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诗词格律十讲

答读者问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诗词格律十讲》的读者们来信提出一些问题,现在我来解答一下:

问:旧体诗词格律是经过怎样的演变才形成那个样子的?为什么那样就算好?

答:这是一个科学研究的题目,还没有人深入探讨过。律句是逐渐形成的,起初只是技巧,不是格律,并没有规定必须这样做。但诗人自己大约是有意识地这样做的。范文澜同志在《文心雕龙·声律》注中引曹植《赠白马王彪》中的“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情诗》中的“游鱼潜绿水,翔鸟薄天飞。始出严霜结,今来白露稀”,并且说:“皆音节谐和,岂尽出暗合哉?”这可以说是律句的萌芽。后来诗人们继续从声律方面揣摩,逐渐积累经验,到了庾信等人的时代,已经有整套经验了,但是还没有规定为格律。到了初唐的末期,才明白定为格律。南北朝的骈体文对律诗也有很大的影响,律诗又回过头影响了后代的骈体文(所谓“四六”)。至于为什么那样就算好,这牵涉到语言形式美的问题。我在《文艺报》一九六二年二月号发表了一篇《中国古典文论中谈到的语言形式美》,可以参看。

问:“律绝”和“古绝”如何分别?

答:“古绝”是不拘平仄的。在律诗未产生以前,只有“古绝”。律诗产生以后,仍旧有人写“古绝”,虽然或多或少地要受律句的影响,但是只要有些地方不拘平仄,就只能算是“古绝”,不能算是“律绝”。李白诗的“疑是地上霜”一句是“平仄仄仄平”,李端诗的“细语人不闻”一句是“仄仄平仄平”,第二、四两字都是仄声;李白诗的“举头望明月”一句是“仄平仄平仄”,李端诗的“北风吹裙带”一句是“仄平平平仄”,第二、四两字都是平声,都不合于律句的规定,所以是“古绝”。再说,李白诗“床前明月光”和“低头思故乡”第三字用平声,李端诗“即便下阶拜”第三字用仄声,“开帘见新月”用“平平仄平仄”,虽都可以认为律句平仄的变格,但若结合其他拗句来看,“古绝”的韵味就很明显了。此外,不讲究黏对也是“古绝”的特点之一:如李白诗“举头” 句与“疑是”句不黏,而且与“低头”句不对。用仄韵也是“古绝”的特点之一:如李端诗即用仄韵。如果一律用律句,还可认为仄韵律诗,否则只能算是“古绝”了。

问:可平可仄的地方的任意性有多大?

答:按原则说,既然可平可仄,那就是完全任意的。圆圈内写“平”字或写“仄”字,只是依律句的理论应该是平声或仄声。但是有的诗人在这种地方特别讲究,仍旧运用拗救的办法。律句倒数第三字,常常是上句拗,下句救,例如李白《赠孟浩然》首联“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杜甫《蜀相》颔联“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都是出句倒数第三字应平而仄,是拗(“孟”“自”);对句倒数第三字应仄而用平,是救(“天”“空”)。有的诗人连七字句的第一、第三两字也注意做到拗救,如白居易《钱塘湖春行》颔联“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出句第三字(“早”)用仄声是拗,对句第三字(“新”)用平声是救。又尾联对句“绿杨阴里白沙堤”,第一字(“绿”)用仄声是拗,第三字(“阴”)用平声是救。可能有些情况是偶然的;但是有些诗人(如白居易)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种做法在他们的诗集中是很常见的。不过,我们要注意把技巧和格律区别开来;这些讲究只是技巧,不是格律,所以我在《诗词格律十讲》里不讲它。

问:关于句中自对的问题可否再做些讲解?

答:句中自对不一定要平对仄,仄对平。“风”对“尘”、“涕”对“泪”,是完全可以的。出句和对句相对,也不一定要平对仄,仄对平;五字句的第一字,七字句的第一、第三字都可以平对平,仄对仄。例如杜甫《春望》:“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感”对“恨”是以仄对仄。又如杜甫《客至》:“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花”对“蓬”,“盘”对“樽”,都是以平对平。

“风尘”对“涕泪”不算十分工整,因为风尘是天文,涕泪是形体。上文讲方位对颜色、天文对时令也算工对,因为那是邻类。邻类是依照诗人们的传统习惯,如方位对颜色,有些则是按照性质的相近,如天文对时令。拿“日”“月”二字为例,“日”“月”指太阳、月亮是天文,指一天、一个月是时令,而时令的“日”“月”正是与天文的“日”“月”发生关系的。

八言对联中的上下自对(上四字对下四字),正是句中自对。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上联和下联也不是可见完全不对,只不过可以从宽罢了。

问:双声叠韵是怎么一回事?

答:连续的两个字声母相同,叫作“双声”;韵母相同,叫作叠韵。例如“丰富”是双声,因为“丰”(fēng)和“富”(fù)的声母都是“f”,“灿烂”是叠韵,因为“灿”(càn)和“烂”(làn)的韵母都是“ɑn”。律诗的对仗要注意双声词和双声词相对,叠韵词和叠韵词相对,或者是双声词和叠韵词相对。例如白居易诗:“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寥落”“流离”都是双声词。又如李商隐诗:“远路应悲春晼晚,残宵犹得梦依稀。”“晼晚”“依稀”都是叠韵词。

问:可否请您再将曲律讲一两讲?

答:词与曲的道理是差不多的;懂了词的格律,就可以类推到曲的格律。曲律与词律的不同,主要有两点:一、曲谱与词谱不同;二、词的字数有定,曲的字数无定,曲中可以插进一些“衬字”。我之所以不讲曲律,是因为牵涉到剧本问题,不是简单一两讲可以讲得完的。可以看我的《汉语诗律学》第四章。

(编者按:王力同志的《诗词格律十讲》在《北京日报》发表后,读者曾提出一些问题。这是王力同志的解答,也在《北京日报》刊登过。我们附录于此,供读者参考。)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