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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白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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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等了半个多钟头,还不见鲁柏寿到来。霍桑所允许我的资料,一时还不能如愿以偿。纸烟的消耗量颇可惊,三条连续不辕的烟缕细组成满室迷雾。

霍桑再度摸出表来,说:“万安桥到这里,坐车子一刻钟大概足够了吧?他怎么会耽搁?”

王耀林道:“他说他要来说明情由,一定不会失约。我们再等他一会。”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烟灰盘中的烟尾一枚枚地叠起来,等候的人的焦灼的情绪也一分一分地紧张,可是总不见鲁柏寿来践约。到了相近九点钟光景,霍桑再也按栋不住。

他立起来,说:“耀林兄,我怕这里面也许另有问题。鲁柏寿不会来哩!”

“喔,那末——”王耀林吞吐着。

霍桑说:“我们不如立刻到他家里去走一遭。”

王耀林又略略沉吟,应道:“也好……慢一慢,让我再打一个电话。”

电话的结果,据说鲁柏寿已经出来了一个钟头。

王耀林诧异道:“奇怪!他既然已经出门,又到哪里去了?莫非另外又有什么岔子?”

霍桑坚决地答道:“无论如何,我们应得立即到他家里去瞧瞧,不可耽搁。”

王耀林不再犹豫。我们三个人便一同向万安桥来。我们坐车子经过了两三条泥泞而高低不平的小巷,果真只有十多分钟,就到达目的地。

鲁律师办事处里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像患贫血症的瘦长少年,和一个年在五十以上弯腰曲背裁铜边眼镜的男仆。

那少年穿一件灰哗叽薄棉袍。名叫常学初,是鲁柏寿的书记;那老仆叫金福,就是刚才和王耀林接电话的人。

王耀林先问那书记道:“你可知道鲁律师往哪里去的?”

常学初道:“我不知道。我来了还不到一刻钟。金福告诉我,鲁律师是往警察局里去的。”

王耀林道:“我们就从总局里来,没有看见他。”

那戴铜边眼镜的老仆也说,他的主人接过了电话,就戴了帽子,穿好马褂,匆匆出门,临行时他还说明往警局里去。

王耀林迷惘地说道:“奇怪,他究竟往哪里去了?”

霍桑在那布置相当华美的办公室中瞧了一周,也参加谈话。他先问那老仆金福。

他问道:“你主人出门时可是一个人?”

金福答道:“是。那时候常先生还没有来,这屋子里也只有我一个人。”

王耀林忽插口道:“他莫非走到什么分署里去了?我姑且到邻近的第四分署里去问问。”

霍桑点点头。“也好,我们在这里等你,趁空还可以问几句话。”

王耀林重新冒雨出去。霍桑在一只花绸套子的沙发上坐下来,继续向那老仆问话。我也坐在另一只沙发上。那焦黄面庞的书记似乎拘守什么礼节,仍呆呆地站在那柚木书桌旁边。

霍桑道:“你主人出去时可曾坐车子?”

金福道:“他没有叫我雇车子。他在出门以后,有没有雇车,我不知道。”

“你在这里有多少时候了?”

“晤,好久了……我算算看,四年半了。”

“那末你对于你主人的情形一定很熟悉。是不是?”

“晤,是。不过他在外面做的事,我也不仔细。”

“现在你告诉我。你主人的业务怎么样?”

“近年来他的律师的生意很好;所以很忙。”

“他的性情呢?”

“往常的性情很和气,但发脾气时也可伯。自从上月里太太死了,鲁律师每夜总在外面,不到半夜不回来。昨夜回来时更晚,并且有一种怒气冲冲的神气,见了很可怕。”

“今天呢?”

“今天他起身很迟,还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告诉他有电话,他冷冰冰地爬起来,不接话。他接电话时,又挥挥手叫我走开,像是老大地不高兴。”

霍桑沉吟地想——想,话题移转到一个新的角度。

“金福,他们夫妻间平日的感情怎么样?”

金福忽把铜边眼镜推一推,近视的目光垂落了,现出疑迟的样子。

霍桑婉和着声调,催道:“你尽说不妨,用不着顾忌。”

金福吞吐地说:“他们——他们的感情好像不——不很好。”

“喔,你说得明白些,怎么样不很好?”

“他们——他们常常吵嘴。”

“为了些什么事吵嘴?”

“鲁律师常常在夜里出去,一礼拜总有好几次,回来时太大盘问他,常常会这样子闹起来。”

“那末鲁律师的朋友一定不少,是吗?”

“是——晤,这个我不仔细,你问常先生。因为来往的人很多,我不知道谁是他的朋友,谁是来请他办案子的顾。”

桑果真回头去向那呆立在一旁的常学初问话。据这书记说,鲁柏寿善于交际,朋友的确很多,男的女的都有,感情也都很圆融。只有他的内兄似乎和他没有好感,上一天曾来闹过一次。

霍桑问道:“他的内兄是谁?”

常学初道:“他叫奚莘耕,在军队里当连长。”

话入了壳。霍桑的眉毛掀一掀,似乎已得到什么要点。我的兴趣也给他提振了。

霍桑道:“他们闹的时候,你是眼见的?”

常学初道:“是,我也在场。”

“闹的原因是什么?”

我听他们的口气,似乎那奚莘耕觉得他的妹妹的死,由于鲁律师的亏待伊。

“晤,闹得可厉害?”

“是,大家提高了喉咙,谁也不让谁,很可伯。后来那姓奚的几乎拔出手枪来行凶,幸亏我在旁边解劝,才把他们分开。”

“以后那姓奚的可曾再来?”

“没有。不过他临走的时候,我看他的怒气还没平,鲁律师也觉得坐立不安。”

那贫血脸的顿一顿,又胆怯地补一句:“你们不是说他没有到警察局里去吗?哦,我想万一他有什么三长两短,这姓奚的一定有关系。”

这人对于奚莘耕自首的事还不知道,才有这个见解,但他所说的话,确和事情相合。霍桑一边敛神听他,一边把冷眼默默地端详。我从旁观察,觉得这少年除了声音低弱些以外,应对如流,绝没有丝毫疑迟,可见他的话都是实情。

一会,霍桑又说:“常先生,你的话很有意思。但你想鲁律师除了他的内兄以外,会不会另有别的怨仇?”

常学初沉吟了一下,才道:“这个很难说。鲁律师平素做人,除了金钱问题略略看重些以外,和人家谈论,是非常和易圆到的。他不大肯得罪人。我看他不像会和别的人结怨。

霍桑的视线又在四周打转。他瞧瞧这两个律师的雇员,又瞧瞧我。他的眼珠在转动,似乎他对于这回事已经把握着一个轮廓,此刻正在寻觅新的话题。我始终采取旁听态度,乘这暂时的静默,也模仿着霍桑的动作。这办公室相当宽大,除了那精致的书桌、沙发、螺旋椅以外,有一口装满西书的玻璃书橱,一只同样柚木的文具箱。墙壁上还挂着一张律师执照和一张美国西北大学的法学博士证书。

另有一张十二寸的鲁柏寿博士装半身照,方帽穗,浓眉秀目,生得英挺不凡,年纪还只三十内外。

霍桑又提出问句。“常先生,你在这里任事多少时候了?”

“才半年。”

“晚上你不住在这里的?”

“不住的。我早晨九点钟来,下午五点钟回去,天如此。”

“还有一句话,这姓奚的你以前可曾见过?”

“没有,昨天还是第一次看见他。”

霍桑点点头。他的眼光忽而凝注在一处,又引手向柚木大书桌上指一指。

他问道:“这一张女子照片不会是鲁律师新丧的夫人吧?”

常学初回头一瞧,他的唇角忽然牵动了一下,仿佛露出一丝笑容。我的视线也射到书桌上面去。桌上有一座意大利石刻的棵像,一组银质的笔插连墨水盂。

就在那棵像旁边撑着一张金质框子的照片,照中是个装束摩登的少女,年纪约在二十左右,面貌很美丽。

少年摇摇头,道:“当真不是。这一位也许——也许可以算是他的未来夫人。”

霍桑的目光闪一闪,但仍竭力蕴藏他的情绪。

他淡淡地问道:“莫非鲁律师已经重新订婚了?”

常书记道:“不,还没有。”他也指一指照片。“这是大通银行刘行长的小姐,叫刘丽娜,近来常在这里出进。他们虽还没有正式订婚,但也相去不远哩。”

王耀林从外面进来,霍桑的询问也告一个段落。我看见了王探长的懊丧神气,便料他不会有什么佳耗。

他一边把一块白巾抹拭他的脸上和衣上的雨点,一边说:“他不曾往第四分署去过。我已经打电话向各区中间问过,都说不曾见过鲁律师。”

霍桑道:“你可曾顺便问起,各区辖境里有没有尸体发见?”

王耀林道:“我也连带问过的,都说没有这一回事。”

霍桑低下了头,右手摸在书桌边上,手指按着节奏似地在弹弄。他的嘴里也低低地哼出一种曲调。

他忽抬头问我道:“包朗,这件事好像比‘五鬼搬运法’的玩意儿更耐人寻味。你以为怎么样?”

老实说,那时候我的脑室中除了诧奇以外,实在说不出什么见解,因为我看不透这把戏的内幕。好在霍桑的问句也似心不专属地随意发出的,并不一定期望我答复。我也就用点头的动作来塞责。

他又向王耀林道:“据我看,在短时间内鲁律师也许不会出现。你少停得多打发些人出去探访,也许才有下落。”

王耀林道:“霍先生,你想他会到哪里去?”

霍桑摇头道:“我不知道。现在我们不如趁势在这里检查一下,倘能得到什么线索,对于他的失踪也许容易解决些。你先在这里查查他的文件,我们到楼上去瞧瞧。”他立起来,向那近视很深的老仆招招手。“金福,你主人的卧室是在楼上吗?你领我们上去看一看。”

金福便依言引导,曲了背先向后面的楼梯那边走去。霍桑向我点一点头。我马上立起来跟着。

我们踏进了那地毯温软的卧室,目光所接,又是一种景象。一切陈设很富丽。

箱、橱、椅、桌、床榻和用具。都是西式的红木质的,并且还是簇新。镜台上排满了高价的舶来化妆品。壁上有两幅棵体油画,窗上挂着镂孔的纱帏,床上铺着白绒毯,有一条银红色和一条淡密色的绸被,虽是叠着,但不很整齐。一端有一个雪白的野鸭绒大枕头。霍桑走近前些,把衣橱的厚玻璃门顺手拉开,橱中挂着不少西装衣服。

他回头向老仆道:“你主人是穿西装的?”

金福道:“中装西装他都穿。近来他常穿中装。”

霍桑说:“今天他穿的什么衣服?”

金福眯了眼睛,想了一想,才道:“他穿的是玄色直公贡呢马褂,袍子——晤,我不清楚——似乎是栗壳色法兰绒的。”

霍桑俯着身子,从衣橱中取出一双皮鞋,和一双橡皮套鞋来,细细地瞧了一瞧。

他又问金福道:“他刚才出去时穿什么鞋子?”

金福眯了眼,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没有留意。”

霍桑想一想,又问:“我想你主人的衣饰是很考究的,是不是?”

那老仆也凑近来瞧一瞧,点头道:“不错。先生,你可是说这双皮鞋的价钱很贵?是的,鲁律师的皮鞋都是来路货。我听说这一双要三十多块钱呢。”

霍桑不答,放了皮鞋,把橱门关上。他的眼光又射向卧床上去。他走到床边,偻着身子,瞧那野鸭绒枕头,像在用嗅觉。忽而他的身子震一震,双目一闪,仿佛无意中发见了什么重要东西,我问道:“霍桑,你瞧见了什么?”

霍桑俯下些头,闭紧了嘴,伸出他的右手来,在那雪白的毛绒毯上摸一摸。

他低低地自言自语。“奇怪!”

我跟上前去,又问:“什么东西?”

霍桑仍不开口。他挺直了腰,紧了嘴唇,神情很紧张。他把左手的掌心向天,又将右手中在床上摸得的什么东西,放在掌心中,更将手掌凑近眼睛去仔细瞧察。

我瞧不见什么,心中越发纳罕。

“一个虱!”

他的声音好像从他的齿缝中迸出来。我也凑近去细瞧,才见他的掌心中有一个白虱——六只细足,一个肥胖的肚子,还在蠕蠕地动着,看见了会使人引起一种肉痒而不快的感觉!

发见是新奇的,可是我仍莫名其妙。霍桑似乎非常重视他的过度郑重的神气,仿佛他认为这小小一个虱含着什么不可思议的神秘,简直像前后的关键就系在这一个小生物的身上。这到底有什么意思呢?我完全捉摸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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