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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史纲

第二章 北宋的外患与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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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石晋末年(947),契丹退出汴梁后,它的极盛时代已成过去。白马岭之战使太宗觉得契丹易与。太原攻下之后,他便要一劳永逸地乘胜直取燕云。这十六州的国防要区一天不收回,他的帝国一天不能算是“金瓯无缺”。但是他的部下,上至大将下至兵卒都指望太原攻下之后,可以暂息汗马之劳,同时得到一笔重赏,回家去享享太平福。太宗却不这样想。将士有了赀财,那里还肯卖力去打仗?不如等燕云收复后,才给他们一起颁赏也不迟。而将士贪赏求逸的隐衷又怎能向皇帝表示?在迅速的“宸断”之下,太宗便领着充满了失望心情的军队向东北进发。一路所经易州和涿州的契丹官将先后以城降,不到一月便抵达幽州城(今北平)下,附近的契丹官将又络绎来降。宋军围幽州城三匝,城内空虚,自分无幸。契丹主也准备放弃这重镇。独有一大将(舍利郎君),自告奋勇,请兵赴援,他领兵夤夜兼程,从间道兜到宋军的后方,席卷而北。宋军仓卒应战于今北平西直门外的高梁桥(下为高梁河)一带,立时大败,四散逃窜。幸而契丹主帅受了重伤,不能穷追。败军复集后找寻太宗不得,只当他已死。正议拥戴太祖的儿子继位间,却发现了他只身乘驴车遁归,大腿上中了两箭。十八年后他就因这伤口的发作而死。

高梁桥之战(太平兴国四年,979)以后,宋辽边境上的冲突,断断续续地拖了二十几年,彼此都无大进展。(京戏中有名的“杨家将”就是在这时代出现的。)太宗于死前三年(994),正当李顺乱事未平之际,曾两次遣使往契丹议和,都为所拒绝。真宗咸平六年(1003),宋殿前都虞候王继忠孤军力战,为契丹所俘。他本是真宗藩邸的亲信,骁勇著名。契丹摄政太后萧氏,很器重他,授以高官,配以贵女。他既荷新宠,又感旧恩,一心要促成宋辽的和好。萧后和她朝中的领袖们对于边境的拉锯战也未尝不感厌倦,但怎肯平白休兵?次年,他们率领倾国的军队南下,同时由王继忠出面与宋朝通书约和,真宗用宰相寇准的定策,一面严密布置守御,并亲至澶渊(今河北濮阳县西南)督师,一面遣使赴契丹议和。契丹攻瀛州城不下,而其进迫澶渊的前锋的统帅(即去年擒王继忠者)又中伏弩死。两方且战且议的结果,便是所谓“澶渊之盟”。构和的条件载于两方交换的誓书内。兹将宋方的誓书录下。

维景德元年,岁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七日丙戌,大宋皇帝谨致誓书于大契丹皇帝阙下:共遵成信,虔奉欢盟,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至于垄亩稼穑,南北勿纵惊骚。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拔河道。誓书之外,各无所求。必务协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献,慎守封陲。质于天地神祇,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守,传之无穷。有渝此盟,不克享国。昭昭天鉴,当共殛之!……

据说,宋方的使人临行时,真宗吩咐他道:若不得已,许与契丹的岁币,不妨添到一百万。寇准却把使人召来,对他说:虽有御旨,若许过三十万,我便砍你的头。其后使人定约回来,真宗正在幕内用膳,不及召见,先差太监去探问。使人在幕外,不便扬声,只把三个指头向额上一点。那太监当为三百万禀报。真宗听了道:太多,也罢,姑且了事。

澶渊之盟后,宋朝边境保持了三十年完全的和平,而有西夏赵元昊之患。西夏原初的地域,大略包括今陕北的无定河以西、延水之北和绥远的鄂尔多斯。这区域在唐以来为羌族所散布。唐末,这区域的守将跋拔氏(北魏之后)割据自主,传世至宋。太宗时,西夏叛而复附,附而复叛。澶渊之盟前一年,西夏攻占灵州(今宁夏灵武县西南),盟后二年,又复就抚。是时西夏之于宋边,还不过是癣疥之患。至仁宗明道元年(1032),赵元昊(赵是太宗时赐姓)继位,而形势大变。元昊从小就是一个异凡的人物,不独精娴武事,并且通蕃(盖指藏族)汉文字,从法律书、兵书,以至佛典,无所不读;又能绘画,能出新意创制器物。他劝其父不要臣属中国。其父说:“我们三十年来,周身锦绮,都是宋朝所赐,怎好负恩?”他说:“穿兽皮,勤力牧畜,是蕃人的天性。大丈夫要为王为霸,锦绮算什么?”在继位之前,他曾领兵西征回鹘,连取了甘州和西凉府(并在今甘肃省河西地)。既继位,模仿宋朝制度,改革政府组织。自创西夏字根,命人演成西夏文字,又命人拿来译《孝经》《尔雅》《论语》等书(西夏文译的佛经和其他西夏文书现在还有留存)。他有蕃汉兵十五六万,仍都兴州(今宁夏省会);西取回鹘的沙、瓜、肃三州(并在今甘肃河西),东南寇宋。他继位之初已私自改元,第七年(1038),便正式称帝,定国号为大夏。此后,宋在今陕西黄河近岸、延水流域,以迄甘肃的环县、庆阳、泾川、固原一带的边境上,和西夏展开四年的苦战。宋方的主要将帅是安阳人韩琦和苏州人范仲淹。范之参预这次军事,原是由韩的举荐,但初时二人的战略根本不同。韩主张集中兵力,深入进攻,一举击破敌主力。他也知道这是冒险的事,但他以为“大凡用兵,当置胜败于度外”。范却以为“承平岁久,无宿将精兵,一旦兴深入之谋,国之安危,未可知也”。“为今之计,宜严戒边城,使持久可守;实关内(即关中),使无虚可乘;若寇至边城,清野不与大战。关中稍实,(敌)岂敢深入?二三年间,彼自困弱。”他又主张军事与外交并用,亲自作书,劝元昊罢兵称臣,时人多以他为怯。庆历元年(1041),韩琦巡边至镇戎军(今甘肃固原),派兵数万,深入敌后,窥取羊牧隆城(今甘肃隆德附近),所遣的统领官贪利轻进,陷入敌人的大包围中,全军尽覆。兵士阵亡的,据当时边庭低折的报告,也有一万零三百人。这是宋与西夏战役中最惨的败仗,中外为之震撼。契丹乘这机会,蠢蠢欲动,次年便向宋朝提出割地的要求。宋朝只得增加岁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加原额三分之二),以为宽免割地的代价。经这一役的教训,韩琦只得接受范仲淹的清野固守政策。从此二人同心协力,作持久计。二人皆名重一时,人心归向,又皆号令严明,爱抚士卒,对近边的羌人部落,也推诚相与,恩威并用。士卒用命,羌人感畏,边境渐安。边民为之歌唱道:

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胆寒!

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

这两位使西贼“心胆寒”“惊破胆”的大将可都不是雄赳赳的武夫,而是温雅雍容的儒者。那羌人尊称为“龙图老子”(因为他带“龙图阁直学士”衔)的范公,并且是一代的作手,他这时在军中的歌咏,为宋人所传诵的,兹录一首如下: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宋朝虽守住了西北边境,却谈不到犁庭扫穴。因为宋取防堵的战略,需要兵力特别多。自对西夏用兵以来,禁军从四十余万增至八十余万,军队的维持费自然照这比率增加,而战时的非常支出还不算。政府虽把税收入增到无可再增(例如以较真宗景德时,商税酒税皆增四倍余,盐税增一倍余),仍不敷甚巨,只得把太祖、太宗以来的储蓄,拿来支用。到西夏事定时,“百年之积,惟存空簿”了。朝廷对元昊自始就没有关闭和平的路,只要罢兵称臣,在相当限度内,银绢是不吝惜的。元昊见宋边无隙可乘,又适值国内发生严重的天灾,便于庆历三年(1043)遣使来讲和。两方所争的只是元昊称呼,来使所持元昊的文书自称“男邦尼定国兀卒上书父大宋皇帝”。兀卒是他自取的名,意思是“我的祖宗”。继后他的文书,竟直用汉译作“吾祖”。但这不过是一种讨价的刁难,次年元昊便答应取消这个怪名,而对国内自称夏国王,对宋称臣。宋朝则答应每年“赐”他绢十万匹,银七万两,茶四万斤。和议成后四年,元昊因为占夺新娶的媳妇,为其子所杀,年四十六。

范仲淹自从读书应举时,便“以天下为己任”。他常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远在仁宗天圣三年(1025),即元昊僭号之前十三年,当他任大理寺丞(年三十七,登进士第后十年)时,他已看见国家隐伏的危机,上书朝廷,倡言改革。书中最精警的一段道:

圣人之有天下也,文经之,武纬之,此二道者,天下之大柄也……相济而行,不可斯须而去焉。……《道经》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又曰:“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圣人当福而知祸,在治而防乱。……我国家……自真宗皇帝之初,犹有旧将旧兵,多经战敌,四夷之患,足以御防。今天下休兵余二十载,昔之战者,今已老矣,今之少者,未知战事。人不知战,国不虑危,岂圣人之意哉?而况守在四夷,不可不虑。古来和好,鲜克始终。……今自京至边,并无关崄。其或恩信不守,衅端忽作,戎马一纵,信宿千里。若边少名将,则惧而不守,或守而不战,或战而无功,再扣澶渊,岂必寻好?未知果有几将,可代长城?伏望圣慈……与大臣论武于朝,以保天下。先命大臣密举忠义有谋之人,授以方略,委以边任;次命武臣密举壮勇出群之士,任以武事,迁其等差……列于边塞,足备非常。……至于尘埃之间,岂无壮士?宜复唐之武举,则英雄之辈,愿在彀中。此圣人居安虑危之备,备而无用,国家之福也。

除了国防整顿外,仲淹于官吏之选任、人才之储养、直谏之奖励、文风浮薄之救正、君德之修省,皆有所规陈。但他这封富于预言性的奏书竟未曾发生一点实际的影响。

庆历三年(1043),当元昊使来,西事大定之后,仲淹被召入朝为枢密副使,旋任参知政事,一时朝野倾心属目。他于就职的次月,上了一封“万言书”,条陈兴革事宜十项。这十项中除关于民生的两项(厚农桑,减徭役)外,其余大旨不出天圣三年的建议的范围,不过比从前更为周详,更为具体罢了。现在把其中比较最重要的六项归入四纲领,节述如下。

(一)关于国防建设的。恢复唐朝的府兵制:“先于畿内并近辅州府召募强壮之士,充京畿卫士,约五万人,以助正兵,足为强盛,三时务农……一时教战。……俟京畿近辅召募卫兵已成次第,然后诸道仿此渐可施行。”

(二)关于民生的。(甲)厚农桑:“请每年秋,降敕下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军吏民各言农桑可兴之利,可去之害,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堰陂塘之类,并委本州运选官计定工料,每岁于二月间兴役,半月而罢,仍具功绩闻奏。”(乙)减徭役:省并户口虚少的县份,使这些县民繁重的徭役可以减轻。(因人民须服役于县衙,县多户少,则役重。)

(三)关于科举制度的。“请诸路州郡有学校处奏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重定外郡发解条约,须是履行无恶艺业及等者方得解荐,更不弥封试卷。……其考较进士以策论高、词赋次者为优等,策论平、词赋优者为次等。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进士、诸科,并以优等及第者放选任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选限。”

(四)关于用人行政的。(甲)明黜陟:是时成例,“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坐至卿监丞郎者比比皆是”。仲淹请严定考绩之法,使无功不擢,有善必赏。(乙)抑侥幸:自真宗以后,恩荫愈滥,“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三年)南郊并(每年)圣节(皇帝生日)各奏一子充京官,少卿监奏一子充试衔……其大两省等官……复更(例外)每岁奏荐。……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仲淹请废圣节恩荫之例,其余恩荫的优待,亦大加减损。

仲淹任参知政事不满一年,便在怨谤丛集之下,不安于位而去。他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中,复府兵一项因其他大臣一致反对,谈不到实施;变科举一项,已完全实行,但他去职后不久,旧制又被恢复;其他各项,若不是未及着手,便是才开了一点端绪,便因他的去职而停息。他去职后,出巡西北边,其后历知州郡,八年而殁(1053),谥文正。

仲淹字希文,二岁丧父,其母携他改嫁长山(在今山东)朱氏。初从朱姓,名说。至二十九岁,始复本姓,定今名。年二十一,中“学究”科。继后读书于长山的山寺中。这时他的生活很清苦,每日煮一锅粥,划为四块,早晚取两块,加上几茎齑菜和一些盐便算一餐。年二十三,得知自己的身世,立即带着琴剑,离开朱家。其母派人追及他,他说:“十年后,等我中了第,再来迎接母亲。”他投入南京(宋以商丘为南京)的府立学舍,在学舍中更加贫乏,有时连粥也不饱,夜间被盖不够,就和衣而睡。真宗巡幸南京学舍,生徒皆往观看,他独不出。南京留守的儿子和他同学,见他的情形和留守谈及。留守命人送了他好些肴馔,他收下,却一直等到腐败也不一动。留守的儿子问故,他说:“并非不感谢厚意,可是食粥已久,安之若素,一旦享受了这嘉肴,以后吃粥还吃得下么?”年二十七,登进士第。初仕为广德军司理参军(法官),常为断狱事和郡长官争是非。长官每盛怒临他,他一点也不摇动,归去便把和长官往来辩论的话记在屏风上,等到满任,整副屏风都写满了。后来知开封府时,有一宦官,倚势作威,中外畏惧,他独抗疏弹劾;自知此事危险,疏上之后,嘱咐诸儿子,他若不幸,以后他们不可做官,但在他墓旁设馆,教书度日。他虽显贵,常以俭约表率家人。非宴客,食不重肉。每夜就寝前,自计一日间自奉的费用和所做的事,若觉得两者可以相当,便熟睡,否则终夜不安,次日必设法做一有益于人的事以为抵补。他为次子娶妇,听说妇家以纱罗给她做帷幔,便怒道:“罗绮岂是做帷幔之物?我家一向清俭,怎得乱我家法?若敢拿来我家,必定把它当众烧掉。”他的起人景慕的遗闻轶事,可以写一本书,这里所选择的只代表他的不移于贫贱,不淫于富贵,不屈于威武的性格,即孟子所谓“大丈夫”的性格。

仲淹死后八年,当仁宗嘉祐五年(1060),王安石(时年四十)自江东提点刑狱任满应召,赴阙也上了一封“万言书”。他也觉得国家的现状非变革不可,但他认为变法的先决问题是人才的问题。照他的人才的标准,这时无论在中央或在地方,在位或在野,都缺乏人才。“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下人至不可胜数。……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为什么人才这样缺乏呢?他以为由于“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不得其道。什么是“教之”之道呢?他以为国家应自都城以至乡镇,遍设学校,凡优秀的青年都取入学校,由国家供养,严选教师,教以“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所谓“刑政”之事,包括军事。“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大小。……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无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率两师旅之帅也。”什么是“养之”之道呢?他以为国家于取入学校和仕于政府的士人,应当“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自婚、丧、祭、养、燕享,以至服食器用皆有定制),裁之以法”。什么是“取之”之道呢?他说“取人必于乡党、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试之以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至于“任之”之道,则任期要久,职责要专,并待以严格的考绩之法。简单地说:要变法,积极方面当从政治和军事教育的普及化做起;消极方面当首先废除以文辞和记诵取士的科举制度。他认为这是逼切的需要,他警告仁宗以下面一类故事:

昔晋武帝趣过目前,而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世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风俗荡然,弃礼义,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为非。有识者固知其将必乱矣。而其后果海内大扰,中国列于夷狄者二百余年。

但他这封书的效果和三十五年前(天圣三年)范仲淹所上的那封书一样。

仁宗在位四十二年,无子,以从侄继,是为英宗。英宗在位四年,其子继,是为神宗。

神宗即位时才二十岁(以足岁计还未满十九岁)。他做皇子时,谦恭好学,优礼宾师,很得士林的称誉。他是感觉异常敏锐的人。他即位之初,和朝臣谈到太宗的死状,至于堕泪。他立志要兴振中国,收复燕云的失地,湔雪祖宗的耻辱。以稚年临御,承积弱之后,而发奋图强,在这一点上,他和汉武帝正相符同(他即位时比武帝长三四岁)。他一生的事业也似乎隐隐以武帝为榜样。但他的福命不如武帝:武帝寿六十九,他寿仅三十八。他所处的时代也和武帝所处的大不相同。武帝初年,当长期休息之后,公家的财力绰裕盈溢;而神宗即位时,不独府库虚竭,国计也濒于入不敷出了。武帝承景帝深文酷法、繁刑严诛的余风,其时主威赫铄,法为国是,令出必行;而宋太祖“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的家法,和真、仁两朝过度的宽柔,浸假造成政治上一种变态的离心力:以敌视当权为勇敢,以反对法令为高超,以言事得罪为无上的光荣。政府每有什么出乎故常的施为,必遭受四方八面寻瑕抵隙的攻击,直至它被打消为止。范仲淹的改革就在这样的空气里失败的。英宗朝因为追尊皇帝本生父的名号的小小问题(即所谓“濮议”,英宗本生父原为濮王),笔舌的战争就闹得天翻地覆。到神宗即位时,这种政治上变态的离心力久已积重难反了。再者,汉初去春秋战国“军事中心”的时代不久,尚武之风未泯,右文之政未兴,故将材易求,斗士易得,图强易效。宋初惩五季军人恣横之弊,一意崇文抑武,三衙实际的长官爵不过四品至六品,唐朝的武举制度也废而不行,军为世贱,士耻言兵,结果良将勇士,两皆寥落。神宗朝重大的战役多委之宦者季李,其时军事人材的缺乏可想见了。

神宗做皇子时,对王安石久已心仪神往。他即位时,安石方以前知制诰的资格,闲住在金陵。他正月即位,闰三月便命安石知江宁府,九月便命安石为翰林学士。其后三年间,安石遂历参知政事而至宰相。这王安石是江南西路临川县人。其父历知韶州及江宁府通判。他少年时代的优裕顺适和范仲淹恰成对照。据说他的“眼睛如龙”,读书过目不忘。他二十四岁便登进士第,本取第一,因赋卷中语犯忌讳,改置第四。可是他一生从没有和人谈及这件得意的失意事。他的诗文在文学史上都属第一流,并且为当代文宗欧阳修深所心折。欧初识他时,赠他的诗有“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之句,直以李白、韩愈相拟。他不独以文名,德行、政事也无不为侪辈所推服。他官知制诰时,他的夫人给他买了一个妾,那是当时达官应有的事,安石见了她,就问:“那里来的女子?”答道:“夫人叫我来侍候舍人的。”问她的来历,原来她的丈夫是一个军校,因运米损失,家产入官,还不够赔,便把她卖掉,得价九十万钱。安石立即命人把她的丈夫找来,让他们复为夫妇。他官知制诰后,居母丧,年已四十余,却尽极哀毁,在厅堂里以藁枯席地,坐卧其上。有一天,某知府给他送一封信,那差人看了他的样子,只当他是一个老仆,叫他递入内宅。他在藁席上拿了信就拆。那差人嚷骂道:“舍人的信,院子也拆得的么?”左右告诉差人那就是舍人!他于书卷外,一切嗜欲都异常淡薄,对衣食住都漠不关心。后来毁他的人便说他“囚首垢面而谈诗书”。他于荣禄也未曾表现过一点兴趣。宋朝的“馆职”(“三馆”是国家的图书馆和史馆)是朝廷储才待用的机关,地位极清高,也是仕宦上进必由之路。照例进士名列前茅的,初仕任满后可以请求考试馆职,他却不去请求。再经两任(三年一任)外官之后,大臣荐他去考试馆职,他也不赴。再历一任外官之后,朝廷直接授他馆职,他也不就。再经一任外官之后,朝廷又授他以更高的馆职,他于屡辞之后,才勉强俯就。但他不是没有办事的才能。他在政治上的好处,后来的史家极力埋没,但我们于他早年的政绩还可以找得一例:他知鄞县任满后,县人就给建立生祠。这样一个德行、文章、政事的全人,他在仕途上愈懒于进取,朝野的有心人愈盼望他进取。当他给仁宗上“万言书”的时候,他久已声满天下。可是到了他由江宁知府,而翰林学士,而参知政事,而宰相,一直猛跳的时候,到了天爵和人爵极备于他一身的时候,先进和后进的同僚,包括那正人君子的领袖司马光,都不免对他侧目而视了。

我们读史有时可于异中见同。汉武帝初年,财政和军备都没有问题,所以他的事业的第一步是开边;到了后来因兵事的耗费,财政不足,才施行新经济政策。神宗即位时的情形正正相反,所以他的事业的第一步是经济、军事,以至教育上种种建设和改革;后来这些兴革有了相当成效,才着手开边。两人事业的程序是“易地则皆然”的。

神宗在王安石的辅导下所行的新法,现在择其重要的,分经济、军事、教育三类,每类依颁行的次序述之如下。

(一)经济

(甲)青苗法(熙宁二年〈1069〉九月颁布)。其法:各地方政府,每年二次举行放款,听人民自由请贷(第一等户每次所贷不得过钱十五贯,以下递减),半年为期,取息二分。这种贷款叫作“青苗钱”,因每年第一次散放是在苗青的时候。此法初行时,官吏邀功,每强迫富人称贷,这叫作抑配,后立法严禁。二分的利息,现在看来,似乎不轻,但在当时,因为通货稀少,民间的利息很高,以五分为常,甚至有一年倍本的。此法固然是政府的生财之道,也是感觉青黄不接之苦的农民的一大福音。以重利盘剥为业的豪强对此法的痛恨是很容易了解的,但司马光所代表的一班士大夫对此法之原则上的反对是比较不容易了解的。

(乙)农田利害条约(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这法令原文的节略如下:

凡有能知土地所宜种植之法,及修复陂湖、河港;或元无陂塘、圩垾、堤堰、沟洫,而可以创修;或水利可及众,而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远,为地界所隔,可以均济流通者;县有废田旷土,可纠合兴修;大川沟渎,浅塞荒秽,合行浚导;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废坏可兴治者,各述所见,编为图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川,数经水害;或地势汙下,雨潦所钟;要在修筑圩垾、堤防之类,以障水势,或疏导沟洫、亩浍,以泄积水。县不能办,州为遣官;事关数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许贷常平钱谷给用。

这法令的实效是:截至熙宁九年(1076)止,全国兴修的水利田共三十六万余项。但反对党在这事实下注上一句道:“民给役劳扰。”

(丙)募役法(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颁布)。其法要点:是令本来有徭役义务的人民,输钱代替,这叫作“免役钱”;官户(即仕宦之家)、寺观、女户等等,本来没有徭役义务的也令出“助役钱”,其数比免役钱减半。免役和助役钱的征收率,按各地方政府雇役的需要和资产的等级(分五等)而定;于免役和助役钱的本项外,加征二分,叫作免役或助役宽剩钱,此款原定以备凶荒之用,后来解归国库。募役法对平民是有史以来一大解放,惟官户不免因之蒙受一点小小的损失,其遭受士大夫的反对是势有必至的。

募役法为安石经济政策中最先急的项目。安石曾对神宗说(熙宁四年〈1071〉二月):“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暇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臣固尝论天下事如弈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负,又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

(丁)市易法(熙宁五年〈1072〉三月颁布)。此即汉武帝时的平准法的扩大。平准法只行于京师,市易法则推行于京师以外。隶属于京师市易务的分支市易务,设置于下列各处:杭州、黔川(今四川彭水县)、成都、广州、郓州(今山东东平县西北)。反对党反对此法的理由是:“与商贾争利。”

(二)军事

(甲)保甲法。此法实即旧有乡兵制的改良和扩大,其施行有四个重要的步骤。第一步(熙宁三年十二月):编民户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保有保长,大保有大保长,都保有都保正和副都保正,各选本组织内材勇为众所服的主户(地主或自耕农)人丁充当;家有两丁以上的,选一人为保丁,两丁以外的余丁亦选其壮勇的充保丁。每大保每夜轮派五人警盗,同保有犯强盗、杀人、放火等等重罪而知情不举的坐罪,保内有容留强盗三人以上过三日以上的,其邻舍虽不知情亦坐罪。此法先行于畿内,以次推及全国。第二步(熙宁四年):奖励畿内保丁习武,每年于农隙分地举行会试,试骑步射法,上等的授官职,以次至四等予赏有差。第三步(熙宁五年):许畿内主户保丁“上番”(即赴各县巡检司服巡警之役),十日一换;月给口粮和薪菜钱。第四步(元丰二年〈1079〉至四年〈1081〉):予保甲长及保丁以严格的武艺教练,先以禁军的教头教大保长,三年艺成,乃以大保长为教头,教保丁。此法先行于畿内,次及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到了熙宁四年,这三路共有受训完毕的保丁约七十万人。第四步的开始施行已在王安石去位后三年。

与保甲法约略同时实行的是募兵的裁减,但所裁减的,厢兵居多(其数不详),禁兵较少。计禁军总数在英宗末年为六十六万余,在熙宁间为五十六万余,在元丰间为六十一万余。

在安石的军事计划中,保甲法原是恢复府兵制以代替募兵制的准备。在施行保甲法第一步之前,安石已与神宗讲论府兵之制,打算以渐复行之。关于此事,安石在所撰《熙宁奏对日录》中曾有记载,此书已佚(此书百二十卷为我国历史文件中稀有之宝,佚去太可惜,幸大部分已为李焘采入《续通鉴长编》中,但经删修,本来面目已失,惟宋人陈瓘《四明尊尧集》引五十余则,可于以见其内容一斑),兹据朱熹所引,摘录如下:

余……为上言募兵之害,终不可经久。佥以为如此。

余曰:“今养兵虽多,及用则患少,以民与兵为两故也。又五代祸乱之虞,终不能去,以此等皆本无赖奸猾之人故也。”

上因问府兵之制曰:“何处言府兵最备?”

余曰:“李邺侯传言之详备。”

上曰:“府兵与租庸调法相须否?”

余曰:“今上番供役,则以衣粮给之,则无贫富皆可以入卫出戍。虽未有租庸调法,亦可为也。但义勇不须刺手背。刺手背何补于制御之实?今既以良民为之,当以礼义奖养。刺手背但使其不乐,而实无补也。又择其乡闾豪杰为之将校,量加奖拔,则人自悦服。今募兵为宿卫,乃有积官至刺史防团者。移此与彼,固无不可。况不至如此费官禄,已足使人乐为之。陛下审择近臣,使皆有政事之材,则他时可令分将此等军。今募兵出于无赖之人,尚可为军厢主,则近臣以上岂不可及此辈?此乃先王成法,社稷之大计也。”

上良以为然。

随后安石即奏上记载唐府兵法最详的《邺侯家传》。此奏原稿曾为朱熹所藏。朱熹说:“(予)独爱其纸尾三行,语气凌厉,笔势低昂,尚有以见其跨越古今、斡旋宇宙之意。疑此非小故也。”又说:“抑公此纸,词气激烈,笔势低昂,高视一时,下陋千古,而版本文集所载,乃更为卑顺容悦之意,是必自疑其亢厉已甚,而抑损之,其虑深矣。然论其实似不若此纸之云,发于邂逅感触之初,尤足以见其胸怀本趣之为快也。夫以荆公之得神祖,可谓千载之一时矣,顾乃低徊若此,而犹未免有郁郁之怀。君臣之际,功名之会,呜呼难哉!”

神宗到底认府兵制为不可复行,故安石罢政后,不再谈及,其旨似以保甲为防守的辅助力,而战斗的主力仍任募兵。

(乙)保马法(熙宁五年,元丰七年〈1084〉)。此与汉武帝时之“马复令”(许人民养官马以减免徭役)相近。其法:于畿内及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许人民领官马自养,或领官钱买马自养,每户不过两匹;养官马之家,公家给以钱帛,并免除其捐税的一部分(后来畿内不给钱帛),同时养户自然得使用所养官马。属三等以上的养户十家为一保,属四等以下的养户十家为一社;一保之内,马有死者,十家共偿其值;一社之内,马有死者,十家共偿其值之半。后来又令京东、京西两路保甲户一律养马,而免除其教阅及此外若干保甲的职责。

(丙)更戍法的废除(熙宁七年〈1074〉至元丰四年)。更戍法本以防止兵为将有,但结果“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临事应变,精神散漫,指挥不灵”。禁军之不振,这是其原因之一。神宗和安石有鉴于此,逐渐于各路的军略要地取消更戍法,而设置固定的驻防禁军,由固定的主将,就地训练。这种驻防军的设置,当时称为“置将”。“将”是当时军队新编制中的一种单位,一将约有三千人上下,仿佛现在的一师。

(三)教育

(甲)变科举。熙宁四年,罢进士以外的“诸科”(诸科是专考记诵的),令除曾应考“诸科”不第的人外,不得参加此种考试;增加进士的名额;进士试废诗赋,专用经义策论;所试群经,但取《易》《诗》《书》《周礼》《礼记》及《论语》《孟子》,而废弃旧有的《春秋》和《仪礼》(同时太学教授及经筵进讲亦废之)。

(乙)变学制与兴学校。(1)宋初的太学只是品官子弟考“取解”(取解即取得应进士试的资格,平民在本州取解)的机关,有学校之名而无肄学之实。至仁宗皇祐末,在湖州大儒胡瑗的管领下,太学才成为一真正讲学的机关,但其时学生不过二百人,胡瑗去后,又渐复原状。神宗即位,增太学生额为三百人,后又增为九百人。熙宁四年分太学为三舍,外舍生无定员,新生充之(太学生仍限品官子弟);外舍生经考选入内舍,内舍生额三百人。内舍生经考选入上舍,上舍生额百人;上舍生考取优等的荐于中书,授以官职。元丰二年,增太学生额外舍二千,内舍三百,上舍一百。规定除月考外,每年各舍总考一次,决定外、内舍生的升舍,上舍生的等第。上舍生考上等的等于进士及第,即授官职;中等的免进士的礼部试;下等的免取解。(2)仁宗庆历四年(1044),当范仲淹为参知政事时,曾“令州各县皆立学(校),本路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但当时诸州奉行的不多,其后又限旧时节度使所领州方得立学。熙宁四年,复令各路、州、府立学,每郡给田十顷以赡养学生。其后又派定诸路的州府学教授凡五十三员。(3)仁宗庆历间,胡瑗曾建议兴武学(即中央军官学校),朝议格而不行。熙宁五年始行其议。

(丙)《三经新义》的纂修和颁行。所谓三经是《周官》《书经》《诗经》,《新义》始修于熙宁六年(1073),颁行于八年(1075),主纂的人物为王安石、其子王雱和安石最得力的助手吕惠卿。《三经新义》乃安石对付敌党的思想的武器,也是他所谓“一道德、同风俗”的工具。自从新法开始颁行以来,所有元老重臣和清流名士一致反对,在朝的谤议汹起,在外任的百方阻挠,使新党辩护穷于辩护,神宗谪黜穷于谪黜。反对党的最后论据,可用三朝元老文彦博的话代表。熙宁四年三月,他论新法道:“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问:“更张法制,士大夫诚多不悦,但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神宗和安石的坚毅到底战胜了一般士大夫的口舌,而贯彻了新法的推行。但为巩固国是的心理基础,他们不得不在经典中替新法找寻或制造理论的根据。《三经新义》便是这种工作的结果。群经中最可为新法掩护的莫如《周官》,故安石也特别推重《周官》。《新义》三种中唯独《周官》一种是安石亲自属笔的,也唯独此种流传至今。《新义》自从颁行以后,在五十余年间,除了短期的被掩蚀外,支配了整个的思想界:太学和州县学校用为主要的课本,科举考试用为绝对的准绳。《新义》以外,三经的一切其他注疏,都无人过问了。

后来宋朝贬斥王安石最力的学者,也公认《新义》富于新颖而确当的解释,不容废弃。我们现在读《周官新义》,很容易注意到的却是安石解经的特殊作风,一种奇怪的拆字法。例如他解“遂”字道:“豕八而辵则遂。”又例如他解“夫”字道:“夫之宇与天皆从一从大,夫者妻之天故也。天大而无上,故一在大上;夫虽一而大,然不如天之无上,故一不得在大上。”又例如他解“卿”字道:“卿之字从,奏也;从卩,卩止也;左从,右从卩,知进止之意(卩古节奏字);从皀,黍稷之气也,黍稷地产,有养人之道,其皀能上达。卿虽有养人之道而上达,然地类也,故其字如此。”在字形的渊源上都是毫无根据的。但安石确信这种拆字法不独可以得到造字的本意,并且可以得到一切关于人事和天道的重要真理。后来他应用这方法,著了一部二十四卷的字典,名曰《字说》。此书也曾经神宗颁行,其后来的作用和影响与《三经新义》等。此书可惜现在已佚,但从后人所引,还可以看见它的片断。撰此书时安石已罢政,但在书中还念念不忘统一思想;书中解“同”字道:“彼亦一是非也,此亦一是非也,物之所以不同;冂一口,则是非同矣。”

以上分类略述神宗的新政见。此外还有一要项为这三类所不能包括的,即元丰三年(1080)新官制的颁行。这新官制的内容这里不能细述,大要是恢复唐代台省寺监的实权,而裁减宋朝在这组织外所加的上层机构。新制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以尚书左右丞代替参知政事,枢密院仍保存。

神宗在熙宁七年以前对边境的经营,从是年三月间韩琦所上的一封奏疏可见大略。在这奏疏里,他列举神宗所为足以引起契丹疑心的凡七事:“高丽臣属北方,久绝朝贡,乃因商舶诱之使来,契丹知之,必谓将以图我,一也;强取吐蕃之地,以建熙河,契丹闻之,必谓行将及我,二也;遍植榆柳于西山,冀其成长,以制蕃骑,三也;创团保,四也;河北诸州筑城凿池,五也;又置都作院,颁弓刀新式,大作战车,六也;置河北三十七将,七也。”

第二项所谓熙河,略当今甘肃洮河流域之地。此地东北邻接西夏,为羌族所分布,久属吐蕃。德安(江西)人王韶建议招降诸蕃部,抚有其地,以为图谋西夏的初步。先是,王安石子王雱十三岁时,闻陕西边卒说洮河事,以为此可以规取,若西夏得之,则国家之患无穷。至是安石力赞王韶之说。神宗便派王韶主持开熙河事。王韶于熙宁四年到边,三年之间,剿抚兼施,并击败吐蕃军,遂定其地。有一次捷书到,神宗解所佩玉带赐安石,以赏其功。其后韶入朝,以宦者李宪继之,史(《宋史·韶传》)称韶“用兵有机略。临出师,召诸将授以指,不复更问,每战必捷。当夜卧帐中,前部遇敌,矢石已及,呼声振山谷,侍者股栗,而韶鼻息自如,人服其量”。韶因熙河功,擢枢密副使,后以与安石不协去职。

熙河抚定的次年,契丹忽然蠢动,侵入边境,并遣使来求割所据之地。上文所引韩琦的奏疏就是为此事而发的。宋与契丹往复谈判,经二年之久,至八年秋,神宗终用王安石“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之说,割河东边地东西七百里以与契丹。

次年有交趾之役。交趾本先南汉节度州,南汉亡,名受宋册封,实自主。太宗时曾乘其内乱,遣军进取,无功而还。至是分三路入寇,陷邕、钦、廉等州,屠邕民五万八千。神宗命老将郭逵往讨,逵派别将收复失地,自领主力,攻其后路,进至富良江,交人以精兵乘船迎战,宋军砍树作炮机,发炮石如雨,尽坏敌船,又设伏邀击,杀敌数千并其王太子,交王恐惧乞降。而宋军八万冒暑行瘴地,也死亡过半。

神宗开边的第一个目标,原是西夏。自从庆历四年宋与西夏和议成后,西北的边境平静了二十余年。到英宗末年,西夏又开始寻衅。自此年至熙宁四年间(1066—1071),西夏三次入寇,宋二次反击,互有胜负。但其中熙宁四年西夏最后一次的攻侵是大获胜利的。元丰四年夏,西夏内变,国主为母后所囚。神宗认为这是进攻西夏的最好时机。经三个多月的布置,然后发动。这一役的意义,从他八月底给熙河路军帅李宪和鄜延路军帅种谔的诏书可以看出。前一封诏书里说:“今来举动,不同凡敌,图人百年一国,甚非细事。苟非上下毕力,将士协心,曷以共济?须不惜爵赏,鼓励三军之气。……朝廷唯务灭贼,其他固无爱惜。”后一封诏书里说:“朝廷昨于诸路大发师徒,本候齐集与逐路遣兵并力,择时鼓行,覆贼巢穴。”总之,神宗要一举荡平西夏,要把他十数年来富国强兵的成绩,作一次壮烈的表现。同知枢密院事孙固却不赞成此举,他以为“举兵易,解祸难”。神宗说:“西夏有隙可乘,我不取,便为辽人所有,时机不可失。”其后孙固又对神宗说:“现在五路进兵,却无总帅,即使成功,也怕有内乱。”神宗说:“总帅确是难得合式的人。”知枢密院事吕公著道:“既然没有合式的人,何不罢手?”九月底,河东路军帅王中正(宦者)领兵六万自麟州出发;鄜延路种谔领兵九万三千自绥德城出发;环庆路高遵裕领兵八万七千自庆州出发;泾原路刘昌祚领兵三万自泾州出发。先是,李宪已收复古兰州城,至是领本路及秦凤路军七军(数未详),并吐蕃兵三万自兰州出发,约定五路会师于兴、灵(兴州今宁夏省会,西夏首都;灵州今灵武县)。刘昌祚军首先到达灵州城下,高遵裕军继之,两军沿路皆有大捷。昌祚本受遵裕节制,而遵裕疾恶之,屡加凌侮。两军不协,围灵州城十八日不下,而饷道已断绝。夏人决水灌其营,乘其避水而追击之,宋军溃乱,死已无算,遂退。种谔沿无定河而进,连破银(今陕西米脂一带)、石(今地未详)、夏州(今陕西横山一带),自夏州继进,粮饷断绝,又遇大雪,士卒死亡十之二三,溃散南奔的亦十之四五,遂退。王中正屠宥州城(今陕西靖边东),继进,粮尽,士卒死二万人,遂退。李宪东进至泾原边境,稍有斩获,时诸路已退,亦于十一月中奉诏撤归熙河。是役,西夏的战略是坚壁清野,纵敌人深入,而聚精兵保兴、灵,以轻骑抄截敌人的饷道。是役,宋军虽不能达到原来的目的,却恢复了沦陷百余年的银、夏、宥等州。这新占领区的设防是一大问题。次年秋,经边将对这问题反复讨论后,神宗决定建筑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这城才建筑成,西夏便派三十万大军来攻夺。这城依山,下临无定河。城中无泉无井,给水全靠城外。既被包围,临渴掘井,得到的水只够将领之用。兵士绞马粪汁充饮,渴死大半。而援兵和馈饷皆为敌人所阻截,城遂陷。将校死数百人,兵士和伕役死二十余万人,辎重的损失,不可计算。神宗得讯,悲愤不食,临朝痛哭。他想到吕公著和孙固的话,有点后悔了。

我们若更把神宗和汉武帝作一对比,则永乐之役相当于征和三年(前90)贰师之役。后者是武帝一生事业的收场,前者是神宗一生事业的收场。贰师之役后三年而武帝死,永乐之役后也恰恰三年而神宗死。神宗死后一年余,王安石亦死。

安石自熙宁三年(1070)杪进位宰相后,诋诬怨谤,矢集一身,腹背亲交,尽成政敌。似乎为减少新法的阻力计,并为劳极少休计,他于七年四月,请求解职,奏六上乃得请,归居金陵。临去,他荐吕惠卿等自代(惠卿旋擢参知政事),并答应他日可以重来。次年二月,神宗召他复位,他即兼程而至,但复位不到两年,便又坚请退休,从此不复问政。他最后告退的原因,是宋史的一个谜。据反对党的记载,那是因为他和吕惠卿起了内讧,惠卿把他的私信中有一封说过“毋使上知”的,缴呈神宗,神宗从此对他失了信任,他不得不去。安石复位后不久,便与惠卿失和,那是事实,但发私书一事,并无确据。安石与惠卿交恶的原因也是宋史的一个谜。这一段历史安石在《熙宁奏对日录》的后四十卷中原有详细的记载,但这四十卷给他的女婿蔡卞抽毁掉,不传于世。据吕惠卿家传(李焘引),二人的冲突是由于安石恶惠卿擅政,改了他所定的《三经新义》,并听信了左右的谗间。这当然只是一面之辞。至于安石引退的原因,我们在加以推测时,不可忘却此事前三个月他所受的一生最大的打击:他的独子王雱的英年(卅三)摧折。这时他已五十六岁了。他退休后隐居金陵十年而死。

自古英雄亦苦辛!行藏端欲付何人?

当时黯黮犹承误,末学纷纭更乱真。

糟粕所存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

区区不尽高贤意,独守千秋纸上尘。

从安石这首诗看来,他身后的遭遇,自己是预料到的。

安石死迟神宗一年余是他的大不幸。神宗死后,长子(即哲宗)继位,年才十岁,太皇太后(英宗后高氏)垂帘听政。她一向是司马光的同志,认祖宗家法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她一听政,便开始废除新法,旋起用司马光。一个被宫墙圈禁了五十年的老妇人(她是自幼养在宫中的)和一个被成见圈禁了二十年的老绅士,同心合力,挥着政治的锄头,期年之间,便把神宗和安石辛苦营构的成绩芟除得根株尽绝。

(原载《思想与时代》第5、6期,1941年12月、194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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