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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荫麟书评集

评卫聚贤《古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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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山东路新月书店出版,定价八角)

据冯沅君“因为胡适之先生事忙而且病了,不能履行为《古史研究》作序的前言。……承受卫先生的嘱托”而作之序中所云:“卫先生考定古籍的方法是很精审的。例如,关于《左传》作者的考定,则就书中所表现著者的学识环境加以推断,而尤其特异的,便是多用统计图表”“而卫先生自信为最精彩的部分当推《国语》作期及《左传》作者两段的考证”。吾人紧记冯君之指引,爰进而游历全书。

当吾人旅程开始之最初,即发现一奇境。《自序》劈头第一句曰:“人类的进化,不外历史的、环境的、本能的三种。”吾人安能不吃惊者,盖自达尔文、斯宾塞以来无此新妙之进化论也。然且看紧接之下文,“就过去的历史,考察他进化的程序;就周围的环境,观察他进化的需要;就自己的本能,计划他进化的工作”。原来关于人类进步之三种观察,竟能一变而成三种“人类的进化”。此是何等笔法!记曩塾师评文,有“一起惊人”之语,惟卫君其足以当之。然此路侧之吸引,吾人且莫流连,前途正迢迢也。[内容共分三部分:(一)《春秋》的研究;(二)《左传》的研究;(三)《国语》的研究。]

吾人探胜之目的,自然趋向“最精彩”之部分。将到此部分时,又有一奇境。作者将《春秋》全书字数统计一编〔遍〕,求得记事用字最多之年,是为《春秋》之“最高点”。又以同样方法求得《左传》之“最高点”,固定为一数学公例:“按《春秋》的最高点后九十余年为《春秋》的著者孔子卒,今由《左传》的最高点亦向后数九十年,当能知《左传》著者的年代。这是用数学中比例法由已知数求未知数。”换言之,凡近世史,记事用字最多之年后九十年,定去作史者之死期不远。作者至此,不禁自危。实告读者诸君,作者亦妄尝有志于近世史,私意若作此书,定以一八四○年前后用字最多。依照卫君所用“数字中比例法由已知数求未知数”,则作者当于一九三○年毕命。呜呼!天假余生,不及十日,吾宁不惊惶而失措哉?或慰予曰:“子但将此年提至一六四四年,则九十年后,距君之生尚一百七十余年,自可逍遥于大限之外矣。”予乃爽然若失。

卫君断定《左传》为子夏所作,其中心理由,即《左传》著者之“本能(按当云特长)和环境”与子夏之“本能和环境”相合。吾人于此有两问题:(一)卫君所断定《左传》作者之特长与环境能否成立;(二)卫君所断定子夏之特长与环境能否成立。此两问题一解决,则《左传》为子夏作之说之信否,不言而判矣。

一、关于《左传》作者之特长与环境者

(甲)卫君以(1)《武经七书》引用书目的有《左氏兵法测要》一书;(2)三国时关羽、吕蒙素称善战,常观《左氏》,得于其书不少,谓为《左氏》作者为一军事学家之证据。此不能成立者,后人之推测不能断定作者本相。旧时陋儒曾“测”得先秦已知电学,六朝已发明汽船矣。今之学者,且有谓墨子已明微积学矣。吾人将取以为“证据”乎?旧有“读史兵略”之书矣,吾人将断定一切史书之作者皆军事家乎?至关羽、吕蒙之军事学识,其得力于《左传》者何在?卫君亦未能指出,而徒为笼统之言。若此,彼等所读之书当不止《左传》,因此断定其一切所读之书作者皆为军事学家可乎?按旧日学人多喜从《左传》谈兵者,特因其多记战争之事。而多记战争不足为作者乃军事学家之证,因所记事既非作者所经验,必采自他书或得自传闻。若以此谓《左氏》作者为军事学家,则《史记》及《左传纪事本末》亦同记其事,然则司马迁及高士奇皆军事学家乎?

(乙)作者因《左传》记楚人谓乳“榖”,谓虎“於菟”,遂断定作者曾游楚国,谓作者若未到楚,何以知之。按审如是,则作《方言》之杨雄必曾环游全国乎?

(丙)卫君谓“《左传》记晋(字数)占第一,是《左传》为晋国作品”,又谓“按《国语》虽记晋为第一……《晋语》系取材于《左传》的,是从《左传》抄录来的,不是自己搜集来的史料,故《国语》不适用此例”。然则卫君何以知《左传》所据必为“自己搜来的史料”,而非从他书抄录而来?即为自己搜来之史料,亦何以知其不“抄录”他书,而独能“适用此例”耶?既不能证明《左传》不袭用他书之文,则不能据其中一二方言,以断定作者之所在地。

(丁)卫君在一二六页断定作者所在地为晋,在一二九页则谓“今《左传》于获麟后卫为最详,可知著者所在地在(仍原文)卫了。前既证明著者的所在地在(仍原文)晋,既在晋当不能又在卫,二者必有一为所在地,一为籍贯”。卫君自以为可以解释其矛盾,而不知实愈弄愈混沌。前证明二者皆为所在地,后忽言二者有一非“所在地”,其自相矛盾一也。既以全部记载之详略为标准,断定所在地为晋,又以获麟以后记载之详略为标准,断定所在地为卫,其自相矛盾二也。以吾人观之,记载之详略,原因甚众,资料留存之多寡一也,重大情事之多寡二也,作者之兴趣三也,偶然之机会(作者出于无心)四也。所在地虽亦为其原因之一,然不能执详略之差以断定其所在地,理极明也。就所在地影响于记载之详细而论,则当时代愈近而愈甚,因愈近则文籍及闻见愈多也。穷卫君理论之逻辑的限度,则所在地当在卫而不在晋,而卫君后来考定所在地乃在卫而不在晋,是自相矛盾三也。

此三处自相矛盾所指示者,为(1)吾人不能以《左传》全部叙述最详之国为著者所在地;(2)吾人更不能谓获麟以后叙述最详之国为著者所在之本籍。换言之,即卫君统计之结果,不能证作者本籍为卫,所在国为晋而已。

又卫君以《左传》有两处称卫故君为先君,因断定作者为卫人,此实预断一未曾证明之前提,即作者此等处非沿袭旧史,未经修改也。况卫君以此两处称先君为作者口气,皆由误解。其一,隐四年云:“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此“先君”从州吁之观点而言,指州吁之父,“先君之怨”指隐三年郑伐卫也。若从《左传》作者之观点而作此言,则作者当是与卫州吁同时人,即隐公初年人。此岂可能之事乎?其二,僖公三十年,“周、冶杀元咺及子适、子仪,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将命”。此“先君”乃就周歂及冶廑之观点而言。若为《左传》作者之先君,则作者当与周、冶同时而为僖公末年人。此又岂可能之事耶?

二、关于子夏之特长与环境者

(甲)卫君因《孟子》言北宫黝似子夏,而北宫黝善养勇,因断定子夏为军事学家。按有勇不必即为精通兵法之军事学家。

(乙)其言子夏长于《易》,凡所引据皆出汉以后书,不宜置信。

(丙)谓“季氏在鲁专权很久,子夏为莒父宰,与季氏当然有关,故在《左传》中袒于季氏有五六处之多”。此尤荒妄不通之极。孔子为鲁司寇,正当季氏专权之时,亦与季氏有关,然则遂可断定孔子袒季氏乎?

从此上两方面观察之结果,卫君之论已根本动摇。以下证子夏传授《春秋》及撰《春秋传》,其所据资料无一出司马迁以前者。夫使子夏果传《春秋》而撰传,此何等大事,何司马迁以前悠悠数百年之载籍凡言及《春秋》者,竟无片言及之?致司马迁传稽群籍终不能得其丝毫消息耶?即此反证而论,卫君之说已不易成立矣。

今进而观本书之第二“最精彩部分”,即《国语》作期之考定。卫君考定《国语》作期,其用七种方法,其中有五种方法皆不适用,至若适用之当否,更无足论矣。

(甲)比较明显法。卫君仿珂罗倔论《左传真伪考》之方法,将《国语》与《左传》比较,其记事文语略同,而《国语》视《左传》为详明者,则为《国语》采《左传》之证。按卫君之地位与珂罗倔论不同。《史记》明言采《左氏春秋》及《国语》,故其文语与《左》《国》同而比较明显者,可断定为采自《左》《国》。而《国语》则未尝言采《左传》,其契合或由于与《左传》同采一书也。

(乙)记载异同法。以《国语》各国记事与《左传》比较,其有与《左传》相违者,断定其不采《左传》。此证极是,惟其中与《左传》相同者,不能为采《左传》之证。

(丙)布局异同法。卫君所谓布局有二:(1)据事之结果以论行为之得失;(2)引名人评论,或以“君子曰”评论作结。卫君统计《国语》诸篇用此等方法次数之百分比例不同,因断定诸篇之作者各为一人。此法绝不适用。因上述种种布局之应用与否,不全系于作者之嗜好(不尽有personal equation),如事之结果不如理想所期,则不能据以论得失。某事无名人评论之言,则无当征引。某事无特别意义,则不必赘以“君子曰”之尾。无论如何,即一作者之书内,其用一种“布局”法,在各部分之“次数”(frequency)亦无必同之理。盖必假定作者为极笨拙,其文笔本来极单调而且通统计学,然后能为此论也。

(丁)文体异同法。卫君所谓文体,包对偶、排韵、散文,卫君因《国语》各篇中用此诸体之“次数”不同,断定其各出一手。此论之谬,不必远征,即如卫君之任师,在新文化运动以前之文,一篇之中,时而排,时而散,时而骈,时而骚,时而歌,卫君将执此断定其不出一手乎?又况一书中之各篇乎?要之,(1)作者之书中,其各篇不必全用一种文体;(2)各篇用各种“文体”之“次数”,不必且不能相同。

(戊)逞显本能(按当云特长)法。卫君所谓“本能”,指礼(制)及军事。因各篇记此等事之次数之百分之比例不同,断定其“必非一人作品”。此法之谬误,亦由于忽视客观的成分。因某事与礼制无关,则无从扯上礼制;某事与军旅无关,则无从扯上军事。例如,卫君虽长于统计,使卫君作情书,亦将用统计乎?吾能因其中无统计表,遂断定其与《古史研究》必不出一手乎?

至此,本书中之最精彩部分,吾人涉历已尽。谨书所见,以告来者。此外路旁亦有一二惹人注目之处,如以特长为“本能”(屡见上引),以归纳法为“提纲挈领,摘要录出”,而谓孔子作《春秋》用此法(四一页)之类,未易悉数。不禁令作者联想冯君序中,非如“一般世家子弟自幼便熏陶在学术空气中”之语。从此观点而论,“世家子弟”之“自幼便熏陶在学术空气中”或不无少补欤!

署名“素痴”,原载《大公报·文学副刊》第52期,19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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