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中国通史

第九篇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第四十七章 自唐至明南北经济之变动

一、论漕运

唐代中叶安史之乱以前,中国经济之支撑点偏重于北方的黄河流域。

当时的漕运是一个大问题。汉代初年,只是把山东之粟漕运到京师地区,交给中都官。三国时,南北朝南北对峙,谁也不靠,各自立国。

隋炀帝开运河,大业元年开通济渠,四年开永济渠,前者将西部粮谷经洛水运到黄河,又从黄河通到淮海;后者是引沁水南达黄河,北通涿郡,设置洛口的回洛仓,设置三千三百窖,每窖可容纳八千石,以收纳从东南、东北两渠所运来的粮食。这并非北方要仰赖南方的粮谷,只是要把北齐、北周与南朝三者打通一气。

到唐代,江南户口日多,租调也大增,漕运遂成为大问题。

开元二十五年,开始用“和籴法”,此法是用官府的钱以籴入民间的粟。说明中央政府单靠北方之粟已足够了。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韦坚开广运潭,每年漕运山东粟四百万石给京都,并不说其他地方运粟给京师。

据天宝年间的记载,米粟产量最盛是在河南、河北及关内、河东等地,然后才轮到江南、淮南,可见当时北方胜于南方。

但安史之乱以后,唐政府遂要靠长江一带财赋立国。再往后,河北、山东有藩镇割据。中央政府无法收取租税,唐政府的财政遂永久偏倚南方。其时从长江入黄河之漕运,遂成为国家大事。德宗时,江淮米不到,六军将士脱巾狂呼于道。

肃宗时的财政大臣刘晏,他拿手的本领便是能办好漕运。史称刘晏每年运江淮之米达数十万石到关中。

不过南粮北运之情况不算频密严重,北方经济大致上尚可自立。

宋代建都汴京,主因是为了迁就漕运。当时的漕运有四条线:一条是汴河,大体每年自江浙、淮南、荆湖南北运米到北方六百万石左右,及菽一百万石,从长江入淮河,再输入汴水;第二条是将陕西之粟五十万石及菽三十万石,自三门、白坡入黄河再入汴;第三条线是惠民河,将陈、蔡的粟四十万石及菽二十万石从闵河、蔡河输入汴;第四条线是将京东的粟十二万石,从五丈河经历陈、济及郓,为曹、濮等州所运,谓之北河。

宋代全国统一,国家财赋大部依赖南方。南宋岁收,更超越北宋之上。宋初之岁入一千六百余万缗,为唐代之两倍。熙宁时增至五千余万缗,南宋时更增至六千余万缗。地狭而赋转多。

元代建都燕京,米粟仍靠赖江南。当时还创造了一种海运。元之海上漕运,官民均甚便利,船三十只为一纲,大都船九百余只,运漕米三百余万石,有船户八千余户,每纲设押船官两人。

创造海运者为朱清与张瑄,本来是海盗,因立功而位至宰相,其亲属皆位任大官,田园遍天下,库藏仓库无数,并拥有巨船大舶。成宗年间,没收其所有财产。

元世祖时,海运二百五十余万石,其后累增至三百五十余万石,可见其海运之盛。

至于明代漕运,经历五次变化:首先是河运,即自淮水入黄河;其次是海陆兼运;第三便是支运,永乐九年开会通河后,开始支运;第四是兑运;第五是改兑。

所谓支运,乃是规定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杭州、嘉兴及湖州诸地之粮,拨运淮安仓,将扬州、凤阳、淮安之粮发运到济宁仓。余类推。

所谓兑运,民间只运至淮安、瓜州,再由兑之卫所官军运载到京,给予运费与耗米。

所谓改兑,即是令里河官军运赴江南水次交兑,而官运长运,遂变成永久之制度。

所用运船,在明天顺以后,有固定船只一万一千七百七十只,官军十二万人。

以运粮数量比,北粮只有南粮五分之一。当时中央全赖南方供应粮食,运费亦成为国家每年的大耗费。

清代之漕运额定为四百万石。各省漕运原额,约为南方四北方一之比。但据乾隆十八年之统计,则为南八北一。到乾隆四十四年,其漕运额又变为南十北一比矣!

二、论丝织业

我国农业除耕种外,便是纺织。粟米与布帛为国家租调两大税项。

中国发明蚕桑甚早,且先是发生于北方,春秋时代北方地名用“桑”字者甚多。到汉代,黄河流域的山东临淄、河南襄邑成为中国丝织业的中心。

当时北方种桑极多,目的是养蚕、调丝织帛。隋唐时期丝织业在北方极盛,江南各州则未有此业。唐代丝织业最盛者乃在开封、安徽等地,但主要在黄河以北,其主要产地在河南、河北、河东及关内、甘肃等地。至于唐代开元时期,江南及岭南产地则只是少量而已。

五代时期,石晋每岁输贡契丹绢三十万匹,乃出于黄河南北之产地。

到了宋代,汴京织物,颇负盛名。宋锦名目多达四十二种。

靖康年间,金兵入汴,索绢一千万匹。但认为浙产之绢轻疏不佳,予以退回。

元代时北方尚有大规模之种桑地区。至顺二年,史载冠州今山东省冠县有蚕食桑叶四十余万株,可见蚕桑之盛。元初有按户税丝之制。每户出丝一斤供官府之用,另每五户出丝一斤供君王之贵戚、功臣之家。

丝织业到了明初,从北方移向南方,因此绢税也变成三与一比,即南方多于北方两倍矣。至唐代以前,北方输绢给政府日少,南北比例到了八比一的程度,即南方多于北方七倍了。

到了明代,又在南方遍设织染局,计浙有杭州、绍兴、台州、宁波、温州、金华等九府;江西、福建则有福州、泉州;四川、河东、山西则有济南;江苏、安徽则有镇江、苏州、徽州等六州。

到了嘉靖年间,因江西、湖广今之湖南、湖北、河南、山东不善织造,准用银钱折价,但浙江与南直今之江苏、安徽,每年征用丝绢二万八千余匹。

到清代时,只剩下江宁、苏州、杭州三地织造,即只有江苏、浙江两省了,且两税均用银两缴纳矣。

第四十八章 中国经济文化南移之原因

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南移之原因,或有谓北方之气候逐渐寒冷;又有说北方之雨量比之古代已逐渐减少;或又认为北方之民族血统,越后越多混血种,因此而遭退步;或又有说黄河河道多次变迁,造成水患频频,等等。但上述理由并无确实理由可以证明,尤其是谓黄河为北方之患,长江为南方之利,此说法则甚谬也。

我国文化,始于殷朝时,孕育于黄河流域。到西周时,仍有赖黄河、渭水的灌溉。到了周定王五年,黄河始生水患。魏文侯时,有西门豹、史起大修水利,北方仍是安乐之居。此后黄河河道多次变迁,造成水患,如周定王五年、王莽建国三年、宋仁宗庆历八年、金章宗明昌五年、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清咸丰三年,造成六次决水,但主要的水患乃在宋以后。宋后河患所以多,由于他种原因,而牺牲了河流的正道。

第二个原因是政治腐败,河工贪腐渎职,以致政府花钱多而收效少。

第三个原因是当辽、宋对峙时,边境常生乱事,不得生活安定及种养。常令皇帝御驾亲征,耗损巨大而耕种荒废。

第四个原因是宋、夏对峙时,情况与辽、宋对峙相似,边界受侵犯以致不能生产安居。

第五个原因是在金人统治时期,政治情况退步,尤其是当时金之屯兵圈人,害了北方之农村。

第六个原因是蒙古军队之残杀。宋宁宗时,蒙军破金朝河北、河东等州郡,凡九十余郡之多。两河、山东数千里之地,人民被残杀几尽,财帛、子女、牛马羊畜,尽被抢光夺去,城屋被烧毁,能坚守之州郡不多。

第七个原因是元代政制黑暗。元代有军人屯田,民众屯田,又有寺田。僧徒又常侵夺民田,包庇逃税。又创官田制,极为扰民,因此造成农民乱窜。

第八个原因是元末北方之残破。当时淮河以北,黄河以南,极为萧条,都成为丘墟了。

由于以上种种情形,政治黑暗,加上兵祸天灾,情况日坏,因此北方的汉唐黄金时代,已不复见矣!

第四十九章 南方水利农业之发展

中国南方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主要在长江以南的江苏、浙江一带。江浙的水利事业之发展,乃是历年来不断的有水利专官积累而成。

五代时吴越建国,政府常雇用数千工人,用来治河筑堤,开垦种植。在宋仁宗时,有大规模的圩田以及河塘。所谓江南旧有的圩田,每一圩田方数十里,如一座土城。其中设有河渠与门闸。旱时开闸,引江水入田;水浸时,则闭闸以拒江水。因此免除了水旱两灾,为农谋利。

宋代,南方文化日高。仁宗时,就有至和塘之修建。此至和塘建自昆山到娄门,凡七十里长,只有积水而无陆路,后来发明此水塘中建堤,每隔三四里则造一桥以通南北之水,此事详记于邱与权的《至和塘记》。

宋神宗时,有一位昆山人详论苏州水利,他认为环绕太湖之地有二百余里,可以造田;又有沿海之地,亦有数百里可以为田。前者在水之下,后者在水之上。有聪明人将上述之田辟为圩田,而且用适当措施,使水灾不浸,旱灾不干,均成为良田也。这位昆山人建议学古人治水之法,使之纵则有浦,横则有塘,凭人力均可完成。

宋以前一千多年中国经济文化之重心在北方,宋以后则迁到南方来了。包括苏州在内的三吴水利,成为宋以后中国南方经济文化的重要营养源。

当时三吴水利,不但重视水利之兴修,也极重视种子的选择。真宗时,因江淮两浙之地多旱灾,则水田难种,于是派使者去福建取得占城稻三万斛,此为旱稻,满足了旱稻可早熟之期望,而避免了亢旱之苦。

宋室南迁后,江南地区更大力开发,以百万之众大兴水利,并且有大量北方难民,一起参与开发南方的土地。

绍兴五年时,有屯田郎中樊宾建议,江南、湖广等地膏沃之田数千里,无人可耕,如能让北方士民千万人来南方尽耕荒闲田地,则地无荒田,人无遗力,国可中兴矣。于是大兴水利计划,遂有“苏常熟,天下足”之谚语产生。不过美中不足者,兼并之事,因之而生。

由于当时豪强的兼并,富者田连阡陌,兼且逃避赋税,因此遂有公田制的产生。政府没收贪官之大量田亩此等田均为官田,于是景定四年,宰相贾似道实行限田之法。

宋代官田租额甚重,元明时继承了。

元代时并将官田经常赏赐给大臣。

此时期蒙古人、色目人视江南如在天上,纷纷想方设法迁来江南定居。回人来江南居住者更多。北方此时来南方设法工作者亦接踵而来,北方人尤为欣赏江南人之技巧精妙。而此时江南人兼并之风更为有增无减,富室奴役贫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因此江南成了少数大地主含蒙古人、色目人及汉人、南人管治多数佃户之局面,而大地主之财富占了天下十分之七。

到了明代籍没土豪田租,但田租仍照旧额付与政府,此法南宋时已有。

当时富庶之区在江南,天下的租赋,江南占了十分之九,浙东、浙西又占了整个江南的十分之九。而苏州、松江、常州、嘉兴及湖州五府又占了两浙的十分之九。而苏州更甚,苏州一府都是官田,而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而已。

假使以苏州的田赋与唐代的租庸调制相比,则此时苏州之田赋要比唐代重四五十倍,因而英宗时,松江一地已积荒田四千七百余顷,皆因田租太重,遂造成久废不耕之现象。

田赋较苏州稍轻者为松江。宋代征收苏州赋税,夏税付钱,秋税科米,总税额每年不过三十余万;松江则每年不过二十余万。后来因改行公田,赋法遂杂乱矣。

元初之赋税仍照宋制,但赋额则大增。至明洪武时,赋税较元减少两成左右。但永乐即位,赋税又复加重。自万历到明末,赋税仍重,故民间缴赋者,岁不过全年所赋之十之五六而已。此种赋税不均问题,一直到清代亦无改革。

总言之,唐中叶之北方财富,到明时已转到南方,但南方人之生活已较唐代之北方人为苦,亦即显示明代国运不及唐代了。此时财富集中于江南之富豪,小民则水深火热。总算富人对社会事业之关怀,还相当顾及,对于农田水利,当时有进修,也能维持不坏也。

第五十章 宋元明三代之学术

唐代中叶前后,是南北经济文化的大转移,同时也是贵族门第之兴衰转移点。东汉以后的读书人因缘际会造成了贵族式的门第,并在东晋南北朝时大盛。要到隋唐科举制度兴起,贵族门第才开始衰落。

于是学术文化传播更广泛了。白衣老百姓有更多机会成为公卿了,即使农家子弟亦可一跃而变成士大夫,即社会阶级消融了。

此是由于唐代以后,印刷雕版的发明,使书籍的传播更广泛了。于是民间出现很多藏书家,如王钦若家藏书四万三千卷,宋敏求家藏书三万卷,叶梦得超过十万卷,周密家三代积存四万二千多卷等。苏东坡曾写一篇《李氏山房藏书记》,其中云:“余犹及见老儒先生,自言少时欲求《史记》《汉书》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书,日夜诵读,唯恐不及。近岁市人转相摹刻,诸子百家之书,日传万纸。”此乃由于宋代活字版发明,因此书籍当然比唐代远胜多倍了。

其次是读书人多了,学校书院亦随之而多了。因此学术空气自然比从前为盛。

宋初的读书人,多在寺庙中借读,但多是关心世运、治儒术经典古籍,与唐代时人在寺庙中读文选习诗赋、谋科举已大不相同。

此时书院亦纷纷建立,如有名的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岳麓书院及应天府书院,多是模仿寺庙规划而建造。遂由私人聚徒讲学而变成书院讲学。

到了元代,书院比宋代为盛。

直至明代,学术上自由传播则更为方便了。此时贵族门第已不能独擅学术上的私秘,从而使私人讲学更为盛行。宋明时期的自由讲学之风,其风气与先秦诸子讲学时期差可相比,因同为平民学者之自由讲学也。

还有,宋明时期的学者,既非贵族,亦不出世,也不讲功业、礼教。他们讲的是接近平民生活的人生、社会、国家等各方面,而不讲佛老的出世长生之道,亦不讲霸道的君相事业。

自从范仲淹、王安石主张政制改革失败以后,已醒觉到要改革现实,应先从教育入手。因此当时的关洛知名学者均走上讲学之路。一直到南宋时期,仍一贯保持着此种讲学之风。

北宋中期,学术风气始终是私家讲学。本来范仲淹、王安石等人,很想彻底废除科举,重兴学校,但兴学需要庞大的经费与师资,还要有地方长官的支持配合,故办学实不易。因此只能从发展私家讲学着手。

讲学要有讲堂,有了讲堂,又要有讲义。由于来学之人程度有高低,同时往来无定时,故不能一体施教,亦无法规定日期,因此讲学分成两大派。

一派为陆象山教法,主张因人施教,直指本心。此派传承自程明道、伊川兄弟,重视语录,程氏主张人静坐,便是好学。陆氏近此派。

朱子则主张讨论而不断讲说,与二程有异。

朱子重视选几本重要的书来读,喜欢为古代典籍作注疏。如王安石有《诗》《书》《周礼》的“三经新义” [1] ,成为学校教本并作为科举取士之标准。又如程伊川作《易传》,直到朱子集大成,有《四书集注》,以便让读者各自研读,以补讲堂教育之缺失。后来朱注《四书集注》成了元代取士的准绳。

简言之,私家讲学是接近陆象山的教学法。到了王阳明提倡良知之学,讲者不必到书院讲学,只需几次谈话便可成事。

因此,我们可以说,宋明学者讲学之变化,从学校进展来说,是先由寺院私人读书进而到私人学塾的书院,再发展为地方政府之公立学校,再进而由地方学校上推至国学太学。

至于私人公开讲学方面,第一期如二程,为私人讲学;第二期如朱、陆,此时期所集门徒有时甚多;第三期如阳明弟子之讲会,成为非学校的社会的公开讲学。

因而宋、明两代六百年中宋庆历、熙宁及明洪武、永乐除外,政府不能主持教育,领导学术;社会上的学术空气则续有增高,教育要求亦与时俱进。宋明儒之讲学风气之盛,实是在此种环境中产生。

* * *

【注释】

[1] 编按:“三经新义”为宋代王安石撰《周官新义》,王雱、吕惠卿撰《毛诗义》《尚书义》之合称,是熙宁变法的重要理论依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