿迹,我们就必须扭转这一趋势,必须下定决心恢复法治。而且,为了在工会运动中保存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必须放弃那种长期以来指引它们的幻想。

只有重新遵循已经放弃的原则,我们才不会面临失去自由的威胁。我们所需要的是改变经济政策,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些战术性决策似乎是为了满足政府在接二连三的紧急情况中的短期需要,这只会使我们进一步陷入政府武断控制各种局面的困境。这些追求相互矛盾目标的决策是一种权宜之计,其累积性效果一定会证明这些决策在战略上是致命的。正如所有经济政策问题一样,工会问题不能通过对具体问题进行专门决策,而只能通过在所有领域自始至终运用一种能得到一致遵守的原则来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结果。能使自由社会长盛不衰的,只有这样一种原则:除了那种对所有人同等适用的一般抽象规则可以被强制执行之外,绝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强制存在。

《自由宪章》,节选自第18章

[1] 此处是指《自由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第15章。——编者注

17.通货膨胀——短期的权宜之计

虽然有少数人故意主张物价持续上涨,但目前存在的通货膨胀偏见的主要根源是,人们普遍认为通货紧缩(通货膨胀的反面)是如此可怕。因此,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认为最好一直坚持通货膨胀这个错误方向。但是,由于我们不知道如何保持物价完全稳定,而且也只能通过纠正物价向任何一个方向的微小变动来实现稳定,所以这种不惜一切代价避免通货紧缩的决心必然会导致通货膨胀的累积。此外,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往往是局域或局部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是经济资源重新分配机制的部分体现,这意味着,竭力使所有通货紧缩不影响经济中的主要领域必然会导致全面通货膨胀。

吸毒般的通货膨胀

然而,从长期来看,通货紧缩真的比通货膨胀更有害吗?这一点值得怀疑。的确,人们有一种感觉,即通货膨胀的危险要大得多,我们需要更小心地防范。在这两个错误中,我们更容易犯通货膨胀这个错误。其原因在于,温和的通货膨胀在其持续过程中通常是令人愉悦的,而通货紧缩对人们来说则是立竿见影的剧痛。几乎没有必要对通货紧缩采取任何预防措施,因为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强烈感受到其危害。但是,在采取那些能马上令人愉快或能临时缓解困难的行动时,我们则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因为我们只有在以后才会感觉到其中涉及的更大伤害。的确,人们经常把通货膨胀和吸毒相比,但这两者并不仅仅是在表面上相似。

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通过引起意料之外的价格变化而产生其特有的影响,而且这两种情况注定会使人们的预期落空两次。第一次发生在价格高于或低于预期时,第二次则迟早会发生,因为这些价格变化是意料之中的,并且不再具有不可预见的影响。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区别在于,前者先有惊喜后有反应,而后者对商业的最初影响就是萧条。然而,这两者的影响都是自我逆转的。在一段时间内,这两种力量都倾向于自我强化,因此其价格的上涨速度超过预期的时间可能会延长。但除非价格走势继续朝着同一个方向加速,否则人们的预期必定会跟上它们。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其影响的特征就会改变。

通货膨胀最初仅仅产生了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更多的人获得利润,而且利润通常比平时要大。每件事几乎都能获得成功,几乎没有失败。事实一再证明,利润比预期的要高,而且不计其数的投机活动都获得了成功,这就在整体上营造了一种适合冒险的氛围。即使那些没有因价格突然上涨而获得暴利就必须被迫破产的人,也能坚持下来,并使他们的雇员相信自己很快就会共享这全面的繁荣。然而,只有直到人们开始预期价格将继续以同样的速度上涨时,这种情况才会持续下去。一旦他们开始希望价格在这么多个月的时间里上涨这么多个百分点,他们就会哄抬生产要素的价格(生产要素的价格决定了成本),使其达到与他们预期的未来价格相对应的水平。如果价格涨幅不超过预期,那么利润将恢复正常,盈利的比例也将下降。而且,由于在利润异常丰厚的时期,许多本来要被迫改变投资方向的人都在继续营业,所以亏损的比例将高于通常的水平。

因此,只有在没有预见到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通货膨胀的刺激才会发挥作用;一旦预见通货膨胀,那么只有使通货膨胀率持续增加才能保持相同程度的繁荣。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物价涨幅低于预期,那么其效果将与未预见的通货紧缩相同。即使物价只是以普遍预期的幅度上升,也不会再产生额外的刺激,而是会使所有在临时刺激持续期间被推迟调整的积压问题显露出来。为了保持最初的刺激效果,通货膨胀必须以始终快于预期的速度继续下去。

加速通货膨胀

我们不能在这里考虑所有的复杂因素,这些因素使我们永远不能完美地对价格变化做出什么预期,特别是不能使我们的长期预期和短期预期得到同等程度的调整。我们也不能讨论这些因素对当前生产和投资的不同影响,这在全面考察产业波动时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只要知道以下两点就足够了:除非通货膨胀率逐步加速,否则它的刺激作用就必然会停止;随着通货膨胀率的继续加速,我们所面临的事实是,我们的预期绝不可能和价格变化匹配,而且由此产生的某些不利后果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所有商业决策所依据的会计方法只有在货币价值相当稳定的情况下才有意义。随着价格的加速上涨,为所有商业计划提供基础的资本和成本核算方法将很快失去所有意义。实际成本、利润或收入将很快不再由任何传统或被普遍接受的方法来确定。而且,按照税收原则,越来越多的税收将被视为利润;而实际上,仅仅是为了维持资本,这些利润也本该用于再投资。

因此,通货膨胀从来就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刺激,即使这种有益的效果也只能在某些人继续被欺骗和某些人的预期不必要地落空的情况下才能持续。通货膨胀的刺激作用源于它所产生的错误。通货膨胀的特别危险之处在于,即使小剂量通货膨胀的有害后遗症,也只能通过大剂量通货膨胀清除。一旦通货膨胀持续了一段时间,即使采取不让其进一步加速的措施,也会难以避免地造成通货紧缩的局面。一旦某些已经扩大的活动只能通过持续的通货膨胀来维持,那么这些活动的同步终止很可能会产生一种恶性的令人惶恐不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某些收入的下降会导致其他收入的下降,等等。据我们所知,我们仍然有可能通过预防经常发生的通货膨胀来阻止严重的经济萧条,但是一旦通货膨胀开始,我们就几乎没有办法治愈它了。不幸的是,当我们为萧条忧心忡忡时,它早被大多数人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自由宪章》,330~333页

18.通货膨胀——短暂的欺骗

对于那种迫使当局做正确事情的机制,我当然不会去诋毁。随着货币政策受公共财政因素影响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建立这种机制的理由也越来越充分;但是,如果我们夸大了它所能实现的目标,那么它将削弱而非强化上述论点。不可否认的是,虽然我们可以限制自由裁量权,但我们永远无法消除它。因此,在不可避免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可以做什么不仅非常重要,而且甚至很可能在实践中决定该机制能否被允许运行。

中央银行的有限影响力

所有中央银行都面临一个基本的两难境地,这就一定会使它们的政策必须涉及大量的自由裁量权。中央银行只能对所有流通媒介进行间接的有限控制,它的权力主要基于在必要时不提供现金这种威胁。但与此同时,这种权力也被认为是一种责任,即在必要时绝不拒绝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正是这个问题,而不是政策对价格或货币价值的总体影响,必然成为中央银行行长日常行动的重点。这一任务要求中央银行必须不断地预先阻止或抵制信贷领域的发展,因为简单的规则是不能提供足够的指导的。

旨在影响物价和就业的措施也是类似的道理。这些措施必须更多地用于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在变化发生之后才用于纠正。如果一家中央银行总是等到规则或机制迫使它采取行动时才采取行动,那么由此产生的波动将远远大于其需要产生的波动。如果在它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它所采取措施的方向与机制或规则随后会强加于它的方向相反,那么它可能会造成一种情况,即该机制不久将被允许运作。因此,最后即使货币当局的自由裁量权受到很大的限制,其结果也可能取决于货币当局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所做的工作。

这在实践中意味着,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只能通过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而不是具体行动来限制货币政策。当前的具体问题是,货币政策的目标应该是保持稳定的就业水平还是稳定的物价水平。在经过合理的解释和适当考虑某一水平附近不可避免的小波动后,这两个目标不一定是冲突的。其前提是货币稳定的要求被放在首位,而且经济政策的其余部分也要适应这些要求。但是,如果把“充分就业”作为主要目标,并把它解释为(有时是这样)可以通过货币手段在短期内创造的最大就业,冲突就会出现。这就是渐进式通货膨胀。

我们是可以达成高水平的稳定就业的合理目标的,我们同样也知道要如何追求某种稳定的综合物价水平。从实际目的出发,对这一价格水平做出精确的定义可能并不十分重要,除非它应该涉及的不仅仅是最终产品(因为如果它涉及的仅仅是最终产品,那么在技术迅速进步的时代,它可能仍会产生重大的通货膨胀趋势),而且它应该尽可能地以国际价格而不是当地价格为基础。如果两三个主要国家同时采取这种政策,那么这种政策也应与稳定的汇率相协调。重要的一点是,货币当局不会允许价格波动超过一定的已知限度,甚至不允许价格接近使政策必须发生重大逆转的位置。

通货膨胀的微弱反对力量

虽然有些人明确主张持续的通货膨胀,但这肯定不是因为大多数人想要通货膨胀,所以我们才有可能会得到通货膨胀。当有人指出“即使是每年3%这样看似温和的价格增长也意味着物价水平在每23年半就会翻一番,而与此同时,这意味着在一个人正常的工作年限内,物价水平几乎会翻两番”时,很少有人会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这种通货膨胀会持续下去的危险与其说是由于那些故意鼓吹通货膨胀的人强大,不如说是由于其反对者软弱。为了阻止通货膨胀发生,我们有必要让公众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可以做的事情以及不做这些事情的后果。大多数有能力的学者都认为,阻止通货膨胀发生时所遭遇的困难仅仅是政治上的,而不是经济上的。然而,几乎没有人相信货币当局有权力而且也有能力阻止通货膨胀。有人信心十足地认为,货币政策将在短期内创造奇迹,也有人悲观沮丧地对其长期效果频频摇头。

有两点,不管我们怎样强调都不过分:第一,除非我们制止通货膨胀的趋势,否则我们将无法阻止那种越来越朝着国家控制方向发展的形势;第二,任何持续上涨的物价都是危险的,因为一旦我们开始依赖于它的刺激作用,我们就会毫无选择地走上这样一条道路,即一方面是更多的通货膨胀,另一方面是为我们的错误付出经济衰退或萧条的代价。即使是非常温和的通货膨胀,它也是危险的,因为它会使那些负责政策的人束手束脚,以致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即每当出现问题时,稍微提高通货膨胀便似乎是唯一的出路。

我们没有足够的篇幅讨论个人为保护自己不受通货膨胀影响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浮动合同。这些措施不仅经常使通货膨胀的过程自我加速,而且还增加了维持其刺激作用所必需的通货膨胀率。那么,就让我们简单地指出以下问题吧。通货膨胀使中等收入的人越来越不可能依靠自己养老;它不鼓励储蓄,鼓励人们负债;通过摧毁中产阶级,它在赤贫者和富人之间制造了危险的鸿沟。这些特点是经历了长期通货膨胀的社会的典型表现,也是这些社会如此紧张的根源。更糟糕的也许是那更广泛的心理影响,即在广大人民中蔓延的那种无视长期观点和只关心眼前利益的精神现象,已经在公共政策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通货膨胀政策通常是由那些希望政府加强控制的人倡导的,这并非偶然——尽管不幸的是,并非只有他们这么希望。通货膨胀使人们变得越来越依赖政府,从而也使人们要求政府采取越来越多的行动,这对社会主义者可能是有利的论据。然而,那些希望继续享有自由的人应该认识到,在那种恶性循环中,通货膨胀可能是唯一最重要的因素。基于这个原因,所有那些希望停止政府控制的人应该把他们的精力集中在货币政策上。没有什么比以下这个事实更令人沮丧的了,即那么多才华横溢和见多识广的人士在其他方面捍卫自由,然而他们却被扩张主义政策的眼前利益诱惑,去支持从长远来看必然会摧毁自由社会基础的东西。

《自由宪章》,336~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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