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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一百七十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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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卷目录

蝗灾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大田章〉

礼记〈月令〉

山海经〈东山经〉

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注〉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虫占〉

蝗灾部汇考二

周〈桓王三则 庄王一则 襄王二则 定王三则 灵王一则 敬王二则〉

秦〈始皇一则〉

汉〈文帝一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二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太初三则 征和二则 平帝元始一则 王莽地皇一则〉

后汉〈光武建武七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二则 章帝建初二则 和帝永元三则 安帝永初四则 元初二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永和一则 桓帝永兴二则 永寿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建安二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二则 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宁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二则 元帝太兴二则 孝武帝太元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九卷

蝗灾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大田章》

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注〉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皆害苗之虫也。稚幼禾也,言其苗既盛矣,又必去此四者,然后可以无害田中之禾,然非人力所及也。故愿田祖之神,为我持此四虫,而付之炎火之中也。姚崇遣使捕蝗,引此为證,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盖古之遗法如此。

《礼记》《月令》

仲春行夏令,则虫螟为害。

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

〈注〉蝗虫寅之气乘之也,必以蝗虫为灾者。寅有启蛰之气行于初暑,则当蛰者大出矣。

仲夏行春令,则百螣时起。

〈注〉螣蝗之属言百者明,众类并为害。〈孔疏〉螣食苗叶,春之气盛于末,故虫之为害者,特及叶而已。

仲冬行春令,则蝗虫为败。

《山海经》《东山经》

馀峨之山,有兽焉,其状如菟而鸟喙,䲭目蛇尾,见人则眠,名犰狳,其鸣自䚯,见则螽蝗为败。

《汉书》《五行志》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旸,厥极忧。时则有介虫之孽。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裸虫之孽。温奥主虫,故有裸虫之孽,谓螟螣之之类当死不死,未当生而生,或多于故而为灾也。《传》曰:思心之不睿,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华孽。温而风则生螟螣,有裸虫之孽。刘歆《思心传》曰:有裸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京房《易传》曰:臣安禄兹谓贪,厥灾虫,虫食根。德无常兹谓烦,虫食叶。不绌无德,虫食本。与东作争,兹谓不时,虫食节。蔽恶生孽,虫食心。

《后汉书》《五行志注》

谶曰:上失礼烦苛,则旱,鱼蠃变为蝗虫。

《京房占》曰:天生万物,百谷以给民用,天地之性,人为贵。今蝗虫四起,此为国多邪人,朝无忠臣,虫与民争食居位,食禄如虫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举有道置于位,命诸侯试明经,此消灾也。

京房占曰: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则致旱也,不救必蝗虫害谷。

《魏书》《灵徵志》

蝗虫螟。《鸿范论》曰:刑罚暴虐,取利于下;贪饕无厌,以兴师动众;取邑治城,而失众心,则虫为害矣。

《管窥辑要》《蝗虫占》

人君用刑暴酷,贪叨无厌,则蝗虫为害。吏贪不禁,螟螣乃生。董仲舒曰:佞臣辅君以贪苛之政,邪臣在位,则虫食苗茎。佞臣在朝,则虫食苗节。君用奸贼,虫食苗根。京房曰:臣安禄厥灾,虫食苗根。《握镜》曰:蝗虫食苗根,咎在女主。一曰,臣专禄,蝗虫多食物根。用事好贪,弊恶生,则孽虫食物心。

蝗虫昼夜食禾茎,咎人君赋敛重夺民财。

蝗虫生即飞,人民急移徙。不飞,苛政剋。

蝗虫食草木根,咎在女主及社稷。

蝗虫如雨食木,其年兵起、臣强君弱。

蝗虫生落赤头黑身或黑头赤身,皆政剋盗贼兴。蝗虫飞从他来忽生,不出三年,兵大起。一曰从他处来忽死而堕,不出三月兵大起。

蝗灾部汇考二

桓王二年鲁螟。

按《春秋·鲁隐公五年》:秋,九月,螟。

〈注〉虫食苗心者为灾,故书。〈疏〉《正义》曰:释虫云:食苗心,螟;食叶,蟘;食节,贼;食根,蟊;舍人曰:食苗心者,名螟,言冥冥然,难知也。李巡曰:食禾心为螟,言其奸,冥冥难知也。食禾叶者,言其假贷无厌,故曰蟘也。食其节者,言其贪狠,故曰贼也。食其根者,言其税取万民财货,故曰蟊也。孙炎曰:皆政贪所致,因以为名。郭璞曰:分别虫啖食禾所在之名耳。李巡孙炎以政致为名。舍人郭璞以食处为名,陆玑疏云旧说螟蟘蟊贼,一种虫也。如言寇贼奸宄,内外言之耳,故犍为文学曰:此四种虫皆蝗也。

按《公羊传》:螟,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螟,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按《胡传》:虫食苗心曰螟,食叶曰螣,食节曰贼,食根曰蟊。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诗》云:螟螣害稼也。《春秋书》螟,记灾也。圣人以是为国之大事也,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隐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时公观渔于棠,贪利之应也。刘歆以为又逆臧釐伯之谏,贪利区霿,以生裸虫之孽也。

五年,鲁螟。

按《春秋·鲁隐公八年》:九月,螟。

〈注〉高氏曰:书螟者,三隐、二庄、一螽、十有、一桓、一馀,皆僖公之后。螟食苗心,螽无所不食,其为灾也。螟轻而螽重。春秋之初,灾之轻者亦书之,及其久也。轻者不胜书书其重者耳。不然,岂庄公之后二百年皆无螟耶。

按《汉书·五行志》:隐公八年九月,螟。时郑伯以邴将易许田,有贪利心。

十三年秋,鲁螽。

按《春秋·鲁桓公五年》:秋,螽。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按《汉书·五行志》:桓公五年秋,螽。刘歆以为贪虐取民则螽,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刘向以为介虫之孽属言不从。是岁,公获二国之聘,取鼎易邑,兴役起城。诸螽略皆从董仲舒说云。

庄王九年秋,鲁螟。

按《春秋·鲁庄公六年》:秋,螟。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卫侯朔出奔齐,齐侯会诸侯纳朔,许诸侯赂。齐人归卫宝,鲁受之,贪利应也。

襄王七年,鲁螽。

按《春秋·鲁僖公十五年》:八月,螽。 按《谷梁传》: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釐有咸之会,后城缘陵,是岁复以兵车为牡丘会,使公孙敖帅师,及诸侯大夫救徐,兵比三年在外。三十三年,鲁螽。

按《春秋·鲁文公八年》:秋,螽。

〈注〉杜氏曰:为灾,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八年十月,螽。时公伐邾取须朐,城郚。

定王六年,鲁螽。

按《春秋·鲁宣公六年》:秋,八月,螽。

〈注〉杜氏曰:为灾,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六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时宣伐莒向,后比再如齐,谋伐莱。

十一年秋,鲁螽。

按《春秋·鲁宣公十有三年》:秋,螽。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三年秋,螽。公孙归父会齐伐莒。十有三年秋,鲁螽。冬,蝝生。

按《春秋·鲁宣公十五年》:秋,螽。冬,蝝生。

〈大全〉高氏曰:人事感于此,则物变应于彼。宣公为国,虚内以事外,去实而务华,烦于朝会,聘问赂遗之末,而不知务其本者也。故戾气应之。六年,螽;七年旱;十年,大水;十有三年又螽;十有五年,复螽。府库匮、仓廪竭、调度不给而言利,剋民之事起矣。

按《公羊传》: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蝝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幸之者何,尤曰受之云尔,受之云尔者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官于此焉变矣。 按《谷梁传》: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五年秋,螽。宣亡熟岁,数有军旅。冬,蝝生。刘歆以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为灾,黑眚也。董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一曰螟始生。是时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时初税亩。税亩,就民田亩择美者税其什一,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之孽。

灵王六年,鲁螽。

按《春秋·鲁襄公七年》:八月,螽。

〈注〉为灾,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七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襄兴师救陈,滕子、郯子、小邾子皆来朝。夏,城费。

敬王三十七年冬,鲁螽。

按《春秋·鲁哀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螽。 按《左传》: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时哀用田赋。刘向以为春用田赋,冬而螽。

三十八年,鲁螽。

按《春秋·哀公十有三年》:秋,九月,螽。十有二月,螽。

〈大全〉高氏曰:周之九月夏之七月也,其为农灾又非冬十二月之比也。吕氏曰:此年九月,螽,又十二月,螽,阴阳错乱甚矣。当世君臣亦可以自省矣。襄陵许氏曰:春秋书鲁人事至用田赋,书鲁大灾。至于二年二,螽见。其重赋害民伤禾,致异民力已。穷天命巳。去君子之心于鲁已矣。

按《汉书·五行志》:哀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二螽,虐取于民之效也。刘歆以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变,因物类之宜,不得以螽,是岁再失闰矣。周九月,夏七月,故传曰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始皇四年十月,蝗虫从东方来蔽天。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文帝后六年,秋螟。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帝后六年秋,螟。是岁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遣三将军屯边,三将军屯京师。

景帝中三年秋,蝗。

按《汉书·景帝本纪》:中三年秋九月,蝗。 按《五行志》: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边,中尉不害将车骑材官士屯代高柳。

中四年,蝗。

按《汉书·景帝本纪》:中四年夏,蝗。

武帝建元五年,大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五年五月,大蝗。

元光五年秋,螟。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光六年夏,螟。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六年夏,大旱,蝗。 按《五行志》:六年夏,蝗。先是,五将军众三十万伏马邑,欲袭单于也。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鼎五年秋,蝗。是岁,四将军征南越及西南夷,开十馀郡。

元封六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六年秋,大旱,蝗。 按《五行志》:元封六年秋,蝗。先是,两将军征朝鲜,开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初元年秋八月,蝗从东方飞至敦煌。〈按《志》作夏,互异。〉

太初二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初三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秋,蝗。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其役连年。

征和三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征和四年夏,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将军众十馀万征匈奴。征和三年,贰师七万人没不还。

平帝元始二年,蝗。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二年四月,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 按《五行志》: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时王莽秉政。

王莽地皇三年,蝗。

按《汉书·王莽传》:地皇三年夏,蝗从东方来,蜚蔽天,至长安,入未央宫,缘殿阁。草木尽。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五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六年春正月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悯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二千石勉加循抚,无令失职。

建武二十二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二十二年,青州蝗。 按《五行志》:〈注〉世祖建武二十二年春三月,京师、郡国十九蝗。建武二十三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二十三年,京师、郡国十八大蝗,旱,草木尽。

建武二十八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二十八年春三月,郡国八十蝗。

建武二十九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二十九年夏四月,武威、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农蝗。

建武三十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三十年六月,郡国十二大蝗。

建武三十一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三十一年夏,蝗。 按《五行志》:〈注〉三十一年,郡国大蝗。

中元元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中元元年,郡国三蝗。 按《五行志》:〈注〉中元元年三月,郡国十六大蝗。

明帝永平四年,蝗。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永平四年十二月,酒泉大蝗,从塞外入。

永平十五年,蝗。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谢承书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谢沈书:钟离意讥起。北宫表云:未数年,豫章遭蝗,谷不收,民饥死,县数千百人。

章帝建初七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七年,京师及郡国螟。建初八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八年,京师及郡国螟。 按《五行志》:建初七八年间,郡县大螟伤稼,语在《鲁恭传》,而纪不录也。是时章帝用窦皇后谗,害宋、梁二贵人,废皇太子。

和帝永元四年,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四年夏,旱,蝗。

永元八年,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八年九月,京师蝗。吏民言事者,多归责有司。诏曰:蝗虫之异,殆不虚生,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专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忧衅。昔楚严无灾而惧,成王出郊而反风。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灾变。百僚师尹勉修厥职,刺史、二千石详刑辟,理冤虐,恤鳏寡,矜孤弱,思惟致灾兴蝗之咎。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河内、陈留蝗。九月,京都蝗。

永元九年,蝗、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九年六月,蝗、旱。戊辰,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槁;若有所损失,以实除之,馀当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秋七月,蝗虫飞过京师。 按《五行志》:九年,蝗从夏至秋。先是西羌数反,遣将军将北军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四年夏四月,六州蝗。

〈注〉东观记曰:司隶、豫、兖、徐、青、冀六州。

按《五行志》:永初四年夏,蝗。是时西羌寇乱,军众征距,连十馀年。

〈注〉谶曰:主失礼,烦苛则旱之,鱼螺变为蝗虫。

永初五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九州蝗。 按《五行志》:〈注〉京房占曰:天生万物,百谷以给民用。天地之性,人为贵。今蝗虫四起,此为国多邪人,朝无忠臣。虫与民争食,居位食禄如虫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举有道置于位,命诸侯试明经,此消灾也。

永初六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三月,十州蝗。 按《五行志》:六年三月,去蝗处复蝗子生。

〈注〉古今注曰:郡国四十八蝗。

永初七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八月丙寅,京师大风,蝗虫飞过洛阳。诏郡国被蝗伤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满者,以实除之。

元初元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夏四月,京师及郡国五旱、蝗。

元初二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二年五月,京师旱,河南及郡国十九蝗。甲戌,诏曰:朝廷不明,庶事失中,灾异不息,忧心惶惧。被蝗以来,七年于兹,而州郡隐匿,裁言顷亩。今群飞蔽天,为害广远,所言所见,宁相副邪。三司之职,内外是监,既不奏闻,又无举正。天灾至重,欺罔罪大。今方盛夏,且复假贷,以观厥后。其务消救灾眚,安辑黎元。 按《五行志》:二年夏,郡国二十,蝗。

延光元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六月,郡国蝗。

顺帝永建五年,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五年夏四月,京师及郡国十二蝗。 按《五行志》:永建五年,郡国十二蝗。是时鲜卑寇朔方,用众征之。

永和元年,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七月,偃师蝗。 按《五行志》:永和元年秋七月,偃师蝗。去年冬,乌桓寇沙南,用众征之。

桓帝永兴元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 按《五行志》:是时梁冀秉政无谋宪,苟贪权作虐。

〈注〉春秋考异邮曰:贪扰生蝗。

永兴二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六月,京师蝗。

永寿三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三年六月,京师蝗。

延熹元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元年夏五月,京师蝗。

〈注〉臣昭案刘歆传:皆逆天,时听不聪之过也。养奋对策曰:佞邪以不正食禄飨所致。

延熹九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谢承书曰:九年,扬州六郡连水旱,蝗害也。

灵帝熹平四年,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按《五行志》:熹平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虫为害。是时灵帝用中常侍曹节等谗言,禁锢海内清英之士,谓之党人。

熹平六年,蝗。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六年夏四月,七州蝗。 按《五行志》: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鲜卑前后三十馀犯寨,是岁护鸟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使匈奴中郎将臧旻将南单于以下,三道并出讨鲜卑。大司农经用不足,殷敛郡国,以给军粮。三将无功,还者少半。

光和元年,蝗。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诏策问曰:连年蝗虫至冬踊,其咎焉在。蔡邕对曰:臣闻《易传》曰:大作不时,天降灾,厥咎蝗虫来。《河图秘徵篇》曰:帝贪则政暴而吏酷,酷则诛深必杀,主蝗虫。蝗虫,贪苛之所致也。是时百官迁徙,皆私上礼西园以为府。

〈注〉蔡邕对曰:蝗虫出,息不急之作,省赋敛之费,进清仁,黜贪虐,分损承,安屈省,别藏以赡国用,则其救也。《易》曰:得臣无家,言有天下者,何私家之有。

中平二年,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二年秋七月,三辅螟。

献帝兴平元年,大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兴平元年夏六月,大蝗。 按《五行志》:是时天下大乱。

建安二年五月,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二年夏五月,蝗。

建安十七年七月,螟。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文帝黄初三年,大蝗。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按《晋书·五行志》:魏文帝黄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人饥。按蔡邕说,蝗者,在上贪苛之所致也。是时,孙权归顺,帝因其有西陵之役,举大众袭之,权遂背叛也。

武帝泰始十年,蝗。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十年夏,大蝗。 按《五行志》:泰始十年六月,蝗。是时,荀、贾任政,疾害公直。

咸宁元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九月甲子,青州螟。 按《五行志》:咸宁元年七月,郡国螟。九月,青州又螟。是月,郡国有青虫食其禾稼。

咸宁四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司、冀、兖、豫、荆、扬郡国二十螟。

太康九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九年,郡国二十四螟。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郡国二十四螟。九月,虫又伤秋稼。是时,帝听谗谀,宠任贾充、杨骏,故有虫蝗之灾,不绌无德之罚。

惠帝元康三年,螟。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三年九月,带方等六县螟,食禾叶尽。

永宁元年,蝗、螟。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宁元年,郡国六蝗。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七月,梁、益、凉三州螟。是时,齐王囧执政,贪苛之应也。十月,南安、巴西、江阳、太原、新兴、北海青虫食禾叶,甚者十伤五六。十二月,郡国六螟。

怀帝永嘉四年,蝗。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四年五月,幽、并、司、冀、秦、雍等六州大蝗,食草木、牛马毛,皆尽。 按《五行志》:永嘉四年五月,大蝗,自幽、并、司、冀至于秦雍,草木牛马毛鬣皆尽。是时,天下兵乱,渔猎黔黎,存亡所继,惟司马越、苟晞而已。竞为暴刻,经略无章,故有此孽。

悯帝建兴四年,蝗。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四年六月,大蝗。 按《五行志》:建兴四年六月,大蝗。去岁刘曜频攻北地、冯翊,曲允等悉众御之,卒为刘曜所破,西京遂溃。

建兴五年,螽蝗。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五年秋七月,司、冀、青、雍等四州螽蝗。

元帝太兴元年,蝗。

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八月,冀、徐、青三州蝗。按《五行志》:太兴元年六月,兰陵合乡蝗,害禾稼。乙未,东莞蝗虫纵广三百里,害苗稼。七月,东海、彭城、下邳、临淮四郡蝗虫害禾豆。八月,冀、青、徐三州蝗,食生草尽,至于二年。是时,中州沦丧,暴乱滋甚也。

太兴二年,蝗。

按《晋书·元帝本纪》:二年五月,徐扬及江西诸郡蝗。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淮陵、临淮、淮南、安丰、庐江等五郡蝗虫食秋麦。是月癸丑,徐州及扬州江西诸郡蝗,吴郡百姓多饥死。是年,王敦并领荆州,苛暴之衅自此兴矣。

孝武帝太元十五年,蝗。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五年八月,兖州蝗。是时,慕容氏逼河南,征戍不已,故有斯孽。

太元十六年,蝗。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五月,飞蝗从南来,集堂邑县界,害禾稼。是年春,发江州兵营甲士二千人,家口六七千,配护军及东宫,后寻散亡殆尽。又边将连有征役,故有斯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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