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

第九十三卷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九十三卷目錄

儀象部彙考十一

皇清五

靈臺儀象志五〈諸儀象弁言 觀象卷圖 第

一圖至第三十六圖〉

曆法典第九十三卷

儀象部彙考十一

皇清五

《靈臺儀象志五》

諸儀象弁言

「諸儀有作之法,有用之法,有安之法,并有所為堅固,與其輕重之理,為數甚繁,有若河《漢》而無極,雖累牘莫盡也。故非繪圖以明之,而又從而推廣之,則何以得其解邪?」 今諸儀既各詳其說矣,迺復繪之以圖,而附編於末,蓋欲令見之論說者,無不可索於形似而證之也。然且說之所未及者,而圖無不及之,又所以「補說之所未及。」 苟因是而循跡而起悟焉,則神明固不出乎矩矱之中矣。然諸書之有圖者,多綴於其說之下,以為睹其文即尋其象,不勞翻閱也;而不知「文」 有繁簡,圖有參差,使序列而共處於一篇之中,則必交互汗漫,未有能快於目者也。故此編也,說自為一類,而「圖」 又自為一類,不相混也。然讀某說而有不得於心者,檢某圖而即得之,又未始不相貫焉。且六儀之外,又廣之以各器各法者何?蓋一以明諸儀之綱領,而釋前篇所引輕重學之諸理,一以反覆明夫諸儀之合法、隨地、隨時,用之而無不宜也。蓋測天之儀,有定於一處而不移者,如在於觀象臺者是也;亦有可攜而隨身以便用者,如在天下各省,凡所以測交食節氣,日之出入,晝夜之長短,各地不同者是也。有陸路所用而定者,有水次所用而懸者,有測天、測地、測水、測氣,測山嶽之高,雲之近遠,氣之輕重,寒熱燥濕諸類,各有所測之儀,而其所為作與用之法,於是乎備矣。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