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满文老档

第五十三册 天聪六年五月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第五十三册 天聪六年五月

五月初一日,前行捉生图鲁什、劳萨来会。於是日,命阿山、图鲁什、劳萨、乌拜四大臣留其前次所统兵,复率每牛录护军一人,前往捉生。

是日,大军次果果苏泰河。

初二日,次果果苏泰河口哈喇阿鲁克地方处。

初三日,次胡喇干之哈雅地方。

初四日,次格德尔古布拉克地方。

初五日,仍次格德尔古布拉克地方。

初六日,次胡喇户地方。

是日,汗之侍卫詹土谢图下蒙古五人,逃往察哈尔,被先遣阿山、乌拜、图鲁什、劳萨擒获,斩其首,由镶白旗人席特库携首级前来献。

是日,命正红旗刘哈、布哈塔布囊率每旗护军二人往寻踪迹。

是日,颁书谕外蒙古诸贝勒曰:“汗曰,凡”遇敌列阵,未奉我言,勿得轻进。应进之处,由我指示。若违指示,临阵退缩,若系贝勒,尽夺其民;兵丁处死,妻子为奴。若敌人乘夜

劫营,勿得喧哗,勿离汛地,就地战之。若至边境纵掠,勿杀降人,勿分散人妻子诸物,勿夺人衣服。倘遇抗拒之敌,则奋力杀之。未奉命令,不许举火。举火则敌人知觉也。出师万

里,人与疲顿,若为敌人知觉,徒手而归,岂不可憾耶?若违令举火,其该管首领贝勒,并罚马。

颁书谕我十旗曰:“汗曰:我军所到之地,蒙无眷佑,有拒敌败走者杀之,不拒敌者勿杀,乃收为俘虏,勿离散人夫妇,勿掠取人衣服,勿犯降人诸物。若入其家,勿取其物件。凡归

降头目二、三人,令原招降主将率之而行,其馀令各领其家口而行。在分赏俘虏前,勿奸淫妇女;勿宰牲畜。若离散人夫妻及淫妇女者,论死。倘杀不拒敌之人,掠取其衣服、杀其牲畜及掠降人诸物者,则拿其所俘给与首告之人。并且照例鞭责。凡奔逃诸贝勒大臣等所遗家产及牲畜、财帛等诸物,各主将即拨主守之人登记收贮。至於追敌,勿至昏暮,日未落即止;追敌己及,将何往?俟再议而追之可也。若不奉诸大臣大令,擅自前往,驮载毡裘者,即夺其所俘。若诸大臣有令,方准驮载。凡针线以上,皆收集均分之。”

是日,前行刘哈、布哈塔布囊生擒察哈尔拣选哨卒二人,解来。命阿济格台吉率每旗大臣二员,每牛录护军一人、甲兵一人,往寻前行哨兵。

是日,大军次兆哈布拉克地方。

初七日,次扎喇布拉克地方。

是日,前行阿济格台吉来会。

是日,汗与大贝勒及诸贝勒集於宿营地以远,命正黄旗喀山、镶黄旗苏儿德依、正红旗布彦、镶红旗劳萨、正蓝旗邦逊、镶蓝旗沙尔虎达、镶白旗乌拜、席特库等八大臣为主将,率每旗护军十人、每贝勒下乘骑护军二人、两翼蒙古甲士各五人,先大军三十里外前进。谕毕遣之。

初八日,大军次布龙图布拉克地方。

初九日,仍次布龙图布拉地方,

是日,命乌拜、塔哈布率每旗小旗额真一员、护军十人,前行。前遣劳萨,於喀拉莽鼐地方,见察哈尔人四名,追至益图地方,杀一人,三人出逃。时有敌兵近百人,曾分翼图困前遣刘哈。劳萨见之,即率七人呐喊进击,其近百敌兵遂败走。将此消息,由昂鼐来报。

初十日,前行劳萨遣人来报,言未见踪迹,察哈尔已遁去等语。

是日,自布龙图还,於枯囊地方驻营。

十一日,先遣劳萨至枯橐地方与大军会。

是日,大军次枯橐地方。

是日,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及诸贝勒会於汗处。召集八旗蒙、汉诸大臣,汗谕之曰:“我等原为征察哈尔而来,察哈尔不能御而遁走而追之无及。今我兵马疲惫,引军还渖阳,以俟再举为佳乎?抑先往蒙古柏兴地方,复入明境为善耶?二者孰便,尔诸臣定议以奏。”於是,乃诸臣集议,答曰:“此来已近明境,即赴柏兴地方,复入明境,以图大事为善也。”於是,定

议征明。遣孟阿图率纳海、奇图伦、博尔堆、达扬阿、精古勒达、董阿审、温泰珠、每旗甲兵十人,选肥壮马匹还渖阳报信,寄谕曰:“达尔汉额驸属下人潜逃,先往察哈尔告密。察哈尔觉而逃去,追之无及。因还兵入蒙古柏兴地方,焚其卢舍,复入明境。将我方所留粮米,移贮遼河,掘壕,严加守卫。再命扬吉利额驸及巴布泰阿哥,自驻守地撤回渖阳守城。曾令喀喇沁人入法库山耕种。今耕种完毕则已。倘耕种未完,则令其尽耕,仍加意防守。”

十二日,科尔沁部噶尔珠色特尔还家,汗赐缎袍、长棉袄、套袜靴一双、玲珑雕鞍辔、银壶一。

是夜,大军次哈纳哈达克地方。是夜镶蓝旗巴都里命大凌河新降蒙古人巡夜守马,该人携良马三匹而逃。十三日,达哈布率每旗一人往追之。

是日,出猎黄羊,时有二黄羊并行,汗一矢贯之。是夜,次西里地方。

十四日,自中伙处还时,因有人擅自在隧前偕行,汗发怒,命墨尔根戴青具勒亲自杖责镶白旗阿济格尼堪及车尔格依之子禅泰,夺正黄旗塔占、噶布拉、索儿豁、玛儿齐喀四人所乘之马;罚费扬古、伯尔克、胡米色三人步行十五里;罚巴雅尔图、讷尔塞各银十两;其馀厮卒照例杖责。纳穆因系新降皆,免罪释放。是晚,次朱儿格图地方。是夜,喀喇沁部一人鄂博特,携马十三匹而逃。索尼塔布囊率每甲喇小旗额真一员,护军一人往追之。

十五日,次朱儿格图地方。

是日,往追逃人之索尼塔布囊遣一人来,言逃人向察哈尔奔去,获其所弃马六匹。我等仍追之等语。

十六日,大军次乌勒斯扎堪地方。

十七日,次茂达巴孙地方。

十八日,阿济格台吉率其十五牛录护军及我左翼蒙古兵、科尔沁部土谢图额驸兵、阿鲁部达赖楚呼尔兵、四子部落兵、巴林部兵、喀喇沁部兵,向宣府进发。是晚,次登额尔奇纳

之布拉克地方。

十九日,汗曰:“军中粮尽,可以打猎。”遂令行围,杀黄羊万馀,其肉按旗甲兵数分给。汗射两次,一失贯二黄羊。汗共射死黄羊五十八。是晚,次豁罗衮布拉克地方。是日,天气

炎热,无水,人亦晕倒。以黄羊易水一碗而饮之。

二十日,次豁罗衮之布拉克地方。

是日,视八旗猎获之数,每旗各出黄羊十至十五,给汉人军士。

二十一日,大军次兆托尔图布拉克地方。

二十二日,次库特勒巴儿噶孙地方。

二十三日,次木鲁依哈喇克沁地方。

二十四日,仍次木鲁依哈喇克沁地方。

二十五日,右翼济尔哈朗贝勒、岳托贝勒萨哈廉贝勒,左翼德格类贝勒、墨尔根戴青、额尔克楚虎尔、豪格贝勒,拣选军中壮马,按翼分旗往取蒙古柏与地方。汗、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率赢马兵士继进。

是日,大军次喀喇章地方。

二十六日,次博多克地方。

是日,命车尔格依察哈喇,率每牛录兵二人,往黄河夺舟。

是日,前行诸贝勒遣图鲁什、劳萨往捉生乃获扎喀寨蒙古人一名,与贝勒同往之六名差役送之前来,讯之云察哈尔知我兵进征消息,将其财畜运往黄河,馀者少,运者多。於柏与地方家家有人等语。於是,前遣兵乘夜进发,二十七日,攻取柏与地方。是日,汗至格根汗之归化城驻营。军遂分入各村收聚人畜。

二十八日,命右翼镶蓝,镶红,明安贝勒及鄂奔堆等四旗,各遣差役二人传谕曰:“调往黄河一带之兵力少,诸申二旗、蒙古二旗,四旗可选精骑,调赴彼处,以助兵力。若於黄河俘获者多,可携由携之。不能尽携,则听前往之诸将自便。至诸贝勒掠获俘虏,即於俘获之地,酌留羸马之兵守之。仍往其境纵掠之。俟还军时,尽焚其庐舍粮糗。”每旗遣差役二人传谕左翼四旗,曰:“仍往其境纵掠之。俟还军之时,尽焚其庐舍粮糗。汗驻归化城以待。”谕华遣之。

是日,归化城诸喇嘛乌水布来朝见汗,杀羊一,赐茶饮华,遣之。

二十九日,赴黄河一带之兵来报军情,言彼先已渡河,不知我军至此。时彼之人畜共约三百,复渡河而归,为我仍获等语。

是日,城内额水齐喇嘛进汗银二百五十两及缎一,花裹布一百;阿喇水齐喇嘛献缎二;绰尔济喇嘛献茶百封;诺尔水依喇嘛献缎一、茶三十封。

三十日,次归化城。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