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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学案

第035卷 卷三十五 陳鄒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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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鄒諸儒學案(全祖望補本)

陳鄒諸儒學案表

陳瓘        (子)正彙   (孫)大方

(《豐氏門人。)  (從孫)淵(別為《默堂學案》。)

(元城同調。呂本  (別為《紫微學案》。)

中涑水、百源、二程私淑。)      曾恬

(鄞江、西湖再    詹勉(并見《上蔡學案》。)

傳。》)

廖剛

林宋卿

李郁(并見《龜山學案》。)

蔣璿

(父浚明。)

蔣珫

張琪

黃(別見《紫微學案》。)

(了翁續傳。)

鄒浩        (子)柄

(《龔氏門人。)

(了翁講友。)

(伊川私淑。)

(荊公再傳。)

唐廣仁        呂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陳、鄒同調。涑水私淑)。

關治

(龜山門人。)

(二程再傳)。

陳正

夏候旄

唐恕

胡宗伋        (子)沂      孫拱

(孫)撙(并見《槐堂諸儒學案》。)

孫疇

(伯父子昇)。

孫介     (子)應時(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附厲德輔)。

劉若川        (子)充實

(父陶)。      周必大

周必剛

周必彊

鄧名世

(并元祐之餘)。             鄒斌(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鄧氏續傳)。

陳鄒諸儒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私淑洛學而未純者,陳了齋、鄒道鄉也。唐充之、關止叔,又其次也。了

◆齋兼私淑涑水、康節,

學徒最盛,建炎後多歸龜山。述《陳鄒諸儒學案》。(梓材案:是卷諸儒皆洛學私淑,而亦各有師承。其為元祐之餘者,附入是卷。)

◆清敏門人(王、樓再傳。)

忠肅陳了齋先生瓘陳瓘,字瑩中,南劍州人,學者稱為了齋先生。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父母勉以門戶事,乃應舉,一出中甲科,為湖州教授。元祐初,蔡卞帥越州,先生為簽判,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檄攝通判明州,卞素敬道人張懷素且來越,卞留先生少須之,先生不肯止,曰:「『子不語怪力亂神』。斯近怪矣。」章惇入相,先生道謁,惇聞其名,詢當世之務,先生曰:「請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召為太學博士,遷校書郎。惇、卞主紹述之論,追貶溫公,上謗宣仁后。先生奏言:「堯、舜、禹皆以『若稽古』為訓。若者,順而行之;稽者,攷其當否。必使合于民情,所以成帝王之治。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帝意感悅。執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先生論議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御史龔夬擊蔡京,朝廷將逐夬,先生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皆與京異議。今夬又以言京罷,若公道何!」遂草疏論京。未及上,罷監揚州糧料院。先生出都門,繳四章奏之,并明宣仁誣謗事。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改知無為軍。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先生語子正彙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正彙願得書,先生喜,旦持入省,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出知泰州。尋除名,竄袁州、廉州,移郴州,稍復宣德郎。正彙在杭告蔡京有動搖東宮,杭守蔡薿執送開封獄,並逮先生對簿。先生曰:「正彙聞京將不利社稷」,瓘豈得預知﹖以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有所不忍;挾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京之姦邪,瓘固嘗論之于諫省,不待今日也。」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嘆息曰:「主上正欲得實,如言以對可也。」獄具,正彙猶以所告失實流海上,先生亦安置通州。先生嘗著《尊堯集》,議者以為言多詆誣,編置台州。宰相命凶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先生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之事,豈被制旨邪!」悈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先生曰:「某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堯,何得為罪!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乎﹖」終不能害,又移楚州。先生篤學有識,通于《易》數,言事多驗,然持論一衷于理。初,蔡京知其才,待之加禮,先生不肯附麗,恬于進取。及居言職,疏劾奸慝,即所舉不避。嘗曰:「彼則『舉爾所知』,此則『為仁由己』。」識者重其言。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靖康初,贈右諫議大夫,諡曰忠肅。(參史傳。)

祖望謹案:了翁最宗元城,則以為涑水私淑弟子可也;每得明道之文,衣冠讀之,以為二程私淑弟子可也;精于《皇極》之學,以為康節私淑弟子可也。然而其淵源則出于豐氏,而豐氏出于樓氏。當安定、泰山、古靈倡學時,四明五先生隱約里巷,講學獨善耳。遠非諸公比也。一傳而豐氏,其傳已光大于世;再傳而遂得了翁、先之二人。然則椎輪為大輅之始,其功不可誣也。了翁弟子東南,其後多歸龜山之門。

(梓材謹案:先生為清敏墓志,自稱「門人敘復宣德郎賜緋魚袋陳瓘敘次」,是先生為豐氏門人之證。顧清敏兼事鄞江王氏,則先生不獨為樓氏再傳也。)

陳右司說

氣質一定而不能自易其習者,非以其不學與﹖氣質之用狹,道學之功大,習其所習者未嘗察也。天氣而地質,無物不然。人藐乎其間,奚以相遠﹖其道莫先于學。務學在于求師。

幼學之士,先要分別人品之上下,何者是聖賢所為之事,何者是下愚所為之事。向善背惡,去彼取此,幼學所當先也。顏子、孟子,亞聖也,學之雖未至。亦可為賢人。言溫而氣和,則顏子之不遷漸可學矣;過而能悔,又不憚改,則顏子之不貳漸可學矣。知埋鬻之戲不如俎豆,念慈母之愛至于三遷,自幼至老不厭不改,終始一意,則我之不動心亦可以如孟子矣。若立志不高,則其學皆常人之事,語及顏、孟,則曰:「我為孩童,豈敢學也!」此人不可以語上矣。先生長者見其卑下,必不肯與語,則其所與語皆下等人也。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過而不知悔,悔而不知改,皆下等人也。聞下等語,為下等事,譬如坐于房室之中,四面皆牆壁也,雖欲開明。不可得矣!

(梓材謹案:以上二條蓋錄自《小學》。)

學者須常自試,以觀己之力量進否。《易》曰:「或躍在淵,自試也。」此聖學也。

人之大惡,雖至于謀反大逆,若有一念悔心,使臨刑之際說「我悔也」,便須赦他,便須用他。

祖望謹案:此亦為王氏執迷不悟而發。

君子與人為善,故能養其大體而為大人,故能格君心之非而使天下利見,故能言動以為則法。後之人急急然惟欲己為是也,恐其叛己,以利誘之,以害敺之,天下終不以為然,而自以為過天下,何愚之甚!

學者非獨為己而已也,將以為人也。管仲生平多違禮,不若晏子之有節。然孔子稱晏子不過謂其「善與人交」,而盛稱管仲之仁,以管仲功及天下而晏子獨善其身。

學者非徒讀誦言語,撰綴文詞而已,將以求吾之放心也。故《大畜》之卦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所謂識者,識其是非也,識其邪正也,如是。故能畜其德。

今有人曰:「仕宦而使天下謂之賢人,是自取其善而歸過于其君也;使天下謂之不賢人,是自取其惡而歸美于其君也。」曰:是不然。此乃李斯分謗之說也。天下謂之不賢,未必不為其君之累。

孔子以柔文剛,故內有聖德而外與人同。孟子以剛文剛,故自信其道而不為人屈。眾人以剛文柔,故色厲而內荏。

楊子之書,唯是說到。孟子之書,則自得之。如平旦之氣,養浩然之氣,皆自得之語。孔子則并自得處亦無。

凡欲解經,必先反諸其身而安,措之天下而可行,然後為之說焉。縱未能盡聖人之心,亦庶幾矣。若不如是,雖辭辯通暢,未免乎鑿。今有語人曰:「冬日飲水,夏日飲湯。何也﹖冬日陰在外,陽在內,陽在內則內熱,故思水。夏日陽在外,陰在內,陰在內則內寒,故思湯。」雖甚辯者不能破其說也。然反諸其身而不安也,措之天下而不 可行也。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尋常人便說作兩事,失之遠矣。蓋語學則益,「見善必遷,有過必改」也;語道則損,「懲忿窒欲」也。二卦未嘗偏廢。

(梓材謹案:以上諸條,皆本呂氏《童蒙訓》。第謝山所節《童蒙訓》凡十四條,今移入《安定學案》者一條,移入《高平學案》者一條,移入《荊公新學略》者二條。)

先天之學,以心為本,其在經世者,康節之餘事耳!世學求《易》于文字,至于《皇極》,或以為考數之書。

祖望謹案:以下《邵氏聞見後錄》,皆答楊、游二公書。

《觀物》云:「防乎其防,邦家其長,子孫其昌。」是以聖人重未然之防,是之謂《易》之大綱。

康節云:「物理之學,不可強通。強通則失理而入于迷。」《皇極》之書,不可以強通者也。

康節非數學,其學在心。若欲觀休咎,則自有八卦可玩吉凶,何必更求之《皇極》之書﹖

祖望謹案:先生晚年私淑康節最深,故予于《康節學案》以景迂與先生牽連列之。先生之《集》五十卷,今不傳。予從呂文清《童蒙訓》及邵博《聞見後錄》中摭拾節略,得二十餘條,列之于此。先生所以論康節之學者,楊、游二公不謂然,但其中精語不可沒也。

(梓材謹案:謝山所謂摭拾二十餘條,蓋并所節《行略》諸條而言耳。又案:謝山所節《邵氏聞見後錄》五條,今移入《涑水學案》者一條。)

忠肅文集

葉公沈諸梁問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對。葉公當世賢者,魯有仲尼而不知,宜乎子路之不對也。(梓材案:以上三十六字,從《明道學案》洲所節《附錄》併入。)予元豐乙丑夏為禮部貢院點檢官,適與校書郎范公淳夫同舍,公嘗論顏子之不遷不貳,惟伯淳能之,予問公曰:「伯淳誰也﹖」公默然者久之曰:「不知有伯淳邪﹖」予謝曰:「生長東南,實未知也。」時予年二十九矣。自是以來,常以寡陋自媿。(《責沈文送姪孫幾叟》。)

古之善學者,心遠而莫禦,然後氣融而無間;物格而不惑,然後養熟而道凝。山上之木,合抱之材,非一朝一夕之可俟。人之患,在不立其基。基立而不勉,亦何以異于彼哉!(同上。)

漢成、哀之世,使大臣之門有負恩之士,則漢之宗社未至危亡。然使為大臣者不欺其君,盡忠之士亦安忍負其門!(《上曾子宣論日錄書》。)

祖望謹案:此指紹述諸公。

列子有言:「世以生人為行人,則死人為歸人矣。行而不知歸,失家者也。」此禦寇未了之語。生死無時而不一,四大無時而不離,何待死為其歸乎﹖其生也心歸,其死也形化,歸而待化,復何俟于言。(《上呂吉甫書》。)

祖望謹案:紫微曰:「此誘吉甫使之為善也。」然愚謂其言稍不醇。

所買書,必以漸觀考。鄉居應務,當盡人情,不當專守故紙。要之,若緝麻然,雖或放手,勿堙其緒,斷則續之,忙復塹舍,久久不輟,績成長條,豈有間斷處也﹖(《與李光祖書》。)

《資治通鑑》曾留意否﹖學者倦于持久,而稽古之習猝難承辦,凡如讀習寓言,可旬月而了,故棄史不讀。不知《六經》、《論語》發明中實之道,以稽古為本。莊周高而不中,寓而不實,其言可喜悅而實則誕幻,尚不如老子之有益于世,況可比吾教之中道乎!《華嚴》云「依教修行」,此語乃百家之總門也。吾教非彼教,彼教非吾教,其實無二,其門不一,各依自教,則本不相妨矣。冠員冠、履方履而食膜拜者,是舍吾教也。舍經史可證之實,而說誕放無實之文,何以異此!《華嚴》依教之旨,不若是其偏也。修身行己,奉行聖教爾。如稽古之事,載于《六經》;《六經》之後千餘年之事,散于諸史。《通鑑》集其散而撮其要,此英祖、神考之所以賜後學也。(《與鄒志完書》。)

(梓材謹案:謝山所拾《忠肅文集》七條,今移入《涑水學案》者一條。)

雜說

一日之計在寅,一年之計在春,一生之計在少。(見《併櫚集》。)

身教者從,言教者訟。(見《龜山集》。)

金可死而不化,水萬折以東流。

天下之死一耳,死于瘴癘,死也;死于囹圄,亦死也;死于刀鋸,亦死也。吾今一視之,俱無所擇。

子路死衛,不忘結纓,安而樂之如此,處之有素故耳!

吾生平學佛,故于死生之際了然無怖。

佛為覺,禪為定。

于苦處中習行安樂法。(以上見《默堂集》。)

佛法之要,不在文字,亦不離于文字,只《金剛經》一卷足矣。世之賢士大夫無營于世而致力于此經者,昔嘗陋之,今知其亦不癡也。此經要處只九字,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華言一「覺」字耳,《中庸》「誠」字即此也。此經于一切有名有相有覺有見,皆歸于虛妄,其所建立,獨此九字。其字九,其物一。是「一以貫之」之一,非紀數之一也;是「不誠無物」之物,非萬物之物也。年過五十,宜即留意,勿復因循。此與日用事百不相妨,獨在心不忘耳。早知則早得力。(《文獻通考》。)

吾前此困于患難,他無所懼,所懼者死。今則死亦不懼。

李梁溪曰:此可以見不動心之難。

(梓材謹案:忠肅此說,謝山未標所出,恐是梁溪《集》中所引耳。)

附錄

一日,嘗與家人語,家人戲問是實否。公退,自責累日:豈吾嘗有欺于人邪﹖何為有此問也。(以下《行略》。)

公有斗餘酒量,然每飲不過三爵,恐廢事也。日有定課,自雞鳴而起,終日寫閱,不離小齋。倦則就枕,既寤即興,未嘗偃仰枕上。每夜必置行燈于側,自持就案,或問何不呼使者,公曰:「起止不常,若涉寒暑,則必動其念,此非可常之道。吾性安之,不欲勞人。」

公疏文有云:在彼如「舉爾所知」,在此則「為仁由己」。未嘗以預薦而入其黨,亦不以小故而絕其恩。

祖望謹案:此言蓋為曾子宣發也,與《上曾子宣書》同。

又云:言滿天下無口過,非謂不言也,但不言是非長短利害,雖常言無害。所謂終日言而未嘗言,所以無過。

祖望謹案:此言未當。若不言長短利害則可矣,豈有不言是非者乎﹖殆記者之誤也。

又云:天下之事,變故無常,唯稽考往事,則有以知其故而應變。。王氏乃欲廢絕史學而咀嚼虛無之言,其事與晉人無異,將必以荒唐亂天下。

祖望謹案:先生彈蔡京云:「滅絕史學,一似王衍。」

又云:「北人始可有為,南人輕險易變。」

祖望謹案:彈蔡京云:「重南輕北,分裂有萌。」

張天覺好佛,亦好道,公雖被其薦引,未嘗相識,亦未嘗通書,但以詩柬之曰:「辟穀非真道,談空失自然。何如勛業地,無媿是神仙。」

祖望謹案:此則知先生之學佛,亦其寄也。所謂「儒其行而墨其言」。

公通《易》數,如靖康、建炎及隆祐垂簾事,皆豫言之。(以上《行略》。)

(梓材謹案:以上八條,謝山底稿于《陳右司說》牽連書之,今以其錄自《行略》,例附于此。)

劉元城《談錄》曰:陳瑩中,某嘗薦自代,而未嘗識面。瑩中多失之過。如《尊堯集》先評荊公為伊、呂聖人之耦,而後納諸僭叛不軌之域,此學術不粹也。

《呂氏童蒙訓》曰:陳人瑩中,閩人也,而專重北人。以北人可有為,南人輕險易變也,不可以有為。

謝山《陳忠肅公祠堂碑銘》曰:「忠肅著《尊堯集》于合浦,以闢新學,尚不慊意,迨著之四明,始以為無憾,則四明宜有祠。忠肅之為倅,居南湖之南藍,而西湖十洲題詠最多,則湖上尤宜有祠。」又曰:「史越公言是時忠肅窮甚,裘葛不足蔽體,簞瓢不足充口,而溫然盛德之容,了無含慍,談笑舒愉,幽居甚樂。吾讀忠肅十洲諸作,則越公之言信然。嗚呼,是所謂大丈夫者邪!」

◆龔氏門人(荊公再傳。)

忠公鄒道鄉先生浩

鄒浩,字志完,晉陵人。第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呂正獻公、范忠宣公為守,皆禮遇之。忠宣屬撰樂語,先生辭。忠宣曰:「翰林學士亦為之。」答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忠宣敬謝。哲宗擢為右正言。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先生論其不可而止。章惇獨相用事,先生所言每觸惇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侵上之罪。時上廢孟后,而賢妃劉氏立,先生上章切諫,以「萬世公議」為辭。帝變色,持其章,凝然若有所思,付外。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徽宗立,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疏請黜陟人材,一由獨斷,宜恤公議于獨斷未形之前,謹獨斷于公議已聞之後。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又請稽考先朝盛德,以盡繼述之孝。遷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徙杭、越二州。蔡京用事,忌之,求其諫立劉后疏不得,乃為偽疏宣示中外,遂再謫衡州別駕,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方先生之除諫官也,恐貽親憂,母張氏曰:「汝能報國,吾何憂!」及先生兩謫嶺表,母不易初意。瘴疾危甚,楊時過省之,猶以國事為問,語不及私。卒,年五十二。高宗即位,詔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諡忠。先生淵源伊洛,而特嗜禪理,其《括蒼易傳序》服應荊舒之學。前後立論,不無岐出。然以大節觀之,要為不負師承矣。文字小疵,未足為累,蓋所學在此不在彼也。與遊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著有《道鄉集》若干卷。(參史傳。)(雲濠案:《鄒道鄉集》詩十四卷,文二十六卷,《四庫書目》與《直齋書錄解解題》合。《東都事略》以為三十卷,非。)

祖望謹案:南軒嘗言道鄉晚與程子論道,以予考之。似未及過從也。特道鄉早歲與劉斯立、田明之固嘗講學,而受業于龔深父之之門,雖未承濂、洛之統,固非絕無淵源者。晚乃遊于楊文靖公、胡文定公之間,得伊川之傳。嘗曰:「吾雖未見先生之面,然識先生之心矣。」故伊川私淑弟子,先生與了翁其最也。特二公皆未能不染于佛、老之學,是則聞知之所以終 不逮見知也與!然當時見知者之多所陷溺也,亦十九矣。

道鄉語錄

非禮勿履,惟《大壯》能之。君子用《大壯》之道,惟此為要切。

修學易,進道難。何為進道﹖慎獨是也。

某為諫官,秖是說理,不徼訐。

為善如著衣喫飯,不可有功過心。

勉禮之當行者,不必責人之報。安義之當為者,不必望人之知。

可以求,可以無求,求多辱。可以交,可以無交,交多濫。可以毀,可以無毀,毀多怨。可以譽,可以無譽,譽多諂。

有非禮之念,然後有非禮之言,言非自口也。

過相褒貶,便入于巧言。輕重須合宜。

雖居軒冕之間,當有山林之氣,士不可無山林氣,節義、文章、學術,大抵皆然。何謂山林之氣﹖即純古之氣也。

達于命者,不以得失為休戚。

思慮不清,便乖慎獨之道。

學者厭俗事,便非聖王之學。聖王以民事為本,舍民事無可為者,但事事中理,皆有節文,所以異于俗人。下達一家,亦只如此厭俗事。皆生于怠惰。「清虛澹泊」,皆繆悠之詞。試問清虛者,不須衣食乎﹖能不為人乎﹖有此二者,既有所事矣。故聖人不喜事,亦不厭事,學者不可不勉!

有心之過大,無心之過小。

凡為善有二:或直心為善,或著姦為善。大抵有山林氣即佳。寧可使人道村,不可使人道姦。

祖望謹案:先生語錄,秖此一十七條。不深于講學,而拈出謹獨為宗旨,由其言,可以入聖矣。予故備錄之。

(梓材謹案:謝山所錄十七條中,移入《高平學案》二條,又一條引范丞相云「惟儉可以成廉,」惟恕可以成德」,與忠宣傳答請教者語復,節之。)

雜記

「直其正也,」當作「直其敬也」,音近而訛。

事至于「如之何如之何」者,固不能為之于未然矣。猶不曰「如之何 如之何」者,是不知悔者也,雖聖人,其如彼何!

「吾斯之未能信」,斯者,指其心而言。

聖人之道,備于《六經》。《六經》千門萬戶,從何而入﹖大略在《中庸》一篇,其要只在謹獨。(此條見《宋史》本傳。)

十二時中,看自家一念從何處起,即檢點不放過,使見功力。(見《胡氏傳家錄》。)

以愛己之心愛人,則仁不可勝用。以惡人之心惡己,則義不可勝用矣。

(梓材謹案:此從謝山所節《景迂學案》《晁氏客語》移入。)

附說

無所往而不寂者,道也。(《雙寂庵記》。)

道鄉居士以道自持久矣,一旦超超乎萬物之表,不知規矩準繩之果吾法邪,非吾法邪﹖不知身體髮膚之果吾形邪,非吾形邪﹖所謂喙鳴合,與天地合者與!(《彀音集序》。)

寡言不如不言,不言不如忘言。

心冥,則無所往而不冥。

祖望謹案:此先生之不能自拔于異端者。姑舉一二條見之。

附錄

林醇中與書云:惟絕欲平心,調飲食,省思慮,則邪不能干。

錢濟明與書云:窮絕之域,有書可觀。不爾,則日月之徙,煙雲之變,皆吾方冊也。言與不言,皆與我會。

張牧之與書云:惡固不可為,為善復如此!惟望事事節約。

祖望謹案:先生詩注中有三條,乃謫昭州時諸公所與書,附錄于此。皆德人之言也。

《晁氏客語》曰:志完雖遇劇事,處之常優游。因論《易》曰:「《恆》雜而不厭。」

◆陳鄒同調

監稅唐先生廣仁

唐廣仁,字充之,內黃人也。少有志于聖學,聞司馬溫公所以教劉公元城者曰:「生平無以過人,但事無大小,皆可使人知。」遂私淑之。元城亦稱先生才用有餘。以進士官乾寧司法參軍,改常州,能決疑獄。元符末,上書入邪籍,時方當改官,遂不用。已而監蘇州酒稅務。蘇人朱氏有勢焰,太守以下皆承奉之,而先生一切自異,著憎慢之。太守不能堪,以事下之獄,無所得,然竟廢,乃居寶應。其被斥也,元城則曰:「充之尚少保身之道,太為崖異,欲立名。」先生自是益讀書講道,所得愈邃。呂公居仁嚴事之。宣和中,卒,遺言所以教子者,惟溫公語,他不及焉。陳公了翁志其墓。

附錄

呂氏童蒙訓曰:唐充之每稱前輩說,後生不能忍詬,不足為人。

又官箴曰:唐充之,賢者也,深為陳、鄒二公所知。大觀、政和間守官蘇州,朱氏方盛,充之數譏刺之,朱氏深以為怨,傅致之罪。劉器之以為充之為善欲人之見知,故不免自異以致禍患,非明哲保身之謂。

汪玉山跋先生帖曰:唐充之元符末上書入籍。其學以天人一理,內外一致,自灑掃應對進退,與酬酢佑神皆一事,無先後之別,極高明所以道中庸也。予聞于呂公居仁者如此。

◆龜山門人(二程再傳。)

館職關先生治

關治,字止叔,杭人也。元祐三年進士,嘗為館職。學于龜山。嘗語呂紫微曰:「楊先生有力量。」紫微因亦學于龜山。然讀紫微與先生詩,則亦頗耽禪悅,蓋其時儒者多蹈此疵也。不知其官秩所至。

附錄

《呂氏官箴》曰:關止叔獲盜,法當改官,曰:「不以人命易官。」終不就官,可謂清矣,然恐非通道。或當時所獲盜有情輕法重者,止叔不忍以此被賞也。(黃氏補本。)

◆元祐之餘

陳先生正

陳正,字端誠,亦元祐中通儒也。《呂氏童蒙訓》引其言曰:「《易》須是說到可行處方可。」

(梓材謹案:是傳首二句從《安定學案》謝山所作《田明之傳》尾移入,以《呂氏童蒙訓》足之。)

幕官夏侯先生旄

夏侯旄,字節夫,京師人。年長紫微以倍,猶及與之交。崇寧初,召任諸州教授。學制既頒,即日尋醫去。後任西京幕官,罷任當改官,以舉將安惇也,卒不改官,浮沈京師,至死不屈。

縣令唐先生恕

唐恕,字處厚,口口人。崇寧初,知荊南縣。新法既行,即致仕,不出者幾三十年。

第111筆

(梓材謹案:以上二傳,以謝山所錄《呂氏童蒙訓》為之。二先生紫微并稱為丈,則皆紫微前輩也。)

監嶽胡定翁先生宗伋

胡宗伋,字浚明,號定翁,餘姚人。童時如成人,及長,刻意于學。元符間,試禮部不第,歸,教授鄉里,學者多從之遊。性至孝,跬步未嘗忘親。建炎之亂,士人避地明、越者,多以先生為歸依。高宗御極,授房州文學,調瀏陽丞。用薦,監嚴州比較務。最,進一官。丐祠,監南嶽廟。先生操行方軌,篤于道德性命之旨,其交遊子弟,非是莫取,史稱為醇儒。(參《兩浙名賢錄》。)

迪功劉先生若川(父陶。附子充實。)

劉若川,字朝宗,始名武,字定功,廬陵人。父陶字紹先,博學有聲稱,于勢利泊如也。先生刻意讀書,當朝廷改科取士,人曰:「劉公,元祐宿學也,宜留為吾徒師。」贊助學官,師表多士,踰四十年。後補右迪功郎。致仕,為鄉先生,周必大兄弟嘗受業焉。子充實,通經篤行,有父風。(參《周益公集》。)

刪定鄧先生名世

鄧名世,字元亞,臨川人。天資篤實,為文長于敘事。先是,議臣禁學《春秋》及諸史者,先生獨酷嗜之,試有司,屢以援《春秋》見黜。同舍又告毋藏元祐黨人文集,笑曰:「是足以廢吾身乎﹖」遂杜門卻掃,益研究經史,考三《傳》同異,往往為諸儒所未到。御史劉大中宣諭江南,得所著《春秋四譜》等書,薦之,命錄其書以進,遂以布衣上殿,進《治人》、《務實》等說,上嘉納,尋賜出身,除敕令所刪定官,兼史館校勘,時紹興四年也。所著書又有《春秋論說》、《春秋類史》、《春秋公子譜》、《列國諸臣圖》、《左氏韻語》、《國朝宰相年譜》、《古今姓氏辯證》、《皇極大衍數》、《大樂書》、《文集》,共合三百餘卷。(參《姓譜》。)

(梓材謹案:厚齋尚書嘗言先生「《春秋辯論》《譜說》十篇一卷,辯先儒言經傳之失,考訂明切」云。)

◆了翁家學(王、樓三傳。)

龍圖陳先生正彙(附子大方。)

陳正彙,忠肅之子也。忠肅在四明,遣之往浙西,過杭州,遽告變。蔡京既得其情,必欲寘之死地,又欲併以此殺忠肅。既就逮,忠肅以勁言得免,猶謫通州,故其放還謝表云:「狐突教子,素存不二之風;曾參殺人,寧免至三之惑。」又云:「海島萬里,不如無子之無憂;淮壖一身,彌覺有生之有患。」徽宗察之,僅得貸先生之死。至沙門島上,巡檢知其為名家子,招致館下。欽宗即位,召歸,而忠肅已下世,痛不及見,遂得心疾,上殿已不能對。賜以名方,擢其子大方為郎。(參《樓攻媿集》。)

(雲濠謹案:先生為忠肅長子,官龍圖閣直學士,志節不忝忠肅。因疾丐閒,高宗御札賜白金,以獎其行。)

御史陳默堂先生淵(別為《默堂學案》。)

◆了翁門人

文清呂東萊先生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舍人曾先生恬

監場詹先生勉(并見《上蔡學案》。)

尚書廖高峰先生剛

知州林先生宋卿

機宜李西山先生郁(并見《龜山學案》。)

中奉蔣先生璿(父浚明。)

宣奉蔣先生珫(合傳。)

蔣璿、蔣珫兄弟,贈金紫光祿大夫浚明之子,忠肅弟子也。

謝山《蔣金紫園廟碑》曰:蔣氏自唐時實由天台來居奉化,已而遷鄞之湖上。金紫為豐清敏所薦士,官尚書金部員外郎,抗疏排新法被斥,將謫遠州,母老,清敏力爭之而免。金紫之子,中奉大夫璿、宣奉大夫珫最有名。是時陳忠肅公來鄞,金紫即遣二子事之,未幾成進士,忠肅為書「連桂」二字以表其坊。中奉知江陰歸,猶及與潘公良貴倡和三江亭上,其詩至今存。而宣奉以忤蔡京自劾去。師傳、家學,俱為不負。(梓材案:謝山《又答葛巽齋日湖故事問目》,「中奉大夫」作「左朝議大夫」。引清容作《蔣曉墓誌》有曰:「忠肅陳公,謫明絕朋。俾子允師,連桂以登。」則朝議兄弟皆尊堯弟子,金紫之世學可知矣。)

州佐張先生琪

張琪,字同美,京畿人。官衛州,陳公瑩中為守,禮遇獨異眾人,先生感之,而不知所以獨異之意。崇寧中,先生官宿州,諸貴人招致之,先生感陳公意,終不肯。蓋先生之為人,賢而差弱,陳公異待之者,欲以堅其節,而先生終能自守。前輩成就人,委曲如此,教亦多術矣。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呂紫微《童蒙訓》,已足為張先生小傳,且足見了翁教術之多方,故列于此。)

◆道鄉家學(荊公三傳。)

州守鄒先生柄

鄒柄,字德久,道鄉先生長子也。剛梗有父風。未冠,棄舉子業,從龜山遊,手葺《伊川語錄》一卷。靖康初,自布衣薦除樞密院編修。疏請昭雪父冤,且言本非朝廷之意,朝奏夕可,贈官賜諡,典禮憂渥。官終給事中、台州守。

◆唐氏門人

文清呂東萊先生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定翁家學

胡沂,字周伯,定翁子。紹興五年進士。孝宗受禪,擢殿中侍禦史。言守御之利,莫若令沿邊屯田,詔行其言。又言:「設武舉,立武學,蓋將有所用也。今除高第一二名,餘皆吏部授以榷酤征商,所養非所用。願詔大臣詳議,中舉者,定品格,分差邊將下,準備差遣。」從之,時龍大淵、曾覿以藩邸舊恩,除知閤門事,先生論其市權,請屏遠方,不聽。先生以言不行,請去。乾道元年,召為宗正少卿,除吏部侍郎。先生奏:「《七司法》自紹興十三年纂修成書,歲且一紀,歷月閱時,不無牴牾。望令敕令所官討論章旨,將現行之法與當革之條輯為一書,頒之中外,庶可戢吏胥之奸。」詔行之。尋進禮部尚書。上有大用意,而先生資性恬退,無所依附,數請去,遂以龍圖閣學士提舉興國宮。淳熙元年,卒。諡獻肅(參史傳。)

◆定翁門人

孫先生疇(伯父子昇。)

孫疇,字疇朋,餘姚人。少凝遠有偉志,言動遵規距。胡定翁以學行講授閭里,伯父子昇俾先生率諸季負笈依其門。嘗有家問,督先生立志剛遠,慕先聖,暑毋晝寢,群居起敬,忌苟同俗。且曰:「汝前報吾,『苟且學作文字』。君子無一忘敬,『苟且』何等語!後不得復爾!」先生學勇進,矜式後來。諸長者相會,曰:「萬金可有,孫壽朋不易得也。」(參《沈定川集》。)

承務孫雪齋先生介(附厲德輔。)

孫介,字不朋,餘姚人,燭湖先生之父也,號雪齋,封承務郎。自誌其墓有曰:「四歲能離家入郡庠隨兄壽朋讀書,日數百言。七歲學于鄉先生胡定翁。十八九始學舉子賦,遽罹兄喪,倀倀無相,幾不自立,因從畏友厲德輔肄業紫溪,漸漬稍勝。既冠,授書自給,益發憤自課,務為實學。受人子弟之託,不啻己子,隨才指授,專事講釋,至老不倦」云。(參《樓攻媿集》。)

◆劉氏門人

文忠周平園先生必大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廬陵人。舉進士,又中博學宏辭科,除秘書省正字,兼國史院編修官。高宗見其文,奇之。孝宗即位,除起居郎,權給事中。以力排權倖忤旨,改福建路提刑。後除參知政事,遷樞密院使,拜左丞相,進少保、益國公。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諡文忠,祠于學。有《文集》行世。先生純篤忠厚,能以善道其君,光、寧禪受之際,懼禍而去。其可為有立乎哉!(參史傳。)

(梓材謹案:先生號平園,其《省齋稿》《胡忠簡神道碑》有曰:「某自少慕公名德。隆興初,先後入兩省,中間郊居,從遊幾十年。」則先生嘗遊澹庵之門矣。)

周先生必剛

周必剛,字子栗,益公之弟也。益公謂其「仁而剛,敬而和,敏而好學,事母孝,從兄順,與人交忠信廉遜」。卒,年三十三。(參《益公集》。)

周先生必彊

周必彊,字子柔,益公之弟。剛明孝友,為詩文皆驚人語。真文忠嘗別其《集》曰:「假之以年,必將追騷人而與遊,望聖門而力進矣!」(參《吉安府志》。)

◆了翁續傳

宣教黃先生(別見《紫微學案》。)

◆獻肅家學(定翁再傳。)

中散胡先生拱

提舉胡先生撙(并見《槐堂諸儒學案》。)

◆雪齋家學

判軍孫燭湖先生應時(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鄧氏續傳

司戶鄒南堂先生斌(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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