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礼记章句

礼记章句卷十九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乐记

乐之为教,先王以为教国子之本业,学者自十三以上莫不习焉。盖以移易性情而鼓舞以迁于善者,其效最捷,而驯至大成,亦不能舍是而别有化成之妙也。推而用之,则燕飨、祭祀、饮射、军旅、人神、文武,咸受治焉,是其为用亦大矣。周之衰也,郑、卫之音始作,以乱雅乐。沿及暴秦,焚弃先王之典章,乐文沦替,习传浸失。汉兴,雅、郑互登,莫能饬定,而六代之遗传,仅托于学士大夫之论说。故戴氏承其敝缺,略存先儒所论乐理之言,辑为此篇,而乐之器数节度,精微博大者,亦未从而考焉。以故授受无资而制作苟简,教衰治圮,民乱神淫,胥此之由矣。学者览此篇之旨,将以窥见制作之精意,而欲从末由,可胜悼哉。自汉以降,古乐愈失,惟是律吕之制,钟镛之器,犹有存者。沿及胡瑗、范镇之流,犹得仿佛而为之说;而女真躏宋,仅存之器,熸焉无余,虽有圣人,亦无所凭藉以修复,而胡部之奸声,北里之淫曲,充斥乎朝野。有志之士,三复此篇之义,粗得其大意而无以征之,亦徒守旧闻,以存什一于千百而已。乃此篇之说,传说杂驳,其论性情文质之际,多淫于荀卿氏之说而背于圣人之旨,读者不察,用以语性道之趣,则适以长疵而趣妄。故为疏其可通者,而辨正其驳异者,以俟后之君子。凡三十七章。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音”,宫商角徵羽之相应合者也。“物”,事也。心有合离攻取,因事物之同异从违而喜怒哀乐征见于声响;凡口之所言,气之所吹,手之所考击之节,皆其自然之发也。

声相应,故生变。

声音之道,唱则必随,抑则必扬,自然相应。必变于其前,未有往而不返,同而得和者也。

变成方,谓之音。

“方”,法也。所变者,虽极乎至赜,而一往一返,或损而清,或益而浊,要各有法以相与为类,则五音概之矣。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比”,次也。乐之,谓播之于八音也。“干”,盾;“戚”,斧。武舞所执。“羽”,翟羽;“旄”,旄牛尾。文舞所执。声动而形随,形动而所执之器必肖其容,声容合而乐备矣。

右第一章。此章推乐之所自生因于人心之动几,固乐理之自然,顾其曰:“人心之动,物使之然”,则不知静含动理,情为性绪,喜怒哀乐之正者,皆因天机之固有而时出以与物相应,乃一以寂然不动者为心之本体,而不识感而遂通之实,举其动者悉归外物之引触,则与圣人之言不合,而流为佛、老之滥觞,学者不可不辨也。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 杀,所界反。“其乐”之“乐”,卢各反。啴,昌善反。

“感于物”,谓喜怒哀乐爱敬之心皆因物而起。其说与《告子》“彼长而我长之”之意略同。“噍”,急也。“杀”,渐弱而不继也。“啴”,宽绰貌。“发”,不留也。“散”,不收也。“廉”,分明有廉隅也。敬慎于发声,爽洁而无萦绕,故直以廉。“和”,悦也。六者皆以人声而言,推之八音,其理一也。

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

记者之意,以寂然不动者为性。六者,情也,则直斥为非性矣。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道其”之“道”,徒到反。行,胡孟反。

“道”,引也;引其志于正也。“同”,齐也。“出”,犹建也。

右第二章。此章言先王制乐之意,推之礼与刑政而皆协于一,其论韪矣。抑尝论之,喜怒哀乐之发,情也。情者,性之绪也。以喜怒哀乐为性,固不可矣,而直斥之为非性,则情与性判然为二,将必矫情而后能复性,而道为逆情之物以强天下,而非其固欲者矣。若夫爱敬之感发,则仁义之实显诸情而不昧者,乃亦以为非性,是与《告子》“杞柳桮棬”之义,释氏“本来无一物”“缘起无生者”同矣。至云“先王慎所以感之”,而礼乐刑政以起,则又与荀子之言相似。盖作此记者,徒知乐之为用,以正人心于已邪,而不知乐之为体,本人心之正而无邪者,利导而节宣之,则亦循末而昧其本矣。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音由人心而生,而逮其声之已出,则入耳警心,而心还因以生,邪者益邪,正者益正,而治乱分矣。

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声”,质也。“音”,文也。文因质生,而文还立质也。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乐,卢各反。思,息利反。

安乐之感,情平而事得其序,政益和矣。怨怒之感,情激而上下相戾,政益乖矣。哀思之感,情疲而偷,民益困矣。音由世之治乱而异,而还感人心,复生治乱。“通”者,互相因之谓。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 徵,陟里反,下同。

“为”者,言乎其应也。重以统轻,大以生小,故宫之数八十一而为君。君统臣,臣统民,民立事,事理物,极乎羽之四十八而损益穷矣。此相统之序也。若其相生之序,则宫下生徵,徵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

五者不乱,则无怗 之音矣。

此言五音和顺之应。“不乱”,谓其音各正而相为唱和,无夺伦也。“怗 ”,敝败不成章之貌。音不怗 ,则君明、臣良、民安、事序、物阜应之矣。

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 陂,彼义反。

此言五音不和之应。“荒”,散漫也。“陂”,偏也。“坏”,职不修也。“忧”,沉滞也。“勤”,烦苦也。“危”,尖侧也。财者因物而有,物不成则“财匮”矣。荒、陂、忧、哀、危五音之失其理也。一音不正则四音交累而不和矣。凡治乱之数皆先见于音,音之或和或乖,感人情物理而必应之。隋王令言听宫声之不返,而知杨广之必死于江都,盖此理也。

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 比,毗义反。

“五音皆乱”,谓损益失数,或下侵,或上犯,互相陵夺也。“慢”,谓不修也。音不修必流于过清,清激则哀以思,所谓“亡国之音”也。周衰,郑、卫之声始作,天下习之,于是王室陵迟,终于亡而不振。“比”,近也。近于慢,则近于亡矣。音以地名者,犹今腔之有昆、浙然。

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桑间,《诗》所谓“桑中”。濮上,濮水之上,于周为卫地,纣之畿内也。纣作靡靡之音,流及后世。“政散”者,徵声滥。“民流”者,角声荡也。音之所感,人心应之,下欺其上,各营其私,而不相辑睦,成乎风俗,虽有峻法,莫能禁止也。

右第三章。

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

音由人心之喜怒哀乐而生,则即情以体之而贞淫见矣。

乐者,通伦理者也。

“伦”,各为类也。“理”,相生之条理也。乐之成也,虽极乎变,而皆由伦理通之,则循其伦理以察之,而乐之得失彰矣。

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惟君子为能知乐。

呼则前,叱则却,禽兽之知声也。一激一扬,一唱一和,歌谣之中五音存焉,众庶之知音也。合其伦理,审其通变,以征其心政,惟君子能之。

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

知声者或不能知音,而音在声中,审声而音察矣。知音者或不能知乐,而乐者音之通,审音而乐叙矣。乐审则因其和怨哀思而知政之得失,以治人之情而图治之道尽矣。

知乐则几于礼矣。

“几”,近也;言礼之精意亦不远也。乐以知政之得矣,推礼之合否,知乐则亦知礼矣。

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

喻其微而得之于心,非徒外修其文也。

右第四章。

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 食,禅吏反。

“隆”,盛也。“极”,亦致也,谓备其美。“食”,馈食;四时之常祭。“飨”,大飨,祫祭也。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越,户括反。

谓不极音也。《清庙》之瑟,谓禘祫而升歌《清庙》,以瑟和之也。“朱弦”,练丝弦,张之柔缓而声浊,“越”,瑟底孔。“疏”,刻令两端相通,使音迟也。壹,“专”也。“倡”,发句。“叹”,引其余音。一人专歌而三人叹之,声不尽矣。“遗”,不尽也。

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 “大羹”之“大”,他盖反。和,胡卧反。

谓不致味也。“腥”,生也;三牲及鱼,皆以生者献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好,呼报反。恶,乌路反。下同。

“口腹耳目之欲”,或顺或逆,流激而成不正之好恶,以和平冲澹养之,则好恶各安其节,而人所以异于禽兽者,反其天则矣。

右第五章。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 好,乌报反。恶,乌路反。下同。

“欲”,谓情也。“知知”,谓灵明之觉因而知之也。人具生理,则天所命人之性固在其中,特其无所感触,则性用不形而静。乃性必发而为情,因物至所知觉之体分别遂彰,则同其情者好之,异其情者恶之,而于物有所攻取,亦自然之势也。

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灭”,亡失也。好恶本性之所发,而吾性固有当然之节,惟不能于未发之时存其节而不失,则所知之物诱之以流。斯时也,大本已失,而惟反躬自修以治其末,则由外以养内,天理犹有存者。苟其不然,纵欲以荡性,迷而不复,而天理亡矣。

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夫,防无反。

心存乎所嗜之物,则物之形不舍于心而心徇之。不知有己而惟见其物,是失其所以为人者,而化为所嗜之物也。“穷”,极也。“人欲”,谓一人之私欲。

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

“胁”,挟持之。“诈”,绐也。“苦”,凌虐之也。灭理穷欲,各求逞其私,而成乎大乱矣。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

建中和之极,胥天下之贤愚贵贱,而皆可秉以为节也。

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婚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衰,七雷反。“安乐”之“乐”,卢各反。冠,古乱反。食,祥吏反。

“射”,乡射,大射。“乡”,乡饮酒。食飨,皆以厚宾客之来觐问者。“食”,主食。飨,主饮。“四达”,谓行于天下。“不悖”,互相为用也。先王忧人失其性而制为礼乐以为之节,又以政刑辅之,所以遏人欲之横流,而存其天理也。

右第六章。此章承上章“平好恶”而言,推礼乐刑政之所自设,以著先王立人道之意,可谓明切矣。顾其所论性情心知之际,偏为下愚牿亡天理者而言,而未能推性情同善之原,概以感物之动为欲,而归罪于知,则抑不知喜怒哀乐之本涵于未发之先,逮其已发,而天理之节固存而不昧,则因知发见,要以效其所性之正,非知之诱人迷性而为人欲之倡也。迷其本而但咎其末,则与释氏所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庄周所谓“随其成心而师之”者,意旨无别。此圣学异端之大辨,不可以毫厘差者也。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

比众音而成乐,秩庶物而成礼,体之同异也。翕大神而和之,辨等杀而差之,用之同异也。

同则相亲,异则相敬。

礼乐作而亲敬行,仁义之用著矣。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

过其情之谓“胜”。同而不饰则逐物而失己,异而不合则矜貌而损情,惟礼乐并行则敬而情有以合,亲而貌有以饰,无二患矣。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 好,呼报反。恶,乌路反。

“礼义”,礼之义也。“乐文”,乐之比音以成章者也。二者之功效虽殊,而推其情以达于事,乐之同也。和其所和而不和其所不和,好恶于斯而著焉,好恶著则亲贤而远不肖,乐之所以通于贵贱之等也。礼之别也,刑赏因之以立,刑以禁暴,爵以举贤,人心悦服,其政之均平,礼之所以成乎上下之和也。二者之功一致,仁义之所以并行不悖也。

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 行,胡孟反。

政均而爱溥,贤不肖别而劝沮以正,仁义并行,而民无不兴起以治其行矣。

右第七章。旧说《乐记》全书二十三篇,盖汉河间献王所辑。今存者十一篇,自第六章以上为乐本,此章以下至第十二章为乐论,自第十三章至第十七章为乐礼,自第十八章至第二十二章“先王著其教焉”为乐施,自“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至第二十三章之“君子贱之也”为乐言,自“凡奸声感人”至“则所以赠诸侯也”为乐象,自第二十七章至第三十章为乐情,其魏文侯、宾牟贾、师乙各自为篇,而第三十三章以下四章为乐化。今按篇内杂记乐之事理,初无前后分别与所题篇名之义相应者。要此篇为周末汉初诸儒所传论乐之旨,初非一家之言,则旧说之名篇立目固有不相当者,而司马子长《乐书》已杂引《记》文,互有同异,是其出于河间献王之所作亦未可信,故悉置不用而别为章名焉。

乐由中出,礼自外作。

谓心和而后乐以作,礼行而后敬以成也。

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

“静”,谓作乐之际,耳目心志一注于乐,不旁动也。“文”,谓五官百骸人己事物交错而成章也。

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旧本“乐至则无怨”之上有“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二句,今按文义不相连属。故序定于后。

“至”,行而达之下也。“揖让”,谓行礼奏乐以奉神接人。

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 长,丁丈反。

治定化行,则礼乐大行之验也。“以敬四海之内”六字,义未详,盖有阙误。

右第八章。仁义礼智之四德,体用具足,皆人性之固有者也。喜怒哀乐自然之节,父子之亲,长幼之序,爱敬之实,根心生色,发于不容已,经礼三百,仪礼三千,皆由此以生焉。岂文饰外物,拘制筋骸,而后生其恭敬哉!学者反求诸己而自得之,则固知其不妄矣。此章乃云“礼自外作”,是其与《告子》任人之言旨趣略同,而诬礼甚矣。至于“乐静礼文”之说,拘牵比拟而无当于至理,盖徒有其言而无其义也。此篇之说,醇疵相杂,而此其尤疵者与。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

“大礼”“大乐”,谓礼乐之极致。 缊化生,天地之和也。寒暑成序,天地之节也。

和,故百物不失。

“失”,遗也。与天地同和,则天地所以曲成万物之理在焉,以之感和平而遂民物,无有遗焉者矣。

节,故祀天祭地。

与天地同节,则上应天时,下尽土宜,以之事天而明,事地而察。

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鬼神”者,百物之精英,天地之化迹也;其精意之见于人事者,则为礼乐。礼乐之所由,自无而有,以极于盛,其为功于两间者,薰蒸翔洽,不言而化成,固不见不闻而体物不遗。是以礼乐鬼神,一而已矣,言其可见者则谓之“明”,言其不可见者则谓之“幽”,非二致也。此礼之节,乐之和,所以育万物而位天地也。

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

鬼神之德,礼乐之体,凝于人者为爱敬之心,神无方而不遗,故四海之内,人皆函爱敬于心,以为性情而无殊也。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

礼有贵贱之殊,乐有古今之异,其根极于爱敬者则一也。

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旧本此下有“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二句,今按文义不相连属,盖错简,今定序于后。

人无异性,斯无异情,无异情斯无异治,故历代王者相沿,皆以礼乐为治教之本也。

右第九章。此章推原礼乐之本,无间于幽明,流行不息,而合同以行其敬爱,故先王因之以立人道。其言根极原本,于诸章之中特为醇至。而即此验之,明之礼乐,幽之鬼神,其体本一,则礼乐之兴,一皆诚之不可掩;而前章所云“礼自外作”,其为诐妄亦不待辩而自明矣。大抵此篇辑诸家之论,涉于乐者辄为纂入,故是非杂糅,或有自相戾者,读者固当分别观之。

故钟鼓管磬羽籥干戚,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 还,似宣反。

“籥”,舞者所执吹者也。《诗》云:“左手执籥。”缀,舞人相蹑疏密之度也。“兆”,舞者回旋进止之位也。“簠、簋”,盛粢盛。“俎”,盛牲体。“豆”,盛脯醢。“制度”,车器宫室之大小方圆。“文章”,器服之饰也。“升降”以阶言,“上下”以堂言。回旋曰“周”,转折曰“还”。“器”与“文”,皆载情以行者也;用其器,习其文,而情在其中矣。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识,式吏反。

“情”,敬爱也。知敬爱之所自生,殊异而合同,则因时制宜而不悖,圣人之德也。识其文以修明之,因文以得情而达于敬爱之实,明者之业也。天地之蕴,人道之大,无尚于礼乐,非察于此,则虽通明博识而不足以为圣明也。

右第十章。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天地以和生万物,以序别群品;其理命于人而为性情,则中和之体具,而礼乐由是以兴。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

“和”者,天气之下交也。“序”者,地承天以成物而品汇分也。“由天作”者,以象而法天;“以地制”者,以形而效地。“过”者,违天之和而失地之序也。“乱”,谓等秩紊乱。“暴”,谓发扬太过而不能养其元声也。

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兴”,作也。总结上文。

右第十一章。

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

“论”,歌曲之辞也。伦,八音之节也。“无患”,谓和以成声,不相害悖也。“情”,实也。乍动赏爱曰“欣”,心神畅遂曰“喜”,人己和乐曰“欢”,交相亲善曰“爱”。官,主也。“中”,得事之中也。“正”,合情之正也。“无邪”,节文各止其度也。“庄”,严恪也。“敬”,谨持也。“恭”,端穆也。“顺”,逊让也。“制”,宰制也。礼乐修之于身而必根之于心,得其主以尽其实,立其制以成其质,此先王所以议道自己,建中和之极而为制礼作乐之本也。

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越”,发也。“鬼神”,群小祀也。乐成礼备,幽以格神而明以示民,有司得而习之,百姓得以见之,此则礼乐之用,行之天下后世而与民共由之矣。盖德肇于独知,而道昭于众著也。

右第十二章。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

功成,则天下安而民心悦,故作乐以昭其功。治定,则四海一而政教行,故制礼以文其治。

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

“辩”,遍也。功大,则文德武功皆至而乐之象之者备矣。治遍四海,则礼必曲尽其常变而无不具矣。

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此节旧本错在“非达礼也”之下,今序正于此。

各因其功与治也。

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 此节旧本错在第八章“以相沿也”之下,今定序于此。

“事”,礼乐之事也。礼乐因时之隆替而为损益,则功业名闻相称,而无张大过情之失矣。

右第十三章。

干戚之舞,非备乐也;孰亨而祀,非达礼也。 享,披庚反。此节旧本错在上章“其礼具”之下,今定序于此。

“干戚之舞”,发扬之盛也。“孰亨之祀”,致味之美也。文极无余,而存于中者竭矣。

大乐必易,大礼必简。 易,以豉反。此节旧本错在第八章“礼自外作故文”之下,今定序于此。

“易”,若《清庙》之瑟,一倡三叹,不极盛也。“简”,若郊血大飨腥,不致美也。易以法天,简以效地。

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 此节旧本错在“不相袭礼”之下,今定序于此。

“极”,盛而不知返也。“粗”,美而不知节也。“忧”者,发扬过甚,继必陵替无归而生感怆也。“偏”者,精意既失,邪侈而失其正也。干戚之舞,孰亨之祀,其弊不至于此,而后人相沿而增益之,则二者之患生矣。

及夫敦乐而无忧,礼备而不偏者,其惟大圣乎!

“敦”,厚也,谓用盛乐也。圣人斟酌饱满皆以饰其德性,文之所备,诚必至之,故干戚孰亨与易简之声容,随宜并作而咸得其中也。

右第十四章。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

“天高地下”,各定位也。“万物散殊”,各成章也。体之不易,礼之象也。天气降,地气升,交流以启化而不息,此天地之和也。万物生以相滋,克以相成,合同而效天地之化,此万物之和也。化之交感,乐之机也。此自天地之化体而言,以明礼乐之原所自生也。

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 长,丁丈反。

“仁”“义”,体也。“礼”“乐”,用也。“近”者,相依附之谓,仁义附礼乐而彰也。此自天地之德而言,以明礼乐之道所自凝也。

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

“率”,循其用也。“从”,犹效也。“居”,奠其位也。神以生物而兴人之志气,天之化也。“鬼”者,物之成材而返其质者也,待奠于人而安其位,地之制也。此自天地之撰而言,以明礼乐之功用所自效也。

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

总结上文。“官”,效其职也。

右第十五章。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大小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

此述《易·系传》所明乾坤之定位者,以推礼之所自秩也。“陈”,设也。“贵贱”者,君臣事使之分义也。“常”,定体也。阳虽有静,阴虽有动,皆其化几而非其常;阳健而动,阴顺而静,则其常体也。动者功用著而大,静者功用隐而小,君制臣从之义也。“方”,四维也。阳生乎东而盛乎南,阴生乎西而盛乎北,东南相次,西北相沿,故曰“类聚”。阴阳合以成物,而物各有阴阳之分,本天亲上,本地亲下,形类殊而性命亦别,柔刚静躁,明暗分焉,秩序之象也。天垂象而吉凶昭,地成形而平陂立,常变之则也。故礼以法天地之体,而别尊卑,辨小大,连其类,分其等,各正其性命,而吉凶常变莫不行焉者,皆因天地自然之别而立也。

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上,时掌反。齐与跻通,祖稽反。下,胡驾反。荡,徒朗反。暖,况袁反。

此引伸《易·系传》所明乾坤之化生六子以变化于两间而成万物者,以推乐之所自生也。“齐”,升也。乾坤既定而自然交感,地气上跻,自巽而离以说乎兑;天气下降,自震而坎以终乎艮。六子之序皆自下以上,而阳言下者,天本在上,降入于阴中,以成震而后复上也。“阴阳”,一爻之材也。“天地”,三爻之撰也。“摩”,循也,切也。“荡”与“ ”同,相摇动以入也。“雷霆”,震也。“风雨”,巽也。“四时”,因乎日月。“日”,离也。“月”,坎也。“百化兴”者,《易》所谓“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成女终,艮兑化行而生物也。凡此者皆乾坤之动几,升降相乘,以息相吹,以气相击,应感欣合,变化以成两间之和。故六子各效合而成化,而乐之所自生,高下清浊,递为君臣,互相倡和,摩荡鼓奋,动暖变化,合以成章者,即此太和洋溢之几不容已者为之也。

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

“时”,谓以时相和合也。“升”,义未详,旧说以为成也,谓成配偶也。情有同异,同以相生,而异以相成,乐之必中节,而礼之必慎别,皆天地自然之理也。

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

“极”,至也。“蟠”,委屈周匝之意。“阴阳”,犹幽明也。穷之则高,极之则远,测之则深厚,言义类之深广也。此下盖有阙文。上三节言礼乐原本天地之德而兴,此节言礼乐明备则道通乎天地,体用相因则功效必相准也。

右第十六章。

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

万物之生以感而始,乐之自无而有,亦因感而生,故与乾之知大始者同其用。物有定体,性命各成。礼之因其成材各为位置,亦以正万物之性命而安其所,故与坤之作成物者同其功,此明礼乐之原与乾坤合其撰者也。

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

“著”,法象之昭示者也。乾知大始而统乎成,流行而不息;乐以之而自无之有者,终始相贯而成章。坤作成物而正位居体,凝而不动;礼以之而效其成材者,法制一定而不易。此明礼乐之成与天地同其德也。

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

大始而不息,“动”也。成物而不动,“静”也。动静各有其则,而天地之间化机流行,则动以养静,静以居动,互相为用,合同而成化。盖动静有必合之几,而万物由之以生成,不可偏废也。

故圣人曰礼乐云。

一动一静互用以成化,故礼必得乐以和,乐依礼以节,圣人必合言之。

右第十七章。自第五章以下至此章凡十三章,皆合论礼乐,以斯二者相须而成用,故此章终言圣人之合言以结其意。其第九章、第十一章,皆以礼乐分配天地,第十五章、第十六章,合天地之化体以配礼乐,其旨虽殊而道无定在,要不可执一以论,诚如斯也。至此章则又以动静之合几发明礼乐并行之义,其于乾坤中和保合之妙,与先王文武张弛同原并建之精意,尤为深察。学者考其分合之由而不滞于一端之见,则道之全体亦自此而可窥矣。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

琴始于伏羲氏,或曰神农氏,今云舜作者,以五弦异也。《南风》,琴操名。郑氏曰:“其辞未闻。”今世传“南风之薰兮”者,孔氏谓尸佼、王肃所撰耳。始,犹于是也。教尊,谓治教隆盛也。诸侯受赏,乃得用乐于宾祭。

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知其德;闻其谥,知其行也。 “舞行”之“行”,胡郎反。“其行”之“行”,胡孟反。

“行缀”,舞人相蹑之数,人少则相去远,人众则相去短也。民逸则舞人多,象其致民之盛也;民劳则少,象其民之乏也。“德”,加于民者。“行”,成于己者。天子于诸侯,生则宠之以乐,没则锡之以谥,用示劝惩,其义一也。

右第十八章。

《大章》,章之也。

尧乐名,言章明其德也。

《咸池》,备矣。

黄帝乐名。“池”之为言施也。言德咸备而施之溥也。

《韶》,继也。

舜乐名,谓绍继尧治。

《夏》,大也。

禹乐名,言功被四海。

殷、周之乐尽矣。

殷乐,谓殷之《大 》也。周乐,谓周之《大武》也。兼文德武功而尽之。

右第十九章。此章言六代之乐各象其功德。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事者,民之风雨也,事不节则无功。

“道”,化也。“疾”,民病也。谷不熟曰“饥”,谓旱涝也。“教不时”者,张弛失度,风雨偏而世道伤矣。“事不节”者,劳逸无等,勤而无成也。

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矣。 行,胡孟反。

“法”,肖也。“行”,民兴行也。“德”,君德也。乐取法于政教,酌高下疾徐而因时合节则善,善则移风易俗,民之行皆顺君之德矣。

右第二十章。

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 夫,防无反。

以谷饲畜曰“豢”。“为”,造也。天之物,人之事,无有成乎恶者,皆礼以为之体;惟无礼则祸生。

是故先王因为酒礼。

“酒礼”,饮酒之礼。人心喜乐,自然之节,先王因之而已。

壹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

“壹”与“一”通。“一献”,士礼也,于礼为略,然且容仪繁多,则三献以上益可知矣。“百拜”,极言其多。“备”,防也。

故酒食者,所以合欢也;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也。 食,祥吏反。缀,陟悦反。

“缀”,禁也。“淫”,放泆也。燕飨之礼,礼行而乐作,象其德,缀其淫,使优游于为善之乐而自远于非辟,三者并行而不悖矣。

是故先王有大事,必有礼以哀之;有大福,必有礼以乐之。哀乐之分,皆以礼终。 乐,卢各反。

“大事”,丧也。“大福”,祭也。衰麻哭奠,所以将哀;酬嘏籑胙,所以将乐。“终”,成也。上二节因飨燕以明礼乐为防情止过之用,此节因丧祭而明礼乐为顺性饰情之美,则因此推之人事之繁,吉凶常变,皆礼乐以为之经,原本性情而为天下之达道,不可须臾离也。

右第二十一章。

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所乐”之“乐”,卢各反。

“移风易俗”下疑有阙文。“著其教”,谓著之学宫,以教国子也。圣人心纯乎太和,故能喻乐之微而自乐之。下此者,不能皆喻其可乐之实,则使习焉而渐得其理,以移易性情而向于善,此乐之教所为设也。下四节皆以申明此节之意。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行焉。 夫,防无反。乐,卢各反。

“血气心知之性”,谓性在形中,随气而发,随知而牖,明暗刚柔之不同,程子所谓“气质之性”也。“起物”,缘物而起也。“心术”,心所趋向也。此言凡民性由质别,心与习移,欲慎其感以复其性,乐之教所以不容已也。

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 噍,即消反。杀,所戒反。啴,昌善反。乐,卢各反。贲,房吻反。肉,如又反。辟,匹亦反。

“微”,隐也;志隐结而不能宣也。“噍”,蹙也。杀,减也。“思忧”,悲思忧愁也。“啴”,宽也。“谐”,和悦也。“慢”,缓。“易”,平也。“繁文”,音句广衍。“简节”,不数换也。“猛起”,突兀高起也。“奋末”,迅厉以终也。“贲”与“愤”通,气盛而外溢也。“廉”,句段分明也。“直”,无纡曲也。“劲”,声出不挠也。“正”,不旁淫也。“肉好”者,如璧之肉好,圆而匀也。“流辟”者,余音引曳,趋于偏声也。“邪散”者,往而不返,弗能倍也。“狄”与“逖”同,远而不亲也。“成”,乐之终也。狄以成,荡而不恤其初也。“涤”,如水涤物,流去而不收也。“滥”,尾也,后世乐府所谓“婪”者是也。其滥如涤,漫引而不能止也。承上文而言,凡人目之于色,耳之于声,皆应感起物之几,而声音之感,不待往取而自入,故感人心者莫深于乐。“志微噍杀”以下,音乐贞淫之节也。“思忧”以下,心术善恶之异也。心术异而风俗成,先王所以慎之也。

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 道,徒到反。行,胡孟反。

“情性”,情自性出,发而不昧其节者也。“度”,谓大小长短;“数”,谓多寡轻重;以六律正八音而和人声者也。“礼”者,乐中进退之节。“义”,取象之宜也。“生气”,阴阳生物之气。“道”,循也。“散”,大而无纪。“密”,闭也。阳声鸿而浊,敛之使不散;阴声清而幽,宣之使不闭也。“慑”,怯也。“四畅”者,阴阳刚柔之气互相调达。“交于中”,谓制乐之时函其理于心而经营之也。“发作”,见于声容也。“位”,律吕之定则也。“夺”,侵也。言先王制乐而尽其善以为教本也。

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 省,息井反。称,昌孕反。比,毗至反。行,胡孟反。长,丁丈反。见,贤遍反。

此正言学宫以乐教士之法也。乐等者,勺、象、羽、籥,皆以渐进也。“广”,备教之也。“节”,段目也。“奏”,进也,谓进相联合也。“省”,察也。“文采”,舞容也。“绳德厚”,义未详。“律”,以律正之也。“小大”者,十二宫之次第。“称”,相生相配之宜也。“比”,合也。“终始之序”,成乐之调理也。应物曰“事”,行己曰“行”。既立等以分教之,复合乐以考其成,所以使之积学养德而合宜制行也。

故曰:乐观其深矣。

“观”,犹见也;谓可以见道之深也。总结上文,言先王立教之意,所以“成于乐”也。

右第二十二章。

土敝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气衰则生物不遂,世乱则礼慝而乐淫。 长,丁丈反。

“敝”,瘠也。“烦”,数流而不停也。“气”,谓父母孳孕之气。“遂”,成也。“慝”,饰美而藏恶也。言淫乐之所自生,因政教之衰乱,非先王之至教。

是故其声哀而不庄,乐而不安,慢易以犯节,流湎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感条畅之气,而灭平和之德,是以君子贱之也。

“哀而不庄”,清而佻也。“乐而不安”,曼而荡也。“慢易犯节”,缓而无纪也。“流湎忘本”,往而不顾其初也。“广”,合众音也。“狭”,专一音也。合则庞杂,以喧豗启乱;专则孤清,以幽昵诲淫。“感”,犹撼也。“条畅”,通直之气。多为曲折顿挫,则动摇不宁,而人心和平之德灭矣。“贱”,谓恶而远之。

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 分,扶问反。

“奸”,邪也。“气”,谓人之心气也。违性以决情,“逆”也;率性以生情,“顺”也。气应则好尚随之,而淫和之乐兴矣。始于声,卒于乐,乐兴而音容大备,足以移人之德性矣。气倡而志应之,而在己之善恶以分;志倡而气又应之,则和以致祥,乖以致戾,万物之应亦随以异。故君子恒与善者值以成乎善,小人恒与恶者值以成乎恶也。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 “其行”之“行”,胡孟反。辟,匹亦反。

“反情”,谓制其横流而使依于性也。“和”,“平也”。“比类”者,声与气类,气与象类,象与事类,养之于视听以平其气而顺其行也。“行其义”,谓为所当为也。此言君子远慝礼,放淫声,为治情之急务,以为体乐之基,盖闲邪而后诚可存也。

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

此言君子学于雅乐以养其德也。“文”,谓与歌相和成章也。“干戚”,武舞;故谓之“动”。“羽旄”,文舞;故谓之“饰”。“从”,随也;谓堂下之吹,随弦歌而合也。“奋”,发也。“至德”,太和之德。“光”,外著者也。“四气”,四时之顺气,应人心者也。著,发明而征于象也。“万物之理”,事物之所由顺成,所谓“天下之达道”也。

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 还,似宣反。和,胡卧反。

承上文而备言君子作乐之盛也。“清明”,五音宣亮也。“广大”,皆备众音也。“终始”有序,故象四时之不忒。“周还”,往复相为联贯者也。“风雨”流行,盈浃于两间,故周还之灵通者似之。“五色”,干戚羽旄之文也。“成文不乱”,互相成而各著也。“八风”,八方之风:正东条风,立春至;东南明庶风,春分至;正南清明风,立夏至;西南景风,夏至至;正西凉风,立秋至;西北阊阖风,秋分至;正北不周风,立冬至;东北广莫风,冬至至。“从律”,律与之相叶也。“不奸”,不间侵也。“百度”,俯仰进退,周旋缀兆之容也。“得数”,疾徐应节也。“小大”,君臣也。“终始相生”,条理贯通而无断续之迹也。“倡”者,宫声。“和”者,余四声也。“清浊”者,自蕤宾至应钟下生之律为清,自中吕至黄钟上生之律为浊,十二宫迭相为宫而余律应之,则倡和清浊各因之以为经纬,而乐大备也。

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行”,犹作也。“伦”,类也。远其奸逆,习于顺正,则其比类清矣。故以之修身而百体从心,以之治人而百姓从化,皆顺应也。

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 “乐者”之“乐”,如字。余皆卢各反。

君子乐乎正,故以雅乐为乐,小人乐乎淫,故以奸声为乐,盖习尚渐渍而情为之移也。然小人之乐,沉湎迷惑,失其本心之顺,欣极必厌,而奚乐哉!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乡方,可以观德矣。 乡,许亮反。

“方”,道也。总结上文。

右第二十三章。此章言君子修习之事。盖所谓“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者也。

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

行道而有得于心之谓“德”。仁义礼智具涵于性而著为德,故曰“端”。乐以象其德而被诸声容,故曰“华”。

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

“诗”,歌之辞也。“歌”,诗之调也。“咏”之为言永也。“三”者,谓诗、歌、舞也。“从”,依以为节而播之也。三者人之心气所成,于心为亲,乐器假物以著,于心为疏,此相因之次第也。

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惟乐不可以为伪。

“情”,谓悦乐之发也,根极于德性,故“深”。“文”,谓诗、歌、舞也。宣其情之深者,出之有本而昭见不昧,故“明”。诗、歌、舞之出于口体者,气为之也。气生于情之深者,故“盛”。“化”,谓变动金石丝竹之质以成声也。盛气洋溢而用物以宣著之,则八音从气,协一以和而化神矣。由中发外,次第相生而有本,非实有其德者,其可以伪为乎!

右第二十四章。

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实也。 乐,卢各反。

乐生于心之动几,动而正则声和,动而邪则声淫,各象其所乐也。“文采节奏”,因声而为之饰尔。

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 乐,卢各反。

声非外生,乐非外饰,故君子必慎其动之本而根极于其所乐之正,发之为象,不但习其器而遂求工也。

是故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见方,再始以著往,复乱以饬归。 复,芳腹反。

“先鼓”者,将奏乐而先鸣鼓以肃众听也。“三步”者,将舞而先三巡舞位以齐一之也。“见方”,谓使知法则也。“再始”,谓每乐一终,必再击鼓以始之。“著往”者,生启其更新之心,使作而不倦也。“复”,重为金奏也。乱,终也。乐终而奏金,使退而不忘饬也。凡此皆以警动齐一,兴起作乐者之心,使整肃歆动而后合乎乐理,盖亦动其本之义也。

奋疾而不拔,极幽而不隐。独乐其志,不厌其道,备举其道,不私其欲。 乐,卢各反

“奋疾”,舞之捷也。“拔”,太速也。“极幽”,声之细也。“隐”,音不宣也。“道”,乐之章程也。志壹而乐为之,故章程虽繁备而不厌苦其难,乐道备举以写其情之固有,而非侈大以从其私欲。此言作乐之际,存心慎动,以调饰其疾徐高下之节,心与道一,而非独求之音容之饰,所谓“乐其象”也。

是故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君子以好善,小人以听过。 见,贤遍反。好,呼报反。

“情见”,谓心之和平征于外也。“义立”,谓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以著也。如是则乐成而德崇矣。“君子”“小人”,谓观乐者。“听”,治也。言感人之深而观者好恶以正也。

故曰:生民之道,乐为大焉。

心者,人道之所自立,动于心而感,人心无不格矣。

右第二十五章。

乐也者,施也;礼也者,报也。 施,始鼓反。

神人和乐之情未著,而发起之以合其好,“施”也。所尊所亲,恩义在躬,而不容不致其敬,“报”也。

乐乐其所自生,礼反其所自始。乐章德,礼报情,反始也。 “乐其”之“乐”,卢各反。“反始也”三字衍反。

天下之和于己,必己先之。己无谐物之情,则物不亲矣。故欣畅之动于己者,和乐之所自生也。以此而利导之,是故必施之以乐。己与天下交相酬酢而必有始之者,其始之者,则恩之不可忘而义之不可替者也。推原吾心不容已于敬之故,则凡礼皆报也。施和于物之谓德,受尊亲之施而不能忘之谓情。言礼乐之用于天下,皆因情理之不容已,施不可吝而报不可悖也。

所谓大辂者,天子之车也;龙旂九旒,天子之旌也;青黑缘者,天子之宝龟也;从之以牛羊之群,则所以赠诸侯也。 缘,余绢反。

“缘”,谓藉龟之缘。“牛羊之群”,牢礼也。此节盖他处断简错见于此,不必凿为之说。

右第二十六章。

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变”,亦“易”也。有是情理,则礼乐必如是以将之,不可得而增减也。

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

“统同”,会人情而和之也。“辨异”,别人情而序之也。“说”,犹义也。“管”,包也。同异者,人情之极致,序而和之,则情无不得而理无不尽,此其所以莫能变易也。

右第二十七章。

穷本知变,乐之情也。

情所自发曰“本”,情所必流曰“变”。“情”,实也。推其和乐之本而发扬之,知其迁流之失而为之节,乐之实也。

著诚去伪,礼之经也。 去,邱矩反。

“著”,因其固有而显之也。诚有是敬,则尽其文而不为虚设之仪,礼之大经在是也。

礼乐 天地之情,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体,领父子、君臣之节。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

“ ”,与“负”同,依也。“神明”,鬼神之德。“降兴”,犹言陟降。“上下”,神祇也。“是”,此也。“精粗”者,质文之谓,其“体”则爱敬之实也。“领”,治也。“举”,修明而行之也。乐之本,礼之诚,皆天地中和之德,止其变,革其伪,称中和之实而出之,则与天地之德相依而不离矣。神明之德,天地之撰也,达之则尽诚合漠而可以事鬼神矣。质文之体,中和之用也,凝之则因物昭敬而可以事人矣。人神各得,则幽明合一之理宣著流行而天地之藏显矣,言礼乐一本于诚而合天道也。

右第二十八章。

天地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然后草木茂,区萌达,羽翼奋,角觡生,蛰虫昭苏,羽者妪伏,毛者孕鬻,胎生者不 ,而卵生者不殈,则乐之道归焉尔。 煦,吁句反。妃,衣遇反。覆,敷救反。区,古侯反。伏,扶富反。 ,徒谷反。殈,呼阒反。

“天地”以化言。“阴阳”以气言。“欣”者,情之动;“合”者,用之谐也。“相得”,互用交宜之意。气相呴曰“煦”。体相孳曰“妪”。“覆”,含盖也。“育”,养也。“草木茂”者,故枝重荣也。草芽屈生曰区,锐出曰“萌”。“达”者,透地上出也,谓草木之冬萎而春生者也。歧角曰“觡”。“昭”,始有见也。“苏”,生动也。“妪伏”,抱也。“鬻”,生也。胎败曰“ ”。罨死壳中曰“殈”。天地奠位,清宁各正,而当春发生,则阴阳交泰,和气暄动,万物各资其和以畅其生理,此太和之气凝之于人则发见于情,而乐由是以兴。盖和效于气,气动而成声,故万物相生以气而相召以声。由此思之,则乐之理可见矣。

右第二十九章。

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铺筵席,陈尊俎,列笾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故有司掌之。乐师辨乎声诗,故北面而弦。宗祝辨乎宗庙之礼,故后尸。商祝辨乎丧礼,故后主人。 大,他盖反。

“黄钟”,阳律之长;“大吕”,阴律之长;举其长以该十二律,谓音中律吕之节也。扬,钺也,即所谓“玉戚”也。“后尸”,谓尸入而宗祝从也。“商祝”,祝习商礼者,周人用之为丧祝。“后主人”,谓饭则主人执贝先入,商祝执巾从;及葬,主人出,商祝执功布以御柩也。

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

“德”者,心得其理。“行”者,躬行其实。南面尊,“上”也。北面卑,“下”也。宾、尸、主人,敬与哀之主,德行之象也。宗祝、有司,习其艺事而已。

是故先王有上有下,有先有后,然后可以有制于天下也。

“制”,谓制礼作乐。先王于上下先后之间位置不苟如此,皆以寓其贵德行、贱艺事之心,斯以崇德兴行,穷本著诚,而为制礼作乐之本也。

右第三十章。

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

魏文侯,名斯,始僭为诸侯者。按子夏从夫子于陈、蔡之时,与文侯之世相去几百年,旧传文侯师子夏而此记其问答之语,疑传闻之误。“端冕”,玄冕服,以其衣为正幅,异于深衣,故亦谓之“端”。“古乐”,先王之乐。

子夏对曰:“今夫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鼓,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 夫,防无反。复,芳服反。相,息亮反。道,徒到反。

“旅”,众皆齐壹也。“和”,疾徐得度也。“正”,不陵杂也。“广”,不纤曲也。皆谓舞容。“匏”,笙外腔。“簧”,笙中叶。“会”,合也。“守”,依以为节也。“拊”者,以韦为表,盛糠其中,筑地作声,登歌以之节弦。鼓,朄鼓;下管以之节笙。“文”,“鼓”也。武,金也。“复乱”,收乐之终也。“治乱”者,八音杂乱时以此治其节奏也。“相”,即拊也。“讯”与“迅”通。“讯疾”者,乐声欲疾,则以此促之也。“雅”,乐器名,状如漆筒,中有椎。金、鼓、拊、雅,其音皆浊,以之节乐则乐平而不激也。“语”,谓以乐理论德行。“道古”,即乐以道先王修齐治平之功德。乐声冲淡,舞容简肃,故视听有余而可以酬问也。

“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 ,犹杂子女,不知父子,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 ,古儒字。犹,奴又反。道,徒到反。

“俯”,曲也;言舞人出入不齐一也。“奸声”,律相犯也,如今世词曲之有犯有破也。“滥”,乐句不明而互相侵也。“溺”,幽沉也。“不止”,余音曼衍也。“优”,俳谐者。“侏儒”,短人,如后世鲍老之类。“犹”,乱也。装饰子女,杂相昵谑,几于男女无别而不知父子矣。

“今君之所问者,乐也;所好者,音也。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 好,呼报反。夫,防无反。下并同。

成律以和之谓“乐”,孤清悦耳之谓“音”。

文侯曰:“敢问何如?”子夏对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 当,丁浪反。

热病曰“疢”。人畜之怪为“妖”,草木之异为“祥”;“祥”,非常也。“大当”,谓天人各得其正。“作为”,著其教也。“德音”者,原本至德,被之音以昭其美,则适如其和平之理,而与六律五声之自然相协合矣。

“《诗》云: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类,克长克君。王此大邦,克顺克俾。俾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此之谓也。 莫,《诗》作“貊”,漠白反。长,丁丈反。“王此”之“王”,于放反。俾,《诗》作“比”,毗至反。施,羊吏反。

“莫”,清净也。察是非曰“明”,别善恶曰“类”。“克长”,能教。“克君”,能治也。“王”,犹君也。“顺”,合人心也。“俾”,贻孙谋也。“悔”,退也。“既”,竟也。“施”,及也。引《诗》之颂王季者,以明王者之德音本于其德之尽善,故顺人心而凝天命也。

“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文侯曰:“敢问溺音何从出也?”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趋,七玉反。数,桑谷反。敖,五 到反。辟,匹亦反。乔,居翘反。

“好滥”者,喜为流曼之声。“淫”,荡也。“燕”,亦好也。“燕女”者,好为柔纤之声。“溺”,沉也。“趋数”,促急之声,奔欲而不暇,故志为烦乱。“敖辟”,亢厉之音,逞意而无能辑,故志为骄狂。烦骄非以淫色,而志无定趣,不知畏惮,则皆所以导淫也。周衰,王化不行,上僭下悖,郑、宋、卫、齐,各以其音为乐,而天下悦其烦手曼声,浏漓幽渺,相与尚之,此溺音之所从出也。

“《诗》云:‘肃雍和鸣,先祖是听。’夫肃肃,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为人君者谨其所好恶而已矣。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诗》云:‘诱民孔易’,此之谓也。 好,呼报反。恶,乌路反。

“何事不行”者,施于臣民而教化行也。上六节言古乐新声之异。此节以下言人君好恶之当慎,以正文侯之非。盖能以敬和养其心而好恶之源既正,则心有其节,自与古乐相为合符,不期好而自好者,淫溺之声恶足以惑之哉。

“然后圣人作为鞉、鼓、椌、楬、埙、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然后钟、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庙也,所以献酬酳酢也,所以官序贵贱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长幼之序也。 长,丁丈反。

“鞉”,小鼓,两旁有耳,摇而自击。“椌”,柷也。“楬”,敔也。“埙”,烧土为之,大如鹅卵,六孔。“篪”,如笛,七孔。六者皆以为乐之节,惟雅乐用之,淫乐无能用也。“竽”,编三十六管,横吹之。“狄”,与翟通。主酌宾曰“献”,旅酌曰“酬”,饭而饮曰“酳”,宾酌主曰“酢”,四者宾客燕飨之礼,礼行而乐作也。“官”,位置也。“贵贱得宜”者,上下用乐各有数也。“示尊卑长幼之序”者,于乐之缀兆倡和,寓礼之秩序也。圣人和敬存于中而好恶正,然后因其所好以为之节,而制器审音,形之舞蹈,亦皆顺其自然之则,是以神人交格而诱民者远也。

“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鼓鼙之声 , 以立动,动以进众,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锵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 号,胡刀反。“声磬”“磬以”之“磬”,去挺反。畜,敇六反。 ,况袁反。将,子亮反。帅,所类反。

“铿”,摇空琅然之声。“立”,犹生也。“号”者,呼召之意。“横”,气作充满也。“武臣”,勇士。“石”,磬也。“声磬”“磬以”之“磬”,与“罄”同,尽也,音发即止,无余声也。“辨”,响寂有界而不侵也。“哀”,清警也。“廉”,亦清也。“志义”,谓事君无二心。“滥”者,音长引如水之流滥也。“会”,委曲会合也。“鼙”,小鼓有柄者。“ ”,与“喧”同,嚣阗也。“将帅”,武臣之长,司进退者也。“合之”,谓合其心也。此节言八音而阙匏土与木,立义比拟,多涉牵附,且其云所思之臣皆富国强兵之士,与先王以乐养和德之精意相为背戾,盖战国君臣之习谈,君子之所不道也。以此征之,文侯所师之子夏,必非圣门之卜子,以字同而流传失之。司马子长、刘子政记文侯师卜子夏,增一卜字,盖与以阚止为宰予同其传伪,而司马温公取其说,则亦未之考也。

右第三十一章。

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对曰:“病不得其众也。” 贾,公户反。夫,防无反。下同。

“宾牟”姓,“贾”名。《武》,《大武》之乐,周公所作,以象武王伐纣之功也。“备戒”,谓初作乐时击鼓警众。“病”,忧也。忧不得众者,以臣伐君,事出非常,志难卒喻,故叮咛警之也。

“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

孔子问而贾对也,下二节放此。“咏叹”,歌音长引也。“淫泆”,音若歆羡然。“恐不逮事”者,圣人之心果于拨乱,故迟回欣慕以动众,欲其必克也。

“发扬蹈厉之已蚤,何也?”对曰:“及时事也。”

“发扬”,手容迅也。“蹈厉”,足容猛也。“蚤”,谓始作而即然也。“及时事”者,象诸侯已集,天命已至,不欲留师而黩武也。

“《武》坐致右宪左,何也?”对曰:“非《武》坐也。”“声淫及商,何也?”对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对曰:“有司失其传也,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 宪,虚言反。

“《武》坐”,武舞之坐法。“致”,右膝及地。“宪”,与轩同,起也,谓左足轩起为迅捷之容也。“声淫”,声之淫,谓余音,犹后世乐府之有艳也。“及”,流而偏胜也。“商”,西方金音,杀伐之声也。“有司”,乐官。“志荒”,谓逞志黩武,非圣人不得已而用兵以救民之意。言《武》音则《武》坐可知。

子曰:“唯 句 。丘之闻诸苌弘,亦若吾子之言 句。 是也。” 唯,以水反。

“唯”,急然之之词。苌弘,周之贤大夫。再言“是也”者,深可之也。

宾牟贾起,免席而请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则既闻命矣,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

“闻命”,谓夫子许可其言。“迟之迟”者,谓每奏皆不遽舞,立于缀,若重有所需待也。“又久”,每立皆良久也。既欲及时而逮事,乃复迟久而不遽,故贾疑之。

子曰:“居,吾语女。夫乐者,象成者也。 语,鱼距反。女,人渚反。

“象成”,谓合终始而昭其成功,故不可以一节论,必合观之乃知其精意。

“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 大,他盖反。召,时诏反。治,直利反。

此下皆统其成而言之也。“总”,持也。“干”,盾也,制若今之燕尾牌然。“山立”,嶷立也,于舞缀间,一人冕而总干,嶷立而不与众动也。“乱”,终也。“皆坐”者,每成之终,皆坐而后退也。居中御动,武王之事,君道也。果毅致武,大公之志,将道也。安定以文,周召之治,相道也。

“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 句 。夹振之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蚤济也;冕而总干,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 复,芳服反。召,时诏反。分,扶问反。“冕而总干”四字,旧错在“执爵而酳”之下,今定序于此。

“始”,第一成也。“成”者,一奏之终,如今院本之出然。“北出”者,纣都河北,周自洛北渡以伐之也。“南”,象还师南济归周也。“疆”,理也。“南国”,江、汉、汝、 ,间之侯国。周公分治陕西,召公分治陕东,云“左”“右”者,面北而言之也。“复缀”,复始成之舞位。“崇天子”,还绕总干山立者,象四方之尊奉武王也。“夹”,复行也。“振”,振铎。“驷”,与“四”同。一击一刺为一“伐”。列为夹行,铎声振则四向击刺,象播威声于天下也。“进”,舞者前进也。部分夹队,进而不乱,象牧野之事,陈而不战,整师徐行,功已成也。“总干”者,久立于缀,然后进伐交作,象期八百国之师,静俟其至也。此节备言《武》舞之所取象,以补宾牟贾问之未及,见乐必统论其成而后义象皆通。惟“久立于缀”则正答所问,故终言之。

“且汝独未闻牧野之语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禄。 复,芳服反。政,诸盈反。

殷,以都言;商,其有天下之号也。“反商”,反商政也。蓟,今顺天府蓟州。孔氏以为黄帝姬姓,召公其后,盖即封召公于燕,祀黄帝,其说亦通。祝,在今山东禹城县。投,迁也。封微子于宋,事在成王时,此约其终言之也。“封墓”者,为立兆域也。“商容”,商代衣冠礼仪之制。箕子义不臣周,使行商礼,服商服,以安忠臣之心也。“政”,徭役也。“庶士”,下士。纣削士虐民,故加恩以恤之。

“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复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櫜。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 华,胡化反。衅与釁同。“名之”句当在“虎皮”之下。将,子亮反。帅,所类反。建,巨偃反。

“济河而西”,归周也。“马”,驾兵车者。“牛”,驾辎重者。“散之”者,税驾而归之牧皂也。华,西岳,在今陕西华阴县。山南曰“阳”。桃林,在今河南灵宝县。血祭曰“衅”。“建”与键通,籥牝也,言锁百藏之。“櫜”,兵甲囊也。时纣都已克,而素不归周与纣同恶者方怀疑惧,武王偃兵以安其心,盖一时之权也。

“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诸侯知所以敬。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所以教诸侯之弟也。五者,天下之大教也。 “左射”“右射”之“射”,食亦反。贲,博昆反。“大学”之“大”,他盖反。更,古行反。弟,特计反。“五者,天下之大教也”一句,旧错在“食三老五更”之上,今序正于此。

“郊射”,谓将郊祀而射,以选士也。“狸首”,诸侯射节。“驺虞”,天子射节。言“左”“右”者,据天子与诸侯为耦而言,诸侯为上,射在左也。“贯革”,军中之射,不立正鹄,张甲而射之,取其深中而已。“裨”,亚也,谓希冕,玄冕三章以下之服。“搢”,插也。“明堂”,天子太庙之堂。“藉”之为言借也。粢盛之田,己所有事,不敢使民,借民力以终亩也。“敬”,重祀事也。“食”者,养老之礼以食为主。“三老五更”,言高年有德知三德五事者。“五者”,崇文一也,敦孝二也,劝忠三也,崇敬四也,尚弟五也。“教”,谓化民成俗之事。

“若此,则周道四达,礼乐交通,则夫《武》之迟久,不亦宜乎!” 夫,防无反。

总结上文,言武王自伐商之始至于功成治定,壹以文教为重,始终四达,皆从容逊让以敦教化而不专于致武,故礼乐之文以象其德者,必交贯始末,备昭周道之所自成,则《大武》之舞虽以写牧野之事,而必合武王之德以为容,所以迟立而不遽也。

右笫三十二章。

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 去,如字,邱据反,俗读邱矩反者误。

“斯”,此也。“须”,待也。谓即此一刻少待间也。“去”,违也。恒服习手礼乐,尽其文以养其情也。

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致乐以治心者也。 易,以豉反。“子谅”当依《韩诗外传》作“慈良”,上祥之反,下吕张反。“则乐”“乐则”之“乐”,卢各反。

“致”,审而尽之也。“易”,无险也。“直”,无曲也。“子”,不惨也。“谅”,不戾也。“油然”,新生润好之意。“乐”,不言而自得也。“安”,随遇而适也。“久”,纯而不已也。“天”者,神之体;“神”者,天之用。“不言而信”者,默成乎德也。“不怒而威”者,通神明以尽物理,而莫敢不服也。

致礼以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

“庄”,持己不懈。“敬”,莅物不慢。“严”,人不敢渎。“威”,物不敢犯。

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之矣。 乐,卢各反。

“鄙”,俗劣。“诈”,曲伪也。无乐以治心,则失心之真乐而缘于私欲,故鄙诈之习入主于中,以夺其心之本体。

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 易,以豉反。

“易”,轻率也。无礼以治身,则身趋苟安而心从之,易慢之念乘之而起,以堕其心之大用。

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极和,礼极顺。 易,以豉反。辉,许云反。又,许归反。

“动”者,兴起而警觉之意。“极”,尽也,谓尽其本心之德也。“顺”者,适乎自然之序而行之无所拂也。

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辉动于内而民莫不承听,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

“辉”,光晕也;《诗》:“庭燎有辉。”“理”,容貌之文理也。“颜色”者,心之著见不期然而然者。和以召和,则人自无争,德辉之被也。“容貌”者,身之示人者也。顺以感顺,则民不慢,理之不违也。

故曰: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 错,仓故反。

民皆听顺,则政教毕达矣。

右第三十三章。此章言礼为修己治人之本务,其下三章皆以申明此章之意。其曰“礼动乎外”,虽若与礼自外来之说相似,而根心生色之义寓焉,则其旨殊矣。盖从用而言之,则礼治外而乐治内,固不嫌乎分言;从体而言之,则和因已发之情,而礼本未发之节固不可离而二之也。毫厘之差而得失千里,在学者之善择耳。

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故礼主其减,乐主其盈。

礼动乎外以治身,而耳目口体以侈肆为便安,故动之者必为裁抑,勿使奔物以流而授之以节。乐动乎内以治心,而和方在中,不能宣畅流通以极其情之所必至,故动之者必引而传之,长言咏叹舞蹈之不足,抑取天地之产,摇荡其虚籁,华饰其形容,使形声充满于两间以宣其悦豫,此礼乐之用所自生也。

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

“进”者,迭相劝助之意。“反”者,还顾其本之谓。礼以裁抑为节,而裁之已过,则人情苦不能安,故务为相报之礼。让人者人亦让之,敬人者人亦敬之,虽自卑替而终得尊光,互相推奖,往来嗣续而不匮,则人乐于行而礼可大矣。乐以宣畅为用,而发之已极则反诸固有而或溢,故为之反本之道,使干羽从音,八音从律,止于其数之固有,而黄钟以降,虽有上生下生之别,要皆有损而无益,以约人心而不使之流,则人得其和而乐可久。此先王裁成礼乐之道也。

礼减而不进则销,乐盈而不反则放。

“销”,谓人倦于行,无继之者而渐以亡也。“放”,谓奔欲逐物而失固有之和也。

故礼有报而乐有反。礼得其报则乐,乐得其反则安。礼之报,乐之反,其义一也。 “则乐”之“乐”,卢各反。

乐则不倦于更施,安则不淫不伤而居之也泰。礼之报,乐之反,以劝勉人情之不足而节其有余,皆使得乎中而称乎情,故曰“一”也。

右第三十四章。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 夫,防无反。“乐也”“乐必”之“乐”,卢各反。

“声”,谓咏叹淫泆。“音”者,声之节也。“动静”,舞蹈之容止也。“道”,必由之理也。“性术”者,性所自发之术径也。人生之事皆性术所成,万变不穷,而要其出诸身以加诸物者,则惟音声相告,动静相接,而喜怒哀乐,是非得失,皆于此出,故必于此为之节制而已其乱也。

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 耐,古能字,奴登反。乐,卢各反。

“形”,谓发于声音动静。“道”,治也。“乱”,失节淫放也。

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道,徒到反。肉,如又反。“足乐”之“乐”,卢各反。

“其声”,谓歌者之音节。“文”,辞也。“论”,讲求义理也。“不息”,义味深长也。“曲”,回声也。“直”,一往之声也。“繁”,洪也。“瘠”,纤也。“廉”,方也,谓字句界段清明也。“肉”,如璧环,谓圆也。承接转换,音圆浃也。“节”,抑;“奏”,扬也。“方”,法也。

是故乐 句 ,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长,丁丈反。此,毗至反。

“乐”,谓《雅》《颂》之乐。“宗庙之中”,祭之事也。“上”,堂上之宾、尸。“下”,堂下之有司也。“族长”者,百家为族,合于其长之室,谓乡饮酒也。“闺”,室中户。“闺门之内”,肄习之事也。“敬”“顺”“亲”皆言“和”者,本其心之和平以成三者之德,所谓“善心”也。“一”,人声也,八音皆依人声为准,审人声之和,则八音之和皆从此定也。“比”,合也。“物”,谓金石丝竹匏土草木之器。“饰节”,谓以八音辅成人声之节也。“文”,乐之章也。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要,于宵反。“行列”之“行”,胡郎反。

心所期向曰“志”。念所发起曰“意”。“广”,谓扩充于义理而不为物欲所拘也。“要”,合也。言行乎缀兆之时,疾徐周折皆与乐声之抑扬相符也。“天地之命”,人之性也。乐自和生而与礼相互成,故为“中和之纪”。“纪”,统也。性有其则而因情以发,情所必发,乐由之生,若其以至于命而致中和者,则先王立乐之尽善者为之也。

右第三十五章。

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 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 夫,防无反。

“饰”者,著之于用而有节之意。“ ”,砧;“钺”,大斧;刑杀之具也。“侪”,类也。乐以宣和,兵刑以示威,因事而用,各从其类而不溢也。戕民曰“暴”,干君曰“乱”。礼乐兵刑,昭生杀之大用,而礼乐之兴,制治未乱,道为尤盛矣。

右第三十六章。

子赣见师乙而问焉,曰:“赐闻声歌各有宜也。如赐者,宜何歌也?”师乙曰:“乙,贱工也,何足以问所宜?请诵其所闻而吾子自执焉。 “赣赐”之“赣”,古本从此,他民收作“贡”者,省。

“师”,乐官;乙,其名也。“宜”者,谓顺导其德性之所长而补其所短,以养心进善也。“执”,择也。

“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 此下五节旧本错误,今一因陈氏本序定之。

“宽”,有容也。“静”,不妄动也。“柔而正”,柔不过则也。《颂》之体,静正而谨严,故因其德性之长以导之,而裁其宽柔,使有则也。

“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 好,呼报反。

“广大”,以识量言。“疏达”,通而不滞也。“信”,有恒守也。《大雅》之体,广大疏达而通于变,故既因其德之近而抑以通变者,善其静信也。

“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

《小雅》之体,恭俭而尚情实,故以顺其恭俭之德,而复以近情者善其好礼,反文于质也。

“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

“正直”,好善恶恶,无邪曲也。“廉”,有守也。二者刚而不竞,《风》之体,美刺不讳,故以顺其廉直之长而善其谦静,使无委曲也。上四节皆以《诗》辞之旨趣言之。

“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 断,丁贯反。

此二者以歌者之音节言之,犹今俗乐之腔也。《风》《雅》《颂》,皆可以二者之声歌之,词同而声异耳。“肆”,舒放也。《商》声肇自五帝,音多质朴,与肆直之德合,而可以裁慈爱之过。《齐》声起于三王,音多缛曲,与温良之德合,而可以调刚断之偏。

“夫歌者,直己而陈德者也。 夫,防无反。

“直”,犹正也。“直己”,以匡扶其过;“陈德”,以伸奖其长。

“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

“动己”,言发动于己也。志气感,性情平,而两间之和应之矣。

“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商人识之,故谓之《商》。《齐》者,三代之遗声也,齐人识之,故谓之《齐》。明乎《商》之音者,临事而屡断;明乎《齐》之音者,见利而让。临事而屡断,勇也;见利而让,义也。有勇有义,非歌孰能保此! 识,式吏反。断,丁贯反。“商人识之”之上,旧有“商之遗声也”五字,今从陈氏本删之。

商,宋也。“屡”,犹能也。上古音质,质者善断;中古音文,文者善让。“保”,谓养之而不失也。《风》《雅》《颂》,文义具存,而流连宛转以感人心者,尤存乎歌者之音节,故重述《商》《齐》之所自来而称其益。此上八节,皆诵其所闻,使子贡之自执,盖性情学术之微,非工者之所能与也。然则由子贡之质而言之,其宜以《齐》声歌《小雅》乎?

“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队,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 上,时掌反。队,直类反。倨,居御反。中,陟仲反。句,古侯反。

“上”,扬也。“下”,抑也。“如抗”者,如举物过顶以渐升也。“队”,与坠同。“如队”者,抑之速也。“曲”,回合也。“折”,两际清也。“止”者,句之尽也。“如槁木”者,余音无粘滞也。“倨”,大转也。“句”,如“句股”之“句”,斜转也。“中钩”者,圆而曲也。“累累”,相属之貌“端”者,前后声相接续之际也。“如贯珠”者,字各圆亮而相续无垠也。凡此,盖《商》《齐》之声所同,其音节之妙,工能习而传之,故师乙直以诏之子贡,而善理其气以养其心之和,则育德之几亦存乎其间矣。

“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说,弋雪反。

“说”者,乐在中也。“不足”,说之情未尽也。“长言”,吟其文。“嗟叹”,余声也。“舞”,“蹈”舞者之容。“蹈”,践其缀兆也。言歌之所自,缘于心之不容已,而逮其已发,则志气身心与之俱动,以明所歌者之必慎于择执也。

子贡问乐。

盖篇策之题辞。

右第三十七章。

《礼记章句》卷十九终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