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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声十六法译注

十四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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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出自《溪山琴况》中的“和”况。本篇将《溪山琴况》中“和”况的调弦部分省略为“调之在弦,审之在指,辨之在音”,《溪山琴况》中原文是“辨之在指,审之在听”。后面的结构与《溪山琴况》同,也是按照“弦与指和”“指与音和”和“音与意和”的顺序展开,文字也全摘抄自《溪山琴况》,略做修改。最后“神闲气逸”一句提出“指与弦化”达到的“太和”境界,实则也是对《溪山琴况》原文中“神闲气静,蔼然醉心,太和鼓鬯,心手自知”的改写。

和为五音之本,无过不及之谓也。当调之在弦,审之在指,辨之在音。弦有性,顺则协,逆则矫1。往来鼓动,有如胶漆,则弦与指和。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具有分数,以位其音。要使婉婉成吟,丝丝叶韵2,以得其曲之情,则指与音和。音有意,意动指随,则众妙归。故重而不虚3,轻而不浮,疾而不促,缓而不弛;若吟若猱,圆而不俗,以绰以注,正而不差。纡回曲折,联而无间;抑扬起伏,断而复连。则音与意和。因之神闲气逸,指与弦化,自得浑合无迹,吾是以知其太和4。

【注释】

1矫:拂逆,违背。

2叶(xié)韵:用同“协韵”,符合韵律。叶,和洽。

3虚:据《溪山琴况》,当作“虐”。

4太和:指天地间的冲和之气。

【译文】

“和”是五音的根本,意思是恰到好处,没有过度也没有不足。这应当在弦上调节松紧,在指下分辨音高,在音中做出区别。弦有其特性,顺之就能和洽,逆之就会背反。手指在弦上的运动往来,要如胶漆一般合而不分,这样就能做到弦与指和。按音有其合律的音位,有的在徽上,有的不在徽上,都有确定的分数来定位。应当使乐曲悠扬动听,处处合韵,以表现出乐曲的情致,这样就能做到指与音和。琴音中有人的意绪,如果能够做到手指随着意绪而动,那么各种妙处都将尽汇于此。所以右手在弹弦时,要做到厚重而不粗暴,轻灵而不虚飘,快速而不急促,迟缓而不松弛;左手按弦则在吟、猱时要圆转而不媚俗,在绰、注时要音位正而无偏差。曲调要纡回曲折,连续而无间断;也要抑扬起伏,中顿而又联续。这样就能做到音与意和。于是神情闲气、心气澹远,手指与弦融为一体,自能浑然相合而无痕迹,我由此知道这样的琴艺达到了太和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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