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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元任早年自传

六、在康奈尔教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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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康奈尔一共住过三次:第一次从一九一〇到一九一五做学生;第二次做物理教师;以后在一九六九年做客座讲师,主讲两种以上课业混合问题。在第二次停留期间,不论在工作上及和朋友交往上,我都觉得生活饶有平和及兴趣。一九一九年六月,我离开柏克莱到伊萨卡绮色佳之后不久,便安顿在布来恩道(bryant ave.)三一八号一家舒适的寄宿舍,比我做学生时候住的林登道一二七号更近于校园。我来得早,得以参加六月二十日康奈尔五十周年校庆。在庞大武库馆(armory)内有几千宾客用餐,在席上,不可能听到人们演说,那时的音响设备不似以后那样有效,集会不得不移到贝莱堂(bailey hall)举行。庆祝活动还包括在方院西边康奈尔铜像的揭幕。

一九一九年十月二日,我第一次上堂讲课,讲的是电磁现象,未带草稿。不久,不带草稿讲课便成了我的一种习惯,然而我承认带草稿我可以讲得更好一点。我还教大二学生物理十四号试验和高深的物理廿五号试验。我和同僚葛兰载(guy e.grantham)一同试验无线电话,我们使用几百码电线,以便能从洛克菲勒馆三楼和二楼通话。重要的当然是其中的原理,要是你能从一层楼通话到另一层楼,你同样可以从一洲通话到另一洲。虽然我通常对于我的职责小心谨慎,可是我心不在焉的习性——我在大二时候因此得了“教授”的绰号——仍然使我受了愚弄。有一天,我于十一点钟走出物理大楼,一些我的学生正在走进,他们问我:“赵博士,你不来上课吗?”我说:“当然要来上课!”我去到体育馆做了一小时的运动,回到物理大楼准备上我以为十二点钟课时,课室空无一人!然而我确实声明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我是守时的。有一次,约会我的女友周淑安游览纽约市后,我赶乘夜车适时到达伊萨卡,在洛克菲勒馆上早晨八点钟的课。时至今日,人们仍可在物理大楼走廊上看到所有以前教师的名单。

为了我自己的兴趣,我旁听了毕德威(charles c.bidwell)、莫道克(carleton c.murdock)、崔沃、欧文思(p.w.owens)和墨瑞特等教授的课,甚至安琴(o.d.von engeln)教授的地质学课程,我也去听。欧文思教授的住址,我记得很清楚,是在西布恩巷(westbourne lane),而我写信给他总写“好沃恩巷”(bestworn lane)。这次我集中心力教物理,和以前集中于任何课程相比,并未好多少;我看的书籍有《亨利·亚当斯的教育》(the education of henry adams);维尔斯(h.g.wells)著的《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及《世界战争》(war of the worlds);皮尔逊(pearson)著的《科学纲要》(the grammar of science);巴斯德(pasteur)著的《生命》(life);基爱伦(ellen key)著的《爱情与结婚》(love and marriage);黎果克(stephen leacock)著的《学问失误》(literary lapses);侯京著的《人类经验中上帝之意义》(the meaning of god in human experience);艾密斯(ames)著的《新正统派》(the new orthodoxy);艾登内(adeney)著的《圣经批判》(bible criticism)以及卡波特(cabot)著的《人以何维生》(what men live by)。对于弗洛伊德所著《隽智与不自觉》(wit and the unconscious)我有这样的记述:“弗洛伊德了解隽智,可是他自己却粗俗而不隽智。”对于康德所著《纯粹理性批判》,我说:“这是一册重要书籍,但像韦星格(vaihinger)那样有才具的人花费大半生光阴,撰写一册接一册的专书研究它,我觉得是浪费时间。”所有这些书籍当然是教学及研究物理必要阅读书籍之外阅览的,我最不喜欢的一本物理书是鲍恩亭(poynting)与汤普逊(thompson)合著的,我不记得是《热学》还是《机械学》。

我在语言方面的兴趣在那些年代多少还保持。我是中文《科学》月刊在美国的编辑,写了一篇文章,阐明中国国音字母与东方声音之相互关系。一九二〇年夏,我和一位王先生讨论此事,我说:“一、中国必先统一然后方能专用拼音字。二、拼音字暧昧不明可借字体多音节而免除。许多方言的口语大多是多音节的。三、拼音系统可适用于学术及科学的复杂领域,尤其是科学方面音译的外国字。”事实上,在说完此话后不到一年,我便加入“国语统一委员会”,并撰写及灌音一套国语唱片。

在音乐方面,在康奈尔这一年,我颇为活跃。我既作曲又为中国民歌谱上和声,并领导中国学生合唱团。我甚至从布来恩(laura bryant)小姐学习声乐,在参加贝莱馆举行的庆典合唱团(festival chorus)之前达到高bbb。一九二〇年二月,我定购一根价格四十元的竖笛,结果买了价格一百一十五元的乐器,当年自然算是极高的价钱,我去听音乐演奏,并观赏史道克(frederick stock)指挥柴可夫斯基所作的《第四交响曲》,他指挥小提琴手用指弹的动作,只用眼睛摆动,而不用指挥棒。在贝莱馆举行的一次克莱斯勒(fritz kreisler)小提琴演奏会中,第一乐章演奏过后电灯突然熄灭,电线被我在日记上所记“(非)美国(不)荣誉军团”(“un”american legion of“dis”honor)伊萨卡站一群人员割断。一名招待员用手电筒协助演奏者,许多听众,包括我自己,以自己的手电筒照射天花板,以便独奏人借反光看谱,继续演奏。学生们和搅乱人在外面发生扭斗,最后终于恢复秩序,电线接通,音乐会在正常照明下演奏完毕。反对克莱斯勒的理由,自然因为他是奥国人,那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过一年左右。

伊萨卡为美国北方城市之一,在冷静的夜晚,可以看到北极光,我在一九二〇年三月二十日第一次看到。我在伊萨卡做了五年学生,本该适应那里的气候,不过某天早晨在洛克菲勒馆物理第十四试验室,室内温度竟为华氏四十六度,对伊萨卡来说也是不常见的,我习惯了加州的温和气候,觉得颇为寒冷。我心跳的老毛病仍然不时发作,常伴随情绪抑郁而来。有一次,我在夜半醒来,试图召唤两位医生,他们都不要来,我的房东鲁斯(luce)先生给我一些溴化物(bromide),我竟然好啦。这一年我住医院只有一次,二月十五日,体温华氏一百度,脉搏九十二次,十九日便出院。有若干场合,完全是愚蠢导致生病。“中国科学社”那时成立未久,一些发起人试图节省原本不丰的收入来支持它。我的康奈尔同学j.c.s.tung发起吃经济饭比赛,有一次一天吃五角钱,另一次一天吃三角五,不久我们两人全都得了感冒而睡倒。“科学社”那时已迁到上海,到了一九二〇年左右几乎已能自给自足。

截至现在,我很少提到我在康奈尔的朋友;似乎这一年我的朋友比任何其他时期为多——年长的朋友、年轻的朋友、男朋友、女朋友。在伊萨卡停留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写一封通函寄给一百五十位左右朋友,是我手写的而加以复印。自那次之后,我寄送四次那样的通函,一次比一次长,我称之为“绿函”,因为是用绿封面装订,或用绿色标题。这一次在康奈尔,我多次看到墨瑞特教授和他的家人,有时我带着他的女儿路易丝和裘丽亚去看电影。我看到康奈尔高班同学r.w.king,一九一二年班,我想是在纽约看到他。我给他看“我的格言”,他也给我看“伟大人物可能想到的思想”。我不能称之为朋友的一位访客是南京来的卜莱斯(price)先生,我和他用我家乡江苏常州话畅谈。另外一位访客我知道得倒是很清楚,他是青年会的罗勃生博士,他到物理实验室拜访我。几年前我听过他在南京演讲,我注意到他说的中国话完美无疵,带一点我出生地天津的口音。

在那时我的年龄,我该对女孩子发生兴趣,我也的确如此。我常和李(mable lee)、郑(t.n.kwong)、瑞葩·贝夫见面,尤其和周淑安见面时候最多。我也和欧莉芳(roberta oliphant以后为merrihew太太)及许海伦(helen huie)约会,并带邝小姐去看huckleberry finn电影(译者按:此电影为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小说改编)。我和比我大几岁的菲珀黛保持友谊,在我割除盲肠的时候,她是照看我的护士。在康奈尔那一年,多数时候我专和周淑安约会,每当我去剑桥,必去看她,并和她一起到纽约游玩。我写长信给她,在若干日记上以第二人称称呼她,在几天乐趣之后回到伊萨卡,我便觉得a sort of vague-mut schleicht mir occasionally ins herz hinein(译者孤陋,不解其意,经请教懂德文友人,据告:此句德文混以英文,大意为某种勇气不时袭上心头)。但或不敢太接近她,因为第一,在那个年代,处世的标准远比以后严格,任何身体上的亲近极不寻常;第二,我们两人都已订婚:我在儿童时代即和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女孩订婚,前文我曾提到过,淑安和我的朋友胡宣明订了婚,她的未婚夫是一九一〇年送来美国的清华同学。我的确给我舅父冯聃生及其他亲戚写过信要求解除婚约,可是他们和我自己都不太认真办理这件事,直到我返国后和别人发生感情。

我在康奈尔做讲师,当然是每年签约。一九二〇年春,我接到施赞元自华盛顿来信谓严鹤龄博士拍电给他,要我下年到清华教数学。我向墨瑞特教授咨商,他告诉我,我可以向康奈尔要求休假一年,然后再来。我寻思了几天,最后接受清华的邀请。去国十年,我觉得回国确具极大吸引力,此外,回国还有解决我个人问题的机会。

在康奈尔这一年,我的犹豫不决以及内向个性不似在芝加哥和柏克莱“旅行”那一年那么坏,可是我的日记上仍有这样几段:“决心彻底改革,返回以前自我,以前我行事如圣徒”(一九一〇年十二月八日日记)(译者按:年代似有错误);又:“我怀抱乐观的固执态度,和组织一切经验使之成为一个大计划、让每件事物均有其地位与比重的习惯,使我心境平衡,充满和平,我觉得在生理上对我发生极大影响,至少使我免除焦躁不安呻吟恐惧的烦恼”。(一九二〇年七月廿四日日记)(上段是我决定回国后不久所写。约一年后,我在日记中寻找以上两段,并未找到。但我确曾写过,一定误放在其他笔记簿内,而未放在日记簿中。)

一旦我决定返回中国,纵然最后准备仓促,一切总算进行顺利。我发出几十个变更地址的明信片,装上手提包和衣箱准备随身携带,另外一只大衣箱和一个大皮箱托运到旧金山,还有三箱书籍及打字机装船海运。当我横越北美大陆之际,在换车地点,我还有时间访问威斯康辛州麦迪逊城,并和叶企孙在曼多塔湖(mendota lake)上荡舟。我在旧金山搭乘中国邮船公司一万四千吨的“尼罗”号,于一九二〇年七月廿五日下午一点十二分在手帕挥舞、彩带飘扬、汽笛长鸣声中缓缓驶离我停留十年的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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