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殂,遗诏敕后主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蜀志》卷二《先主传》章武三年注引《诸葛亮集》载先主遗诏)此言也,是教后主如何修身,不是教后主如何治国。换言之,是教后主如何做人,不是教后主如何做一国元首。人主所恃以治理天下者,不是道德,而是法律。韩非说: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虽不恃赏罚,而有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韩非子》第五十篇《显学》)
何况“君臣非有骨肉之亲”,(《韩非子》第十四篇《奸劫弑臣》)“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韩非子》第七篇《二柄》。《管子》第六十七篇《明法解》亦云“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爱主也,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刘项相争之际,豪英之士曾比较他们两人的性格。王陵说:“陛下嫚而侮人,项羽仁而敬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与人功,得地而不与人利,此其所以失天下也。”(《汉书》卷一下《高祖纪》五年)陈平说:“项王为人恭敬爱人,士之廉节好礼者多归之,至于行功赏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今大王嫚而少礼,士之廉节者不来。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士之顽顿嗜利无耻者亦多归汉。”(《汉书》卷四十《陈平传》)郦食其说:“汉王降城即以侯其将,得赂则以分其士,与天下同其利,豪英贤材皆乐为之用。项王于人之功无所记,于人之罪无所忘,战胜而不得其赏,拔城而不得其封。非项氏,莫得用事。为人刻印玩而不能授,攻城得赂,积财而不能赏,天下畔之,贤材怨之,而莫为之用。”(《汉书》卷四十三《郦食其传》)两人性格如此,一则享有四海,一则不能保其首领。由此可知人主所恃者为刑赏,而非仁义。要是欲行小善,借以取得天下,更是痴人梦想。
作者不是反对道德,道德是无人反对的。作者所不敢同意的,乃是人主治理国务,不依法律,而依道德之说。道德是律己的,法律是律人的。人主对己,固然要以道德自勉,对人却不能单用道德勉励。颜回屡空,一箪食,一瓢饮,衣褞袍,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是道德行为。人主对己,固然应该一箪食,一瓢饮,对人却不能不希望大众都有玉粒珍馐;对己,固然应该衣褞裙,对人却不能不希望大众都有美服华裙;对己,固然应该居陋巷,对人却不能不希望大众都有高屋崇宇。管子说: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管子》第一篇《牧民》)
天天希望大众同颜回一样,一箪食,一瓢饮,衣褞袍,居陋巷,是以圣人之所难,而望众人为之。倘若自己衣则哔叽,食则鱼翅,住则洋楼,行则汽车,而乃要求大众忍受苦痛,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则不谈道德还可,一言道德,只有引起大众反感。
我研究汉宋学说,以为汉学所注意的,是治国平天下之术,而非修身齐家之道;宋学所注意的,是修身齐家之道,而非治国平天下之术。汉学注意治平,并未忘记修齐之道;宋学注意修齐,而却忘记治平之术。降至明代,为人主者乃更进一步,要求人民修身齐家,以供他们治国平天下之用。政有不理,则曰非我之罪也。有治平之权,而不负治平之责,则连宋学都没有念通了。修齐之说创自儒家。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然究其实,武帝并未实行孔孟主义,更未曾重用儒生。当时四夷未宾,制度多阙,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故曾下诏征求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汉书》卷六《武帝纪》元封五年诏)儒生不过董仲舒(治《春秋》,位至丞相)、公孙弘(学《春秋》杂说,位至丞相)、倪宽(治《尚书》,位至御史大夫)三人,而三人又皆“明习文法,以经术润饰吏治”。(《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序》)宣帝曾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卷九《元帝纪》)道德是用劝诫之言,劝人为善,诫人为恶。但是劝诫之言只可与上智者语,不可与下愚者言。上智者寡而下愚者多,所以道德观念常至于穷,于是宗教方面就济之以天堂地狱之说,政治方面又济之以刑赏。刑所以吓人,赏所以诱人。诱之以名利,赏其为善;吓之以刑狱,罚其为恶。赏是人人所爱的,刑是人人所畏的。这个爱畏情绪便是政治能够施行的心理条件。人主蔑视这个心理条件,一切作为必至徒劳无功。反之,人主若能利用人类爱畏之情,诱之以所爱,吓之以所畏,必能驱使干部推行政令,又能驱使人民奉行政令。管子说:“明主之治也,悬爵禄以劝其民,民有利于上,故主有以使之。立刑罚以威其下,下有畏于上,故主有以牧之。故无爵禄,则主无以劝民;无刑罚,则主无以威众。故人臣之行理奉命者,非以爱主也,且以就利而避害也。百官之奉法无奸者,非以爱主也,欲以爱爵禄而避罚也。”(《管子》第六十七篇《明法解》)又说:“明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立民所恶,以禁其邪,故为刑罚以畏之。”(同上)“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也,不慕仁义而治强者秦也”。(《韩非子》第三十二篇《外储说左上》)“秦国之俗,贪狠强力,寡义而趋势,可威以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劝以赏,而不可励以名”。(《淮南子》卷二十一《要略》)风俗如斯,而建设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国家者不是三晋,而是秦。何以故呢?商鞅变法,知顺秦民之性,用严刑以威民,立重赏以励民。刑赏者人主之二柄也。韩非说:“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韩非子》第七篇《二柄》)孔子为鲁大司寇,摄行相事,必杀少正卯,而毁三孙之城,何曾专讲仁义惠爱。“世之学者说人主,皆曰仁义惠爱而已矣。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是以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韩非子》第十四篇《奸劫弑臣》)这是治国的道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此系做人的道理,二者应有区别。
说到这里,阅者将提出抗议,以为文不对题。但是,阅者须知本书不是以文艺的眼光,批评《西游记》;也不是以考证的方法,研究《西游记》;而是借用《西游记》的情节,借题发挥,说明政治的道理。唐僧西行取经,其功业之伟大不在汉高祖、唐太宗之下,而百灵下界,一路遇到妖魔,其成功的艰难比之汉高祖、唐太宗之与敌人搏斗,似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古成大功立大业者无不克服无数次的艰难,而这艰难又常是阻碍了成功之路,不能逃避而只有克服。“哪方有火?东方南方北方俱无火。哪方有经?西方有经。有经处有火,无经处无火”,这确实是“进退两难”了。而唐僧仍说:“我只欲往有经处去。”(第五十九回)即欲往有火处去。雄心勃勃,而又不避危险,这是古来立大功成大业者必须的条件。秦末,陈涉起事,“郡县多杀长吏以应涉。沛县父老共帅子弟,杀沛令,开城门,迎高祖,欲以为沛令。高祖曰‘此大事,愿更立可者’。萧(萧何)、曹(曹参)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成,后秦种族其家,尽让高祖,高祖乃立为沛公”。(《汉书》卷一上《高祖纪》秦二世元年)高祖有取天下的雄心,而又不惜孤注一掷。萧、曹文吏,虽有兴邦佐国之才,而畏首畏尾,不敢冒险,只能因人成事。唐僧跋履山川,逾越险阻,其有取经的雄心,谁都不能否认。然要实现雄心,必须克服艰难,这个艰难是现实的,而非念念多心经,(第十九回)就可了事。换言之,须有具体的实力,绝非抽象的观念所能解决。佛门弟子本以慈悲为怀。唐僧敬重三宝,富贵不能动其心,威武不能屈其志,只因有了好“善”之心,却延搁了许多前程。韩非说:“好恶见,则下有因,而人主惑矣。”(《韩非子》第三十四篇《外储说右上》)妖魔“因”唐僧向善之心,遂设圈套,使唐僧坠入其中,而不之觉。“尸魔三戏唐三藏”,(第二十七回)孙行者谓其“一心向善”,故有此灾。(第三十二回)银角大王说:“我看见那唐僧,只可善图,不可恶取。若要倚势吃他,闻也不得一闻,只可以善去感他,赚得他心与我心相合,却就善中取计,可以图之。”(第三十三回)红孩儿说:“若要倚势而擒,莫能得近,或者以善迷他,却到得手。但哄得他心迷惑,待在我善中生机,断然拿了。”(第四十回)对这妖精圈套,孙行者劝告唐僧:“师父,今日且把这慈悲心收起,待过了此岛,再发慈悲吧!”(同上)姹女求阳之时,孙行者又警告唐僧:“师父要善将起来,就没药医。”(第八十回)一路遇到魔障,而均为“善”所迷,中了妖精圈套。商鞅说:“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商子》第十四篇《修权》)韩非说:“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将自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故曰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智去旧,臣乃自备。”(《韩非子》第五篇《主道》)昔者,燕王子哙好名,欲为尧舜,而以子之为贤,让之以国,遂致齐师来伐,兵败身死。此人主好名,人臣饰贤以要其君之例也。汉代取士有选举之制,所谓选举是乡举里选,采毁誉于众多之论。但是一般民众哪里有评判的能力,因之核论乡党人物,就有待于当地的名流,汝南月旦可以视为一例。(《后汉书》卷九十八《许劭传》)凡人能够得到名流赏识,无不身价十倍,如登龙门。(《后汉书》卷九十七《李膺传》)一般士子遂矫饰其行,以邀名流青睐。至其末造,沽名钓誉乃成风俗。举一例说:
许武举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未显,欲令成名,乃共割财产,以为三分。武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二弟所得并悉劣少。乡人皆称弟克让而鄙武贪婪。晏等以此并得选举。武乃会宗亲泣曰:“吾为兄不肖,盗声窃位,二弟年长,未豫荣禄,所以求得分财,自取大讥,今理产所增三倍于前,悉以推二弟,一无所留。”于是郡中翕然,远近称之,位至长乐少府。(《后汉书》卷一百六《许荆传》)
既自污以显弟,复剖陈以自显,一举而兄弟皆贵,盗名窃位于兹为甚。此亦朝廷尚贤之过也。所以韩非又说:“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韩非子》第六篇《有度》)妖魔之于唐僧,固曾多方诱之,而皆不能动其心,最后诱之以善,唐僧果然坠入圈套。此即韩非所谓“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韩非子》第七篇《二柄》)之意。
更进一步观之,古来政治上成功的人往往不讲小节,有时他的行为且与“善”字相反。贾谊说:“人主之行异布衣,布衣者节小行,竞小廉,以自托于乡党邑里。人主者,天下安,社稷固不耳……故大人者不求小廉,不牵小行,故立大便,以成大功。”(《贾子新书》卷一《益壤》)齐桓公多内宠而霸,宋襄公行仁义而亡,这是读史者共知的事。楚汉相争之际,项羽大破汉军于彭城,汉王与数十骑遁去,“道逢得孝惠、鲁元,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滕公(夏侯婴)常下收载之,如是者三,曰:‘虽急,不可以驱,奈何弃之!’于是遂得脱”。(《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参阅卷九十五《夏侯婴传》及《汉书》卷四十一《夏侯婴传》)这固然是“为天下者不顾家”,然而拨下两儿乃欲减轻载量,以便自己逃命,其忍心害理,完全为私,而非为公。诸吕作乱,太尉周勃之功最伟,而文帝即位之日,即夜拜宋昌(由代国带来的亲信)为卫将军,领南北军,借以牵制太尉周勃。俄而又徙周勃为丞相。不久,又免丞相勃,遣就国,(《汉书》卷四《文帝纪》、卷四十《周勃传》)盖国有威可震王之臣,非国家之福。七国之乱,周亚夫之功最大,其结果如何。景帝说:“此鞅鞅,非少主臣也”,遂乘其子买甲楯以为葬器之时,逮亚夫入狱。此际狱吏与亚夫之对话,真是无理极了。
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亚夫不食,五日呕血而死。(《汉书》卷四十《周亚夫传》)
至于武帝之杀钩弋夫人(赵婕妤),更出于深谋远虑。
钩弋夫人之子弗陵(昭帝),年数岁,形体壮大多知,上奇爱之,欲立焉,以其年稚母少,犹豫久之。后数日帝谴责钩弋夫人,夫人脱簪珥,叩头,帝曰:“引持去,送掖庭狱。”夫人还顾,帝曰:“趣行,汝不得活!”卒赐死。顷之,帝闲居,问左右曰:“外人言云何?”左右对曰:“人言‘且立其子,何去其母乎?’”帝曰:“然,是非尔曹愚人之所知也。往古国家所以乱,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汝不闻吕后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资治通鉴》卷二十二汉武帝后元元年)
即东汉母后临朝之祸,武帝早已看到,故欲立其子,先去其母,其忍心害理是为公而非为私。政治上的是非与伦理上的善恶有时未必一致。父仇不共戴天,而禹乃佐舜治水。兄弟应该友爱,而周公竟杀管、蔡。徒“善”不足以为政,小善只足以误国。孙行者“穿古洞,入深林,擒魔捉怪,吃尽千辛万苦”,(第二十七回)积了许多经验,而后劝告唐僧收起善心。取经尚且如此,何况治国平天下!
莲花洞二魔念起咒语就可使唤山神土地
鲍宣对汉哀帝说:“夫官爵非陛下之官爵,乃天下之官爵也。”(《汉书》卷七十二《鲍宣传》)人君固不能用官爵以市恩,用官爵以位置自己的私人,而人臣得到官爵之后,也不必感恩戴德,而效阉宦宫妾之忠。荀子说:“明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无私人以官职事业。”(《荀子》第十二篇《君道》)孟子云:“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孟子·万章》下)所谓易位乃放逐旧君,迎立新君之意。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第二十七篇《大略》)君而不君,则为天下万民起见,自应牺牲一人以利万民,牺牲一姓以利天下。汤武革命,后人称之为贤圣。孟子周游列国,说诸侯以王道,王道者代周天子而王天下之道也。目中哪里有什么正统观念?
官阶虽有高低之别,官吏的地位都是独立的,其执行职务都是根据法律的。我们知道下属必须奉行上司的命令。其实,下属奉行命令,不是因为命令出之于上司,而是因为上司依法发布命令;命令的内容又无违法之处,而可以视为国家的命令。倘令上司不依法发布命令,或依法发布了,而命令的内容有违法之处,则下属没有奉行的义务。“在英国,法律不许人们借口于命令而做不法之事。任谁都没有服从不法命令的义务。所以一个士兵依将帅的命令,向无辜群众开枪,而致引起死伤者,该士兵实犯了杀人的罪。总之,凡依别人命令而做不法之事,皆不能以之为辩解的理由,纵令受命的人有服从发令的人的义务。”[1]即英国法律承认每个官吏有其独立的人格,并希望每个官吏不盲从上司的命令。盖唯如此,而后国基才能巩固。在军队中,纵令将官阵亡了,校官阵亡了,而兵士亦能独立作战。在政府中,纵令内阁总理突然死了,各部部长也突然都死了,而一般文官亦能继续执行其职务。这比之独裁国家,独裁者一旦死亡,全国就陷入瘫痪之境者,当然不同。吾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云:“依所属上级公务员命令之职务上行为,不罚。但明知命令违法者,不在此限。”这也是希望官吏有独立的人格,不要以服从为尽忠,服从而违法,还须受刑法上的制裁。
不幸得很,古来为人君者无不要求其臣听命,而为人臣者也往往忘记自己是国家的官吏,并非一人一姓的仆妾,以听命为尽忠,一则听命,二亦听命,措置乖方亦听命,诏令违法亦听命。听命成为习惯,于是又进一步,不问发命令的人是否有权发命令,只要有人发命令,就奉行唯谨,不敢反抗。这种听命的作风射入国人的脑中,国人遂谓神仙社会也是一样。只要念着咒,烧了符,即“发了文书,烧了文檄”,(第四十五回)要风,风伯放风;要云,云童布云;要雷,雷将鸣雷;要雨,龙王行雨。风云雷雨“四部神祇”只知奉行命令,不问谁发命令。(同上)我们再看莲花洞二魔金角大王及银角大王,念动咒语,就得拘唤土地在他洞里,一日一个轮流当值,“念起遣山咒法”,山神就把三座大山压住孙行者。难怪孙行者仰面朝天,高声大叫道:“苍天苍天,我也曾遍访明师,传授长生秘诀,想我那随风变化,伏虎降龙,大闹天宫,名称大圣,更不曾把山神土地欺心使唤,今日这个妖魔无状,怎敢把山神土地唤为奴仆,替他轮流当值。”(第三十三回)此无他,泾河龙王“行雨差了时辰,少些点数”,就遭杀于人曹之手。(第十回)听命者为忠诚,不听命者处死刑。在这种作风之下,谁人敢审查命令,当然奉命唯谨,不问发命令的是否有发命令的权;命令之发布是否依法定程序为之;命令的内容是否没有违反法律之处。
曾子曰:“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可得为孝乎?”(《孝经》第十五章《谏诤》)
而荀子亦谓“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第二十九篇《子道》)且引孔子之言: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忠乎?”孔子曰:“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为孝,之谓贞也。”(《荀子·子道》)
子不以听命为孝,臣不以听命为忠贞,吾国先哲固已明言之矣。
后世人主往往不明此中道理,不希望群臣有独立的人格,以为我既授你以官禄,你就要服从我的命令,命令的形式和实质有否违法,你们不得过问,这是最危险的事。盖群臣非依法律服从命令,乃因官爵服从命令,服从与官爵成为连带关系,其结果也,今日人主授我以官爵,我固须对之服从,明日僭主甚至于敌国授我以官爵,我亦须对之服从了。西汉之世,公卿百官所服从的是法律,虽以皇帝之尊,苟其命令有违法之处,百官亦无奉行的义务。汉景帝时,周亚夫为丞相,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上曰:“请得与丞相计之。”亚夫曰:“高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上默然而沮。(《汉书》卷四十《周亚夫传》)岂但违法而已,命令若不合理,百官亦须抗争。汉宣帝时,赵充国率兵伐羌,欲用屯田政策,“贫破其众”,上奏陈情,天子不许;充国再上奏陈请,天子又不许;充国复上奏陈请,上于是报充国曰:“今听将军,将军计善。”(《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传》)赵普为宋之开国元勋,尝奏荐某人为某官,太祖不用。普明日复奏其人,亦不用。明日普又以其人奏,太祖怒,碎裂奏牍掷地。普颜色不变,跪而拾之以归。他日补缀旧纸,复奏如初,太祖乃悟,卒用其人。又有群臣当迁官,太祖素恶其人,不与。普坚以为请,太祖怒曰:“朕固不为迁官,卿若之何?”普曰:“刑以惩罚,赏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赏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岂得以喜怒专之?”太祖怒甚,起,普亦随之。太祖入宫,普立于宫门,久之不去,竟得俞允。(《宋史》卷二百五十六《赵普传》)唯有合理的或合法的不听命的将相,而后国基才能巩固,要是个个大臣都如汉哀帝时鲍宣所言:“以苟容曲从为贤,以供默尸禄为智。”(《汉书》卷七十二《鲍宣传》)则政治必无革新的希望。唐德宗时,陆贽有言:“自顷边军去就,裁断多本宸衷,选置戎臣,先求易制,一则听命,二亦听命,爽于军情亦听命,乖于事宜亦听命。将帅既幸于总制在朝,不忧于罪累,陛下又以为大权由己,不究事情。”(《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九《陆贽传》)观德宗之作风,则其受惑于卢,绝非偶然。
天子要求公卿听命,公卿要求百官听命,百官也强迫庶民听命。上自天子,下至百官,皆以自己之言为是,不许下属怀疑。“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悦人赞己,暗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谀求容,谄莫甚焉。”(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状》)“子思言于卫侯曰:‘君之国事将日非矣。君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自以为是,而士庶人莫敢矫其非。君臣既自贤矣,而群下同声贤之。贤之则顺而有福,矫之则逆而有祸,如此则善安从生?’”(同上)上暗下谄,遇到敌国外患,往往不攻自破。盖听命绝不是忠诚,而是阿谀。阿谀的人不识世间有廉耻事,国家兴亡,他们“如失主犬,后主饲之,便复为用”。(《梁书》卷十七《马仙琕传》)晋高祖石敬瑭殂,少帝即位,契丹年年伐晋,天福十二年契丹入主东京,百官易素服纱帽,迎契丹主,伏路侧请罪……民皆惊呼而走。契丹主登城楼,遣通事谕之曰:“我亦人也,汝曹勿惧,会当使汝曹苏息。我无心南来,汉兵引我至此耳!”……契丹主分遣使者,以诏书赐晋之藩镇。晋之藩镇争上表称臣,被召者无不奔驰而至。(《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六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
这是一幅绝妙的官民对照图。百官平日听命惯了,而听命的原因则为保存官爵。所以契丹主“诏晋文武群官一切如故”,(《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五后晋齐王三年)他们就移其听命于晋者,以听命于契丹。反之百姓没有官爵,他们不能借官爵而食租税,反而须出租税以养其上。所以他们对于异族虽然不能积极地作革命运动,而尚能消极地不与契丹合作。“农民保聚山谷,避契丹之患”。(《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六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契丹得到土地,而不能得到人民,中原萧条,十室九空,“犹雏飞之后,徒有空巢”。(契丹主之言,见《辽史》卷四《太宗纪》大同元年)而“东方群盗大起”,竟令契丹主谓左右曰:“我不知中国之人难制如此!”(《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六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遂放弃其建国于中原之意,不能不急急北归。由此可知平日惯于听命的人早已失掉了独立的意志,而无独立的人格,表面上似是忠诚,实际上最不足恃,其愿受敌人指挥,无异于山神、土地之服从恶魔咒语。
山神、土地犹如人世的乡官一样,地位甚低。他们与天上仙官不同,没有一定禄俸,只能就地享受人间香火。(第十五回落伽山山神之言)孙行者念动咒语所唤出的山神、土地大率是年老(第五十回、第七十二回及第八十一回)而衣冠不整。(第四十回)年老而居下位,表示其无法力。衣冠不整,在大仙犹可说是不修边幅,赤脚大仙即其例也。(第五回,既云赤脚当然是不穿袜子)在小神,不过表示“少香没纸,血食全无”。(第四十回)以如斯之禄俸何能任用神通广大的神祇?以如斯之神祇,而委以守土之责,一旦遇到妖精之有大能力者,当然惧其欺凌,退避三舍,(第七十二回及第七十九回)纵欲“启奏上天,奈何神职微小,不能见得玉帝”。(第四十三回)在这种情况之下,听到妖魔念起咒语,何能不奉命唯谨。
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联想到地方官的素质。兹只举汉唐两代为例言之。西汉时,“县令多取郡吏之尤异者,是以习其事而无不胜之患”。(顾炎武《日知录》卷八《选补》)至于乡官如三老啬夫游徼固然官秩甚卑,然“贤士长者未尝不仕郡县也,自曹掾书史驭吏亭长门干卫卒游徼啬夫尽儒生学士为之”。(《文献通考》卷三十五《吏道》引公非刘氏言)儒生学士所以愿意屈就胥吏之职,乃有两种原因:一是胥吏能够直接向天子言事。
汉世之于三老,命之以秩,颁之以禄。当日为三老者多忠信老成之士也。上之人所以礼之者甚优,是以人知自好,而贤才亦往往出于其间。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为义帝发丧,而遂以取天下。壶关三老茂上书,明戾太子之冤,史册炳然,为万世所称道。(顾炎武《日知录》卷八《乡亭之职》)
这与山神、土地不能启奏上天者不同。二是胥吏有拔擢的机会。
汉法,郡县秀民推择为吏,考行察廉,以次迁补,或至二千石,入为公卿。黄霸起于卒史,薛宣奋于书佐,朱邑选于啬夫,丙吉出于狱吏,其余名臣循吏由此而进者,不可胜数。(《文献通考》卷三十五《吏道》引苏轼言)
因此之故,贤士大夫不但不以屈身于胥吏为辱,且多借径于胥吏以发身。武帝讨伐匈奴,师出三十余年,征发无度,“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汉书》卷七十五《夏侯胜传》)而国内晏然无事,即因贤士大夫愿先为郡县胥吏,而地方行政甚见健全故也。唐太宗虽然知道,“治人之本莫如刺史最重,县令甚是亲民要职”,(《唐会要》卷六十八《刺史》上,贞观三年)而对其人选却不甚注意,有如马周所说:“今朝廷独重内官,刺史县令颇轻其选。刺史多是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方始外出。边远之处,用人更轻。”(同上,贞观十一年)同时士君子也不乐外任。唐代定俸之初,京官虽有岁禄,外官则否,(《新唐书》卷五十五《食货志》五)贞观中始颁外官之禄,然犹降京官一等。(同上)唐人云:“俸薄者无愿人去,禄厚者终日争先。”(《唐会要》卷六十九《刺史》上,大中六年十二月)外官的禄低于京官,这是唐代士大夫不愿外任的一个原因。其次,西汉时,公卿多出胥吏。唐代初年,内官如中书侍郎、黄门侍郎亦得参知政事,成为宰相之职,而外官如都督、刺史者,其品虽高,却不易入参朝政。玄宗曾选京官有才望者以补刺史,而当时士大夫犹轻外任。
倪若水开元初为中书舍人尚书右丞,出为汴州刺史。时天下久平,朝廷尊荣,人皆重内任,虽自冗官擢方面,皆自谓下迁。班景倩自扬州采访使入为大理少卿,过州,若水饯于郊,顾左右曰,班公是行若登仙,吾恨不得为驺仆。(《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八《倪若水传》)
外官地位低于内职,这是唐代士大夫不愿外任的第二原因。士大夫不愿外任,因之“外任多是贬累之人”。(《唐会要》卷六十八《刺史》上,长安四年李峤之言)韦嗣立说:“京官有犯罪,声望下者方遣牧州,吏部选人,暮年无手笔者方拟县令。”(同上,景龙三年)至于荒远地区,人选更为猥滥。卢怀慎说:“内外官有赇饷狼藉,劓剥蒸人,虽坐流黜,复还为牧守,任以江淮岭碛,粗示惩贬。以罪吏牧遐方,是谓惠奸而遗远。”(《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六《卢怀慎传》)平时既不注意地方官的人选,宜乎安史作乱,“禄山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资治通鉴》卷二百十七唐玄宗天宝十四载)吾人读唐代历史,又可了解二魔何以能够使唤山神、土地了。
文人所描写的小说必不能离开现实社会。吾国古代的君臣关系既以听命为尽忠矣,而外官人,除西汉外,纵以牧守之尊,亦不注意,至于乡官更见猥杂。在这种政风之下,文人所描写的山神、土地遂表现为老耄无能之辈或卑鄙龌龊之徒。他们平日惯于听命,一旦遇到妖魔念起咒语,而误认为天子纶音,奉命唯谨,可以说是势之必然,无足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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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 e. hearn, the government of england, p.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