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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集释

莊子集釋卷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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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駢拇第八【一】

【一】【釋文】舉事以名篇。

駢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一】。附贅縣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二】。多方乎仁義而用之者,列於五藏哉!而非道德之正也【三】。是故駢於足者,連無用之肉也;枝於手者,樹無用之指也【四】;多方駢枝於五藏之情者,淫僻於仁義之行【五】,而多方(一)於聰明之用也【六】。

【一】【疏】駢,合也;〔拇,足〕大〔指〕(二)也;謂足大拇指與第二指相連,合為一指也。枝指者,謂手大拇指傍枝生一指,成六指也。出乎性者,謂此駢枝二指,並稟自然,性命生分中有之。侈,多也。德,謂仁義禮智信五德也。言曾史稟性有五德,蘊之五藏,於性中非剩也。

【釋文】《駢》步田反。廣雅云:並也。李云:併也。《拇》音母,足大指也。司馬云:駢拇,謂足拇指連第二指也。崔云:諸指連大指也。《枝指》如字。三蒼云:枝指,手有六指也。崔云:音歧,謂指有歧也。◎盧文弨曰:歧當作岐,後人強分之。《而侈》昌是反,徐處豉反。郭云:多貌。司馬云:溢也。崔云:過也。《於德》崔云:德,猶容也。

【二】【注】夫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此則駢贅皆出於形性,非假物也。然駢與不駢,其性(三)各足,而此獨駢枝,則於眾以為多,故曰侈耳。而惑者或云非性,因欲割而棄之,是道有所不存,德有所不載,而人有棄才,物有棄用也,豈是至治之意哉!夫物有小大,能有少多,所大即駢,所多即贅。駢贅之分,物皆有之,若莫之任,是都棄萬物之性也。

【疏】附生之贅肉,縣係之小疣,並稟形以後方有,故出乎形哉而侈性者,譬離曠稟性聰明,列之藏府,非關假學,故無侈性也。

【釋文】《附贅》章銳反。廣雅云:疣也。釋名云:橫生一肉,屬著體也。一云:瘤結也。《縣》音玄。《疣》音尤。《而侈於性》司馬云:性,人之本體也。駢拇,枝指,附贅,縣疣,此四者各出於形性,而非形性之正,於眾人為侈耳。於形為侈,於性為多,故在手為莫用之肉,於足為無施之指也。王云:性者,受生之質;德者,全生之本。駢枝受生而有,不可多於德;贅疣形後而生,不可多於性。此四者以況才智德行。◎俞樾曰:性之言生也。駢拇枝指,生而已然者也。故曰出乎性。附贅縣疣,成形之後而始有者也,故曰出乎形。德者,所以生者也。天地篇曰,物得以生謂之德,是也。駢拇枝指出乎性,而以德言之則侈矣;附贅縣疣出乎形,而以性言之則侈矣。崔云:德,猶容也,司馬云:性,人之本體也。混性與德與形而一之,殊失其旨。◎家世父曰:釋文引王云:性者,受生之質;德者,全生之本。駢拇枝指,與生俱來,故曰出於性;附贄縣疣,形既具而後附焉,故曰出於形。《夫》音符。發句之端放此。《至治》直吏反。《之分》符問反。後可以意求。《物皆有之》之,或作定。

【三】【注】夫與物冥者,無多也。故多方於仁義者,雖列於五藏,然自一家之正耳,未能與物無方而各正性命,故曰非道德之正。夫方之少多,天下未之有限。然少多之差,各有定分,毫芒之際,即不可以相跂,故各守其方,則少多無不自得。而惑者聞多之不足以正少,因欲棄多而任少,是舉天下而棄之,不亦妄乎!

【疏】方,道術也。言曾史之德,性多仁義,羅列藏府而施用之,此直一家之知,未能大冥萬物。天能與物冥者,故當非仁非義而應夫仁義,不多不少而應夫多少,千變萬化,與物無窮,無所偏執,故是道德之正(言)〔也〕。

【釋文】《五藏》才浪反,後皆同。黃帝素問云:肝心脾肺腎為五藏。

【四】【注】直自性命不得不然,非以有用故然也。

【疏】夫駢合之拇,無益於行步,故雖有此連,終成無用之肉;枝生於手指者,既不益操捉,故雖樹立此肉,終是無用之指也。欲明稟自然天性有之,非關助用而生也。

【五】【注】五藏之情,直自多方耳,而少者橫復尚之,以至淫僻,而失至當於體中也。

【疏】夫曾史之徒,性多仁義,以此情性,駢於藏府。性少之類,矯情慕之,務此為行,求於天理,既非率性,遂成淫僻。淫者,耽滯;僻者,不正之貌。

【釋文】《淫僻》本又作辟,匹亦反,徐敷赤反。注及篇末同。《於仁義之行》下孟反。崔云:駢枝贅疣,雖非性之正,亦出於形,不可去也。五藏之情,雖非道德之正,亦列於性,不可治也。今設仁義之教以治五藏之情,猶削駢枝贅疣也,既傷自然之理,更益其疾也。《橫復》扶又反。(徐)〔除〕篇末注皆同。《至當》丁浪反。後皆倣此。

【六】【注】聰明之用,各有本分,故多方不為有餘,少方不為不足。然情欲之所蕩,未嘗不賤少而貴多也,見夫可貴而矯以尚之,則自多於本用而困其自然之性。若乃忘其所貴而保其素分,則與性無多而異方俱全矣。

【疏】言離曠素分,足於聰明,性少之徒,矯情為尚,以此為用,不亦謬乎!

【校】(一)闕誤引張君房本方作□。(二)三字依釋文補。(三)世德堂本性作於。

是故駢於明者,亂五色,淫文章,青黃黼黻之煌煌非乎?而離朱是已【一】。多於聰者,亂五聲,淫六律,金石絲竹黃鐘(一)大呂之聲非乎?而師曠是已【二】。枝於仁者,擢德塞性以收名聲,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而曾史是已【三】。駢於辯者,纍瓦結繩竄句,遊心於堅白同異之閒,而敝跬譽無用之言非乎?而楊墨是已。【四】故此皆多駢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五】。

【一】【疏】斧形謂之黼。兩己相背謂之黻。五色,青黃赤白黑也。青與赤為文,赤與白為章。煌煌,眩目貌也。豈非離朱乎?是也。已,助聲也。離朱,一名離婁,黃帝時明目人,百里察毫毛也。

【釋文】《黼黻》音甫,下音弗。周禮云: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煌煌》音皇。廣雅云:光也。向崔本作〈革黃〉。向云:馬氏音煌。毛詩傳云:皇皇,猶煌煌也。煌,又音晃。◎盧文弨曰:舊作光光也,今據本書刪一光字。《非乎》向云:非乎,言是也。《離朱》司馬云:黃帝時人,百步見秋毫之末,一云:見千里針鋒。孟子作離婁。《是已》向云:猶是也。

【二】【注】夫有耳目者,未嘗以慕聾盲自困也,所困常在於希離慕曠,則離曠雖性聰明,乃是亂耳目之主也。

【疏】五聲,謂宮商角徵羽也。六律,黃鐘大呂姑洗蕤賓無射夾鐘之徒是也。六律陽,六呂陰,總十二也。金石絲竹匏土革木,此八音也。非乎,言滯著此聲音,豈非是師曠乎。師曠,字子野,晉平公樂師,極知音律。言離曠二子素分聰明,庸昧之徒橫生希慕,既失本性,寧不困乎!然則離曠聰明,乃是亂耳目之主也。

【釋文】《五聲》本亦作五音。《師曠》司馬云:晉賢大夫也,善音律,能致鬼神。史記云:冀州南和人,生而無目。

【三】【注】夫曾史性長於仁耳,而性不長者橫復慕之,慕之而仁,仁已偽矣。天下未嘗慕桀跖而必慕曾史,則曾史之簧鼓天下,使失其真性,甚於桀跖也。

【疏】枝於仁者,謂素分枝多仁義,(由)〔猶〕如生分中枝生一指也。擢用五德,既偏滯邪淫,仍閉塞正性。用斯接物,以收聚名聲,遂使蒼生馳動奔競,(由)〔猶〕如笙簧鼓吹,能感動於物欣企也。然曾史性長於仁義,而不長者橫復慕之,捨短效長,故言奉不及之法也。擢,拔;謂拔擢偽德,塞其真性也。曾者,姓曾,名參,字子輿,仲尼之弟子。史者,姓史,名鰌,字子魚,衛靈公臣。此二人並稟性仁孝,故舉之。

【釋文】《擢德》音濯。司馬云,拔也。◎王念孫曰:塞與擢義不相類。塞當為搴,擢,搴,皆謂拔取之也。廣雅云:搴,取也,(楚詞離騷注及史記叔孫通傳索隱引許慎,並與廣雅同。方言作攓,云:取也,南楚曰攓。說文作〈扌寒〉,云:拔取也。)拔也。(樊光注爾雅及李奇注漢書季布欒布田叔傳贊,並與廣雅同。)此言世之人皆擢其德,搴其性,務為仁義以收名聲,非謂塞其性也。淮南俶真篇曰:俗世之學,擢德攓性,內愁五藏,外勞耳目,乃始招蟯振繾物之毫芒,搖消掉捎仁義禮樂,暴行越智於天下,以招號名聲於世。又曰:今萬物之來,擢拔吾性,攓取吾情。皆其證也。隸書手字或作(

),(若擧字作舉,〈春,中"日改手"〉字作奉之類。)故搴字或作(

),形與塞相似,因訛而為塞矣。《簧鼓》音黃,謂笙簧也。鼓,動也。《曾史》曾參史鰌也。曾參行仁,史鰌行義。《跖》之石反。

【四】【注】夫騁其奇辯,致其危辭者,未曾容思於檮杌之口,而必競辯於楊墨之閒,則楊墨乃亂群言之主也。

【疏】楊者,姓楊,名朱,字子居,宋人也。墨者,姓墨,名翟,亦宋人也,為宋大夫;以其行墨之道,故稱為墨。此二人並墨之徒,稟性多辯,咸能致高談危險之辭,鼓動物性,固執是非;(由)〔猶〕如緘結藏匿文句,使人難解,其游心學處,惟在堅執守白之論,是非同異之閒,未始出非人之域也。蹩躠,(由)〔猶〕自持也,亦用力之貌。譽,光贊也。楊墨之徒,並矜其小學,炫燿眾人,誇無用之言,惑於群物。然則楊墨豈非亂群之師乎?言即此楊墨而已也。

【釋文】《纍》劣彼反。《瓦》危委反,向同,崔如字。一云:瓦當作丸。《結繩》(本)〔李〕(二)云:言小辯危詞,若結繩之纍瓦也。崔云:聚無用之語,如瓦之纍,繩之結也。《竄》七亂反。爾雅云:微也。一云藏也。《句》紀具反。司馬云:竄句。謂邪說微隱,穿鑿文句也。一音鉤。《敝》本亦作蹩。徐音婢,郭父結反,李步計反。司馬云:罷也。《跬》徐丘婢反,郭音屑。向崔本作〈走圭〉。向丘氏反,云:近也。司馬同。李卻垂反。一云:敝跬,分外用力之貌。《譽》音餘。◎家世父曰:釋文,敝跬,分外用力之貌。今案跬譽猶云咫言。方言,半步為跬。司馬法,一舉足曰跬。跬,三尺也。跬譽者,邀一時之近譽也。敝,如周禮弓人筋欲敝之敝,謂勞敝也。敝精罷神於近名而無實用之言,故謂之駢於辯。《楊墨》崔李云:楊朱墨翟也。《容思》息嗣反。《檮杌》上徒刀反。下音兀。

【五】【注】此數子皆師其天性,直自多駢旁枝,各自是一家之正耳。然以一正萬,則萬不正矣。故至正者不以己正天下,使天下各得其正而已。

【疏】言此數子皆自天然聰明仁辯,(由)〔猶〕如合駢之拇,傍生枝指,稟之素分,豈由人為!故知率性多仁,乃是多駢傍枝之道也。而愚惑之徒,捨己效物,求之分外,由而不已。然搖動物性,由此數人,以一正萬,故非天下至道正理也。

【釋文】《此數》色主反。下文此數音同。

【校】(一)趙諫議本鐘作鍾。(二)李字依世德堂本及釋文原本改。

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一】。故合者不為駢【二】,而枝者不為跂(一)【三】;長者不為有餘【四】,短者不為不足【五】。是故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六】。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無所去憂也【七】。意仁義其非人情乎【八】!彼仁人何其多憂也【九】?

【一】【注】物各任性,乃正正也。自此已下觀之,至正可見矣。

【疏】以自然之正理,正蒼生之性命,故言正也。物各自得,故言不失也。言自然者即我之自然,所言性命者亦我之性命也,豈遠哉!故言正正者,以不正而正,正而不正(之無)言〔之〕也(二)。自此以上,明矯性之失;自此以下,顯率性之得也。◎俞樾曰:上正字乃至字之誤。上文云故此皆多駢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此云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兩文相承。今誤作正正,義不可通。郭曲為之說,非是。

【二】【注】以枝正合,乃謂合為駢。

【三】【注】以合正枝,乃謂枝為跂。

【疏】以枝望合,乃謂合為駢,而合實非駢;以合望枝,乃謂枝為跂,而枝實非跂也。

【釋文】《不為跂》其知反。崔本作枝,音同。或渠支反。

【四】【注】以短正長,乃謂長有餘。

【五】【注】以長正短,乃謂短不足。

【疏】長者,謂曾史離曠楊墨,並稟之天性,蘊蓄仁義,聰明俊辯,比之群小,故謂之長,率性而動,故非有餘。短者,眾人比曾史等不及,故謂之短,然亦天機自張,故非為不足。

【六】【注】各自有正,不可以此正彼而損益之。

【疏】鳧,小鴨也。鶴,鶬之類也。脛,腳也。自然之理,亭毒眾形,雖復脩短不同,而形體各足稱事,咸得逍遙。而惑者方欲截鶴之長續鳧之短以為齊,深乖造化,違失本性,所以憂悲。

【釋文】《鳧》音符。《脛》形定反。釋名云:莖也,直而長,如物莖也。本又作踁。《鶴》戶各反。《斷之》丁管反。下及注同。

【七】【注】知其性分非所斷續而任之,則無所去憂而憂自去也。

【疏】夫稟性受形,僉有崖量,脩短明暗,素分不同。此如鳧鶴,非所斷續。如此,即各守分內,雖為無勞去憂,憂自去也。

【釋文】《去憂》起呂反。注去憂、去也同。

【八】【注】夫仁義自是人之情性,但當任之耳。

【釋文】《意》如字。下同。亦作醫。

【九】【注】恐仁義非人情而憂之者,真可謂多憂也。

【疏】噫,嗟歎之聲也。夫仁義之情,出自天理,率性有之,非由放效。彼仁人者,則是曾史之徒,不體真趣,橫生勸獎,謂仁義之道可學而成。莊生深嗟此迷,故發噫歎。分外引物,故謂多憂也。(非)其〔非〕(三)人情乎者,是人之情性者也。

【校】(一)闕誤引江南古藏本云岐作跂。今本作跂,疑釋文云崔本作枝之枝係岐字之誤,故云或渠支反。(二)之無二字依劉文典補正本刪,並以之字屬言字下。(三)其非依正文改。

且夫駢於拇者,決之則泣;枝於手者,齕之則啼。二者,或有餘於數,或不足於數,其於憂一也【一】。今世之仁人,蒿目而憂世之患【二】;不仁之人,決性命之情而饕貴富【三】。故意仁義其非人情乎【四】!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囂囂也【五】?

【一】【注】謂之不足,故泣而決之;以為有餘,故啼而齕之。夫如此,雖(一)群品萬殊,無釋憂之地矣。唯各安其天性,不決駢而齕枝,則曲成而無傷,又何憂哉!

【疏】齕者,齧斷也。決者,離析也。有餘於數,謂枝生六指也。不足於數,謂駢為四指也。夫駢枝二物,自出天然,但當任置,未為多少。而惑者不能忘淡,固執是非,謂枝為有餘,駢為不足,橫欲決駢齕枝,成於五數。既傷造化,所以泣啼,故決齕雖殊,其憂一也。

【釋文】《齕》李音紇,恨發反,齒斷也。徐胡勿反。郭又胡突反。《啼》音提。崔本作諦。

【二】【注】兼愛之跡可尚,則天下之目亂矣。以可尚之跡,蒿令有患而遂憂之,此為陷人於難而後拯之也。然今世正謂此為仁也。

【疏】蒿,目亂也。仁,兼愛之跡也。今世,猶末代。言曾史之徒,行此兼愛,遂令惑者捨己效人,希幸之路既開,耳目之用亂矣。耳目亂則患難生,於是憂其紛擾,還救以仁義。不知患難之所興,興乎聖跡也。

【釋文】《蒿目》好羔反。司馬云:亂也。李云:蒿目,快性之貌。◎盧文弨曰:今本快作決(二)。◎俞樾曰:司馬與郭注共以蒿目二字為句,解為亂天下之目,義殊未安。蒿乃〈目寉〉之假字。玉篇目部:〈目寉〉,庾鞠切,目明又望也。是〈目寉〉為望視之貌。仁人之憂天下,必為之〈目寉〉然遠望,故曰〈目寉〉目而憂世之患。〈目寉〉與蒿,古音相近,故得通用。詩靈臺篇白鳥翯翯,孟子梁惠王篇作鶴鶴,文選景福殿賦作{白寉}{白寉}。然則蒿之通作〈目寉〉,猶翯之通作鶴與{白寉}矣。周易文言傳:確乎其不可拔。說文土部曰:塙,堅不可拔也。即本易義。是確與塙通,亦其例也。《蒿令》力呈反,下同。《於難》乃旦反。《後拯》拯救之拯。

【三】【注】夫貴富所以可饕,由有蒿之者也。若乃無可尚之跡,則人安其分,將量力受任,豈有決己效彼以饕竊非望哉?

【疏】饕,貪財也。素分不懷仁義者,謂之不仁之人也。意在貪求利祿,偷竊貴富,故絕己之天性,亡失分命真情,而矯性偽情,舍我逐物,良由聖跡可尚,故有斯弊者也。是知抱樸還淳,必須絕仁棄義。

【釋文】《饕》吐刀反。杜預注左傳云:貪財曰饕。

【四】【疏】此重結前旨也。◎慶藩案意讀為抑。抑或作意,語詞也。論語學而篇抑與之與,漢石經作意。墨子非命篇意將以為利天下乎,晏子春秋雜篇意者非臣之罪乎,漢書敘傳曰,其抑者從橫之事復起於今乎。抑者與意者同,並與此句法一例。或言意者,或單言意,義亦同也。

【五】【注】夫仁義自是人情也。而三代以下,橫共囂囂,棄(三)情逐跡,如將不及,不亦多憂乎!

【疏】自,從也。三代,夏殷周也。囂囂,猶讙聒也。夫仁義者,出自性情。而三代以下,棄情徇跡,囂囂競逐,何愚之甚!是以夏行仁,殷行義,周行禮,即此囂囂之狀也。

【釋文】《囂囂》許橋反,又五羔反。字林云:聲也。崔云:憂世之貌。

【校】(一)世德堂本雖作舉。(二)釋文原刻作快,世德堂本作決。(三)世德堂本棄作乘。

且夫待鉤繩規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一】;待繩約膠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二】;屈折禮樂,呴俞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三】。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鉤,直者不以繩,圓者不以規,方者不以矩,附離不以膠漆,約束不以纆索【四】。故天下誘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五】。故古今不二,不可虧也【六】。則仁義又奚連連如膠漆纆索而遊乎道德之間為哉【七】,使天下惑也【八】!

【一】【疏】鉤,曲;繩,直;規,圓;矩,方也。夫物賴鉤繩規矩而後曲直方圓也,此非天性也;(諭)〔喻〕人待教跡而後仁義者,非真性也。夫真率性而動,非假學也。故矯性偽情,舍己效物而行仁義者,是減削毀損於天性也。

【二】【疏】約,束縛也。固,牢也。侵,傷也。德,真智也。夫待繩索約束,膠漆堅固者,斯假外物,非真牢者也;喻學曾史而行仁者,此矯偽,非實性也。既乖本性,所以侵傷其德也。

【三】【疏】屈,曲也。折,截也。呴俞,猶嫗撫也。揉直為曲,施節文之禮;折長就短,行漫澶之樂;嫗撫偏愛之仁,呴俞執跡之義。以此偽真,以慰物心,遂使物喪其真,人亡其本,既而棄本逐末,故失其真常自然之性者也。此則總結前文之失,以生後文之得也。

【釋文】《屈》崔本作詘。《折》之熱反,謂屈折支體為禮樂也。《呴》況於反,李況付反。本又作傴,於禹反。《俞》音臾,李音喻。本又作呴,音詡,謂呴喻顏色為仁義之貌。

【四】【疏】夫天下萬物,各有常分。至如蓬曲麻直,首圓足方也,水則冬凝而夏釋,魚則春聚而秋散,斯出自天然,非假諸物,豈有鉤繩規矩膠漆纆索之可加乎!在形既然,於性亦爾。故知禮樂仁義者,亂天之經者也。又解:附離,離,依也。故漢書云,哀帝時附離董氏者,皆起家至二千石,注云:離,依之也。

【釋文】《纆》音墨。廣雅云:索也。《索》悉各反。下同。

【五】【注】夫物有常然,任而不助,則泯然自得而不自覺也。

【疏】誘然生物,稟氣受形,或方或圓,乍曲乍直,亭之毒之,各足於性,悉莫辨其然,皆不知所以生,豈措意於緣慮,情係於得失者乎!是知屈折呴俞,失其常也。

【六】【注】同物,故與物無二而常全。

【疏】夫見始終以不一者,凡情之闇惑也;睹古今之不二者,聖智之明照也。是以不生而生,不知所以生,不得而得,不知所以得;雖復時有古今而法無虧損,千變萬化,常唯一也。

【七】【注】任道而得,則抱朴獨往,連連假物,無為其閒也。

【疏】奚,何也。連連,猶接續也。夫道德者,非有非無,不生不滅,不可以聖智求,安得以形名取!而曾史之類,性多於仁,以己率物,滯於名教,束縛既似緘繩,執固又如膠漆,心心相續,連連不斷。懷挾此行,遨遊道德之鄉者,譬猶以圓學方,以魚慕鳥,徒希企尚之名,終無功用之實,筌蹄不忘魚兔,又喪已陳芻狗,貴此何為也!

【釋文】《連連》司馬云:謂連續仁義,遊道德間也。

【八】【注】仁義連連,祇足以惑物,使喪其真。

【疏】仁義之教,聰明之跡,乖自然之道,亂天下之心。

【釋文】《祇足》音支。《使喪》息浪反。下已喪同。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一】。何以知其然邪【二】?自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於仁義【三】,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四】?故嘗試論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五】。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六】。故此數子者,事業不同,名聲異號,其於傷性以身為殉,一也【七】。臧與穀,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八】。問臧奚事,則挾筴讀書;問穀奚事,則博塞以遊。二人者,事業不同,其於亡羊均也【九】。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盜跖死利於東陵之上【一○】,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殘生傷性均也【一一】,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一二】!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一三】。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跖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一四】

【一】【注】夫東西易方,於體未虧;矜仁尚義,失其常然,以之死地,乃大惑也。

【疏】夫指南為北,其迷尚小;滯跡喪真,為惑更大。

【二】【疏】然,如是也。此即假設疑問以出後文。

【三】【注】夫與物無傷者,非為仁也,而仁跡行焉;令萬理皆當者,非為義也,而義功見焉;故當而無傷者,非仁義之招也。然而天下奔馳,棄我徇彼以失其常然。故亂心不由於醜而恆在美色,撓世不由於惡而恆由仁義,則仁義者,撓天下之具也。

【疏】虞氏,舜也。招,取也。撓,亂也。自唐堯以前,猶懷質朴;虞舜以後,淳風漸散,故以仁義聖跡,招慰蒼生,遂使宇宙黎元,荒迷奔走,喪於性命,逐於聖跡。

【釋文】《以撓》而小反,郭呼堯反,又許羔反。廣雅云:亂也。又奴爪反。◎俞樾曰:國語周語好盡言以招人過,韋注曰:招,舉也。舊音曰,招音翹。漢書陳勝傳贊招八州而朝同列,鄧展曰:招,舉也。蘇林曰:招音翹。此文招字,亦當訓舉而讀為翹,言舉仁義以撓天下也。郭注曰,故當而無傷者,非仁義之招也,然而天下奔馳,棄我殉彼,以失其常然,是讀如本字。然以仁義招人,不得反云招仁義,可知其非矣。《功見》賢遍反。

【四】【注】雖虞氏無易之〔之〕(一)情,而天下之性固以易矣。

【疏】由是觀之,豈非用仁義聖跡撓亂天下,使天下蒼生,棄本逐末而改其天性耶?

【釋文】《性與》音餘。此可以意消息,後皆倣此。

【五】【注】自三代以上,實有無為之跡。無為之跡,亦有為者之所尚也,尚之則失其自然之素。故雖聖人有不得已,或以槃夷之事易垂拱之性,而況悠悠者哉!

【疏】五帝以上,猶扇無為之風;三代以下,漸興有為之教。澆淳異世,步驟殊時,遂使捨己效人,易奪真性,殉物不及,不亦悲乎!注云或以槃夷之事易垂拱之性者,槃夷,猶創傷也。言夏禹以風櫛雨沐,手足胼胝,以此辛苦之事,易於無為之業,居上既爾,下民亦然也。

【釋文】《三代》夏殷周也。《以上》時掌反。《槃夷》並如字,謂創傷也。依字應作瘢痍。

【六】【注】夫鶉居而鷇食,鳥行而無章者,何惜而不殉哉!故與世常冥,唯變所適,其跡則殉世之跡也;所遇者或時有槃夷禿脛之變,其跡則傷性之跡也。然而雖揮斥八極而神氣無變,手足槃夷而居形者不擾,則奚殉哉?無殉也,故乃不殉其所殉,而跡與世同殉也。

【疏】殉,從也,營也,求也,逐也,謂身所以從之也。夫小人貪利,廉士重名,大夫殉為一家,帝王營於四海,所殉雖異,易性則同。然聖人與世常冥,其跡則殉,故有瘢痍禿脛之變,而未始累其神者也。

【釋文】《殉》辭俊反,徐辭倫反。司馬云:營也。崔云:殺身從之曰殉。《鶉》音純,又音敦。《鷇》口豆反。《禿》吐木反。《揮斥》上音揮,下音赤。

【七】【疏】數子者,則前之三世以下四人也。事業者,謂利名〔家〕(二)天下不同也。名聲者,謂小人士大夫聖人異號也。言此四人,事業雖復不同,名聲異號也,其於殘生以身逐物,未始不均也。

【八】【疏】此仍前舉譬以生後文也。孟子云:臧,善學人;穀,孺子也。揚雄云:男婿婢曰臧;穀,良家子也。牧,養也。亡,失也。言此二人各耽事業,俱失其羊也。

【釋文】《臧》作郎反。崔云:好書曰臧。方言云:齊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謂之臧,女而婦奴謂之獲。張揖云:婿婢之子謂之臧,婦奴之子謂之獲。《與穀》如字。爾雅云:善也。崔本作〈穀,中"禾改孚〉,云:孺子曰〈穀,中"禾改孚〉。《牧羊》牧養之牧。

【九】【疏】奚,何也。冊,簡也。古人無紙,皆以簡冊寫書。行五道而投瓊曰博,不投瓊曰塞。問臧問穀,乃有書塞之殊,牧羊亡羊,實無復異也。

【釋文】《挾》音協。《筴》字又作策,初革反。李云:竹簡也。古以寫書,長二尺四寸。《博塞》悉代反。塞,博之類也。漢書云:吾丘壽王以善格五待詔,謂博塞也。

【一○】【疏】此下合譬也。伯夷叔齊,並孤竹君之子也。孤竹,神農氏之後也,姜姓。伯夷,名允,字公信;叔齊,名致,字公遠。夷長而庶,齊幼而嫡,父常愛齊,數稱之於夷。及其父薨,兄弟相讓,不襲先封。聞文王有德,乃往於周。遇武王伐紂,扣馬而諫,諫不從,走入首陽山,採薇為糧,不食周粟,遂餓死首陽山。山在蒲州河東縣。蒲州城南三十里,見有夷齊廟墓,林木森踈。盜跖者,柳下惠之從弟,名跖,徒卒九千,常為巨盜,故以盜為名。東陵者,山名,又云即太山也,在齊州界,去東平十五里,跖死其上也。

【釋文】《首陽》山名,在河東蒲阪縣。死,謂餓而死。《東陵》李云:謂泰山也。一云:陵名,今名東平陵,屬濟南郡。◎慶藩案文選任彥昇王文憲集(字)〔序〕(三)注引司馬云:東陵,陵名,今屬濟南也。釋文闕。

【一一】【疏】伯夷殉名,死於首陽之下;盜跖貪利,殞於東陵之上。乃名利所殉不同,其於殘傷,未能相異也。

【一二】【注】天下之所惜者生也,今殉之太甚,俱殘其生,則所殉是非,不足復論。

【疏】據俗而言,有美有惡;以道觀者,何是何非。故盜跖不必非,伯夷豈獨是。◎慶藩案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八十九梁高僧傳四引司馬云:盜跖,兇惡人也。釋文闕。

【一三】【疏】此總結前文以成後義。但道喪日久,並非適當。今俗中盡殉,豈獨夷跖!從於仁義,未始離名;逐於貨財,固當走利。唯名與利,殘生之本,即非天理,近出俗情,君子小人,未可正據也。

【一四】【注】天下皆以不殘為善,今均於殘生,則雖所殉不同,不足復計也。夫生奚為殘,性奚為易哉?皆由乎尚無為之跡也。若知跡之由乎無為而成,則絕尚去甚而反冥我極矣。堯桀將均於自得,君子小人奚(辯)〔辨〕(四)哉!

【疏】惡,何也。其所殉名利,則有君子小人之殊;若殘生損性,曾無盜跖伯夷之異。此蓋俗中倒置,非關真極。於何而取君子,於何而辨小人哉?言無別也。

【釋文】《又惡》音烏。《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崔本無小人於三字。

【校】(一)之字依王叔岷說補。(二)家字依正文補。(三)序字依文選改。(四)辨字依世德堂本改。

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一】;屬其性於五味,雖通如俞兒,非吾所謂臧也【二】;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三】。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四】;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五】;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六】。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七】。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八】。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九】。

【一】【注】以此係彼為屬。屬性於仁,殉仁者耳,故不善也。

【疏】屬,係也。臧,善也。吾,莊生自稱也。夫捨己效人,得物喪我者,流俗之偽情也。故係我天性,學彼仁義,雖通達聖跡,如曾參史魚,乖於本性,故非論生之所善也。

【釋文】《屬其》郭時欲反,謂係屬也。徐音燭,屬,著也。下皆同。

【二】【注】率性通味乃善。

【疏】孟子云:俞兒,齊之識味人也。尸子云:俞兒和薑桂,為人主上食。夫自無天素,效物得知,假令通似俞兒,非其善故也。

【釋文】《雖通如楊墨》一本無此句。《俞兒》音榆,李式榆反。司馬云:古之善識味人也。崔云:尸子曰:膳俞兒和之以薑桂,為人主上食。淮南云:俞兒狄牙,嘗淄澠之水而別之。一云:俞兒,黃帝時人。狄牙則易牙,齊桓公時識味人也。一云:俞兒亦齊人。淮南子一本作申兒,疑申當為臾。

【三】【注】不付之於我而屬之於彼,則雖通之如彼,而我己喪矣。故各任其耳目之用,而不係於離曠,乃聰明也。

【疏】夫離朱師曠,稟分聰明,率性而能,非關學致。今乃矯性偽情,捨己效物,雖然通達,未足稱善也。

【四】【注】善於自得,忘仁而仁。

【疏】德,得也。夫達於玄道者,不易性以殉者也,豈復執已陳之芻狗,滯先王之蘧廬者哉!故當知其自知,得其自得,以斯為善,不亦宜乎!

【五】【注】謂仁義為善,則損身以殉之,此於性命還自不仁也。身且不仁,其如人何!故任其性命,乃能及人,及人而不累於己,彼我同於自得,斯可謂善也。

【疏】夫曾參史魚楊朱墨翟,此四子行仁義者,蓋率性任情,稟之天命,譬彼駢枝,非由學得。而惑者睹曾史之仁義,言放效之可成;聞離曠之聰明,謂庶幾之必致;豈知造物而亭毒之乎!故王弼注易云,不性其情,焉能久行其致,斯之謂也。

【釋文】《不累》劣偽反。後皆倣此。

【六】【注】夫絕離棄曠,自任聞見,則萬方之聰明莫不皆全也。

【疏】夫希離慕曠,見彼聞他,心神馳奔,耳目竭喪,此乃愚闇,豈曰聰明!若聽耳之所聞,視目之所見,保分任真,不蕩於外者,即物皆聰明也。

【七】【注】此舍己效人者也,雖效之若人,而己已亡矣。

【疏】夫不能視見之所見而見目以求離(未)〔朱〕之明,不能知知之所知而役知以慕史魚之義者,斯乃偽情學人之得,非謂率性自得己得也。既而偽學外顯,效彼悅人,作偽心勞,故不自適其適也。

【釋文】《舍己》音捨。

【八】【注】苟以失性為淫僻,則雖所失之塗異,其於失之一也。

【疏】淫,滯也。僻,邪也。夫保分率性,正道也;尚名好勝,邪淫也。是以捨己逐物,開希幸之路者,雖伯夷之善,盜跖之惡,亦同為邪僻也。重舉適人之適者,此疊前生後以起文勢故也。

【九】【注】愧道德之不為,謝冥復之無跡,故絕操行,忘名利,從容吹累,遺我忘彼,若斯而已矣。

【疏】夫虛通之道,至忘之德,絕仁絕義,無利無名。而莊生妙體環中,遊心物表,志操絕乎仁義,心行忘乎是非;體自然之無有,愧道德之不為。而言上下者,顯仁義淫僻之優劣也。而云余愧不敢者,示謙也。郭注云從容吹累者,從容,猶閒放;而吹累,動而無心也。吹,風也;累,塵;猶清風之動,微塵輕舉也。

【釋文】《愧乎》崔本作〈目鬼〉,云:〈目鬼〉,愧同。《之行》下孟反。注同。《冥復》音服。《從容》七容反。《吹》如字,又昌偽反。字亦作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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