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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原论

第十一章 庄子内篇中之成为至人神人真人之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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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人间世之“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义

养生主之旨,在自养其生,而不求功名于外。人间世之旨,则言人之未忘功名,即足以碍其事功之成,以言处人间世之不易。此不易,在根本上,仍在吾人心知之用于处人间世时,恒未免乎成心之累。人以有成心,而有其自视为是为善者,足以自恃,而居之不疑,更自得其名闻;而人即据其所自恃,与已有之名闻,自以为善,而亦欲人之以为善,以感化此人间自任。世之儒墨,固皆志在化世,而或不知“于心知之所知,有所自恃,而居之不疑、与已有之名闻”,正皆足为其化世之碍。则人果欲处此人间世,而求化世,固必当先变化其自己,而先有一善运用其心知,形成其心志之工夫。此工夫,则又正在善去除其对己、对人之成心、与功名之心。无己无功亦无名,以自宅心于其心之所安,与所不得已,而不求奈何其所不能奈何者,以游于人间世。是即此篇之大旨也。

至于就此篇文之次第为论,则其首颜回见仲尼之一节,谓颜回欲以其所闻者为则,以化卫君。而孔子则告颜回以恃己所闻,以教人,则人必不受;乃告以为学之要,在先存诸己,而不在以所存诸己之未定是者,表暴于人之前,以自彰其名,自耀其知。存诸己为内德,而表暴于人之前为名。内德显于外之名,即德荡于外,而不存于己。自耀其知,则必显己之是,以争人之非。名与名相轧轹,知与知相争,而己自以其仁义绳墨之言为美,人亦必以为非美,而恶其美。则于此时人若欲对恶己美者,以目光射之,以色平之,以口更自经营其言,而以容更表现其言;而成心在后,必使人从我,则又无异以火救火,以水救水。人恶己之美,而己又必欲人从我。二者互相激荡,以至无穷,则欲感化人者,必死于暴人之前矣。此即自彰其德以成名者,其祸之所必至也。是见人之所以自处其“内德与外彰之名”之不易。故曰“名实者,圣人之所不能胜也”,言有实德而能免于以名临人之祸,圣人犹难为之也。

此上是本篇第一节之旨。至于下一节,为颜回既闻孔子之言之后,即知其不当径以其所知之是,争人之非,亦不当自彰其德,以免于好名之过。乃有其自“端而虚”,自“勉而一”之言。于是孔子更告以此他人之有自恃、自满、自扬之色,常人莫敢违者,非渐渍之所能化,更不能期之以大德。则此“端而虚、勉而一”之功,虽可以免害,然不足以化人,人仍将“执而不化”,外合,而内不相訾应,以受感化。由此而颜回更言其“内直外曲”,及“成而上比”,为其所以感化人之道。内直即与天为徒,而忘人己之分,不求人之是之善之,而学为童子。外曲即与人为徒,即敬备人臣之礼,以恭敬人。“成而上比”,即征引古人之言以为教,以见我无教人责人之心。大约儒墨之所以感化人君与教世之道,亦不外一面征引古圣先王之说,一面与人为徒,事君尽礼。“与天为徒”,“学为童子”,即道家之忘人己之义。然孔子更答颜回曰,用此三者,亦只可无罪,仍不能必然使人感化。由此而孔子乃更进而言心斋之道,以为“通人己之隔,以化及于人”之道。此心斋之旨,则要在虚心一志,至乎其极,使其心之宅,足以待物而摄人,使人自止于其心之宅;而此心光之白,得自生于虚室。则人与鬼神,皆将来心,而宅于心之舍。斯可以言化及人矣。此是其大意所存,今更略释其文句如下。

按孔子言心斋曰:“一若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此即谓心斋之功,唯在一其志,而尽其心之虚,至无心,而只有待物之气。实则此无心者,唯是无一般之心。由心斋之功,至于至虚,只有气以待物,仍是此心之事。德充符言“以其知,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其言由知以至心,以至常心,正与此篇所谓以耳听,以心听,以气听三者相当。则心之虚,至于只以气待物,即谓只以此由心斋所见得之常心,以待物也。人不以一般耳目之知与一般之心听,而只以此虚而待物之气或常心听,即足以尽听人之言,而摄入之。是即不同于“听之以耳者”,止于知其声,亦不同于一般“听之以心”者,只求其心之意念,足与所听者相符合;而是由心之虚,至于若无心,使所听之言与其义,皆全部摄入于心气之事也。此时一己之心气,唯是一虚,以容他人之言与其义,通过之、透过之。今以此为待人接物之道,即道集于此虚;而所待所接之人物,亦以此而全部集于此己之虚之中,故能达于真正之无人无己、忘人忘己之境。颜回乃曰“未得使之,回实自回也;得使之也,未始有回也。可谓虚乎?”而孔子曰“尽矣”。按此得使,即前文得为使者之使。在未为使者之先,有回、有我;而在为使者与人相接之后,更无回、无我。此方为虚。此即谓“初有我,而在与人接之时,更无我”,方为虚之至。此即言虚,不只是一人独虚之功,而实归在与人相接之时,将人之言之义,全部摄入于我之虚,而忘己,忘人,方为至虚。此即较前文之言端而虚,只就端正自虚言虚者,更进一层,而亦学者之所不可忽者也。

至于下文谓孔子之言“入游其樊,无感其名;入则鸣,不入则止,无门无毒,一宅而寓于不得已,绝迹易无行地难”一段,则不外言人不当只慕此虚或心斋之名,更当入游其中,以有自得,而自鸣,非徒慕其名。当知此虚为心之宅,无门亦无所毒害,故当安于此宅;而其待物接人,又当皆出于“不得已”。此不得已之言,兼见于庄子多篇。如大宗师言“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刻意言“不得已而后起”,庚桑楚言“动以不得已谓之德”“不得已之类圣人之迹”。此心自有所不得已,则此心非徒不践世迹,亦外无行地,而唯自尽其内心之不得已者。其心依不得已者而行,则皆真而无伪,即非复为世间之使者,亦为此“不得已”之“出于天者”之使。此由宅心于虚,更有不得已之出于天者,以无知知,如以无翼飞;则大不同于世之以有知知,如有翼飞者矣。此无知之知,如虚室中无物,而光自生白,此即无异吉祥之止于心之止处。若吉祥不止于此止,则为空止与空坐。盖无此出于不得已者,则人不能为天使,亦如虚室之未生白,而吉祥不来止。是即无异此心之坐放而坐驰。故必于徇耳目内通,外于一般之心知,以有心斋之后,仍有其不得已者以待物,如本无知以知;然后可款接鬼神与人,于此心之虚室,虚舍之中;此虚室虚舍之中,同时有万物之化在,以为万化之枢纽也。

至于再下叶公子高一节,更言人之不免有人道之患,而患其功之不就,亦不免由患得患失,而有阴阳之患,如冰炭之在心,而冷热不定于怀。孔子之答,则指出义命之所不得已者,以申上文之不得已之义。盖此心即在至虚之极,亦自有不得已之情。在此处,人即唯有自事其心之不得已者,而不更顾得失,亦不以得失生忧虑哀乐。故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臣之事君,义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此即言子之爱亲之命,与臣之事君之义,同为人所不可解于心,亦不可逃于世者。于此处,人唯有视之为不可更加以奈何者,而安之、受之。人知此忠孝之行事,为吾心之不得已,而不能不有者,则人于此不暇有悦生恶死之意,更何有患得患失之心。此即言人到此,唯有自行其所不得已,以直往。是见庄子之言虚为心斋,乃所以更见其中有真而无伪之不得已者,自其中出,使人得以自尽者。此其义,实与儒者所言之心性之所出者,应同为一物。唯庄子谓必先有虚心,而自外于一般之心知之工夫,然后能见及此不得已者之真。虚心所以待物,而乘物以游心,亦使物游于此心;而见及此不得已,而行之,即所以自养其内心。故又曰:“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至矣。”“一宅而寓于不得已”。人若能如此,固不外求其报,而唯忘身以求致此“不可奈何,而唯有安之、受之”之命耳。

至于此节中间,“丘复请以所闻”至“可不慎欤”一段,与上下文意不连。此乃不外言人之传言之或溢美溢恶,而易于过度,乃使人与人间“始乎谅”而“卒乎鄙争”,亦使人与人间“并生心厉”,以“克核”与“不肖之心”相应,而无已者。疑此段应在孔子答颜渊第一段语“而况若乎”之后。盖此乃所以告颜渊以“为人使者而传人之言”之不易,为使者之功之难就也。

至于颜阖将傅卫灵公太子一节,则不外言人之处人间世,而欲教人感化人者,要在自正其身,形虽莫若就于人,以顺人;又不能入于人,以失己。心则莫若和,而又不能表现为名声。否则事人如养虎,将无以达其怒心。此不外言欲感化暴人之不易,而不可轻言教人。至于匠石之齐、南伯子綦二节,则不外言人之显其才用者之致剪伐,不如栎树之无才用,而能自全。支离疏一节,言支离疏之攘臂于朝。楚狂接舆一节,则言临人以德,为德之衰,亦招致危殆。此犹前所谓德荡乎名,以与人争,必死暴人之前之旨。借以言无才德之见于外者,似无用而有大用者。凡此诸节,皆文可观,而义甚浅。亦不出老子“免咎自全”,慎到之“无罪无誉”之旨。盖非庄子之书,或庄子之徒之言袭慎老之论而为之者。人间世中唯孔子与颜回,及孔子与叶公子高问答二节文,能步步深入,以契入之所以处人间世之道;其归在“乘物游心”与“托不得已以养中”之二义,其旨尤为深闳。此方为人间世之核心义所在也。

七 德充符之“才全而德不形”义

德充符之旨,要在言德之充于内者,必形于外,亦足感人,而人莫知其所然。此即言德之充于内者,必有符应于外。此与孟子之言君子之仁义礼智之德根于心者,必能践其形色之躯,以睟面盎背,施于四体,而见于外,“所过者化”之旨,正有相类处。唯庄子所言至德全德之人,其德充于内,而见于形骸,可借任何残缺不完之形骸而表现,而人亦更忘其形骸之异于人。又其德之感人,亦不在其表现为爱人助人等一定之行,复不在其德之为一定之德,而在其德之见于其人之态度中,即有一吸引人、摄住人之力量,以见其德之若为一能涵摄一切特殊之德之全德、至德。此即德充符言德之特色所在也。

德充符篇首言“鲁之兀者王骀,从之游者,与孔子中分鲁,立不教,坐不议,虚而往,实而归”。孔子乃谓将以为己师。其故则在其人于“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而视万物皆一。此不外齐物论与天地万物为一而并生之旨。至言其人之“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则是就其不知耳目之所宜,而游心于德之和说。是即言其心不着于一定之物,而恒存其内心之德之和。此德当亦即人间世篇所谓乘物游心,而托不得已以养中之德。至于下文常季所谓“彼为己,以其知,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下文言此常心如止水之能鉴,即明同于人间世所谓虚而待物之无心之心。此后文言此人能“官天地、府万物、寓六骸、象耳目”、“一知之所知、心未尝死”,则其意不外谓此常心之寄寓于形骸,以耳目呈象,以心虚待物,则天地皆其所官,万物皆藏于其灵府,而为此常心之一知之所知或所摄,而不在其外耳。

第二段申徒嘉兀者也,鲁有兀者叔山无趾一节,则要在言申徒嘉诸人之德,不当索之于外之形骸。然贤者如子产仲尼,犹或未能知之,必俟其自言其有形骸之内之德,有尊于足者存,而后子产仲尼,乃自蹴然改容,而自愧其陋。再下鲁哀公一节,言哀骀它为驼背者,则言其和而不唱,而丈夫处之不肯去,妇人愿为之妾者十数,而哀公欲传国焉。其故则不在其形,而在其内在之“才全而德不形”。才全者即于“事之变命之行,不足以滑和,不可入于灵府,日夜无却,而与物为春”。此指不以外物之变,而失其内在之灵府之和之言也。德不形,则指“内保之,而外不荡也”。此不荡,即人间世不荡乎名之旨。德不荡乎名,则德恒存乎其人;而人与之相接,即与其德相接,而不能离。此其所以感人之如此其切,至哀公欲传其国于哀骀它之故也。

至于 跂支离无脤一节,亦不外言德有所长,人即忘其形。更言“圣人不谋,恶用知;不斫,恶用胶;不丧,恶用德;不货,恶用商”。圣人之有所游,而“知为孽,约为胶,德为接,工为商”。此则谓圣人之游心于德之和,故不重向外之知;亦不用信约,以自外胶黏人与人之关系;更不以德为自外接人之具;复不以自己之所为所得,为交换他人之所为所得之具,以使人反失其所自有,如以工为商者之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而失其所原有。此皆不外言圣人之只游心于德之和,即足以使人亲悦之,而不待以人间之知约等为用也。此亦正所以见圣人之德之和,纯出于天,故谓之为“天鬻”“天养”“天食”而“属于天”也。

八 大宗师中之“天人不相胜”、及真人之生活

庄子内七篇逍遥游,始提出无己、无功、无名之至人、神人、圣人之“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者之无待,以标出其为人之理想。齐物论言吾丧我,以通人我之是非,使我与天地万物并生而为一。养生主言调理其心知与生命之关系,去其生命心知之流行之桎梏阻碍,使其流行,依乎天理。人间世言人之本心斋以致虚,而待物,以与人相接为人间之使者,更乘物以游心,托于其心之所不得已以养中,以为天使,而不暇悦生恶死。德充符言德之人,忘形骸,游心于德之和者,其德之充于内者,而形于外者,亦更能使人忘其形,而直接为其德之所吸摄。此皆犹未正面就此理想之真人,而言其与天之关系,或其在天地中之地位,其生活之态度气象,及其所以修成之工夫,与其对“若为其生之终”之“死”之道等。此皆于大宗师篇,畅言之,而后此真人一方不离于天之宗,以官天地,府万物,以游万物,而未始有极,及其为天使,以与天为徒;一方德充于符,为人所见,以与人为徒;再一方不暇悦生恶死,而超于死生之外等义,皆备足于此大宗师篇。养生主篇所言之善养生者,不知其生命之有尽,齐物论之言我与天地万物并生之道,逍游游之言乘天地之正者之无待之道,亦皆同可由此为大宗师之人物之修道之工夫,表见之态度、气象,以得其具体之印证;复可由大宗师之言天人之关系,与人在天地中之地位,以有一更确切之说明。此即大宗师之义,所以最为深闳阔大,足以囊括众义,而其文亦最跌宕真切,足以使人逐步上契于高明之境者也。下文只能略疏释其凝滞之义,以便学者。至于欲实契其旨,则学者当如人间世德充符所谓自致其心之虚,以读其文,“以其知,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方见得其中之“充实而不可以已”者在,然后能与其旨相遇于旦暮。此非吾之言之所能及者也。

此篇首言“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此是说必真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而用种种工夫,方可至于成真人,非只一以混然之天人合一之境为论。只说此境,而无工夫,则不能成真人。此篇之要旨,乃在说修道之工夫,而修道之工夫,则当本于知天所为,与知人所为。于此知天之所为及人之所为,下文更为之释曰:“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是为此篇论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之宗旨。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则为庄子之修道工夫之本。至下文“虽然有患,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则是言“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之得当,亦有所待而言,故非易事。再下文“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人之非天乎?”当正是直举出此问题,以言吾人果能兼此知于天与知于人者,则天与人间亦自有可一之义;否则亦不能兼知天之所为、与人所为者矣。固非以此问标出一更上之恍惚不定之境,而以此兼知天所为与人所为之道,为未至其极也。若其然也,则此“至矣”之言不可说,而与后文之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人不相胜之旨,皆不合矣。

上谓大宗师言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乃归在言人之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为人之修道工夫之本。今欲知何以人之修道工夫之本,在“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宜先知此“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为何义,亦宜先明此所谓“所知”与“所不知”之分别。大率一般所谓所知与所不知之分别,皆自对客观事物之所知与所不知者而言。客观事物有我所知者,为所知,亦有我所不知者,为所不知。此一般之所知与所不知之义也。然庄子此所谓“所知”与“所不知”,则当是自人之主观之生命心知之“原”而言。此“原”即天。谓天之所为,由“天而生”,乃明指吾人之生命心知之由天生,而原于天。此原即初为吾人之知之所不知。下文谓以知所知,养知所不知,而后能终其天年,即显见此所养之“所不知”,即指吾人之有其天年之生命心知之原于天者也。庄子所谓以“所知”养“所不知”,即以人所有之知,还养其生命之原之天。知此“天生人”而“人养天”,即兼知“天所为”与“人所为”,而为知之至,知之盛。此大宗师之要旨也。

然世之言知此所不知,即知吾人之生命心知之原之天者,恒以为知此天,即知一绝对超越之上帝之存在与其意旨。此上帝既绝对超越矣,则其意旨之传于人,必待其有言说之启示,亦有传其启示之僧侣。人亦唯信此僧侣所传之启示,乃得上达于天。人或又见庄子之有造物者之名,而亦意其天同于一绝对超越之上帝,唯惜其不知上帝之启示,而只为一自然宗教耳。此则不知庄子之所谓天,本非绝对超越于人之上者,亦不待有其启示,与传此启示之僧侣之存在,人方得知天之所为者。于是或者又由此而谓人既能直接知天之所为,则天非人所不知。因人既知有天,知此天之所为,则天与其所为,固人之所知,亦在此知中,更何得言为所不知乎。若天与天所为,非吾人所知,只为吾人所不知,则吾人又如何能以“知”养之?若天与其所为,为所知,则人亦只是以其所知于人者,以养其所知于天者,则只有以所知养所知,无以所知养所不知矣。然若说天亦为人所知,则天亦可只同于人所知之自然万物之全,而别无其上之天之真实存在。此则或归于以庄子之天为虚名之论。昔之郭象释庄子之天,即向此而趋。今之本西方自然主义之说,以释庄子之天者,固亦可视庄子之天,即指客观之自然万物之全矣。然此亦与庄子之明言人由“天”生,“天”亦为人所不知之语不合。吾人今欲兼去此以天为绝对超越之上帝、与天只为人之所知、及以天为客观自然万物之全之三说者,则当于庄子言“知天之所为”“天之所为、为人所不知”,人当更“以其所知,养此所不知之天”之语,别求足以释疑窦之善解。

此善解首在知此人之生命心知之原之“天”之有,并知此“天所为”之亦为人知所不知,初未尝有自相矛盾,亦为对真实之人之生,作如实说;更不能于此如实说之外,作其他之推说者。诚然,人若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而名之曰天,此亦是知。此人之知其有原之一知,亦若是超越于此现有之生命心知之上者。人于此,便恒易思其原为在此生命心知之外之上,另一绝对超越的大生命大心知之上帝。然人之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可不需将此知,绝对超越于人之生命心知之上之外,以更思其当有原,更不需谓此原之在此人之心知生命之上之外,初绝对超越于人之生命心知之存在而存在者。因吾人可说,吾人之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唯由吾人之生命心知之流行,其来也无穷而不竭,从知之。此即如吾人论孟子言吾人生命心性为天之所以与我者一段时所说。孟子所见及之吾人生命之心性,可不同于庄子所言之吾人之生命心知。然庄子之所以知此生命心知之有原,则可同其思路。而吾人即可以论孟子时所说者,喻解之。此喻谓人之没入于水中,可由感水之不断流及于其身,而知水之必有原。此即所以喻人可由感其生命心知之流行也,其来也无穷而不竭,以知其必有原。此原即是天。则人之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同不待于超越于其生命心知之外、之上,以知之。此知其有原,唯由感其来之无穷不竭而知之,则知其有原者,固不能穷此无穷不竭,而尽知之。则知其有原,固不碍吾人之于此原之有所不知,而亦自知其有此所不知。当人谓其原为无穷不竭之时,即已自认其原非其知之所能穷竭,而自认对其原之有所不知矣。此亦正如吾人之没入水中,而感其流不断及于身,固一方知此水之有原,亦同时不知此自原而来之水毕竟有多少,而亦可自知其于此有所不知。此固无自相矛盾之可言者也。

至于吾人如必欲辨明此人之对其生命心知之原,必“有所不知”之义,则亦可对人之“知此原之有”之知,以更辨之。人固能知此原之有。然此“知此原之有”之知,亦可说在此所谓“此原之有”之另一层次。在人能知“此原之有”之时,人固必不能同时以此“能知此原之有”为所知;则此“能知此原之有”之“知”本身,即虽有而初不为其所知,亦即亦正为其所不知者也。人之自谓其“知此原之有”之“知”亦为有、必更待于又一层次之知此知。然此又一层次之知此知之“知”,仍是初不被知者也。由此观之,则即此人之心之知之自己流出,而为人所知,亦必先以不被知或为人之所不知者之资格,而流出。则人之必有其知之所不知,即就此知之自己流出,其初只为能知,而不为被知或所知,已可见矣。至于人之其他之一切生命心知之流行,亦无不先流行,而后被知;当其始流行而尚不被知之时,即皆非“所知”,而为“所不知”者也。至于当此知或生命心知尚未流出之时,其所自流出之泉原”,固当在吾人之所知之外,而为吾人所不知者也。

此中唯一剩余之问题,唯是人可谓“人之知此泉原在未被知之先,而亦存在”,乃是一原则性之“知”。则此未被知之泉原,亦存在于一原则性之知之所涵盖之下。其不被知,亦只在此原则性之知所涵盖之下,为不被知。则知仍在原则上,居于此原泉之存在之上一层次,而以此原泉为所知。然实则此话可如是说,而亦非必如是说。因此一原则性之知,亦与另一原则性的知其“对此原泉,并对由此原泉所流出者之有所不知”,同时建立。因此原则性之知,若不具体化特殊化,为对由此原泉而流出者,一一尽知,则亦不能尽去吾人之“不知”。由此原泉与其所流出者之无穷不竭,则吾人亦必永对此“可能流出者与其所自流出之源泉”,有所不知。吾人既永有所不知,则此“有所不知”,即亦为原则性的有所不知。此人之知其有所不知,亦为原则性的知其有所不知。则人之有所知与有所不知,皆为原则性的。人之知以外必有其所不知之天,即可合建立为一原则。而唯以兼知此天之所为与人之所为,方为知之至,亦可建立为一原则矣。

人必有所知,亦知其有所不知,然其所不知者,即是生命心知之原之天;而由此原流出,由天而生者,亦可进而为其所知。此中,即有由天而生者与人之所知之相贯注,而可相摄、相养之义。如人有知,与有其他种种生命活动,固皆由天而生。人亦初非先求其生,而知其将生,方出生者也。然人既有此知或此种种生命活动之后,人即更“知”其有知,“知”其有此生命活动,是即与此由天而生之知及生命活动之相贯注,而成人之后起之知。此人之后起之知,亦可说为能往摄受由天而生之知及生命活动,于其自身之中,而自成者。此后起之知,自其原而观,其初生固亦出于天,与其前之知出于天者,未尝不同。然本此后知以知前知,与其前之生命活动,则属于其流之事,非属于原之事。此即当属于人,不属于天。若人之“更知”此“后知与前知之种种关系”,如吾人上之所论者,则自此“更知”之原而观,固仍当说是属于天。然自此“更知”之自身说,则亦属于流之事,而固当属于人,非属于天。凡自流之原说为出于天者,自流之自身说,即属于流,不属于其原,亦不属于天,而属于人,此天人之分异也。

知此天人之分之异,即知人之一切问题,一切忧患,皆不在其心知与生命活动之原,而在其流。盖在此流中,即有同出一原之种种心知与生命活动之流之相错杂、而相误解、相冲突之事。此种种错杂、误解、冲突,固亦见于人与人之间或人与物之间。然即由吾人自身之心知与生命活动之有种种,亦即同时有种种错杂、误解、冲突,存乎其中。如人之有知而知物之后,更以此知同化于物,而谓此知为物,此心亦为物。此即人所恒有之误解,而为唯物论之说之所由立者也。又人知其有对一一特定之物之知,而不知由其对一一特定之物之知之无穷,以知其知之有原,遂谓其知无原。此又一误解也。再如人知其知之有原,而谓此原必在人之知之外之上,另一绝对超越而具大知之天神,以为无天神对人之启示,人无知天之道路,又一误解也。此外人对其心知与生命活动,凡自以为是如何者,实非如何,皆为误解。凡此误解,皆原于人之以其一时之某一心知或生命活动之所知所是,概括另一时之另一心知或生命活动之所知所是者而起。此即前所谓人之成心也。人固不只据成心以观其他人物,以造成种种对其他人物之误解,亦据成心以观其自己,以造成对其自己种种误解也。人之有其成心者,又有其特定之所视为利或所视为害者。人此时之成心如此,而另一时如彼,则人自己之种种成心,由其所视为利或害者之不同,而一人之一心之内之意念,亦可自相冲突,如自分人我,互为是非,皆欲求胜,得成其功,以自为名,而使此一心自为冰炭,自成战场。此即人生一切问题与忧患所由起,使人恒迷乱而不自得,而其生命心知,恒不得自然流行,而处处皆见有阻碍,求生而生不得其养之故也。此固不必待将吾人之一己与其外之他人他物相连而论,即可见此人生之一切问题与忧患之所以起之故,在人之对其自己之误解,对自己之是非之不当,而有之内在之冲突。然复须知,此一切误解、冲突,乃原自人之既有其原出于天之心知生命诸活动之流,而更相错杂之故。然克就此诸活动之流所自出之本原上看,固皆同出于天,初未尝不相和。因若其初不相和,又焉能次第同自此本原而出?则人之所以去此流上之错杂、误解、冲突之道,唯有再沿此流,而还溯其本原,以再接于其所自出之天和,以为再和此流之所据。此则要在人之逆反其知之逐流而不返,而更折回之,以其人之知还契乎其知所不知之天。是即以人之知还接于此所不知之天和,如还养此天和,而使此天和日出,以成人之德之和,更成就我与人之和,以和天下;而销除此人生之内在与外在之活动,由相错杂而成之一切误解、冲突之道。此即庄子言以其知养所不知之归趣也。

此人之以其知养此所不知之天和,乃以由天而生者,再还契、还接、还养其天和,以使天和日出,如水之流之还流至其原,以开其原,使原之流出也亦更不竭。人无此一功夫,则人将只任其由天而生而出之心知与生命活动,异流错杂,以相误解、相冲突。如漩水之不进,而泉源亦不流,其生命遂与其泉源隔断,而漩水将散流于断港绝潢,更散沉于泥土。此即齐物论所谓心之“与物相刃相靡”,而致之“形化而心与之俱然”之心死,为人生大哀者也。哲人之大慧,则在教人自知此源泉之天之实有,而还契、还接、还养之,以更开之。此则要不外或如逍遥游齐物论之至人无己,仰天而嘘而丧我,以透入;或如人间世之内由心斋以致虚,而更见其所不得已者而透入;或如德充符之忘形骸以游心德之和而透入。而大宗师之下文,则在举陈此“透入其生命心知之泉原,以知养不知”之真人之由真知此义,而有之生活之型范,以为世之大宗师。故其下文曰:“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也若此”。

上节文言真人所有之真知之性质。其言虽简,其旨则深。此乃要在言真人之知,其原只在天,而有知之后,更不以之逆寡、雄成、谟士,亦不以此知悔其生活上之事之过者,而自得其生活上事之得当者。须知人固皆有知。其知之生,皆初不自知其知,亦皆为不知之知。此乃出自天之知。此知之有所知,亦出自天。此所知之内容原有多寡,可助吾人之生活上之事之成,皆人所自然原有者,亦真人之所自然原有者。然常人在有知,而有所知之后,更将其自己一时所知之内容,与自己他时所知或他人所知之内容,加以比较,而自念其多,即可以之凌驾其寡者。更自念其知之可助其事之成,而于事成之际,有一顾盼自雄之心。或自念其少而慕人之多(谟士盖即此意)。此即皆为纯属于人之后起之心知。此一后起之逆寡、雄成外慕之心知,乃由人之据其已有之知,以观自己他时之知,与他人之知相比较而后有者;即由此自己之一时之知之流行,与自己他时或他人之另一知之流行,交错相杂而“观”时,乃有者。此“观”,即不属人之知之原之事,而为人之知之流之事。沿此一观,而人当前之知之流行,乃或由外慕而失己或由凌驾于自己他时与他人之知之流行,而碍及于他;亦将以他碍己,而使其本身之知之流行,受一挫折;而更自塞其泉原。则此逆寡雄成之一念虽微,而其害则至大。此念属流之事,亦人之事,而为以人灭天,而亦自灭其知之原之事也。

至于过而弗悔,当不自得之句,其反面,则为人之过而悔,当而自得。过而知悔,依儒学义,未尝不是。依庄子义,亦不可全非。如人之知逆寡雄成之非,而悔之,亦是悔也;此悔固当有也。然庄子此处所谓悔,盖专指一种常人所恒有之本今日是与利为标准,以悔其过往之所为之悔。人之贪心重者,得此则悔未求彼,得彼则悔未求此;恒以今日之我咎责其昔日之我,有如其恒咎责他人之不从于我。人之此种悔恨,恒念念不已,至于终身。此即为一在儒者亦视为不当有之悔。常人之悔,实大皆属此一类。庄子此所谓悔,当即指此一类。此与人之对其真正之过失之悔,既由悔而改,即不更留于心者。实不同之悔也。

按此常人之以今日之是非利害之标准,悔其昔日之所为,此即以今日之我之是,判断其已往之我为非,而不知其已往之我之未尝不是。此亦如人之自以为是者,恒以他人为非,而他人亦实未尝不是也。已往之我之有其所是,出于天,今日之我之有其所是,亦出于天,亦皆原自吾人生命心知,而为其流。然以今日之我之所是,评断昔日之我之所是而悔之,则出于人,非原上之事,而纯为流上之事。由此悔,而谓昔日之我为非是,即使今日之我与昔日之我相冲突,而使我之生命之流行,自己折回,自淤塞,使不得和畅者也。

至于人之行之有当者,亦出于天。然人于此更加以一自得之心知,则此自得之心知,亦为后起。人于其已当、已得者,更加一自得,即可谓为吾人之心知对己之所已得者之有一留恋。此留恋即亦是黏滞于已往、陷溺于已往。此即又正阻碍吾人当下之生命心知之流行,而使其不得和畅之事。故真人必“当而不自得”也。

对于此人之能逆寡、雄成、过而悔、当而自得之念,或心知生命之活动,人固可问其原毕竟有出于天者否。则吾仍将承前文义,答曰:此亦应自有原于天者。因若无其原于天者,则其自身亦不得有。然此心知生命活动虽原出于天,既出即是流。出而为对寡而逆,对成而雄,对过而悔,对当而自得,此仍是流之事,即人之事。如漩流之水,相冲激而不流,固仍自一原而出。如枝叶之交蔽碍者,仍自一本而出。又如人之癌症之细胞之能毁正常之细胞者,仍自一身而出。然水之成漩流之事,毕竟非水原之事;枝叶之交蔽碍,毕竟非一本中事;人之癌症细胞,毕竟非此身所自生之原始细胞。若以天之事为人之事,原之事为流之事,更因其流以咎其原,因其人以责其天;则必以水有漩流,而责其原亦不当有;以人有癌症,而谓其身之原亦不当生。此亦以今悔昔之类也。凡人之以流咎原,以人责天者,其思想之行,正如旋流之水之逆行,当先以自求其顺畅,乃可及于更进之义也。

至于再下一段言“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此则就真人之起居之日常生活,以见真人之精神生命。盖人之梦中之事物,即恒为人昔日所经验之事物之组合,而再现者。人昔日之欲望之未遂者,恒于梦中得遂。此即无异昔日之生活中之经验与欲望,与当前之睡眠之生活之相错杂。昔日之生活为出于天者,睡眠亦出于天。然昔日之生活中经验之再现于睡眠而成梦,而借睡梦中之想象,以遂其未遂之欲望,即为昔日之生活之强占此睡眠之生活,亦如人之强占他人之家室也。此则出于人,而非出于天。人之睡眠之不免有梦,即见人各时之生活不能分别顺天而流行,不免于互相侵占也。至于真人之其觉无忧者,则此忧非儒家所谓之“忧以天下”之忧。人之有此“忧以天下”之忧,必同时知其义所当为,亦恒必与乐相连。吾已于述孔盂文及之。此庄子之所谓忧,应是指一般人之忧其未来之利害得失之忧。此忧则恒不与乐连,而人有此忧时,亦恒不知其所当为之事之如何。此即一般人之忧,恒郁结而不能自解者也。人之有此对未来之利害得失之忧,而其今日之生活,亦惶惶不安;此即以其未来之生活之事,侵占其当下之心,亦侵占其当前之生活之事所原有之地位。故亦为吾人之今日与未来之生命流行之事,互相错杂纠结,以相阻碍之事也。至于下文之“其食不甘”者,则其反面为食而甘。人口能知味,固能甘味。然人于知味之甘之外,又恒更多生一自甘其甘之心。此方为庄子此所谓甘。是即人之贪味之始,而为一后起之心念。人之有此一“甘味之甘”,即其生命流行之胶滞陷溺于此味之中,以成一偏嗜。则人亦可于此外之味,皆不知其味矣。故人之生命之流行不滞,而亦知味者,必无此庄子所谓“甘味之甘”也。“其息深深”者,即言真人之息,恒透至踵,不同众人之息,只至于喉。众人之息之止于喉者,以喉以下,皆非此气之所通;故气至喉,而更必吐出一气,以自舒,如勉强屈服于人之前者,未尝服气,而不免嗌言,而呕吐其气以出也。此则使人所吸入之气,不能透过其全生命,而更吐出其当吐之气。然真人之息,则吸气至踵,方更吐出其当吐之气,则其生命如为天之气之所通过贯彻后,方更使其生命中之气吐出,以还入于天。然后其生命乃为此内外之气往来不息之一中枢。此固可为养生之谈。然亦为据以喻真人之心知为天与人之气,往来不息之中枢者。此心知,为天与人之气之往来不息之中枢,则亦为天地万物与人之存在或生命往来不息之中枢也。若人之心知,不能为天地万物与人之生命或存在或气往来不息之中枢,则此心知之感知天地万物,即不能将此存在之境相,加以摄入,以通过其自己之心知与生命而更出。于是其感知天地万物之境相之存在之后,即恒有心知之留滞陷溺于其中;遂欲更吐出之,以求去其留滞陷溺。此时人即或空慕一槁木死灰之境、或无天地万物之境相可见之天堂之类也。然庄子之言,正大异乎此。依庄子之言,人于天地万物境相,大可不必惧其有所知,唯当惧“其知之不深,而未能摄入之”。果能摄入之,如随息而至于踵,更透过此踵而出,以还之天地万物,则无异境相之自然吐出,亦自无心知留滞陷溺,而亦恒在一超境相、忘境相之境。若只存心于一槁木死灰无境相之境,固非人之所以“既知境相,而又不留滞于中陷溺于其中,以更超此境相、忘此境相”之道也。昔王船山盛论此真人之息以踵一语之深义。今亦窃慕之,而更本己意,说之如上。

至于下文“嗜欲深者,其天机浅”一语,亦当略释其义。庄子固未尝言人能全无欲。真人有睡眠有饮食,亦属佛家所谓五欲者也。然人又或以人不能无饮食睡眠之欲,则人亦不能无嗜欲,则似不必专责嗜欲,而不必专任天机。此则由不知在人而言,睡眠饮食之欲,亦出于天,此固易足而无害。欲之化为嗜欲,则原于人。人之欲之成嗜欲,亦由人之有后加之一念。如人之贪食之嗜欲,由自甘其食之味而起。此自甘其食之味,固为一后起之念。人之睡眠而甘之,亦可自甘其睡眠而贪睡。此亦后起之嗜欲也。于此,以人与其他动物相较,则其他动物食饱则止,睡足则醒,人则可贪食、贪睡。此其原之所在,乃在人有心知,而更以其心知留滞陷溺,而胶黏于其眠食之事,而甘之,或自甘其甘之故。此人之心知,不仅能胶黏于眠食,亦可胶黏于其生活上任何之事,即使其事皆可出于嗜欲。又当人之心知既胶黏于一特定之事时;更可胶黏于此特定之事之同类者,或与之有其他相连之关系者。于是人之缘其对特定之事之嗜欲,而引起之嗜欲,即可至于无穷,亦深至于无极。当人之心知充一嗜欲之量,即于其外之天地万物,皆可无所感知;对其生命中之其他痛痒,无所感知;即对此嗜欲所以成为嗜欲,亦可无所感知。则其生命之生机,即限在此后天所形成之嗜欲之中,而失其超此嗜欲以外之生几。此能超一嗜欲之生几之生起,亦出自天,即天机也。心陷于嗜欲,嗜欲深而天机浅,亦如头之着于地,而所见之天,自浅小也。则人之睡眠饮食之欲,虽不可无,而嗜欲固当无,亦未尝不可无,而天机亦固当开也。天固与人之睡眠饮食之欲与男女之欲。然睡眠至多八小时而亦足,饮食三餐,至多二小时,合人之行男女事之时,亦未及半日。则人此外之大半日,果何所事乎。常人于此盖除其工作之时之外,恒以多余之时纵其嗜欲,或忧虑其嗜欲之未得。而真人则以此多余之时,自开其天机。则其不能免于天生之自然之欲虽同,而其所以为人者,则已是天渊之别。固非必至于佛家之五欲皆尽,然后人可成为远超于世人之上之真人也。大宗师之下文又曰:

“古之真人,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诉,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

此言真人对生死之态度,大体同于养生主人间世所言之安时处顺,不暇悦生恶死之义。唯此更言于真人之生必不当忘其始自天者,亦不当更问其所终。不忘其所始者,不以其知之所知,忘其出于其知之所不知,恒能由其所知,还契还接还养其所不知之原之谓也。不更问其所终者,则以人若问其所终,则无异于自超离于此生命之流行之外,以预测预断其未来。殊不知此当下之知之原,只在当下之生之中,而与此生俱行,固不能预测预断其外之必无生或此生之必有终也。此则吾人亦已详论之于论养生主之一节。故其下文“受而喜之,忘而复之”,即是谓于生之正有,即唯当正面受之,然亦不当只顺此生之正有者,以向于其未来;更当自忘其现有之生,以复返于其原,然后能不忘其所自始。人若只顺此生之正有者,以向于其未来,而不知复返于其原;则人只用其所受于天之生命与心知以接物,而不能自开此原,以更成其流之不竭。人须自开其原,以更成其流之不竭,即于此“不以人助天”,而任天机自行之谓也。

大宗师言真人对天人关系、对生活、对生死态度,皆本于以其所知养所不知之义,故亦不外上文之所说。至其下文之“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颡頯;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则是言真人之心志之情调、容貌状态之凄然暖然,而能摄物应物。此正又同于人间世所谓乘物以游心之义。而其下文言“圣人之用兵也,亡国不失人心;利泽施乎万世,不为爱人;故乐通物,非圣人也;有亲,非仁也;天时,非贤也;利害不通,非君子也;行名失己,非士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若狐不偕、务光、伯夷、……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此则是言圣人之应物,恒能不失人心,如德充符之有全德者,恒能摄吸人心。此皆由其德之自然充于内,而自然有其符应之见于外者;亦见其德皆出于不得已之中,自然泽及万世,而非先意在爱人,亦非意在先乐求通物者也。仁者自能亲人,亦为人所亲,初非先欲有所亲。“天时非贤”,犹言意在得时而驾,以待时者,则非贤者。“利害不通,非君子”,犹言不能通利害而观之,必就利避害,即非能忘利害之君子也。“行名失己”,即徇名,未能无名者也。“亡身不真,非役人”,即言其只自役其身,自失其真。故凡彼意在行名,以失己忘身,即皆役人之所役,适人之所适,而未能自适其适,以自为真人者也。大宗师下文又曰:

“古之真人,其状义而不明,若不足而不承。与乎,其觚而不坚也;张乎,其虚而不华也;邴邴乎,其似喜乎;崔乎,其不得已乎;滀乎,进我色也;与乎,止我德也;厉乎,其似世也;謷乎,其未可制也;连乎,其似好闭也;悗乎,忘其言也。……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按此节之旨,要在言真人所以接人之态度与气象。“状义而不明”,言其义足以自立自制,而不望人之朋从也。“若不足而不承”,犹言其容寂,凄然似秋,而无意承奉他人也。“与乎,其觚而不坚”者,言其如以觚盛酒与人,不以其坚锐凌人也。“张乎,其虚而不华”,言其心斋之功,足使其心宅于虚,而能待物,更不见华彩也。“邴邴乎,其似喜乎”,犹言其恒与物为春。“崔乎,其不得已乎”,犹人间世之言接人,皆由“不得已之中”而出也。“滀乎,进我色也”,犹人间世之言回之为使,至于“未始有回,”有忘己之德,而其所进于人前之色,足以畜人也。“与乎,止我德也”,犹人间世之以止止众止,亦使人之德止向于此也。“厉乎,其似世也”,言其虽刚,而未全别异于世也。“謷乎,其未可制也”,犹德充符之“謷乎大哉,独成其天”,为天之君子,非如“天之小人”之“人之君子”之为人可制者也。“连乎,其似好闭也,悗乎,忘其言也”,犹德充符所言全德之人,“闷然而后应, 然若辞”也。“闷然”“汜然”,所以状其德之和之存于内,而不溢乎外,以荡乎名者也。“悗乎,忘其言”,犹言其应答之言,应而不藏也。“以刑为体者”,即上之义之足自立自制,凄然似秋之心情也。“以礼为翼者”,即以觚盛酒与人,更以虚待人之礼也。“以知为时者”,即随时而知应,其应皆由不得已之中出也。“以德为循者”,即内有其德,而其色外足畜人,并止人之德于此,以化及于人,使皆有“謷乎大哉,独成其天”之德,而使有足者皆得同行,至于所欲至之地也。由此言之,则大宗师之真人,固未尝不与世人接,以使凡有足者,皆能循此德而同行。故真人之所好,虽在自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所不知之天,以“独成其天”;而未尝不与世人相接。与世人相接,而世人或不知与天一,而与天不一。故其接世人,亦接此不一;虽不好此不一,而不能不接之,而与之为一;其所以不能不与世人相接,与此不一为一者,以其知之所知中,固有世人在也。则彼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所不知之天之时,亦即不能只与天相接,而不与世人相接。既知有世人,则虽不望人之朋从,而亦望其中之有足者,与我同行,以至于丘;此亦不得已,而无可奈何之义命之所存,如人间世所谓子之爱亲之不可解于心,君臣之义之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者也。故其人必然一方与天为徒,一方与人为徒,而此二者不相为胜。此亦正由其以人之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之事,虽一方为自上接于天之事,而亦为接人之事之故也。

至于以下文之一段,即是论人之不当忘其所自始,此自始即其生命之卓之真之所在;以言人终当忘一般之是非善恶,以同化于上述之“返其真。以为真人”之道。故谓“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不如两忘而化其道”。此言鱼之于陆相濡沫者,其惠少,不如共趣于江湖,而皆得其水,以相忘者,其德之大。此正如人间之尧桀之辨,其事小,不如同化于道,而皆有以返其真者,其事大也。此固非谓人必不当辨尧桀贤不肖之谓,唯谓此辨之事小耳。

至下文言“大块载我以形,善吾生乃所以善吾死”,则当连后之“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若人之形者,万化而未始有极,其为乐可胜计邪”一节为说。其旨盖亦如养生主之言此形骸之死,未必即此生之尽之旨。人之所以谓形骸尽,而生亦尽者,唯以自视其生只藏于形骸中之故。然德充符篇已言全德者之生命,唯寓六骸、象耳目,其常心固能官天地府万物。则吾人于此,若能不自视其生命,只藏于此形骸之中,而可以天地为我官,万物为我府;则我之生命,即藏在天下。生命在形骸,而形骸小或不足以藏生命,故生命可遁于形骸之外,而可说人有死。然人若藏其生命于天下,而与天地万物之万化,同其万化;则天下者,乃物之所不得遁者也。人藏生命于物所不得遁之天下,而恒游于此天下之中,则亦无死之可说。是谓“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斯能“万化未始有极”矣。今人有一形骸以寄生命而犹喜之;则能知此生命之卓与真,而不忘其所自始之天,知此天为“万物之所系,一化之所待”者,即藏其生命于天下,以为其生命之所游,亦无异以天地万物之万化之形,为其人之形,则其人之乐,岂可胜计哉。此正庄子之言超生死之极旨,亦皆为实道、实理、实事之所在,而待大慧以真知其解者也。故其下文,更有赞道之文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狶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 ;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车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此段文或为后人所加入。此中言道,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即谓道初唯是一一人各自以其生命心知体证而自得之之道,自得之于己,而与己并生之天地日月,即可谓皆得此道而成。然此段文要在赞叹历代之得道之人。盖人之大慧之所往,达于至极之境,慧语尽而慧心之流行未尽,即唯有寄于赞叹之辞也。

大宗师再一段,南伯子葵问女偊一节,则言真正成为得道之圣人之不易。此赖于人之既有圣人之道,又有圣人之才。故女偊曰“子,非其人也,夫卜梁倚有圣人之才,而无圣人之道;我有圣人之道,而无圣人之才。吾欲以教之……以圣人之道告圣人之才,亦易矣。吾犹守而告之,参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为物也,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曰撄宁。撄宁也者,撄而后成者也。南伯子葵曰:子独恶乎闻之?曰闻诸副墨之子,副墨之子闻诸洛诵之孙,洛诵之孙闻之瞻明,瞻明闻之聂许,聂许闻之需役,需役闻之于讴,于讴闻之玄冥,玄冥闻之参寥,参寥闻之疑始”。此真天下之大慧之文也。圣人之才,天所生之天才也。天生圣人之才,而不自知为圣人之道,而只知圣人之道者,又无此才,亦不得为圣人。圣人之才者,“天而生”者,为知之所不知者也。知圣人之道,则知之所知者也。必以知之所知,养其所不知,而后为知之至。故女偊亦必以其所知之圣人之道,告有圣人之才之卜梁倚,而守之,然后卜粱倚得庶几为圣人也。圣人之才者,“天而生”者,即可遇不可求也。天之生圣人之才,为知所不知之事。有圣人之才者,亦初必不自知其有圣人之才也。凡人之自谓其有圣人之才者,皆妄自尊大之人,其必无圣人之才,亦固无疑也。此亦唯有待知圣人之道者,然后能知人之孰为真有圣人之才者,而教之以圣人之道。然知圣人之道者,又未必能遇有圣人之才,而教之以圣人之道。此则圣人之所以难有也。庄子之是否圣人,虽非吾所敢必,然不能不谓其已知天生之圣人之才,不同于人所知之圣人之道。必以此人所知之圣人之道,与天生之圣人之才相结合,然后人得为圣人。此即庄子之大慧也。虽然,若圣人之才,为人知之所不知,则女偊又安能知其必无圣人之才?则女偊果能有圣人之道,亦固可不自问其是否有圣人之才,而唯本其所知之圣人之道,以自学为圣人而已;而不必只持其所知圣人之道,以待天下之有圣人之才者矣。女偊若悟及此义,以自学为圣人;既能学之,则亦固当有学之之才也。此则儒者之言人皆可以学为尧舜,圣人可由学而成,人皆有学圣之才性之胜义所存,而盖为庄子所尚未及者也。观庄子之托子偊之言,谓闻之副墨之予以至于于讴、玄冥、参寥与疑始,言则美矣,义亦深矣;然犹疑其始,曷不亦言信其始哉。

至于此下之子祀子舆一段,只言人于其死后当任造化之所为,而视天地为大罏,造化为大冶,以铸吾此生之一金。此乃教人自善其生死之言。然其喻可歧解为自然主义之视人如物之说。此则不合于上述庄子之胜义,亦不合于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之旨。观庄子此段之文,盖不过意在使人于未死之时,先知此造化,亦知此造化之在我,非真以造化为大冶,一身如一金之谓也。今若只就此文表面之义,加以解释,则庄子之妙旨尽丧。是不可不知者也。再下一段,子桑户言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此所谓畸人,盖谓自世俗观之为畸于人者。此节乃本前文天人不相胜之旨,以言庄子之学。庄子之学固兼与人为徒,非只畸人之学也。

颜回问仲尼一段,与养生主老聃死一段同旨,前于论养生主处,已引及其中方将化之一段,而释之。其下文“有骇形而无损心,有旦宅而无情死,”则形即心与情之旦宅。故此二语,与德充符言“全德之人,形有骇异,而心未尝死,”及上文庄子言“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之旨通。意而子一节言不知道者或待造物者之重造其人,乃能知道。此犹谓人之不知道者、亦可化为知道之人,即不必虑其不知道也。颜回一节言坐忘,乃齐物论言丧我、人间世言心斋之旨。最后子舆与子桑友一节,言子桑病而叹,极见一苍凉之情。此则要在言安贫与死之不易,亦叹学道之难也。

九 应帝王所归之“未始出吾宗”义

应帝王之篇前数节,言帝王之无为之治。“泰氏其卧徐徐,其觉于于”,即大宗师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之旨。至谓“其德甚真,而未始入于非人”,则言其政为真人之政也。肩吾见狂接舆一节曰君人不在经式义度,即为政所重,不在仁义礼法之谓。天根游于殷阳,见无名人问治天下,而无名人不答,后答以“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此类似老子言无为之政道。然以“游心于淡,合气于漠”为说,则不同老子之不明言心者。此游心合气,即人间世之虚为心斋,以气待物之旨也。阳子居一段言“明王之治,功盖天下,而以不自已,化贷万物,而民弗恃,有莫举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测,而游乎无有者也”。此不外兼无己、无功、无名、游心于虚,以言为政之道者也。

应帝王之篇,以郑有神巫之一节,为最有深旨。其谓郑之神巫能知人之死生、存亡、祸福、寿夭若神。郑人见之皆奔而走,唯列子见之而心醉,归以告其师壶子,并以为其道胜壶子。壶子曰,“而以道与世亢必信,夫故使人得而相汝。尝试与来,以予示之。明日列子与之见壶子,出而谓列子曰:噫子之先生死矣,弗活矣,不以旬数矣。吾见怪焉,见湿灰焉。……壶子曰:乡吾示之以地文,萌乎不震不正,是殆见吾杜德机也。……明日又与之见壶子。出而谓列子曰,子之先生遇我矣,有瘳矣,全然有生矣。吾见其杜权矣。……壶子曰:乡吾示之以天壤,名实不入,而机发于踵,是殆见吾善者机矣。……明日又舆之见壶子,出而谓列子曰,子之先生不齐,吾无得而相焉。……壶子曰:乡吾示之以太冲莫胜,是殆见吾衡气机矣。……明日又与之见壶子,立未定,自失而走。……壶子曰:乡吾示之以未始出吾宗。吾与之虚与委蛇,而不知其谁何。因以为弟靡,因以为波流故逃也。列子自以为未始学而归”。此一节后之成玄英有注,乃本佛家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之旨以说之。然吾今则拟说此中所论,亦是心知与生命之关系之问题。郑之神巫,能知人之生死,而郑人见之皆奔而走者,以人之生命,原畏他人之本其心知,以自外断定其生命之未来故也。盖他人以其心知自外断定吾生命之未来,则吾之生命之未来,被他人心知所断定,而成定局死局,亦无异于顽物。人不愿为顽物,故必不愿其生命之未来为他人心知所断定。人之生也,亦固皆以其生命之前程,为非人所能断定,可由其自己决定者,然后可自安于生也。故人之求巫问卜,以知其运之吉凶祸福者,亦兼意在知其如何可由凶而吉,由祸而福,以为趋避之计。此趋避之计,则固不为巫卜之所预断者也。若其亦皆为巫卜所预断,巫卜之来,人亦必骇而走者也。然在另一方面看,人之心知又必欲预断一切。故人亦有为巫卜之学与巫卜之事。以预断天下人之生死祸福者。此即见人之心知,恒必欲预断而限定生命之前程于其下。被预断被限定者,有穷有涯,而能预断限定之之心知,则宛若无涯而无限矣。然为巫卜者,亦有其生命,其生命亦当有涯有限,则为巫卜者以其巫卜之术,以预断他人之吉凶祸福,即以有涯之生命随从其无涯之心知,而更本此无涯之心知,以预断他人生命之涯之事也。列子见神巫而心醉,即列子亦欲为神巫也。列子之不畏神巫,盖以列子之不以其生命之利害祸福为念,然终不能不羡慕此神巫之心知。此即虽能忘其生之利害祸福,而不免慕此心知,而未尝知此神巫之心知,亦唯属之神巫之生命也。则列于纵亦学得此心知,此心知亦只属于列子之生命者也。此人之生命中,固有可知者,亦有不可知者焉。常人之生命为习气所拘,其心为成心所定,而恒有其定限,故恒可知,亦未尝不可为他人之知其生理心理之状态者,所预断。然真修道者之生命心灵,则可不为此习气成心所拘,而不可知,亦有不为他人之所得而预断者。壶子之忽而示神巫以地文,如槁木死灰,忽而示神巫以生机之发于踵,由壤以至天,忽而示神巫以太冲莫胜,不偏有,不偏无,非死非生;忽而示神巫以“未始出于吾宗”,亦生亦死,“虚与委蛇”,亦有亦无,“不知其谁何”,忽起忽落,以波随第靡。此中之第三第四,皆已出于可知者可预断者之外。至于第四所言列子之“未始出吾宗”之工夫,亦庄子之未始出吾宗之工夫。此工夫即生命之流行至于善生善死、善有善无,以万化无极之工夫也。人有此工夫时,而欲以心知知之,则任何心知必以此生命之万化,更无特定之着处。欲求着处而不可得,则此心知唯有逃走,或自沉于此生命之万化中,以只在此生命中行,而不能自居于外,以预定预断此生命矣。此即神巫之所以遇此壶子之示之以“未始出吾宗”,而不得不逃之故也。神巫逃又安往乎,亦只有逃入壶子之所宗而学“未始出壶子之所宗”者而已矣。列子则惟有恍然自失矣。故庄子下文谓其终自以为未始学而归也。

至此篇“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则见壶子之用心,在本无为以出为,类老子无为无不为之旨。然下文谓“体尽无穷而游无朕,尽其所受于天而无见得,亦虚而已”,“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则仍归在至人之重自己之尽其所受于天,以用心若镜。用心若镜,则不以之预测预断。故应帝王之篇,终于七窍凿而混沌死之一喻。七窍凿,所以喻心知之散逸于外。此心知散逸于生命之外,而生命亡。故生命心知皆必返于其本,以接其天之不可知者,此即混沌之所存。故不可凿此混沌,使之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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