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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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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卷目录

蝗灾部汇考三

宋〈文帝元嘉一则〉

梁〈武帝大同一则〉

北魏〈高宗兴安一则 兴光一则 太安一则 和平一则 高祖太和七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二则 永平一则 延昌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则〉

北周〈武帝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四则 高宗永徽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五则 代宗广德二则 德宗一则 贞元一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二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四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五则 僖宗乾符一则 光启二则〉

后唐〈明宗天成一则 长兴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二则 出帝天福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辽〈圣宗统和一则 开泰一则 道宗清宁一则 咸雍二则 太康三则 太安一则 天祚一则〉

宋〈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三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雍熙一则 端拱一则 淳化三则 至道二则 真宗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四则 天禧二则 仁宗天圣二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皇祐一则 神宗熙宁七则 元丰三则 哲宗元符一则 徽宗建中一则 崇宁四则 宣和二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三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三则 淳熙九则 光宗绍熙二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一则 开禧一则 嘉定十则 理宗绍定一则 端平一则 嘉熙二则 淳祐一则 景定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卷

蝗灾部汇考三

文帝元嘉三年秋,旱蝗。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三年秋,蝗。

按《宋书·范泰传》:泰进位侍中、左光禄大夫、国子祭酒,领江夏王师,特进如故。上以泰先朝旧臣,恩礼甚重,以有脚疾,起居艰难,宴见之日,特听乘舆到坐。累陈时事,上每优容之。其年秋,旱蝗,又上表曰:陛下昧旦丕显,求民之瘼,明断庶狱,无倦政事,理出群心,泽谣民口,百姓翕然,皆自以为遇其时也。灾变虽小,要有以致之。守宰之失,臣所不能究;上天之谴,臣所不敢诬。有蝗之处,县官多课民捕之,无益于枯苗,有伤于杀害。臣闻桑谷时亡,无假斤斧,楚昭仁爱,不禜自瘳,卓去无知之虫,宋均囚有翼之虎,蝗生有由,非所宜杀。石不能言,星不自陨,《春秋》之旨,所宜详察。礼,妇人有三从之义,而无自专之道;《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女人被宥,由来上矣。谢晦妇女,尤在上方,始贵后贱,物情之所甚苦,匹妇一室,亦能有所感激。臣于谢氏,不容有情,蒙国重恩,寝处思报,伏度圣心,已当有在。礼春夏教诗,无一而阙也。臣近侍坐,闻立学当在入年。陛下经略粗建,意存民食,入年则农功兴,农功兴则田里辟,入秋治庠序,入冬集远生,二涂并行,事不相害。夫事多以淹稽为戒,不远为患,任臣学官,竟无微绩,徒坠天施,无情自处。臣之区区,不望目睹盛化,窃慕子囊城郢之心,庶免荀偃不瞑之恨。臣比陈愚见,便是都无可采,徒烦天听,愧怍反侧。书奏,上乃原谢晦妇女。

武帝大同 年,大蝗。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大同初,大蝗,篱门松柏叶皆尽。《洪范五行传》曰: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京房《易飞候》曰:食禄不益圣化,天视以虫。虫无益于人而食万物也。是时公卿皆以虚澹为美,不亲职事,无益食物之应也。

北魏

高宗兴安元年,蝗。

按《魏书·高宗本纪》:兴安元年十有二月癸亥,诏以营州蝗开仓赈恤。

兴光三年,蝗。

按《北史·魏文成帝本纪》:兴光三年十二月,州镇五蝗,百姓饥,使开仓赈给之。

太安三年,蝗。

按《魏书·高宗本纪》:太安三年十有二月,以州镇五蝗,民饥,使使者开仓以赈之。

和平五年,虫为灾。

按《北史·魏文成帝本纪》:和平五年二月,诏以州镇十四去岁虫水,开仓赈恤。

高祖太和元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十有二月丁未,诏以州郡八蝗,民饥,开仓赈恤。

太和二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二年夏四月,京师蝗。甲辰,祈天灾于北苑,亲自礼焉。减膳,避正殿。丙午,澍雨大洽。曲赦京师。

太和五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七月,敦煌镇蝗,秋稼略尽。

太和六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七月,青、雍二州虸蚄害稼。八月,徐、东徐、兖、济、平、豫、光七州,平原、枋头、广阿、临济四镇蝗害稼。

太和七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七年四月,相、豫二州蝗害稼。

太和八年,蝗虸蚄害稼。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八年三月,冀、州、相三州虸蚄害稼。四月,济、光、幽、肆、雍、齐、平七州蝗。六月乙巳,相、齐、光、青四州虸蚄害稼。太和十六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六年十月癸巳,枹䍐镇蝗,害稼。

世宗景明元年,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五月,青、齐、徐、兖、光、南青六州虸蚄害稼。

景明四年,蝗螟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壬午,河州大螟,二麦无遗。五月,光州虸蚄害稼。六月,河州大蝗。七月,东莱郡虸蚄害稼。

正始元年,蝗。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六月,夏、司二州蝗害稼。

正始四年,蝗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八月,泾州蝗虫,河州虸蚄,凉州、司州恒农郡蝗虫并为灾。

永平元年,蝗。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六月己巳,凉州蝗害稼。

延昌元年,蝗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是年四月,改元延昌。〉七月,蝗虫,京师虸蚄。八月,青、齐、光三州虸蚄害稼,三

分食二。

肃宗熙平元年,虸蚄生。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六月,青、齐、光、南青四州虸蚄害稼。北齐文宣帝天保八年,大蝗。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八年,自夏至九月,河北六州、河南十二州、畿内八郡大蝗。是月,飞至京师,蔽日,声如风雨。甲辰,诏今年遭蝗之处免租。

按《隋书·五行志》:天保八年,河北六州、河南十二州蝗。畿人皆祭之。帝问魏尹丞崔叔瓒曰:何故虫。叔瓒对曰:《五行志》云:土功不时则蝗虫为灾。今外筑长城,内修三台,故致灾也。帝大怒,殴其颊,擢其发,溷中物涂其头。役者不止。九年,山东又蝗,十年,幽州大蝗。《洪范五行传》曰:刑罚暴虐,贪饕不厌,兴师动众,辄修城邑,而失众心,则虫为灾。是时帝用刑暴虐,劳役不止之应也。

天保九年,大蝗。

按《北齐书·文宣本纪》:九年四月,山东大蝗,差夫役捕而坑之。

北周

武帝建德二年,大蝗。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二年八月丙午,关内大蝗。

文帝开皇十六年,大蝗。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六年六月,并州大蝗。 按《五行志》:开皇十六年,并州蝗。时秦孝王俊裒刻百姓,盛修邸第。后竟获谴死。

高祖武德六年,蝗。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六年,夏州蝗。蝗之残民,若无功而禄者然,皆贪挠之所生。先儒以为人主失礼烦苛则旱,鱼螺变为虫蝗,故以属鱼孽。

太宗贞观二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二年三月庚午,以旱蝗责躬,大赦。 按《五行志》:贞观二年六月,京畿旱、蝗。太宗在苑中掇蝗祝之曰:人以谷为命,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但当蚀我,无害百姓。将吞之,侍臣惧帝致疾,遽以为谏。帝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是岁,蝗不为灾。

贞观三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徐州蝗。秋,德、戴、廓等州蝗。贞观四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观、兖、辽等州蝗。

贞观二十一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八月,莱州螟,渠、泉二州蝗。

高宗永徽元年,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夔、绛、雍、同等州蝗。

永淳元年,大蝗。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六月,大蝗,人相食。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三月,京畿蝗,无麦苗。六月,雍、岐、陇等州蝗。

中宗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蝗。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寿二年,台、建等州蝗。

元宗开元三年,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三年七月,河南、河北蝗。

开元四年,大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山东蝗,蚀稼,声如风雨。 按《姚崇传》:开元四年,山东大蝗,民祭且拜,坐视食苗不敢捕。崇奏:《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诏也。且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御史为捕蝗使,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灾者当以德,昔刘聪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不应命。崇移书谓之曰:聪伪主,德不胜妖,今妖不胜德。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谓脩德可免,彼将无德致然乎。今坐视食苗,忍而不救,因以无年,刺史其谓何。若水惧,乃纵捕,得蝗十四万石。时议者喧哗,帝疑,复以问崇,对曰:庸儒泥文不知变。事固有违经而合道,反道而适权者。昔魏世山东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后奏有蝗,草木皆尽,牛马至相啖毛。今飞蝗所在充满,加复蕃息,且河南、河北家无宿藏,一不获则流离,安危系之。且讨蝗纵不能尽,不愈于养以遗患乎。帝然之。黄门监卢怀慎曰: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杀虫多,必戾和气。愿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厥疾瘳,叔敖断蛇福乃降。今蝗幸可驱,若纵之,谷且尽,如百姓何。杀虫救人,祸归于崇,不以诿公也。蝗害讫息。

按《传信记》:开元初,山东大蝗,姚元崇请分遣使捕蝗埋之。上曰:蝗天灾也,诚由不德而致焉。卿请捕蝗,得无违而伤义乎。元崇进曰:臣闻大田诗曰:秉畀炎火者,捕蝗者之术也。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古人行之所以安农,陛下行之所以除害。臣闻安农非伤义也。农安则物丰,除害则人丰,乐兴农去害,有国之大事也。幸陛下熟思之。上喜曰:事既师古,用可救时,是朕心也。遂行之。时中外咸以为不可,上谓左右曰:吾与贤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敢议者死。是岁,所司结奏:捕蝗虫九百馀万石,时无饥馑,天下赖焉。开元二十二年,虸蚄生。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八月,榆关虸蚄虫害稼,入平州界,有群雀来食之,一日而尽。

开元二十五年,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贝州蝗,有白鸟数千万,群飞食之,一夕而尽,禾稼不伤。开元二十六年,虸蚄生。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榆关虸蚄虫害稼,群雀来食之。

代宗广德元年,虸蚄生。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元年秋,虸蚄虫害稼,闽中尤甚,米斗千钱。

广德二年,蝗。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蝗,闽辅尤甚,米斗千钱。

德宗兴元元年,螟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兴元元年秋,螟蝗自山而东际于海,晦天蔽野,草木叶皆尽。

贞元元年,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元年夏,蝗,东自海,西尽河、陇,群飞蔽天,旬日不息,所至草木叶及畜毛靡有孑遗,饿殣枕道,民蒸蝗,曝,飏去翅足而食之。

顺宗永贞元年秋,陈州蝗。

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宪宗元和元年,蝗。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夏,镇、冀等州蝗。

穆宗长庆三年,螟蝗。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三年秋,洪州螟蝗害稼八万顷。

长庆四年,虸蚄生。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绛州虸蚄虫害稼。

文宗太和元年,虸蚄生。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元年,河东、同虢等州虸蚄虫害稼。开成元年,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元年夏,镇州、河中蝗,害稼。

开成二年,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魏博、昭义、淄青、沧州、兖海、河南蝗。

开成三年,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秋,河南、河北镇定等州蝗,草木叶皆尽。

开成五年,螟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幽、魏、博、郓、曹、濮、沧、齐、德、淄、青、兖、海、河阳、淮南、虢、陈、许、汝等州螟蝗害稼。占曰:国多邪人,朝无忠臣,居位食禄,如虫与民争食,故比年虫蝗。

武宗会昌元年,蝗。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元年七月,关东、山南邓唐等州蝗。

宣宗大中八年,蝗。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剑南东川蝗。

懿宗咸通三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三年六月,淮南、河南蝗。

咸通六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东都、同华陕虢等州蝗。

咸通七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夏,东都、同、华、陕、虢及京畿蝗。

咸通九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江淮、关内及东都蝗。

咸通十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咸通十年六月戊戌,以蝗理囚。按《五行志》:十年夏,陜、虢等州蝗。不绌无德,虐取于民之罚。

按《册府元龟》:咸通十年六月戊戌,制曰:动天地者莫若精诚,致和平者莫若修政。朕顾惟庸昧,托于王公之上,于兹十一年矣。祗荷丕搆,寅畏小心,慕唐尧之钦若昊天,遵周王之昭事上帝。念兹夙夜,靡替虔恭,同驭朽之忧勤,思纳隍之轸虑。内戒奢靡,外罢畋游,匪敢期于雍熙,祈自得于清净,上望寰区无事,稼穑有年。而烛理不明,涉道惟浅,气多湮郁,诚未感通。旱暵是虞,虫螟为害,蛮蜒未宾于遐裔,寇盗复蠹于中原。尚驾戎车,益调兵食,俾黎元之重困,每宵旰而忘安。今盛夏骄阳,时雨久旷,忧勤烝庶,旦夕焦劳。内修香火以虔祈,外罄牲玉以精祷。仰俟元贶,必致甘滋。而油云未兴,秋稼阙望,睹兹愆亢,轸于诚怀。复虑暴政烦刑,强官酷吏,侵渔囊橐,陷害孤茕,致有冤抑之人,搆成灾沴之气。主守长吏,无忘奉公。伐叛兴师,盖非获已,除奸讨逆,必使当辜,苟或陷及平人,自然风雨愆候。凡行营将帅,切在审详,昭示恻悯之心,敬听勤恤之旨。应京城天下诸州府见禁囚徒,除十恶五逆、官典犯赃、故意杀人、合造毒药、光火持杖、开劫坟墓及关连徐州逆党外,并宜量罪轻重,速令决遣,无久系留。雷雨不周,田畴方瘁,诚宜悯物,以示好生。其京城未降雨间,宜令坊市权断屠宰。昨陕虢中使回,方知蝗旱有损处,诸道长吏,分忧共理,宜各推公,共思济物。界内有饥歉,切在慰安,哀此蒸人,无俾艰食。徐方寇孽未殄,师旅有征,凡合诛锄,审分淑慝,无令胁从横死,元恶偷生。宜申告代之文,使知逆顺之理。于戏。每思禹、汤之罪己,其庶成、康之措刑。孰谓德信未孚,教化犹梗。咨尔多士,毗予一人,既引过在躬,亦渐几于理。布告中外,称朕意焉。

僖宗乾符二年,蝗。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二年七月,以蝗避正殿减膳。

按《五行志》:乾符二年,蝗自东而西蔽天。

光启元年,蝗。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秋,蝗自东方来,群飞蔽天。

光启二年,蝗。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荆、襄蝗,米斗钱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来,行而不飞,浮水缘城入扬州府署,竹树幢节,一夕如剪,幡帜画像,皆齧去其首,扑不能止。旬日,自相食尽。

按《册府元龟》:高骈为淮南节度使。光启二年七月,有蝗,行而不飞,自郭西浮濠水缘城而入,飞至骈道院之中,驱扑不止,凡松竹之属一夕如剪,所悬画像皆齧去其头。数日之后,又相食啖。

后唐

明宗天成三年〈即吴越宝正三年〉,吴越蝗。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宝正三年夏六月,大旱,有蝗蔽日而飞,尽为之黑,庭户衣帐悉充塞,王亲祀于都会堂。是夕,大蝗坠浙江而死。

长兴三年〈即吴太和四年〉,蝗。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睿·帝本纪》:太和四年,钟山之阳积飞蝗尺馀厚,有数千僧,白昼聚首啖之尽。

后晋

高祖天福五年,〈即后蜀广政四年〉蜀蝗。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四年夏四月,蝗。

天福七年〈即南唐升元六年〉,蝗。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升元六年六月,大蝗自淮北蔽空而至。辛巳,命州县捕蝗瘗之。

出帝天福八年,大蝗。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天福八年夏四月,供奉官张福率威顺军捕蝗于陈州。五月,泰宁军节度使安审信捕蝗于中都。甲辰,以旱、蝗大赦。六月庚戌,祭蝗于皋门。癸亥,供奉官七人帅奉国军捕蝗于京畿。秋七月甲辰,供奉官李汉超帅奉国军捕蝗于京畿。八月丁未朔,募民捕蝗,易以粟。

按《册府元龟》:天福八年六月庚戌,宣差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李守贞以蝗为害,往皋门村祭告。丁巳,宣遣供奉官卫延韬嵩山投龙祈雨。壬戌,宣供奉官朱彦威等七人各部领奉国兵士于封丘、长垣、阳武、浚仪、酸枣、中牟、开封等县捕蝗。

后周

太祖广顺三年〈即元宗保大十一年〉,蝗。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元宗本纪》:保大十一年夏六月,旱蝗,民饥,流入周境。

圣宗统和元年,蝗。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元年九月癸丑朔,以东京、平州旱、蝗,诏振之。

开泰六年,蝗。

按《辽史·圣宗本纪》:开泰六年六月,南京诸县蝗。

道宗清宁二年,蝗蝻。

按《辽史·道宗本纪》:清宁二年六月乙亥,中京蝗蝻为灾。

咸雍三年,南京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咸雍九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九年秋七月丙寅,南京奏归义、涞水两县蝗飞入宋境,馀为蜂所食。

太康二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二年九月戊午,以南京蝗,免明年租税。

太康三年,蝝。

按《辽史·道宗本纪》:三年五月丙辰,玉田、安次蝝伤稼。太康七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七年夏五月癸丑,有司奏永清、武清、固安三县蝗。

太安四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安四年六月庚辰,有司奏宛平、永清蝗为飞鸟所食。

天祚帝乾统四年,蝗。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四年七月,南京蝗。

太祖建隆元年七月,澶州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建隆二年,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二年五月,范县蝗。九月,渭南县虸蚄虫伤稼。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四年,〈即太祖建隆二年〉自春至于夏无雨,螟蝗见成都。

建隆三年,蝻蝝。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秋七月癸未,兖、济、德、磁、洺五州蝝。 按《五行志》:建隆三年七月,深州蝻虫生。

乾德元年,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六月己亥,澶、濮、曹、绛蝗,命以牢祭。 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即乾德元年〉七月,怀州蝗生。

乾德二年,蝗、蝻。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六月辛未,河南、北及秦诸州蝗,惟赵州不食稼。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相州蝻虫食桑。五月,昭庆县有蝗,东西四十里,南北二十里。是时,河北、河南、陕西诸州有蝗。

乾德六年,虸蚄生。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阶州虸蚄虫生。

开宝二年,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二年八月,冀、磁二州蝗。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蝻。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八月,钜鹿步蝻生。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闰七月,卫州蝻虫生。

太平兴国五年,虸蚄生。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秋七月庚申,虸蚄生。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潍州虸蚄虫生,食稼殆尽。太平兴国六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六年七月,宋州蝗。

太平兴国七年,蝗、蝻、虸蚄生。按《宋史·太宗本纪》:七年三月,北阳县蝗,飞鸟数万食之尽。五月,陕州蝗。秋七月,阳谷县蝗。九月甲寅,邠州蝗。 按《五行志》:七年四月,北阳县蝻虫生,有飞鸟食之尽。滑州蝻虫生。是月,大名府、陕州、陈州蝗。七月,阳谷县蝻虫生。九月,邠州虸蚄虫生,食稼。

雍熙三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三年,濮山蝗。 按《五行志》:雍熙三年七月,鄄城县有蛾、蝗自死。

端拱二年,虸蚄生。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七月,施州虸蚄虫生,害稼。淳化元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元年,曹、单二州有蝗,不为灾。按《五行志》:淳化元年七月,淄、澶、濮州、乾宁军有蝗。沧州蝗蝻虫食苗。棣州飞蝗自北来,害稼。

淳化二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三月,鄄城县蝗。三月己巳,以岁蝗祷雨不应,诏宰相吕蒙正等:朕将自焚,以答天谴。翊日而雨,蝗尽死。六月,楚丘、鄄城、淄川三县蝗。秋七月,乾宁军蝗。

淳化三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六月甲申,飞蝗自东北来,蔽天,经西南而去。是夕,大雨,蝗尽死。秋七月,许、汝、兖、单、沧、蔡、齐、贝八州蝗。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甲申,京师有蝗起东北,趣至西南,蔽空如云翳日。七月,贝、许、沧、沂、蔡、汝、商、兖、单等州,淮扬军、平定、彭城军蝗、蛾抱草自死。 按《本纪》:六月丁丑,大风,昼晦,京师疫解。戊寅,虑囚。甲申,飞蝗自东北来,蔽天,经西南而去。是夕,大雨,蝗尽死。

至道二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二年六月,亳州蝗。秋七月,谷熟县,许、宿、齐三州蝗抱草死。八月辛丑,密州言蝗不为灾。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六月,亳州、宿、密州蝗生,食苗。七月,长葛、阳翟二县有蝻虫食苗。历城、长清等县有蝗。

至道三年,蝻。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单州蝻虫生。

真宗景德元年,蝗螟。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陕、滨、棣州蝗害稼,命使振之。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八月,陕、滨、棣州虫螟害稼。

景德二年,蝻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京东蝻生。

景德三年,蝝。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德博蝝生。

景德四年,蝗。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宛丘、东阿、须城县蝗,不为灾。

大中祥符二年,蝻。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二年五月,雄州蝻虫食苗。

大中祥符三年,蝻。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开封府尉氏县蝻虫生。

大中祥符四年,蝗、虸蚄生。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畿内蝗。八月,兖州虸蚄虫不为灾。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祥符县蝗。七月,河南府及京东蝗生,食苗叶。八月,开封府祥符、咸平、中牟、陈留、雍丘、封丘六县蝗,兖州虸蚄虫生,有虫青色随齧之,化为水。

大中祥符六年,虸蚄生。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九月,陕西同、华等州虸蚄虫食苗。大中祥符九年,蝗。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六月癸未,京畿蝗。秋七月丙辰,开封府祥符县蝗附草死者数里。癸亥,以畿内蝗,下诏戒郡县。八月,磁、华、瀛、博等州蝗,不为灾。九月甲寅,督诸路捕蝗。戊辰,青州飞蝗赴海死,积海岸百馀里。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京畿、京东西、河北路蝗蝻继生,弥覆郊野,食民田殆尽,入公私庐舍。七月辛亥,过京师,群飞翳空,延至江、淮南,趣河东,及霜寒始毙。按《王文正笔录》:大中祥符九年,秋稼将登,郡县颇云蝗虫为灾。一日,真宗皇帝坐便殿阁中御晚膳,左右声言飞蝗且至,上起至轩仰视,则连云翳日,莫见其际。帝默然坐,意甚不安,命彻匕著,自是遂不豫。

天禧元年,蝗。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五月,诸路蝗食苗,诏遣内外分捕,仍命使安抚。六月戊寅,陕西、江、淮南蝗,并言自死。九月戊申,以蝗,罢秋宴。是岁,诸路蝗。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二月,开封府、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两浙、荆湖百三十州军,蝗蝻复生,多去岁蛰者。和州蝗生卵,如稻粒而细。六月,江、淮大风,多吹蝗入江海,或抱草木僵死。

天禧二年,蝻。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四月,江、淮军蝻不为灾。

仁宗天圣五年,蝗、虸蚄生。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十一月丁酉朔,以陕西蝗,减其民租赋。是岁,京兆府邢、洺州蝗。虸蚄虫食苗。按《五行志》:天圣五年七月丙午,邢、洺州蝗。甲寅,赵

州蝗。十一月丁酉朔,京兆府旱蝗。

天圣六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乙卯,河北、京东蝗。

明道二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二年,畿内、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蝗。

景祐元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开封府、淄州蝗。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六月,开封府、淄州蝗。诸路募民掘蝗种万馀石。

宝元二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二年,曹、濮、单州蝗。

皇祐五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五年九月丁巳,诏以蝗,令监司谕亲民官上民间利害。 按《五行志》:皇祐五年,建康府蝗。

神宗熙宁元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秀州蝗。

熙宁五年,河北大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熙宁六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河北诸路蝗。是岁,江宁府飞蝗自江北来。

熙宁七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秋七月癸亥,诏河北两路捕蝗。又诏开府、淮南提点、提举司检覆蝗旱。以米十五万石振河北西路灾伤。 按《五行志》:七年夏,开封府界及河北路蝗。七月,咸平县鸲鹆食蝗。

熙宁八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八月癸巳,募民捕蝗易粟,苗损者偿之,仍复其赋。 按《五行志》:八年八月,淮西蝗,陈、颍州蔽野。

熙宁九年,蝗蝻、虸蚄生。按《宋史·神宗本纪》:九年秋七月庚申,关以西蝗蝻、虸蚄生。 按《五行志》:九年夏,开封府畿、京东、河北、陕西蝗。

熙宁十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十年三月壬申,诏州县捕蝗。

元丰四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四年六月戊午,河北诸郡蝗生。癸未,令提点开封府界诸县公事杨景略、提举开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督诸县捕蝗。 按《五行志》:元丰四年六月,河北蝗。秋,开封府界蝗。

元丰五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蝗。元丰六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夏,蝗。五月,沂州蝗。

哲宗元符元年,蝗。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符元年八月,高邮军蝗抱草死。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建中靖国元年,京畿蝗。

崇宁元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京畿、京东、河北、淮南蝗。

按《五行志》:崇宁元年夏,开封府界、京东、河北、淮南

等路蝗。

崇宁二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诸路蝗。 按《五行志》:二年,诸路蝗,令有司酺祭。

崇宁三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诸路蝗。

崇宁四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年,连岁大蝗,其飞蔽日,来自山东及府界,河北尤甚。

宣和三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三年,诸路蝗。

宣和五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建炎二年,蝗。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二年六月,京畿、淮甸蝗。秋七月辛丑,夏旱蝗,诏监司、郡守条上阙政,州郡灾甚者蠲田赋。

建炎三年,蝗。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淮甸大蝗。八月庚午,令长吏修酺祭。

绍兴二十九年,蝗螟。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九年九月,蠲江、浙蝗潦州县租。 按《五行志》:绍兴二十九年七月,盱眙军、楚州金界三十里,蝗为风所堕,风止,复飞还淮北。秋,浙东、江东西郡县螟。

绍兴三十年,螟蝝。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十年十月,江、浙郡国螟蝝。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十二年五月即位。癸巳,蝗。 按《五行志》:三十二年六月,江东、淮南北郡县蝗,飞入湖州境,声如风雨;自癸巳至于七月丙申,遍于畿县,馀杭、仁和、钱塘皆蝗。丙午,蝗入京城。八月,山东大蝗。癸丑,颁祭酺礼式。

孝宗隆兴元年,蝗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秋七月乙巳,以蝗,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八月丙子,以飞蝗为灾,避殿减膳。是岁,以两浙蝗,悉蠲其租。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七月,大蝗。八月壬申、癸酉,飞蝗过都,蔽天日。徽、宣、湖三州及浙东郡县,害稼。京东大蝗,襄、随尤甚,民为乏食。又按《志》:隆兴元年秋,浙东西郡国螟,害谷,绍兴府、湖州为甚。

隆兴二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五月,蝗。 按《五行志》:二年夏,馀杭县蝗。

乾道元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六月壬辰,淮南转运判官姚岳言境内飞蝗自死。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六月,淮西蝗,宪臣姚岳贡死蝗为瑞,以佞坐黜。

乾道三年,蝗螟螣。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江东西、湖南北路蝗,振之。按《五行志》:三年八月,江东郡县螟螣。淮、浙诸路多言青虫食谷穗。

乾道六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秋,浙西、江东螟为害。

淳熙二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二年秋,浙、江、淮郡县螟。

淳熙三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淮北飞蝗入楚州、盱眙军界,如风雷者逾时,遇大雨皆死,稼用不害。

淳熙四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昭州螟。淳熙五年,螟螣。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昭州荐有螟螣。

淳熙七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秋,永州螟。淳熙八年,蝗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秋七月乙巳,以旱蝗,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八月丙子,以飞蝗为灾,避殿减膳。罢借诸路职田之令。 按《五行志》:八年秋,江州螟。

淳熙九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六月,临安府蝗,诏守臣亟加焚瘗。八月,淮东、浙西蝗。壬子,定诸州官捕蝗之罚。按《五行志》:九年六月,全椒、历阳、乌江县蝗。乙卯,飞蝗过都,遇大雨,坠仁和县界。七月,淮甸大蝗,真、扬、泰州窖扑蝗五千斛,馀郡或日捕数十车,群飞绝江,坠镇江府,皆害稼。

淳熙十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年春正月丁丑,命州县掘蝗。按《五行志》:十年六月,蝗遗种于淮、浙,害稼。

淳熙十四年,蝗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四年七月丙辰,命临安府捕蝗。

按《五行志》:十四年秋,江州、兴国军螟。

淳熙十六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秋,温州螟。

光宗绍熙二年,蝗。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七月,高邮县蝗,至于泰州。

绍熙五年,蝗。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楚、和州蝗。

宁宗庆元三年,螟。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秋,浙东萧山、山阴县、婺,浙西富阳、盐官、淳安、永兴县、嘉兴府皆螟。

嘉泰二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泰二年,浙西诸县大蝗,自丹阳入武进,若烟雾蔽天,其堕亘十馀里,常之三县捕八千馀石,湖之长兴捕数百石。时浙东近郡亦蝗。

开禧三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三年,浙西蝗。 按《五行志》:开禧三年,夏秋久旱,大蝗群飞蔽天,浙西豆粟皆既于蝗。

嘉定元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元年五月乙丑,以飞蝗为灾,减常膳。六月乙酉,以蝗祷于天地社稷。秋七月壬戌,以飞蝗为灾,诏三省疏奏宽恤未尽之事。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五月,浙、江大蝗。六月乙酉,有事于圜丘、方泽,且祭酺。七月又酺,颁酺式于郡县。

嘉定二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夏四月乙丑,诏诸路监司督州县捕蝗。五月辛丑,命州县捕蝗。是岁,诸路蝗。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蝗。五月丁酉,令诸郡修酺祀。六月辛未,飞蝗入畿县。

嘉定三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八月,临安府蝗。

嘉定七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浙江郡蝗。

嘉定八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八年,两浙、江东西路旱蝗。 按《礼志》:嘉定八年八月,蝗,祷于霍山。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飞蝗越淮而南。江、淮郡蝗,食禾苗、山林草木皆尽。乙卯,飞蝗入畿县。己亥,祭酺,令郡有蝗者如式以祭。自夏徂秋,诸道捕蝗者以千百石计,饥民竞捕,官出粟易之。

嘉定九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九年六月,蝗,祷群祀。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浙东蝗。丁巳,令郡国酺祭。是岁,荐饥,官以粟易蝗者千百斛。

嘉定十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楚州蝗。

嘉定十四年,螣。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明、台、温、婺、衢蟊螣为灾。

嘉定十五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秋,赣州螟。

嘉定十六年,螟。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永、道州螟。

理宗绍定三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定三年,福建蝗。

端平元年,螟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元年五月,太平州螟。 按《五行志》:端平元年五月,当涂县蝗。

嘉熙四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四年六月甲午朔,江、浙、福建蝗。秋七月乙丑,诏:今夏六月恒阳,飞蝗为孽,朕德未修,民瘼尤甚,中外臣僚其直言阙失毋隐。

淳祐二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祐二年五月,两淮蝗。

景定三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定三年,两浙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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