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起信论疏记会阅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五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璇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寄问列名。

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记】云何。问也。一下。列也。

△三依名辨释(三)。初觉义。二不觉义。三双辨同异。

初觉义。

【疏】约净法明心生灭故。

【记】觉是净法。于中有始有本。则随流时。体(本觉也)隐用(始觉也)废为灭。反流时。体显用起为生。

△文二。初略辨本始二觉。二广明本始二觉。

初略辨本始二觉(二)。先本觉。次始觉。

先本觉(二)。一显本觉体。二释本觉名。

一显本觉体。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

【疏】所言句。牒章。

谓下。释义。离念者。离于妄念。显无不觉也。相者。非唯无不觉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义等故也。虚空有二义。以况于本觉。故云等。

一。周遍义。谓横遍三际。竖通凡圣。故云无所不遍。二。无差别义。谓在缠出障。性恒无二。故云法界一相。即是法身者。欲明觉义。出缠相显故。依此等者。既是法身之觉。理非新成。故云本也。无性摄论云。无垢无挂碍智。名为法身。金光明经。名大圆镜智为法身等。皆此义也。

【记】论谓心下。分三。初。正显觉体二。先。标也。疏云离于等者。心体真实。本自灵鉴。念想虚妄。从来闇昧。若心有念。是谓闇昧。名为不觉。心既离念。则无闇昧。唯一灵知。名之为觉。论中言体离者。当知本无。以本无故。名为本觉。论离念相下。次。释也。相。谓义相。即下遍一二义。此之二义。正是本觉相。即相大也。等。谓齐等。本觉之义。与空齐等故也。疏云非唯等者。正释相义。以一一义。称体而周。不异不二。皆等虚空也。此乃海东疏义。故今引用。二义。如下所配。横遍等者。若言遍。则合云凡圣。若言通。则合云三际。今所异者。以三际凡圣。互有相通。举三际时。一一际中。必具凡圣。凡圣皆如。故云横遍三际。举凡圣时。一一凡圣。必具三际。始终皆尔。故云竖通凡圣。盖欲异于常说。横不该竖。故有此言。显无不遍也。在缠等者。此虽约时竖说。语似未尽。然理亦该收。谓在缠必其情器。出障必收身土。二俱无二也。

论即是句。二。会体同身。如来。是应身。法身。是真身。如来之法身。依士释。意明心体与法身无二。故云即是。又离真无应。应即是真。故云即也。又如来法身。并同真身。但以约人标法。故曰如来法身。亦是即义。上三皆持业释。由是即字。通兹三用。然初一是正。余二是兼也。言平等者。圣凡情器。无二圆满故。疏云欲明等者。欲显在缠之本觉。遂举出缠之法身。此则约果以显因也。名虽因果有殊。而真实之体无二。故论云即是也。论依此等者。后。依体立名也。谓心体寂灭。无有变改。从本已来。可轨则故。名之为法。是体依聚故。名之为身。今依此体而立觉名者。以显法身。非是一向凝然寂灭无知无觉也。又显此觉。非是有为生灭之法。故约法身以立。是则一体之上。寂故名法身。照故名本觉。所言依者。但是依约之义。不同草木依根有苗分能所也。亦不同依如来藏有生灭心有真妄也。此乃一体真实。但约此体上灵照之义。便名本觉也。疏云既是等者。法身之理。三乘教中。同许不生不灭。是本有之法。既目此法为觉。是可为本。无性下。引证本觉。即法身义也。以此宗中。理智无别。谓即理之智。名为本觉。即智之理。名为法身。如珠即明。无二无别。不同权宗为无为异。

△二释本觉名。

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

【疏】何以故者。责其立名。责有二意。一云。上开章中。直云觉义。何故今结。乃名本觉。二云。此中既云本觉。何故上文但云觉耶。

【记】责意有二者。但反覆成难。而实无二。故本疏云。进退成难。

【疏】本觉者。以对始故。说之为本。答初意也。又以本觉随染。生于始觉。还待此始觉。方名本觉。

【记】本下。先。正释责意二。初。辨名本觉所以。以对等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今此且约对于新生。立为本有。以始觉从修新生。本觉性自元有。由是对始以立于本。

又以下。约别义释。前约对始名本。今约生始名本。

原其始觉。是本所生。内因熏习。外假缘力。创然而有。故名为始。生于始故。名为本也。苟无所生。亦不名本。如女生子。方得母称。

【疏】即同本者。以至心源时。始本无二相故。是故上文但云其觉。答后意也。

又此始觉。是本所成。还契心源。融同一体。方名始觉故。

【记】即下。次。辨但名觉之所以以始本既合。则无二相。无二相故。但是一觉。故下文云。亦无始觉之异以四相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又此下。约别义释。前是辨一觉所以。此即辨始觉所以。意谓此始觉者。以依本起始。始还同本。故名始觉。以始得无念之觉。名真始觉也。已前虽亦名始觉。以未离念。犹名不觉。或立相似随分等名。至此念尽。已觉初相。故名始觉。是知直待合同本觉心源。故名究竟觉。智净相等。并同是始觉也。

【疏】问。若始觉异本。则不成始。若始同本。即无始觉之异。如何说言对始名本。答。今在生灭门中。约随染义。形本不觉。说为始觉。而实始觉至心源时。染缘既尽。始本不殊。平等绝言。即真如门摄也。故本觉之名。在生灭门中。非真如门也。

【记】问下。次。问答通妨。异不成始者。以前文云。是本所成故。融同本体。方名始觉故。

同不成始者。以前云。至心源时。始本无二。平等一相。无所待故。既而同异二俱不立。如何说言对始立本耶。此问因次前疏文中来。

答意。昔日不觉而今始觉。若穷其体与本不殊。就生灭门相待义边。得名始本也。

形本不觉者。形本觉故立为始。形不觉故立为觉也。若至心源。已属真如门摄。不同前难。而实始觉等者。无不觉之染缘可形待。故无觉名。与本平等不殊。故无始名。但名真如。不名始本觉也。由是真如门中。但显于体。不显相用故本觉下。结成可知。

△次始觉。

始觉义者。

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疏】始觉句。牒名。

依下。明起始觉之所由也。依本觉有不觉者。谓即此心体。随无明缘。动作妄念也。依不觉有始觉者。本觉内熏力故。渐有微觉厌求。乃至究竟。还同本觉。故下文云。本觉随染生智净相者。即此始觉也。

此文意明本觉成不觉。不觉成始觉。始觉同本觉。以同本觉故。则无不觉。无不觉故。则无始觉。无始觉故。则无本觉。无本觉故。平等平等。离言绝虑。是故佛果圆融。翛然无寄。尚无始本之殊。况有三身之异。但随物心现。故说报化之用。下文显之。

【记】始下。初。别解文义。明起等者。正明始觉。文虽在后。转推其源。元因本觉。

由迷不觉。方有妄念。妄念即不觉也。前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后云。依觉故迷等。如依不睡人有睡人也。

依不觉有始觉。如依睡人方有觉人也。

本觉内熏等者。下云。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等。

究竟同本者。下云。而实无有始觉之异。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故下文云。引证。即随染本觉中文。斯则本觉离染初净。便名始觉。

此文下。二。通辨论意。此如好人成睡人。睡人成觉人。觉人成好人。显展转成立也。

以同下。明展转泯绝也。如以觉人同好人故。即无睡人。无睡人故。即无觉人。无觉人故。即无好人。无好人故。平等平等。亦不可言。

平等者。无始本异故。再言之者。亦有二意。一则始觉与本觉平等。始即本故。本觉与不觉平等。不觉即本觉故。二即始本不觉。竟无差别。本自平等。又差别平等。亦复平等。

离言者。欲言始觉。体同本故。欲言本觉。无所对故。欲言不觉。体即觉故。言之不及。故云离言。以离言故。无相可得。心行处灭。故云绝虑。此即泯同真如门也。

是故下。结示也。圆融者。圆摄染净觉与不觉。融归一体。

清虚无累。故曰翛然。

迷。觉。中道。一不住着。故名无寄。

况有三身异者。以三身由始本所成。始本既不安立。岂有三身之殊。此拣权教。定说三身差别。于中分为无为别。及三常之异也。

但随下。释疑也。或曰。下说不思议业相。缘熏习镜。报身应身。又云。无明尽。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此岂非报化之用。何言无三身耶。故此释之。但约机见有异。名为报化之身。若约果海。实无身说。下文显者。即真如用大文云。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可见之法。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二广明本始二觉(二)。初始觉。二本觉。

初始觉(三)。初总标因果二觉。二广寄四相释成。三结明始不异本。

【记】始觉者。亦可前略明始觉体。今广明始觉相。后始不异本。即结相同体也。

△初总标因果二觉。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疏】心源者。染心之源。谓性净也。又粗相之源。谓生相也。究竟者。始觉道圆。同于本觉故也。此在佛地。非究竟者。不了其源。始未同本故也。此在金刚已还。

【记】染心者。即六染心。性净者。即如来藏。以污净成染。故说净为染源。故下文云。是心从本以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粗相者。即转现二相并六粗等。转现。亦是细中之粗。并为粗相。生相。即业相。妄中最细者。以粗从细生。故说细为粗源。故下文云。粗中之细。细中之粗。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然心源之言。疏中两解。初解依士释。次解依士持业二释俱通。或可净心即源。持业释。此解与疏初解。俱约所证之极。疏之次解。是约所断之极。斯则心源二字。通于真妄。觉之一字。即是始觉。始觉至于生相。生相足以断除。始觉至于性净。性净足以冥合。故下文云。觉(始觉)心(性净)初起(生相)。心(冥合)无初相(断除)。以远离微细念(上所断者)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上能合者)。名究竟觉(能所合已。别立此名)。始觉道圆者。道。即因义。至此位中。因满成果。无始本异。名究竟觉。即佛地也。不了等者。有生相等之所隔故。金刚等者。金刚喻定无间已还。乃至一切异生。即下文随分。相似。及不觉等。是也。斯则究竟是果。非究竟是因也。

△二广寄四相释成。

【疏】前三相。释上不究竟觉。后一相。释上究竟觉。

【记】前三者。即灭异住。觉此三相已还。名不究竟。后一。即生相。此一相尽。故名究竟。此约反流。故生相居后。若约顺海。则灭相为后。

△文二。初正寄四相显其四位。二引经释成心源无念。

初正寄四相显其四位。

【疏】此中文意。将四相粗细。寄显反流四位。以明始觉分齐。

【记】此下。疏总叙意。文分为七。今初。略标大意。粗则灭相。细则生相。中间相望。互通粗细。寄显等者。寄托四种尘劳相上。显明始觉功力分齐。是则约所觉之粗细。辨能觉之浅深也。四位者。此同圆觉凡。贤。圣。果。之四。或开为五位。即资粮。加行。通达。修习。究竟也。或合为三。谓信行。净心。究竟也。广即五十二位。

【疏】然此四相。约真心随熏粗细差别。寄说为四。非约一刹那心明四相也。

【记】然下。二。料拣四相。意显真心。随无明熏。从细至粗。从惑至业。寄此惑业之上。说为四义。乃是一期之四相也。非约等者。刹那之中。虽具四相。非今所辨。故乃拣之。

【疏】今以二门略辨。一。总明。二。别说。

【记】今下。三。正释本义二。初。标列。如文。

【疏】总者。原夫心性离念。无生无灭。而有无明迷自心体。违寂静性。鼓动起念。有生灭四相。是故由无明风力。能令心体生住异灭。从细至粗。

经云。佛性随流。成种种味等。又经云。即此法身。为烦恼之所漂动。往来生死。名为众生。此下文云。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等。今就此义以明四相。既鼓静令动。遂有微着不同。先后际异。就彼先际最微。名为生相。乃至后际最粗。名为灭相。故佛性论云。一切有为法。约前际与生相相应。约后际与灭相相应。约中际与住异相相应也。

【记】总下。次。详释二。初。总三。先。总叙起妄二。初。正叙。原。鞠穷义。夫。语辞。谓穷此四相之由。本因迷心所成也。或二字俱是发语之端。心性下。叙所迷心体。即真如门。如前文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离心缘相等。而有下。明迷成生灭。即生灭门。如前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等。经云下。二。引证。初即涅槃。

又经。即法身不增不减经。彼云。即此法身。为过于恒河沙无边烦恼所缠。从无始世来。随顺世间波浪漂流。往来生死。名为众生。此下下。即随染本觉中文。今下。二。就配四相。如文。

佛性下。三。引论释成。彼论所说。一一有为。莫不皆为四相所迁。以证今论一期四相。

【疏】别说者。对彼下文约位别分。生相有一。住相有四。异相有二。灭相还一。

【记】别下。二。别二。初。略配。下文约位等者。即将此觉四相位。但对下六染文。便知此四别分。各成多少不等。如下文云。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即是此云。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等。又下文云。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乃至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此上四染。即是此云。如法身菩萨。觉于念住。念无住相等。又下文云。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即是此云。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等。以此对彼。足见四相别分之义。但以彼约净智翻染。一向就烦恼道说。故不说于灭相。今文约觉起始终具论。故总明四相也。准海东疏配。生相有三。三细也。住相四。即七识四惑。异相六。即根本六烦恼。灭相有七。即身三口四。然彼所说。法体即同。但开合有异。今疏即就当论所辨。以要顺宗故。无以弃近而就远也。

【疏】生相一者。名为业相。谓由无明。不觉心动。虽有起灭。而相见未分。以无明力故。转彼净心。至此最微。名为生相。甚深微细。唯佛能知。下文云。依无明所起识者。乃至唯佛能知故。即下文三细中初一。及六染中后一。五意中第一。此等并同此生相摄。

【记】生下。二。广释四。初。生。业相者。标名。谓由下。释相。

以无明下。结成。表此先无。故名生相。甚深下。别叹。

下文下。引证。即生灭四缘中文。

即下文下。类摄。初一。即业相。后一。即根本业不相应染。第一。即业识。此等下。都结。但以所说为门不同。而法体是一。故皆摄之。为门不同者。九相是明不觉。五意六染。是明生灭因缘。但五意是生因缘。六染是灭因缘也。由义异故。名字不同。及说处亦别。以体同故。故通摄也。下诸段标释结摄。例此。

【疏】住相四者。一名转相。谓由无明力。不觉前动相即无动故。转成能见。二名现相。谓由无明。依前能见。不了无相。遂令境界妄现。此二及初。并在赖耶位中。属不相应心。三名智相。谓由无明。迷前自心所现之境。妄起分别染净之相。故云智也。四名相续相。谓由无明。不了前所分别。空无所有。更复起念。相续不断。此二并在分别事识细分之位。属相应心。无明与前生相和合。转彼净心。乃至此位。行相犹细。法执坚住。名为住相。下文三细中后二。及六粗中初二。并五意中后四。亦六染中中四。此等并同是此住相摄。

【记】住下。二。住。

此二等者。已上三细。是三不相应心。属于本识。此二并在等者。此是粗中之细。属于事识。无明等者。结成也。确然不改。故名坚住。

后二。即转相。现相。初二。即智相。相续相。后四。即转识。现识。智识。相续识。中四。即能见心不相应染。所现色不相应染。分别智相应染。不断相应染。

【疏】异相二者。一。执取相。二。计名字相。谓此无明。迷前染净违顺之法。更起贪瞋人我见爱。执相计名。取着转深。此在事识粗分之位。无明前与住相和合。转彼净心。令至此位。行相稍粗。发动身口。令其造业。名为异相。下文六粗中中二。及六染中初一。并五意中后意识。此等并同是此异相摄。

【记】异下。三。异。此在等者。此二是粗中之粗。属于事识。无明等者。惑妄粗显。能发身口贪瞋等别。故名异相。中二者。即执取。计名。初一。即执相应染。以合二相为一染故。意识。即意之识。

【疏】灭相一者。名起业相。谓此无明。不了善恶二业。定招苦乐二报。故广对诸缘。造集诸业。依业受果。灭前异心。令堕诸趣。以无明力。转彼净心。至此后际。行相最粗。极至于此。周尽之终。名为灭相。下文六粗中第五相。是也。以果报非可断故。不论第六相也。

【记】灭下。四。灭。

灭前异心者。谓惑至此终极。入于业道也。如小乘灭相。灭现在心令入过去。以无明等者。从微至着。起惑造业。业因既成。必招来果。一期事毕。故名周尽。以周尽故。故言灭相。非谓从此不起烦恼。如人谋事。缘备事遂。名为周尽。第五。即起业相。

以果下。或问曰。生等四相。于九相中。已摄前八。何故不摄业系苦耶。故此释之。意云。因则未造者不造。已造者转灭。即有可断之义。若至果报已当受处。即不可断。如已至地狱。必须受也。故佛令知苦断集。不令断苦。是斯意也。故今文中。废置不说。

第六。即六粗之最后一相也。

【疏】是故三界四相。唯一梦心。皆因根本无明之力。故经云。无明住地。其力最大。此论下文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此之谓也。

【记】是下。四。总结前说。唯一梦心。喻也。如有一人(真如)。忽然睡着(无明)。作梦(业相)。见(转相)种种事(现相)。起心分别(智相)。念念无间(相续)。于其违顺。深生取着(执取)。为善为恶。是亲是疏(计名)。于善于亲。则种种惠利。于恶于疏。则种种陵损(起业)。或有报恩受乐。或遭报怨受苦(业系苦相)。忽然觉来。上事都遣。当知此事。唯一梦心。皆因等者。法也。九相之兴。皆依此力。如依于睡。有诸梦事。经云下。引证。胜鬘经也。彼云。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大论云。譬如大地有胜力故。持四重担。故名住地。一。大海。二。诸山。三。草木。四。众生。无明亦尔。于五住地中。此最难除。故知力大。下文。即九相末都结之文。

【疏】虽复从微至着。辨四相阶降。然其始终。竟无前后。总此四相以为一念。谓粗细镕融。唯是一心。故说俱时而有。皆无自立也。

【记】虽下。五。据理融摄。先。纵牒前文。谓细不是粗。惑不是业。法执非我执。本识非事识。前位异后位。故云阶降。然其下。摄彼粗细差别以为一念。所言一念相两意。一则但是一无明之念。二则一刹那之念。且如一人。忽逢一怨。便行杀害(念业)。如以为张人王人(计名)。定言于我有怨(执取)。恶心无间(相续)。分别是怨非亲(智相)。彼为所见(现相)。已为能见(转相)。心念起动(业相)。即于一念之中。八相具足。然于二义中。正唯前义。亦可一念者。即一心也。故下文云。一念相应。即无念之一念也。谓粗下。出所以。或问曰。既有粗细前后等差。何得说为一念。故此释也。谓虽有粗细等差。唯是一心而作。岂有心在灭相。而生相中无心。若言无者。生何所依。亦不可分此一心以应四相。既心不可分。复无前后。如何四相得有前后耶。如人是一。梦种种事。梦事虽多。即无前后。故说下。引证。即始觉末文。正云。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疏】然未穷源者。随位浅深。觉有前后。达心源者。一念四相。俱时而知。经云。菩萨知终不知始。唯佛如来。始终俱知。始者。谓生相也。终者。谓余相乃至灭相也。

【记】然下。六。决通伏难。或云。既四相同时。何故觉者有其前后。故此释之。达心下。以了四相同依心者。方得俱时而知也。如人梦中说梦。渐渐而知。或至觉来。方可并悟。斯乃得失在人。不应疑法。经云下。引证。始者下。转释所引。并可知。

【疏】即因无明不觉之力。起生相等种种梦念。动其心源。转至灭相。长眠三界。流转六趣。今因本觉不思议熏力。起猒求心。又因真如所流闻熏教法。熏于本觉。以体用同融。领彼闻熏。益性解力。损无明能。渐向心源。始息灭相。终息生相。朗然大悟。觉了心源。本无所动。今无始静。平等平等。无始觉之异。如经所说梦渡大河喻等。大意如此。

【记】既下。七。结成始觉二。初。顺流释所觉。所觉。即不觉也。种种梦念。即烦恼障。转至灭相。即业障。长眠下。即报障。既三障所覆。殊不觉知。无始至今。未曾觉悟。故云长眠。三界。即依报。六趣。谓正报。于此六中。数数归往。故名为趣。

今因下。二。反流释能觉。能觉。即始觉二。初。明觉起因缘。本觉熏者。内因熏也。觉力冥熏。微妙叵测。名不思议。本觉是体。熏令猒求是用。此即内因体用也。又因下。明外缘熏力。真如是体。所流教法是用。此即外缘体用也。梁摄论说。从清净法界。流出正体智。正体智流出后得智。后得智流出大悲心。大悲心流出十二分教。清净法界。即是真如。闻熏等者。谓以闻慧熏得真流之教。反资觉性。令彼有力。是则本觉所流教法。还即熏于本觉。以体下。二。显觉起功用。即指前内外熏力。能起始觉也。体同。即外缘之体与内因体。无二相故。即真如同本觉也。用融。即外缘教法与内猒求。二相通和。无有违拒也。领彼等者。正显同融之相。若不同融。即不领受。以领彼故。遂能资益。内熏觉性。起始觉之解。解力既增。无明力劣。故得反流。渐向心源也。始息下。明其渐向之义。从初信位。止其造恶。次了我空。渐断法执。觉至本识。穷了生相。纤尘既尽。觉照独存。故曰朗悟。即无明梦尽。成究竟觉也。觉了等者。心源常湛。本自不动。动相既无。对谁云面。下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故。又云。譬如有人。迷东为西。方实不转等。平等者。心无二相故。再言者。平等之相。亦复平等故。或即本末平等。能所平等。自他平等。以要言之。诸相待法。悉平等故。

如经下。引证。华严经云。譬如有人。梦中见身。堕在大河。为欲渡故。发大勇猛。施大方便。以大勇猛施方便故。即便𭔏寤。既𭔏寤已。所作皆息。菩萨亦尔。见众生身。在四流中。为救度故。发大勇猛。起大精进。以勇猛精进故。至不动地。既至此已。一切皆息。二行相行。悉不现前。彼经意者。说此菩萨。从有相有功用。入此地无相无功用。得无生忍。不见我及众生。菩提涅槃。生死烦恼故。二行俱息。以得法无分别故。今此约究竟位。始觉同本。无相可觉。平等平等。位虽不同。大意无异。故云大意亦如此也(又此大意一句。亦是通前总结叙意。拣非次后释文也。详之)。

△中又分二。先总徴。次别释。

先总徴。

此义云何。

【疏】且总相摄前徴起也。

【记】意问究竟与不究竟觉。约人约法。其义云何。此则蹑前总标之文而为徴问。

△次别释。

【疏】正释四相也。于中各为四段。一。能观人。二。所观相。三。辨观利益。四结观分齐。对文详之。

△释有四。一灭。二异。三住。四生。

一灭。

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疏】凡夫者。一能观人。位在十信。觉知下。二所观相。谓未入十信以前。广造身口恶业而不觉知。今入信已。能知恶业。定招苦报。故言觉知。此明觉于灭相义也。故能下。三。辨观利益。今既觉故。能不造恶。止灭相也。虽复下。四结观分齐。能知灭相。实是不善。故不造恶。名为虽觉。而犹未知灭相是梦。故云不觉。此但能止恶业。故云虽觉。未觉烦恼。故云不觉。

【记】一下。十信。即劫外凡夫。盖凡夫言。通至地前。今此既能止恶。则非迷倒之类。未觉烦恼。又非十住已上。正在不定聚中。故云十信。二下。未入等者。且明所觉灭相。未入信位迷倒之时。所行之行。唯恶是从。身有三恶。谓杀盗淫。口有四恶。谓妄言。绮语。恶口。两舌。不了此业。定招苦果。以不知故。炽然造作。斯则不识因果。罔知罪福之时也。今入等者。正明能觉功用。信于善恶业缘。受报好丑。如声响形影。必无差忒故。觉灭相者。方知此相。过患如是。论文但云觉起知恶。而无灭相之言。故疏对之。三下。不造恶者。前念虽起。但是惑门。止后不生。终非业道。意地既止。身口即不为也。四下。能知等者。但知善恶之业不亡。不知无我无造。由是虽名为觉。即是不觉。此约当位释。此但下。约望后位释。后位已觉惑故。此位但觉于业。惑与觉义。敌体相翻。业与始觉。犹非敌对。故但名名字觉。虽名名字觉。即是不觉也。

△二异。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疏】初发意等。三贤菩萨也。十解初心。名发心住。举初等后。以此菩萨。虽留惑故。不证人空。然于人空。实得自在。故与二乘同一位论。觉于念异者。如上所说二种异相。分别内外。计我我所。贪瞋见爱等。此二种人。共了知故。明本净心。为无明所眠。梦于异相。起诸烦恼。而今渐与智慧相应。从异相梦而得微觉。故云觉于异也。念无异相者。既能觉异相之梦。彼所梦异相。永无所有也。以舍著者。释上以成观益也。起贪瞋等。名粗分别。着违顺境。名执著相。以于异相梦觉。故能舍之。而犹眠在住相梦中。故云相似觉。以此位中。菩萨未至证位。二乘不了法空。故云相似觉。问。觉异相等。亦不觉后位。何不亦立不觉之名。答。据觉前不觉后。亦得名不觉。故下文乃至十地。皆名不觉。若约觉业不觉惑。止名为不觉。即此文中以觉了惑。正敌对故。非同业也。

【记】初下。一能观。问。论文何故不直言二乘而带观智者。何谓也。答。二乘偏观人空。菩萨双观二空。故分大小之别。今但就其用人空观同处为言。故得合论。此则但约观智力用。分同菩萨。而非全同。既有不同而同之义。须言观智。如或直言二乘者。恐成滥失。

十解。即十住之异名。彼名发心。此名发意。名义俱同。等之一字。意该九住及与行向。故云后也。留惑者。伏而未断故。不证者。意为利生故。谓此菩萨。悟真本有。达妄本空。随顺真如。修唯识观。双伏二障。不起现行。但留种子。若准法相宗说。以止观力微。不断随眼。若依涅槃经。地前菩萨。依教起行。不可思议。惑障不起。以悲愿力。助惑润业。受生死身。六道教化。正当此义。若唯识论。初地已上悲增菩萨。方有留惑之义。今此疏中。于三贤位而论留惑者。以此是法性宗实教菩萨。根性猛利。初发心时。便能顿了本性。达妄体空。顺性修行诸波罗蜜。趣理速疾。于惑自在。故于三贤便说留也。得自在者。能入此观。能伏此惑故。用观既齐。故同一位。

觉于下。二。所观二。先。会通前释。二种异者。执取计名二相也。分别等者。于身内计我。于外计我所。于中具含分别俱生。故云见爱。然于六根本中。除我见是见惑。余皆是爱。如常所论。

此二等者。即二乘三贤。同觉此相。俱能了知此我执故。明本下。次正解本文。先明所觉异相。发起因缘。谓未起观智时。无明之念。与异相和合。起诸烦恼。炽然不息。殊不觉知也。而今下。次明能觉异相观照功用。谓于无明念中。照察人我爱见有无道理。知此烦恼由无明生。始了粗念。故云微觉。是觉念中之异义。念无下。三。利益。既能等者。于无明中。如理照察人我之体。了无所得。故云念无异相。斯则我空义也。以舍下。四。结观。心舍等者。一是释前二异相。二则结观。例知。

以于等者。以觉我空故。不起我执烦恼。故云舍粗分别等。而犹下。释相似。眠在住相等者。以未能觉法执故。此乃通明二乘三贤。俱名似觉。以此下。释所以也。菩萨未证本分是似。二乘虽在自乘。名为入证。以望大乘。但得我空。未证法空。亦名未证。故同似觉。斯则望于初地证真。故此名似。问中。引前为难。可知。答中。先纵。若约下。夺也。谓依觉有不觉。不觉是惑。不觉与觉。是正敌对。转依不觉之惑。方始造业。业与觉义。犹隔一重。故非敌对。以敌对故。名为似觉。非敌对故。名为不觉。其犹尘镜在匣。匣与镜非正敌对。尘与镜是正敌对也。此义亦然。

△三住。

如法身菩萨等。

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疏】如句。初地证法身遍满。乃至九地。悉同证得。皆名法身菩萨也。觉于念住者。觉前四种住相。虽知一切法唯是识故。不起心念粗执分别。然出观后。于自心所现法上。犹起染净法执分别。明彼净心。为无明所眠。梦于住相。今与无分别智相应。从住相梦而得觉悟。念无住相者。反照住相。竟无所有。

以离下。异前人执及着外境。故今约心。但云分别。又异后根本无明生相细念。故云粗念相也。此四种住相中。于初地七地八地九地。各离一相。故云离也。下文自当显耳。虽于粗念住相而得觉悟。犹自眠于生相梦中。觉道未圆。故云随分。

【记】如下。初。能观。十地菩萨。皆证真如。依真如法为自体故。名法身菩萨。以十地满心。便成正觉。故此位中。但标前九。觉于下。二所观。亦二。先。会前释。觉前四种者。以此菩萨。于无明念中。次第觉于四种住相。谓初地觉相续。从二地至七地觉智相。八地觉现相。九地觉转相。此四俱名为住相也。虽知等者。意明此初地相续虽亡。二地去。智相等犹在。在观则无。出观还有。虽不故意。任运如斯。以是俱生修道惑故。今言觉于住者。但约在观时。及后位说也。亦可此文。通摄地前行相而说。意明在地前时。信教修观。知一切法。唯是识现。不起粗念分别执着。此即已离前异相也。然未亲证法空。至出观后。而于染净法上。尚起法执分别。即相续相也。若至初地。亲证唯心境界。远离二取分别随眠。觉相续相乃至见相。故云觉于念住。此则约于后位说也。明彼下。次。解本文中。初。辨所觉住相生起因缘。谓未觉之时。无明之念。与此住相和合。坚执而住。竟无所改也。今与下。二。明能觉住相观照功用。谓于无明念中。照察法我。及能所心境有无道理。即转分别之心。成无分别智故。念无下。三利益。无明念中。如理照察法我之体。了不可得。故云念无住相。斯即法空义也。以下。四结观。异前等者。拣异前后。前云粗分别执着。今但云分别。故异前也。后云微细念。今云粗念相。故异后也。此四下。明前九地所觉四种住相多少不同。如上所配。此诸菩萨。以于无明念中。各随其分。以始觉力。离此念中四种相也。然则前不离后。后兼离前。今且就别意。各指一相也。

下文。即生灭因缘六染中义。广释如彼。虽于下。释随分。眠于生相等者。然今且约通意而指生相。若别而言之。初地尚余智等四相。二地至七地。余现等三相。八地余转生二相。九地余生一相由。是随其智力。觉彼多少不同。故名为随分也。

△四生。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疏】十地学穷。故云地尽。此句是总举。下二句别明。方便。是方便道。相应。是应无间道。觉心初起者。根本无明。依觉故迷。动彼静心。令起微念。今乃觉知也。心无初者。离本觉无不觉。即动心本来寂。犹如迷方。谓东为西。悟时即西是东。更无西相。故云无初相也。前三位中。虽各有所觉。以其动念未尽。故但言念无住相等。今此究竟位中。动念都尽。唯一心在。故云心无初相。以远离下。业识动念。念中最细。名微细念。谓生相也。此相都尽。永无所余。故言远离。远离虚妄故。真性即显现。故云见心性也。前三位中。相未尽故。不云见性。前三位中。觉未至源。犹梦生相动彼静心。业识起灭。故不云常住。今生相梦尽。无明风止。性海浪歇。湛然常住。又前未至心源。梦念未尽。求灭此动。望到彼岸。今即梦念都尽。觉了心源。本不流转。今无始静。常自一心。平等平等。始不异本。故名究竟觉也。

【记】十下。初。能观。学穷者。十地满心。有学位极故。方便道者。是证佛果之方便故。万行已圆。故名满足。此明行满。无间道者。自此相应。永无间绝故。无间道内。以此为初。故云一念。此则无念之念也。亦即始觉合本之一念也。此明智圆。故对法论云。究竟道者。谓金刚喻定。此有二种。谓方便道摄。无间道摄。然准论文。依常所配。即此二句。是标解脱无间也。解脱道证。无间道断。今方便则觉染心之源。证解脱极。无间则觉粗相之源。断间隔极故。下从觉心至微细念。是释无间道义。得见心去。是释解脱道义。寻文可解。觉心下。二。所观。始觉觉彼心体初起之相。故云觉心初起。即生相。起。生也。根本下。明所觉生相。谓无始迷时。根本无明。转静令动。最初微细。名为生相。由与无明和合。相续不灭。渐至粗着。起惑造业。流转无穷。前位虽觉粗相。至此位中。微念方现也。今乃下。明能觉功能。谓于真净心中。照察能起有无道理。所起生相因缘。无不觉知也。

心无下。三。利益。根本不觉。即本觉心。本觉心中。求于不觉。了无所得。故云无不觉。真净心体。本自不动。即动心时。亦无动相。故云本来寂。由无不觉本来寂故。故云无初相也。此则十地住心。犹有微念。及至满心。不见微念也。犹如下。喻明。可见。

前三下。对前辨异。然觉业之位。固不足论。即第二位中。由有二相未尽。第三位中。亦有一相未尽。既于念中觉念。未得言心。但于无明念中无住相等。唯此穷极。洞彻心体。真净独存。更无别法。故特言于心也。以远下。四结观。念中最细者。下文云。无明熏习所起识者。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生相者。配属四相也。以在九为业。在四名生。今约四位。故须配入。又以论中。无生相之言故。如前凡位。亦无灭相之言。疏亦配也。此相等者。前诸位中。但言以舍以离等。而无远字。今以业相最微。更无微细为此相本。既能觉了。更无遗余。方称为远离也。远离下。释得见句。真性现者。以妄覆故。真性不现。以不现故。不得见性。今既离妄。性即现前。以现前故。即得见性。前三下。对前辨异。下云。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已来。未曾离念故。既有念在。为念所障。岂得云见性耶。仁王云。始从伏忍。至愿三昧照第一义。不名为见。所谓见者。是萨婆若。前三下释常住句。先。叙前位。业识为生灭本。前既未离。岂名常住。今生下。次。辨此位。前但梦中觉梦。今此梦念都尽。是谓大觉。方名常住。佛地论云。如大梦觉。即斯义也。

又下。释究竟句。论云究竟觉者。正是结名也。前三相例此知。此有五义。故称究竟。一。断究竟。即前离微细念。二。证究竟。即是见心常住。并前行满(三)智圆(四)。故成四矣。四事既备。即位(五)究竟也。前云菩萨地尽以此。疏中。先。叙前位。既言望到。则知未至。今即下。次。明此位。可知。以更无所进。故得名究竟也。然此十地满心。与等妙二觉。义说分三。若究其体。更无三异。是故此文。与后相望。互出不定。此中约断四相。只言菩萨地尽。断于生相。便是究竟。若下文中又云。此无明所起识者。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又云。智本业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又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乃至如来地能究宽离。应知第十地觉生相。只一刹那。觉生无生。便是佛位。义说前后也。若准缨络经说。等觉照寂。妙觉寂照。今见性常住。即是照寂名究竟觉。即是寂照。此即一位之中。约寂照二义而分二觉。无二体也。

△二引经释成心源无念(四)。初引经以证。二重释前文。三举不觉失。四显觉者得。

初引经以证。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疏】若有下。在因地时。虽未离念。能观如此无念道理。说此能观。为向佛智。

以是证知佛地无念。此举因望果说也。

【记】在因等者。以因中未能亲证无念真理。故但能观无念道理。此约地前说耳。然以无念是佛地故。能观此者。是向佛地之智也。亦可智字。通于所观。是则向于佛智。故后译云。能观一切妄念无相。则为证得如来智慧以是下。明引经意。经中既言观无念者。是向佛智。当知佛果。决定无念也。此举等者。众生是因。佛即是果。能观无念。即是望义。望。即向也。

△二重释前文。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疏】又者。牒上觉心初起之言。无初相者。非谓觉时知有初相故也。

而言下。问。既无初相。何故说言知初相耶。故为此答。如觉迷方时。知西即东。更无西相可知。言知西相者。谓即东也。觉心之时。知初动念。即本来静。故云即无念也。

【记】牒上等者。恐闻前觉心初起之言。将谓真心。实有所起之相。今方觉此。名觉初相。今欲释出。故此牒之。非谓等者。以迷时谓有。觉处元无。唯是一心。何有初相。此亦例前位。皆无所知之相。方成知异住等。问下。摄前难起。故为下。指论以答。如觉下。约喻释意。觉心下。合显论文。并可知。

△三举不觉失。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疏】不名觉者。是前无念。得名为觉故。即显有念。不得名觉。以从下。显不觉所以。即金刚已还一切众生。未离无始无明之念。故不得名觉。然则前对四相梦之差别。故说渐觉。今约无明眠之无异。故说不觉。故说无始者。结成不觉义也。此显无有染法。始于无明。故云无始。又无明依真。同无始故也。

【记】是前下。释是故二字。即显下。解余文。金刚已还者。无间道前诸位菩萨。与诸异生。故云一切。

未离等者。以生相念尽。始得名觉。当知前之三位。皆名不觉。况异生耶。

然则下。对前释成也。以前说随分觉及相似觉者。以约无明梦中四相差别。各齐一相而论。故有觉义。由分浅深。遂有随分等别。今约无明眠之不别。俱名不觉。梦虽有差。眠岂有异。无明。即生相也。此显等者。显无明即为诸法之始。以是五住烦恼之端。十二因缘之首故。故下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既为能生。则知无有先于此者。斯则无始。属于他染。无始之无明。依士得名。又无明下。约当体释无始也。谓此无明。无有初际。以依真故。斯则无始即无明。持业得名。故下文云。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

△四显觉者得。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

【疏】若至心源。得于无念。则遍知一切众生。一心动转。四相差别。以无念者。释成上义。疑云。佛得无念。众生有念。有无悬隔。何能知耶。释云。众生有念。本来无念。佛既得彼无念。无念与念。本来平等。故云以无念等故。是故得知也。又释云。以四相念中。各即无念。故云以无念等也。是故得无念者。遍知四相诸念也。

【记】若至等者。此显始觉。觉至心源。见自无念。亦知一切众生。皆悉转彼一静心。成四相差别也。虽云知四相。乃是知众生同是一心。本来成佛也。如华严说。如来成正觉时。普见一切众生悉皆成佛。

释云等者。佛得无念。知念本无。众生虽现在念中。佛知彼念。亦即无念。斯则佛无念。与众生有念义齐。故云等也。以念即无念。故得彼无念。始知四相念也。此即生佛相望论等义。又释下。约四相相望明等义意明四相。皆是转彼一静心所成。所成四相。既各无体。岂不即是一静心耶。静心。即无念也。既一一相。皆即无念。是故平等。以平等故。得无念者而能知之。如一珠中。现四色像。见珠体者。悉能知之。然前以有念即无念为等义。此以四相各即无念为等义也。上解是海东疏。依大论释。义则约觉至心源。以己得无念故。则知一切众生生住异灭也。据论文。只有知心相言而无众生语。今直就文。更助一解。谓得此无念之时。已觉初相。本无所起。常自一心。本来无念。由是则知四相皆然。即是一心。是心之相。元未曾起。非谓别有生住异灭。从心而起也。何以故。以一一相。皆同初相。即是无念。故云以无念等故。无念唯一。故云等也。故次文云。四相俱时同一觉故。一觉。即无念也。后译云。若妄念息。即知心相生住异灭。皆悉无相。

△三明始不异本。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疏】而实句。标也。虽始得无念之觉。然其所觉四相。本来无起。待何不觉而有始觉之异。

【记】先。标立。得无念者。谓得觉无念之始觉也。本无起者。即四相本无念故。待何等者。因不觉有始觉。今不觉既无。始觉亦绝也。

【疏】以四下。释成上义也。以彼四相。一心所成。钩锁连注。无有前后。离净心外。无别自体。无自体故。本来平等。同一本觉然未至此位。随其智力。前后而觉。未称法故。不得同本。今既四相俱时平等。觉知皆无自体。同一本觉。是故则无始觉之异。

【记】次。释成二。初。正为释成。四相俱时有者。以转彼静心一念所成。一念本无念。四相无自性。是故皆无自体得成立也。如依一水而有千波。波无别体。皆同一水。然未下。对前辨异。先。指昔。今既下。显今并可知。

【疏】问。四相云何而得俱时。既其俱时。何故上文觉有前后。答。上已辨竟。谓唯一梦心。四相流转。处梦之士。谓为前后。各各随其智力浅深。分分而觉。然大觉之者。知梦四相。唯一净心。无有体性。可辨前后。故云俱时无有自立等也。故摄论云。处梦谓经年。悟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此中一刹那者。即谓无念。楞伽云。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解云。以刹那流转。必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是无生。若非无生。则不流转。是故契无生者。方见刹那也。又净名经中。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楞伽又云。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此等经意。并明真心随流。动作诸法。诸法无别体性。故唯是真心。无有别法。是故四相即一真心。不觉即同本觉故。

【记】问下。二问答通妨三。初。正申问答。问中兼难。可详悉。答中。辨竟者。指前正释。是也。谓唯下。重释。处梦士者。即金刚已还。及一切异生也。大觉。即佛位。并如前说。

摄下。二引经论证三。初。引摄论别证四相唯一心。先。引文。前二句。举喻。后二句。合法。以须臾间睡。成多年梦。如有说言。一梦之间。经历三世。受身生死。此之谓也。此中下次。明意。经年梦事。不出须臾。无涯生死。不出刹那。彼论刹那。即今之无念。故指彼同此也。楞下。二。引楞伽通证心相(一心与四相也)二无异二。初。正引。刹那。生灭流转也。灭。即不生义。初二句。无生即生。证一心不异四相也。次二句。生即无生。证四相不异一心也。解下。二。释文。先顺明释第三句。意云。刹那生即无生。以无自性故。若非下。次。反显释初二句。谓若刹那不是无生。即有自性也。既有自性。即不流转。今刹那既是无生。即知无有自性。既无自性。必能流转。故云一切法不生。我说为刹那。是故下。后。总结释第四句。由是刹那即无生故。所以契无生者。即能见刹那也。此即例前四相诸念即无念故。是故得无念者。方觉四相。唯是一心也。

又下。三。引二经别证一心成四相。先。净名。意云。无常之法。必无自性。以无性故。即不生灭。不生灭。证一心。无常。证四相。

楞下。次。楞伽。此引宋译文。若唐译云。五识身非流转。总之不论五识七识。皆非无生。故不流转。圆觉云。知是空华。即无流转。亦无身心受彼生死。如来藏等者。以有实体不可泯故。故生灭处。即如来藏。楞严云。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当知前三句。反明七识无体。非无生。则不流转。是带引也。后三句。顺明藏心有体。是无生。无性。故流转。即将彼流转无性。证此四相无念义。如来藏。即一无念心。生灭等。即四相诸念。此是正引也。深思之。此等下。三。总结大意。真心作诸法者。结释第三引净名楞伽二经意。诸法唯真心者。结释初引摄论一意。合之则结释第二引楞伽心相相即意。是故下。会通此中文旨以答释也。然此前四位文一段。及引经后至今文一段。正同圆觉经中。依位渐证。忘心顿证。具明此者。意令顿悟渐修。自然成位。其犹学射。心唯在的。箭有近远。楞严亦云。理则顿悟。乘悟并消。事非顿除。因次第尽。由是若不说渐位。则阶降何知。若不说顿门。则终卒难入。由是具说以备修行。

△二本觉(二)。初明随染本觉。二明性净本觉。

初明随染本觉。

【记】亦可前则略说是体。文云。心体离念故。此段是相。文云。生二种相故。后四镜是体相双辨。文云。觉体相故。

△中又三。初总标。二徴列。三辨相。

初总标。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

【疏】此二既在随染门中。故云生也。生已不离。不动觉体故。

【记】此二下。以是本觉。不合言生。今随染缘还净而显。故有生义。斯则显故名生。非创然而生也。故下文云。显现法身等。生已不离者。其实即是彼觉。今此言。是义说也。其犹明镜。在尘出尘。其体不别。

△二徴列。

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疏】智净者。明本觉随染还净之相。不思议业者。明还净本觉业用之相。此之二相。若离染缘。则不得成。故云随染也。

【记】明本等者。自随流而还源。自垢染而清净。亦即自隐而显也。觉处不觉。久被尘染。却复本真。故云还净。

明还等者。昔以相隐而用废。今以相显而用兴。其犹出尘之镜。形对而像生也。此之下。总明二相。得称随染所以也。然智净相。离自业识等染缘故不成。以无能显故。故下云。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等。若不思议业相。离彼众生等染缘故。亦不成以无能感故。故下云。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由是此二。俱名随染。

△三辨相(二)。初智净相。二不思议业相。

初智净相(二)。初直明净相。二问答释成。

初直明净相(二)。初因。二果。

初因。

智净相者。

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

【疏】智句。牒章。

法力熏者。真如内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缘熏力。此在地前。依此熏力。修习资粮加行善根也。

如实修者。登地已上。行契真如也。满足者。十地行终也。此在金刚因位极处。

【记】真如等者。在内为理法。在外为教法。虽内外不同。皆名为法。由是论中通言法也。

此在等者。但由熏习力故。缘教修行。从初信位。终至第十回向也。

资粮者。谓十信三贤。具修福智。为成佛之资粮故。亦名顺解脱分善。

加行者。即暖。顶。忍。世第一。四种加行。此在三贤位后。十地位前。加功用。行。以求见道故。亦名顺决择分善。此四加行。依四寻伺四如实观。观名。义。名义自性。名义差别。假有实无。如暖顶二位。同修四寻伺观。忍世第一。同修四如实观。暖位修明得定。发下寻伺。观无所取。顶位修明增定。发上寻伺。重观无所取。忍位修印顺定。印前顺后。发下如实智。此有三品。下品印无所取。中品顺无能取。上品印无能取。言如实智者。如实遍知名等四法。离识非有。所取若无。能取亦无也。世第一位。依无间定。发上如实智。双印二空。又离所取。能除遍计。离能取。除依他起。双印二空。得圆成实。犹带空相。非真唯识。故彼颂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登地已上者。初地见道。二地已上。即是修道。以此二位。证真起行。还契于真也。非同地前缘教而修。故云如实。以地前是教道。此名证道故。

金刚等者。于此定位二种道中。方便道也。义见前文。

△二果。

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疏】由前方便。能破和合识内生灭之相。显不生灭之性。此根本无明尽故。心无所合。即显法身本觉义也。即于此时。能灭染心之中业相等相续之相。不灭相续心体。故令随染本觉之心。遂即还源。成淳净圆智。成于应身始觉义也。然此始觉。无别始起。即是本觉随染作也。今染缘既息。始还同本。故云淳净。淳净智。即智德。余皆断德也。

【记】由前等者。即方便行为能破。生灭相为所破。又方便道为能显。不生灭性为所显。

此根等者。以未至此位之前。根本无明。与真净心。常相和合。成此识相。今至此位。无明既尽。唯一心在照体独立。与谁为合。故中论云。一法云何合。

即显等者。此中疏意。明今论文是隔句显发(准理。论文应云。破和合识相。显现法身。灭相续心相。智淳净故。故今疏隔句显发论文。是依义不依文以释也)。谓破和合识内根本无明生灭之相。即显不生灭法身本觉。灭染心中业等相续之相。成淳净圆智报身始觉。今此且明初段显法身义。法身即本觉。隐显得名。今双举者。要对后始觉故也。

即于等者。以六染心。皆依无明。与真和合而得相续。今无明既尽。和合不成。染心依何而得相续。故并随灭。然诸染心。皆相妄而体真。故相灭而体不灭。故云不灭心体也。故令等者。比以无明和合。染心相续。故使本觉。旷劫随流。今既无明破。染心灭。无所拘累。故得此心。却复元净。其犹穷子归家。摩尼出垢也。

成淳净圆智者。不杂故淳。离染故净。无缺故圆。灭识故智。

成应身始觉者。应有二意。一者。应字。平声呼。名相应身。谓始觉智与本觉相应。即报身也。例如下云自然相应。二者。真谛三藏。呼报身为应身。应地前相似名字觉位菩萨。名为劣应。亦名为化。应地上随分觉位菩萨。名为胜应。亦名为报。此之他报。属下用中。今是自受用报。修因所感。故名为应。智德圆净。亦名智身。并属此摄。

然此始觉与前本觉。皆是能成。此应身与前法身。皆是所成。意谓识相破而性在。性即本觉。本觉能成法身。心相灭而智净。智即始觉。始觉能成报身。此皆义说能所成也。

然此段文。亦是海东疏义。疏注参而用之。石壁失照。作应化解。不知下之不思议业相。方是应化身故。如此。则三身义足不尔。文中便成欠剩。剩一化身。欠一报也。

然此下。始本同也。以始觉是本之用。由有染故。本觉起用以为对治。今染缘既息。用还归体。故转其名为圆净智也。

断德者。除淳净智外。余三句文。悉是断德。识与心相。是所断法。法身。是彼断所显故。后之一相。即是恩德。则三德备矣。若依此说。前之应身。正当属报。文理甚顺。

△二问答释成(二)。初执真同妄问。二简妄异真答。

初执真同妄问。

此义云何。

【疏】问意云。如上所说动彼静心。成于起灭。

今既尽于生灭。应灭静心。

【记】如上等者。前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仍说和合不相舍离。今生灭既灭。真亦合灭。如何却云灭相续心显现法身智淳净耶。

斯则约相即门。以相难性也。

△二简妄异真答(三)。初法。二喻。三合。

初法。

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

无明之相。不离觉性。

非可坏非不可坏。

【疏】以下。答意云。业等染心。名诸识相。此等皆是不觉之相。非约心体说。

【记】初。释正难。前说心成识者。但是心相成识。今言识灭者。亦是心相灭。斯则生之与灭。皆约心相。不约心体。故得说言灭相续心显法身等。

此则约非一门。性相不即而答也。

【疏】无明下。转难云。既言识相。皆是无明。故说灭者。皆应别有体性。离于真如。即真妄别体难也。

故此答云。如此诸识不觉之相。不离随染本觉之性。

【记】次。释转难。难意云。既若起灭不干心体。斯则真妄迢然。如何前云转彼静心成起灭耶。此约性相相离义边为转难也。

如此等者。意云。前虽云相灭。但是相融归性。义说为灭。以此识相。不离觉性故。是则真妄元无别体。如何难云离真有妄耶。此乃约性相不离义以答释也。

【疏】非可下。谓此无明之相。与彼本觉之性。非一非异。非异故非可坏。非一故非不可坏。

若依非异非可坏义说。无明即明故。涅槃经云。明与无明。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若就非一非不可坏义说。无明有可灭故。涅槃云。因灭无明。得菩提灯。无明灭觉性不坏。灭惑之义。准此知之。

【记】三。结前义。双结成前二义也。前句结后义。相不离性。成得转彼静心为起灭等。后句结前义。心相是无明。成得灭相续心现法身等。

非一异等者。后译本云。相与本觉。非一非异。非是可坏。非不可坏等。生灭门初。已曾广释。今却以彼非一异义。成此文中非坏不坏义。此即约义总标也。

若依下。引经别释。无明即明。故不可坏。坏则坏于明体故。涅槃具云。明与无明。凡夫为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

若就等者。以识相即非心体故。所以因灭无明。得菩提也。

无明灭下。结成可坏之义。此正显前文灭相续心显法身也。如正法念经说。水乳一处。鹅王饮之。乳尽水在。

灭惑准者。世人皆谓断尽惑结。然后证真。殊不知惑体本真。全觉之不觉。如迷东为西。谁之过耶。而欲求灭西相。然后见东。愚之甚矣。

△二喻。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

水相风相。不相舍离。

而水非动性。

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

【疏】一。水因风动。真随妄转喻。

二。水风不离。真妄相依喻。

三。水非动性。真体不变喻。此显非自性动。但随他动也。

四风灭湿不坏。息妄显真喻。此明若自性动者。动相灭时。湿性随灭而但随他动。故动相灭时。湿性不坏。

【记】真随妄转者。即下净心因无明风动。

水风不离者。湿是水相。动是风相。动处全湿。湿处全动。是不相舍离。亦可水相者。波动也。风相者。亦波动也。以水之与风。俱用波为相。故云不相舍离。以喻一切染法。依真而起。由痴所发。染法望真(波望水)。是真之相(水相)。若望于痴(波望风)。是痴之相(风相)。如下云。以一切染法(波)。皆是不觉相(风)故。又云。皆同真如性相(水)。故此喻之。真妄相依者。即下心与无明。不相舍离。

真体不变者。即下心非动性。心性寂灭。本非动作。以不守自性。随他无明。故成起灭。如水湿性。本不动摇。由风故动也。

息妄显真者。即下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灭。

此明等者。意谓若自真性是动法者。识相灭时。真性应灭。今既不灭。应知非自性动也。如彼水性。若自性动波相灭时。湿性应灭。今既不灭。

应知非自性动也。

△三合。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

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

而心非动性。

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疏】一。心因无明动。合水随风动也。以水不能自浪。要因风起波。风不能自现动相。要因水方现动相。故风动即水动。无别体也。所况可知。

二。心无明不离。合风水相依也。以湿全动。故无于水相。以动全湿。故无于风相。心法亦尔。真心随熏。全作识浪。故无心相。然彼识浪。皆即是真。故无无明相。

三。心非动性。合水性不动也。

四。无明灭智不坏。合风息显水。根本无明灭。合风灭。业识灭。合动相灭。随染本觉照察之性不灭。合湿性不坏也。

【记】水随风动者。即前大海因风波动也。

以水下。喻。

所况句。合。应云。以心不能自生其识。要因无明以成识等。无明不能自现妄相。要因心方现妄相。故无明动相。即心动相。无别体也。故前云。染法望真。是真之相。若望无明。是无明相也。

风水相依者。即前水相风相。不相舍离。然于中俱无形相义。喻中不言。故今疏中。约法显喻。

以湿下。喻明无水风相。心法下。法合说无心无明相。

若据疏意。即约全夺两亡之义。今于疏外。别助一解。言心与无明俱无形相者。此约真妄各住自位时说也。举此义者。要显真妄之相。不相离故。以真本无形相。约染心以说其相。无明亦无形相。还指染心以为其相。斯则住自位时。虽无形相。而真妄和合。共现染相。以此染法。亦是真如相。亦是无明相。故云不相舍离。如父母共生一子。此子亦是父之子。亦是母之儿也。

问。何故前喻中。只言风相水相。不相舍离。而不云俱无形相耶。答。以前文中。但喻不相舍离义。不喻无形相义。以水不起波相时。亦有湿相故。风动相亦如是。但取分喻。故不言无形相也。问。喻中云风相水相。法中云俱无形相。法喻岂齐耶。答。喻中就所起共相(波浪)说。故皆云相。法中就能起自相(心无明)说。故云俱无。虽无自相之相。而有共相(染法)之相。法喻正齐也。然喻中约已起。故云相。法中约未起。故云俱无。又喻中约合法。故云相。法中约开法。故云俱无也。然今法喻正意。只明无明之相。与觉性不相舍离义。不显无形相义。故前喻中。不喻此也。合中虽有无形相言。正意亦要显不相离。详之。

水性不动者。即前水非动性。

风息显水者。即前云。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一一别配。可知。

根本下。释无明句。

业识下。释相续句。

随染下。释智性句。并可见。

△二不思议业相(二)。初依体总标。二约用别辨。

初依体总标。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

【疏】不句。牒章。

能作境者。谓与众生。作六根境界故。宝性论云。诸佛如来身。如虚空无相。为诸胜智者。作六根境界。示现微妙色。出于妙音声。令嗅佛戒香。与佛妙法味。使觉三昧触。令知深妙法。故名妙境界。

【记】论云。依智净者。是依真起应。如依镜明。现诸色像也。谓前随染本觉之心。始得淳净。依此智力。现应化身。与彼众生作利益故。故宝性论云。何者。成就自身利益。谓得解脱。远离烦恼障智障。得无障碍清净法身故。何者。他身利益。既得成就自身利益已。无始世来。自然依彼二种佛身。示现世间自在力行。是名成就他身利益。他身。即应身也。唯识论云。大圆镜智。能现能生身土智影等。

疏云谓与等者。一切虽多。不出六境。故标此也。

宝性下。引论释义。虚空无相者。即前所依之真身。唯是如如及如如智。周遍一切。无有差别。故如虚空。

为胜智者。即能感应化之机。深猒生死。乐求涅槃故。此有二类。一。地上感胜应身。二。地前等感劣应身。作六根境。如文具显。

△二约用别辨。

所谓无量功德之相。

常无断绝。

随众生根。自然相应。

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疏】所谓下。有四。

一。无量相。横显业德。广多无量。二。常无绝。竖显业根。深穷来际。三。随相应。显业胜能。无功应机。四。现得益。显业胜益。利润不虚。

如此则是报化二身。真如大用。无始无终相续不绝故。

【记】先。通释论文也。业德者。如下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等。

业根者。如下云。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斯则横竖皆依真觉。故得无量无断。

胜能者。如法华云。应以佛身得度者。即现佛身而为说法等。有感斯应。不用加功。如百水不上升。一月不下降。慈善根力。法尔如此。故论曰自然也。

胜益者。或见形以发心。或闻法以起行。乃至知觉。功不唐捐。故云不虚。此二句别释此文也。

如此下。通结上义也。报化等者。报即地上所见。亦名胜应。化即地前所见。亦名劣应。又下云。依于业识。菩萨从初发意。乃至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此二种身。皆净智所显真如之用也。

无始等者。即前常无断绝也。下文自显。

【疏】问。始得自利。方起利他之业。云何利他说无始耶。

答。以无明尽故。始觉即本觉。然彼本觉。无始世来。常起业用。利益众生。是故始觉同彼。亦无有始。

以一切佛。无差别故。无新旧故。皆无始觉之异故。本觉平等。无始无终故。故能常化众生。是真如之用。故云不思议业也。

此本觉用。与众生心。本来无二。但不觉随流。用即不现。妄心猒求。用则于彼心中。称根显现。而不作意我现差别。故云随根自然相应。虽不作意。现无不益。

【记】次。问答释妨也。初问。意云。始得智净相以自利。方起不思议业以利他。故上云以依智净作胜境界。若然者。则利他有始。何言无始耶。

答下。二答三。初。约一佛释。本觉常起用者。有其两意。一。约内熏说。即自体相熏习义。故下云。从无始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等。二。约应化说。应化不起者。但以妄染覆之。非谓本觉无此应用。亦非固心抑令不起。斯则过在于妄。何责于觉。实如昆竹有龙凤之音。尘镜有光明之用。如或裁之以利。磨之以尘。则何患乎。雅韵精明而不显发耶。

以一下。二。等诸佛释。通约十方三世诸佛。皆以始觉同本。故得应用无始终也。

此本觉下。三。同众生释。以众生真心。与佛真心不别。故佛应用。即是众生应用。用即体起。故云无二。若就佛说。用即属佛。若就众生说。用则属众生。略同明月现在澄潭。此所现月。亦是月影。亦是潭影。下文广释。

△二明性净本觉(二)。初总标。二别释。

初总标。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疏】再辨前本觉。故标云复次。牒云者。

以空及。镜。皆有四义。故取之为喻。

一。空镜。谓离一切外物之体。二。不空镜。镜体不无。能现万像。三。净镜。谓磨治离垢。四。受用镜。置之高台。须者受用。

四中前二自性净。后二离垢净。又初二就因。隐时说。后二就果。显时说。又前中约空不空为二。后中约体用为二。又初二体。后二相。故云觉体相也。又初一及第三。明有空义。第二第四。明有镜义。故举二喻。

【记】论云四种大义者。但明觉相有四种义。以一一义。皆遍法界。遂举二喻。以虚空喻周遍。故云有大义与虚空等。以净镜喻四种。故云有四种义犹如净镜。所以具明者。若单举空喻。则不显四义。若单举镜喻。则不显周遍。遂双举二喻。互相显发也。

又据疏云。以空及镜皆有四义。则空镜皆具四种大义也。四种者。谓无相。等现。清净。明照也。大者。谓遍空。遍现。遍净。遍照也。空于平等(二)无相(一)义显。故云与虚空等。镜于清净(三)明朗(四)义显。故云犹如净镜。镜四大义。如疏可知。空四大义。释相如何。一者。无相空。经云。观晴明空。唯一晴虚。迥无所有。二者。现相空。经云。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发挥。三者。出离空。经云。出土尺丈。得尺丈空。虚空浅深。随出多少。四。受用空。经云。若筑墙宇。穿为小窦。参合群器。名为异空。下论文不释者。例镜知故。

一。下文二。初。略配。空者。此就真体本无妄染。如文云。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犹如于镜。唯有性明。故云空也。镜中所现。但是影像。其相元无。亦成空义。

不空等者。虽无妄染。然有自体。及性功德。若无其体。将何现物。

余二可见。此四如次以配四义。前双标而后单释者。以空随镜显也。但释镜义。自挟虚空。

四中下。二。料拣。配有五对。初。性净离垢对。二。因隐果显对。三。空有体用对。四。体相对。五。空镜对。

一三有空义者。然空语虽同。而空义不同。以第一就因。无妄体为空。第三据果。离妄相为空。

二四有镜义者。义亦不同。二以本来现物为镜。四以随时照物为镜。

然则一三非无镜义。二四非无空义。今但取增胜配之。

△二别释(四)。一如实空镜。二因熏习镜。三法出离镜。四缘熏习镜。

一如实空镜。

云何为四。

一者。如实空镜。

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

非觉照义故。

【疏】云何句。通徴。

一下列释。如实空者。真如中妄法本无。非先有后无也。

远离等者。倒心妄境。本不相应。非谓有而不现。但以妄法理无。故无可现。如镜非不能现。但以兔角无故无可现也。

非觉照者。有二义。一。以妄念望于真智。本无觉照之功。以情执违理故。如镜非有外物。以彼外物无照用义故。即显镜中无外物体。

二。以本觉望于妄念。亦无觉照功能。以妄本无故。如净眼望空华。无照烛之功。亦如镜望兔角。

此约遍计说。下约依他说。故能现世间境界。

【记】如实句。初。标名。本无等者。以从本已来。不相应故。非同随相之说。未断则有。断已始无。故名本无。亦非推之使无也。

远下。二。辨相。论中初二句。正显空义。无法一句。重辨所空。

疏中法喻对显。昭然可见。

非觉照句。三。结名二。初。正释二。初。约妄无真照之功。此则以所对能。于中先。法说。违理者。理有觉照。妄既违理。即无觉照。既无照用。理中岂能容彼妄耶。由是前云远离也。

如镜下。次。喻显。如镜铜体。本有照用。外木石物。与镜体违。则无照用。既无照用。镜中岂能容彼木石物耶。以有照与无照。非和合故。亦犹仁人之家。岂容不仁人共住。以性相违故。

二下。后。约真无妄觉之用。此则以能对所。于中亦先法。次喻。并可知。圆觉云。无知觉明。不依诸碍。即斯义也。

然此二义之中。虽约妄约真。皆就无能照说也。问。妄属无明。容无能照。真性明了。教理俱成。何言无照。答。今言真无照者。但无能所之照。不无性明之照。如楞严云。性觉必明。妄为明觉。今此但无妄为明觉之照也。疏中约所显能。非谓但无所照义尔。

此约下。二。通妨。或问曰。次云一切境界。悉于中现。云何此言无可现耶。故此释通。遍计情有理无。依他相有性无。故知此言无可现者。妄无体故。下云现者。有虚相故。其次云常住一心等。即明依他无体。唯是圆成。则三性之义备矣。

△二因熏习镜。

二者。因熏习镜。

谓如实不空。

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

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疏】因有二因义。初。能作现法之因。二。作内熏之因。亦可初是因义。后是熏习义。故云因熏习也。

【记】初。标名。现法因者。以次云现境界故。内熏因者。次云熏众生故。

亦可下。重辨。斯则因义通而熏义局也。以现法及熏习。俱名因故。现法非是熏习义故。

【疏】不空。此总出因熏法体。谓有自体。及性功德故。

【记】次。出体。有自体者。异妄无自体故。

及功德者。异恒沙烦恼故。

妄则不唯无功德。兼无自体。真则不唯有自体。兼有功德。如前文云。以有自体。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疏】一切下。别释二因。初因。境界悉现者。明一切法离此心外。无别体性。犹如镜中。能现影也。

不出者。明心待熏。故变现诸法。非不待熏而自出也。

不入者。离心无别能熏。故不从外入也。

不失者。虽复不从内出外入。缘起之法。显现不无也。

不坏者。诸法缘集。起无所从。不异真如。故不可坏。如镜中影。非刃能伤。以同镜故。

住一心者。会相同体。

即真性者。释成同体所由。以于心中显现。无出入等故。

即无体性。无体性故。本来平等。不异真如。故云常住一心即真实性。

【记】三。释义二。初。现法因。离心无者。下云。三界虚伪。唯心所现。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明心等者。待无明缘熏。方变诸法。若自出者。无明断后。应出法无穷。则修断何益。故知不待无明。法则不从内出。离心等者。虽云待缘熏方出。非谓别有他法。自外而入为能熏耳。以是即心不觉之因为能熏故。能熏既非心外。所现安得离真。故非外入。

又此诸法。全心而成。非谓诸法从心内出而现于外。此即非如人从室内而出名为现也。又非别有诸法自外而来。入此心中以现其影。此即非如形对于镜而现其像也。以心无内外故。

虽复等者。心境历然。染净宛尔故。

诸法下。法喻者。镜。喻真如心。影。喻法缘无从。刃伤。喻智断。心镜上无明尘垢。智刃可刮断。而心镜内法影。非智刃可割伤也。斯则性起为相。故不失。相同于性。故不坏。以心无失坏故。此四句。拣滥。谓内能不出。外所不入。缘起不失。理实不坏。又因不出。缘不入。相不失。性不坏。又内不从六根出。外不从五尘入。果不从当来失。因不从过去坏。又不从自性生。不出也。不从他性生。不入也。不从无因生。不失也。失去亲生真因。便为无因性故。不从共性生。不坏也。自他各坏其体。方可成共性故。

常住一心者。有二意。一者。以一切法。常依一心而住。故得不出不入。不失不坏也。二者。诸法当体常住。唯是一心。一心之外。无有一法可为出入失坏也。故经云。世间相常住。此二中前义为正。以下有论自释成故。此一句。正显。良以常住一心。故得一切境界悉皆现也。疏文可知。

释成同体等者。意云。何以诸法。常依一心而住耶。故此释云。以诸法相。即是真性体故。斯则以此二句。近释上同体义也。

以于下。通叙前文者。显此段论。是展转互相释成也。若欲易明。应云。一切境界。悉于心中显现者。以无出入失坏故。无出入失坏者。即无体性住一心故。住于一心无体性者。以一切法。本来平等。不异真如性故。是则此二句。远结前后一段义也。

【疏】又一切下。释后因。谓以性净故。虽现染法。非染所污。非直现染之时。非染所染。亦乃由现染故。反显本净。如镜明净。能现秽物。秽物现时。反显镜净。岂此秽物能汗镜耶。若不现染。则无以显其不染。是故现染。释成不染义。

智体不动者。以本无染。今无始净。是故本觉之智。未曾移动。又虽现染。不为所染。故云不动。如镜中像。随质转变。然其镜体。未曾移动也。

具足无漏者。谓此本觉中恒沙性德。无所少也。

熏众生者。谓又与众生。作内熏之因。令猒生死苦。乐求涅槃乐。故胜鬘经云。由有如来藏。能猒生死。乐求涅槃。佛性论云。自性清净心。名为道谛。

【记】二。熏习因。以性下。顺释文。非直下。别显意。先。法。次。喻。若不下。反以结成。

以本下。约本净今净明不动。又虽下。约现染不染明不动。亦先。法。后。喻。

此本下。即下所说大智慧光明义。乃至无有所少义等。

又与下。即自体相熏习义。

胜鬘下。引经论证。

道谛。即出世因。熏习因也。

△三法出离镜。

三者。法出离镜。

谓不空法。

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疏】谓真如之法。出于二障。离于和合。故云出离。前是在缠性净不空如来藏。今明不空出缠离垢法身。如宝性论云。有二净。一。自性净。以同相故。二。离垢净。以胜相故。

不空。出法体也。即前因熏之法。

恼碍者。粗细染心。

智碍者。所依无明。

离和合者。净心出障。破业识等和合。

淳者。离和合杂相故。净者。无惑染故。明者。出无明故。谓大智慧光明等。

【记】初。标名。谓下。解释当文。

前是下。料拣前后。性净。即初义。不空。即二义。彼二在缠。故通名如来藏。但以空不空异耳。

今明不空者。与前不空义同。法身者。与前如来藏。义异体同。彼隐此显。故前云依法身说本觉。后云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然法身但属第三镜。其后一镜即是报化身也。

宝性下。引证。同相者。通凡圣故。胜相者。胜于因故。然初净。即前二义。后净。即后二义。

不空下。二。出体。即前法者。即是前为二因之法也。前明熏因。今明离障。故重指之。

恼障下。三。辨相。粗细染心者。四粗三细心也。下云。染心义者。名烦恼碍。

所依无明者。根本枝末。是六染所依法故。下云。无明义者。名为智碍。

出障者。出前二碍。碍。即障也。二障既出。业识等亡。心无所合。故云离也。

离和合等三段。即翻前和合烦恼智碍。成此淳净明故。淳是总。净明为别。谓淳净故。淳明故。淳净。即满净义。拣异菩萨等是分净故。淳明。即满觉义。拣异菩萨等是分觉故。斯则六染尽故。谓之淳净。二觉圆故。谓之淳明也。又此三字。即圆三德。谓法身。解脱。般若。如次配知。备此三点以成大般涅槃。

△四缘熏习镜。

四者。缘熏习镜。

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疏】即彼本觉出障之时。随照物机。示现万化。与彼众生。作外缘熏力。故云依法乃至示现。

问。前随染中智净。与此法出离何别。前业用。与此缘熏何别。答。前约随染故。还净说为智。即明彼智用。俱就始觉说。此约自性故。离障显法体。即明此法用。俱就法体说。是故前云智。此云法。前云业。此云缘也。

然法智虽殊。体无差别。以始觉即本觉故。但今就义开说。故有境智不同也。

【记】论云缘熏习者。初。标名也。缘。即外缘。为诸众生而作发起善根之外缘故。熏。资熏也。谓熏成习气。发善根故。

论云谓依法下。次。释相。初一句。蹑前起。依于体相也。次三句。释本门。起于业用也。谓依前法体。出离惑染。遂成三轮不思议化。遍照。即意轮鉴机。示现。即身口设化。以此为缘熏习力故。令修善根也。

疏中二。先。通释论文。与彼等者。谓与二乘十信作差别缘。与三贤十地作平等缘。如下用熏习中说。

问前下。次。料拣前后二。初。辨异二义。问意可知。答中。前约等者。意明前之二相。与此二镜。法体无二。为门有殊。谓前二相以智为门。故云俱就始觉。后二镜以理为门。故云俱就法体。又前约相说。故云生二种相。此约性说。故二种俱言法。又前约对染明净相。故云智净等。此约自性显大义。故云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也。

又前以显为门。此以隐为门。所以有斯二说者。恐有人言。显时方净。隐时不净。故说二显后。又重说二隐(指法出离。缘熏习也)。又先明二显者。以取始觉之末文便故。又亦即是始觉义故。亦即隐处难信。且就显处而开示故。余义易知。

然法下。二。结同一体。此明为门虽异。其体是一。故此结同也。

但今下。境即是法。以是始觉所缘所证。故言境也。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五

音释

音卦。挂牵也。

音嚣。绝无纤累也。

音飘。随流浮动也。

音恪。坚住也。

音旦。挑在肩也。

𭔏寤

音告悟。醒觉也。

音起。细花绫。

音慝。差失也。

音狭。镜匣。

萨婆若

此云大智慧。

音荐。矢也。

音勾。

寻伺

下音祠。谓寻求伺察也。觉观别名。

音纯。质朴也。

音盛。多余也。

音荷。畜名。

唐捐

下音涓。虚弃也。

音奉。鸟中王。羽中长也。

音才。度量剪割也。

音哑。美妙佳也。

音蕴。音曲也。

音昙。聚水深处。

音竹。捣也。

音豆。孔穴。

音甲。掖持带也。

音忍。锋刃。

音括。剥削也。

大般涅槃

此云大灭度。亦云大寂灭。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