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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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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八个先令我过了三天四夜。有了在滑铁卢路糟糕的经历后,我向东走,来到了佩尼费尔斯的一个寄宿所过夜。这是一家典型寄宿所,像伦敦里其他的客栈一样。这里可以住五十到一百个人,是由一个“副手”管理,这人是老板的代理人,也就是说,这些客栈是营利的,属于有钱人的产业。一间宿舍能睡十五到二十个人,床也是又冷又硬,但被单倒是一个星期不到就洗一次,算是进步。住宿费用是九便士或一先令(收一先令的宿舍里,床与床之间的距离是六英尺,而不是四英尺),一般晚上七点就要付钱,否则就走人。

楼下是厨房,对所有房客开放,免费提供炉火、煮东西的锅、茶碗和烤面包用的叉,厨房里终年日夜烧着两盆火。房客们轮流负责烧火,打扫厨房和铺床。其中有个地位比较高的房客,看起来像诺曼人,名叫史蒂夫,是码头工人,他被称作“房子的头头”,负责仲裁争端,也是这里不收钱的打手,负责对付滋事的人。

我整天在街上转悠,最东到沃平,最西到怀特查贝尔。很奇怪,去过巴黎之后,觉得伦敦安静且干净多了,但同时也更乏味。我怀念有轨电车刺耳的鸣叫,吵闹不堪的后街生活,还有警察列队浩浩荡荡走过广场。伦敦人穿着更体面,脸也更和善,甚至看起来更相像,不像法国人每张脸都那么有个性,有股凶猛的狠劲。伦敦没那么多酒鬼,没那么多尘土,也没那么多争吵,但却有更多无所事事的人。人们三五成群站在街角,看起来有点营养不良,靠着伦敦人每两小时就消耗一份的茶加两块面包过活。伦敦的空气没巴黎的那么热烈,这里是茶壶和劳务交换的地方,而巴黎充斥着小酒馆和血汗工厂。

观察人群是件挺有趣的事。伦敦东区的女人很漂亮(也许是混血儿的缘故),莱姆豪斯有很多东方面孔——中国人,东印度水手,卖丝巾的德拉威人,甚至还有些锡克教徒,天知道他们怎么来到这里。到处都是街头会议。在怀特查贝尔,被称为歌唱的福音的组织承诺要把你从六便士的费用负担中解救出来。在东印度码头路会有救世军在执行任务,他们依着“怎么对付一个喝醉酒的水手”这首歌的调调,唱“这里有人喜欢心怀鬼胎的犹大吗”这首宗教歌曲。在塔山两个摩门教徒在召集会议,他们站的平台聚集了一堆又吵又闹的人群,有的人在指责他们一夫多妻的制度。一个满脸胡子的瘸子看起来是无神论者,一听到上帝这个词就开始咒骂。这里喧闹声简直让人无所适从。

“你挺会自己找乐的呀!”那母亲嚷道。“你以为我带你来就为了给你买个破喇叭啊?你想从我脚边溜走吗?你个小混蛋,看来得给你点颜色看看才行。”

老人说:“你这个□□[1]!”

当我只剩下一先令四便士时,我到鲍尔的一家寄宿所住了一晚,哪里只收八便士。我顺着路往下走,通过一条小过道,来到了一个又深又闷的十平方英尺大的地下室。十个人映着强烈的火光坐在里面,他们大多都是劳工。已经是半夜了,但管事的那只有五岁的孩子还在劳工的膝边玩耍,他脸色苍白,喜欢黏人。一个老爱尔兰人对着小笼子里的灰雀吹口哨。笼子里还有其他会唱歌的小鸟,又小又不容易养活,它们的命运就是一直呆在地下室里。房客们不时对着火撒尿,这样就不用穿过院子到厕所了。我坐在桌旁时,感到有东西扫过我的脚,于是往下看,原来是有些黑色的东西慢慢地穿过地板,是一些黑甲虫。

[1]原文中的脏话在出版时被略去,因此在译文中用“□□”代替,下同。(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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